城市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及渠道分析

一、引言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是针对城市功能定位及城市规划要求,由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一系列土地行为。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定义是指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增加,政府对土地一级开发工作也越来越重视。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土地一级开发能够得以顺利开展,必然要获取足够的资金支持。土地一级开发主体的融资渠道主要有银行贷款、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和自有资金。从各项融资来源占比来看,政府财政拨款和自有资金所占比例较小,债务融资占比较高,这也决定了信贷政策对土地一级开发主体获取资金难易及成本有非常大的影响。当政府采取强有力的宏观调整政策,紧缩银根时,土地一级开发就会受到来自资金方面的很大限制,面临较大的融资困难。因此,有必要就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展开讨论,根据不同地区土地一级开发面临的不同条件,有效地选择不同的融资模式,同时相关部门要完善土地一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以便于一级开发融资主体根据现有情况创新出新的融资方式,这样有利于拓宽土地一级开发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保障项目得以顺利开展,加快推进我国城镇

化建设。

二、城市土地一级开发存在的四种模式

(-)模式一:一二级联动开发的传统模式,由企业主导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主要由企业主导,一家企业先后承担土地开发及其上物业开发两道工序,面对土地出让及物业租售双重市场的一种开发模式。房地产开发商通过这种开发模式,不仅在一级开发阶段获得了收益,而且会保证企业所获取的土地在未来升值时,给企业带来二级开发的丰厚收益。然而这种模式也有一定的缺陷,例如不利于政府对市场地价进行控制等。当前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开发模式属于这种类型。

(二)模式二:完全政府控制模式政府通过严格的计划及规划管理,完全控制熟地开发及供应市场,形成了“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五统一”格局。完全由政府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仅以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如广州市,成功的前提在于城市规模不太大,土地开发实施得早,操作难度小、成本低,因此政府有能力承担全部的土地开发资金需求。

(三)模式三:政府和法定机构协作政府相关部门和政府投资成立的开发企业完全垄断土地一级开发,就像“一条通道进水、一个水池蓄水、一个龙头出水”,以使政府和法定机构对土地市场进行调控,配置土地资源,使国家享有土地增值所获得收益。如上海市和苏州市。

(四)模式四: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政府“抓两头”,社会力量负责“中间”政府“抓两头,放中间”。“抓两头”是指政府控制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放中间”是指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实施土地一级开发。政府是以招标的方式来选定施工企业,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投标,中标的企业来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相关工作。施工企业将土地整理为“熟地”,政府通过“招拍挂”的方式选定符合条件的土地受让人,土地受让人支付土地出让金,政府支付给一级开发企业的开发成本及收益。如北京市,城市规模大,政府无法垄断一级开发市场;另外对于规划能力和财政力量不强的城市也适合采取这种模式。

三、城市土地一级开发特点

(-)资金需求量大、占用时间长土地一级开发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涉及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及相应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工作。开发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少则几千万,多则几个亿,十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并且投入的资金很难在短期收回,资金占用时间长,少则一年半载,多的两年,有的长达三五年甚至更长。土地整理完毕后,通过土地出让获取收回成本并获得收益,资金成本非常高。

(二)融资难度大土地一级开发融资难度相对比较大,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缺乏明确的融资主体。地方政府作为土地储备中心执行主体,需要与地方国土资源部门以及相关机构进行统一协

调工作。但当前土地一级开发的融资主体并没有得到明确,各地区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缺少明确的融资主体情况下,导致资金偿还的追责主体也有所缺失,从而造成许多资金提供方不愿意参与其项目融资。二是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土地一级开发企业仅拥有土地开发权,而没有土地的其他产权,不能进行抵押筹措土地开发所需资金;同时,受央行121号文件的限制,土地储备贷款必须实行土地抵押,且期限不能超过2年。目前,我国多数地区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来源主要有三种途径:自有储备资金、政府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由于土地一级开发资金需求量大,自有资金和财政拨款能提供的数额相对有限,因此,融资渠道主要还是通过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单一会提高土地一级开发的成本和不确定性,同时也会提高银行的经营风险。

(三)涉及利益主体多、管理难度大土地一级开发涉及环节多,不同环节关联到不同主体,主要包括有政府、开发主体、金融机构、土地原使用者(包含原用地企业、城市居民和农村农业生产者)等,每个参与主体都有自身的利益诉求,因此导致利益关系复杂。整个一级开发过程,政府部门包括国土、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都有对一级土地开发拥有部分管理与控制的权限,如国土规划部门要进行用地审查、规划部门要下发规划意见、环保部门要进行环保评审等,牵涉部门多,协调的强度和难度都加大,因此,这会加大土地一级开发管理难度。另外,土地一级开发各个环节之间关系紧密,上一个环节的延误会影响到下一环节

的正常开展,进而影响整个项目的进度。

四、城市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土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套等,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当开发完成的土地不能马上投入市场或一时转让不出去时,土地就会产生持有成本,积压资金,降低资金流动性。储备机构要继续“吸进”土地,开发企业要实现资金周转,从而形成进一步融资需求。资金是土地一级开发的瓶颈和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土地一级开发融资:

模式一1模式一模式一是由土地储备机构直接安排融资,并承担融资安排中的责任和义务。土地储备机构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金融机构将资金拨付给一级开发主体,由一级开发主体使用该笔资金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土地开发完成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将熟地转让给二级开发企业。二级开发企业将土地出让款一部分支付给一级开发主体,用于弥补一级开发主体的开发成本及额定收益。一级开发主体将借款偿还给金融机构,并支付利息,从而解除储备机构的责任。

模式一面临的问题:

⑴土地储备机构以城市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资金支持,本质上是以政府信用为依托,存在制度上、法规上和实际能力上的障碍;

⑵二级开发企业直接向一级开发主体支付开发费用,常发生拖

欠现象。

图1模式一

2.模式一修正由于一级、二级开发企业是平等主体,所以二级开发企业经常拖欠一级开发企业开发成本,不利于一级开发企业资金周转,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模式一修正是在模式一基础上进行改进,以缓解上述问题。模式一修正也是土地储备机构直接安排融资,并承担融资安排中的责任和义务。土地储备机构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金融机构将资金拨付给土地储备机构,土地储备机构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一级开发主体,再将资金拨付给一级开发主体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土地开发完成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将熟地转让给二级开发企业。二级开发企业将土地出让款一部分支付给土地储备机构。土地储备机构将借款还给金融机构,并支付利息。模式一修正改进的地方:与相关法规保持一致,解决了二级开发企业对一级开发主体的资金拖欠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融资能力仍然受到较大制约。

图2模式一

修正整体来看,模式一和模式一修正优点有:

⑴拥有行政权力支撑,公信力无可比拟;

⑵能争取到财政拨款和贷款支持;

⑶可以利用政府信用发行土地开发债券或者城市建设债券。

缺点有:

⑴根据法律法规,不可以以实际储备的土地及资产作为抵押,只能以信誉作为担保;

⑵财政能给予的支持力度有限;

⑶政策性银行资金能力有限;

⑷债券开发只是探讨,还未能实施。

(二)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二

1.模式二模式二是由一级开发主体直接融资,而土地储备机构本身或者委托其他担保机构承担担保责任。一级开发主体与金融

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由土地储备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金融机构将资金拨付给一级开发主体,一级开发主体使用该笔资金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土地开发完成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将熟地转让给二级开发企业。二级开发企业将土地出让款一部分支付给一级开发主体,用于弥补一级开发主体的开发成本及额定收益。一级开发主体将借款偿还给金融机构,并支付利息。模式二面临的问题:

⑴土地储备机构提供担保仍是以政府信用为依托的,融资能力受到制约,同时土地储备机构要承担担保费用和风险;⑵二级开发企业直接向一级开发主体支付开发费用,常发生

图3模式二

2.模式二修正模式二修正同样是在模型二的基础上进行改进,以解决二级开发企业对一级开发主体的资金拖欠问题。模式二修正是一级开发主体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由土地储备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金融机构将资金拨付给一级开发主体,由一级开发主体使用该笔资金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土地开发完成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将熟地转让给二级开发企业。

二级开发企业将土地出让款一部分支付给土地储备机构,再由土地储备机构支付给一级开发主体,用于弥补一级开发主体的开发成本及额定收益。一级开发主体将借款偿还给金融机构,并支付

利息。

模式二修正面临问题——并未解决金融机构承担风险和融

资能力受到较大制约等问题。

图4模式二

修正整体来看,模式二和模式二修正优点有:

⑴土地储备机构提供担保,公信力增强,融资难度降低

缺点有:

⑴一级开发企业本身不具备土地使用权,因此不能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以获取金融机构的贷款;

⑵央行121文件,商业银行严格控制房地产贷款,同时禁止施工企业贷款垫资开发,融资难度加大;

⑶融资由开发企业全部承担,如果资金周转有问题,不仅无法完成土地一级开发任务,还会危及开发企业生存。

(三)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型三

模式三是由一级开发主体直接融资,并承担融资安排中的责任和义务。一级开发主体以自有资产抵押或信誉担保,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金融机构将资金拨付给一级开发主体,由一级开发主体使用该笔资金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土地开发完成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将熟地转让给二级开发企业。二级开发企业将土地出让款一部分支付给一

级开发主体,用于弥补一级开发主体的开发成本及额定收益。一级开发主体将借款偿还给金融机构,并支付利息。

模式三的优点有:

⑴大大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⑵提高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的工作效率,促进土地一级开发的市场化运作。

缺点有:

⑴大大增加了开发企业的融资难度,抬高了进入一级土地开发的门槛;

⑵二级开发企业直接向一级开发主体支付开发费用,常发生拖欠现象(可以采取“模式二修正”的方式来解决)。

图5模式三

(四)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四

模式四是指一级开发主体为完成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专门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直接进行融资,由一级开发主体提供担保责任。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由项目公司投资人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金融机构将资金拨付给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使用该笔资金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土地开发完成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将熟地转让给二级开发企业。二级开发企业将土地出让款一部分支付给项目公司,用于弥补一级开发主体的开发成本及额定收益。项目公司将借款偿还给金融机构,并支付利息。

模式四优点有:

⑴几家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资金实力雄厚;⑵几家公司品牌信誉支持和担保,融资难度降低;

⑶可以通过项目融资方式进行融资,拓宽了融资渠道。

缺点有:

⑴几家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中途项目运营情况比较复杂,不易掌控;

⑵二级开发市场很容易出现长期拖欠开发费用的现象(可以采取“模式二修正”的方式来解决)。

图6模式四

五、城市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渠道及其未来前景

(-)土地一级开发融资主要渠道的现状及未来前景如前所说,土地一级开发的融资渠道可能有很多,这些渠道大体可以分为几类:一是财政资金,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贷款、转移支付的土地出让收入或收益等等,财政资金占有的比重较小,随着政府对土地储备和土地一级开发的关注,这部分

资金的总量及其在全部资金来源中比重,有较大增加的空间。但这取决于政府的相关政策。

二是政策性银行的信贷资金,政策性银行的信贷资金,目前在资金来源中占比较小,也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但这取决于政府及土地储备机构的运作力度。三是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目前占有最大比重,但由于宏观环境的紧缩和土地一级开发本身的特点,比重会持续下降。四是开发单位的自有资金,开发企业自有资金目前在资金来源中占有一定比重,随着土地储备机构对开发企业自有资金比例要求的提高,其比重也会略有上升,但空间有限。五是外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资金,外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个人资金占比很小,但只要采取合理的融资模式,增长空间会非常巨大。表1土地一级开发融资主要渠道的现状及未来前景

(二)其他融资渠道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在目前土地一级开发的各种融资方式中,吸收直接投资,严格来讲是开发单位为取得土地一级开发经营权的一种前提条件,自有资金达不到一定规模,就无法取得土地一级开发的经营权。但是由于土地一级开发本身利润率较低,并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无法计入项目成本,因此,开发单位不可能主要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去筹集一级开发项目所需的资金,未来也不可能有较大增长空间。

发行股票也是开发单位(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的渠道,由于土地一级开发本身利润率较低,并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无法计入项目成本,另外发行股票需要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较高的发行费用,因此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开发资金的余地很小。债券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在土地及一级开发中,土地储备机构可以接受政府委托,发行政府土地开发证券,筹集一部分社会闲置资金;开发单位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目前在我国尚未立法,专门为土地一级开发而发行的债券在国内也未出现,但是如果未来有政策引导,会有较大空间。

商业信用在前些年占有较大比重,主要是施工单位垫资和预收款,随着央行121号文件的实施,施工单位垫资被禁止,因而商业信用在未来比重空间不大。租赁作为融资和融物的相结合的信用业务,在目前占有一定比重,但不可能有很大增长,而且会下降。除此之外,基金融资,信托融资在目前土地一级开发中使用的并不普遍,占比也小,可能增长空间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结论城市土地一级开发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目前土地一级开发主要存在四种模式:一二级联动开发的传统模式,由企业主导;完全政府控制模式;政府和法定机构协作;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城市土地一级

开发具有资金需求量大、占用时间长,融资难度大,涉及利益主体多、管理难度大等特点。

土地一级开发演化出不同的融资模式,目前主要存在四种,不同的融资模式融资主体不同,开发主体可能也不同,且分别具有不同的优缺点。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渠道具有多样性,不同的融资渠道对应不同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融资能否及时完成对于推进项目顺利开展起到至关重要作用,土地一级开发需要政府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包括政府的财力、区域的规划、区域经济特点、产业结构特点、主要企业的特点等)选择适合于本地区开发模式和融资模式。同一笔资金需求可以选择不同的融资渠道,或者不同阶段采取各自适合的融资渠道(注意要根据融资主体及资金用途的特点以及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一方面要及时满足一级开发资金需求,使得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另一方面要尽量节约融资成本,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二)政策建议

1、明确土地一级开发融资主体需要明确土地一级开融资主体,将土地储备中心融资和土地一级开发企业融资分开对待。土地储备中心为政府的一派出机构,受政府委托进行土地储备行为,为财政的全额预算单位,其本质仍是政府的一种行为,对这样的一个机构,不能采取由商业性机构提供融资的做法,而必须由政府出面,通过政策性的手段来解决其融资问题;而受托的开发公司,虽然其受托业务具有强烈的政策性,但其本质是一个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融资行为是一种纯粹的商业行为,完全可以通过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商业性机构来解决。因此,必须改变目前两

类主体不分、单凭银行贷款来筹措资金的做法,为土地储备机构和受委托的一级开发商提供不同的融资通道。

2、构建城市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缺少专门针对城市土地一级开融资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参考的是房地产开发贷款机构的相关规定。在当前多元化融资的今天,需要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融资法律法规对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进行监督与管理。具体做法如下:

⑴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对目前市场上主要融资模式和相关环节进行规定,比如组织形式、资产组合、流通转让、收益来源和分配等,使其运行更加规范;

⑵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让更多的利益相关者能够有法可依,并在合规的法律范畴中进行有效的投融资行为;⑶通过制定城市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法律法规可以让更多投资者的利益获得保障,为其项目开发的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3、拓宽和创新城市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渠道在目前的土地一级开发中,融资渠道和方式较为单一,过分依赖银行资金和银行贷款,造成土地一级开发的资金瓶颈,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基本思路是实施融资多元化。具体做法如下:

⑴成立土地一级开发储备基金,二级开发回款成立一个土地储备基金,为一级土地开发超过2年的项目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或直接参加资金短缺项目。

⑵发行土地一级开发地方政府债券,专门为土地一级开发成立的地方政府债券目前我国尚未见到,未来需要国家政策引导和支持。

⑶加大信托融资力度,由城投公司作为融资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行信托计划,向委托人取得信托资金后,购买融资人的优先收益权,信托计划期满时,融资人按照协议规定溢价购回有限收益权,受托人将溢价作为信托受益进行分配。

⑷以土地收益作为担保发行证券,城投公司首先对拟进行证

券化的土地未来现金流进行资产估算,确定土地证券资产数;然后将拟进行证券化的资产转让给SPV;SPV是一个资产证券的特设机构,是以土地资产证券化为唯一目的、独立的信托实体。

⑸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根据国家有关支持土地储备贷款的规定,土地一级开发贷款为土地储备贷款,使用期限2年,要求自有资金投入不低于30%,如海口城投历年来同开发银行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6)PPP的商业模式,土地一级开发包含大量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内容,通过土地出让、税收、特许经营等方式能等产生可预期的稳定的现金流,是理想的PPP模式运行领域。

新形势下城市更新一二级联动开发及融资模式探索

新形势下城市更新一二级联动开发及融资模式探索 本文试从多期效应叠加下城市更新一二级联动开发及融资面临的困境出发,结合新形势下的政策、法规浅析城市更新一二级联动开发及融资可行模式,助力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一、城市更新及一二级联动开发的相关概念 城市更新是指城市中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社会生活的地区作必要的、有计划地改建活动。城市更新一二级联动开发是指以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二级开发权益为目的,市场主体通过获取土地一级开发权,实施地上附着物拆迁、村居民安置、土地收储等一级开发行为,与政府联络沟通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土地规划条件、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宜,最终经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程序取得宗地土地使用权并开展房屋建设、销售或出租的过程。 一二级联动的核心在于通过一级控二级,实现项目整体获益。 其中,土地是关键,能否实现一二级联动开发并获得资金支持是确保城市更新行动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 二、城市更新项目面临的困境及堵点 当前而言,城市更新领域的房地产建设项目面临的主要问题:资金匮乏。 城市更新项目存在的根本性的堵点在于:城市更新项目公共服务配套占比高,前期投入大、收益少,项目收益难以覆盖投资,即算不过账来。 自房地产行情持续下行以来,城市更新项目整体上面临着“企业没钱推进项目”或“有钱却不怎么愿意推进项目”的尴尬处境,除了买售预期下降、土拍市场地价走低这两个影响项目利润的核心因素外,政策悬而未落、项目拆迁难、开发周期长、防止“大拆大建”及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负债背景下,金融支持城市更新动能受限,原“三道红线”融资政策导致涉房企融资渠道收窄、非国有企业参与城市更新融资授信门槛高、项目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及渠道分析

一、引言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是针对城市功能定位及城市规划要求,由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一系列土地行为。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定义是指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增加,政府对土地一级开发工作也越来越重视。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土地一级开发能够得以顺利开展,必然要获取足够的资金支持。土地一级开发主体的融资渠道主要有银行贷款、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和自有资金。从各项融资来源占比来看,政府财政拨款和自有资金所占比例较小,债务融资占比较高,这也决定了信贷政策对土地一级开发主体获取资金难易及成本有非常大的影响。当政府采取强有力的宏观调整政策,紧缩银根时,土地一级开发就会受到来自资金方面的很大限制,面临较大的融资困难。因此,有必要就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展开讨论,根据不同地区土地一级开发面临的不同条件,有效地选择不同的融资模式,同时相关部门要完善土地一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以便于一级开发融资主体根据现有情况创新出新的融资方式,这样有利于拓宽土地一级开发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保障项目得以顺利开展,加快推进我国城镇

化建设。 二、城市土地一级开发存在的四种模式 (-)模式一:一二级联动开发的传统模式,由企业主导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主要由企业主导,一家企业先后承担土地开发及其上物业开发两道工序,面对土地出让及物业租售双重市场的一种开发模式。房地产开发商通过这种开发模式,不仅在一级开发阶段获得了收益,而且会保证企业所获取的土地在未来升值时,给企业带来二级开发的丰厚收益。然而这种模式也有一定的缺陷,例如不利于政府对市场地价进行控制等。当前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开发模式属于这种类型。 (二)模式二:完全政府控制模式政府通过严格的计划及规划管理,完全控制熟地开发及供应市场,形成了“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五统一”格局。完全由政府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仅以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如广州市,成功的前提在于城市规模不太大,土地开发实施得早,操作难度小、成本低,因此政府有能力承担全部的土地开发资金需求。 (三)模式三:政府和法定机构协作政府相关部门和政府投资成立的开发企业完全垄断土地一级开发,就像“一条通道进水、一个水池蓄水、一个龙头出水”,以使政府和法定机构对土地市场进行调控,配置土地资源,使国家享有土地增值所获得收益。如上海市和苏州市。

土地一级开发四种模式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四种模式简析 土地开发一般分为一级开发和二级开发。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政府实施或者授权其他单位实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年度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用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用、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为,包含土地整理、复垦和成片开发。土地二级开发,是指土地使用者从土地市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直接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本报告通过结合一级、二级市场的开发现状,各主要经济区域土地开发市场发展现状与潜力及土地开发行业外部宏观环境,总结为四种模式并结合公司与土地性质作出简析。 一、固定比例收益模式(BT) 该模式是指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接受政府或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非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非、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统一支付固定的一级开发利润及保证增值收益的模式。 该模式有三种具体形式:一是土地一级开发由土地储备中心主导,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开发企业仅仅作为土地储

备中心的受托人,具体执行一级开发相关事务,开发企业的管理费(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2%;二是开发企业自行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的,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8%。三是政府承诺收益保底,政府承诺开发企业投入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每年将获得最低收益(通常为12-15%),所提取的收益不足开发总成本的5%时,政府将补足差额。 北京采用这一模式。《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就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此外,这种模式在福建漳州也有实践。2009年8月,漳州发展在漳州当地拿下了1640亩土地的一级开发权,漳州市龙文区政府与当地城市建设开发中心给该企业承诺:该企业投入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每年将获得12%的最低收益。 简析:就土地一级开发本身按照固定比例收益的模式而言,由于政府向企业支付的固定比例收益仅仅取决于预计开发成本,与土地出让价格无关,因此企业很可能面临超额支出成本导致项目亏损的风险。从法理上讲,政府以工程款的形式向企业支付土地一级开发工程的承包人费用并不存在法律障碍。但是企业所能获得的固定利润很难抵御通货膨胀、原材料上涨、人工费上涨等市场波动,而且企业在开发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投融资模式的探讨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投融资模式的探讨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的过程中涉及到土地的购置、改造以及再开发等各个环节,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传统的投融资模式面临着很多问题,如资金来源单一、融资成本高等。对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的投融资模式进行探讨,对于提高土地开发整治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的资金来源,传统的模式主要依赖于政府的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这种模式存在着资金来源单一的问题,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引入社会资本的参与。社会资本可以通过与政府合作,投入资金进行土地的购置和开发,以获得开发所得的一定回报。这种方式可以丰富资金来源,提高资金的筹措能力。 对于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过程中的融资成本问题,传统的融资渠道主要是通过银行贷款。银行贷款的利率通常较高,对于开发商而言,融资成本较高。为了降低融资成本,可以引入市场化的融资渠道,如债券市场、股权融资等。通过发行债券或股权融资,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进来,减少对银行贷款的依赖,从而降低融资成本。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的投资回报周期较长,使得开发商在融资的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风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引入金融衍生品来进行风险管理。开发商可以通过买卖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对土地开发整治的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这样可以降低风险,提高投资回报率。 政府在土地开发整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支持。政府可以通过扩大土地使用权、减免税费等方式,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激励措施。政府还可以制定相关法规和规章,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的投融资模式需要进行探讨和改进。引入社会资本的参与、使用市场化的融资渠道、对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以及政府的政策支持,可以提高土地开发整治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提供更好的发展机遇。

土地一级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

土地一级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土地资源越来越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为了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必须对土地一级开发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本报告旨在对土地一级开发的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为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土地一级开发概述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进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前期开发工作,以提高土地的利用价值,为城市发展提供可持续的资源保障。这一过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同时也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土地一级开发可行性分析 1、市场需求分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通过对市场需求的调查和分析,我们发现土地一级开发具有广阔的市场前

景。在未来的城市规划中,将会有大量的土地资源被征收和开发,这为土地一级开发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 2、经济可行性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是一项投资巨大的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通过对经济可行性的分析,我们发现土地一级开发的投资回报率较高,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土地一级开发还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 3、技术可行性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需要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以提高开发效率和降低成本。目前,我们已经掌握了一系列先进的土地一级开发技术和管理方法,这些技术和管理方法可以有效地提高土地一级开发的效率和效益。 四、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土地一级开发的可行性分析,我们发现土地一级开发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因此,我们建议政府和企业应该加大对土地一级开发的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土地一级开发工作,为城市发展提供可持续的资源保障。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及策略

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及策略 提要对于开发企业而言,参与土地一级开发所带来的赢利具有相当的吸引力。但为了抵御土地一级开发所面临的资金、政策、违约等风险,又要求土地一级开发主体必须采取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土地一级开发;模式;风险;策略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对于开发企业,介入土地一级开发可以分享二级开发无法企及的利益,同时也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这就要求土地一级开发主体采取有效策略,提高抗风险能力。 一、土地一级开发模式 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经济活动的不断发展,以及土地的绝对稀缺性,导致了必须科学规划和布局,以合理、高效、经济地开发利用土地。目前,土地一级开发主要有以下几种典型模式: 模式一: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由于房地产行业明显受制于政策因素,因此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将一级土地整理和二级开发相结合,以获取整体收益最大化。这种模式由企业主导,所以在开发初期就确定进行土地一级与二级联动开发。房地产企业通过土地一二级联动开发,在获得一级开发阶段收益的同时,既保证了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也保证了可获取土地在未来升值给企业带来的二级开发的优厚收益。但该模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不利于政府控制市场地价,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降低等。该模式在早期比较普遍,近期可能存在机会,但长远看,其空间越来越窄。 模式二:完全政府控制模式。完全政府控制模式是指政府通过严格的计划和规划管理,完全控制熟地开发及供应市场,形成“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五统一”格局。该模式完全由政府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仅以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这种模式可以保证政府完全控制地价,土地开发为熟地后的增值收益不流失,且土地一级开发法律关系单纯,便于政府实施土地一级开发的各项事务。其主要缺陷是政府的土地开发资金压力较大,融资渠道窄。 模式三:政府和法定机构协作模式。政府和法定机构协作模式是指由政府相关部门和政府投资成立的开发企业完全垄断土地一级开发,如同“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水池蓄水、一个龙头出水”,从而达到调控土地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土地增值归国家所有的目的。 模式四:由政府主导的市场化运作模式。由政府主导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是指

商业地产项目融资模式及完善策略分析

商业地产项目融资模式及完善策略分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商业地产项目在城市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商业地产项目的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因此融资是商业地产项目的关键环节之一。本文将从商业地产项目融资模式和完善策略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商业地产项目融资模式 1. 自筹资金 自筹资金是商业地产项目融资的首要选择。包括开发商自有资金和预售款。不过,对于大型商业地产项目而言,自筹资金可能难以满足建设需求,因此需要寻求其他融资途径。 2. 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商业地产项目融资的主要途径之一。开发商可以通过商业贷款、信用贷款等方式向银行申请资金。银行在放贷时通常会要求开发商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担保措施等,以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项目的可行性。 3. 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商业地产项目融资的另一种方式。开发商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或吸引投资者入股进行融资。这种方式能够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但也带来了股东权益的分散和管理层面的挑战。 4. 债券融资 债券融资是商业地产项目融资的一种间接融资方式。开发商可以通过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大、信用较好的开发商,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高效的融资效率。 1. 多元化融资结构 在商业地产项目融资中,开发商应尽量多元化融资结构,避免过于依赖某一种融资方式,以降低融资风险。比如可以通过与多家银行合作、吸引多个投资者入股等方式,形成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2.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商业地产项目的融资不仅需要注重融资规模,更要注重资金使用效率。开发商应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避免盲目扩张和浪费资金,提高项目的盈利能力。 3. 完善风险管理机制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投融资模式的探讨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投融资模式的探讨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土地资源的开发和整治成为了重要的议题。城市土地一 级开发整治是指通过对城市现有土地资源进行规划、整合和开发,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 效率和城市功能的整体质量。而在这一过程中,投融资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它决定着城市 土地一级开发整治的成败和效果。本文将探讨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投融资模式的问题及 对策。 一、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的现状与挑战 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使得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 治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首先是土地资源短缺与需求高涨的矛盾。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 城市功能的提升,城市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而可供开发的土地资源却在逐渐减少,这导致了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其次是土地开发的成本与效益的矛盾。在城市土地一级 开发整治过程中,需要进行土地规划、平整、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投入,然而这些投入 需要与开发后的效益相称,否则将导致投入产出不平衡,影响整个开发整治的效果。再次 是土地所有权的多元化与整合的矛盾。在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过程中,土地资源的所有 权可能来自于不同的主体,如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企业土地等,这要求在整治过程中进 行土地所有权的整合和协调,从而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种种矛盾和挑战,都是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投融资模式所面临的问题。下面我 们就来探讨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投融资模式的解决之道。 1. 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 在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的投融资模式中,应当推动多元化的投融资主体参与包括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使得整个投融资体系更加完善和丰富。政府可以承担 一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治的投资,企业可以通过参与土地开发和建设获得效益,金 融机构可以提供融资支持和风险管理服务,社会资本可以通过投资城市土地整治项目获得 回报。这种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可以有效地分担投资主体的风险,并激发各方面的活力, 推动整个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的顺利进行。 2. 创新的融资方式 3. 风险管理的完善 在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中,投融资风险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为了降低风险,需 要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这包括对土地资源的风险评估、对投融资主体的信用评估、对市 场环境的风险预测等多方面内容。通过风险管理的完善,可以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种投融资 风险,保障整个投融资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现状及渠道分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现状及渠道分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现状及渠道分析 一、引言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然而,由于行业特点和政策调控的限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一直是困扰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本文将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的现状以及可行的融资渠道,以期为该行业的融资问题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现状 1. 银行贷款 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之一,银行贷款拥有成本低、期限长等优势。然而,由于房地产业的周期性和行业风险,银行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贷款也相对谨慎。此外,由于中国的宏观调控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限制,使得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贷款有较强的政策性和行业风险,往往需要借款企业提供较高的抵押担保和还款压力。 2. 债券发行 债券发行是一个相对较新且较为灵活的融资渠道,近年来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通过发行债券,企业可以直接向市场融资,相对于银行贷款,债券的期限和利率较为灵活,更适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需求。然而,债券发行对于企业的信用评级和发行市场的情况有一定的要求,同时也存在着风险,特别是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3. 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将企业的资产转化为证券并销售给投资者的一种融资方式。通过资产证券化,企业可以有效地优化自身的资产

负债结构,提高债务的偿还能力。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将已经开发出来的房产项目打包成证券,并发行给投资者获得融资。然而,资产证券化的过程复杂且需要较高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同时也存在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4. 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向投资者融资。相对于债券发行和资产证券化,股权融资的融资成本较高,企业需要与投资者分享未来的利润和决策权。然而,股权融资对于规模较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是一种较为灵活的融资方式,有助于增加企业的股本,提高企业的规模和品牌影响力。 三、可行的融资渠道分析 1. 多元化融资模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模式来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实现融资的灵活性和稳定性。多元化融资模式包括同时利用银行贷款、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和股权融资等各种融资渠道,根据不同的项目和资金需求选择最适合的融资方式。 2. 创新融资方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寻求创新的融资方式,如信托融资、租赁融资、信用贷款等。这些创新方式可以通过优化现有的财务结构,提高融资的效率和渠道的多样性。 3. 加强合作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与金融机构、地方政府、供应商等各方合作,积极争取战略性投资和合作伙伴的支持。合作可以提供额外的融资渠道,同时也有助于减轻企业的融资压力和政策风险。 4. 优化内部运营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优化内部运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

房地产融资渠道

房地产融资渠道 房地产融资渠道 自筹资金 自筹资金是房地产企业初始阶段的融资渠道,一般是股东追加股本金或提供股东借款的方式加以解决。但当房地产价值的升高,投资规模的增大,资金周期的延长,房地产企业单靠自筹资金必然无法实现融资目标。 预售资金 房地产预售也是当前市场上比较流行的一种融资方式。在房地产区位、环境等条件较好的情况下,预售可以筹集到必要的建设资金。 商业银行贷款 商业银行贷款是我国房地产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至少70%以上的房地产开发资金来自商业银行。 企业合作融资 房地产公司合作融资,包括外资合作和内资合作。外资合作一般是成立合资或合作公司。利用较好的国外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进行优势互补。通过合资合作可以共同把房地产企业做大做强。合作融资是我国房地产企业目前最为可行的融资方式之一。 信托融资 信托融资即信托公司对于比较好的有赢利前景的房地产投资项目提供信托贷款或直接参与信托投资的融资方式。相对银行贷款而言。房地产信托的融资方

式可以降低整体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而且期限弹性较大,在不提高资产负债率的情况下可以优化公司结构。在供给方法上可以针对房地产企业本身运营需求和具体项目设计个性化的资金支持。信托独具制度优势,并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在银行贷款困难时,是比较好的选择之一。 债券融资 房地产债券是企业债券的一个组成部分。目前很多房地产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比较困难。 房地产证券融资 房地产证券化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方向,可以促使房地产经营的专业化、资源的合理化。是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最佳途径。最常见的形式是上市。通过上市可以迅速筹集巨额资金并作为注册资本永久使用,没有还款期限,同时还可以扩大规模,化解风险。降低融资成本。投资者亦可分享房地产经营利润,使房地产企业主体从国有制走向股份制,有利于改善企业资本结构。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企业间的项目收购、土地转让等形式优化资源组合,扩大企业规模,实现规模效益,达到上市融资的目的。 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是房地产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目前,在我国已经初见端倪,是一种向特定对象发行私募股权基金募集资金,然后以股权方式投资于房地产项目或企业的一种投融资方式,属于一种专业基金管理公司专业化募集资金、投资管理的一种融资方式。一般分为资金募集、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基金退出四个工作阶段。是当前市场上逐渐兴起的一种融资方式。 房地产融资渠道现状 1.银行贷款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及收益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及收益模式一、土地一级开发概述 〔一〕土地一级开发的定义 〔二〕我国土地一级开发的起源 〔三〕土地一级开发综述 〔四〕土地一级开发模式现状 1.土地一级开发的业务特点 2.土地一级开发的风险 3.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组成 4.土地储备金的治理 二、土地一级开发的流程 三、土地一级开发的模式 〔一〕政府与企业的地位 〔二〕企业与政府利益分配方式 四、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综述 五、土地一级开发案例 六、土地一级开发所面临的风险

下篇:土地一级开发收益担保的可行性 一、担保的定义〔参照我国担保法〕 二、可用于担保的种类 三、实物资产担保与土地一级开发收益担保对比 四、土地一级开发收益担保的案例 五、土地一级开发收益担保的可行性 (一)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概况 (二)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收益概况 (三)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收益推测 (四)一级开发收益作为担储存在的风险 土地一级开发收益担保不如直截了当用土地作为担保 城投一级开发与用一级开发融资15亿 土地一级开发收益的担保本质上类似于高速公路收费权的担保。注:写此文的目的有两个〔后一个更为重要〕: 1.介绍昆明土地一级开发的情形 2.政府用土地一级开发收益作为担保的可 行性

3.土地一级开发收益担保最为要紧的因素 是受二级市场交易的阻碍,因此能够从二级市场交易的情形〔价格、成交量〕去反推土地一级开发的收益情形。 4.土地出让收入的比重〔占地点财政收入的比重〕 2007年往常,土地出让收入纳入预算外专户治理,再将扣除征 地补偿和拆迁费用以及土地开发支出等成本性支出后的余额缴入地 点国库,纳入地点政府性基金预算治理。2007年以后,全部土地出 让收入缴入地点国库,纳入地点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治理,与一样预算分开核算,专款专用。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及收益模式 一、土地一级开发的概述 〔一〕土地一级开发的定义 对土地一级开发的定义有专门多。总体来说,土地一级开发确实是政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市总体规划,操纵性详细规划和年度土地一级开发打算,对纳入储备打算的国有存量土地、拟征用和转用的农林土地进行统一征用、统一拆迁、补偿、安置。由一级开发单位对都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公共设施建设进行建设,使一级开发范畴内土地达到〝三通一平〞或〝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

我国房地产市场融资方式和渠道分析

房地产市场融资方式和渠道分析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融资途径比较单一,主要是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和国内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利用外资、民间融资等方式,只是这些方式筹得的资金所占比重很小,不是房地产市场的主流融资渠道。这与发达国家相比不太一样。就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房地产融资模式来讲,已经形成了以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为核心,以传统融资渠道为基础的多元化融资模式。我国目前的房地产融资方式决定了房地产企业资金链受国家调控,特别是银行利率政策的影响很大。多元化融资是国家宏观调控背景下房地产业的必然选择。 〔一〕银行贷款 房地产贷款是指与房产或地产的开发、经营、消费等活动有关的贷款,主要包括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等。尽管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贷款受到国家宏观政策,特别是利率政策的影响很大,但是2008年银行仍是房地产融资的主渠道。当然,银行融资门槛将越来越高,银行贷款在房地产资金链中的比例会逐渐减少:非银行融资渠道将加速放开,直接融资和证券化融资加快不仅使银行减低了自身的风险,仅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房地产金融模式分析,银行信贷的比例也是逐步降低的,银行信贷衍生品和非信贷类的融资品种层出不穷且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大量的资金自然而然会进入房地产市场,以银行为主导的模式主要会使今后金融市场面临一系列的问题,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个人。根据我们现在房地产市场的经营状况分析,目前房地产融资以银行为主导的模式,短期内仍不会改变。 〔二〕企业上市融资

理论上讲,公开上市是最正确途径,因为直接融资,可从化解金融风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改善企业资本结构。但是,房地产企业上市非常困难,因为它的赢利模式有别于一般工业企业,资金流不连续,呈现周期性的大进大出的状况,难以到达上市要求,如要求设立满3年,有最近3年可比性的盈利,发行人业务和管理层近3年未变等。上市曾是房地产企业梦寐以求的一条融资渠道,但是在1994年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中国证监会决定暂不接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上市申请,直到2001年初才解除了这一禁令。在我国,大部分房地产企业都是通过买壳、重组来上市。买壳上市就是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剥离被收购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或其他资产,注入自己的优质资产或其他资产,形成新的主营业务,从而实现该公司间接上市的目的。房地产企业通过上市可以迅速筹得巨额资金,且筹集到的资金可以作为注册资本永久使用,没有固定的还款期限,因此,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开发项目,尤其是商业地产开发具有很大的优势。一些急于扩充规模和资金的有发展潜力的大中型企业还可以考虑买(借)壳上市进行融资。 〔三〕信托项目融资 在银信贷收紧的情况下,房地产信托迅速成为近年来异常活跃的房地产融资方式。我国的房地产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和处分的财产为房地产及相关财务的信托。自2001年我国信托投资“一法两规”〔《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方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方法》〕的相继出台以来,信托公司在房地产资金融通市场上开始扮演起日趋重要的角色。房地产信托是金融信托业与房地产业相互融合的产物,它为房地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大最的资金和手段。房地产信托在资金运用上,可以横跨产业投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投融资模式及案例解析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投融资模式及案例解析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指对一个地区的土地资源进行综合规划、整治和开发利用的过程。投融资模式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地推动整治项目的进展和实施。下面列举了十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投融资模式及案例解析。 1. 政府投融资模式:政府通过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对土地整治项目进行投资。例如,中国政府通过地方政府基金或债券等方式,对城市土地整治项目进行资金支持。 2. 公私合作模式:政府与企业合作,共同投资和运营土地整治项目。例如,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共同开发和利用整治后的土地资源。 3. 公司投融资模式:企业自行投资土地整治项目,通过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例如,房地产开发商自行投资并开发整治后的土地资源,实现土地价值的提升。 4. 建设运营转让模式:政府通过招标或竞标方式,将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权转让给符合条件的企业。例如,政府将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权转让给具备相关经验和实力的开发商。 5. 土地增值权转让模式:政府将土地整治后的增值权出让给投资者或开发商,以获取资金回报。例如,政府将土地整治后的增值权转

让给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商通过土地增值获得盈利。 6. 金融机构融资模式:企业通过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得资金支持。例如,房地产开发商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土地整治项目的开发和建设。 7. 合作伙伴投资模式:企业通过与其他企业或机构合作,共同投资土地整治项目。例如,房地产开发商与金融机构合作,共同投资和开发土地整治项目。 8. 私募基金模式:通过设立私募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的投资。例如,设立专门的土地整治私募基金,吸引投资者参与土地整治项目。 9. 创新金融模式: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机制,为土地整治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例如,发行土地整治专项债券,吸引投资者购买,用于资金筹措。 10. 国际合作模式:通过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企业或机构合作,共同投资和开发土地整治项目。例如,中国与其他国家的企业合作,共同投资和开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投融资模式多种多样,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模式来推动项目的实施。不同的模式在不同的项目中有着各自的优势和适用范围,关键在于合理规划和有效管理,确保投融资模

商业地产融资模式及案例分析课程

商业地产融资模式及案例分析课程 商业地产融资是指在商业地产项目开发、商业地产投资、商业地产运营等环节中,通过资本市场、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信托基金、私募基金、发行商业地产证券等途径,为商业地产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和资本运作模式。本文将介绍商业地产融资的几种常见模式,并通过案例分析来说明其应用。 一、商业地产融资模式 1. 股权融资:商业地产项目拥有者通过发行股票、增发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完成商业地产项目的融资。股权融资常见于大型商业地产开发项目,适用于对项目风险有足够把握、并具有较高增值潜力的项目。 2. 债权融资:商业地产项目拥有者通过向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者发行债券等方式,借入资金用于商业地产项目的开发和运营。债权融资适用于具有稳定现金流和较好信用的商业地产项目,能够降低项目资金成本。 3. 融资租赁:商业地产项目拥有者将商业地产出租或转为融资租赁资产,并通过金融机构融资租赁方式,获取投资所需的资金。融资租赁适用于具备优质租户和稳定租金收入的商业地产项目,能够充分利用资产价值实现融资。 4. 信托基金:商业地产项目拥有者将其持有的商业地产资产转让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通过发行商业地产信托,募集投资者资金,并通过对商业地产项目实施租赁、运营和增值管理,为

投资者提供稳定收益。信托基金适用于投资者风险偏好较低,追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 5. 私募基金:商业地产项目拥有者通过发行私募基金,向特定的高净值人群或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商业地产项目开发和运营。私募基金适用于投资者风险偏好较高,希望获得高收益的投资者。 6. 发行商业地产证券:商业地产项目拥有者通过将商业地产项目打包证券化,并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募集资金。商业地产证券常见于商业地产投资信托、商业地产资产支持证券等形式,适用于具有稳定现金流和较好信用的商业地产项目。 二、商业地产融资案例分析 1. 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上海环球金融中心是一座世界级的商业地产项目,由中国建设银行担任主要出资方,并通过股权融资、债权融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方式融资。该项目在获得银行贷款的同时,还引入了多个战略投资者,包括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 2. 北京国际贸易中心 北京国际贸易中心是由中铁建、中信集团等企业共同投资开发的商业地产项目。该项目通过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和商业地产信托等多种方式融资,其中商业地产信托由国内知名信托公司发行,借助信托基金的优势,为投资者提供稳定收益。

商业地产项目融资模式及完善策略分析

商业地产项目融资模式及完善策略分析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地产项目在城市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商业地产 项目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因此如何选择合适的融资模式并完善策略,对商业地产项 目的成功至关重要。本文将从商业地产项目融资模式和完善策略两方面进行分析。 一、商业地产项目融资模式 1. 自筹资金 自筹资金是最为常见的商业地产项目融资模式。商业地产项目开发商通过自有资金或 者股东注入的资金来支持项目的开发与建设。自筹资金的优点是灵活性强,业主有绝对的 控制权,不受外部资金的制约。自筹资金也面临着资金量有限、风险集中等问题。 2. 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商业地产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开发商可以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来获 得资金支持,用于项目的开发和建设。银行贷款的优点是利率相对较低,贷款期限较长, 有利于项目的稳健发展。银行贷款需要担负一定的利息负担,而且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抵押 物和担保,对开发商的资金实力和信用水平有一定要求。 3. 债券融资 债券融资是商业地产项目融资的一种间接融资方式。开发商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来融资,获得资金支持。债券融资的优点是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降低自身资金压力,同时 还可以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信用评级。债券融资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并且需要承担一定 的债务风险。 1. 多元化融资渠道 在融资策略上,商业地产项目开发商需要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渠道,实现多元化融资。 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分散融资风险,提高融资的灵活性和稳定性。 还可以吸引更多的资金参与,为项目的发展和建设提供更多的支持。商业地产项目开发商 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种融资渠道,做到多管齐下,实现融资的多元化。 2. 控制融资成本 在融资策略上,商业地产项目开发商需要注重控制融资成本。融资成本是融资的一项 重要指标,直接影响到项目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在选择融资方式的时候,需要综合 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融资利率、融资期限、融资条件等,选择成本较低、期限较长、条件 较为宽松的融资方式。还需要不断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融资风险,提高融资效率,做到融 资成本的最小化。

片区开发建设的模式及融资方式

片区开发建设的模式及融资方式 以公益性项目为主的片区开发 目前常见的开发方式(以土地一级开发为主)

案例:东部省份某县片区开发 一、重资产类开发模式 1、完全地方政府掌控模式:管委会直属管理运营。 2、国有平台公司运作模式:政企分开,国有平台公司运作,相对市场化。 3、政企合一开发模式:开发公司和管委会两队人马一套牌子,属于在市场早期比较常见的模式,目前基本已政企分开

或政企合作。 4、产业新城开发模式:A政府与B产业新城开发商在规定的年限内,就C产业新城(一般为十几平方公里甚至几十平方公里)的开发达成合作协议,一般采用PPP模式。 5、产业地产商模式:以整体开发或订制式开发的形式建设产业物业产品,然后以租赁、转让或合资等方式进行项目经营和管理,获取开发利润。 6、主体企业引导模式:业内龙头企业或高校获取土地后自建园区,并在自身入驻园区且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借助其在产业中的强大号召力,以出售、出租等方式吸引同类企业的集聚。 二、轻资产类开发模式 1、运营品牌输出模式。售卖乃至分拆“运营能力”,成为不少产业地产商轻资产路径的共同选择。这一模式有诸多优点:可以用较小资金和较低风险实现园区规模化布局;快速新增可协同园区,实现外溢资源的变现;为重资产项目进入新的城市探路;培育新的营收增长点,甚至分拆成为富有故事性的独立业务,但这种模式需要在业界已经拥有非常成熟的运营经验。 2、资产证券化模式。当项目达到良性状态,形成reits快速变现,这是外资工业地产的成熟做法,可以有效支撑轻资

产模式。但无论是中国式reits,还是搭建境外架构,产业地产reits还面临着自身的行业难题,比如收益稳定可靠的优质资产稀少、产业用地年限较短并有进一步缩短的可能等,都限制了产业地产借用reits推行轻资产的可能性。 3、搭建产业服务平台模式。从产业的角度出发,以产业为核心聚焦产业黏性的价值,为产业提供相应的配套和服务,增加服务端的比重,以增值服务为核心盈利点,但是“卖服务”的基础依仗前期的夯实招商。只有足够的入驻率,才得以形成“卖服务”的用户基础。光凭借“卖服务”这单一来源显然难以支撑整个公司。 4、投资孵化模式。“房东变股东”,将园区和园区企业进行利益捆绑,与园区企业共同成长,通过股权分红等获得收益,但是产业投资与孵化投资回报周期长,对产业园区企业的专业性、政府资源金融资源的整合能力要求非常高,实际上非常难以复制。 此外,在金融工具不足、资金需求量巨大的情况下,合作开发成为一些产业地产开发运营商的现实选择,如产业地产商+住宅开发区商;产业地产商+产业地产商;产业地产商+实业企业等。 目前,产业园区已经进入存量运营时代,越来越多的园区运营商纷纷从重资产向轻资产转移,解决园区企业在重资产拓展过程的风险,但是产业园区是个复杂的系统,不具备足够

地产企业一二级开发融资方式大盘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分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有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其他到位资金和各项应付款七类。2008 年以来,国内贷款、利用外资及自筹资金占比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其他资金及 各项应付款占比则有明显提升,近年来房企受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外部融资渠 道收紧,开发资金来源逐渐侧重于经营性融资。 按常见的融资渠道,房企的融资方式可以分为外部筹资性融资及内部经营性融资,我们将外部筹资方式按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进行区分,股权融资主要有IPO、增发、配股、股东 直接出资及合作开发,债权融资方式有银行贷款、信用债、资产证券化、非标 融资、境外债、民间借贷六种;内部经营融资可以分为销售回款、应付款融资。2016年9月以来,房企各债权融资渠道总体收紧: 银行贷款:房地产开发贷监管总体收紧,贷款集中度管理并未放松,多数地区 并购贷亦需满足“四三二”要求,增长趋势放缓;信用债:地产企业债仅限用 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并不支持商业地产项目;公司债仅限借新还旧,并对企业 性质和财务指标进行限制;当前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房企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 工具进行融资,募资用途有所放开;非标融资:房企非标融资的途径主要是委 托贷款和信托融资,目前二者均受到严格的监管限制; 境夕卜债:发改委要求房企发行外债只能用于置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境 外债务; ABS产品:房企涉及的ABS主要有四种,供应链ABS、购房尾款ABS、物业收费权ABS及租金类ABS。近两年窗口指导也对房企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提出了相关限制。 从房地产开发各阶段的融资渠道来看,由于未满足“四三二〃要求,且2019

年银保监会23号文限制房企通过信托公司进行前融,房企在拿地阶段主要以自有资金拿地为主;在地产开发建设阶段,可以通过开发贷、并购贷、非标、供应链 ABS等方式进行融资;销售运营阶段,房企可以发行ABS提 高资金周转效率。境内债券融资目前以借新还旧为主、境夕卜债融资渠道仅能置换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境外债务。 衡量房企杠杆时需关注其隐性负债。房企隐性负债形成主要有非并表公司常规性融资、合并报表范围内/外明股实债融资 和有息债务无息处理三种方式: 非并表项目公司负债是指多个房企合作开发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时,非并表方实质上亦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体现在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明股实债融资有两个部分,一是集团层面上通过永续债、优先股等方式所进行的融资,对于房企大概率需承担偿债义务的权益工具,需将其作为房企的有息负债考虑,二是项目公司层面上的明股实债,主要指房企通过信托或私募基金等以 “股权投资+股东借款”等方式为项目公司所做的融资,包括并表与不并表项目公司两种情况。并表项目公司的明股实债 涉及的报表科目有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少数股东权益及其他应付款,非并表项目公司的明股实债则在长期股权投 资科目体现为对某股权/信托的投资; 除此之外,房企涉及隐性负债的还有已出表的ABS,以及计 入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其他非流动负债科目中未出表的 ABS,计入其他流动负债中的短融、超短融等一年内到期的 债券,长期应付款中的融资租赁以及其他应付款中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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