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集装箱退关手续流程
集装箱海运出口货代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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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揽货、接收委托
(一)揽货
▪ 揽货实际上就是寻找客户,并推销国际货 运代理服务的过程,通常揽货过程必须要 获取到这些信息:
▪ 出口货物品名及运输方式、交货地、装箱 方式和地点、箱型箱量、贸易双方采用的 贸易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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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揽货
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贸易术语是FOB、CIF 和CFR这三种,这三个术语一般只适用于 海运和内河运输,即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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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订舱
▪ b.船东确认上的主要信息有: ▪ 船名、 ▪ 航次、编号(俗称关单号) ▪ 停靠码头、 ▪ 海运费 备注:关单号基本与提单号保持一致,所以
也叫做唯一的B/L No. (提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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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订舱
▪ 2)排载: ▪ 至少提前三天,美欧线提前四天。排这一
▪ 2.门到场(door to cy): 由发货人货仓或工厂仓 库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
▪ 3.门到站 (door to cfs): 由发货人货仓或工厂 仓库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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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货物装箱进场
▪ 4.场到门(cy to door): 由起运地或装 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至收货人的货仓 或工厂仓库;
1.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named port of shipment)
2.运费、保险费在内价……指定目的港 (CIF……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3.运费在内价……指定目的港 (CFR……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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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如何报关出口(报关出口流程)

如何报关出口(报关出口流程)企业出口报关流程1、出口货物交付装运前,必须经过海关清关。
清关,或称通关,通常需经五个环节:出口申报、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办理征税、清关放行。
2、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货物发票。
3、外贸报关流程大同小异,以出口空运报关流程为例,外贸报关流程:接受发货人的委托,预定舱位从发货人取得必要的出口单据;安排运输工具取货或由发货人送货到指定地点,与单证认真核对。
4、进出口货物报关主要流程分为资料准备、报关部门审核和查验、审结及放行等阶段。
其中资料准备部分需要收集相关资料,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出口合同、发票、装箱清单等,并根据海关要求填写报关单并签章。
5、需要委托专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
6、法律主观:出口货物在海关进行报关的流程包括有:申领核销单;查看单据列表,选择出口收汇核销单;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备案;送货;准备报关等。
货物出口报关流程1、法律主观: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报关一般应经过以下四个环节,即申报、查验、征税与放行。
根据《海关法》的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前向海关申报。
2、货物出口报关流程为申报、查验、征税与放行。
3、法律主观:出口货物在海关进行报关的流程包括有:申领核销单;查看单据列表,选择出口收汇核销单;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备案;送货;准备报关等。
4、出口货物交付装运前,必须经过海关清关。
清关,或称通关,通常需经五个环节:出口申报、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办理征税、清关放行。
报关步骤国内客户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确定由国内出口货物到国外。
法律主观:出口货物在海关进行报关的流程包括有:申领核销单;查看单据列表,选择出口收汇核销单;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备案;送货;准备报关等。
集装箱备案流程

集装箱备案流程集装箱备案是指将集装箱信息注册备案,并获得备案号码的过程。
集装箱备案是国际贸易和物流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可以确保集装箱的安全、准确和高效运输,保障商品的质量和货物的流通。
集装箱备案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登录备案系统:首先,申请人需要登录集装箱备案系统,填写相应的个人或企业信息,包括联系方式、注册地点、经营范围等内容。
在填写信息时,要确保准确无误,以免后续流程出现问题。
2.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经营许可证等。
这些材料是备案的基础,申请人必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审核与核准:备案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和资质。
审核过程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
一旦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备案机构会核准备案,并生成备案号码。
4. 缴纳备案费用:在备案核准后,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应的备案费用。
备案费用的金额根据不同的备案机构和地区而有所不同,申请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缴费。
5. 领取备案证书:缴纳备案费用后,申请人可以领取备案证书,该证书是集装箱备案的凭证。
备案证书上会有备案号码和备案机构的相关信息,申请人需要妥善保管备案证书,以备日后需要。
6. 更新和变更备案信息:在集装箱备案后,如果申请人的个人或企业信息发生变更,需要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例如,申请人的联系方式、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时,都需要向备案机构提交相关变更申请。
7. 定期复审与年检:集装箱备案通常需要定期进行复审和年检。
备案机构会定期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以确保备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申请人需要按时参与复审和年检,并配合备案机构的工作。
集装箱备案的流程虽然繁琐,但是它可以提高集装箱运输的安全性和效率,保障货物的质量和运输周期。
集装箱备案是国际贸易和物流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备案,以确保备案的顺利进行。
同时,备案后的信息更新和定期复审也是非常重要的,申请人需要及时跟进并配合备案机构的工作。
散货通关操作规程内容(3篇)

第1篇一、前言为规范散货通关操作,确保通关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通关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二、操作流程1. 申报(1)散货经营单位应向海关申报进出口散货的基本信息,包括货物品名、数量、重量、规格、包装、生产日期、产地、目的地等。
(2)散货经营单位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报资料,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检验检疫证书等。
2. 检验检疫(1)散货进出口前,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检验检疫,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散货经营单位应积极配合海关、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查验,确保散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3. 通关查验(1)海关根据申报信息,对散货进行查验,包括现场查验、视频监控、远程查验等。
(2)查验过程中,散货经营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协助海关开展查验工作。
4. 缴纳税费(1)散货经营单位应按照海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进出口税费。
(2)海关在查验过程中,如发现散货经营单位有逃避、少缴税费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5. 放行(1)海关对散货查验合格后,签发放行通知书。
(2)散货经营单位在收到放行通知书后,可凭放行通知书办理提货或装货手续。
(1)散货进出口过程中,如需退关,散货经营单位应向海关申请,经海关批准后方可退关。
(2)散货经营单位在退关过程中,应遵守海关规定,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三、注意事项1. 散货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程的要求,如实申报进出口散货的相关信息。
2. 散货经营单位应积极配合海关、检验检疫机构的工作,确保通关工作顺利进行。
3. 散货经营单位在进出口散货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海关报告,并按照海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 散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防止走私、偷逃税费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附则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程不一致的,以本规程为准。
清关流程

清关流程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
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征税: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
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
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编辑本段放行1.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
2.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单3.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
在中国每天大约出口价值1.5亿美元的货物,出口核销退税每延迟一天,就要给广大客户造成很大损失。
如何加快出口核销退税速度呢?在单证操作方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正确填写出口报关单。
报关单的有关内容必须与船公司传送给海关的舱单内容一致,才能顺利的核销退税。
对海关接受申报并放行后,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部分货物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及时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单》及更正后的箱单发票、提单副本进行更正,这样报关单上内容才能与舱单上内容一致。
海运出口新舱单操作指引

海运出口新舱单操作指引一、新舱单切换后出口通关模式新舱单系统切换后出口模式发生的最大变化表现为:原来凭报关单电子放行数据装船改为凭装载舱单电子数据装船,也就是说,报关行刷卡申报并放行报关单后,须及时查询预配舱单是否放行,装载舱单是否发送,以保证货物顺利出运。
这就要求报关行及时扭转观念,把装载舱单放行作为货物的实际放行依据,密切关注装载舱单状态。
出口货物报关申报流程如下:第一步:舱单传输人传输预配舱单;第二步:监管场所传输运抵报告;第三步:报关单刷卡申报(双A、A类企业可在有预配无运抵情况下提前申报);第四步:报关单放行后预配舱单提单放行;第五步:舱单传输人传输装载舱单;第六步:码头凭装载舱单电子放行信息装船;第七步:理货部门传输理货报告;第八步:报关单结关。
出口申报整体流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通过物流信息平台(/用户名密码均为sdeport)1、“综合查询-舱单数据查询”模块,输入IMO号(船舶编号)或船名、航次、提单号,查询该预配舱单提单号项下集装箱数是否完整,集装箱号是否准确;2、“综合查询-舱单数据查询”模块,输入IMO号或船名、航次、集装箱号,查询该集装箱项下预配舱单是否完整准确,有无垃圾预配舱单,如果有因故不能申报的预配舱单或者垃圾预配舱单,请在刷卡申报报关单前及时联系舱单传输人删除;3、“综合查询-运抵报告查询”模块,输入IMO号或船名、航次、集装箱号,查询运抵报告状态。
4、“综合查询-出口舱单信息查询”模块,输入IMO号、提单号,可查询该提单项下的总分单信息、船舶信息、预配舱单、运抵报告、提单放行、出口装载、出口理货等数据。
在报关行申报过程中,应充分使用该网站,查询自己需要的信息,如有异常,请及时联系数据传输人核查。
二、预配舱单的传输、修改和删除(一)预配舱单的传输。
传输时间:预配舱单应在装船前24小时向海关发送;传输人:船舶运输企业传输预配舱单总提单电子数据、装载舱单电子数据;无船承运人可以传输预配舱单分提单电子数据;受委托的船舶代理企业可以传输预配舱单总提单、分提单和装载舱单电子数据。
上海港 海运操作流程图 整箱
3、操作员订舱后与船公司确认是否有舱位,如无舱位,则通 知客户或外站,有则催船公司放S/O并传给相应的人
4、操作员按各部门业务员分类编工作号 5、如客户需要委托我司拖车和入仓的,操作员会填写进仓
通知书给仓库,派车通知单给车行,并电话与其确认安 排所有事项。 6、操作员在系统里录入装箱明细,如柜号 7、操作员在系统输入相关的报关资料,打印报关通知单传 给报关行并与其确认 8、如客户是自拖自报的,操作贴掉S/O上的相关信息后 把S/O传给客户即可 9、操作员在系统里录入所有的费用 10、追客人补料,外站的由他们自己追客人补料 11、文件在系统里录入客人补料,于此同时可以制作帐单 传给客户,即11.1与11.2可以同步进行 12、文件与客户核对提单 13、与客人核对完费用后,通知财务开发票,其中13.1提单确认与 13.2帐单确认可同步进行 14.1确认提单OK后,可做提正本提单;14.2追船公司费用单, 如是票结的则要求开发票,14.1与14.2可同步进行 15.操作与财务沟通跟进付款情况,15.1若出MB/L则跟船公 司联系,若出HM/L则要操作主管签单,并发送预报给代理 16、催船公司放货:电放&正本&SEAWAY BILL,如是出HB/L要 操作主管签正本提单 17、审核员审核所有费用 18、将所有纸面单证归档
外部接口(外站或客服)
操作人员
接 1.1、接客户委托 单
委托深圳订舱
1.1、接流程卡,核 对订舱信息
无舱位,外站或客服重新安排 2、订舱
有
舱
位
3、舱位确认
4、生工作号
单证人员
操作主管
5、进仓通知
进出口报关流程
进出口报关流程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贡,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出口报关解析一.通关的基本程序: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申报: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2.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3.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申报应注意的问题:报关时限:报关时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限为装货的24小时以前;不需要征税费、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办结通关手续;查验: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的货物相符的一种监管方式;1.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2.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验货记录一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征税: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放行:1.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2.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3.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在我国每天大约出口价值亿美元的货物,出口核销退税每延迟一天,就要给广大客户造成很大损失;如何加快出口核销退税速度呢在单证操作方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正确填写出口报关单;报关单的有关内容必须与船公司传送给海关的舱单内容一致,才能顺利的核销退税;对海关接受申报并放行后,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部分货物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及时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单及更正后的箱单发票、提单副本进行更正,这样报关单上内容才能与舱单上内容一致;进出口报关具体操作流程:进口:一、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及换单费、THC费等给我司,由我司代客户到所属船公司换取进口提货单;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1.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2.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3.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五、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出口: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1.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2.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1.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客户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客户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24小时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七、出口通关结束;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进出口报关注意事项:在进出口贸易的实际业务中,绝大多数是卖方负责出口货物报关,买方负责进口货物报关;即绝大多数的贸易公司只是同自己国家的海关打交道;下面是关于我国的基本报关综述;一.报关单位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管理的主要制度实际是报关注册登记制度;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口岸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企业必须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要履行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必须先经海关批准成为报关单位;能够向海关注册登记的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另一类是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办理报关和代理报关登记,在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由报关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指派专人即报关员办理;报关员必须经海关培训、考核合格并获得由海关颁发的报关员证才可以从事报关工作;一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有:经批准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经海关认可,直接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经营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的企业;其经海关认可的经常办理进出口货物手续的单位;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应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1.经贸管理部门批准其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影印件;3.银行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4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5.有关部门批准开业的证件副本或者影印件;以上内容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二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并同时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资信证明文件,如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或银行存款、保证进出口货物税款能够及时缴纳的证明文件,或是向金融机构投保并向海关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者通过公证机关以固定资产抵押形式保证缴纳的资信证明文件;申请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企业取得报关单位的资格后,即可由专职或兼职报关员办理货物进出关境的手续;报关单位的资格随同原申请成为报关单位的企业的撤销而自动终止;如更改注册登记内容时,需重新向海关申请;二.报关期限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在海关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出口货物报关期限与进口货物报关期限是不同的;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除海关特许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装货前给海关以充足的查验货物的时间,以保证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果在这一规定的期限之前没有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拒绝接受通关申报,这样,出口货物就得不到海关的检验、征税和放行,无法装货运输,从而影响运输单据的取得,甚至导致延迟装运、违反合同;因此,应该及早地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做到准时装运;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载运该货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加快口岸疏运,促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使用,减少差错,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14天内没有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将征收滞报金;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5天;转关运输货物为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的第15天;邮运进口货物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截止日期为海关申报之日;滞报金的每日征收率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计算滞报金的公式为:滞报金总额=货物的到岸价格 X 滞报天数 X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存储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除外;三、报关程序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放行三个阶段;一进出口货物的申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进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二份有的海关要求报关单份数为三份;报关单填报项目要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不能用铅笔;报关单内各栏目,凡海关规定有统计代号的,以及税则号列及税率一项,由报关员用红笔填写;每份报关单限填报四项货物;如发现情况有无或其他情况需变更填报内容的,应主动、及时向海关递交更改单;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两份有的海关要求三份;填单要求与进口货物报关单基本相同;如因填报有误或需变更填报内容而未主动、及时更改的,出口报关后发生退关情况,报关单位应在三天内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任何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都必须在向海关递交以填好的报关单的同时,交验有关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接受海关审核诸种单证是否一致,并由海关审核后加盖印章,作为提取或发运货物的凭证;随报关单同时交验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有:海运进口提货单;海运出口装货单需报关单位盖章;陆、空运运单;货物的发票其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需报关单位盖章等;货物的装箱单其份数与发票相等,需报关单位盖章等;需要说明的是如海关认为必要,报关单位还应交验贸易合同、定货卡片、产地证明等;另外,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或免验的货物,应在向海关申请并已办妥手续后,随报关单交验有关证明文件;进出口货物许可证;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制度,是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保护手段;我国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也采用这一制度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实行全面管理;必须向海关交验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并不固定,而是由国家主管部门随时调整公布;凡按国家规定应申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报关时都必须交验由对外贸易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并经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始能放行;但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所属的进出口公司、经国务院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个部位所属的工贸公司、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的进出口公司,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出口商品,视为以取得许可,免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只凭报关单即可向海关申报;只有在经营进出口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时才需要交验许可证;检验检疫制度: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海关总署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通关模式为“先报验,后报关”;同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启用新的印、证书;新的检验检疫制度对原卫检局、动植物局、商检局进行“三检合一”,全面推行“一次报检、一次取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的工作规程和“一口对外”的国际通用的新的检验检疫模式;而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实施进出口检疫的货物启用“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取消原“商检、动植检、卫检”以放行单、证书及在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通关的形式;同时, 正式启用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原来以“三检”名义对外签发的证书自2000年4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同时,从2000年起对外签订合同、信用证时都要按新制度办事;海关要求报关单位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一方面是监督法定检验商品是否已经接受法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另一方面是取得进出口商品征税、免税、减税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凡列入种类表的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均应在报关前向商品检验机构报验;报关时,对进出口商品,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收;除上述单证外,对国家规定的其他进出口管制货物,报关单位也必须向海关提交由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特定的进出口货物批准单证,由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再予以放行;诸如药品检验,文物出口签定,金银及其制品的管理,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管理,进出口射击运动、狩猎用枪支弹药和民用爆破物品的管理,进出口音像制品的管理等均属此列;二进出口货物的查验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 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可以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查询;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费用;海关查验货物时,要求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查验货物的包装等工作;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货物保管人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查验货物时,由于海关关员责任造成被查货物损坏的,海关应按规定赔偿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办法:由海关关员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一式两份,查验关员和当事人双方签字,各留一份;双方共同商定货物的受损程度或修理费用必要时,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确定,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确定后,由海关填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损坏货物、物品赔偿通知,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单向海关领取赔款或将银行帐号通知海关划拨,逾期海关不再赔偿;赔款一律用人民币支付;三进出口货物的放行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此时,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才算结束; 另外,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
集装箱进口业务流程
集装箱进口业务流程一、接到客户的全套单据后,要查清该进口货物属于哪家船公司承运、哪家作为船舶代理、在哪儿可以换到供通关用的提货单。
(注:全套单据包括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
注意事项:1、提前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联系,确定船到港时间、地点,如需转船应确认二程船名。
2、提前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确认换单费、押箱费、换单的时间。
3、提前联系好场站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二、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如是电报放货,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换取提货单和设备交接单。
注意事项:1、背书有两种形式,如果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TO ORDER”则由“SHIPPER”背书:如果收货人栏显示其真正的收货人,则需收货人背书。
2、保函是由进口方出具给船舶代理的一份请求放货的书面证明。
保函内容包括进口港、目的港、船名、航次、提单号、件重尺及进口方签章。
3、换单时应仔细核对提单或电放副本与提货单上的集装箱箱号及封号是否一致。
4、提货单共分五联,白色提货联、蓝色费用账单、红色费用账单、绿色交货记录、浅绿色交货记录。
5、设备交接单:它是集装箱进出灌区、场站时、用箱人、运箱人与管箱人或其代理人之间交接集装箱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凭证,并兼管箱人发放集装箱的凭证的功能。
当集装箱或机械设备在集装箱码头堆场或货运站借出或回收时,由码头堆场或货运站制作设备交接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两者之间设备交接的凭证。
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分进场和出场两种,交接手续均在码头堆场大门口办理。
出码头堆场时,码头堆场工作人员与用箱人、运箱人就设备交接单上的以下主要内容共同进行审核:用箱人名称和地址,出堆场时间与目的,集装箱箱号、规格、封志号以及是空箱还是重箱,有关机械设备的情况,正常还是异常等。
进码头堆场时,码头堆场的工作人员与用箱人、运箱人就设备交接单上的下列内容共同进行审核:集装箱、机械设备归还日期、具体时间及归还时的外表状况,集装箱、机械设备归还人的名称与地址,进堆场的目的,整箱货交箱货主的名称和地址,拟装船的船次、航线、卸箱港等。
外贸跟单员跟单工作详细流程
外贸跟单员跟单工作详细流程外贸业务的核心是货物的进出易。
本文将介绍出口货物跟单和进口货物跟单的基本流程及跟单员的工作职责。
出口货物的跟单员需要完成以下工作:接单、跟进生产、出货跟踪和制单结汇等。
接单是指签订合同并获取订单。
合同的书面形式没有特定的格式要求,只要包括双方当事人名称、标的物的质量、数量、价格、交货和支付等交易条件的书面文件都可以构成合同。
客户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书面合同等方式下单。
跟单员可以通过交易会、出访、出国参展、邀请客户来访或利用公司网站等方式接单。
跟单员接单的形式通常包括合同、确认书、协议书、意向书、订单和委托订单等。
跟单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客户从国外直接发来订单或委托订单,必须回复,不能忽略,否则将被视为默认。
接单的程序包括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
询盘是指询问价格和交货条件等信息。
发盘是指买方或卖方向对方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意按照这些条件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确定的表示。
还盘是指对方对发盘中的条件进行还价。
接受是指买方或卖方同意对方在发盘中提出的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这些条件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确定的表示。
审单是指审核合同内容。
跟单员需要确认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单价、价格条款、总额、付款方式、包装要求、交货期和交货方式等内容。
审单是确保合同内容准确无误的重要步骤。
2.审单方法:1)产品名称和规格:审查产品代码是否与我们的产品资料对应。
有些公司和企业的产品代码同时代表规格。
2)质量:也称品质。
是货物外观和内在质量的综合。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的品质不仅是主要交易条件,也是跟单员进行审单的首要条件。
3)数量:应审查货物的数量是否可以及时备妥,计量单位、重量以及约数是否规定清楚。
约数:如合同数量前加“约”,可使交货数量有适当的机动性。
国际上对约字的含义解释不一。
有的认为是2.5%,有的认为是5%。
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信用证上如规定约字,应允许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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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集装箱退关手续流程
退关手续是指将进口的集装箱从海关监管区域出境的一系列程序。
上海作为中
国最大的港口城市之一,其退关手续流程相对繁琐。
下面是上海集装箱退关手续的详细流程。
1. 到达目的口岸:集装箱在到达上海港后,将被运往指定的目的口岸。
2. 抵达堆存区:集装箱在目的口岸的堆存区进行查验前,需要被移动至指定的
堆存区域。
3. 海关查验:海关将对集装箱进行安全检查和核实货物清单。
一旦检查通过,
海关将签发查验通知书。
4. 申报进证:货主或其代理人需提交退关申报单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提单副本、核销单据、装箱单等。
海关将核实申报信息的准确性。
5. 缴纳税款:货主或其代理人根据货物的性质、价值及海关规定,向海关缴纳
相应的进口税款和其他费用。
6. 收取退关证:经过审核后,海关将签发退关证明,证明该集装箱合法可退关。
7. 跨关口运输:凭退关证明,货主或其代理人将集装箱从目的口岸运往边境口岸。
8. 边境口岸查验:集装箱再次被海关检查核实,包括外观完好性、货物数量等。
9. 退关出境:海关最后确认集装箱符合退关要求后,将允许其出境。
货主或其
代理人可以将集装箱运至指定出境地。
上述是上海集装箱退关手续的基本流程,具体操作细节可能因各种因素而有所
不同。
货主或其代理人在办理退关手续时,建议提前咨询上海海关或专业物流公司,以确保顺利完成集装箱的退关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