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制度

供应商管理制度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篇一: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提供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供应商的调查、选择、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
调查是基础,选择、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形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
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性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资源调查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是供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
分为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现有供应商基本情况、与hg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情况(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情况。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括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能力、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情况(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大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后勤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后勤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后勤公司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确保物资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公平竞争性,制定本办法。
二、采购程序1.需求确定: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物资采购需求,经过审批后提交给采购部门。
2.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部门根据需求确定采购计划,包括物资种类、数量、价格等信息,并通过内部审核程序后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3.供应商选择:上级主管部门根据采购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供应商报价的方式选择供应商,并将评审结果通知采购部门。
4.价格谈判和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并最终确定采购价格,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
5.物资采购:采购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进行物资采购,并做好收货、验收等工作。
6.结算及付款:采购部门根据验收结果及时进行结算,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付款。
三、供应商管理1.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等相关证件和资料,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能力和信誉。
2.供应商评估:采购部门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供货质量、交货时间、服务态度等方面,根据评估结果对供应商进行积分排名。
3.供应商奖惩:对评估结果优秀的供应商给予奖励,如提前结算、延长合作期限等;对评估结果不达标的供应商进行警告、暂停合作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
4.供应商信息管理:采购部门建立供应商信息数据库,包括供应商基本信息、合作记录、评估结果等,以便日后查询和管理。
四、采购合同管理1.合同的签订: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中应包括物资种类、数量、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
2.合同的履行监督:采购部门对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3.合同变更管理:如需变更合同内容,采购部门应向供应商提出申请,并经过内部审核程序后,与供应商进行商议,最终确定变更方案,并及时修改合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范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有意愿为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物资供应商、施工或服务承包商(火电厂燃料及其运输供应商除外)。
第四条根据采购需求,供应商分为集采供应商和分采供应商。
集采供应商是指可为集团公司集中采购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分采供应商是指可为集中采购外的分散采购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主要包括供应商登记、供应商评价、管理结果应用及不良行为管理等。
第六条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凡有意愿为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应纳入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是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起草供应商管理制度;(二)负责建设、管理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三)负责制定供应商评价标准,并组织实施;(四)负责对不良行为供应商进行处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配合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九条集团公司成立供应商服务中心,设在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二)配合集团公司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三)负责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管理;(四)负责审核供应商登记信息;(五)负责供应商培训等服务工作。
第十条分子公司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二)配合集团公司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基层企业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二)配合集团公司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三)负责提供供应商履约评价信息。
国有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国有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国有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国有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行为,加强物资采购供应监督管理,保障国有公司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有公司通过采购活动获取生产资料、办公用品、维修设备等物资的行为。
三、供应商的准入与退出1、供应商准入依据本办法所规定的采购条件、供应能力等因素,由国有公司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格评定。
2、供应商退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自愿退出。
(2)在采购活动中连续3次未被评为合格供应商。
(3)供应商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在廉政档案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情节严重的。
(4)供应商产品、服务质量失信行为在承办部门范围内存在记录,且情节严重的。
四、采购文件国有公司依据各自需求,需制定采购文件以明确采购范围、采购条件、供应商资格、报价报名、评审、结果通报等等。
五、招标方式国有公司依据各自采购需求,可采用招标、拟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
六、评审方法1、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包括单项评审、两轮评审等。
2、竞争性谈判评审的方式包括对谈、文件询问、实质性问答等。
七、报价报名1、供应商应提交报价、报名等文件和资料。
2、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供应商或个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八、中标1、由成交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2、中标结果应当在采购公告或官方网站公示,并备案。
九、合同签订1、国有公司与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签订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
2、合同内容应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类型、合同双方名称、数量、价格、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等。
十、变更和解除合同1、国有公司和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
2、当效力的特定情况出现时,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解除合同。
十一、考察和监督1、考察和监督应根据采购活动的不同阶段进行。
2、供应商、国有公司和其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结果相关行业组织等,均有权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考察。
十二、处罚措施1、违反采购行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总则1.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商。
⼆.管理原则和体制1.公司采购部或配套部主管供应商,⽣产制造、财务、研发等部门予以协助。
2.对选定的供应商,公司与之簦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的权利与义务、双⾔互惠条件。
3.公司可对供商评定信⽤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5.公司对零部件供应企业可颁发⽣产配套许可证。
三.供应商的筛选与评级公司制定如下筛选与评定供应商级别的指标体系。
1.质量⽔平。
包括:(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2)质量保证体系;(3)样品质量;(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2.交货能⼒。
包括:(1)交货的及时性;(2)扩⼤供货的弹性;(3)样品的及时性;(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
3.价格⽔平。
包括:(1)优惠程度;(2)消化涨价的能⼒;(3)成本下降空间。
4.技术能⼒。
包括:(1)⼯艺技术的先进性;(2)后续研发能⼒;(3)产品设计能⼒;(4)技术问题材的反应能⼒。
5.后援服务。
包括:(1)零星订货保证;(2)配套售后服务能⼒。
6.⼈⼒资源。
包括:(1)经营团队;(2)员⼯素质。
7.现有合作状况。
包括:(1)合同履约率;(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关系。
具体筛选与评级供应商时,应根据形成的指标体系,给出各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
筛选程序。
1.对每类物料,由采购部经市场调研后,各提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名单;2.公司成⽴⼀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组;3.评选⼩组初审候选⼚家后,由采购部实地调查⼚家,双⽅协填调查表;4.经对各候选⼚家逐条对照打分,并计算出总分排序后决定取舍。
四.核准为供应商的,始得采购;没有通过的,请其继续改进,保留其未来候选资格。
中铁股份物资[]14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股份物资[]14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6db32a02f60ddccdb38a008.png)
中铁股份物资〔2014〕14 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通知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各直属项目部、指挥部:重新修订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经2014年1月13日股份公司专题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B类采购物资目录2.供应商准入申请表3.准入资料清单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承诺书5.供应商增加(减少)准入产品申请表6.供应商产品质量、服务及违规问题记录表7.供应商年度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中国中铁2014年2月13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股份公司物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管理,净化采购供应渠道,保证物资供应质量,降低采购供应风险,更好地推进电子化采购,现根据《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集团公司)施工生产及工业制造等所需各类物资的供应商。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管理。
建立中国中铁统一的合格供应商档案库,所有物资采购必须在档案库内选择供应商,但国家或股份公司规定必须公开招标采购的除外。
2.分类分级。
供应商按照所提供物资的重要性及可实行集中采购的范围分为A类供应商和B类供应商(A、B类供应商采购物资目录见附件1),并实行分级管理。
A、B类供应商可根据物资集中采购范围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3.动态考核。
通过对供应商整体实力、产品质量、合同执行情况、供货业绩、供应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综合量化考评,实现对供应商的动态考核。
4.扶优汰劣。
通过业绩引导订货和升降级,大力培育战略供应商和优质供应商,优化供应商结构,控制供应风险。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股份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供应商管理体制。
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是A类供应商归口管理部门,各集团公司物资管理机构是B类供应商归口管理部门。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完整版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完整版一、总则为了规范本单位的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保障物资供应的及时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物资采购活动,包括原材料、设备、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
二、采购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
2、质量优先原则采购的物资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本单位的质量要求,确保物资的质量可靠。
3、性价比最优原则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选择价格合理、性价比高的物资和供应商。
4、诚信原则与供应商建立诚信合作关系,遵守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货款。
三、采购流程1、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详细说明所需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预计采购时间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给采购部门。
2、采购计划制定采购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物资采购申请表》,结合库存情况和市场行情,制定《物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物资品种、数量、预算金额、采购方式等,报主管领导审批。
3、供应商选择(1)采购部门通过市场调研、网络搜索、供应商推荐等方式,收集潜在供应商的信息,建立供应商名录。
(2)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文件的审核。
(3)根据采购物资的特点和要求,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生产能力、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等情况。
(4)通过招标、询价、比价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4、采购合同签订(1)采购合同应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时间、地点、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2)采购合同由采购部门起草,经法务部门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签订。
5、物资验收(1)物资到货后,由采购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按照采购合同和相关标准,对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
(2)验收合格的物资,由验收人员填写《物资验收单》,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的物资,由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协商处理。
供应商质量管理办法
供应商质量管理办法供应商所提供的零部件质量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着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成本,影响着顾客对企业的满意程度,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对于企业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互利共赢的关系原则下加强对供应商的质量控制已经成为企业质量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
对供应商进行业绩评定是企业进行供应商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的依据和前提。
通过科学公正的业绩评定,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分级,并采取相应措施鼓励优秀供应商、淘汰不合格供应商,这对于促进供应商提高产品质量和供货积极性,建立完善、稳固的供应商关系十分重要。
本标准从供应商质量管理的角度,对于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建立起一套供应商业绩考核制度。
本标准旨在通过稳步提高供应商产品质量,降低公司采购风险,逐步建立与供应商的稳定、长期、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
合用于公司对全部供应商或者向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的供应商的选择、认定、评估、考核和激励。
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例如:创造商、批发商、零售商等)。
本公司根据行业或者其他企业提供的技术标准和规格采购的市场成熟产品。
本公司提供设计图纸或者技术要求,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产品。
本公司内负责物资供应的服务部门,包括供应机械外协件的生产部,其余物资供应的综合办公室。
本公司内负责售后管理的服务部门,销售部是产品的售后部门,质量部是公司其余项目的售后部门。
当产品需要现场服务时,产品开辟部门向生产部申请派遣售后调试人员。
从这层意义上讲,生产部门也是售后部门之一。
本公司内负责新产品研制和开辟的项目部门,负责对研发采购需求的审批。
确定现场审核组成员,任命审核组组长。
负责组织供应商初选,参预供应商的业绩评定;负责采购工作的实施。
负责编制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协助采购人员进行供应商初选,编制研发采购需求;参加产品相关供应商的现场审核和供应商评定工作。
负责下达生产采购计划和对计划实施的考核;参加供应商产品现场审核和供应商评定工作;参预供应商的日常业绩评定。
物资采购权限范围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权限范围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物资采购的规模也日益扩大,管理物资采购权限范围是确保企业资源合理配置和风险控制的关键举措。
本文旨在探讨物资采购权限范围管理办法,以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的采购授权制度。
二、采购权限等级划分为了确保采购决策的透明度、合规性和高效性,企业应根据物资的重要性和风险程度划定采购权限的等级分级。
根据常用等级划分制度,我们将采购权限划分为以下几个级别:1. Ⅰ级权限:包括企业核心物资的大额采购,如设备、原材料等。
该级别权限由企业高层决策者或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批准。
2. Ⅱ级权限:包括一般物资的中额采购,如办公用品、维修备件等。
该级别权限由中层管理人员经过审批程序批准。
3. Ⅲ级权限:包括一般物资的小额采购,如日常消耗品等。
该级别权限由各部门的经理或指定的采购负责人审批。
三、采购权限授权程序为了确保采购权限的授权程序规范和透明,企业应建立明确的采购授权程序。
以下为常见的采购授权程序的步骤:1. 申请:员工在需要采购物资时,应向辖区负责人递交采购申请,并包含物资的名称、数量、用途、预算金额等详细信息。
2. 审批:辖区负责人根据采购申请的内容和企业的采购权限等级划分,审核决定是否授权。
如果需要超出申请者的权限范围,负责人需将申请上报至上级决策层审批。
3. 执行:经过审批后获得采购权限的员工,可与供应商联系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并进行物资采购。
4. 归档:采购完成后,员工应将相关采购合同、收据和其他相关文件归档。
这有助于日后的审计和备查。
四、权限范围变更和控制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物资需求变动、人员调整或风险管控需要等情况,因此,企业应建立适应变动的权限范围变更和控制机制。
1. 变更程序:员工在权限范围变更的情况下,应重新申请权限,并经过重新审批程序才能获得新的采购权限。
2. 审计与监督:企业应定期对采购权限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以确保权限的合理使用和防止滥用。
3. 培训和教育:企业应定期开展与采购权限有关的培训和教育,以提高员工对采购权限管理的认知和遵从度。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管理,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海外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分公司及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供应商管理。
集团公司和关联企业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物资的经营者。
包括一次材料供应商和二次材料供应商。
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是指提供一级采购物资和境外项目总部管理目录物资的供应商;二级采购物资供应商是指仅提供二级采购物资和境外项目总部管理目录以外物资的供应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管理,包括供应商准入、供应商评估与评价、供应商日常管理等。
―3―第五条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实行两级集中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自愿,优秀供应商数量少;(2)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3)全球采购,互利共赢。
第七条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供应商库,通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管理。
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物资采购应从集团公司供应商库中选择供应商。
除非国家或集团公司规定必须通过公开招标进行采购,且海外项目所在国的法律、项目协议和公司章程对供应商的选择有限制性规定。
第八条集团公司择优发展战略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
与战略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与供应商的协同协作,提升核心价值,互惠共赢,实现采购增值。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九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是集团公司供应商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制定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2)负责原材料采购供应商的管理;(3)负责集团公司的战略供应商管理;(4)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库的管理;―4―(五)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企业的供应商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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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优化采购资源、规避采购风险、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根据《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法人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位)物资供应商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物资供应商是指向公司和所属企业提供物资的生产制造企业以及其他法人,包括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和二级采购物资供应商。
第四条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以下简称一级供应商)是指提供的物资中含有一级采购物资(即列入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目录的物资)的供应商。
二级采购物资供应商(以下简称二级供应商)是指提供的物资中仅含有二级采购物资(即未列入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目录的物资)的供应商。
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归口、两级管理,统一建立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的要求,一级供应商由集团公司直接负责管理,公司仅参与集团公司授权业务范围内的一级供应商的推荐、准入、考核评价工作;二级供应商由公司直接负责管理。
第六条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二)公开公正、择优汰劣、互惠双赢的原则;(三)自愿、竞争、少量优秀的原则;(四)日常管理和定期考评相结合的原则;(五)对重要、战略物资发展战略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物资贸易管理处是公司供应商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制订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制订公司物资供应商发展战略、规划;(三)参与集团公司组织的一级供应商的推荐、考评等相关管理工作,并按集团公司授权组建属于本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一级供应商准入、考评专业工作组;(四)负责组织公司二级供应商准入、日常管理、信息管理及定期考评等工作,并在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中动态维护供应商库;(五)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二级单位的物资供应商管理工作;(六)负责公司战略物资供应商的管理。
第八条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二级供应商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二)参与本单位二级供应商的推荐、准入、考评等管理工作;(三)按时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准入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九条公司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
按照自愿、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优选供应商,公司内部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准入。
第十条准入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具备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安全、环保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在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五)集团公司和公司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十一条公司物资供应商原则上以制造商为主,因条件限制无法选择制造商的,可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优选适量代理商或经销商。
第十二条提供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公司认可的新产品、节能环保型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物资供应商以及集团公司、公司内部符合准入条件的生产企业,应优先准入。
第十三条公司不得对同一物资供应商重复准入。
第二节准入程序第十四条准入工作流程供应商准入在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中按照资格预审、准入申请、信息录入、准入评审、准入审批、集团备案、准入证发放的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受理权限公司一级供应商由公司向集团公司推荐准入。
二级供应商的准入由物资贸易管理处受理。
第十六条供应商申请准入需提供的材料(一)公司物资供应商基本信息程序批量导入模板(附件1);(二)公司物资供应商产品信息程序批量导入模板(附件2);(三)供应商资质材料表(附件3)要求的资料。
第十七条资格预审二级单位需对供应商提交的上述申请材料组织相关科室和使用单位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可根据《供应商准入评审项目和内容》(附件5)采取招标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供应商以质定量,不宜过多,以配套产品和具备一定经营规模、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为主。
对供货及时、质优价廉、服务信誉好的供货厂商优先考虑。
第十九条准入申请和信息录入资格预审合格后,二级单位需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将上述材料报物资贸易管理处申请准入。
准入供应商信息资料由物资贸易管理处及时统一组织录入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并提交进入准入评审程序。
第二十条准入评审、审批和备案(一)一级供应商的准入评审由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组织,二级供应商准入评审由公司物资贸易管理处组织;(二)对已通过准入申请和信息录入的供应商,公司在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中进行评审;(三)评审通过后,公司在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中进行复核和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四)通过准入审批的供应商签署《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承诺书》(附件4),物资贸易管理处在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中报集团公司备案后可申请办理准入证及其他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予预审和评审:(一)上报资料不全或者无效;(二)相关资料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三)产品质量标准未经质量监督机关审查或备案;(四)提供虚假的业绩证明或其它资信资料;(五)经考察,供应商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
第二十二条已准入物资供应商变更基本信息(名称)和准入产品时,归口二级单位按照《办理供应商基本信息(名称)变更程序及应提供的材料清单》(附件14)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供应商企业基本信息(名称)变更对照表》(附件15)后报物资贸易管理处审核。
第二十三条增加产品时归口二级单位应填写《公司物资供应商增加准入产品申请表》(附件6)后报物资贸易管理处审核,原则上按照信息录入、准入评审、准入审批、集团备案和准入证增项的程序进行;减少产品时归口二级单位应填写《公司物资供应商减少准入产品申请表》(附件7)报物资贸易管理处审核,按照信息录入、准入证减项的程序进行。
第三节准入证第二十四条物资供应商必须办理准入证。
准入证由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统一制作,二级供应商准入证由物资贸易管理处负责统一发放,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若公司两个以上单位都上报了同一个供应商,则公司将把准入证发放给与该供应商实际交货金额较大的单位。
第二十六条供应商准入证实行有效期制,准入证有效期为五年。
第二十七条准入证不得涂改、伪造、出借或转让。
在有效期内准入证丢失或破损无法使用的,应向物资贸易管理处提出申请,由物资贸易管理处核实后向集团公司申请予以补发。
第二十八条准入供应商信息由物资贸易管理处及时组织录入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供二级单位查询使用。
第四节建立供应网络第二十九条准入物资供应商成为集团公司和公司的网络成员,二级单位原则上必须在网络成员中进行采购。
因条件限制确需在网络成员之外采购的,需报物资贸易管理处核准,并视情况补办准入手续。
第三十条公司对重要、战略物资,选择、培育战略供应商,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订立战略合作协议,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第四章考核评价与检查第三十一条加强对供应商的考评和监督,通过日常管理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考评分级、优胜劣汰,实行动态管理。
第一节日常管理第三十二条二级单位物资部门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填写《供应商日常管理记录表》(附件8),每年12月20日前由二级单位汇总后报物资贸易管理处。
第三十三条二级单位物资部门可不定期组织走访使用单位或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并及时填写《现场考察记录表》(附件9),每年12月20日前由二级单位汇总后报物资贸易管理处。
第三十四条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使用单位及时填写《产品质量问题记录表》(附件10),每年12月20日前由归口二级单位汇总后报物资贸易管理处。
第三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降级:(一)无正当理由延期供货的;(二)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变更合同的;(三)售后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的;(四)连续三年无供货交易的。
第三十六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中止交易,限期整改。
依问题严重程度,中止期为一至二年。
(一)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的;(二)产品质量出现较大问题的;(三)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或提供其他厂家产品的。
第三十七条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准入资格,准入证随即作废,在公司门户网站上通报并在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上及时发布。
被取消准入资格的物资供应商五年内不得准入。
(一)年度考评不合格的;(二)骗取准入证的;(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公司或归口二级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四)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五)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六)有贿赂公司及归口二级单位员工行为的;(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二节年度考评与分级第三十八条一级供应商由集团公司物采部组织有关部门、专业分公司和使用单位考评分级,二级供应商考评分级由公司物资贸易管理处组织,考评结果报物采部备案。
第三十九条物资贸易管理处每年第二季度组织成立年度考核工作组对公司二级供应商进行年度考评分级,加入集团公司供应商库时间不足半年的供应商不参与年度考评分级。
第四十条考核工作组按照《供应商年度考核标准内容》(见附件11)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分,考核完成后填写《物资供应商年度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2)。
第四十一条考评内容包括交货数量、物资质量、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等方面。
第四十二条根据考评分数对供应商实行分级,分为A、B、C三级。
对同类物资供应商按分值高低排序,原则上严格控制A 级数量,总量不超过该类的5%;B级数量不超过总量的15%。
第四十三条物资贸易管理处应将考评结果录入供应商信息档案,并在准入证上加以注明。
第四十四条公司在A级供应商中选择、培育战略物资供应商,订立战略合作协议,与其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第四十五条上一年度无供货交易的供应商不再进行考核,降一级,直至C级。
在C级中进行末位淘汰,数量不超过C级总量的5%。
第四十六条考评结果将直接决定供应商与公司的合作,并影响采购决策。
采购时首先选择战略物资供应商,其次按照A、B等级选择,在无法满足供货的条件下,可在C级中优选供应商。
第四十七条供应商因任何情况被淘汰的,物资贸易管理处均应发布通告信息。
第三节准入证年审与复审第四十八条在准入证有效期限内,物资贸易管理处每年对已核发的准入证组织一次年审。
对于服务质量差,产品质次价高的成员,公司可单方面取消其准入证资格。
淘汰的供应商不予年审。
物资贸易管理处将不定期对年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九条年审内容是供应商的资质文件,主要有: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产品生产或销售许可证;有关质量方面的验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