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人员有效证件

境外人员有效证件
境外人员有效证件

1、境外人员有效证件:>

①护照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④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⑤代用证件回执单⑥护照丢失证明单

2、护照种类:

①普通护照 PASSPORT

②公务护照 SERVICE PASSPORT

③外交护照 DIPLOMATIC PASSPORT

④官员护照 OFFICAL PASSPORT

3、签证种类:

C 乘务D定居F访问G过境

J1常驻记者J2临时记者L旅游

M免签U公务W外交X学习Y礼遇Z职业

4、登记具体要求:

1、所有填写日期的位置统一按8位数填写(如2010.01.01);

2、所有境外人员登记单要求保留2个月,并按日期区分备查;

3、登记时基本信息必须以主页信息为准,不应按签证页信息;

4、寻找入境章时一定要找最后一次入境的章;

5、每客必登并复印(证件主页、签证页及入境章页),登记单员工需签字,并与复印

件附一起后统一装订格式,结帐离店后按日期顺序放入文件夹;

6、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入住的客人,签证有效期统一为

入住日期加一年;

7、填写国籍时必须填写中文,并写全(如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

8、代用证件回执单:有效期为7天(回执单上办理日期起的7天内);

9、护照丢失证明单:有效期为30天(证明单上办理日期起的30天内);

10、护照种类必须写清哪种护照,并熟记相应种类英文单词;

11、调房后登记单与社会信息采集系统必须及时修改,保证信息正确;

13、日本、华侨、港、澳、台客人登记时必须填写中文姓名;

14、填写签证页有效期时,如停留000,按30天计算;

15、日本、新加坡、文莱单免签国家签证有效期为入境日期算起15天内,但也可能

会有正常签证(如旅游、访问等),其它如有持双重签证的,登记时有效期按最长的登记;

16、团体登记时不要以旅行社提供的团体信息单登记,应收集客人证件一一登记复印;

17、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签证种类为:D 定居;

18、居留许可:任职者、及家属,就业者、及家属、常驻记者、及家属,学习,其他。

19、APEC商务卡:与护照核对信息,其次核对国家范围是否有中国,如无误根据入境

日期算起有效期为60天,登记时写签证种类著名“M”(APEC卡);

20、证件号码填写完整不得自行删减(如62NO1234567,勿只登数字)

(字母与数字有空格的无须空格)(数字后面有字母的不要遗漏如TWN客人);

传输具体要求:

1、录入时打字状态为半角状态;

2、名字过长的尽可能输,到最后一个能输的字母输“?”,表示后续还有字无法录入;

3、港、澳、台等居民传输时国籍勿只输中国,应选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

4、登记时登记签证号码,但传输时候无须传输;

5、传输时中文姓名处如电脑没有相应汉字,可以打“某”代替;

6、登记时华侨等中文姓名为汉语拼音的照样登记、传输。

7、登记时持居留证的客人,传输时签证类别应填写学习、定居等具体类别,

不要输“居留许可”这个统称。

8、签证单位无须填写,直接按默认的即可。

9、接待单位如有请如实录入,如没有填写散客。

10、入住持APEC卡的,传输时应选APEC商务卡,非免签M。

11、姓名大、小写传输时应与护照保持一致。

12、所有港澳台客人签证录入时(M免签),未办理签证的免签国家也是免办签证。

员工出国管理流程管理

出国管理 1范围 1.1公司员工因公出国(境)考察、技术交流、商务洽谈和培训、售后服务等活动过程中 涉及到的签证、护照等出国手续的办理 2控制目标 2.1确保员工参加商务考察、商务洽谈、技术交流培训、售后服务等活动中涉及出国 (境)需求的可控性 2.2确保员工出国手续办理的高效性和便捷性 2.3确保达到员工出国活动的目的和有效性 3主要控制点 3.1部门经理审核部门员工的出国申请报告或赴港澳申请报告 3.2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员工职业生涯设计、人力资源月度计划复核部门提交的出国申请 报告或赴港澳申请报告 3.3公司总经理签发人力资源部提交的出国申请报告或赴港澳申请报告 3.4出国培训员工需签订培训合同者,人力资源部要与之签订出国培训合同,并负责合同 的履行 4特定政策

4.1申办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一般因公出国(境)团组任务,将上报材料上报省外经贸厅审批后,可取得《河南省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赴港澳地区的出访团组,将上报材料上报省外经贸厅,由省外经贸厅提出初审意见后,转送省外事办审批;或将上报材料送市外办,并经市政府批准后,再报 省外事办审批。 -出国(境)团组中涉及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出访的,将上报材料上报省外经贸厅并提出审查意见,转交由省外事办审理后,再报省政府审批;或将上报材料送 市外办、市政府、省外事办、省政府审批。 -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所需材料: 出国(或赴港澳)申请报告; 出访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国(境)邀请涵及中文翻译件; 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跨地区、跨行业的出国(境)团组,应有组团部门出国 (境)任务批件和出国(境)任务通知书; 省直有关部门或市地组织的跨地区、跨行业出国(境)团组,应有参团人员 所在单位意见; 其它一些必备附件。

公司境外人员管理制度(最新整理)

XXXX公司境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境外业务顺利实施,保证各类外派人员有序出、入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出国人员范围系指公司派到国外各个项目经理部、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从事商务、管理及施工等所有人员。 第二章出国人员选择、识别基本条件 第三条政治条件:派出的出国人员必须热爱祖国,思想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派出: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身体存在健康隐患的; 3、年龄18周岁以下或55周岁以上的; 4、进入公司黑名单的。 第四条技术条件:有一定专业技能,能够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人员派遣 第五条各类人员派遣出国流程 1、商务人员:根据《XXX公司外事工作管理规定》、《XXX公司因私护照及外派人员出境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出国。 2、管理、技术人员:境外项目经理部成立后,项目经理部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人员需求、进场计划表,由人力资源部结合项目进展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办理签证、出境手续,开出调令,并同时上报公司EPC管理系统,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场。 3、劳务人员: 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分别向工程管理部和土木工程部提

交所需劳务人员需求、进场计划表,标注具体工种、所需人数、进场时间等内容,工程管理部和土木工程部根据项目经理部计划和现场进展情况,分批组织安排劳务人员进行签证资料的准备,并对他们的出国条件进行审核;人力资源部涉外管理员对工程部门提交的具备签证条件的劳务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合格者被提交到综合办公室外事管理员办理签证手续,并同时上报苏州中材EPC管理系统,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场。 第四章出境管理 第六条出国人员机票预订 1、待出境人员签证办理完毕后,根据现场需要,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分别联系待出境人员订票事宜,将最终出国人员信息报送综合办公室订票。 2、综合办公室订好机票后,通过OCS、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出境人员本人,项目经理部出境信息。 3、根据出境信息,由综合办公室外事管理员将相关信息提交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4、项目经理部通过OCS、邮件等形式接收出境人员信息,按时接机。 第七条出国人员备案管理 1、人力资源部涉外管理员对所有出境的劳务人员通过《江苏省出国劳务管理与服务系统》进行审查、备案。 2、公司对出国人员实行备案制度,海外项目经理部每月底(25号左右)将回国人员统计报表填好报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出国人员在项目上完成工作后,项目经理部安排出国人员回国,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部将调令开回人力资源部。

境外人员接待制度

境外人员接待制度 2006-11-12 14:03 1.境外人员住宿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如护照、回乡证及通行证,如证件过期不予住宿并通知出入境管理科。 2.境外人员用{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境外人员团体临时住宿登记表}并规定一人一表进行登记。 3.登记内容要求:客人填写姓名、国籍、地区、性别、出生年月日期停留事由,似停留天数,服务员填写入境证件种类,入境证件号码,入境证件有效期、签证(注)号码,签证(注)有效期、签证(注)签发机关、入境日期、入境口岸、入住日期、离开日期,接待(留宿)单位,国(境)内暂住地址房间号码,以上内容必须用正楷字填写。 4.服务员将客人证件首页相片扫描及将登记表内容输入电脑。 5.客人住宿时必须服务员必须问清楚客人有无贵重或特殊的物品保管,请向客人了解清楚所保管物品是否属于违禁品,并做好登记,如有枪支移交当地公安部门保管。 6.如有接到外国“144小时”免登证旅行团,要在“144”组团名单表盖上或写上宾馆酒店名称、该团人数、口岸、入住日期、离开日期、住宿房间号、经办人名字,联系电话。 7.发现可疑人物时的处理: A、不能过分紧张,不要立即追问,应先排住下; B、通知楼层及保安做好监控工作; C、及时通知保卫部门或单位领导进一步审核; D、经审核后是查缉案犯的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 E、案犯若要逃离时应设法阻留,必要时扭送公安机关。 8、境外人员的登记表必须在24小时内上传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9、境外人员的登记表除公安部门外,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检查。 10、每月23日将《境地外人员临时住宿统计表》上报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11、所用电脑系统发生故障时及时上报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出国人员管理规定

. 出国人员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2010年10月9日修订日期: 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是促进医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派出国是吸收国外先进的科技和管理经验,博采众长,为我所用,提高我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和培养人才队伍的重要途径。根据医院整体事业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的出国人员管理工作,按照《山东大学出国人员管 理细则》(山大字〔2003〕12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 定。 一、总则 (一)根据国家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和出国留学工作的改革措施,结合医院整体事业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的出国人员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是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得到国家、地方有关部门、单位全部或部分资助,通过国家公派或单位公派的方式,医院有计划派出的留学人员。 1.按国家统一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统一选拔、派出,执行统一经费开支规定 的出国留学人员,为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国家公派”),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山东省自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 2.个人经科室同意和支持,根据交流协议或通过对外联系取得各种奖学金、贷 学金、资助等并纳入医院派出计划的留学人员(含合作研究),为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单位公派”)。 二、选派 (一)选派原则 教育资料. . 1.坚持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签约派出、按期回国、违约赔偿的选 派原则。 2.派出工作应以促进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为前提,结合医院人才培养

计划,使之成为培养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的重要手段。 3.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 (二)选派途径 国家公派、单位公派、自费留学、访问考察、参加国际会议等渠道,与我院人才培养有关的出国事宜,均需到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因私出国、出国探亲等也须到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 (三)选派计划 1.为保证我院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派遣,医院每年制定出国留学人员计划。2.各科室应在每年年底之前提出年度派出建议计划,人事部在各科室报送的出 国留学计划的基础上,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拟订下年度派出计划,报经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四)选派方法 1.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拔,实行公布留学项目、个人申请、科室同意,医院推荐、学校人教育资料. . RS—018:出国人员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2010年10月9日修订日期: 事处组织审核批准后申报的程序; 2.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项目自愿申报,申请人员需获得所在科室及医院同意,学校审核后才能申报。对于列入医院年度派出计划人员,医院优先推荐;3.单位公派出国留学的申报,实行医院公布项目,本人提出申请,科室同意, 由人事部组织相关专家审核,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办理有关手续。由单位公派出国、对方不提供资助的,根据项目情况发放补贴。 (五)派出人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工作勤奋,身体健康。 2.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外语达到出国留学要求。

员工出入境行程安排管理办法(正式版)

附件: 海外事业部员工出入境行程安排管理办法 (试行) 0 目的 为规范员工出入境管理,妥善、周密安排员工安全出入境,充分体现企业人本理念,确保本部全面掌握出入境员工行程动态,避免行程出现差错,合理控制、节约成本费用。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海外事业部员工因公出国工作、出差、回国休假等原因出入国境及海外事业部邀请局内外专家出国考察、检查工作的行程安排管理。 2 术语 区域经理部或代表处:指由公司海外事业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的办事机构。 3 职责 3.1 海外事业部综合管理部职责 3.1.1 负责员工出入境审批手续的申办; 3.1.2 负责员工护照、签证办理所需资料的收集; 3.1.3 负责通知员工出国行程安排,并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3.1.4 负责收集、登记员工休假、出差回国情况; 3.1.5 按护照管理相关规定收缴、保管国内停留两个月以内人员的护照。 3.2 各海外项目国内保障组职责 3.2.1 负责出国人员签证的办理;

3.2.2 负责拟定出入境人员的行程计划、订票并书面通知海外事业部综合管理部和项目,以便项目安排接待及后续行程; 3.2.3 负责出、入境人员在出入境所在地正常停留期间的住宿安排; 3.2.4 负责出、入境人员在出入境机场的接送车辆安排(一般人员回国可安排乘坐机场大巴车); 3.2.5 负责带至项目各类零星物品的收集、打包,并办理物品携带的移交登记手续。 3.3 境外项目人力资源办职责 3.3.1 负责到项目部工作、出差人员入境后的接待及行程安排; 3.3.2 负责项目部员工因休假、出差回国人员的行程安排,3.3.3 负责协助处理出国人员在行程中遇到各种困难; 3.3.4 负责收集、登记、保管本项目工作人员的各类护照。 3.4 区域经理部或代表处职责 3.4.1 负责按照公司相关单位的通知做好所在地到境相关人员的接待工作; 3.4.2 负责按照公司相关单位的要求做好到境人员在所在地的行程安排工作; 3.4.3 负责协助处理出国人员在行程中遇到各种困难。 4 工作程序 4.1 出国工作人员行程安排 (1)各项目国内保障组根据护照签证手续办理情况、项目工作安排等因素订票确定出国时间后,书面通知海外事业部

境外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经验

多方联动多措并举 努力创建境外人员服务管理新机制 ——****街道抓境外人员服务管理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街道针对辖区内境外人员数量多、分布广、流动性大的特点,坚持多方联动、多措并举,逐步探索建立起以立体化管理为支撑、以正规化管理为基础、以人性化服务为手段的境外人员服务管理新机制,促进了规范管理和促进融合的有机统一,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境外人员的好评。主要做法是: 1、建立联动网络,实现境外人员管理立体化。街道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社区主任为组员的境外人员服务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在境外人员相对较多的社区、小区和企业分别建立了境外人员服务管理站和服务管理点,由综管员兼职工作,并逐级签订境外人员服务管理责任书。服务管理点负责每天收集上报本小区(本企业)的境外人员增减情况,辖区内房屋中介公司每天通过QQ群上报境外人员租住、买卖房屋信息。街道外管办收集汇总情况后送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指派社区民警带领管理站人员逐户登门进行核实。管理站工作人员每周对分管区域进行两次巡查,每月对境外人员进行一次家访,及时了解情况,帮助

排忧解难。通过办、站、点三级联动,有效构建了一套对境外人员服务管理的立体网络。 2、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境外人员管理正规化。街道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境外人员管理工作规范》、《境外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境外人员管理工作月度联席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街道外管办采取实地抽查、涉案倒查、与派出所警讯平台核对信息等方式,每月对境外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及时召开由各职能科室、派出所、服务管理站点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讲评境外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情况,对掌握上报境外人员信息及时有效的管理站、点和企业人员,给予每条信息2-5元的奖励,对信息漏报、人员失管的单位,严肃通报批评,逐级追究责任。定期组织服务管理站点工作人员学习外语、练习口语,邀请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处民警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了解掌握境外人员的风俗习惯与忌讳,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3、提供优质服务,推动境外人员管理人性化。境外人员管理服务站点紧密联系社区警务室,热情周到地为境外人员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政策宣传、现场办理登记、矛盾纠纷调处、收集意见建议等服务。在境外人员居住较多的小区内设立了双语标识牌,为***社区欧洲风情街统一更换了英语、韩语路牌店标,并坚持每周五晚上设立“欧洲风情街英语

酒店培训--境外人员入住登记须知及工作流程

境外人员入住登记注意事项及工作流程 第一部分 一、境外人员的范围境外人员的范围包括外国人、台湾居民、港澳居民和华侨。 二、境外人员所持证件 (一)外国人进入我国通常持用护照或代替护照的其他旅行证件; (二)台湾居民进入大陆通常持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港澳居民进入内地通常持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四)华侨回国通常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三、外国人签证和台湾居民签注 签证时主权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给外国公民允许其入、出、过境的许可证明,是在申请人所持护照或护照待用证件上使用的一中文字签注。 1)签证的种类 对被批准入境的境外人员,根据其来我国的事由和所持护照的种类,分别发给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 2)境外人员普通签证的种类 D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定居的人员 Z字签证发给来中国任职或者就业的人员及其随行家属 X字签证发给来中国留学、进修、实习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F字签证发给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活动不超过六个月的人员 L字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者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其中九人以上组团来中国旅游的,可以发给团体签证 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国境的人员 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机组人员及国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其随行家属 J-1 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常驻的外国记者 J-2 字签证发给临时来中国采访的外国记者台湾居民签注是大陆主管机关颁发给台湾居民并允许其入、出境的许可证明,是在台湾居民 所持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上进行的一种文字签注。 台湾居民的签注分为来往大陆签注和居留签注两类。 第二部分 境外人员办理住宿登记工作流程先登记、后入住;一人一证得原则。即要求在接待入境人员时应先让其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填写《宾客入住登记表》。 (一)查验有效身份证件 查验有效身份证件的内容包括:查验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查验边防入境验讫掌、验查我国签证机关签发的有效签证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并在非开放地区住宿还 要查验旅行证。 查验证件时应注意的问题:一是查看本人有效证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时,看其相片有无冒充 或伪造、变造等迹象,确认其国籍、身份;查看证件有效期,确定证件的合法性。二是查看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证件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或居留许可是否过期,确认其是否非 法入境或非法居留。三是查看入境验讫章,看其入境日期是否过期。

援外出国人员生活待遇管理办法

援外出国人员生活待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我国援外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援外出国人员和派遣单位的积极性,根据援外工作的特点和国内外情况的变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履行两国政府间协议,执行经济援助项目、援外医疗队和军事援助任务且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90天以上(含90天)的出国人员(以下简称“援外人员”)。 第三条执行上述援外任务,但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不满90天的出国人员,国外生活待遇标准执行财政部、外交部颁发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 第四条援外人员划分为公务员、技术人员系列和技术工人系列。 (一)管理技术人员系列按国内外所担任的行政职务和技术职务划分为七个级别: 一级国内职务为中央、省级机关正厅(司、局)级或相当职级的人员; 二级国内职务为中央、省级机关副厅(副司、副局)级或相当职级的人员,国内技术职称为教授、主任医师、相当于教授的高级工程师和其他职称的相当人员; 三级国内职务为中央、省级机关正处级或相当职级的人员,国内技术职称为副教授、副主任医师、相当于副教授的高级工程师和相当职称的其他人员; 四级国内职务为中央、省级机关副处级或相当职级的人员,国内技术职称为讲师、主治医师、工程师和相当职称的其他人员; 五级国内职务为中央、省级机关正科级或相当职级的人员,国内技术职称为助教、医师、助理工程师和相当职称的其他人员; 六级国内职务为中央、省级机关副科级或相当职级的人员,国内技术职称为医士、技术人员和相当职称的其他人员; 七级其他人员。 (二)技术工人系列按技术等级划分为五个级别: 一级国内评定为高级技师、特一级中餐厨师和其他相当于该技术等级的人员; 二级国内评定为技师、特二级中餐厨师和其他相当于该技术等级的人员; 三级国内评定为高级技术工人、特三级或一级中餐厨师和其他相当于该技术等级的人员; 四级国内评定为中级技术工作、二级或三级中餐厨师和其他相当于该技术等级的人员; 五级国内评定为初级技术工人、三级以下(不含三级)中餐厨师的人员和普通工人。 第六条援外人员的级别由派遣部门根据本办法予以核定并通知国外项目(技术)组执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技术)组可根据援外人员在国外的工作表现、实际工作能力,建议派遣部门对原确定的级别予以调整。军队派出的现役军人的级别,由派遣单位根据第五条确定的系列级别结合军队的职级套定。 第七条援外人员的国外津贴,按照下列标准计发。 (一)管理技术人员系列 一级每人每月1960美元; 二级每人每月1660美元;

境外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境外就业服务所 境外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对外劳务输出本着“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积极开展属地化经营,依据实际需要确定国内人员的派出,为本地创造就业机会。为完善公司各项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劳务输出员工。 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 组员: 第四条 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境外企业和员工安全管理指引 第五条 要认真了解和研究我国及东道国法律法规,特别是与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并严格遵守,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律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第六条 要认真遵守我国有关规定,严格人员选派工作。派出人员应熟悉业务,身体健康,并拥有合法的出入境手续和工作许可。 第七条 要重视派出人员的语言能力建设。派出人员应具有一定使用外语对外沟通的能力。如派出人员不懂外语,要对其进行日常用语的基本培训外,还应配备必要的翻译人员。 第八条 要加强对派出人员的行前教育、培训和考核。有关商(协)会应帮助企业开展出国人员培训。培训重点是外事纪律、涉外礼仪、东道国社会概况、相关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培训考核合格后不合格人员不能派出。 第九条 关注平等就业,避免出现种族、部落、肤色、宗教、性别方面歧视做法

境外当地人员管理办法

境外当地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行实施境外机构属地化管理,提高当地管理人员使用率,降低人工成本,有效规避劳动用工风险,优化境外机构对当地人才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对公司各境外机构所使用的非中国籍管理岗位人员统称为“当地管理人员” ,对非管理岗位人员统称为“当地工人“。 第三条根据分级、分类管理原则,由各境外机构对所使用的当地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管理。 第四条各境外机构结合所在国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管理人员属地化实施细则,包含本地区统一的《当地管理人员薪酬、奖惩制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属地化岗位的界定 第五条部分涉及境外机构重要保密信息的岗位不宜安排当地管理人员任职,如有关财务、计量、开发等相关工作岗位。 第六条适宜推行属地化的岗位有: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测量负责人、实验负责人、外事助理、结构物预制负责人、机修班长、碎石生产负责人、环境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关键设备操作手等岗位。

第三章招聘与选用 第工程建设条由各地区经理部组织专人对所在国土木工程类大中专院校进行考察、合作,为应届土木工程类毕业生提供实习机会并择优录用测量、实验等技术人员。 第八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结构物预制、机修、碎石生产负责人等以现有优秀工人的推荐、试用、选拔为主,要求在专业技能水平之外还应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及对公司(项目)的归属感、责任心等。 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国内大中专院校招收各境外机构所在国家的留学生,以土木工程类、机械设备类、现场管理类为主。国内招聘的境外当地管理人员,安排回到所在国后与所在国境外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新招收的当地管理人员须经过至少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指定至少一名中方管理人员(部门主管或以上职务)考察其专业技能水平、沟通管理能力、态度与责任心等。试用期结束后一周内由考察人提交试用期考察报告,经项目经理审核同意后报地区经理部审批。现有工人符合条件者,由项目部填写试用期考核报告,报地区经理部审批。(附件1.当地管理人员试用期考核报告。) 第十一条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不符合应聘要求的,应立即停止试用并结算工资。 第四章薪酬、奖惩、社保、劳动合同

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 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因私出国(境)是指干部员工因私事出国(境),包括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自费留学、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系统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直属及控股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是本单位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工作。 第四条因私出国(境)人员的管理实行登记备案、逐级审批和证照集中保管制度。 第二章登记备案 第五条下列人员实行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制度: (一)在职的准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包括退二线领导人员),离(退)休的局级(集团公司准部门副主任级)及以上干部; (二)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 (三)其他需要备案人员。 第六条涉及到的登记备案责任单位称为“报备单位”,报备单位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应为报备签字人。公司本部登记备案人员的基本信息由人力资源部定期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更新;公司直属及控股各单位登记备案人员的基本信息根据当地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登记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登记备案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政治面貌、职务职称、工作单位、主管单位等。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七条申请因私出国(境)人员向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个人申请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出国(境)事由、所赴国家(地区)、出国(境)日期、在外停留时间等; (二)个人填写的《国有企业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表》; (三)证明其因私出国(境)事由的有效材料; (四)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按照相应审批权限报批。 第九条因私出国(境)人员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履行审批手续。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履行报批手续;公司本部部门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副处级职员和公司直属及控股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党组书记审批;公司本部一般员工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公司直属及控股各单位非领导班子人员由所在单位自行审批。 员工取得因私证照后再次申请因私出国(境)的,应按本办法相应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 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 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公安部、人事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国 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 境) 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 续。 本办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工 作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 国有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三条下列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 部门申请办理出国(境)证件(含申请补发、换发证件和证件延期)时,须提交由所在 工作单位出具的对申请人因私事出国(境)的意见,否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不予 受理。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干部,离(退)休的省管以上干部。

(二)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县级以上金融机构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 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三)各部门、各单位涉及国家安全以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含已离 开原岗位但未满解密期的人员)。 第四条第三条所列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由有关单位向 所在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制度(以上人员简称“登记备案人员” )。公安机关受理、审批因私出国(境)申请及制作出国(境)证件时必须比对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工 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 第五条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由所在单位负责采集(含下属单位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汇总后,移交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 驻苏中央直管单位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由该单位采集汇总后移交所在市、县公安机关。 第六条已登记备案的人员信息内容发生变化,以及增减登记备案人员的,有关单 位应当随时更新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数据,并按照原工作程序报送公安机关。 第七条有关单位采集、更新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统一使 用由公安机关提供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信息数据 时应提供电子介质的信息数据和数据清单。登记备案人员不满

外籍人员管理制度

外籍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司外籍人员工作的管理,保证我司外事交流以及其他外事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涉外违法事件及其他案件的发生,严防在涉外活动中失密、泄密和被窃问题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现制定外 籍人员管理制度。 一、我司外事安全保卫工作,在公司的领导指导下,实行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制,在业务上对 外籍人员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人事部对外籍人员进行统筹安排。 二、凡来我司工作、交流、访问、居住的所有外国人,公司都会及时登记并备案人力资源部。 三、外籍人员来司后,接待部门(必要时请公安局外管处协助)要对他们进行有关中国的法律法规教育,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等的宣传教育,以及我司有关纪律、规章制度教育。 四、外事公寓管理人员要选派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的人员担任。严格执行外事公寓(宿舍)安全保卫管理规定和会客登记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并定期检查,及时消除不利于安全的各种隐患,保证外国人在公司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五、外籍人员在公司内举行集体性活动,如该国国庆日、重大纪念日、讲座、学术交流、舞 会等,接待部门要提前将时间、地点、人员及内容等情况通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六、外籍人员外出活动、参观、游览,要有专人陪同,陪同外宾工作人员,必须由政治可靠, 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行的相关规定。 七、外籍人员食、宿,会议室等场所,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要万无一失。外事接待部门 要设立值班制度,发生案件要及时与保卫处取得联系,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八、外籍人员在我司活动结束时,接待部门要提前通知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 涉外活动中,如发现外籍人员套问、窃取国家机密,刺探情报、拉拢腐蚀我方人员或提出与交流 活动无关的要求,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九、外籍人员向我方馈赠涉及反动、迷信、淫秽宣传品或图书、照片、录音、录像、光盘时, 应拒收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十、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外事接待并对外籍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保密教育和外事纪律教 育,严防违纪和泄密事件的发生。

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

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武汉电力设备厂关于员工 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厂属各部门、车间: 为加强和规范我厂员工因公出国(境)的管理,现将《武汉电力设备厂关于 员工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武汉电力设备厂关于员工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

武汉电力设备厂关于员工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 为适应我厂开拓海外市场及对外工作交流的需要,加强员工因公出国(境)工作的管理,明确出国(境)申报和批准程序,根据外交部、国家电网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职责范围: 1、华中电网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国际合作处为我厂因公出国(境)审批主管机构。 2、厂务会负责审定因公出国(境)项目可行性,确定人员名单、团(组)长人选,出国(境)预计时间,在国(境)外计划停留时间,出国(境)经费来源等重大事项。 3、人力资源部为我厂员工因公出国(境)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员工因公出国(境)手续的申报办理,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备案管理工作,及其有关护照在厂内的保管工作。 4、政治工作部负责出国(境)员工政治表现、历史、家庭主要成员情况的审查鉴定工作。 5、出国(境)项目所在部门负责申报因公出国(境)项目、目的及人员名单,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通报有关信息,提供相关资料,在出国(境)员工归国后敦促其交回护照等工作。 二、申报原则 1、各部门申报因公出国(境)项目要有明确的工作目的和实质性内容,杜绝一般性参观考察。出国(境)团组本着少而精,勤俭节约的原则,凡与出国(境)任务无直接关系的人员,不得搭车出国(境),凡专业人员可以完成的出国(境)任务,应由专业人员完成。有关技术培训、设计联络等项目,能在国内完成的应在国内进行,确需出国(境)进行的,本着讲求实效的原则严格控

公司境外人员管理制度(可编辑修改word版)

XXXX 公司境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境外业务顺利实施,保证各类外派人员有序出、入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出国人员范围系指公司派到国外各个项目经理部、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从事商务、管理及施工等所有人员。 第二章出国人员选择、识别基本条件 第三条政治条件:派出的出国人员必须热爱祖国,思想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派出: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身体存在健康隐患的; 3、年龄18 周岁以下或55 周岁以上的; 4、进入公司黑名单的。 第四条技术条件:有一定专业技能,能够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人员派遣 第五条各类人员派遣出国流程 1、商务人员:根据《XXX 公司外事工作管理规定》、《XXX 公司因私护照及外派人员出境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出国。 2、管理、技术人员:境外项目经理部成立后,项目经理部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人员需求、进场计划表,由人力资源部结合项目进展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办理签证、出境手续,开出调令,并同时上报公司EPC 管理系统,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场。 3、劳务人员: 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分别向工程管理部和土木工程部提

交所需劳务人员需求、进场计划表,标注具体工种、所需人数、进场时间等内容,工程管理部和土木工程部根据项目经理部计划和现场进展情况,分批组织安排劳务人员进行签证资料的准备,并对他们的出国条件进行审核;人力资源部涉外管理员对工程部门提交的具备签证条件的劳务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合格者被提交到综合办公室外事管理员办理签证手续,并同时上报苏州中材EPC 管理系统,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场。 第四章出境管理 第六条出国人员机票预订 1、待出境人员签证办理完毕后,根据现场需要,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分别联系待出境人员订票事宜,将最终出国人员信息报送综合办公室订票。 2、综合办公室订好机票后,通过OCS、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出境人员本人,项目经理部出境信息。 3、根据出境信息,由综合办公室外事管理员将相关信息提交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4、项目经理部通过OCS、邮件等形式接收出境人员信息,按时接机。 第七条出国人员备案管理 1、人力资源部涉外管理员对所有出境的劳务人员通过《江苏省出国劳务管理与服务系统》进行审查、备案。 2、公司对出国人员实行备案制度,海外项目经理部每月底(25 号左右)将回国人员统计报表填好报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出国人员在项目上完成工作后,项目经理部安排出国人员回国,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部将调令开回人力资源部。

出国管理办法

XX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行员工因公出国(境)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XX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系指对本行所有的公务出访、境外(包括赴港澳台地区)培训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级机构及在本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管理原则和内容 第四条本行因公出国(境)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政策的原则,即由总行统一制定本行的因公出国(境)制度和办法。 (二)明确职责的原则,即明确出国(境)工作主管部门及各出国团组(人员)的职责。 (三)讲求效益的原则,即出国(境)管理工作应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服务于公司经营管理。 (四)严格管理的原则,即因公出国(境)活动的组织、操作和考核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五条本行对公务出访和境外培训实行“三制”管理,即出国(境)任务立项制、团长负责制、出国(境)任务考核制。 (一)出国(境)任务立项制。出国(境)任务立项工作包括编制出访方案、提交“出国(境)任务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详尽的出访计划。如:项目名称、出访目的(任务)、出访日期、前往国家(地区)、团组人数、费用预算及来源。 (二)团长负责制。团长全程负责公务出访或境外培训任务的实施和考核工作。 (三)出国(境)任务考核制。总行人力资源部对公务出访和境外培训人员及团组的境外表现,通过《因公出国(境)人员鉴定表》(见附件)和培训总结等形式进行考核。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总行人力资源部是本行因公出国(境)工作的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 (一)负责制定本行因公出国(境)管理的相关制度; (二)编制年度公务出访、培训计划; (三)负责出国(境)前的外事教育和出国(境)考核工作,对出国(境)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和统计; (四)负责因公出国(境)的报审手续; (五)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的办理; (六)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证照的收缴和保管工作;

境外人员管理办法20061001

順富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人員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使本公司派駐海外各人員對於有關出勤、薪資、福利、職責、操守等事項之管理有所依據,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 除中國籍以外之所有外國籍人員,因以下情況派駐海外者(台灣除外),皆適用本辦理之規定; 1.因業務需要而派駐海外時間達二個月以上者。 2.因人事出缺,須增補直接派駐海外之新進人員。 3.國內主動派出或國外要求長期調派之派駐者。 *以下作業流程依據《薪工循環制度》辦理。 第三條派駐條件 1.人事單位須依「人力需求申請表」中所列之條件進行面試,用人單 位並應了解其性向、經歷、專業技能等各方面表現,符合要求者依公司任用權限核准後,由人事單位通知錄用。 2.派駐人員於派駐前,應至指定地點簽妥「派駐合約書」,正本一式 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完成簽約作業。 3.派駐期間每期為一年,總管理處管理部應於合約期滿二個月前以書 面通知用人單位主管及受聘人員,雙方均同意需要時得以續約,其中一方如不同意續約,則期滿自動解約,離崗前須依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4.總公司有權調遣境外派駐者,至轄境內所投資之任何企業任命。有 異動情況時,以「異動申請單」經權責主管核准後,辦理移交手續。 5.凡總公司之人員服務年資,不因赴不同調遣地服務而中斷年資續算。 6.到任後出差之相關事宜,依「出差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第五條駐外人員職責 1.駐外人員任滿返國時,依其表現及公司組織之需要得優先任用之。 2.個人應負責之工作及業務,須隨時向指定主管報告。 3.在駐外地區應謹言慎行、盡忠職守、不洩露公司資料、不接受賄賂、 嚴格遵守當地法令規定,如私自執行之業務有觸法者,自負一切責任與訴訟費用,並依公司規章處置。 第六條考核作業 總管理處應於新進人員試用期滿、及每半年 (六月底、十二月底)對境外人員進行考核評分作業,由行政總部統計評核結果後公告,並將考核結果記載於「人事動態記錄表」中,以作為調薪及晉升之依據。並依《考核等級說明表》內容,於次月發放考核獎金;不及格者,由總經理裁定做適當處理。 *參看《考核等級說明表》 第七條異動、調薪 駐外人員之調遣、考核、晉升、調薪由駐地之權責主管評核,若有相關異動情況,以「異動申請單」交總管理處審查內容,條件符合者經權責主管簽核後,行政總部再以「敘薪通知單」方式直接通知當事人,使其瞭解異動後之薪資。 第二章駐外人員福利

境外人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探究

境外人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探究 境外人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探究 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涉外行政管理,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我国对外开放30年以来,出入境管理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公民及外国人出入境人数大量增加,人员构成、事由和流向呈现多元化趋势,我国社会、科技、经济的发展对外籍高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的需求增强。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现象也日趋严重,国际恐怖分子、跨境犯罪集团通过出入境渠道潜入潜出从事分裂、恐怖、组织偷渡等严重危害我国安全和稳定的威胁上升。 随着我国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的强力推进和国内经济的快速增长,当前,我省也积极投入到“桥头堡”建设的热潮中,越来越多的外来力量纷纷加入到我省建设发展的大潮中来,他们在华从事投资、经商、旅游等各种活动,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升温。然而,如此的大好形势在某种程度上也使得我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面临的情况变得日益复杂,工作难度相对扩大。**县作为云南省边境地区的二线边境县,也是周边国家地区人员进入我国内、省内的重要交通要道之一。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如何抓住机遇,加强我县出入境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现结合我县外国人管理工作实际就当前**县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境外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对策,进行简要分析探究。 一、新形势下,我县境外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一)外国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发挥不到位,影响了对外国人工作管理的有效性。 外国人工作领导小组是一个由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牵头,包括政府多个部门组成的对外国人管理工作的组织,应是一个有效的处理外国人相关事件的机构,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在省、州一级有相对健全的体制和运行机制,但由于是多部门分工合作,内耗扯皮现象严重,其实是一个有名无实的机构,而在县一级,机构的设置还比较欠缺,未解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单打独斗的实际现状。 (二)出入境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各警种之间的配合还有待加强。 出入境管理工作中对境外人员的管理不仅仅是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的事,它还涉及公安边防部门、外事部门、广电文化旅游局、民宗局及各个警种等相关部门,在实际的工作当中,这些部门的协调配合还不是很密切,甚至有的部门根本就不重视对外国人相关工作。 (三)境外人员管理基础信息资料录入工作薄弱,动态管理不到位。 一是 根据我队掌握的情况分析,我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境外人员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境外人员申报住宿登记意识低。许多境外人员尤其是入境到我县的**籍人员不了解我国出入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入境后不主动到公安派出所申报,且不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临时居留证,造成难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将辖区内外国人纳入实有人口管理工作呈滞后状态。有的地方基层社区民警在实施境外人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呈现不敢查、不愿查、查处不到位或缺乏管理意识的情形。客观上对推进将外国人纳入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的进程造成了很大影响。辖区内部分规模相对较小的宾馆旅店对公安机关要求住宿登记上传的意识较差,加之,公安机关对不及时录入上传外国人住宿信息的

境外人员证件的种类及含义

境外人员证件的种类及含义 一、护照 (一)护照的定义 护照(PASSPORT)是一个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旅行、居留时使用的合法身份证件和国籍证明。也就是说,护照是公民在国际间通行所使用的身份证,也是一国政府为其提供外交保护的重要依据。 护照一般由主权国家颁发。不是主权国家,原则上不能颁发护照,即使颁发了护照,国际上也不承认。目前,某些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机构也有权颁发类似护照的证件,如联合国,被国际上承认它具有执行其职务及达成其宗旨所必需的法律行为能力,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因而有权颁发具有护照作用的证件,如“联合国通行证”。一些不被国际社会承认的组织发的护照,一般不被承认,如“世界服务组织护照”。 (二)护照的签发机关 护照一般由各国政府授权的主管机关按该国的有关法律颁发。多数国家授权外交部门、移民部门或内务部门颁发。我国颁发护照的机关是外交部和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公安部和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外交部授权和公安部委托签发护照的我驻外国的使、领馆、处。 (三)护照的作用 护照是由主管机关发给本国公民在国外使用的被世界各国所承认的证明文件。其作用有: 1、出入本国国境的证明。世界各国普遍规定出入国境的公民必须持有有效护照或者代替护照的证件,有的国家除护照外还要求办理出入境手续。无有效证件出入境即被视为非法出入境。 2、证明持照人的国籍。按照国际惯例,一国政府通常只给本国公民颁发护照,因而护照是持照人的国籍证明。居住国一般依照其所持护照来确定其国籍。无合法护照或护照过期的,可能被看作是无国籍人。护照持有者还可以得到本国政府的帮助和保护。 3、证明持照人的身份。一个国家向具有不同身份的人签发不同种类的护照,如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等。可见护照就是其身份的证明。持照人在居留国可以得到与其身份相一致的法律地位,同时也要求持照人从事与其身份相一致的活动。 4、向前往国申请签证和在国外可以进行各项活动。大多数国家规定,申请签证必须提供本人有效护照,获得批准后,才能合法进入该国。持照人在国外居留、旅行、工作、学习或进行其他活动,都必须随身携带,以备查验和登记。护照是一种十分严肃的重要的证件,因此,各国政府都规定了护照发放和管理制度。居住国主管机关对外国人的护照应当尊重和爱护,在办理签证和验证时,不能损毁、涂改,不能在护照上乱写乱画,更不能随便扣留外国人的护照。非本国政府授权的主管机关不得在外国人的护照上盖印、加注或者作任何说明。 (四)护照的种类 护照的种类很多,各国不完全相同。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颁发的护照看,大体上可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三种。绝大多数外国人来华所持的是普通护照。护照的种类一般标在护照封面或第三页上。 1、外交护照(DIPLOMA TIC PASSPORT):发给驻外国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出国进行国事活动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国会议员、政府代表团成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持有外交护照的人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除非本人声明放弃外交特权与豁免。 2、公务护照(SERVICE PASSPORT):有的国家称为官员护照(OFFICIAL PASSPORT),发给出国从事各种公务活动的人员,如政府的一般官员、驻外使、领馆行政技术人员以及派往国外执行文化、经济等任务的人员。 3、普通护照(PASSPORT):发给因私事前往外国或旅居外国的本国公民。普通护照是目前世界上颁发数量最多的一种护照。 以上三种护照是各国护照的主要类别。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种类的护照,如特别护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