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其他组织是指什么

合集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
业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法律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申请使用涉嫌法律纠纷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应当提供相关法律证明文件,提交公安机关审查。

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发出核准使用批准书;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涉及的简要注释如下:
1、社会组织法律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指符合法律法规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独立经济实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者其他组织法人。

2、商标:指以图形、文字、数字、字母、颜色组合等方式,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任何符号。

3、专利:是指国家依法授予的在一定时间内,对发明的使用、生产或者授权他人使用、生产,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授权他人使用、生产的专有权利。

4、著作权:是指个人或者法人对其所创作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著作享有的权利。

二、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1、知识产权:是指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法律规定的权利。

2、社会组织:是指在国家政治、社会、经济活动中以非营利为
目的组织起来的团体。

3、企业法人:是指由法律授权而设立的在公共利益下经营经济
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

4、法人独立经济实体:指法人独立运作,享有收益、独立承担
损失的经济实体。

,本文档主要是规范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法人在涉嫌法律纠
纷的知识产权使用方面的行为,旨在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请人在使用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时,应当如实申报,并
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食品标准与法规复习材料

食品标准与法规复习材料

1、名词解释:(1)标准: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2)法规:泛指由国家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是法律、法令、条例、规则和章程等的总称。

(3)技术法规:强制执行的规定产品特性或相应加工和生产方法(包括可适用的行政或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

(4)标准化: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程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5)采用国际标准:是指将国际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和试验验证,等同或修改转化为本国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并按本国标准审批发布程序审批发布。

(6)国际标准:是指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目前共有39个)。

(7)食品标准:是指食品工业领域各类标准的总和,包括食品产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分析方法标准、食品管理标准,如食品添加剂标准、食品术语标准等。

(8)加工助剂:加工辅助物,本身不作为食品配料用,仅在加工、配制或处理过程中,为实现某一工艺目的而是用的物质或物料(不包括设备和器皿)(9)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10)保存期: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预计的终止使用日期。

在此日期之后,预包装食品可能不再具有消费者所期望的品质特性,不宜再食用(11)食品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的部委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的名称为条例、规定和方法。

(12)食品法律法规: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加强食品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为目的,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3)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14)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法学是研究什么的学科?A. 法律条文B. 法律实践C. 法律制度D. 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答案:D2. 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包括以下哪些?A. 主体B. 客体C. 内容D. 所有以上答案:D3. 以下哪项不是法律效力的来源?A. 国家强制力B. 社会公认C. 法律条文的明确性D. 法律的公正性答案:C4. 法律规范的类型包括哪些?A. 授权性规范B. 义务性规范C. 禁止性规范D. 所有以上答案:D5. 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的,这体现了法律的什么原则?A. 平等原则B. 公正原则C. 合法原则D. 自愿原则答案:A6. 以下哪个不是法律关系中的主体?A. 国家B. 法人C. 自然人D. 物品答案:D7. 法律行为的效力包括哪些?A. 有效B. 无效C. 可撤销D. 所有以上答案:D8. 以下哪项不是法律解释的方法?A. 文义解释B. 目的解释C. 历史解释D. 情感解释答案:D9. 法律适用的原则有哪些?A. 法律优先B. 法律保留C. 法律平等D. 所有以上答案:D10. 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A. 法律至上原则B.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C. 法律适用原则D. 所有以上答案:D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法律的三个基本功能。

答案:法律的三个基本功能包括规范功能、保障功能和教育功能。

规范功能是指法律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保障功能是指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保障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秩序;教育功能是指法律通过教育和引导社会成员遵守法律,提高法律意识。

2. 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类型?答案:法律关系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是指具有法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个人;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如公司、社团等;其他组织是指除自然人和法人之外的其他法律主体,如合伙企业等。

3. 法律解释的方法有哪些?答案:法律解释的方法主要包括文义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和比较解释。

民法典中什么是民事主体

民法典中什么是民事主体

民法典中什么是民事主体在我国公民法⼈或者是⼀些其他组织,都是属于民事主体的范围,民事主体享受很多的权利,⽐如说,尊严,荣誉,⽣命,隐私,知识产权保护权等等。

那么什么是民事主体呢,店铺⼩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家做法律参考。

⼀、民法典中什么是民事主体民事主体⼜称“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

民事主体的资格由法律规定,在中国,根据规定,能够作为民事主体的有公民(⾃然⼈)、法⼈和⾮法⼈组织。

根据《民法典》第⼀百零九条⾃然⼈的⼈⾝⾃由、⼈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百⼀⼗条⾃然⼈享有⽣命权、⾝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主权等权利。

法⼈、⾮法⼈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百⼀⼗⼀条⾃然⼈的个⼈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需要获取他⼈个⼈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法收集、使⽤、加⼯、传输他⼈个⼈信息,不得⾮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个⼈信息。

第⼀百⼀⼗⼆条⾃然⼈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百⼀⼗三条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百⼀⼗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百⼀⼗五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百⼀⼗六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百⼀⼗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百⼀⼗⼋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为、⽆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请求特定义务⼈为或者不为⼀定⾏为的权利。

第⼀百⼀⼗九条依法成⽴的合同,对当事⼈具有法律约束⼒。

第⼀百⼆⼗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有权请求侵权⼈承担侵权责任。

第⼀百⼆⼗⼀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利益受损失⽽进⾏管理的⼈,有权请求受益⼈偿还由此⽀出的必要费⽤。

我国有关法律对邪教组织是如何界定的

我国有关法律对邪教组织是如何界定的

我国有关法律对邪教组织是如何界定的?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对邪教组织作如下界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这个界定包含四个要素:
第一,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形成歪理邪说和组织;
第二,散布歪理邪说是其控制和发展成员的主要手段;
第三,其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四,其组织是非法组织。

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社会组织是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由自愿结合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依法开展非营利活动,服务社会公众的团体或者机构。

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是指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旨在维护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发展。

一、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社会组织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们能够提供丰富多样的社会服务,弥补政府公共服务的不足,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然而,社会组织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如组织内部管理不规范,财务透明度不高,社会信任度不足等。

因此,建立健全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原则1.法治原则:社会组织依法存续、依法管理,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开展活动,接受法律的监督和约束。

2.公平公正原则:社会组织应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内部事务和对外事务时,要确保权益平等、资源公平的分配。

3.独立自主原则:社会组织在开展活动时应保持独立自主的地位,不受政府或其他机构的干预和控制。

4.透明监督原则:社会组织应向社会公众公开活动信息、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登记注册制度: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应通过登记注册程序获得法人资格,取得合法地位。

2.财务管理制度:社会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财务透明度,合理使用、管理和报告财务资源。

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社会组织应根据需要,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选拔、薪酬福利、培训发展等方面的规定,提高组织内部运作效率。

4.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社会组织监督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权力滥用、腐败现象的发生。

5.服务规范制度:社会组织要制定相关的服务规范制度,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提高公众对其的认可度和信任度。

6.法律法规宣传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组织成员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为了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适应社会组织发展需求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什么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什么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实务经验之谈】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由民间出资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宗教等社会公益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组织,它是介于政府组织、营利组织之间的一切社会组织,又称“第三部门”,其具有非政府性质,类似美国的私立非营利组织。

按照财政部2004年8月颁布、2005年1月1日起执行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四类。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社会组织。

如中国会计学会等。

基金会是指按照民间捐赠人的意愿设立的专门用于捐赠人指定的社会公益性用途的非营业利基金管理组织,如希望工程基金会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主要包括从事科学、教育、文艺、卫生、体育等科学文化类的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医院诊所、民办剧团、民办学校、各类体育俱乐部、民办各类科研究所等;从事各种社会救济的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孤儿所、民办养老院等;从事民间公证鉴定、法律服务、咨询服务等社会性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如法律服务所等。

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是由具有宗教信仰和热心宗教的人在国家支持下兴办的开展宗教活动的场所。

主要包括佛教的寺院、道教的宫观、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和基督教的教堂等。

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是以精神产品和各种劳务形式向社会提供生产性或生活性服务的。

它们虽然一般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但对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需要领先科学技术的进步创新大量的无形智力产品;经济的振兴、科技的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的进步,都需要高质量人才的培养、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精神文明建设。

可见,民间非营利组织与企业、事业单位一样,都是整个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国际法学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国际法:国际法是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国际法是与国内法相对应的法律体系国际条约:是国家间、国家与国际组织间或国际组织之间所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准的国际书面协定国际习惯:是指被接受为法律的一般实践或通例或做法国际法渊源的位阶:是指在国际法不同种类的渊源之间,以及在同一种类的不同渊源之间,是否存在着优先适用的问题国际强行法:是指国际法中普遍适用于所有国际法主体,国际法主体之间必须绝对服从和执行、不能以约定的方式予以损抑的法律规范一元论: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同属于一个法律体系,分国际法优先说和国内法优先说二元论:认为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这两个体系是对立的是不相隶属的,在效力上是平行的,但二元论把国际法与国内法完全对立是错误的协调论(中国论):是我国学者关于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的观点,主张二者是不同的法律体系,但密切联系、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渗透主权: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属性,在国际法上是指国际有独立自主的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权利,包括对内的最高权和对外的独立权两个方面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是指各国一律平等享有主权平等,各国不问经济、社会政治或其他性质有何不同,均有平等的权利与责任,并成为国际社会平等的一员禁止以武力想威胁或使用武力原则:指各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为侵害任何国家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的目的或以和联合国宗旨不符合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武力威胁或武力,不得以威胁或使用武力的行为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指各国应当以和平的方法解决其与其他国家的国际争端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国家在相互关系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任何方法之间或间接地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也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内政:需要指出的是内政有广泛的内容,它不仅指一国的国内事务,还包括一国与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的事务及对外事务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指一个国家善意履行《联合国宪章》提出的各项义务,善意履行由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产生的各种义务,善意履行其作为缔约国参加的有效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所承担的义务国际合作原则:指各国不问在政治经济及社会制度上有何差异,均有义务在国际关系的各个方面彼此合作国际法主体:是指具有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的能力的国际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国家:是指定居的居民和特定的领土组成的、有一定的政府组织和对外独立交往能力的政治实体国家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国家主权直接派生出来的国家所固有的权利国家豁免:指国家免受司法管辖的权利,根据国家的属地管辖权,国家对境内的一切人、事和物都有管辖权,但对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官员以及外国的国家行为和国家财产不能行使管辖权,因为他们享有豁免权承认:是既存国家从一定的方式对新国家或新政府出现这一事实的确认并表明愿意与之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行为国际组织:国家以及这些国家所认可的其他实体为实现特定合作目的,以条约或其他国际法文件而建立的具有法律人格的常设机构国籍:是指个人作为某一特定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一种法律资格或身份国籍的抵触:是指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或不具有任何国籍的法律状态引渡:是指一国的主管机关应他国主管机关的请求,将本国境内而被他国指控犯罪或判刑的人交给请求国审判或执行处罚的国际司法协助行为庇护:指一国因政治原因遭受追诉或迫害而来请求避难的外国人,给予保护并拒绝将其引渡给另一国的行为领土主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人和物所行使的最高的排他的权力领海基线:是国家内水与领海的分界线,是指沿海国测算其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宽度的起算线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实行特定法律制度的国家管辖的海域。

法制委、法工委工作职责

法制委、法工委工作职责
法制委(法制工作委员会)是指由国家机关、政党、团体等组织成立的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和协调本组织内的法律制度建设、法律监督、法律培训等法制工作。

法制委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 研究法律政策:负责研究制定法律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和完善法律制度的建议。

2. 法律监督:负责对本组织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保障法律的贯彻执行,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3. 法律宣传和培训:负责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并组织和实施法律培训活动,提高本组织内部人员的法律水平。

4. 法律咨询和服务: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解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问题,维护法律权益。

法工委(法律工作委员会)是指党政机关内设的专门机构,负责法律事务的协调与管理。

法工委的工作职责包括:
1. 法律事务管理:负责党政机关内部所有涉及法律事务的文件、决策的制定、审查和协调工作。

2. 组织培训和宣传:负责组织党政机关内部的法律培训和法律宣传工作,提高机关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

3. 法律咨询和服务: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解答机关干部和公民的法律问题。

4. 监督和检查:负责监督机关内部法律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法制委和法工委在法律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负责法律政策的研究制定、法律监督、法律宣传培训和法律咨询服务等职责。

案件中的法律称谓(3篇)

第1篇在法律领域,各种案件中的法律称谓繁多,它们承载着法律关系的特定含义,对于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刑事、民事、行政三个领域,对案件中的法律称谓进行详细阐述。

一、刑事案件中的法律称谓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涉嫌犯罪的人被称作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尚未被法院判决有罪,其身份具有一定的争议性。

在案件侦查结束后,犯罪嫌疑人被正式起诉到法院,此时其身份转变为被告人。

2. 犯罪分子、罪犯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后,其身份变为犯罪分子。

犯罪分子是指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已被法院依法判决有罪。

罪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正在服刑期间。

3. 被害人被害人是指在犯罪过程中受到侵害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有权提起自诉或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4. 共同犯罪人共同犯罪人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根据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分工,可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5. 证人证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因了解案件情况而被司法机关传唤出庭作证的人。

证人应当如实陈述所知情况,不得作伪证。

6. 被害人代理人被害人代理人是指被害人委托的人,代表被害人参加诉讼活动,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二、民事案件中的法律称谓1. 原告、被告在民事案件中,起诉的一方被称作原告,被起诉的一方被称作被告。

原告和被告是民事案件中最重要的法律关系主体。

2. 第三人第三人是指在民事案件中,与原告和被告之间没有直接法律关系,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成为诉讼当事人。

3. 当事人当事人是指在民事案件中,因诉讼而产生直接法律关系的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

4. 代理人代理人是指受当事人委托,代表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的人。

代理人可以是律师、法律工作者,也可以是当事人指定的其他人。

5. 证人证人是指在民事案件中,因了解案件情况而被司法机关传唤出庭作证的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上的其他组织是指什么?
和民法所指的其他组织是一样的。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
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