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5篇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范文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动纪律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工作服装、工作纪律、工作强度、工作效率等方面。
第三条:工作时间是指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早退、不迟到、不早退,严禁私自加班或提前离开岗位。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及调休,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并填写假条。
第四条:工作服装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应该穿着的服装,包括但不限于制服、工作服等。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要求穿着工作服装,并保持整洁。
严禁穿着不符合规范的衣物或打扮不得体。
第五条:工作纪律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循的纪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不吸烟、不喧哗、不打闹、不私自使用公司财产等。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专心投入到工作中,保障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工作强度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应根据工作任务的要求,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员工应合理分配工作时间,做到工作内容与工作时间的匹配,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七条:工作效率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应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员工应积极主动、勤奋努力,善于学习和创新,不断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有以下行为:(一)违反工作纪律,如吸烟、喧哗、打闹等;(二)迟到、早退、私自离岗或私自加班等;(三)擅自改变工作内容或工作方式;(四)私自使用公司财产;(五)泄露公司机密信息或侵犯公司利益;(六)其他违反公司规定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九条: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措施:(一)口头警告: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轻微行为,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提醒员工遵守纪律。
(二)书面警告: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较为严重行为,可以给予书面警告,并将警告事实及处理结果记录入员工档案。
(三)停职: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严重行为,可以给予停职处罚,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入员工档案。
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公司制定劳动纪律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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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制度一为维持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考勤管理第一条公司各部门、班组的考勤管理统一接受企管部的管理,并设置兼职的考勤员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考勤员应予每月1日前递交上月的考勤记录,汇总到劳资员。
劳资员有权对其中的记录进行抽查。
第三条公司的标准考勤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第四条生产岗位可以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设置考勤时间,其方案在报企管部备案后,按照规定的时间执行考勤。
第五条考勤文档包括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
考勤记录为考勤员逐日登记的员工考勤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考勤报表为考勤员月末编写的统计表,其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等。
第六条员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第七条考勤员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第八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
第九条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第十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1) 当日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2)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3) 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4)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第十一条上述条款中的迟到、旷工行为,经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事后查证,确认员工有见义勇为、替工厂挽回损失之有利行为者,其记录的迟到、早退不予撤销,其旷工记录可更改为公假。
车间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车间人员禁止抽烟(除了洗手间)违着扣罚一个月工资或者当场辞退。
2、禁止员工上班喝酒,初犯警告一次,如果再犯,公司予以开除; 3、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 20 元。
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 50%进行处罚。
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 30 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4、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 200 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者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 1 天扣发三日工资。
如全月旷工累计达 3 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 10 天工资,并处留厂查看处分,连续旷工 7 天或者全年累计达 15 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处理,旷工 7 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6、员工偷窃、转移或者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者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
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者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对危害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公司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若无睹、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赋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
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者加重处罚。
8、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9、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在员工中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0、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者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 (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外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者报公司处理;2、所有员工着装要得体,车间所有员工一律穿厂服,禁止穿拖鞋以及高跟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4、不允许迟到/早退;员工上班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作时间饱和;未到歇息时间提前离开岗位或者关闭生产电源的视同早退;5、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6、不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7、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8、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公司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3篇)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制度(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适应精细化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恒大地产集团____臵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定义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
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____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____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5、考勤统计时间。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____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条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勤规定第五条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
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五点三十分。
第六条写字楼员工须每天上午上班考勤一次,各单位、项目现场可视实际工作需要设定打卡次数,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七条全体员工须在各自办公所在地点考勤机上进行打卡方视为有效考勤。
第八条员工上班一律使用指纹考勤机进行出勤记录,指纹模糊1难于识别的请到行政人事部设臵备份指纹,其中一个无法确认时,可用另一个指纹进行确认。
员工上班打卡,若两个指纹记录都无法确认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打卡时,写字楼工作的员工必须在8:____分之前签到,其他各考勤点员工须在各工作点考勤员处签到,填写《考勤签到表》,8:____分以后签到的视为迟到。
第九条所有员工上班打卡后因工作需要在上班时间内因公务外出的,需提前填写《外出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
如事出紧急来不及填写的,须及时电话通知该部门考勤员,待事情办理完毕回到办公室后,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范文(4篇)

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行为要求,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制定本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宗旨是维护企业利益,提高员工素质,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义务遵守本规章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会依法处理。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包括工作时间、工作纪律、职责与义务以及违纪处分等内容。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六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七条员工在非工作时间不得在公司内进行相关工作,不得滥用公司设备。
第八条出勤记录是员工工作情况的反映,员工应当如实填写和提交出勤记录。
第九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私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报批。
第十条某些岗位工作需要轮班,员工应该积极参加轮班工作,并保持良好的配合状态。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员工应尽职尽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不得怠工懒散。
第十二条员工要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三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工作制度,不得私自修改、删除或篡改相关文件和记录。
第十四条员工在工作中应保持一定的礼仪规范,不得辱骂、威胁或恶意中伤他人。
第十五条员工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个人和他人的安全不受到威胁。
第四章职责与义务第十六条员工必须全力以赴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第十七条员工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和指挥。
第十八条员工若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或者存在违规行为,有义务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十九条员工要注重个人形象和仪表,做到言谈举止文明、衣着整洁。
第二十条公司对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安全环境等提供优厚待遇,员工应感恩戴德,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章违纪处分第二十一条如有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辞退等。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为落实劳动纪律,促进企业的正常秩序和有序运转,保障企业的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职工和管理人员,且对其他涉及本企业的人员亦有效。
三、管理体系为保证劳动纪律管理的顺利实施,本企业建立由企业纪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会)负责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结构体系:(1)企业纪律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者董事会代表会组成,具有本企业劳动纪律问题的解决、准备工作执行方案和督促工作执行等职能。
(2)纪律检查科责检查职工纪律,实行监察、检查和处理纪律问题,加强纪律检查工作落实。
(3)公示管理科责发布纪律公告,张贴纪律宣传栏的维护及管理。
四、劳动纪律1.维护劳动纪律,遵守劳动纪律要求,不得有背离劳动纪律或各项规定的行为。
2.勤勉肯干的工作精神,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准时出勤,并确保履行本职工作任务。
3.尊重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雇主合理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和劳动者所有物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4.工作期间不能携带任何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5.服从管理,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职务分工和规定工作时间,努力把任务完成以及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6.要严格遵守用电安全规程,使用电器时要注意安全,严禁带电进行或接触电器插座。
7.珍爱公私财物,不得私自拿走他人或本企业物品。
8.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不得擅自离岗或擅自拒不执行任务。
9.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和吸烟,不得持有毒品或违禁品。
10.不得搞打架,捣乱或者发起群体性活动,不得发表有害企业的言论。
11.严禁煽动他人违反劳动纪律,有故意破坏劳动纪律行为的,将受到调整或撤职等处理。
五、处分企业应当按照本规章制度,依法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进行相应的处分。
六、纠正和教育企业应当综合运用劝告、批评教育、改正记录和处分等多种方式,根据职工的行为特点,选择合适的劳动纪律教育和纠正方式。
七、报告度报告应包括:劳动纪律管理的实施状况、履行的情况以及处理的情况概况。
护士劳动纪律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护理队伍建设,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及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护理人员,包括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及主任护师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护理人员的劳动纪律,提高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确保医疗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劳动纪律要求第四条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第五条护理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六条护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聊天、玩手机、打瞌睡等。
第七条护理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不得在病房内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
第八条护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着装整齐,佩戴工作牌,保持个人卫生。
第九条护理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不得在工作时间接听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第十条护理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操作规程,确保医疗护理安全。
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应尊重患者,关心患者,保护患者隐私,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护理服务。
第三章纪律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医院设立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护理人员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纪律监督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护理人员的劳动纪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护理人员的劳动纪律考核纳入年度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护理人员如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轻微违纪: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二)一般违纪: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三)严重违纪: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遵守劳动纪律、表现突出的护理人员,医院将给予表扬、奖励,并在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工地现场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3篇)
工地现场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地现场劳动纪律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地现场劳动纪律管理以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靠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和约束,实施规范管理。
第三条所有参与工地现场施工的人员,包括劳动者、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等,都必须遵守本制度及其他相关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四条工地现场劳动纪律管理受到安全、文明、纪律等方面的约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影响工地施工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工地现场劳动纪律的要求第五条工地现场劳动纪律的主要要求为:(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防患于未然,主动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二)遵守作业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参加工地现场劳动,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四)保持工地现场卫生,不乱丢废弃物,保持工地整洁;(五)遵守工地秩序,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遣,不得有违抗、谩骂等行为;(六)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地技术资料和其他保密信息。
第六条工地现场劳动纪律的保证措施包括:(一)开展劳动纪律教育培训,加强员工的劳动纪律意识;(二)建立健全劳动纪律违约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惩处;(三)建立安全检查与督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四)加强沟通与交流,积极解决劳动者反映的问题,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工地现场劳动纪律的执法与监督第七条工地现场劳动纪律的执法监督主要由工地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
第八条工地现场劳动纪律的执法监督主要内容包括:(一)对工地现场劳动纪律的遵守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二)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惩处和处罚;(三)对工地现场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九条对于违反工地现场劳动纪律的人员,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二)暂停或取消相应的工资和奖金待遇;(三)解聘或辞退等严重后果的处理。
公司劳动纪律(5篇)
公司劳动纪律(5篇)公司劳动纪律(5篇)公司劳动纪律范文第1篇[关键词] 劳动违纪惩罚权劳动规章劳动纠纷一、引言众所周知,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是现代企业社会化大生产所必需的管理制度,它是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在本单位实施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章和制度的总和。
企业对员工惩罚权源自劳动规章制定权,是用人单位为了保证和维持单位的生产秩序,对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进行惩罚的权利。
但长期以来,我国用人单位对员工违纪惩罚主要的法律依据是1982年国务院制定的《企业职工奖惩条理》。
但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全面推行,国务院已于2021年1月15日的165号文件废除了《企业职工奖惩条理》。
这样,用人单位对违纪员工惩罚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主要依靠行政手段,采纳开除、辞退、罚款等带有剧烈行政颜色的惩罚方式,取而代之的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用工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若员工违反劳动合同和相应规章制度,公司可依据内部规章制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担当违约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机制。
那么,用人单位该怎样适应《劳动合同法》要求和市场用工需要,调整、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和职工违纪惩罚制度,削减劳动纠纷、降低用工风险,促进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我国现行劳动法对劳动规章制度规定所存在的问题1.有关用人单位劳动纪律的规定散见于法律、行政法规、政策文件中,不仅《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规章制度有相应的规定,而且在《公司法》和《全民全部制工企业法》等法律和劳动部的文件(如:1997年原劳动部的《关于对新开办企业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定从1998年1月起对新开办企业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中都有对劳动规章的相关规定,这样不利于劳动者和相关人员对劳动规章法律规定的了解和运用。
2.《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劳动规章的规定存在重复、冲突的现象。
例如《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四篇)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为了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和员工的积极参与,确保企业经营的正常进行,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制定对于企业的良好运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份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劳动行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三条员工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请假,迟到早退或旷工。
第四条员工应当按照工作要求,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的规定,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漏岗。
第五条员工应当服从领导的指挥和管理,不得故意阻碍或抵制上级的工作安排。
第六条员工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传播、泄露或利用相关信息谋求私利。
第七条员工应当主动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不得滥用职权、虚报工作成果或利用职务之便谋私利。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违反与处罚第八条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解聘等,员工应当接受处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
第九条员工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企业形象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条对于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员工有权提出申诉和辩解,并有权要求参与协商与听证。
第四章奖励与奖惩第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进行奖励和奖励。
奖励包括表彰、表扬、奖金、晋升等。
第十二条对于员工的劳动纪律的遵守和积极参与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管理规定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使用中发现问题可以及时进行修订。
第十四条其他与本管理规定不相符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一律废止。
以上是一份简要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具体内容还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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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5篇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
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三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7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19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1条的情形除外)。
第20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1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篇21 目的与范围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劳动行为,加强员工团队意识教育,提升公司整体形象,高效、有序地组织经营、管理和生产活动,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 职责2.1 总经理助理:归口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负责劳动纪律规范的制定、日常劳动纪律的检查与考核。
2.2 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按照规定开展日常工作。
2.3 各部门与生产车间: 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考勤、劳动纪律具体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3.1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资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天。
3.2作息时间3.2.1 职能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工作人员实际每周六天工作制: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星期日和节假日串休。
3.2.2 车间生产人员的日常工作时间由生产厂长按照各生产工作整体安排以及季节气候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将确定的工作日和作息时间上报行政人事部。
3.1.2 销售部因工作性质的不同,除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外,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岗位制度、劳动纪律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 工作考勤3.3.1 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和书面申报审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勤管理。
公司职能部门每日打卡3次,分别为:早上班、午上班、晚下班,车间和生产岗位打卡由车间主任组织,按生产班次时间进行打卡,分别为上班时、下班时。
3.3.2 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应自觉、亲自打卡,因工作原因无法在上班时间内报道的,应提前通过电话请示本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并书面申报,否则一律视为未报到。
3.3.3 公司执行每月考勤制度,各考勤人员必须在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各部门(含车间,下同)应当将本部门考勤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行政人事部,每迟报一次,扣罚部门负责人和考勤人员各50元。
3.3.4 结合公司个别岗位员工上、下班时间较为特殊,不能与职能部门员工一起考勤的,该员工不做每日例行打卡,考勤以每日工作交接记录为依据,具体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3.5 员工须按时打卡并如实出勤,对于虚报考勤或弄虚作假,情节轻微的予以双倍扣出勤,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并罚款。
3.3.6 员工确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实际原因不能打卡的,可申报部门领导后到考勤员处签字报道,但未签到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3.7 由公司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以及各类值班统一考勤,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正常考勤制度予以处罚。
3.3.8 如员工未能在规定时间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的、错误的,暂不发放工资或记录不全的部分暂不发放。
3.3.9 考勤员因工作不当,造成虚假、漏报的,对考勤员予以100元/次处罚。
3.4 考勤分类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篇3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员工劳动纪律,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订岳西中学劳动纪律制度.一、出勤1、学校教职员工一律按学校作息时间表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2、上课教师一律按铃声上下课,不得无故迟到、提前下课、拖延下课。
3、学校、部门、年级组召开的各种会议,必须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4、学校、教研组、备课组举行的各种教研活动,必须积极参与,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5、学校、年级组举办的各类活动,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不得无故推诿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6、学校、部门年级组、班级负有值班任务的行政人员、班主任、教师。
在值班时间内须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不得离岗、缺岗。
二、坐班1、教职员工的正常坐班时间为上午一、二、三节,下午一、二节。
在此时间内教职员工一律在办公室坐班,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2、在规定的坐班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三、请假学校教职员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办理好请假手续,方可请假离岗。
1、请假手续需要请假的教师一律到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然后将请假条交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再将请假条交教务处归档后方可准假离岗。
2、批假手续半天以内由年级组长审批,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审批,两天以内由主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教育局审批,未经请假作旷工处理。
四、处罚1、上班迟到、早退、缺席每次扣月岗位津贴5元2、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月岗位津贴10元,旷课一节扣岗位津贴30元3、旷工一天扣除月岗位津贴50元4、参加会议迟到、早退每次扣月岗位津贴5元,旷会每次扣月岗位津贴10元5、参加教研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月岗位津贴5元,缺席每次扣月岗位津贴10元6、不按时完成学校临时性任务的教师每次视情节轻重扣除月岗位津贴10—30元7、病事假每天扣除月岗位津贴15元,请假满一个月的教职员工当月的月岗位津贴全部扣除。
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篇4第一章劳动作息制度第一条全体员工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条全体员工应在正常上班前作好自己岗位的清洁卫生,当日清洁值班人员按清洁值日规定做好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通知员工加班时,员工不得无故不到岗或中途脱岗。
员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加班时应向负责安排加班的领导说明理由,不得无故推诿。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办公人员的作息时间拟定为:每周为六个工作日,休假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