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分析

摘要:针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的特点,商业银行要加强组织建设,加强信息管理和风险预警,制定对集团企业统一授信可操作性的方法,加强贷后管理,加强监管力度。

近年来,集团客户因其规模较大、市场竞争力较强、资信等级较高,渐次成为各商业银行的营销重点。集团客户是指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以及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对集团客户的授信业务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贷款承诺、担保、开立信用证等。

一、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分析

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由于授信产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目前,各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的授信业务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品种以贷款业务为主,如国有商业银行有八成以上的集团客户授信业务是贷款;二是集团客户通过下属公司互相担保获取银行信贷资金的现象较为突出;三是国有商业银行是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主体;四是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的贷款呈现“双重集中”的特征,即一家商业银行贷款集中于某一集团客户和多家商业银行集中贷款于该家集团客户并存的现象。因此,商业银行通过积极开展集团客户各类授信业务,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和商业银行自身经营带来了积极影响,但同时也产生了相当程度的风险。天下金融网

(一)授信制度不够完善

对多数商业银行而言,有关对集团客户开展授信业务的管理制度基本上以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为指导,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具体执行其总行制定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制度,且制度虽然存在,但散见于各个时期的文件。而少数商业银行还未系统地建立起集团客户、关联企业贷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有关集团客户授信政策还没有成文的规定。在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颁布后,各商业银行尚未对现行有关制度中与《指引》不一致的地方进行更新和完善。

缺乏分支机构层面的对集团客户授信限额的管理规定。国际上对单一客户或集团客户授信额度一般都有数量规定,如巴塞尔委员会规定该限额不超过银行资本的25%;世界银行建议对此类客户的无抵押贷款不超过银行资本的15%。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率不得超过10%”。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还没有分支机构对单一客户授信限额的规定。

对集团客户的界定标准不一。有的商业银行以企业是否合并报表定义集团客户;有的则以产权关系为界定标准,如将集团客户界定为“集团客户是指由多个法人组成的、相互间由产权关系连接起来的集团”;有的将关联企业分为紧密型和松散型两种,将具备持股50%以上、合并报表、具有直接的资金调拨权三个条

件的视为紧密型关联企业,其他情况则为松散型关联企业,对紧密型关联企业视同单一法人客户管理,采取向其集团公司、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统一授信方式,对松散型关联企业暂不实施统一授信,仅在授信业务调查和审查中明示其关联关系,以避免风险过于集中。以上狭窄的界定标准,实质上弱化了对集团客户的风险管理。

识别集团客户和关联企业的手段简单,不能适应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要求。以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企业报送资料、人工查看持股情况等判定是否具有关联交易或母子公司关系,是目前各行识别集团客户的主要手段。工商登记的信息局限于股权上具有直接或间接控制与被控制企业的关联性,对股权关系并不明晰的实质性关联企业则无法揭示其关联性;人工查看持股情况能对较大的集团客户进行识别,实现锁定总授信额度和下属公司的分授信额度,对较小集团客户容易被遗漏。客观上,很多企业之间的投资关系、利益关系及控制影响关系的复杂性、隐蔽性,以及目前法律法规中缺乏对关联企业明确、清晰界定,也加大了银行识别企业关联性的难度。

缺乏科学、统一的集团客户信用评级标准。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认识存在误区,易受虚假报表或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迷惑,往往认为资产规模庞大就是实力雄厚,忽视集团客户本身固有的风险,对集团客户经营风险、系统性风险、行业风险、法律风险认识不足,把握不准,把集团客户等同于优良客户。一方面各家银行评级标准不一,同一企业在各家银行评级结果差异较大;另一方面各家银行往往将市场份额高、社会影响大的集团企业和上市公司等集团客户视为优质客户,加之全面收集集团客户资料较为困难,因此,往往并不十分重视评级。天下金融网

由于制度、操作规程不够完善,各级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不易把握,操作中的随意性可形成风险隐患。如有的商业银行由于缺乏对集团客户授信的具体措施,授信业务按项目进行管理,无法有效监控集团内部的资金调拨情况,不能及时掌握集团高层投资决策,可能造成集团客户将信贷资金挪作他用。

(二)多头授信、过度授信情况普遍在实行统一授信制度后,商业银行能够较好地控制同一家行分支机构对同一客户分头授信、本外币分割授信、不同业务种类分散授信等信用风险。但集团客户通过其属下多个子企业在两家以上银行取得信贷资金的多头授信情况比较普遍。

中国银监会《指引》中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遵循统一原则,对集团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规定“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内各个授信对象核定最高授信额度时,在充分考虑各个授信对象自身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集团客户的整体信用状况、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最高授信额度应根据集团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各商业银行迫于同业竞争和贷款营销压力,追捧集团客户,大都采取对单一法人企业分别授信的方式,对于集团客户没有纳入统一授信管理。这种分别授信容易导致对集团整体的过度授信,可能引发银行业“多米诺骨牌”效应。造成多头授信和过度授信现象的直接原因是银行对集团客户内各个授信对象经营情况、关联信息把握不充分。信息不充分的客观原因是集团客户投资关系、“血缘关系”复杂,主观原因是各商业银行之间缺乏有关集团客户的信息

交流、共享机制。商业银行为争取大客户、抢夺市场利益,对客户信息相互保密,某些企业恰是利用了这点,通过多个子公司在多家银行取得信贷资金。

(三)集团客户担保资金较大

集团客户内的相互担保极易形成“担保链”,“担保链”环节一旦中断,往往有债务扩散和放大的负面影响。部分集团客户对外担保金额很大。集团客户为其他企业担保,由于其可能承担的连带责任,形成或有负债,从而加大了自身的经营风险,危及信贷资金安全。目前,各商业银行未将集团客户子公司相互担保以及对集团外企业担保纳入统一授信管理,仅将担保情况作为信用额度的参考,担保并不占用银行对企业的授信额度。这种操作容易掩盖担保带来的信贷风险。

(四)对关联企业贷款过于集中

在同业竞争压力下,银行可能会只注重企业外在的“光环”,忽视风险管理,而往往应允企业的过分要求,使得对关联企业贷款过于集中于某一家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或多家商业银行集中贷款于某一集团客户。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风险隐患。“双重集中”一般与银行间恶性竞争有直接的联系。银行的营销逐渐向争取大额贷款客户倾斜,而资金的软约束有可能诱使贷款企业从事投资风险高的项目和行业,从而使银行信贷资金的违约风险加大。

(五)利用关联交易或关联资本获取银行资金

许多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与母公司存在密切联系,伴随公司发展,通过收购兼并、参股、控股等种种形式,产生大量的关联交易和关联资本。通常,上市公司通过以下方式套现:通过关联交易盘剥上市公司———让上市公司给自己及关联企业担保——上市公司银行借款大量增加。故证券市场上大股东将上市公司视为银行“提款机”的事件屡见不鲜。

三、风险防范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建设

商业银行应建立与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特点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各级行应指定部门负责全行集团客户授信活动的组织管理,负责组织对集团客户授信的信息收集、信息服务和信息管理。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明确由集团客户总部(或核心企业)所在地或总行指定机构为主管机构。主管机构负责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的限额设定或提出相应方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执行,同时应负责集团客户经营管理信息的跟踪收集和风险预警通报等工作。严格控制企业集团的核心资产,依法落实担保措施。一是对于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抵押担保的,要认真审查抵押物的权属,抵押人必须是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企业。银行不得接受集团公司将子公司所有的财产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作抵押。对集团公司为其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要注意审查集团公司是否具有实际担保能力。对于集团公司与核心企业或其他子公司属于“多块牌子、一套人马、资金统一运作”的情况,不能接受相互担保。要特别防止企业通过不正当的关联交易活动转移资产来逃避银行债务。二是将企业集团之间的担保纳入集团授信管理,防止担保不落实或产生或有负债风险。

(二)加强信息管理和风险预警

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为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管理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它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集团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包括企业集团的公司构架、股权结构、所辖企业、关联企业及其财务状况、担保

情况;二是做好企业集团的信息收集与整理工作,贷款的变化和企业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反馈到人民银行信贷咨询系统和本行信贷管理系统;三是对单个企业集团的贷款总额,根据其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设置预警线和报警机制;四是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完善对企业集团的贷款主办行制度,防止企业集团多头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杜绝发放交叉贷款。

充分发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作用。商业银行在给集团客户授信前应通过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认真查询集团客户的有关信息,防止过度授信;给集团客户授信后,应及时把有关信息登录到银行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信贷登记系统。

各商业银行之间应加强合作,建立信息平台,按照商业原则依法提供必要的信息沟通。对一些大集团客户可考虑采用主办银行制度,由主办银行确定并严格控制最高授信额度并向有关金融机构充分披露融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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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应根据集团客户所处的行业和经营能力,对集团客户的授信总额、资产负债指标、赢利指标、贷款本息偿还情况和关键管理人员的信用状况等设置授信风险预警线,对异常信息设定自动报警提示,提高全系统的信息综合性和政策调整的及时性灵活性,增强整个系统的风险防范能力。

(三)制定对集团企业统一授信管理的具体的、量化的和可操作性的办法有效识别关联企业,准确界定集团客户。商业银行应准确界定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的法律地位及相互关系,对企业集团的主体资格、治理结构、财产归属、股权结构和产权关系、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法律分析和认定,将法律风险防范于事前。

控制授信总量,做好借款人结构安排。对企业集团要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集团的特点,明确具体的信用投放条件和管理要求,有效防止集团企业双重集中的特点。在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中,除了核定集团整体授信总额外,还要对授信总量在集团各成员之间的分布&借款人结构’作出详细安排。要坚持“谁授信、谁承贷、谁用款、谁偿还”的原则,保证承贷主体与用款主体的统一。在商业银行内部,应加强总行和省分行对跨省、跨地区大型集团客户的授信管理,属地行配合,上下联动,信息共享。

走出使用“合并报表”的误区。商业银行应准确划分和核实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及集团整体的真实资产和财务状况。考察企业集团资产负债和财务状况,要以作为授信或承贷主体的经济实体自身的财务报表为基础,而不能简单地以合并报表进行判断。同时,要认真核查企业集团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将提供虚假财务报表或财务管理混乱、核算不清、单一资产重复记账、虚增资产及随意划转债务的企业集团拒之门外。

(四)加强贷后管理

要重点监控借款人的关联交易构成,注意剔除因关联交易引起的非正常利润因素,严格监控关联交易中有关资产&资金’的无偿或低价转移行为,尽可能通过设立限制性条款来约束对银行授信不利的非正常关联交易。

要防止信贷资金在集团内不同法人之间的随意流动,防止以子公司名义多头套取银行贷款而由集团公司长期占用。对于随意改变贷款用途、用贷款进行股本

权益性投资、将短期借款用于长期投资的,商业银行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信用额度或追究其违约责任,不能一味姑息迁就。

密切关注企业集团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核心管理层的个人素质。应客观地评价其品行和能力,不能被其头顶的“光环”所迷惑,在与集团客户贷款关系存续期间应对其予以不间断地关注。

(五)监管部门完善监管要求,加强监管力度

一些关联业务的标准有待明确。如《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中规定“商业银行在给集团客户授信时,应当注意防范集团客户内部关联方之间互相担保的风险”,但并未对担保企业担保总额占其净资产的比重和被担保企业的负债情况作出限定,容易造成商业银行在操作中各行其是。

部分监管要求时效性有待加强。如《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规定商业银行每年对集团客户授信风险作出综合评估,并提交风险评估报告,但关联贷款引发的风险往往具有事发突然、破坏性强等特点,监管部门对这种突发性的授信风险应要求其实时报告。

加强监管配套措施。如《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后,应将相关授信信息登录到信贷登记系统。

美国中小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经验的启示

内容提要:美国是世界上中小银行数量较多市场化运作较为成熟的国家。因为市场竞争的残酷性,美国中小银行为了生存和发展,对风险管理极为重视,特别是在信贷风险管理上形成了一系列较为成熟的经验。这些经验对我国中小银行尤其是城市商业银行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美国是世界上中小银行数量较多、市场化运作较为成熟的国家。在美国约8 000家商业银行中,资产超过100亿美元的还不足10%,资产不超过10亿美元的银行,在全美共有5 000多家。在美国,由于银行业市场的激烈竞争,每年都有一些中小银行被兼并重组,一些中小银行被关闭,但同时也会新增一些中小银行。目前,信贷业务依然是美国中小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因为市场竞争的残酷性,美国中小银行为了生存和发展,对风险管理极为重视,特别是在信贷风险管理上形成了一系列较为成熟的经验。这些经验对我国中小银行尤其是城市商业银行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1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与美国社区银行对比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与美国的社区银行相似,规模普遍较小(多数资产不足10亿美元),在所属的 区域内通过低成本的分销工具为客户提供基本简单的金融服务。专门为低收入的个人消费者 提供小额贷款;支持小型企业以为本地经济发展提供便利;将存款作为贷款资金;并致力于提高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的生活质量。但是,它们又有着不同点。美国的社区银行既不是开发 银行,也不是政府的福利机构。因此,它们不会提供有政府导向性的业务;不会在政府机构的影响下经营;不会优先运作基础设施的项目;不提供特许的利率;也不会把社会的目标置于银行 的财务目标之上。一般来说,虽然规模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然而一家银行的规模大小并不是银行赢利的最主要因素。因此社区银行仍然可以是一种赢利性很高且具有长 期稳定性的商业模型。根据美国的情况,赢利性最好的是那些资产在10亿~100亿美元的银行(相当于国内杭州、南京以及大连等的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以及资产在3亿~5亿美元的银 行(相当于葫芦岛、焦作以及马鞍山等的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令人惊讶的是,最稳定(亏损企业百分比最小)的银行仍然是资产在3亿~5亿美元的那些小型银行。 2?美国中小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特征 2?1美国中小商业银行普遍建立了完善的信贷风险管理 组织构架美国的中小商业银行实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相互独立的、立体的风险管理体系。 董事会通过下设的风险审计委员会对全行的风险进行全面监测,尤其是高级管理层的道德风险。银行的高级管理层也建立另一套风险体制框架,实行风险的自我控制与管理:设立对业务风险进行控制的管理部门,对业务部门、管理部门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管理,这些部门对首席执行官负责。美国中小商业银行银行实行风险集中管理体制,风险控制在总行层面实现集中化管理,总行对所有风险都具有强大的监控能力。即使像住房抵押贷款一类的零售贷款也实现了由总行集中审批。美国各中小商业银行都设有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日常风险 管理工作,对所有风险管理人员实行“垂直管理”,业务部门所需要的风险管理人员由风险管 理部派驻,派驻人员可参与业务经营的整个过程,并与业务部门共同承担责任。贷款风险管理 委员会不负责审批贷款,只负责贷款风险监测。贷款的审批按照相互制约的原则进行,单人无法对贷款业务进行决策。对信贷审批的授权主要考虑两个因素:职务高低、业务性质(如批发 业务与零售业务就不同)和个人经验。风险管理派驻人员具体负责各业务条线的风险管理,这 些人员直接向风险管理部门报告,但对与风险有关的业务决策有发言权,可对风险进行实时控制,寓风险管理于业务经营过程之中。 2?2美国中小商业银行拥有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和监测 技术科学的分析是做好风险管理工作的前提,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的分析工作必须依赖 于一定的管理工具。普遍使用的信用分析系统为中小商业银行提供了在线信贷文件系统,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理论概述.doc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理论概述 一.信贷风险的定义: 1.信贷。 银行信贷是商业银行为保证贷款业务而从事的与之相关的经营活动,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银行信贷是商品货币关系的产物,是以偿还为条件,并且收取利息为获取报酬的借贷行为.它的运行方式为:吸收来自个体储户的存款,然后将之发放给信用可靠的贷款人.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向储户支付利息,贷款人向银行支付利息.银行通过利息的不同来获取收益.银行信贷具有聚集,分配社会资金,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反映和监督国民经济活动的职能. 2.信贷风险的含义。 风险在经济领域中,一般将之理解为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损失的发生因为影响因素的大量性,无规则性和随机性而具有多种可能性或不确定性.商业银行在经营与信贷活动中因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或不确定性,就是商业银行风险.信贷风险作为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在广义上它指因客户违约引发的风险,在狭义上指银行不能如期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不确定性,也即银行在信贷活动中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张淼) 3.信贷风险的特征。 (1)客观性。 只要银行经营信贷活动,就不可能完全规避信贷风险,信贷风险在信贷活动中是客观且肯定存在的。换句话说,没有信贷风险的信贷活动是不存咋的。 (2)隐蔽性。 信贷活动中各种影响因素的大量性、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信贷风险难以直接的、精确的被观察和度量。 (3)可控性。 虽然信贷风险具有隐蔽性,但银行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提前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二.信贷风险形成的原因. 从一般意义上考察,任何经济活动风险的存在都与其所处的自然环境,社会和政

治环境,经济形势的变化和人的行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银行信贷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组成部分,同样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银行风险的形成原因是错综复杂的,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既有外部原因,又有内部原因.这些因素的大量性,随机性,不确定性以及不同因素之间相互交错,使得信贷风险的评估与管理变得复杂化. 1.主要表现形式。 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主要体现在巨额不良债权上。债权是指商业银行(债权人)按信用原则和交易准则,以贷款为形式、以契约承诺为载体,让渡信贷资金使用权给借款人(债务人),并藉此拥有向借款人追索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一种经济权利。根据贷款契约的履行情况,商业银行的债权可分为正常债权和不良债权。就一笔贷款而言,如果该贷款能够按贷款契约规定的期限要求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那么该项债权就属于正常债权。否则,就属于不良债权范畴。“不良债权”是指按期很难收回或无法收回的贷款,即通常所说的呆账、坏账。(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原因分析—王红夏) 2.产生原因。 不良债权的产生主要来自于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管理水平低,其体现在以下方面:(1)银行对经营对象了解不深入,分析不透彻.信贷风险的产生与银行工作人员对贷款对象的了解程度有很大关系,在发放贷款前,没有对贷款对象进行深入调查,没有对其资产状况和偿还能力进行评估,就像对方贷款.这样做的后果是某些贷款人信用低,不具有偿还能力.而一些贷款单位管理水平低,经济效益差,导致其不具有偿还能力. (2)缺乏科学的可行性分析和项目评估.无论哪一种业务,事先都应进行可行性评估.对于银行来说,在贷款之前,应结合所掌握的资料进行科学的可行性评估.如果凭借决策者的主观经验进行决策贷款,无疑会产生信贷风险. (3)信息不灵.银行的任何一项决策,都应该建立在及时,可靠的信息上,并且贷款之后,也应跟踪调查贷款对象的最新信息,确保其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4)国家体制原因。我国的特殊的经济体制也会对银行的信贷风险的产生有一定影响.如行政干预,指令贷款会形成贷款风险.由于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政企不分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银行的资金流向,投量的掌握在一定的程度上还政

城市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运作,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集团授信风险,促进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健康良性发展,根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客户授信管理的核心是将内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借款人组合进行风险管理,防范大额信用风险及信贷集中引起的贷款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授信业务品种包括: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和贷款承诺等业务。 第四条对集团客户授信遵循的原则 (一)统一原则。对集团客户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 (二)适度原则。根据授信客体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合理确定对集团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 (三)预警原则。逐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集团客户授信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授信额度是指经本行批准的可在规定的授信期间内给予某集团客户授信的最高值。它是本行对该客户最高风险承受能力的量化指标。 第二章集团客户授信管理的范围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我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我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第三章集团客户授信的组织管理 第七条我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即由总行对集团客户按照《*****商业银行授信管理办法》确定授信集团客户的范围、授信额度的核定、根据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统一授信。“分级管理”即按集团客户中单个借款人所属的支行,由所在支行对其授信贷款进行具体管理。 第八条风险控制部负责全行集团客户授信活动的组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本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本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本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因本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本行董事会要求-2-

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本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本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益与风险匹配 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本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本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 本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 本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行实现市场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市场、产品、期限和 -3-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 摘要 中国经济的发展与资金密不可分,银行业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动力。作为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公司,风险管理是行业中永恒的话题。本文以杭州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作为研究对象,结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以及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采用观察和调查法对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进行调查。通过观察和分析,探究影响信贷业务的主要因素,结合信贷业务管理理论和当前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环境,为杭州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管理提供一套风险管理的新思路和一套全面控制管理银行风险的衡量标准、制度和技术方法要求,旨在对信贷风险管理水平不太发达的我国农村商业银行提供策略和发展建议。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巴塞尔新协议,信贷风险管理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is closely related to capital, and banking industry provides a sustained impetus for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As a special company operating monetary capital, risk management is an eternal topic in the industry. In this paper,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commercial banks in Hangzhou as the research object, combined with the New Basel Capital Accord an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credit business of commercial banks in China, using the observation and investigation method to investigate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commercial banks in Changchun. Through observation and analysis,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main factors affecting the credit business, combines the credit business management theory with the current credit business environment of Changchun rural commercial bank, and provides a set of new ideas of risk management and a set of measurement standards, systems and technical method requirements for the comprehensive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Bank risk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redit business management of Hangzhou Rural Commercial Bank, aiming at the credit risk Rural commercial banks in China with underdeveloped insurance management provide strategies and development suggestions Key word:Rural commercial banks, Basel II, credit risk management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2)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1我国商业银行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银行界普遍采用团队模式来实行信贷行为,每个信贷员分工 明确,单笔贷款可分为贷前、贷中和贷后。下面就从这三个环节来分 析我国商业银行在当前经济环境下的现状。 1.1贷前信贷选择分析 所渭贷前选择,顾名思义就是银行分析市场,选择适合的候选借款企业。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信贷市场普遍存有的现象 是供小于求,即企业贷款的总需求数大于我国银行所能提供的借款数。不过,强大的需求并没有刺激市场的良性竞争,银行也没有获得较高 的利润。究其原因,对于银行本身划分的市场来说,“蛋糕”正在越 做越小。 近几年来,各家商业银行按照(商业银行法)指引的方向,商业化经营 机制转变较快,集中上收和“重效益、重成本、防风险”的意识增强,普遍实行了信贷管理权限“优良客户制”,重点增大对效益高、行营 销和增加贷款扶持;相对应压缩信用等级低、信誉好、风险小的优良客 户进信誉差、风险大的企业的贷款。 这是符合市场经济优胜劣汰发展规律的,主流是好的,总体是健康的,但也存有一些负面影响和风险问题。银行贷款向大企业集中有些过度,直接的影响就是对中小企业资金供给有些不足:即使有些人企业集团、_上市公司素质不高,但商业银行却盲目争相为其贷款,结果带来很大 的风险甚至成为不良贷款。 银行争夺大企业的根本原因在于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性不高。中 小企业经营规模小、财务数据不真实、业主素质不高、企业有效资产 不足、银行操作成本高是影响银行贷款意愿选择的现实因素。 1.2贷中信贷决策分析

以往的信贷决策,多采用经验决策。经验决策是指凭借管理者的经验 和直观资料而做出的决策,它属于定性决策范围。随着持续借鉴西方 商业银行的现代决策方法,我国商业银行当前主要是通过使用各种数 学模型,如预测模型、线性规划、决策模型等,实行信贷决策的定量 分析。这种定量分析主要表现在对贷款对象、贷款资格及限额的判断上,而判断的依据就是对借款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实行分析。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针对贷中决策的主要困惑在于难以找到授权与放 权的平衡点。国有银行现在的信贷制度是双线管理。其简要程序是: 企业向银行的公司业务部提出贷款申请,公司业务部对企业及其项目 实行调查并写出书面评估报告;风险管理部成立一个尽职调查小组,对 公司业务都提交的评估报告做出评价,然后将评价结果提交风险委员会,风险委员会讨沦通过后即可贷款。数额超过权限的(比如10亿元 以上),上报总行总行贷款也须经过同样的程序,总行行长对风险委员 会决定的贷款有否决权。同时,被风险委员会否决的贷款也能够要求 复议。 1.3贷后信贷管理分析 在贷后管理方而,我国日前采用国际通行的五级分类法来控制信贷风险。具体如下表所示: 资料来源:《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人民银行,2001.12, 第78-80页 从过去四年的实践看,贷款风险分类的积极作用不可否认。但与预期 目标相比,己大打折扣,甚至己经影响和改变了对整个贷款风险分类 制度的评价。 (一)仍拘泥于原有的期限分类法 一些正常类贷款,债务人的各项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率、流动性比率、净现金流量均显示企业经营过程已经出现了一些潜在隐患,还有一些 正常类贷款,债务人的行业市场发生了不利于还款的影响,主要投资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防范风险,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和外国商业银行分行等。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商业银行可根据上述三个特征结合本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控制是指关联方有权决定授信对象的财务和经营活动,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本指引所称的关联方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或者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 本指引所称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本指引所称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

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参与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或使其他企业依赖于本企业的技术资料等。第五条本指引所称授信业务包括:贷款、拆借、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 第六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授信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第七条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原则。商业银行应对集团客户授信统一管理,集中

集团客户信贷风险案例分析

作业一 集团客户信贷风险案例分析 1、集团概况 A集团注册资本6亿元,其中: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股56%。其他股东中两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经营围: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建材贸易、汽车销售、出租汽车、绿化、仓储、会展。集团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下属S商业集团、J 建设集团、Q汽车集团、N能源集团、L旅游集团五大产业集团。集团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由集团本部设置的事业部进行项目投资管理和会展中心建设经营(如下图)。 (1)房地产业。主要开发城区中低价房,也参与旧城改造,在开发建设住宅的同时开发非住宅产品,逐步向全国扩展。先后在全国20个大中型城市开发了房地产项目。2013年-2015年集团房地产业务利润总额占比超过60%。 (2)商业地产。S商业集团主要从事商铺、商场、会所等商业物业的经营、管理,形成商业地产租赁、投资、经营管理三大业务板块,与红星美凯隆建材集团、易初莲花、开心人大药房等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 (3)建筑业。J建设集团主要承担大型钢厂的技术改造和钢结构建设工程,同时承担A集团民用、商业建筑项目的建设施工。

(4)能源及物流业。N能源集团主要经营成品油、燃料油、煤炭批发,石油海上运输、陆上运输,经营加油站等,是经营石油、煤炭的专业性企业,拥有石油、煤炭经营管理的专业团队。 (5)汽车服务业。Q汽车集团集销售、维修、保养、二手车、保险、上牌于一体的汽车销售服务商。拥有国际知名汽车品牌专营店11家、多家汽车销售公司维修公司及出租车服务公司,代理国汽车18个品牌。经营业务包括“整车销售、配件供应、维修服务、信息反馈”四位于一体的汽车品牌服务和车辆租赁业务等。 (6)旅游服务业务。L旅游集团是从事酒店、旅行社等旅游产业的投资、经营及管理的综合企业。2015年旅行社和饭店总收入超过12亿元,拥有8家控股企业,投资控股并管理的酒店客房数为920间套,2年在建和即将投入经营的控股五星级酒店客房数尚有600间套。 截至2015年末,集团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为255亿元,总负债19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7%; 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0亿元,净利润7亿元。集团本部总资产为137亿元,总负债10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2%; 2015年度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3亿元,实现净利润7亿元。集团本部以投资管理为主,主营收入较少。 2、关联关系分析 (1)关联关系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第5号令颁布实施根据2010年6月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8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决定》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防范风险,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等。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当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前款所指企事业法人包括除商业银行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上述四个特征结合本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第四条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

商业银行持有的集团客户成员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资产以及通过衍生产品等交易行为所产生的信用风险暴露应纳入集团客户授信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第五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由于授信产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第六条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原则。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 (二)适度原则。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授信客体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合理确定对集团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 (三)预警原则。商业银行应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集团客户授信风险。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题库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1.《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等。(ACDF)(第一章总则第二条)A.中资 B.信用合作社 C.中外合资 D.外商独资商业银行 E.城市商业银行 F.外国商业银行分行 2.《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一些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请简述这些特征?(第一章总则第三条) 答案:(一) 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 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 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 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3.《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所称授信业务包括:等。(ABDEFGHJK)(第一章总则第四条) A.贷款 B.拆借 C.福费廷 D.贸易融资 E.票据承兑和贴现 F.透支 G.保理 H.担保 I.银团贷款 J.贷款承诺 K.开立信用证

4.请简述《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第一章总则第五条) 答案: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由于授信产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5.请简述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遵循的原则?(第一章总则第六条) 答案:(一)统一原则。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 (二)适度原则。商业银行应根据授信客体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合理确定对集团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 (三)预警原则。商业银行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集团客户授信风险。 6.商业银行应根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状况,制定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等(ABCDE)。(第二章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第七条)A.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 B.风险管理与防范的具体措施 C.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所依据的准则 D.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限额标准、 E.内部报告程序以及内部责任分配 7.商业银行制定的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应报备案。(C)(第二章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第七条) A.中国人民银行B.证监会C.银监会D.保监会 8.商业银行应建立与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特点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各级行应指定部门负责全行集团客户授信活动的组织管理,负责组织对集团客户授信的。(ACD)(第二章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第八条) A.信息收集 B.信息分析 C.信息管理 D.信息服务 E.信息通报 9.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由为主管机构。(C)(第二章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第九条) A.集团客户注册地所在的分支机构 B.集团客户经营地所在的分支机构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历史及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历史、现状与成因分析 王斐 (河南平高东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河南郑州 450000) 摘要:信贷风险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长期以来,信贷和存款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营业务,由此,信贷风险也就成为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在强化信贷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上取得显著的工作成绩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信贷资产质量明显提高。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问题突出和信贷管理机制弊端显著,现行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因此,了解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历史和现状,分析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信贷风险历史现状成因分析 作者简介: 王斐,男,1979年7月16日,河南南阳人,中共党员,现任河南平高东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财务部长。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历史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发展历程 从风险管理手段变迁的视角分析,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经历了限额管理、风险计量与分析、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以及积极的资产组合管理阶段。 1.限额管理阶段 限额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发展的初级阶段。由于风险测量技术并不成熟,因此,风险限额是一个固定数值,该数值一般由信贷专家根据市场和企业情况,通过定性分析和简单的定量分析来设定,如“5C”法、“5P”法等1。 2.风险计量与分析阶段 随着风险测量技术的发展,在限额管理的基础上,风险管理迈入了风险计量与分析阶段。在此阶段中,风险管理的目标是给出各项信贷业务风险的定量值,在此基础上控制风险。 3.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阶段 风险管理的更高阶段是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管理。以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RAROC)为核心的管理技术的应用,可以让商业银行逐步建立注重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平衡关系的管理文化,让这种管理文化渗透到每个员工的思想和日 1“5C”要素分析法主要集中从借款人的道德品质(Character)、还款能力(Capacity)、资本实力(Capital)、担保(Collateral)和经营环境条件(Condition)五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定性分析,以判别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5P”要素分析法即个人因素(Personal)、借款目的(Purpose)、偿还(Payment)、保障(Protection)和前景(prospect)。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论文

摘要 信贷风险历来是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业最主要的风险形式,是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防范与控制的主要对象和核心内容。银行信贷业务所带来的信用风险及其控制也一直是商业银行最为关注和棘手的问题。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特别是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比重较高,国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暴露尚不充分,且面临的风险有加大的趋势。在经营中出现了资本充足率下降,银行的抗风险能力降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改革开放程度的加深,国内商业银行将受到更多的国际国内因素冲击,承受更多的内外风险,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问题突出导致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增大,影响我国经济金融的稳定发展.再加上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体制存在的一些缺陷,导致金融抑制现象长期伴随中国经济生活的现实之中. 要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强化全面信贷风险防范已成为当务之急。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策略研究既有理论探讨价值,又有实际现实意义。 在这种严峻的形式下,是否能很好的处理信贷风险,关系到商业银行的长远发展。但只要各家商业银行树立稳健经营理念,坚持"三性"有机统一;构筑以人为本工程,健全贷款责任制度;实施客户授信管理,不断优化贷款结构;完善信贷内控制度,防范业务运作风险;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促使质量关口前移,将很好的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和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 本文根据金融发展理论和银行信贷管理的实践,对当前建设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一系列信贷风险管理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 防范措施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概述 1.银行信贷风险的含义 银行信贷风险是指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在银行的经营与管理过程中,实际收益结果与预期收益目标发生背离,有遭受资产损失的可能性。信贷风险是指借款企业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归还信贷本息而使银行资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主要以三种常见形态存在于商业银行中:一是赔本风险;二是赔息的风险;三是赔利风险。 2. 信贷风险的特征 (1)客观性 只要有信贷活动存在,信贷风险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确切地说,无风险的信贷活动在现实的银行业务工作中根本不存在。 (2)隐蔽性 信贷本身的不确定性损失很可能因信用特点而一直为其表象所掩盖。 (3)扩散性。信贷风险发生所造成银行资金的损失,不仅影响银行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多是引起关联的链式反映。 (4)可控性 指银行依照一定的方法、制度可以对风险进行事前识别、预测,事中防范和事后化解。 3.信贷风险存在的原因 (1)环境中的不确定性。一般来说,银企双方都要对借贷行为的经济前景进行预测,只有预计借入的和贷出的资金会在将来某一时刻得到清偿,并且双方均可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借贷行为才会发生。只要银企双方中任何一方对经济前景的预测出现偏差,就会出现风险。在市场经济不确定因素众多的情况下,这种偏差的可能性也不断扩大。 (2)双方信息不对称。在一般意义上,如果契约双方所掌握的信息不对称,这种关系可以被认为属于委托人-代理人关系。贷方在贷款协议签订前后无法完全了解企业信息而成为委托人,借方则因对自身状况更加明了而成为代理人。代理人会利用委托人的信息不足力图使合同条款对自己更加有利,而委托人则由于信息劣势而处于不利地位,形成逆向选择,从而干扰市场的有效运行,甚至导致市场失灵。银行信贷活动的收益取决于借方和投资项目的赢利能力和偿付能力,而企业为

2020{客户管理}集团客户授信案例分析

集团客户授信案例分析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案例 ——基于德隆系列的案例 一、“德隆系”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案例背景 近年来,我国集团客户企业群体中活跃着一批带有传奇色彩的企业群。如以联想为代表的“中科系”、以清华同方、紫光为代表的“清华系”及以北大方正为代表的“北大系”等以高科技为支撑的企业集团;也有创造中国股市“神话”,曾被誉为“中国股市第一庄”的“德隆系”;也有创造中国农业“神话”的“蓝田系”;还有众多企业集团如“蓝星系(中化)”、“农凯系”、“格林柯尔(科龙)系”等。本文选取“德隆系”这个给我国商业银行造成巨大授信损失的企业集团进行深入分析,以期找出我国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为有效防范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作铺垫。 (二)“德隆系”企业发展历程 德隆集团的前身是1986年几个大学生集资400元创办的朋友公司,经营彩扩业务。后来成立天山商贸公司。1990年承包区科委下属的技术开发部,经营电脑。1992年成立新疆德隆实业公司和新疆德隆房地产公司,开始进入娱乐、餐饮和房地产行业。1994年成立新疆德隆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1995年成立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并开始拓展国外业务。1996年受让新疆屯河法人股,组建新疆屯河集团。1997年受让沈阳合金法人股,进入家用户外设备维护、电动工具制造领域;并受让湘火炬法人股,进入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1998年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改制

为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成立中国民族旅行有限公司,进入旅游业。1999年成立北京喜洋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国武体育交流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文体产业。2000年1月在上海浦东成立德隆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控股新疆德隆集团和新疆屯河集团;同年8月,更名为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同年10月,注册资本增至5亿元。 2003年德隆开始大规模并购,收购了具有70年历史、手推式和坐式割草机曾经分别占到全球市场份额第一和第二位的美国户外机械生产开发商Murray 集团;收购了德国多尼尔飞机公司的支线客机DO-728系列的研制项目。国内在完成对陕西汽车集团、重庆重型汽车集团收购。截止2003年底,德隆号称总资产400余亿元,旗下包括湘火炬、合金投资、新疆屯河、天山股份、重庆实业、北京中燕等上市公司;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等证券公司;金新信托、伊斯兰国际信托、厦门联合信托、南京国际信托等信托公司;新世纪租赁等金融租赁公司以及乌鲁木齐、昆明、株洲、南昌等城市商业银行,共计177家控股及参股企业,涉及农业、食品业、水泥、电器、旅游、文体、娱乐、家用户外设备、小型飞机制造、汽车整车及零配件、机床、银行、证券及投资租赁等行业。前后从我国商业银行融资310亿元左右(借款余额167亿元,或有负债143亿元)。2004年4月德隆的资金链条崩断,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德隆系”企业全线崩溃。 二、“德隆系”企业发展特点分析 (一)对“德隆系”企业的简要分析 1、组织结构情况

如何加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如何加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造成信贷风险的主要原因 从内部来看:一是客户经理的素质风险。一些业务素质偏低的客户经理,一般很难对一笔贷款作出正确的判断,从而使贷款风险增大;而品德素质较差的客户经理,责任心不强,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有些甚至帮助企业弄虚作假,把贷款置于损失边缘。 二是管理机制未能奏效带来的管理风险。例如,贷前调查不细致,缺乏对客户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及信用状况的全面把握,致使向不符合借款条件或不具备偿 还能力的客户发放贷款形成风险;贷后管理不到位,缺乏对企业的全面掌控,不能在第一时间识别风险,丧失最佳退出时机,等等。 从外部来看:一是借款人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带来的经营风险。贷款一旦放出,主动权转移到借款人这边,借款人的经营风险将直接影响到贷款安全。二是担保失 效带来的担保风险。部分企业之间通过互保、连环保等方式形成了“贷款担保圈”,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极为复杂,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贷款担保悬空,造成了“担而

不保”的现象。此外,抵押物价值缩水、变现困难等因素,也使担保能力大大弱化。三是中介机构提供不真实资料带来的中介风险。信贷政策要求借款人必须提供企 业财务报表、资产价值报告等有关资料,并且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通过。但少数中介机构为了某些不正当收益,为借款人出具了不 真实的报告,增加了商业银行贷款风险。 防范信贷风险的主要途径 (一)加强准入管理。在授信环节,做到科学核定总量、明确区分种类、严格遵循权限;在用信环节,做到深入调查、详细审查、充分审议、严格审批,提出行 之有效的限制条件和管理措施;在审查环节,探索建立独立审查制度、审查合议制度、审查咨询制度以及审查监理制度。对正常贷款,以加强维护和深度开发为主, 持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信用便利;对关注贷款,密切关注不利因素的变动趋势,确保担保的有效性和充足性,抓住客户资产变现、对外融资、改制重组、经营改 善等时机相机退出;对可疑贷款,果断、依法强制清收。

美国中小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经验的启示

内容提要:美国是世界上中小银行数量较多市场化运作较为成熟的国家。因为市场竞争的残酷性,美国中小银行为了生存和发展,对风险管理极为重视,特别是在信贷风险管理上形成了一系列较为成熟的经验。这些经验对我国中小银行尤其是城市商业 银行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美国是世界上中小银行数量较多、市场化运作较为成熟的国家。在美国约8 000家商业银行中,资产超过100亿美元的还不足10%,资产不超过10亿美元的银行,在全美共有5 000多家。在美国,由于银行业市场的激烈竞争,每年都有一些中小银行被兼并重组,一些中小银行被关闭,但同时也会新增一些中小银行。目前,信贷业务依然是美国中小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因为市场竞争的残酷性,美国中小银行为了生存和发展,对风险管理极为重视,特别是在信贷风险管理上形成了一系列较为成熟的经验。这些经验对我国中小银行尤其是城市商业银行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1·中国城市商业银行与美国社区银行对比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与美国的社区银行相似,规模普遍较小(多数资产不足10亿美元),在所属的区域内通过低成本的分销工具为客户提供基本简单的金融服务。专门为低收入的个人消费者提供小额贷款;支持小型企业以为本地经济发展提供便利;将存款作为贷款资金;并致力于提高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的生活质量。但是,它们又有着不同点。美国的社区银行既不是开发银行,也不是政府的福利机构。因此,它们不会提供有政府导向性的业务;不会在政府机构的影响下经营;不会优先运作基础设施的项目;不提供特许的利率;也不会把社会的目标置于银行的财务目标之上。一般来说,虽然规模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然而一家银行的规模大小并不是银行赢利的最主要因素。因此社区银行仍然可以是一种赢利性很高且具有长期稳定性的商业模型。根据美国的情况,赢利性最好的是那些资产在10亿~100亿美元的银行(相当于国内杭州、南京以及大连等的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以及资产在3亿~5亿美元的银行(相当于葫芦岛、焦作以及马鞍山等的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令人惊讶的是,最稳定(亏损企业百分比最小)的银行仍然是资产在3亿~5亿美元的那些小型银行。 2·美国中小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特征 2·1美国中小商业银行普遍建立了完善的信贷风险管理 组织构架美国的中小商业银行实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相互独立的、立体的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通过下设的风险审计委员会对全行的风险进行全面监测,尤其是高级管理层的道德风险。银行的高级管理层也建立另一套风险体制框架,实行风险的自我控制与管理:设立对业务风险进行控制的管理部门,对业务部门、管理部门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管理,这些部门对首席执行官负责。美国中小商业银行银行实行风险集中管理体制,风险控制在总行层面实现集中化管理,总行对所有风险都具有强大的监控能力。即使像住房抵押贷款一类的零售贷款也实现了由总行集中审批。美国各中小商业银行都设有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日常风险管理工作,对所有风险管理人员实行“垂直管理”,业务部门所需要的风险管理人员由风险管理部派驻,派驻人员可参与业务经营的整个过程,并与业务部门共同承担责任。贷款风险管理委员会不负责审批贷款,只负责贷款风险监测。贷款的审批按照相互制约的原则进行,单人无法对贷款业务进行决策。对信贷审批的授权主要考虑两个因素:职务高低、业务性质(如批发业务与零售业务就不同)和个人经验。风险管理派驻人员具体负责各业务条线的风险管理,这些人员直接向风险管理部门报告,但对与风险有关的业务决策有发言权,可对风险进行实时控制,寓风险管理于业务经营过程之中。 2·2美国中小商业银行拥有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和监测 技术科学的分析是做好风险管理工作的前提,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的分析工作必须依赖 腹有诗书气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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