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 第五章运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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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行李运输管理制度

学校行李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行李运输管理工作,保障学生行李安全、快捷、高效地运输,提高学校后勤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的行李运输工作。

第三条学校行李运输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规范管理、合理收费”的原则。

第二章运输范围与对象第四条运输范围:学生、教职工、访客及其他相关人员携带的行李。

第五条运输对象:学校行李运输服务中心。

第三章运输流程第六条行李运输前,运输对象需向行李运输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1. 行李清单,包括行李数量、种类、重量等信息;2. 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3. 行李运输申请表。

第七条行李运输服务中心收到申请后,对行李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安排运输车辆。

第八条行李运输过程中,运输对象需遵守以下规定:1. 行李需包装完好,标识清晰;2. 行李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3. 行李运输过程中,禁止携带宠物。

第九条行李运输完成后,运输对象需对行李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四章运输收费标准第十条行李运输收费标准根据行李重量、运输距离等因素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运输费用由运输对象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或刷卡。

第五章运输安全保障第十二条行李运输服务中心应确保运输车辆安全、可靠,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

第十三条运输过程中,行李运输服务中心应确保行李安全,防止丢失、损坏。

第十四条行李运输服务中心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状况。

第六章运输服务监督第十五条学校设立行李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接受师生员工对行李运输工作的投诉和建议。

第十六条行李运输服务中心应定期对行李运输工作进行自查,确保服务质量。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行李运输管理工作,提高后勤服务质量,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安全、便捷的行李运输服务。

请全体师生员工予以遵守。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4篇)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4篇)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高车辆运输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1.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委员会是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机构,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和推行本制度。

2. 具体执行和监督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三、车辆管理1. 所有经营公路货运的车辆必须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验和年检。

2. 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超载或超限。

3. 车辆必须定期进行维修养护,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需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整修。

4. 车辆必须配备应急设备和安全标志,且车辆驾驶员必须掌握其使用方法。

5. 车辆行驶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超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四、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且要求具有一定的道路驾驶经验。

2. 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且参加相关考试评估。

3. 驾驶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并在驾驶过程中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4. 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五、货物管理1. 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运输违禁品或危险品。

2. 货物必须进行合理的包装和固定,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损坏或危险。

3. 货物运输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改变目的地或转卖货物。

六、安全检查1.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有权对车辆、驾驶员和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责令整改。

2.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进行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3. 驾驶员应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整改。

七、事故处理1.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保障事故现场的安全,并及时报警和组织人员救助伤员。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 规章,实现道路运输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提高道路运输管理水平,部在1997年印发的《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规范》(交公路发[1997]516号)的基础上,组织修订了《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十月十五日(章)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7) 第二章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8) 第三章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1l 第一节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11 第二节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管理…………………………………20 第三节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 (27) 第四章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34 第一节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34 第二节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专用设备管理……………………50 第三节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59) 第五章 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工作规范……………………………64 第一节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64 第二节 客运车辆管理……………………………………………84 第三节 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92 第四节 客运经营管理 (111) 第五节 客运标志牌管理 (122) 第六章 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规范 (128) 第一节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128) 第二节 机动车维修管理 (140) 第三节 机动车维修质量管理 (146) 第七章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规范 (152) 第一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152) 第二节 教练员管理 (166) 第三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 (170) 第八章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规范 (174) 第一节 从业资格管理 (174) 第二节 从业资格证件管理 (185) 第三节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 (189) 第四节 从业行为管理 (202) 第九章 道路货运站(场)管理工作规范 (205) 第一节 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 (205) 第二节 道路货运站(场)管理 (209) 第十章 道路客运站管理工作规范 (212) 第一节 道路客运站站级核定 (212) 第二节 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 (213) 第三节 道路客运站管理 (217) 第十一章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工作规范 (221) 第一节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的范围 (221) 第二节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程序 (222) 第三节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管理 (228) 第十二章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230) 第一节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职责 (230) 第二节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232) 第三节 国际道路运输车辆管理 (252) 第四节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 (261) 第五节 国际道路运输单证与标志管理 (267) 第六节 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查验项目 (271) 第十三章 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规范 (274) 第一节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发 (274) 第二节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许可证》填写 (277) 第三节 《道路运输证》配发及管理 (285) 第四节 《道路运输证》填写 (291) 第五节 从业资格证填写 (296) 第六节 道路运输证件申领、发放与销毁 (303) 第十四章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规范 (306) 第一节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306) 第二节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308) 第三节 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基本规范 (314) 第四节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证据规范 (318) 第五节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程序规范 (327) 第六节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342) 第七节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监督 (364) 第十五章 道路运输统计管理工作规范 (368) 第一节 统计原则 (368) 第二节 统计内容和报送 (368) 第三节 统计要求 (369)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严格道路运输管理程序,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本规范。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二00五年六月十六日发布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根据以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9号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

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

第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

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六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1.车辆技术要求:(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 65)的要求;(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大件运输管理制度(4篇)

大件运输管理制度(4篇)

大件运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件运输的管理工作,规范运输行为,确保运输安全,并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的大件运输活动。

第三条大件运输,是指运输过程中长度、体积、重量超过标准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大型设备、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等。

第四条运输车辆,是指用于运输大件货物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货车、挂车、运输专用车辆等。

第五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大件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大件运输管理制度,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编制大件运输方案和计划,安排运输车辆和驾驶员;(二)管理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和维护;(三)制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四)组织大件货物的装卸操作,确保货物安全;(五)协调运输过程中的沟通与协作,解决运输中的问题;(六)负责大件运输的汇报和资料归档工作。

第六条大件运输的管理原则为安全第一,科学合理,高效便捷。

第二章运输方案和计划第七条运输方案是指针对特定的大件货物,根据货物特点和运输距离等因素,制定的一套运输措施和操作步骤。

第八条运输方案的制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货物的特点,包括长度、体积、重量等;(二)运输路线和道路状况;(三)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情况;(四)运输时间和天气预报等。

第九条运输方案应明确以下内容:(一)运输起点和终点;(二)运输路线和经过的关键地点;(三)运输车辆的选择和安排;(四)货物装卸的方法和工具;(五)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六)运输过程中的沟通与协作方式;(七)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八)运输计划和时间节点。

第十条运输方案的制定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运输方案的执行应有专人负责,对运输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监控,并及时报告运输情况和问题。

第十二条运输方案的调整需经过专门审批,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方案,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运输过程安全管理制度(5篇)

运输过程安全管理制度(5篇)

运输过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特根据国家《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和《____省公路运输行业行车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各级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公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第三条公司安全技术部是负责本公司机动车和驾驶员安全技术____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____各项安全活动、技术培训,交流和推广安全先进经验;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并负责____实施;3、____召开各类安全、车管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防范措施;4、布置和检查各运输单位的安全学习,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5、负责机动车的技术检验、鉴定和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企业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6、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换发、年检审业务的____、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第四条各运输单位配备专职安全员,主持单位日常安全____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____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2、制订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____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报送企业有关部门和领导;3、处理单位交通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4、负责单位驾驶员的建档管理和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做好车辆入城证、营运证、养路费、牌照税的经办工作;5、协助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技术检验和日常管理工作;6、办理单位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____管理事项。

大件运输管理制度规范

大件运输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大件运输活动,保障大件运输的安全与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大件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大件运输是指超过规定尺寸和重量的物品的运输活动,包括危险品、超限超载、特种设备等。

第三条大件运输活动应当遵循安全、快捷、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操作,做好预防控制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第四条大件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大件运输管理制度,明确大件运输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大件运输管理机构第五条大件运输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大件运输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工作。

第六条大件运输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证书和资质,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大件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大件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运输车辆和货物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第八条大件运输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大件运输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活动,提高整体运输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大件运输车辆第九条大件运输单位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法规要求的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车辆载重和尺寸要求进行装载。

第十条大件运输车辆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状态良好,避免发生事故。

第十一条大件运输车辆应当配备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提高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识别度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大件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当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丰富的驾驶经验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第四章大件运输过程管理第十三条大件运输单位应当根据货物性质和运输路线,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和安全措施,确保运输过程安全稳定。

第十四条大件运输单位应当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解决运输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确保运输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大件运输单位应当加强对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情况的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好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清运工作。

第五章大件运输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大件运输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大件运输的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

渣土车管理办法

渣土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加强渣土车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和道路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渣土车的运营、管理和监督。

1.3 渣土车管理应遵循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2.1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渣土车的综合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

2.2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渣土车的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

2.3 环保部门负责渣土车环保标准的制定和监督执行。

2.4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渣土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运营资质3.1 渣土车运营单位应取得相应的运营资质,并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业务。

3.2 渣土车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件,并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车辆管理4.1 渣土车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定期进行环保检测。

4.2 车辆应安装定位系统和监控设备,确保运行过程中的实时监控。

4.3 渣土车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和遗撒。

第五章运输管理5.1 渣土车运输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避开人流密集区域。

5.2 运输过程中,渣土车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超载。

5.3 运输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第六章监督检查6.1 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渣土车运营单位进行检查,确保其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

6.2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管理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

6.3 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违规渣土车进行举报。

第七章附则7.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7.2 本办法如与上级法规冲突,以上级法规为准。

7.3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第三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的需要。

第六条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第七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道路运输经营第一节客运第八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第九条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第五条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事故处理
第八条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第九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交通
事故。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依法
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会更加详细,包含更多的条款和具体规定。

在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时,需要考虑当地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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