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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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

(完整版)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

(完整版)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继续教育学院中担负教学管理和教务服务的重要部门。

教务处的工作职责旨在确保学院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研究体验。

以下
是教务处的主要工作职责:
1. 课程管理
- 负责制定学院的课程计划并进行更新和调整;
- 管理课程相关的信息,包括课程大纲、教材和参考资料等;
- 确保课程的合理安排,包括时间安排和教室调度等。

2. 教学质量保障
- 确保教学过程的规范和有效,包括教学方法和评估方式的监
督和改进;
- 组织教师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 收集学生的反馈意见,及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3. 学生成绩管理
- 组织学生考试和评定成绩;
- 管理学生成绩的录入和统计工作;
- 向学生提供成绩查询和申诉的服务。

4. 学籍管理
- 负责学生的学籍档案管理,包括学生的注册、转专业、休学和退学等事务;
- 管理学生的学籍变动和学历学位证书的发放。

5. 教务信息管理
- 管理教务相关的信息系统,确保教务信息的安全和准确性;
- 维护学生选课系统和教师课表系统;
- 提供教务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服务,为学院决策提供支持。

教务处的工作是学院顺利运行的基石,通过有效的教务管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术支持。

教务处将秉持公正、专业和负责的原则,努力提升教学质量,为学院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和教育教学技能,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规范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校所有教师。

三、管理原则1、坚持政策性原则,依据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及学校实际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2、坚持科学性原则,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评价都应符合教育教学科学规律,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切实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3、坚持自愿性原则,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应为自愿报名,充分尊重教师的自主选择权。

4、坚持绩效性原则,建立评价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对达到培训目标的教师予以表彰或奖励。

5、坚持规范性原则,规范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流程,加强管理;防止教师个人经历外流。

四、学习内容和方式学习内容主要包括:1、研究生学习和进修;2、参加各类培训班、科研活动和学术交流;3、观摩优秀教育教学案例并进行反思;4、网络学习和阅读相关书籍、论文。

学习方式主要包括:1、集中、分散式学习;2、网络学习和远程教育;3、外派培训和专家培训。

五、实施流程1、学习需求调查:由学校教学研究室在每个学期开始前,向全校教师发放继续教育需求调查表,了解教师的学习需求和意愿,确定学习计划。

2、学习计划制定:结合学习需求调查情况和校内外特长教师所开设的教育教学课程,提出本学期教师继续教育计划。

3、学习资源准备:为保证教师继续教育的效果,学校建立教师继续教育资源库,主要包括继续教育相关的书籍、研究报告、音像电子资料、各种培训信息等,以备教师随时查阅。

4、学习实施:根据继续教育计划,学校将组织教师参加相应的研讨会、讲座、网上直播等形式的培训,并安排专家进行集中式课程的授课。

5、学习效果评估:通过教师满意度调查和学习报告的收集,对学习效果进行评估,对达到培训目标的教师进行表彰或奖励。

六、组织实施1、学校教学研究室负责制定继续教育计划、安排专家授课、组织培训,并负责学习效果的评估和汇总;2、各部门负责募集教师的学习需求,互相通报教育教学好的经验,及时调研开展新型教学手法,引导教师参与学习培训;3、学校各学科教师团队应负责与学生和家长的交流和反馈,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技巧,带动周边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职业学校继续教育制度规定

职业学校继续教育制度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学校继续教育工作,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职业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职业学校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服务国家战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二)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学生全面发展;(三)坚持开放办学,拓宽教育渠道;(四)坚持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五)坚持规范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职业学校设立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六条职业学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校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实施继续教育课程设置、教学、考核和评价等工作;(三)开展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继续教育教学能力;(四)加强继续教育教材、教学资源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五)加强继续教育经费管理,确保经费合理使用;(六)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

三、课程设置与教学第七条职业学校继续教育课程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二)体现职业教育特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三)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提高学生职业竞争力。

第八条职业学校继续教育课程分为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

第九条公共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心理健康、公共英语、计算机应用等。

第十条专业课程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拓展课程等。

第十一条职业学校继续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实行学分制管理,确保学生完成规定学分;(二)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动手能力;(三)加强考核评价,确保教学质量;(四)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小学继续教育 规章制度

小学继续教育 规章制度

小学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学继续教育的管理,规范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学校管理第二条学校管理实行民主管理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办学理念。

第三条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宗旨,全面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校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对全体师生员工实行教育培训制度,做好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努力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七条学生在校期间应爱护学校财产,保持环境卫生,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氛围。

第八条学生要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培养兴趣爱好,助力全面发展。

第九条学生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打架斗殴,不欺负同学,不参与不良行为。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条学校要制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进度,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制度,确保教学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第十五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开展心理援助工作,及时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第六章纪律管理第十六条学生在校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师长管理,严禁违纪行为。

第十七条学生如果有违纪行为,学校可以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留校察看、记过等处理方式。

第七章权利保障第十八条学校要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

第十九条学校要倡导民主管理,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章违章处理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校规的行为,学校要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进行记录。

第二十一条学校要定期对学生的违规行为进行统计,及时制定改进措施,纠偏做好预防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是高等院校师生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并按一定归档制度集中保管起来的文字材料、图表、录音、录像实物等教学文件材料的总称。

教学档案的建档质量是衡量高等院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教学档案管理按照教学单位集中统一管理为主的原则,继续教育学院由教务科负责管理教学文件材料及资料室,确保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教学档案的归档内容包括:
一、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上级主办高校及学院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二、校外教学点年审材料
三、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四、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习题集、试题(试卷)库、试卷分析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
五、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进程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等;
六、新生录取通知书附件、省统考成绩原件、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七、学生学籍记录卡、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毕业资格审核材料;
八、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九、教师与外聘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
十、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
十一、其他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资料室对接收进来的文件材料,要按《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分类、编目,并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逐步实现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教学档案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实行教学工作与教学档案建档工作同步管理,做到布置、检查、总结、评估教学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教学档案布置、检查、总结评估工作。

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更新教学理念,提高教学科研能力,促进教师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根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具体适用的教育机构或学校名称]的全体在职教师。

第三条【权利义务】教师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同时负有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条【管理主体】成立教师继续教育管理领导小组,由[相关领导职务或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各教学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教师继续教育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第五条【内容分类】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

公需科目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教学理论、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知识;专业科目则涵盖教师所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课程设计、教育科研等内容。

第六条【培训形式】1. 集中培训: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线下培训活动,如专题讲座、研讨会、培训班等。

2. 网络培训:经认可的在线学习平台提供的课程学习,教师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学习内容。

3. 校本培训: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的培训活动,如校内教研、教学观摩、课题研究等。

4. 实践锻炼:包括教师到企业、学校、教育机构等单位进行实践、挂职锻炼,以及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等。

5. 学术交流: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论坛、交流访问等活动,与同行进行学术交流和经验分享。

第三章学时要求与认定第七条【学时要求】1. 教师每年应完成不少于[X]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X]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X]学时。

2. 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须完成不少于[X]学时的岗前培训。

3.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特殊群体的教师,应根据相关规定完成额外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教育事业的进步,中小学教师的角色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育的发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已成为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为了规范和管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过程,教育主管部门出台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

一、背景和意义继续教育对于教师而言,是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的重要途径。

它涉及到新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最新的教育技术等方面的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

中小学教育是培养未来的社会栋梁和素质公民的关键阶段,因此,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和服务。

通过建立健全的登记管理制度,促进教师的参与度和专业发展,提高教师群体的整体素质,从而推动整个教育系统的发展。

二、登记管理办法的内容1. 登记制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要求所有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登记表交给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

同时,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更新教师的学习情况。

2. 继续教育内容登记管理办法要求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内容应以教师专业素养提升为核心,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理论、教育科学研究、教学方法与技巧、课程设计与评估、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和能力提升。

3. 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形式多样,可以包括研修班、学术交流、专题讲座、互动研讨、在线学习等。

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机会,并鼓励教师参与各类教育教学相关的学术活动和项目。

4. 评估和认定继续教育活动的参与和成果应得到评估和认定。

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后,需要通过相应的考试或评估,获得学分或证书,以便将其纳入工作经验和职称评定体系。

三、推进措施1. 资金支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一个长期而又持续的过程,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继续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继续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继续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继续教育的规范管理,确保教育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第二条继续教育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教育机构进行继续教育工作,包括各级学校、培训机构等。

第三条继续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应当遵循法律法规,根据国家政策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制定。

第二章继续教育管理机构第四条继续教育管理机构是继续教育工作的主要管理者,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继续教育工作。

第五条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设立,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资质。

第六条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继续教育师资队伍第七条继续教育师资队伍是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支撑,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

第八条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应当具备相关的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不得从事与自己教学专业无关的工作。

第九条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应当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四章继续教育课程设置第十条继续教育课程设置应当符合社会需求和学生实际,体现灵活性和个性化。

第十一条继续教育课程设置应当综合考虑教学资源、师资情况和学生需求,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

第十二条继续教育课程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教育教学原则。

第五章继续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三条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应当明确教学目标,制定教学计划,完善教学评估机制。

第十四条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应当注重学生的实际学习需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五条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应当注重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准,不断优化教学资源和课程设置。

第六章继续教育质量评估第十六条继续教育质量评估是确保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应当对教育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

第十七条继续教育质量评估应当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学资源情况和教学效果情况,全面评价教育质量。

第十八条继续教育质量评估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教育工作方向和政策,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精心整理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为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教师继续教育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学校将以培
接。

(二)教师岗位培训
培训对象:1年以上教龄的全体教师
培训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修养、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技能训练、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突出基础教育改革对教师知识能力的新需
求,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及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等重点。

(三)骨干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在学校教学中起中坚作用的教师培训内容:现代教育理论学习与实践、学科前沿知识与综合知识、现代科技及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研究、结题与成果鉴定
或第二学历进修。

第六条本校教师学历进修费用由教师个人承担,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批准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教师(不含学历进修),其学费、差旅费由学校支付。

第七条继续教育学习纪律:
(一)遵守学习时间,准时参加集中辅导、培训。

有特殊情况者与学校领导请假,准假后再通知辅导员。

(二)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听、记,积极参加讨论,按要求完成培训笔记。

(三)积极主动自学,认真做好自学笔记,保证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努
(三)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2.04.08•【文号】教职成厅〔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4.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国家开放大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函授站、业余点、校外学习中心以及开放大学在系统外设置的学习中心等,统一规范称为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规范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的重要性。

校外教学点是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为满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需要,以平等协商方式与校外其他法人单位(以下简称设点单位)合作,依托设点单位的场地、人员、设施等资源,开展招生宣传、线下面授、学习辅导、集中考试、实验实训、毕业指导、学生服务与管理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是高校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依托和服务延伸,其教学和管理状况直接体现高校的办学质量,直接关系高校的品牌声誉。

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规范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审慎研究、科学布局,加强教学过程监管和纪律约束,确保在高校治理能力范围内有限设置,并能管得住、管得好。

二、严格控制校外教学点设点数量和范围。

高校应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优势特色、发展规划、监管能力,以及地方人才需求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合理规划校外教学点布局,严格控制校外教学点数量,慎重选择设点单位。

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校特别是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应聚焦“一流”,主动减少校外教学点数量,确有设置需要的高校应做好总量控制,原则上数量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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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教学管理
继续教育教学管理
一、继续教育管理的重要性
继续教育管理是高等教育机构运作的基本环节,它不仅涉及到人员的管理,也涉及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管理。

继续教育管理的重要性在于:
1、可以有效地实施继续教育课程,确保继续教育课程的顺利进行;
2、可以保证学生管理、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3、可以确保课程实施的顺利完成。

二、继续教育管理的要素
继续教育管理的要素包括:
1、人员管理:这是确保课程质量的基础,学校要确保有足够的教师来教授该课程,并要定期对相关教师进行培训;
2、教学资料管理:学校要建立有效的教学资料管理机制,以确保课程信息的及时发布、流动、调整;
3、学习管理:学校要制定有系统的学习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督导和管理;
4、考核管理:学校要完善考核管理体系,使考核制度更加规范,提高学习质量。

三、继续教育管理的实施
继续教育管理的实施要从科学的角度出发,制定要求实用的管理
制度,从而实现教学管理的有效性。

主要内容包括:
1、确立继续教育管理的宗旨,恰当定位学校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2、明确继续教育管理的职责和范围,建立负责教育管理的组织机构,确定教育管理的职责主体;
3、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如建立学生管理制度、实施考核制度、编制教学大纲;
4、建立教学评价制度,对课程的教学质量及教学效果进行客观评价。

四、继续教育管理的具体措施
1、制定清晰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规范继续教育工作,保证教学有序;
2、加强招生管理,有效地把握学生招生数量;
3、加强学籍管理,实行有效的学籍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学籍信息;
4、定期开展考核,及时反馈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
5、实施综合管理,全面统筹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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