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2022年农村土地征收以及苗木果树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2022年农村⼟地征收以及苗⽊果树的补偿标准是多少⼟地补偿安置⽅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那么农村⼟地征收以及苗⽊果树的补偿标准是多少?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欢迎阅读了解。
⼀、农村⼟地征收补偿征收⼟地的,按照被征收⼟地的原⽤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被征收⼟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规定。
⼟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果树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应当酌情给予补偿;在征地⽅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律不予补偿。
果树⼀般是按棵树赔偿的,也有按亩数补偿的,品种不同、规格不同,赔偿标准就不同,⽽国家并没有⼀个统⼀的赔偿标准,⼀般是由各地政府参照各⾃情况制定⼀个赔偿标准,如果想知道每棵果树赔偿多少钱,可以查看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件。
⼆、果树赔偿标准是多少?1、湖南省株洲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参考2017年颁布的政策,果树的赔偿标准为:苗期2000元/亩,挂果前30元/株,挂果后60元/株,零星果树苗按3元/株补偿。
2、四川省江油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参考2017年颁布的政策,果树的赔偿标准为:幼苗(定值3年以内)6元/株,幼树(定值3年以上)15元/株,初果(挂果3-9年)150元/株,盛果(挂果10年以上)250元/株,衰果120元/株。
3、陕西省汉中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参考这⾥参考2015年颁布的政策,政策有效期五年,果树的赔偿标准为:桃、杏、梨、葡萄、花椒、核桃、⽯榴、樱桃、柿⼦等不超过120元/棵,成⽚补偿最⾼限额为8000元/亩。
4、⼴东省⼴州市增城区2018年政策,有效期5年,果树的赔偿标准为:优质⽔果、龙眼、荔枝等144元-3600元/棵,柿、桃、李、芒果、枇杷、杨桃、青枣、番荔枝、⽩榄、乌榄等品种90元-450元/棵,柑、桔、橙、柚45元-180元/棵,蕉类7200-10800元/亩。
国家征地给多少钱一亩给农民? 国家征收农田一亩多少钱

国家征地给多少钱一亩给农民?国家征收农田一亩多少钱一、国家占地补偿多少钱一亩?一、国家占地补偿多少钱一亩?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子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三、征占林木补偿标准1、林木补偿标准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⑴柞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国家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五)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最新征地树木补偿标准及征地苗木补偿实施

最新征地树木补偿标准及征地苗木补偿实施征地树木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征用林地补偿费分为以下六种: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用材林:同防护林。
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
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4、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
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
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亩3500~6000元;珍贵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6、“四旁”林木: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
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二、森林植被恢复费:暂定每亩30000元,免交垦复基金。
征用、占用森林地单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邻近补足林地的,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三、林地补偿费:按照本市征用、占用菜地标准和规定办理。
四、劳动力安置补助费:《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沪府发「2003」65号)。
《上海市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3」66号)。
(1)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注:单位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
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及地上

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完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0〕26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工作,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农村实际,决定调整我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青苗补偿费:农用地常规作物可按1500元/亩包干补偿,也可按照征地时实际种植的当季作物,根据品种、规格、密度、大小等结合市场行情给予补偿。
超过正常的种植密度部分,不作补偿依据。
二、花木类补偿:根据花木种植年限、是否经营、数量多少、迁移条件等情形,实施分类补偿。
(一)迁移补偿。
按实评估花木类市场价,补偿费根据评估价乘迁移补偿率计算(迁移补偿费包括花木损耗费、花木栽移费)。
花木迁移补偿率:春季(3、4、5月)15%,秋季(9、10、11月)20%,夏季(6、7、8月)30%,冬季(12、1、2月)15%。
花木迁移补偿费最高价30000元/亩,超过高限的按最高价计算,未达高限的按实计算。
盆景及盆景园等按实际情况支付迁移费,不另行补偿,迁移费不得超过30000元/亩。
(二)收购补偿。
由于移栽土地无法落实等原因不能迁移的或评估补偿费总价小于30000元/亩的,也可实施收购补偿,-1-最高价30000元/亩,超过高限的按最高价计算,未达高限的按实计算。
(三)由于在2004年10 月21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件出台之前没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种植的活动,种植的花木按实评估补偿计算。
具体时间掌握必须实事求是,以当时卫星映像图为准。
(四)已对花木所有者支付迁移补偿费的,所有者应在一个月内自行迁移,逾期视作自行放弃,不得影响征地和建设。
三、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按实际评估价补偿。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规定

一、土地征收补偿规定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二、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应该怎么分配1、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主要指正生长尚未成熟的农作物或正在生长的经济林木。
地上附着物是指除青苗以个依附于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品,如房屋、其他固定设施及一般林木等。
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指由用地单位对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被毁掉而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与个人及附着物所有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财产损失的补偿,归属的原则是谁种植归谁所有。
如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有所有。
至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只要征地协议签订以前就已存在的附着物,征地单位均应对地上附着物所有者给予一定的补偿。
2、征地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指用地单位对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后造成的多余劳动力所需之费用而支付的补助金额。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关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报告
关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报告一、引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收或建设项目进行过程中,对于被征收人或农民在土地上种植的青苗(包括树木、花草等)以及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设施等)进行合理补偿的标准和程序。
合理的补偿标准和程序能够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合理的征收过程。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意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是农民和土地使用者的财富,也是他们的生计来源。
在土地征收或建设项目中,这些附着物和青苗往往需要被拆除或清除,因此需要进行补偿。
合理的补偿标准能够保障农民和土地使用者的利益,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制定原则1. 公平原则:补偿标准应当公平合理,确保农民和土地使用者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2. 公开透明原则:制定补偿标准需要公开透明,并公布于众,以保证补偿标准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3. 协商一致原则:征收方和农民或土地使用者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双方认可的补偿方案。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1.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1)房屋: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实际房龄、面积等因素进行补偿。
(2)设施:按照被征收设施的实际投资金额、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补偿。
(3)其他附着物:按照被征收附着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2. 青苗的补偿标准:(1)树木:按照被征收树木的实际年龄、高度、树种等因素进行补偿。
(2)花草等其他青苗:按照被征收青苗的数量、规模等因素进行补偿。
五、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1. 制定:地方政府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性的补偿标准。
2. 执行:征收方应当按照制定的补偿标准,合理、恰当地进行补偿,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问题与对策1. 补偿标准过低:在征收过程中,有少数被征收人或农民可能会因为补偿标准过低而受到经济损失。
对于这一问题,地方政府应当加强监督力度,严格按照合理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占用农村土地赔偿标准
占⽤农村⼟地赔偿标准占⽤农村⼟地赔偿标准包括⼟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国家建设征⽤⼟地⽀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关于占⽤农村⼟地赔偿标准详细内容请阅读下⽂。
<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第⼆⼗⼆条国家建设征⽤⼟地,建设单位应⽀付⼟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地补偿费1.征⽤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地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园、林地等⼟地,按该⼟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柴⼭、滩地、⽔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耕地,按该⼟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收益的⾮耕地,⼀般不予补偿。
⼆、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般按⼀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多年⽣经济林⽊,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利⼯程及机电排灌设施、⽔井、⼈⼯鱼塘、养殖场和电⼒、⼴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1.征地前农业⼈⼝⼈均耕地在⼀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均耕地不满⼀亩的被征地单位,征⽤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倍,但最⾼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倍;2.征⽤⾮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3.征⽤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收益的⾮耕地,不⽀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付的⼟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活⽔平的,经省⼈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不得超过⼟地被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倍。
农村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一、农村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单价为准,各地具体执行。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农村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多久调一次1、对于农民的征地补偿普遍做到3至5年调整提高1次征地补偿标准。
当前征地补偿标准主要是与耕地产值这个单一指标相挂钩,而且取的是前三年的平均值,这里的“平均”是同一行政区域内的平均,而非某一户或某一村的“平均”,这样的“平均”结果就更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三、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
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
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
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征地青苗补偿标准一、概述在土地征用中,经常会使原有的行政村内的土地遭受破坏并发生变化,这就需要考虑替代地的补偿。
赔偿地青苗不仅要弥补对地方经济的损失,还要消除建设项目的不良影响以及保护生态环境。
因此,制定补偿标准是确保建设项目建设合理可行的基本条件之一。
二、补偿标准(一)补偿标准分类1、土地储备补偿标准。
在项目实施期间,为满足项目发展所需,将对少数乡镇开展土地收储时,需依据农村土地储备标准进行赔偿,具体补偿标准与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相关,在此不一一赘述。
2、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政府会赔偿原农村宅基地所有者,比例为宅基地土地贩卖价格的50%或者以农村宅基地土地收购价格的75%计算,补偿金额可以用来抵缴房租(不超过3年)或用于其他用途。
(二)地青苗补偿标准1、补偿标准构成:因项目建设道路或管道设施所损坏的地青苗,一律按每亩补偿标准金额的20%的比例来计算补偿,细目包括:特殊地青苗、枯死树木、园林绿化设施等,具体补偿金额以本地政府制定的标准为准。
2、道路两端的地青苗以及有害影响的枯树木,以及需要迁移的园林绿化设施,按每平方米换算的标准根据成本进行补偿,补偿金额由政府负责统一结算。
三、可征收地青苗补偿标准1、土地获准使用方式征收补偿金额:对于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获准使用土地,其获准使用土地所有者可V;与政府协商,在土地收储金额中折算地青苗补偿金额,也可以单独签订买断协议,attrIB;计地青苗的补偿金额。
2、征收一次性补偿标准:对于已经取消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农村土地,同样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以把地青苗补偿金额计入土地收储金额中,也可以单独签订买断协议,签订有关补偿方式。
呢,以上就是有关地青苗补偿标准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了解相关知识,正确处理土地使用关系,促进建设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林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标准
根据《上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林县县城范围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上政发〔2017〕5号)及《上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经合山至南宁高速公路上林段项目用地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上政发〔2017〕13号)精神,结合我县的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如下补偿标准:
一、本方案适用范围
全县范围目前未完成征收的土地,全部纳入征收范围,适用本方案予以补偿。
二、补偿标准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及构筑物补偿标准
1.住房类
(1)框架结构:小型砼砖墙700元/m2,红砖墙730元/m2,具主体以上结构。
(2)砖混结构:小型砼砖墙650元/㎡;红火砖墙680元/㎡,具主体以上结构。
(3)砖瓦结构:500元/㎡。
小型砼砌或火砖墙,石墙、内墙抹灰,门窗、水电齐全。
(4)其他结构:泥墙瓦面350/㎡;泥墙草面200元/㎡。
(5)房屋基础:砖、片石砌房屋基脚250元/m³;钢筋混土基脚500-550元/ m³。
2.农业生产用房类
(1)砖混结构:350-450元/㎡;如房屋建一层,建筑高
度达到2.8米(含2.8米)以上的按650元/㎡折算补偿。
(2)砖瓦结构:350元/㎡
(3)泥瓦结构:250元/㎡
(4)其它结构:150元/㎡(砖柱、钢柱、石棉瓦或有机玻璃瓦等)
3.构筑物类
(1)沼气池、化粪池:6立方以下每座3000元,已经不能使用的每座1500元。
6立方以上每座4000元,已经不能使用每座2000元。
(2)粪井:家用粪井每座1000元;地头粪井每座100元。
(3)红砖、水泥砖围墙:60-80元/㎡
(4)泥土围墙:20-50元/㎡
(5)晒坪、水泥硬化道路、地坪:水泥30-50元/㎡;三合土10-30元/㎡。
(6)挡土墙:150-200元/ m³
4.水利结构类
(1)水柜、水池:250元/ m³
(2)水井:1300-2200元/眼
5.房屋装修补偿费按评估给予补偿(具体标准见附件1)。
补充说明:丈量和计算办法
1.拆迁房屋建筑面积
(1)砖混、泥瓦、简易结构:以墙根边界线内面积为准。
(2)面积计算办法: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外墙边与外墙边丈量的距离相乘为建筑面积,外阳台及外楼梯计二分之一建筑面积。
框架、砖混结构的边雨蓬及砖木结构四周瓦檐(飘檐),其补偿费用
包含在每平方米补偿单价内,不另计算建筑面积。
2.占地面积丈量方法
(1)框架、砖混结构:以一层墙根外边界线内面积为准。
(2)砖瓦、泥瓦:以屋滴边界内面积为准。
(二)附属设施及构筑物的补偿:按本方案所定的标准给予货币补偿,除主房外,其他副房、庭院、晒场等建(构)筑物的占地部分,由征收单位按农用地补偿标准付给被征收人,其他副房、庭院、晒场等建(构)筑物的占地面积,并入被征地单位的总征地面积统一安排产业用地。
附件:1、有关青苗补偿标准(详见附件1);
2、其它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详见附件2);
3、被拆迁房屋装修补偿标准(详见附件3)。
附件1:
一、果树青苗补偿标准(表一)
单位:元/株
二、果树青苗补偿标准(表二)
说明:1、未出圃的嫁接苗2.5元/株,实生苗0.5元/株。
2、果树补偿标准每栏应根据品种优劣、管理水平高低确定。
一般品种、管理水平较低的,按最低标准补偿,优良品种、管理水平较高的,就高标准补偿。
个别珍稀品种的补偿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其它地上农作物补偿标准
(一)水稻:1200元/亩;
(二)茉莉花:种一年或间种于果园及长势较差的1000元/亩;种二年以上的1500元/亩;
(三)桑园:3500元/亩;
(四)玉米、黄豆:1000元/亩;
(五)红薯、木薯:600元/亩;
(六)花生:1500元/亩;
(七)茶园:4000元/亩;
(八)菜园:1200元/亩;
说明:套种作物从其高类进行青苗补偿
四、甘蔗青苗补偿标准
(一)宿根蔗(原料蔗已砍运入厂)补偿
1、第二蔸宿根蔗补偿873元/亩;
2、第三蔸宿根蔗补偿536.5元/亩。
(二)甘蔗青苗补偿标准
1、第一蔸甘蔗1955元/亩;
2、第二蔸甘蔗1473元/亩;
3、第三蔸甘蔗1136.5元/亩。
五、林木青苗补偿标准(表三)
林木所有者自行搬迁林木费用,林木还是归原木主所有;树苗按市场价格进行估价赔偿,赔偿后树苗归赔偿者(政府)所有,如以搬迁的方式进行估价赔偿,则树苗归原苗木主所有。
凡征地公告公布后,在征地范围内抢建或种植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六、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充)补偿标准
(一)瓜菜类
1、黑皮冬瓜:产量按1.2~1.5万斤/亩,价格按当时田头市场收购价计;
2、生姜:产量按2500~3500斤/亩,价格按当时田头市场收购价计;
3、莲藕:产量按2000~3000斤/亩,价格按当时田头市场收购价计;
4、旱藕:产量按4000~5000斤/亩,价格按当时田头市场收购价计;
5、毛节瓜:2000~2500元/亩;
6、南瓜:1500~2000元/亩;
7、辣椒类:3000~4000元/亩;
8、番茄、茄子类:3000~4000元/亩;
9、四季豆、豌豆、兰豆等鲜食豆类:3000~4000元/亩;
10、葱、蒜、韭菜类:2500~4000元/亩;
11、西瓜:3000~4000元/亩;
12、黑皮果蔗:6000~8000元/亩;
(二)果树类
文件未列出的果树参照番桃、枇杷等果类标准。
(三)豆类
黑豆、绿豆、赤豆等豆类参照黄豆标准。
(四)马铃薯
产量按2000~4000斤/亩;价格按当时田头市场收购价计;
(五)棉花:2000~2500元/亩;
(六)高粱、荞麦等杂粮参照玉米标准;
(七)牧草:1500~1800元/亩;
(八)甘蔗新植蔗:亩期(分蘖期前)900元/亩。
七、池塘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费,参照当地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计算产值补偿。
实施标准如下:
一、池塘补偿费计算方法
(一)成鱼池塘
1、一类池塘,平均水深≥1米,每亩补偿4000元;
2、二类池塘,0.5米≤平均水深<1米,每亩补偿3000元;
3、三类池塘,平均水深<0.5米的池塘,每亩补偿2000元。
(二)鱼种池塘:补偿标准是成鱼池塘的1.5-2倍。
(三)猪(鸭)套养殖池塘
肉鸭每只补贴5元;猪每头补贴150-200元。
(四)特种养殖如龟鳖等由于年产值高,由双方委托评估专家给予评估。
附件2:
其它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
一、坟墓迁移补偿标准:
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坟墓迁移,属坟墓权属人自行迁移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偿和奖励:
1、(1)骨坟(含骨灰),按800元/罐计算;(2)埋葬3年以上的肉坟,按1200元/座计算;(3)埋葬3年以内的肉坟,按2000元/座计算。
已由文物部门鉴定,向社会公告,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
艺术、科研价值的坟墓,其迁移费用由相关部门共同核定。
无主坟迁移费用据实纳入征地成本。
2、项目用地范围内坟墓权属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坟墓迁移协议,并积极自行迁移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1)骨坟,每座一次性奖励500元,(2)埋葬3年以上的肉坟,每座一次性奖励1000元,(3)埋葬3年以内的肉坟,每座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二、电力、通信等设施的迁改补偿
按专项设施迁建补偿。
其迁建设计应以恢复原功能、原规模、原标准为原则,概算投资以不突破迁建成本为限并适当考虑旧物利用。
按照以下流程补偿:
部门做迁建预算→建设单位委托财评审核→签订施工协议→竣工验收→支付部分工程款→审计→付清尾款。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