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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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孕产妇抢救服务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服务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服务制度
一、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救治,必须遵守首诊负责、就近抢救、合理转诊的原则。

如有借故推委、延误救治或发生让孕产妇自行转诊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医疗机构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各助产医疗机构应制定危重孕产妇救治预案,成立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负责疑难、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救治。

三、各医疗保健机构应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预案,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以最快速度救治急危重症孕产妇。

四、各级医疗机构一旦发现危重孕产妇,应及时启动相应的院内或县级孕产妇抢救预案,并报告当地县卫生局与妇幼保健机构。

抢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措施果断,及时有效,有关抢救过程由参加人员按规定如实及时记录。

五、孕产妇因病情需要转诊时, 应坚持“先会诊、再转诊”的原则。

经接诊单位会诊确认符合转院指征、且能保证运转过程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转诊,转诊途中应有转出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护送。

对应当就地抢救治疗,且可能在转诊途中死亡的病人,不得转诊,应即请上级医院电话会诊或请专家现场指导、帮助救治。

六、首诊医院应本着对危重孕产妇救治有利的原则,根据上级医疗单位的专科特点进行定向转诊。

县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承担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的职责。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1-7条)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1-7条)

目录一、高危妊娠管理制度二、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三、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四、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制度五、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制度六、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七、危重孕产妇死亡报告评审制度八、孕产妇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九、培训和急救演练制度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制度十一、抢救用血制度十二、各级医生负责制度十三、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十四、信息登记制度十五、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十六、医疗质量管理评估制度十七、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十八、伦理学评估和审核制度十九、不良事件防范与报告制度二十、危重孕产妇医患沟通与媒体沟通制度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高危妊娠的分级管理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给世界各国作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的有效措施。

为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妇幼保健管理水平,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高危妊娠管理级别,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是指凡妊娠时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难产,造成各种不良妊娠结局者称高危妊娠。

高危妊娠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因素,为了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使具有不同危险因素的孕妇能按其危险程度,及时得到相应的医疗保健服务,改善妊娠结局,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

一、高危妊娠评分标准《高危孕妇评分标准》根据基本情况、不良孕产史、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环境及社会因素及其他检查异常等情况,分 5 分、10分、20 分三个高危分值进行评定。

有两种以上高危因素时,总高危评分由各单项评分累加。

具体标准见附件2。

二、高危妊娠管理程序(一)筛查与评定1.初筛: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早孕检查时,要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等,严格按照《高危孕妇评分标准》进行妊娠高危评分,及早发现高危孕妇。

2.复评:孕妇在以后每次产前检查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要及时评分。

3.凡属妊娠禁忌者,尽早动员孕妇终止妊娠。

(二)登记管理1.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早孕建卡时应进行高危妊娠登记,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右上角作红色高危妊娠标记,以加强管理。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及转诊制度
首先,抢救环节是保证急危重症孕产妇生命安全的首要环节。

在抢救
环节中,医务人员需要快速判断患者的病情,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

对于
存在生命威胁的孕产妇,应该建立起紧急呼叫系统,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
时救治。

同时,医务人员应该具备专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迅速评估
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掌握合理的急救策略。

在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中,应该建立起多学科的协作机制,包括妇产科、麻醉科、内科、外科等,通
过协作和交流,能够提供更加精准的诊断和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及转诊制度的实施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和投入。

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明确医疗机构的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和转
诊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力度,提
高其抢救和转诊的能力。

此外,政府还需要加强对相关设施和设备的投入,提高医疗机构的抢救和转诊能力,确保能够满足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救治需要。

总之,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及转诊制度是保障孕产妇生命安全的重要
机制,它需要建立起完善的抢救和转诊环节,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同时还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和投入。

只有通过全面推行急危重症孕产妇抢
救及转诊制度,才能够最大化地提高孕产妇的生存率,降低孕产妇的死亡率,并为母婴健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医院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

医院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提高医院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水平,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规范医院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工作。

三、组织架构1.成立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产科、新生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

2.救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四、救治流程1.初步识别(1)产科接诊时,对孕产妇进行全面评估,初步判断是否存在高危因素。

(2)对于初步识别为危重孕产妇的患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紧急救治(1)产科医生迅速评估孕产妇病情,立即采取相应救治措施。

(2)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专家会诊,共同制定救治方案。

3.病情监测(1)严密监测孕产妇的生命体征,包括心率、血压、呼吸、体温等。

(2)监测胎儿情况,如胎儿心率、胎动等。

4.转运(1)对于需要转入上级医院救治的危重孕产妇,按照医院转运流程进行。

(2)确保转运途中孕产妇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医疗支持。

5.后续治疗(1)对于转出的危重孕产妇,医院要跟踪病情变化,及时反馈。

(2)对于留在医院救治的危重孕产妇,要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密切关注病情变化。

五、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1.定期对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救治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加强对医护人员危重孕产妇救治知识的培训,提高救治水平。

3.完善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救治工作规范、有序。

4.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信息管理系统,对救治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六、附则1.本制度由医院救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医院将进一步加强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工作,提高救治水平,保障母婴安全。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一、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1.抢救流程:危重孕产妇抢救应该根据妇女的病情和诊断,制定相应的抢救流程。

一般来说,抢救流程应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判断危重孕产妇的病情,稳定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详细的病情评估,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监测和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根据患者的病情做出进一步的治疗决策。

2.抢救设备和药品:医院应该配备一套完善的抢救设备和药品,以应对不同病情的危重孕产妇。

抢救设备包括多参数监护仪、除颤仪、呼吸机等,药品包括急救药品、止血药品、抗生素等。

3.抢救团队:抢救危重孕产妇需要多学科综合的抢救团队。

抢救团队应由产科医生、麻醉科医生、重症医学科医生等专业人员组成,能够协作配合、快速有效地进行抢救。

二、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1.转诊需求评估:原接诊医院应根据危重孕产妇的病情和治疗需求来判断是否需要转诊。

转诊需求评估应该由多学科的专家团队进行,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来评估其所需的治疗水平。

2.转诊流程:3.转诊信息共享:三、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1.健康档案管理: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危重孕产妇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历资料、抢救记录和治疗方案等。

对危重孕产妇的病历资料应进行保密和妥善保存,以方便医院随时掌握患者情况。

2.医护人员培训:医院应定期开展危重孕产妇的医护人员培训,提高他们对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技能和专业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基础急救知识、团队协作、急救设备的使用等。

3.质量管理: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对危重孕产妇的抢救和转诊过程进行监测和评估。

医院应根据质量管理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质量。

综上所述,危重孕产妇的抢救、转诊和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完善,并且需要不断进行优化和完善。

只有建立科学的制度,才能保障危重孕产妇的医疗质量和安全。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抢救效果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是专门抢救危重孕产妇的医疗机构,承担极为重要的社会责任和任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医务人员。

第四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严格执业,确保救治所需的各项条件和设备齐全,提供专业高效的护理和医疗服务。

第五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抢救技能和实践经验。

第六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积极倡导医患关系的和谐,提高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重孕产妇的抢救指南和流程。

第八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急救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九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严格抢救工作的标准操作流程,确保医疗安全和病人的福祉。

第十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定期进行医疗设备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一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加强与其他科室的合作和沟通,实现患者的连续护理和医疗服务。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明确患者的入院流程和抢救工作的流程。

第十三条患者一经确诊为危重孕产妇,应当立即将其转送至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第十四条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应当由专业医务人员组成的抢救团队进行,团队成员应当具备相关背景和技能。

第十五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建立起来一套完整的抢救流程和抢救记录,确保抢救过程的可追溯性和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保持与家属的沟通畅通,及时告知患者及其家属的病情和治疗进展。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七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医务人员进行抢救工作。

第十八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加强院感控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

第十九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提高卫生技术水平。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一、背景介绍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作为医疗机构的重要部门,负责救治危重孕产妇,保障其生命安全和健康。

为了更好地组织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制定了本基本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医护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效果。

二、工作职责1. 救治危重孕产妇是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首要工作。

中心负责部署和组织医护人员开展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工作,确保及时、安全地救治患者。

2. 中心负责制定和完善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医疗方案和流程,确保救治工作的科学、规范性。

3. 中心配备齐全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中心负责培训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救治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流程1. 危重孕产妇的来院就诊(1)患者就诊前,医护人员应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并记录相关信息。

(2)患者到达救治中心后,医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急救流程进行救治,确保救治工作的及时性和效果。

2. 病情评估和处理(1)医护人员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病情评估,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监测等。

(2)根据病情评估结果,医护人员应及时制订救治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处理。

3. 治疗和护理(1)医护人员应根据救治方案进行相应的治疗措施,包括用药、手术等。

(2)同时,医护人员还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护理工作,包括心理疏导、营养支持等。

4. 病情观察和变化处理(1)医护人员应对患者的病情进行持续观察和监测,及时掌握病情变化。

(2)对于病情有较大变化的患者,应及时调整救治方案,做出及时处理。

5. 团队合作和沟通(1)医护人员应加强团队合作,确保救治工作的协调进行。

(2)医护人员之间应及时沟通,分享病情信息和救治经验。

四、工作要求1. 医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严守医疗纪律和医患关系,尊重患者的选择和隐私。

2. 医护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持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医护人员应做好救治记录和信息统计工作,确保救治工作的可追溯性和数据安全性。

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

第一章、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组织机构一、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一)小组成员组长:副组长:成员:(二)工作职责1、组长全面负责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的组织、协调,对集体讨论的重大抢救方案和措施作出决策。

2、副组长执行组长的各项决策和措施,与患者及家属进行病情交待沟通,必要时做好向上级行政部门汇报及与外单位联络的工作。

3、医务部、保健部、护理部负责协助正、副组长做好各方面抢救工作4.质控科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工作。

4、质控科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工作。

5、门诊部负责危重孕产妇到院后绿色通道的开放。

6、病案信息科负责病案信息相关工作。

7、输血科负责做好检验检查、血源等保障工作.8、药剂科负责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9、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耗材应急保障工作。

10、总务科负责救护车辆运输保障工作。

11、绩效办负责激励机制及经费预算保障工作.12、外联客服部负责协助辖区危重孕产妇转诊网络的建设和日常客服、随访工作。

二、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一)小组成员组长:副组长:成员:(二)工作职责负责制定辖区及院内危重孕产如抢救评估、报告及实施:依照应急级别作出相应的响应并组织抢救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三)工作要求及流程1、院内抢救要求流程(1)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落实好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及时识别危急重症患者孕产妇.(2)辖区及院内危急重症孕产妇按“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处置,院内的危急重症孕产妇同时遵循“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处置。

(3)危急重症孕产妇合并有他科病情的,按“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及时电话邀请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成员中相关临床专家参加,抢救专家组成员应分秒必争参加抢救,不得无故拒绝,确实工作需要不能脱身或外出离医院路程较远的,指定委派本科室其他人员参加抢救工作.抢救结束后,抢救专家组成员需向抢救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说明情况.(4)产科必须指定人员具体通知和对接输血科、检验科、手术室麻醉科、超声诊断科、心脑电图诊断科、总务科、设备科等相关科室:上述科室在接到危重孕产妇抢救信息的,及时开通抢救绿色通道,主动和产科对接,以最快速度做好抢救保障工作。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汇编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要求和相关法规,制定本基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管理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对危重孕产妇进行全方位、综合性的护理、救治和康复工作。

第四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制度。

第五条建立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确保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工作安全、高效和有序进行。

第二章急救与护理工作第一条危重孕产妇到达救治中心后,将根据临床病情进行分类,及时制定护理方案。

第二条针对危重孕产妇的各种病情,进行相应的护理措施和治疗方法,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康复。

第三条护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循操作规范,全程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第四条护理人员要定期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自身的护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五条急救医生要掌握危重孕产妇的常见急救技术和方法,能够迅速处置紧急情况,并及时协调相关科室的专业人员进行联合救治。

第六条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加强对危重孕产妇的心理疏导和精神护理工作。

第三章设备与药品管理第一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要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二条护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医疗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操作。

第三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要配备常规的急救药品和救治所需的特殊药品,并建立药品管理制度,确保及时有效地供应和使用。

第四条对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配发和使用要进行记录和管理,避免药品的浪费和过期。

第五条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避免使用过期或变质的药品。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一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和护理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二条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安全教育,告知其在中心内的规定和注意事项,并保证其合法的权益。

第三条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的消防安全和人员的火灾防护意识。

第四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危险源进行排查和整改。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1. 引言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是专门为危重孕产妇提供救治和护理的机构,为保障孕产妇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了规范中心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救治质量,特制定本基本工作制度。

2. 中心职责与职能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危重孕产妇的急救、护理和病情评估等服务。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中心具有以下职能: - 承担危重孕产妇的救治任务; - 提供专业的医疗技术和危重孕产妇的护理; - 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救治和护理规范; - 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3. 工作流程和流程管理为了确保能够高效顺畅地开展工作,中心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工作流程和流程管理机制。

具体流程包括: 1. 接诊工作流程:危重孕产妇入院后,医生进行初步评估并开展急救措施,随后按照流程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2. 协调工作流程:中心内协作关系良好,各个部门紧密合作,协调工作流程明确,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联络工作流程:中心与其他科室的工作协调通过正式渠道进行,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

4. 评估工作流程:针对危重孕产妇,中心建立了病情评估流程,及时评估病情并制定治疗计划。

4. 工作管理和责任分工为了确保中心的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中心实施了工作管理和责任分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中心设立负责人,负责统筹调配各项工作,并对工作的进展进行监督和评估。

- 具体工作分解到相关的专业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 中心鼓励工作人员之间的密切合作和信息共享,促进工作的高效进行。

5. 工作标准和规范为确保危重孕产妇救治的质量和安全,中心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急救操作规范:中心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范进行工作,确保急救操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 护理操作规范:制定了详细的护理操作规范,确保对危重孕产妇的护理工作正确、及时、全面。

- 病情评估标准:根据国际和国内相关标准,中心制定了病情评估的标准,保证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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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
一、为确保孕产妇安全分娩,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
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为危重孕产妇提供最佳的个性化综合治
疗方案,改善患者预后,有效缩短危重孕产妇患者平均住院日及
控制危重孕产妇患者平均住院费用,凡遇疑难、危重孕产妇病例,
或者本专业范围以外的涉及多专科情况时,应及时申请多学科联
合会诊、救治,共同讨论制定诊疗方案。
二、成立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和联合抢救领导小组,负责对危
重孕产妇的会诊和联合抢救的领导和管理。对疑难、危重孕产妇,
特别是涉及多专科的危重孕产妇,建立由医务科组织协调,多学
科专家参与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由专科医师提出申请,经科
主任同意后提前一天向医务科申请提交《院内多学科会诊申请联
合会诊申请表》(紧急情况除外)。
三、紧急情况下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会诊:如涉及多专科
急诊手术、术前会诊病人、急危重症孕产妇患者抢救会诊,医务
科接到产科提交书面申请或者紧急电话要求后立即开始组织会
诊抢救,各受邀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急会诊管理规定及时派专
家到现场参加会诊、讨论和联合抢救工作。病情危重,
对于需
要立即急救的危重孕产妇,接诊医师要及时向本机构负责人
报告,组织本机构和辖区高危孕产妇急救专家组专家开展联
合急救,避免出现医疗处理延误,提高抢救成功率。
四、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必须积极有序地配合危重孕产妇多学
科联合救治工作,各临床科室要设专人负责会诊联络,以保证接
到会诊通知后能够及时安排人员参加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
治工作。
五、多学科联合会诊讨论的内容包括:患者目前的诊断、治
疗方案是否准确、适宜,需进一步做的相关检查,目前患者最需
解决的问题、手术方式、并发症的处理、预后分析,确定今后诊
疗方案,最好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病历中。
六、组织会诊科室需提前做好会诊准备,受邀请会诊专家需
按时到达会诊地点,认真负责完成会诊工作,会诊后,应及时书
写会诊记录。
七、受邀科室严格按照邀请科室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
对于紧急情况下发出的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会诊,按照急会诊
时间要求,10分钟到达。
八、医务科将多学科联合会诊模式列入医疗管理的常规工
作,由医务科主要负责协调,并负责监督制度落实,对存在问题
及时反馈,持续改进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质量加以改进。
九、如本院不具备救治条件时,原则上立即就近转往本地区
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进行救治。转诊时转出单位应事先通知接
受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填写《广西高危孕产妇转诊单》,选
派熟悉病情的医务人员护送。对病情危重、不能耐受转诊的高危
孕产妇,马上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应急预案,组织院内
相关学科的专家积极抢救,并尽快向县卫计局分管妇幼的领导汇
报,组织县域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专家联合抢救,同时请
求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电话、视频或现场指导下就地抢救,
病情稳定后再转诊。提高抢救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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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嘴,多听多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14. 待上以敬,待下以宽。
尊重你的上司,敬重你的领导,对于下属要宽以待人,以身作则。
而更多的时候,我们要看清别人,也明白自己。
有些人,不闻不问不一定就是忘记了,但一定是疏远了,人与人之间沉默太久就会连主动的勇气也会消失。
有时候,我们明明原谅了亲人、好友、情人,却无法真正快乐起来,那是因为,原谅了别人,却忘了原谅自己。
不要在心情最糟糕的时候,用决绝的话语伤害爱你的人、至亲的家人,挚诚的朋友。
所以,请珍惜吧,比起人脉,至亲的亲情、挚诚的友情,其位置始终是放在前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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