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管理办法

测量管理办法
测量管理办法

目录

项目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3)

一、总则 (3)

二、编制依据 (3)

三、组织形式 (3)

四、职责 (3)

1、测量队(班)职责 (3)

2、测量队长职责 (4)

3、测量班长职责 (4)

4、测工职责 (4)

五、测量工作程序 (4)

1、仪器及配套工具的管理 (4)

2、控制桩、水准基点交接桩及复测 (5)

3、桩橛及水准基点保护 (6)

4、测量放样 (7)

5、竣工测量 (8)

六、附则 (9)

测量人员工作分配统计表 (9)

测量仪器、工具责任分包统计表 (14)

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加强测量管理,提高测量水平,扎实做好项目施工测量工作,使施测精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确保测量工作做到精密、准确、及时的标准。制定本项目部测量管理办法。

二、编制依据

集团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公司《格式化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桥梁施工禁忌》

国家现行《新建公路测量规范》

京沪高铁《测量暂规》

三、组织形式

根据项目部要求测量队设测量队长1人,测量班长4人,每班三到四个人。项目部测量队在公司测量大队和项目总工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职责

1、测量队(班)职责

(1)负责本项目测量仪器台帐建立、管理和维护,对本项目测量仪器进行定期检查、鉴定,满足施工要求;

(2)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工作测量,如交接班、复测、移测等;(3)对控制测量成果进行复测,实施施工放样,施工控制测量等;(4)负责本项目的竣工测量;

(5)建立测量技术档案,收集整理各种测量资料;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测量队长的职责

(1)本项目测量队人员、仪器及日常工作的管理;

(2)项目开工前交接桩及线路复测工作;

(3)项目开工前桥墩位置和高程的现场控制;

(4)项目开工后重点桥、隧、站场的控制检查;

(5)检查和复核测量记录和施工放样记录;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测量班长职责

(1)班内人员、仪器及日常工作的管理;

(2)管段内桥梁、隧道、站场、线路桩位复测,定位复测,护桩;(3)管段内水准基点的高程引测,临时基点的设置;

(4)管段内桥梁、路基、隧道、站场的施工放样;

(5)现场测量放样、抄平的原始计算记录,完整并有测量成果交底;(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测工职责

(1)作业技术熟练,操作到位,满足精度要求;

(2)使用仪器、工具方法正确;保护到位,不丢失、不损坏;(3)对现场桩位、基点编号及位置熟知,不错用;

(4)具备普通测工的计算、记录专业技能;

(5)主动完成班长交办的测量任务。

五、测量工作程序

1、仪器及配套工具的管理

(1)配套建档

按公司格式化管理程序实施申请,批复,调拨或购置。表格齐全,签署完善,及时建档并上报。

(2)检定

使用仪器每年检定一次,使用应定期(每月)进行常规检验、校正,并做好记录,当检验证明精度降低等情况时停止使用,及时送检。

(3)使用

①使用前后及时进行常规检验及校正;

②司仪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仪器的性能、操作要点,专人使用,专人保管;

③当仪器在现场搬站距离超过20米时,必须装箱身背;

④携带仪器乘坐汽车时,应将仪器抱置怀中,防止振坏仪器;

⑤不准使仪器日晒、雨淋,烈日下或零星雨点时应撑伞保护。

(4)存放

配置专用仪器柜存放仪器。

(5)奖罚

实行仪器工具保护奖罚、处罚制,对保护有力者奖励,根据负责仪器、设备状态好坏,进行100元——200元奖励;对使用不力者罚,按损伤程度的不同及修理费用40%罚款

2、控制桩、水准基点交接桩及复测

(1)现场移交

①交接范围:基准点、导线点、水准点的详细资料。线路定测转向角处的交点桩,副交点桩,干线上的转点桩。各种平面、高程控制测量资料和所有控制及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

②交接要求:按成果资料和交接桩表在现场逐点点交。点交时,必须置镜核实无误且点记、桩橛标志均正确无误后方可接受。对交接要做好详细记录,交接的桩橛应向管区外延伸至少两个重要桩橛。各种桩橛标志明显,符合规定,刻画工整,标准统一。自行制定的标准和标志式样,交接时必须有说明。测量资料必须有测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

③现场点检:项目部收到设计文件后,必须于开工前办理测绘资料移交手续。由测量队长带领有关人员会同设计单位到现场点交测量桩橛。交接资料完成,手续齐全,签署完善;各种数据要反复核准、字迹清晰,文字简明。

(2)精确复测

项目部接到定测资料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计算、并对桩橛进行同等精度复测。复测时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

复测时要特别注意特大桥测量以及个分段工程结合部的贯通测量。

控制测量桩橛,要复核各资用桩橛的相对位置是否准确,松动的控制桩橛不能作为资用桩橛。

复测工作结束后,及时固定和护桩。未经桩橛复测的工程不得施工。(3)提请处理

复测时如果发现桩橛不对或精密度不够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打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设计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及时予以处理。处理方式应列入测绘资料交接手续中。

(4)办理移交

经过复测,没有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已被妥善处理后,方可同设计单位办理测绘资料交接手续。交接完成后形成交接纪要,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各执一份。、

(5)控制测量

复测完毕,对于线路主要结构物、独立结构物或重要的桩橛要采用合理的方案,单独设计控制网或运用整体导线网、三角网进行控制,并进行正确平差。控制测量成果种要有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及最终控制小郭的精度估算资料。最终控制小郭的估算精度应优于设计要求,确保精度要求。

3 桩橛及水准基点保护

(1)桩橛保护及使用

线路控制桩、中线桩、桥梁墩台桩、隧道进洞桩必须设置护桩,护桩不应设在松动、下沉的地方,每个方向应至少设两个,且两方向交角不应小于60。或大于120。,后视距离宜大于前视距离,护桩设点的精度应保护恢复原点时交会误差不大于3mm。护桩均应用水泥固桩,护桩后绘制护桩图并存档1份。

(2)水准基点的设置

当设计移交的水准基点易丢失时,及早移至稳固位置。临时水准点

必须设置在安全可靠的位置,不下沉、不位移。标识清楚,应至少闭合两个测回,在允许范围时取平均值,资料存档1份。

4 测量放样

(1)技术交底

随着施工进展情况,由技术干部提前两天向测量队长提供要设立位置的技术交底,桥、

隧、涵等复杂工程由技术干部会同测量人员编制测量方案后,由施工科长、项目总工复核签字后方可实施。测量队长应在综合全管区施工任务基础上,提前一天向技术干部答复放样时间,并有技术干部随同测量人员现场放样。

(2)测量复核

由外单位完成的控制测量成果,使用前测量队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采用。

各项目测量队负责完成的控制测量,其成果在使用前,也应进行检查和复核。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外业记录和内业资料是否真实可靠,记注是否清楚明显,计算是否正确,签署是否完善,图表是否齐全。凡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必须返工重做;复核的主要内容有:测站平差方法是否合理,成果是否正确,有无笔误,对最终使用平差成果进行换算、验算和反算,确保最终成果准确可靠。控制测量资料复核完成后,应及时形成《控制测量复核评价记录表》。

独立建筑物,续建关键阶段部位原始位置控制复核。线路测量引伸、桥梁墩台等独立建筑物原始位置控制点线;基底、基顶、墩台竖向特殊

变化部位的高程等,一定要采用换手复测(换人或更换方法),确认无误后,方可利用原始控制桩橛。

对已完工程的检查,由测量班(队)长带队(每组不少于4人)到现场对照技术交底进行放样。对建筑物的放样测量,测设前要对所有的控制桩橛进行认真核实,不能用错桩橛。放样数据必须由两人利用不同的方法求得,结果一致后,还应叫唤算法进行检算,并进行自查和互查,保证放样数据准确无误,放样数据与检算资料一起,根绝工程项目分类,按控制测量资料由专人统一保管。项目部测量队在进行工程细部放样时,要根据设局图纸对放样资料进行认真核实,放样时要进行换手测量。放样工作完成后,应进行各种检查。经检查,确认无误,又由测量队长在《测量日志》上签认以后,方可正式施工。对正在施工的工程,尤其是容易发生错误的环节进行抽查,抽查的部位、时间、采用的方法等,要在《测量日志》上做详细的记录。并填写《重要部位施工过程测量检查报告》。

技术复核:测量成果首先由该工点的技术人员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由测量负责人在现场向技术干部交底,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并由测量负责人对现场各种桩橛进行说明,由技术人员进行复核后,在测量成果交底书上签字认可。

交付使用:一切手续完毕,由测量队长和技术干部进行现场交付使用5 竣工测量

(1)清点桩橛

工程验收时,先完成各种竣工测量桩橛、标志桩、测量标志和永久

水准基点的点验工作,并做详细记录;尤其对于松动、丢失的桩橛或有疑义的部位,要记录清楚。

(2)及时复核

现场清理完毕,立即组织测量人员进行权限同精度复核。对于松动、丢失的桩橛及时补齐,并对各类桩橛做好点之记录。对测量控制方案进行精度分析和研究;测量成果要保证设计要求。

(3)完善资料

测量竣工资料,应按各行业“竣工文件编制办法”要求备齐有关资料,必要时与接管单位协商具体内容。一般施工企业的测量成果包括测量原始记录资料、各种内业成果、测绘最终产品、测量桩橛、点之记录和各种精度分析、评定资料等。测量成果资料由测量队长负责移交并归档保存。

(4)参与移交

测量部门应参与办理工程验交手续。测量移交包括现场桩橛移交和竣工测量资料的提交。

六附则

(1)测量人员工作分配统计表

(2)测量仪器、工具责任分包统计表

测量人员工作分配统计表

测量仪器、工具责任分包统计表

测量仪器、工具责任分包统计表

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本项目铁路(客货共线)的施工管理特点,为使本项目部测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杜绝、防止测量事故的发生,更加高效、精确地提供测量技术保障和为施工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控制和施工放样等系列测量工作是项目技术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工程施工阶段的重要基础工作,又是保证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必要而重要的手段,项目各级领导和技术人员务必高度重视。 第三条项目测量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年终工作考评制,测量人员和工作岗位实行择优选用和动态管理。 第四条项目测量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国家、行业、部门的现行法规、政策、规定和办法,还应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努力作好本职工作。 第五条每项工程的测量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与该工程相对应的测量规范、规则及设计文件的有关要求,完成公司《管理手册》和管理体系 《程序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 第六条积极推广测量的先进技术和方法,加强测量人员的知识更新,结合项目特色积极学习相关测量平差软件,熟练掌握新仪器、新设备的操作方法,使测量工作能更好地为项目服务,保障工程施工的需要。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项目工程管理部是本项目测量工作的主管部门,测量队受工程部的领导以及日常工作安排,以服从总体、独立运作的方式开展工作。 项目部测量工作实行项目一级(控制、放样、检测)和施工队二级(配合放样、检核)以及工程技术人员直接协助参与交底,并审核测量成果的管理模式。项目部测量队应经常性地针对每个施工阶段、工序流程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八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1)项目部设测量队,配专职测量队长负责测量队全面工作;根 据项目需要设若干名分队长,分队队长与测量队长享有同等待遇,负有同等责任;对控制测量成果、重点关键工程、部位及构造物定位放样进行换手复测,换人、采用不同计算方法进行复核,配合测量队长整理收集各类上传下达的文件、图纸、技术交底和测量内、外业的资料;当测量队长不在位时可以行使和

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J

青春塔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青春塔煤矿铁路专用线工程测量工作,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参建单位,应遵照执行。 第三条工程测量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的标准、规范。 第二章执行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铁路专用线工程测量技术依据 1.《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l0101—99); 2.《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l0054); 3.《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程》(GB/T18314—2001); 4.《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l2897—91)。 第三章基本工作内容和分工 第五条工程测量的基本工作内容: 1.勘测设计测量; 2.土建工程施工测量; 3.构筑物变形测量; 4.轨道工程施工测量;

5.安装工程测量; 6.竣工测量。 第六条青春塔煤矿铁路专用线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工程技术二部对设计测量方案、精度标准组织审查和批复,组织全线和控制测量工点的控制基桩交接和复测,协调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的测量工作。 工程技术二部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本线进行测量验收、抽检、复核和误差/粗差争议的核查,对重要工点和重要工程进行监测和观测。主持竣工测量和竣工交接工作。 第七条设计单位测量管理工作内容 按铁道部要求进行本线测量方案设计,提出测量精度标准和要求; 按太原局或指挥部审查意见修改设计; 按要求布设全线和控制测量工点控制基桩; 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移交测量设计文件,现场点交控制基桩; 参加建设过程中工程测量误差/粗差的处置,并提出处置方案; 参加竣工测量和竣工交接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测量管理工作内容 按合同约定参加测量设计交底,复核设计测量方案,点收设计移交测量基桩,并进行施工复测; 按相关测量标准、规范进行施工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大桥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桥主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测量工作管理,规范各参建方的测量工作行为,确保测量方法及精度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根据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本项目专用技术标准的规定,同时结合本 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测量管理,是指对建设期间测量质量、测量活动、测绘成果、测量标志等方面的管理,其核心是测量质量的管理。 第三条 ***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测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测控中心”)、各监理人、各承包人等参建单位均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开展测量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四条管理局职责 管理局对测量工作的管理主要通过工程管理部实现,主要职责是: (一)结合本项目测量工作特点,提出测量工作管理的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积极贯彻落实; (二)根据合同约定和本项目建设要求,对测控中心的测量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与考核; (三)督促测控中心对监理人、承包人的测量工作进行考核,提出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 (四)组织重要测量方案和测量成果的评审与验收; (五)协调测控中心、监理人、承包人和第三方监测人之间的测量工作关系; (六)协助测控中心做好与粤、港、澳三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为测控中心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条件; (七)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与测绘相关的检查; (八)组织本项目测量关键技术的专题研究和技术交流等活动。 第五条测控中心职责 接受工程管理部的直接管理,全面负责本项目测量工作的整体监控与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监理人、承包人和第三方监测人的测量工作进行审查、协调、管理和技术指导,定期提供工作月报; (二)制定测量控制总体实施方案、施工测量实施规程和大型构造物施工测量指导细则等技术性文件; (三)建设满足本项目施工测量精度要求的连续运行 GNSS 参考站系统(HZMB-CORS),并负责大桥建设期间对该系统的运行维护; (四)负责建立满足本项目施工测量精度要求的施工坐标系,并对其进行维护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承包人正确使用该坐标系; (五)完成首级加密网的布设、首级控制网及加密网的定期复测,并对其精确性、可靠性和稳定性负责; (六)完成本项目贯通测量以及各施工阶段满足二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的跨海高程传递测量; (七)建立***大桥测绘信息管理系统,对建设期间各参建方的测量数据及测绘资料进行统一管理; (八)参与管理局组织的各项测量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协助管理局完成中间交工验收、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中与测量有关的验收工作; (十)完成管理局交办的其他测量事宜。 第六条监理人职责 负责对合同范围内各承包人测量工作的监理,主要职责是: (一)在管理局和测控中心的监督管理下,依据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本项目专用技术标准等对承包人的测量过程、作业程序和测绘成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定期向测控中心和管理局提交工作月报; (二)结合项目建设特点,编制测量监理实施细则和各单元工程测量监理方案; (三)参加测控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所有测量监理人员经测控中心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各类施工测量方案,并对批复方案的可行性和正确性负责; (五)检查承包人投入的测量人员、仪器设备及应用软件的到位情况;督促承包人对测量仪器进行定期鉴定和常规检校,建立测量台帐; (六)检查承包人拟用测量软件的技术鉴定资料,对软件使用前的实地测试进行旁站,督促承包人使用正版合格的优秀软件;

测量队工作管理办法

郑万高铁湖北段7标一分部测量队工作管理办法 初稿

项目部测量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搞好工程测量,提高测量成果水平,是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测量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国家、行业、部门的现行法规、政策、规定和办法,还应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努力作好本职工作。 第三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单位在保持工程测量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必须加强工程测量人员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测量人员的素质。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和先进的仪器设备,使工程测量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测量工作实行测量队长负责制,测量队队长负责整个项目的测量工作。 第五条测量队工作职责范围 (一)负责本项目的测量业务管理及施工测量工作,对本项目的测量相关工作负责。 (二)负责贯彻实施上级转发或下达的有关技术要求和

规定。 (三)明确测量人员的职责,熟悉测量的规范、标准和精度要求。 (四)负责本项目测量队伍的建设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五)参加业主和监理组织的交接桩、控制网复测等测量工作。 (六)组织参与工程项目的开工复测和竣工测量,实施控制测量、施工放样和变形观测等工程测量工作。 (七)协同工程技术部门完成对重难点工程部位的施工过程测量检查工作。 (八)积极配合工程部做好工程计量、变更索赔原始测量资料的收集工作。 (九)组织本级测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十)有针对性地制定测工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 (十一)保障与监理人员的信息畅通,在正常合理的工作范围内,积极配合监理做好与测量相关的各项工作。 (十二)完成测量大队及项目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测量队长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部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部测量技术管理工作。 (二)组织项目测量队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合同段内交接桩、控制网复测等测量工作。 (三)组织制订本项目的测量组织实施方案、工序测量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保障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修订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称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机构性质) 从事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条(资质分类分级)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综合资质设甲级、乙级,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和丙级。 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机构承担检测业务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资质申请和主项) 检测机构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检测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主项资质;申请有综合资质的,应选择综合资质为主项资质。 第七条(申请资质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满足检测工作的设施环境的有效证明; (五)检测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注册人员还应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业绩证明材料; (八)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第八条(资质受理和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到现场对检测能力进行核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九条(首次申请资质) 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或者增项申请新的资质,不考核检测机构业绩,其资

三盯工作管理办法

三盯工作管理办法 防障措施的“三盯”工作:“盯紧、盯死、盯到底”虽是老话重谈,还是再三强调要提高“三盯”认识,端正态度,责任到人。负责“三盯”的人员是消除隐患点的关键人物,必须做到“心到、身到、眼到、手到、口到”。围绕这“五到”的具体细节,一丝不苟地处理好“三盯”过程中每个环节,对“三盯”重要地段由有经验且能力强的人员负责实施,根据不同的情况灵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护和加强。才能化解各种危险因素的发生。 一、事前申请 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供详细的文字说明和图片,内容要包括施工单位、施工周期、施工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三盯工作时长等。用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上报领导批准,特殊情况可电话汇报先安排再走流程。 二、三盯现场工作要求 1、光缆警示保护要求

(光缆警示示意图) 1)、以光缆中心线两侧各1米树立警示标志带,标示出光缆位置、走向及禁止施工的范围; 2)、在光缆中心线上,每隔20米树立1块警示标志牌。 3)、在两侧警示标志带分别设立三盯工作责任牌,标明线路名称、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2、三盯人员现场工作要求 1)、“三盯”:盯死、盯紧、盯到底 2)、“四有”: ⑴有措施,针对外力施工有详细的保护方案,工作进度记录。 ⑵有标志,警示标志完整、现场三盯人员佩戴帽子、袖章、马甲等身份标志。 ⑶有记录,每日三盯工作必须有现场施工影响情况记录,三盯人员交班时间记录。 ⑷有看守人员,三盯人员必须在现场盯守,督察以5分钟到达三盯现场为评判是否脱岗标准;机械施工在技术人员允许的地段作业时必须跟随机械实施近距离三盯。 3)、“四不离”: ⑴施工单位或个人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离开现场; ⑵施工机械不停机,不离开现场; ⑶施工人员不下班,不离开现场; ⑷外力影响未结束,不离开现场。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中铁xx局集团有限公司xx铁路客运专线 项目经理部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中铁xx局集团有限公司xx铁路客运专线 项目经理部第五分部 测量班 2014年2月9日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一、控制桩的交接及复测 1、现场交接桩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参加,现场 交桩完成后,形成交接桩工作纪要。 2、在进行复测时,应在测量监理工程师旁站下进行,测量结果必 须与相邻工程段闭合,平面控制桩应覆盖相邻工程段1-2个,高程与相邻工程段闭合。 3、复测完毕后应对控制桩进行保护,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4、对复测闭合的控制桩及加密控制桩,必须请监理单位复测检查。 5、复测结果在《测规》允许范围时,可自行调整平差;超出允许范围时,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由监理联系设计单位进行复核调整并签认,否则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6、复测结束后,应编制测量控制桩点成果表,必须由测量监理工程师及总监复核签认。 7、施工测量完成,必须由换手进行位置、标高复核测量,作出复测记录、签字认可。重大工程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复测、签字确认。复测确认后应对控制网桩(点)进行妥善保护,避免移动破坏。

二、施工过程测量 1、要严格遵守《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按照规范规定建立充分满足使用要求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网。 2、在施工过程中,要对设计院移交的桩橛妥善保管,经常复核,检查其可靠性。 3、在上报开工报告前,应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的旁站监督下进行施工 图放样,若发现桥梁工程的地面线和位置与施工图不一致时(特别是线路中线、桥梁墩台位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单位并上报项目总工。由项目总工及技术人员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会堪,按施工图现场核对优化程序办理。 4、在施工过程中,应和现场测量监理工程师共同定期对本合同管段 所放样的线路中线、桥梁墩台位置和限界进行复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由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5、大桥两端桥头应在施工时埋设水准基点桩,并按《测规》的要求 进行复核。 6、一个单项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线路中线桩(直线每50米、曲线20m及五大桩),并埋设固桩。

测量管理办法

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也是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测的重要环节。根据局《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条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和《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公司技术质量科测量管理、公司直管实体项目经理部(简称项目部)测量管理、公司管理型大项目总部(简称大项目总部)及公司管理型大项目分部(简称大项目分部)测量管理。 第二条公司以及所属项目部、大项目总部、大项目分部的测量工作归公司技术质量科管理。技术质量科负责对项目部、大项目总部、大项目分部的测量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分包队伍、协作队伍的测量管理工作归口项目部、项目分部测量管理部门。 第三条项目部、大项目分部测量组组长应具有土木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测量工作3年(测量专业毕业的2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测量仪器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测量员岗位证书,其他测工应经基本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四条测量仪器、工具配置应符合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要求,公司测量人员要积极推广使用各种先进的测量仪器和测量方法,提高测量精度和工效,满足施工需要。测量工作应配备必要的技术规范、工具书和应用软件。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周期送检的测量仪器、工具应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第五条公司应当重视测量工作,加强领导和监督,为测量工作创造良好的

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必要的交通、后勤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组织机构 1、技术质量科设测量主管,负责对公司所有测量工作监督协调和服务。 2、项目部、大项目分部测量人员应相对稳定,任用和调动时需经技术质量科批准。 3、项目部、大项目分部应有专职测量主管,在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本项目测量实施管理。同时还须接受业主、监理的质量监督、检查。 4、对于大项目总部管理模式中。总部应设专职测量工程师,对各分部测量实施精细化管理。同时还须协调业主、监理以及各分部之间的日常测量工作。各分部应成立以项目总工程师为领导的测量组织机构,根据所承担的工程任务配置测量人员和设备,全面承担起施工测量工作。并积极配合总部测量管理工作。 第七条技术质量科测量职责 1、协助项目部组建项目测量队,对项目测量负责人进行考核和培训,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核,对于本年度优秀测量负责人予以奖励。 2、协助项目部做好前期测量工作,主要是控制网的复测和加密。 3、定期对项目部各项测量成果和资料进行抽样检查。 4、协助人力资源科协调各项目之间人员调配,并负责协调各项目之间的仪器调用。 5、协助公司其他科室、局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大项目总部测量职责 1、审核各分部测量实施方案,总部审核通过,方可报监理审批后下发给各

建设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测量管理办法 0 1、总则 0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0 3、测量三级复核制度 (1) 4、测量标志保护与管理 (2) 5、测量记录与资料管理 (2) 6、测量仪器及工具的使用和保管 (3) 7、奖惩制度 (4)

测量管理办法 1、总则 1、施工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也是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测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测量工作的管理,统一测量管理的有关制度,为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和测量要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部组成后,应成立项目测量队,项目部总工程师和工程部长负责组建工作。测量队隶属于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部,属项目部管理层机构编制。各施工队根据工程需要成立测量小组,测量小组在测量业务上归项目部测量队领导。 3、测量队、测量小组组人员数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至少保证5名人员),必须满足施工需要。设置一名测量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应具有测量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测量员上岗证、从事测量工作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负责司镜的人员必须持有测量员岗位证书,其他测工必须经基本技能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上岗。 4、测量主管和其它测量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得中途更换或调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调动时,应由总工程师亲自主持工作交接和测量重要资料交接。 5、测量队、组的测量仪器、工具配置应满足本工程的需要,测量队要积极推广使用各种先进的测量仪器和现代化的测量方法,提高测量精度和工效,满足施工需要。应根据工程种类配备必要的技术规范、工具书和应用软件。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状态。按规定周期送检测量仪器、工具应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测量队负责仪器、工具的送检工作。 6、项目部各领导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同时加强领导和监督。根据工作特殊性,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必要的交通、后勤等服务。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1、施工准备阶段,测量队应进行以下工作: (1)在项目总工程师的带领下,测量队参加由业主组织的交接桩工作:按照业主测量队提供的资料,逐一接收平面、高程控制点桩。按业主的要求,办理交接桩签认。 (2)接桩后,与桩址所在土地的产权单位办理桩址占地使用、桩志保护合同,清理桩址周围杂物,建立醒目的测量桩位保护标志。 (3)根据接桩资料和设计文件进行平面、高程控制点复测。工作开始之前,应向测量监理工程师提交复测方案,内容包括:测量人员和仪器配置、测量工作计划安排。待复测方案获批准后,应在监理工程师旁站下进行复测,接桩后10天内完成,复测成果上报监理工程师。

公司工作日志管理规定

公司工作日志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实施目标管理,方便上下级快速了解下属工作情况和工作状态,及时掌握主要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规定 第二条、填写要求: (一)工作日志需按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日志和规定格式来填写。 (二)工作日志原则上采用每日8小时工作制记录,应当连续记录,写清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应保持记录全面完整、及时真实、字迹清楚、表述准确。 (三)工作日志包括但不限于:当日工作计划、每时段工作内容,完成情况,重大事件的记录,问题的处理,工作总结及心得体会等,即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办了什么事,进度怎样,结果怎样,未完成什么原因等。 第三条、操作细则 (一)工作日志实现逐级检查制度,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技术员执行天工作检查,批阅:总经理对经理级人员执行月(每月10号前月例会前对上月)检查、批阅。对于检查工作日志发现问题的,及时交流沟通,辅导下属。 (二)对于未完成的工作要对当前的工作进行描述并继续列入次日工作计划中,以便保证工作的连贯性。 (三)将工作日志表随身携带,以便随时提醒自己工作项目及重点。 (四)工作日志将作为月考核,年度考核依据。 第四条、印制、领取、提交、保管 (一)工作日志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印制。 (二)工作日志由所在部门经理每月统一向人力资源部领取一次。 (三)经理级工作日志每月6日前提交总经办,由总经办统一交总经理审阅,11日返回本人。 (四)工作日志属工作记录,不准随便放置,缺页少页均属扣分依据,每页50元。(缺4页扣一分)不按时上交者罚款200元(罚两次扣一分)。 (五)项目部技术员工作日志由项目部自行保管,年底统一上交总经办存档保管。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测量人员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1. 负责日常施工测量工作,负责精密网控制点的保护工作,按相关测量标准、规范设计单位提出的精度标准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工作。 2. 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各自管段测量设计交底,制定测量方案,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交接桩纪要。 3. 负责在设计精密控制网基础上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施工控制点。 4. 在复测过程中发现差错资料与现场不符时,应立即书面上报建管办,以便及时处理。 5. 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保存、使用精密测量成果。 6. 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 7. 各分部负责各分部测量仪器设备保养、标定,负责加密控制网测量资料的整理与管理,项目经理部对分部的上述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8. 在项目经理部统一组织下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 第二条工程测量的基本内容,主要如下: 1. 土建工程施工测量。 2. 建筑物、构筑物变形测量、。 第三条测量依据 1. 经批准采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测量方案。 2.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3.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 第四条所有施工放样测量都必须进行换手测量。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实行同级换手测量。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人员、仪器计算资料;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 第五条各分部指定专人负责测量工作和监控量测工作,并任命一名责任心强、测量技术水平高、具有相应资历的技术人员为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测量工作,随时处理测量过程中的问题。负责测量的技术人员和测量工应保持稳定,以保证持续有效地工作。 第六条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国家行业的有关测量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设计

测量管理办法

一.指挥部测量组工作职责总体要求及细则 1.负责各项目部架子队测量人员与仪器设备的统一管理 1.1 建立架子队测量人员管理统计表,统计各项目部架子队测量人员姓名,联系方式,使用测量仪器设备名称和标称精度等情况。 1.2 对各架子队测量人员测量水平进行摸底,对不能胜任该架子队施工项目的人员进行跟踪关注或要求调换。 1.3 要求各架子队测量仪器进场前做标定工作,并提交合格的标定证书。 2.负责对测量仪器设备定期检校和仪器标定证书的存档备案管理 2.1 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对指挥部测量组仪器设备及各架子队测量仪器设备标定证书存档管理。 2.2 定期组织做好测量仪器检校工作,仪器进场使用前对全站仪进行加常数,乘常数的检校。仪器使用过程中每月应对全站仪的水准管进行检校、对水准仪的i角进行校正。 3.负责进行对设计控制点的全面复测工作,并编制提交复测报告 3.1 做好进场交桩工作,认真做好交桩记录表。 3.2 认真阅读设计院提供设计点位成果技术书,了解设计控制点的控制网测量等级,并按相同等级制定控制点复测方案。 3.3 按已制定的控制点复测方案组织实施全线控制点复测工作,

内业数据处理,认真核对复测成果与设计成果差值,编写控制点复测报告并提交总监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对架子队测量人员进行交底。 4.负责前期加密控制点测量工作,并对各项目部架子队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交底 4.1 制定加密测量专项方案,对重大结构物建立加密控制网。 4.2 协助架子队测量人员做好加密点点位布设工作。 4.3 组织加密控制点测量工作,内业数据处理,编制加密控制点测量报告并提交总监办审核,审核后对架子队测量人员交底。 4.4 负责隧道洞内增加固定控制点工作,每次增加导线点与水准点都应从洞外加密或设计控制点引入,并且要求闭合平差。 4.5负责对各架子队测量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考核。 5.负责对架子队所有测量数据进行全面复核,保证放样数据和现场定位的准确性 5.1 对设计院提供全线线路曲线要素进行复核。 5.2 对施工图纸中涉及线型,结构尺寸和标高内容部分进行复核,发现有错误的地方及时向总工汇报。同时对架子队测量人员提交的图纸勘误进行复核确认。 5.3 对架子队测量人员提交结构部位放样数据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签认。 5.4 针对结构物重要部位,对架子队施工放样工作行进现场检查,如隧道进洞,桥梁桩基桩位标高,承台位置标高,墩身位置标高,盖梁横坡,支座垫石位置标高,架梁后梁顶面标高等。

建设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目录 1、总则 (1)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1) 3、测量三级复核制度 (3) 4、测量标志保护与管理 (4) 5、测量记录与资料管理 (4) 6、测量仪器及工具的使用和保管 (5) 7、奖惩制度 (6)

测量管理办法 1、总则 1、施工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也是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测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测量工作的管理,统一测量管理的有关制度,为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和测量要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部组成后,应成立项目测量队,项目部总工程师和工程部长负责组建工作。测量队隶属于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部,属项目部管理层机构编制。各施工队根据工程需要成立测量小组,测量小组在测量业务上归项目部测量队领导。 3、测量队、测量小组组人员数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至少保证5名人员),必须满足施工需要。设置一名测量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应具有测量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测量员上岗证、从事测量工作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负责司镜的人员必须持有测量员岗位证书,其他测工必须经基本技能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上岗。 4、测量主管和其它测量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得中途更换或调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调动时,应由总工程师亲自主持工作交接和测量重要资料交接。 5、测量队、组的测量仪器、工具配置应满足本工程的需要,测量队要积极推广使用各种先进的测量仪器和现代化的测量方法,提高测量精度和工效,满足施工需要。应根据工程种类配备必要的技术规范、工具书和应用软件。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状态。按规定周期送检测量仪器、工具应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测量队负责仪器、工具的送检工作。 6、项目部各领导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同时加强领导和监督。根据工作特殊性,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必要的交通、后勤等服务。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1.17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4号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是指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的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一)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二)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 (三)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 (四)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 (五)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相关的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机构)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提供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实施监督。 第四条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遵循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于商业交易或者营利活动,也不得违法向他人泄露。 第二章采集和审核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等方式获取参保人员相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同时,应当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工商、民政、公安、机构编制等部门通报的情况进行核对。 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工伤康复机构、辅助器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 1、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架子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架子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 2、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 3、架子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 4、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 5、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 第二条测量工作标准依据 成渝客专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成渝客专有关测量规定。 第三条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 1、工作范围 集团公司项目部

根据我管段的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 ○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 ○3对分部的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 ○4负责组织对分部的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的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的控测资料进行复核。 各分部 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与分部项目有关的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的布网控测工作。 ○2负责本分部的工程交接桩、复测、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 ○3对桥梁中线桩难以直接测定或轴线布局达不到精度要求的特大桥进行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的测定。 ○4对于特大桥和线形复杂的曲线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5负责对本分部和相邻分部之间结合部的控制测量和贯通测量。 ○6负责铺设轨道贯通和竣工测量及永久桩橛的埋设。 ○7定期对本分部工程项目进行复测核对,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不少于一次。 架子队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组织的交接桩、复测及重点工程的控制测量工作。○2负责保护集团公司、分部精测队交给的导线桩、中线控制桩和水准基点桩。 ○3负责本队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放样测量。

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外环1标项目部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工程测量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工程组织施工生产的基础和依据,是施工全过程中实现设计意图的主要手段之一,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为紧密配合施工,适时准确的进行施工指导,杜绝测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测量管理办法。 第二条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测量工作组织机构与职责、测量工作实施细则、测量仪器的管理、测量成果管理制度、测量工作的奖惩、测量工作程序、竣工测量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组织机构 项目部设专职测量班,测量班由测量班长和测量员组成。测量班长全面负责本项目部的测量工作。测量员完成测量班长交给自己的各项工作任务。下属施工队应根据需要设立专职测量人员,平时负责本施工队的测量工作。如项目部测量班需要

时,配合项目部测量班工作。 组织机构:队长:1名;队员:现有8名,根据工程需要适当增加人员。 第四条测量班职责 1.测量班负责施工现场的所有测量工作,对主管工程师交代的现场测量任务及时准确无误的完成好,并负责好内业资料的整理; 2.对需要报监理签字的资料提前整理好,按时送监理工程师签字; 3.各种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标必须做到记录真实、记注明显、计算清楚、前述完善,并认真进行复核检算; 4.各种测量仪器要进行定期检测,并建立仪器使用档案卡片; 5.配合技术部工作,对技术部交代的各项测量任务要保质保量的完成好。 第五条测量班队长职责 1. 严守企业秘密,不得将测量技术资料随意外传,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2. 及时收集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有关信息,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3. 加强与指挥部、监理工程师、当地政府及群众的联系,并和睦相处,搞好测量工作。

项目部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项目部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一、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 1 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施工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施工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 2 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 3 施工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 4 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 5 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 二、测量工作标准依据 京沪高铁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

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京沪高铁有关测量规定。 三、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 1 工作范围 1.1集团公司项目部 根据我管区的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 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 3)对分部的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 4)负责组织对分部的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的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的控测资料进行复核。 1.2各分部 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与分部项目有关的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的布网控测工作。 2)负责本分部的工程交接桩、复测、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 3)对桥梁中线桩难以直接测定或轴线布局达不到精度要求的特大桥进行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的测定。

工作日志管理办法

工作日志管理办法 1.目的 1.1工作日志是实施目标管理的一个工具,方便上级快速了解下属工作情况和工作状态,及时掌握主要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促、指导、激励员工努力提高技术业务素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有效达成工作目标。 1.2工作日志帮助员工学会时间管理,做到事事有计划、有安排,明确工作方向和节奏,加强自我监督,培养自我总结与规划的习惯,提升工作能力。 1.3工作日志建立上下级间一种正式书面沟通方式,有利于提升组织绩效。 1.4记录工作日志,有利于岗位工作交接、工作追溯,形成员工工作档案和公司成长档案。 2.填写要求 2.1工作日志需按公司统一要求的工作日志和规定格式来填写。 2.2各位每天必须填报电子档《工作日志》,于当日21:00前以邮件的形式等方式交给直属上级。如遇出差,学习培训等特殊情况时,工作日志可延迟到晚上22:00前上交,没有条件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应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以最快的时间或在回公司后1天内及时补交。 2.3工作日志原则上采用每日实际工作制记录,应当连续记录,写清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应保持记录全面完整、及时真实、字迹清楚、表述准确。 2.4工作日志填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日工作计划、每时段工作内容,完成情况,重大事件的记录,疑难问题的处理,当日工作总结、次日工作计划及心得体会等,即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办了什么事,经过怎样,结果怎样,未完成什么原因等。

3.检查与考核 3.1工作日志实行直线领导逐级检查制度。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执行日工作检查、批阅。直属上级每天批阅工作日志后,要签署评价,发现问题的,及时交流沟通,辅导下属。 3.2工作日志考核标准及评分等级如下表: 3.3工作日志作为员工负激励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负激励,1分对应10元人民币)。 3.4如工作日志无故不交或其他因为自己的原因,不提前打招呼者,当月首次负激励50元,以后每次翻倍负激励,当月超过3次(不含3次)者,除正常负激励外,扣发当月月度整体达成率绩效工资。 4.附则 本规定自2014年12月实行,由公司销售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银光集团银光麦饭石矿泉水销售部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矿山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1、矿山测量工作内容及管理制度 1.1、爆破测量和采空区矿岩量验收是矿山测量的重点和核心。 1.2、矿山采剥的矿岩量必须进行实地测量验收。爆破量、采出量、贮存量须经爆破测量和采空区验收测量结果经内业计算取得。分台阶的爆破图、验收图要及时修绘,长期保存。每个分层结束后,将采出矿岩量与设计矿岩量对照表交技术负责人审阅。 1.3、月、季、年输出矿石量以运输检斤为准;剥岩量以测量验收为准;监量数作为中间预计数上报,爆区出净月末验收时累计校核盈亏量,多扣少补。 1.4、爆破测量、验收测量可采用经纬仪极坐标法、全站仪极坐标法测量,工作控制点间距 < 200m工作控制点距视距导点w 80m(如果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导点,其导点应用坐标展绘,不受此限制),导点只能导一次。 1.5、测爆破或验收图时,距离读至分米,角度读至分,对中误差w 5mm仪器高误差w 10mm 1.6、同一爆区采空验收数量两次测定结果差值应w 3%超过限差时重新复验。 1.7、验收测量经纬仪最大视距长度为120m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150m全站仪测图可不受此限,但距离超过上述限差时,应采用直角坐标展点法。 1.8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算产量: a.没运出境界之外的剥离量 b.境界线以外的剥岩量 c.不符合标准(质量)的矿量 d.已计入产量而再次装运的矿岩量 1.9、图纸比例尺:爆破图纸1/500,采剥计划图1/2000,分层平面图,算量图1/500。 1.10、要求采场验收测量的台阶线(上沿、下沿)、矿岩界线、境界线、爆破后冲线准确,应与现状相符。 1.11 、外委岩石量每半年进行一次复核,总算结果与按月计算累计相差:100 万t 以上不超过土1.5 %; (30 - 100)万t不超过土2%, 30万t以下不超过土3%;对于采空区验收的采场,单爆堆采空验收量与单爆堆生产统计量误差不得超过± 3%。 1.12、矿山采剥的矿岩量必须进行实地测量验收,必须分别实测上、下沿标高,严禁未实地验收自行编绘验收台阶线。 1.13、爆破验收图、分层平面图、算量图比例尺为1:500,要求上、下沿测点间距及台阶平面高程测点间距不得超过15米;1: 2000比例尺图不超过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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