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确定的几点建议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确定的几点建议

摘要简要回顾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形成的历程,提出了控制指标的确定是目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同时简单介绍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综合指标体系组成,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控制指标的一般确定方法,并提出在实际工作中常出现的几项

调整要求较多的控制指标如地块用地性质、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配置停车泊位等,最后就地块用地性质、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配置停车泊位四项控制指标的确定提出建议; 关键词区域分析建筑高度控制指标集中绿地率上限与下限控制

1.引言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的城市规划层次,其技术框架参考了美国的“区划”;它近20年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形体示意阶段、控制指标抽象阶段和目前相对完整系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落实总体规划意图为目的,以土地使用强度为重点,它的特点是侧重于运用指标体系体现规划意图,直接服务于城市规划管理;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实施规划管理的核心层次和最重要依据,是城市政府积极引导市场,实现建设目标的最直接手段;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控规仅仅是规划管理的一个参考,未能

起到应有的控制与引导作用,大部分内容在管理审批实践中均有所调整;在工作中,甚至出

现规划刚刚编制完成,有关指标就面临更改的强烈要求;而且,当前控规编制中的突出矛盾

是控制有余,引导不足;过分强调控制作用,忽视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主体多样化、市场和形势瞬息万变的实际,显得缺乏灵活性;如何合理的确定控制指标以引导和控制城市合理建设发展,已成为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大难题;

2.控制指标的确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工作核心是在准确的土地使用空间组织的基础上,具体确定土地使用性

质和使用强度两项控制,制定定性、定量的控制要求;其具体工作是:确定各项用地使用强度、人口密度、建筑的建造量、高度等,这些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都由控制指标来表达; 目前,常用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综合指标体系可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种;前者是必须遵照执行的,后者是参照执行的;

规定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容积率、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

指导性指标:包括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建筑色彩要求、其他环境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控制指标的确定方法一般有反馈法、比较法、经济法、标准法和容量法五种;其中,标准法主要适用于以居住生活区为主的规划地段,而容量法则只适用于旧

城改造与居住区规划;由于这些方法均有长短,且侧重点不同,故较为科学的做法是结合上

述方法综合考虑,通过比较验算后,制定出适宜的控制指标数值,该数值应该是个范围值; 3.几点建议

依据有关数据统计和分析,在规划管理部门已经受理的控规调整案例中,集中在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建筑密度和停车泊位这六项指标的调整需求较多,且就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控制高度这三项指标的调整幅度较大;

下列就顺德实际工作中,调整需求较多的几项控制指标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引入“区域分析”,合理进行用地“定位”和“定性”

在很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规划的地块在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一般都已明确其用地性质、道路交通等条件,所以规划师往往直接将规划的重点就放到地块内部的用地

布局、交通组织以及形态控制上,从而缺乏对上一层次规划针对本地块所做出的规定性的要求做深入分析;因此,控制性详细规划从指导思想和规划理念上就缺乏准确的方向,各项规划要素也难以有切实的依据和科学的定位;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引入“区域分析”,结合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将要规划的用地及其周边用地的现状情况进行深入具体的分析,才能保证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正确把握规划用地的“定位”和“定性”,才能更加合理布设规划区内的用地结构和配置配套设施,明确规划区在城市整体景观系统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承担的角色;

通过高度控制分级和高度分类,进行建筑高度综合控制管理;

高度控制分级

“高度控制分级”概念的提出,主要是为了体现城市建筑高度管理中的刚性影响因素与弹性影响因素,在规划管理中需要不同的力度;

仔细分析在影响建筑控制高度的各项因素中,刚性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城市特色风貌和肌理保护因素;文物保护、上层次城市景观控制要求;技术控制因素,如航空港、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

针对刚性影响因素在规划管理中要求能够也必须以真实、直观的技术手段加以描述和限制,要求以客观标识反映其刚性特征,以真实、客观、精确的技术平台,对建设项目进行客观评价,对不符合限定条件和技术要求的方案实行一票否决,并可以指导和支持方案调整;

弹性影响因素包括:城市轮廓线、街道比例和尺度、城市重点景观视廊等;对于弹性影响因素,确定指标的基本技术手段为城市设计;完成城市设计的区域可以将成果作为控制依据,没有进行城市设计区域的个案不宜进行限制;建议对城市重点区域进行城市设计研究,以弥补此项不足;对一般区域可不做硬性要求;

根据刚性影响因素与弹性影响因素的控制的不同,提出建筑高度控制分级划分标准表1;其中一级A针对的是刚性影响因素的控制;二级B和三级C针对的是弹性影响因素的控制管理,并根据所处区域对城市景观控制的重要性不同,划分为两级不同高度控制分级,采取不同的规划管理措施;

表1:建筑高度控制分级

注:本分类以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4.3.1条建筑高度的控制中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科学合理划定“高度分类”

通过研究总结各种建筑规范可以明确,建筑设计标准的划分与建筑的使用性质联系密切;各类建筑由于使用性质、使用要求不同采取的是完全不同的规范和标准,即使在民用建筑中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设计标准也不同;因此,在划分建筑高度分类时,可以依据建筑的使用性质不同,分别按民用建筑分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及农业建筑采取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

同时,通过分析研究各种建筑设计规范可以发现,很多影响建筑设计标准的重要因素都与高度指标密切相关;由于建筑高度的不同,须满足的规范要求也有所不同,例如,建筑防火规范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之分;所以,在划分建筑控制高度分类时,应与建筑设计规范中的各种要求紧密衔接,这样就可以在后续的建设过程中充分体现节约能源、节约材料的设计理念,实现更加科学合理的规划控制;

因此,在充分研究和总结各项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的基础上,提出一种新的建筑控制高度管理分类办法:与建筑规范相结合,增加了建筑层数的控制要求,将原有的11项分类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不同划分为3-5类,每级的划分都以一定的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为依据,减少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增加建筑控制高度分类的科学性,即每一级别的划分都有“法”可依;

表2:民用建筑高度分类

注:①:以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中对建筑控制地带的相关要求为依据进行划分;

②:以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3.1.2条民用建筑高度与层数的划分为依据进行划分;

③:6 0m高度按 1 8层居住建筑每层 5m计算取整获得;

④:以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3.1.1条民用建筑的分类为依据进行划分确定;

⑤:以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三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中对高层建筑的防火分类的划分为依据;

⑥:以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3.1.2条民用建筑高度与层数中对超高层建筑的划分为依据进行划分;

⑦:以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1.0.5条中的特殊要求为依据划分;

表3:工业建筑高度分类

注① :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相关要求为依据;

综合控制管理

明确了建筑控制分级与高度分类后,为达到科学合理的控制管理目标,在编制指标和管理中拟采取控制分级、高度分类与详细控制数值综合控制管理办法;如:

其中,“控制分级”是首要控制条件,列在数据的首位,即某一用地的建筑高度的主导影响因素是属于刚性因素,还是不同控制级别的弹性因素;“高度分类”是次要控制条件,即某一用地的建筑高度具体分类控制范围;“详细控制数值”为“高度分类”的具体说明性条件,即某一用地的建筑高度具体控制高度值;

增设“集中绿地率”作为绿地率的补充控制指标

目前,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绿地率的提法是一种泛绿色用地概念;只要是建筑基底规定距离以外,除去道路、停车用地的绿色空间,均算作绿地面积纳入绿地率的计算;它与建筑密度成了直接对应的数据,在指标规定中并没有较大控制意义;因此,建议将集中绿地率纳入控制指标之中;集中绿地率是指地块内集中建设的绿地面积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值,以百分比的方式表示,这是对原绿地率指标的完善,在实际操作中具有更大建设指导意义;

停车位配建指标的上限与下限控制

传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停车位控制的办法是基于功能配置优先的原则之上的,这是城市进入机动化时代初期,为应对城市停车空问的绝对不足而普遍采用的手段,因此是特定发展阶段的必然产物;

随着小汽车拥有量的快速增长,城市道路负荷不断加重,城市道路交通的状况不断恶化,城市交通进入资源约束阶段,停车位控制原则也逐步转向资源限制优先, 即不仅要考虑建筑使用的基本需求,还要研究城市道路交通承载力的限度,自觉地把停车位控制纳入对交通需求管理TOM的系统中,保证城市交通的良性发展;

从功能配置优先到资源限制优先,是停车位控制理念的重要转变;在资源限制优先原则指导下,停车位控制强调下限管理,即某种类型的建筑物一定要按照某种比例,配建与其规模相当的停车位,以满足小汽车的使用要求;在资源限制优先的原则指导下,停车位控制更强调上限管理,即一定区域内所能容纳的小汽车停车位必须与本地道路承载能力相协调,以保留充分的道路空间,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地区的广义可达性;

资源限制优先并不意味着要控制小汽车的拥有,而是强调对使用小汽车行为的控制;落实到规划指标控制方面,不应过分控制住宅配建停车,而应将重点放在控制就业岗位、公共建筑的停车方面;

对于居住建筑而言,停车位是车辆的家,是所有出行的基本出发地;控制指标应以下限管理为主,上限管理为辅,尽量做到车有其位,这对于保障居住区正常的停车秩序非常重要;

对于公共建筑而言,停车位是所有车辆的目的地;为控制汽车的过度使用,控制指标应以上限管理为主,下限管理为辅,以道路通行能力来限制和校核停车位配置的总量;

对于工业建筑而言,停车位是货运车辆的中转地;控制指标应以下限管理为主,上限管理为辅,充分考虑车辆的集散及货物转运的问题,以保障道路具有良好的通行能力;

4.结语

“三分规划,七分管理”,控规不管编制得多么完善,仅仅是城市建设的基本依据,只有通过实施管理才能变成现实,任何规划实施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都可能使控规的设计意图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因此,只有做好规划的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关心、参与和监督规划的实施工作,才能充分发挥控规对城市土地利用的管制作用,促进城市建设的健康协调全面发展;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确定的几点建议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确定的几点建议 1.确定关键目标和绩效指标:在制定详细规划之前,首先需要明确关键目标和绩效指标。关键目标是指实现计划所需达到的目标,而绩效指标是衡量目标实现情况的标准。确保这些目标和指标具有明确性、可衡量性和可操作性,以便后续的控制工作能够准确进行。 2.参考相关指标和标准:在确定控制指标时,可以参考相关的指标和标准。这些指标和标准可以来自行业的最佳实践、相似项目的经验教训,或者是政府法规等。通过借鉴已有的指标和标准,可以提高控制指标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3.制定合理的时间框架:控制指标的制定应该基于合理的时间框架。时间框架是指确定指标的起止时间和监控频率。根据不同的项目和工作内容,可以确定不同的时间框架。例如,对于长期项目,可以使用年度或季度为时间框架;对于短期项目,可以使用周或日为时间框架。 4.考虑风险和不确定性:在确定控制指标时,应该考虑到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对于潜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可以制定相应的控制指标来进行监控和评估。例如,在项目进展方面可以制定控制指标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延误风险。 5.保持指标的有效性和可调整性:在实施过程中,控制指标可能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因此,应该保持控制指标的有效性和可调整性。定期评估和审查控制指标的适用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以确保控制指标能够持续有效地监控和评估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6.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控制指标的确定应该是一个共同协商的过程。与相关的执行人员、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和协商,了解他们的需

求和意见,确保控制指标能够满足他们的要求,并得到他们的支持和配合。这样可以提高控制指标的可接受性和可行性。 7.建立有效的监控和评估机制:最后,确定控制指标之后,还需要建 立有效的监控和评估机制。通过建立相应的数据采集、报告和反馈机制, 及时获取项目进展的信息,并进行分析和评估。通过监控和评估的结果, 可以了解问题所在,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以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确定控制指标是实现有效规划和实施计划的关键步骤。通 过明确目标、参考相关指标和标准、制定合理时间框架、考虑风险和不确 定性、保持有效性和可调整性、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以及建立有 效的监控和评估机制,可以确保控制指标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为实现项目 的目标和预期结果提供有力支持。

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是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因此,建立定性、定量的指标体系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关键。目前进行的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研究与实践,都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的确立放在重要的地位。 1、控制指标的内容构成 )地块划分 (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范围,应从城市的一个完整地域结构出发,其第一步是根据建设用地的区位、土地使用性质、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的要求,综合空间环境结构设想及开发的可行性,划分基本地块,编排地块号码。在此基础上,确定各地块的用地面积和各项控制指标。 一般规定最小地块面积和宽度、深度,防止过小尺度的开发活动。地块边界线要具备可识别性。地块大小与用地特点有关,用地集中、性质单一的,地块可大一点,用地零碎分散,地块要小一点。地块的大小还与开发建设的方式有关,统一开发,地块划分可大一点,多渠道开发的用地,地块划分小一点。一般而言划分地块应注意以下几点: ? 旧城区和沿街地段分块宜小,新建居住区分块宜大; ? 至少与一条道路相邻; ? 用地性质尽量单纯; ? 同类用地控制要求大致相同; ? 保护地段单独划出。 (2)土地使用性质及兼容范围 确定城市土地使用性质,一般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标准》(GBJ137-90)将土地划分至小类。具体的类别划分与所在城市的规模、城市特征、

所处区位等有关。一般的规律是大城市分类多、小城市分类少;老城区分类多、新开发区分类少;中心区分类多、边缘区分类少等等。由于国标制定较早,有些分类已不适应使用要求,可结合实际要求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分类,对它进行补充和发展。 土地的分类还应考虑土地使用性质的兼容,即以某一类土地使用性质为主,兼容其它性质,如在居住用地(R)中,可兼容小型的办公用地(C)。近年来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土地使用功能概念,以混合土地使用最为常见,它以某一类土地使用性质为主,与其它性质的土地相混合,如商住用地(C2/R)等。确定适量的土地使用兼容范围是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一项重要的内容。对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规定过死或弹性过大,均可能导致城市规划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可变性和多样性。合理的兼容规定既体现规划的弹性,为建设发展和管理实施留有余地,同时又保证城市的有机、有序地发展。 (3)土地使用强度? 容积率:也称建筑面积密度或楼板面积率(Floor Area Ratio,缩写FAR),即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总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容积率反映了整个建筑物的体量,构成了土地使用强度的最主要因素,因此对容积率的控制为土地管理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 建筑密度:即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用百分率表示。建筑密度的大小与环境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 ? 人口密度:即规划地块内部每公顷用地的居住人口数。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对规划地区的人口的上、下限均作控制。 ? 建筑控制高度:即由室外明沟面或散水坡面量至建筑物主体最高点的垂直距离。一般有两种控制方式,一是绝对高度控制,如规定在一定的区域内新建筑物不准超过某一标志性建筑物;二是相对高度控制,如纽约的“日照后退曲线法”和“遮天率曲面法”,以及香港、台湾通过建筑高度与街道宽度的关系来控制。考试

浅谈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

浅谈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 翁樟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编制、审批、实施管理的模式基本固定,控规在城镇建设中所产生的作用举足轻重。正是由于控规具有很高的法律地位,故控规制定的时候也必须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实践性,但纵观当前城镇建设的实际情况,控规的单调僵化与城镇发展的复杂多变冲突,往往“控则死、变则乱”,管理之被动显而易见,也对城镇建设带来不良影响。产生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管理、技术等,而本文仅对控制编制中的土地开发强度指标制定,提出些许粗浅想法。 一、当前开发强度指标体系利弊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中第十条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第二项是主要对控制指标作了明确的规定,在经济发达地区的控规当中,一般确定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的上限和绿地率的下线,不发达地区则可能相反。其中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之间存在换算关系,建筑平均层数=容积率/建筑密度,确定两项指标便可推演出另一项指标。经个人分析,认为当前指标体系有以下利弊: 1、控制指标体系简单方便规划操作管理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规划控制指标简单、通用、易懂,方便了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和相关部门及企业、集体、个人等之间的沟通协调,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效率。通过多年实践表明,该指标体系对城镇土地开发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不断完善。在对盈利性房地产开发方面,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确定的几点建议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确定的几点建议 【摘要】简要回顾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形成的历程,提出了控制指标的确定是目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同时简单介绍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综合指标体系组成,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控制指标的一般确定方法,并提出在实际工作中常出现的几项调整要求较多的控制指标(如地块用地性质、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配置停车泊位等),最后就地块用地性质、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配置停车泊位四项控制指标的确定提出建议。 【关键词】区域分析建筑高度控制指标集中绿地率上限与下限控制 1.引言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的城市规划层次,其技术框架参考了美国的“区划”。它近20年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形体示意阶段、控制指标抽象阶段和目前相对完整系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落实总体规划意图为目的,以土地使用强度为重点,它的特点是侧重于运用指标体系体现规划意图,直接服务于城市规划管理。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实施规划管理的核心层次和最重要依据,是城市政府积极引导市场,实现建设目标的最直接手段。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控规仅仅是规划管理的一个参考,未能起到应有的控制与引导作用,大部分内容在管理审批实践中均有所调整。在工作中,甚至出现规划刚刚编制完成,有关指标就面临更改的强烈要求。而且,当前控规编制中的突出矛盾是控制有余,引导不足。过分强调控制作用,忽视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主体多样化、市场和形势瞬息万变的实际,显得缺乏灵活性。如何合理的确定控制指标以引导和控制城市合理建设发展,已成为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大难题。 2.控制指标的确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工作核心是在准确的土地使用空间组织的基础上,具体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两项控制,制定定性、定量的控制要求。其具体工作是:确定各项用地使用强度、人口密度、建筑的建造量、高度等,这些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都由控制指标来表达。 目前,常用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综合指标体系可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种。前者是必须遵照执行的,后者是参照执行的。

浅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控制

浅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控制 1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内容 1.1、规划控制指标体系 (1)土地使用。土地使用包括土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 土地使用控制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同等方面作出规定。其控制内容为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的相容性、用地边界、用地面积等。环境容量控制是为了保证城市良好的环境质量,对建设用地能够容纳的建设量和人口聚集量作出合理规定。其控制内容为容积率、建筑密度、人口容量、绿地率等。 (2)设施配套。包括公共设施配套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公共设施配套包括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设施和商业服务业等配置要求。市政设施配套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及市政公用设施容量规定,如给水量、排水量、用电量、通讯等。 (3)建筑建造。包括建筑建造控制和城市设计引导。建筑建造控制内容为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等,还包括消防、抗震、卫生、安全防护、防洪及其他方面的专业要求。城市设计引导是依照美学和空间艺术处理原则,从建筑单体环境和建筑群体环境两个层面对建筑设计和建筑建造提出指导性综合设计要求和建议。 (4)行为活动控制。行为活动控制是从外部环境要求小发,对建设项目就交通活动和环境保护两方面提出控制规定。交通活动控制内容为交通出入口方位、数量、规定允许人口方向和数量、交通运行组织规定地块内允许通过的车辆类型以及地块内停车泊位数量和交通组织、装卸场地规定装卸场地位置和面积环境保护控制通过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防止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2、规划控制方式 指标量化:通过一系列控制指标对建设用地进行定量控制,如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确定的几点建议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确定的几点建议 摘要简要回顾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形成的历程,提出了控制指标的确定是目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同时简单介绍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综合指标体系组成,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控制指标的一般确定方法,并提出在实际工作中常出现的几项 调整要求较多的控制指标如地块用地性质、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配置停车泊位等,最后就地块用地性质、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配置停车泊位四项控制指标的确定提出建议; 关键词区域分析建筑高度控制指标集中绿地率上限与下限控制 1.引言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的城市规划层次,其技术框架参考了美国的“区划”;它近20年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形体示意阶段、控制指标抽象阶段和目前相对完整系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落实总体规划意图为目的,以土地使用强度为重点,它的特点是侧重于运用指标体系体现规划意图,直接服务于城市规划管理;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实施规划管理的核心层次和最重要依据,是城市政府积极引导市场,实现建设目标的最直接手段;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控规仅仅是规划管理的一个参考,未能 起到应有的控制与引导作用,大部分内容在管理审批实践中均有所调整;在工作中,甚至出 现规划刚刚编制完成,有关指标就面临更改的强烈要求;而且,当前控规编制中的突出矛盾 是控制有余,引导不足;过分强调控制作用,忽视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主体多样化、市场和形势瞬息万变的实际,显得缺乏灵活性;如何合理的确定控制指标以引导和控制城市合理建设发展,已成为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大难题; 2.控制指标的确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确定地几点建议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确定地几点建议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在一个项目或计划中确定一系列具体而详细的控 制指标,用于衡量和评估项目的进展和绩效。这些控制指标可以帮助项目 团队更有效地管理项目,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纠正偏差和风险。下面 是几点关于确定控制指标的建议: 1.设置明确的目标:在制定控制指标之前,首先要确立明确的目标。 目标应该是具体、可量化和可达成的,明确可以帮助团队成员理解项目的 方向和重要性。根据目标,可以确定相关的控制指标。 举个例子,如果目标是提高销售额,那么相关的控制指标可以包括每 月销售额、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等。 2.设计有效的指标:控制指标应该与项目目标直接相关,并且能够提 供有关项目进展和绩效的有用信息。指标应该能够量化项目的关键方面, 例如质量、时间、成本或风险。 为了设计有效的指标,可以参考以下原则: -具体性:指标应该具体明确,能够提供具体的数据和信息。 -可度量性:指标应该是可以被测量的,以便能够定量地评估项目的 进展和绩效。 -可比性:指标应该能够用于比较不同时间点或不同项目之间的数据。 -有效性:指标应该能够帮助团队做出决策和采取行动。 3.设定合理的目标值:确定控制指标时,还需要设定合理的目标值。 目标值应该是可达成的,并且与项目目标相符。设定过高或过低的目标值 都可能会导致不真实的报告和管理行动。

为了确定合理的目标值,可以参考以下因素: -历史数据:回顾过去的项目经验和数据,了解过去的绩效和进展情况,以便设定目标值时能够参考历史数据。 -外部标准:参考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了解当前行业的表现水平。 -利益相关者的期望:考虑项目的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和要求,将其纳 入目标值的考虑范围。 4.监控和报告:一旦确定了控制指标和目标值,就需要建立有效的监 控和报告机制。监控和报告要能够及时反映项目的进展和绩效情况,并提 供足够的信息来支持决策和采取行动。 监控和报告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定期会议:定期召开项目团队会议,讨论和评估项目的进展和绩效。会议可以以报告、讨论和决策为目标,确保项目保持在正确的轨道上。 -信息系统:建立信息系统来收集、存储和分析项目数据。信息系统 可以帮助项目团队追踪和记录关键指标,并生成相关的报告和仪表板。 -沟通和沟通:及时与项目团队和利益相关者沟通,分享项目的进展 和绩效信息。沟通可以建立信任和合作关系,使项目能够顺利地进行。 总之,确定控制指标是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通过设置明 确的目标、设计有效的指标、设定合理的目标值以及建立监控和报告机制,可以帮助项目团队更好地管理和控制项目。这些建议可以用作项目管理实 践中的参考,以确保项目能够按计划和预期的方式进行。

简论控制性规划指标体系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简论控制性规划指标体系存在问题及对策 研究 摘要:本文在简要对控制性规划体系存在问题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辅以实证研究,对指标存在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以促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发展和完苦。 关键词:控制性规划体系:指标:优化 1前言 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规划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然而随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改变。原有的指标体系的由于存在种种问题直接影响到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严重影响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这种情况下,本文对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地梳理和总结,探索问题的根源,并根据问题的分析总结,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发展和完善提出建议。 2控规指标体系存在问题研究 《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确立了控规在城市规划体系中的法定地位,提升了控规在城市开发建设中的作用,因此现在一些省市都在忙于控规编制工作。但《城乡规划法》的实行并不意昧着控规问题的全部解决,本文现在就控规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研究范围仅限于控规指标体系存在的问

题。 2.1控规指标体系制定依据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市场的丰富和城市规划的完善,近年来不少城市在《标准》基础上增加了用地类别,并对小类进一步细化,称为小小类,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有越分越细的现象,这种用地性质的细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市场的需求,但并不能从根本上适应市场经济下城市的快速发展,原因在于《标准》依然带有计划经济下的思维特征。 所以,这种土地用途的划分,由于其弹性不足,缺乏灵活性,不能很好地适应土地市场的开发行为,这也是导致控规指标调整的原因之一。由此可见,控规制定指标的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能适应甚至阻碍着城市土地的开发活动。 2.2控规指标体系内容存在的问题 2.2.1指标体系内容科学性不足 由于指标体系制定依据存在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指标内容的科学性不足,给随后的规划管理带来不便。其实,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产生之初,其控制指标的科学性拟订就是一大问题,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对控制性规划的深度和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最终未能根本解决其科学性问题。除了上述原因外,前期研究的不深入也是导致其科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存在的问题与改进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存在的问题与改进 问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是一个重要的工作步骤,它为项目的 顺利进行提供了指导和保障。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规划的质量和有效性,甚至导致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延误。以下是一些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1.缺乏明确目标和指导:有时候,项目组成员在编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时,缺乏明确的目标和指导,导致规划内 容模糊、缺乏重点和实施性。 2.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规划的有效性依赖于准确和 完整的信息。但是,在编制过程中,常常会由于信息获取 的不完善或不准确,导致规划出现错误或遗漏。 3.规划内容重复或冗余:有时候,不同成员之间的协 调不够充分,导致在规划过程中出现了内容的重复或冗余,影响效率和质量。 4.时间和资源分配不合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需要 合理的时间和资源安排。然而,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时

间和资源的分配不够合理,导致规划编制过程的延误或质量不高。 改进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效率,以下是一些建议的改进措施: 1. 确定明确的目标和指导 在开始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之前,项目组应该明确规划的目标和指导原则。这样可以确保规划的内容具有明确的方向和实施性,避免模糊和缺乏重点。 2. 加强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项目组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需要充分了解项目的背景、需求和目标,确保获取的信息准确和完整。可以通过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以获得准确的信息。 3. 做好规划内容的整合与协调 为了避免规划内容的重复和冗余,项目组成员应该加强协作和沟通,及时进行规划内容的整合和协调。在编制过程中,

控规编制问题及对策整理

一、控规编制存在的问题:(又一控规调整的三种类型:修编、整合和局部调整) (1)控规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足(来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控规在很大程度上停留于对城市现状的承认和描述,而在对城市未来的需求进行预测,对未来发展进行判断方面,所做的工作远远不够,必然会影响到控规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如城市的道路网络无法实施,某些大型项目选址落在规划范围内,实际建设项目与原规划功能不匹配设等等,从而出现对控规调整的需求。(2)前期研究工作不够充分(现行控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思路),编制的依据不足(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的新探索) 任务重、时间紧,导致规划委托单位和编制单位对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做得不够充分。很多内容在没有深入前期研究的基础上也可以完成,形式上很完整,但科学性和依据就不够充分,在审批阶段很难发现前期研究工作上的不足。(3)控规编制的层次和深度过于统一(现行控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思路),规划内容不够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的新探索) 控规编制要根据具体的地域特征而采取不同的控制深度。各城市缺乏统一的编制标准,导致规划内容大相径庭。 (4)控规技术指标确立的科学性、灵活性不足 选取控制指标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规划控制意图。所以,在控制指标的选取应在广度上涵盖不同专业行政管理部门所管理的城市空间资源要素,强调其综合性。但不可盲目求同,选取指标时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对于不同区位、地区、用地性质应该有不同的规划意图和控制目标,在控制内容方面也应当各有侧重。规划部门为了了便于操作和管理,保证控规编制成果的速成,制订了一整套控制指标来满足开发建设的基本功能,并模式化地套用到控制区域内的所有地块。这种模式化的做法忽视了不同用地性质的控制需求,无法确保城市空间环境的高质量和对城市地域特色的保护。更为严重的是,控制指标在全国范围内趋向一致,“千城一面”的现象严重,城市地域特色消逝怠尽。模式化的指标体系科学性和灵活性严重不足,也会导致控规调整现象的产生。 (5)控规编制中生态环境指标建设缺失 控规编制过程中过分强调对于人工环境建设的控制,对于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注意问题及事项研究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注意问题及事项 研究 摘要:作为法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担负着执行上位规划及指导下层次规 划的重任,对城市规划、建设及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文章对新形势下进行控制性 详细规划编制要注意问题及事项进行深入分析,并浅谈个人建议,以供借鉴。 关键词:城市规划;详细规划(简称《控规》);编制;注意事项 前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及城市建设推进,城市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但也面临众多挑战。综观众多城市《控规》,在指导实践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例如《控规》所编制内容与现实存在较大差距;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条文及内 容等。为确保《控规》能发挥其应有作用,在编制控规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做好 有关方面工作,更好地为城市建设及发展服务。 一、强调规划有效衔接 《控规》编制时,应对原有的详细规划、总体规划等内容进行分析, 并对二者间存在的如跨度大、衔接不当等问题,通过编制新的《控规》进行 解决。但在具体编制过程中,个别编制人员,并没有深入研究上述问题并有效化解。具体表现包括:不清楚上一层次规划的编制原则;对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等 不作认真识别、疏理等,仅重视对单次项目的规划进行研究。这种做法,容易出 现本次编制的《控规》与总体规划不符的问题。此外,还会出现单次编制《控规》项目不符合规划大原则,甚至出现冲突。当对编制人员对这些细节不重视,都会 引发衔接不到位问题出现。为防止上述问题出现,应加强《控规》与相关规划的 衔接管理工作。

1、编制《控规》前,参与编制的人员需要先与相关管理部门联系,共同研究,对不同类型的规划要求进行了解并掌握,包括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不同的专项规划等。在了解不同规划的要求后,再进行《控规》编制工作,以保证市一级规划体系的整体性、延续性、可持续性、实施性; 2、编制《控规》过程中,必须研究相关规划,并与之配合。 具体表现在,在编制控规目标、内容前,要对上层规划、地方政策、专项规划等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制定与其相合的措施,并工作到位; 3、编制《控规》后,还需要对照各类规划进行检查,确保其能够整合在一起,方便对规划进行管理。检查内容包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绿地规划、交通规划)等,使到不同规划间均能有效衔接。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增加市政、公共设施的配置如加油加气站、文化站、养老院、消防站、社区服务中心等,使到《控规》能满足城市及市民的生产、生活、娱乐等需要。 二、适度控制土地开发强度及人口规模 在编制《控规》过程中,由于个别规划人员,不重视城市土地的经济规律,在制定相关指标如容积率等时随意性较大,与城市实际情况不匹配,因而出现居住用地开发强度较大、人口规模过多等问题。具体体现在: 1、居住用地开发强度过大。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没有考虑城市空间发展原有的结构与特征,只强调居住用地开发强度,均普遍出现容积率高的问题; 2、居住用地容积率高,必须导致人口规模的不断增多,如果不进行 合理功能分区以及上位规划等的分析论证,合理控制人口,未来城市,必然出现人口繁多、城市基础及交通等配套设施超负荷承载问题。 要避免上述问题出现,必须合理规划土地得用率,对土地开发强度进行适度控制,需要结合城市配套设施所能承载的容量,确定市中心区域的居民用地,严格控制其地块的容积率;中心区域以外的地区,在制定区容积率指标时,可结合原有指标基础上适度提高。

城市设计视角下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研究

城市设计视角下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 研究 摘要: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速度的加快,城市设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因各 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差异性,也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的确定带来了诸多影响因素,在城市设计视角下既要及时优化设计规划观念,也要及时优化指标,把握好 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间的必然联系,本文以城市设计为视角重点讲述控制 性规划指标相关内容。 关键词: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 引言:当技术、资金等投入持续深入的情况下,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也越来 越细化,对于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来说不仅要围绕城市设计来落实各项规划指标,也要基于适宜性原则来作出系列方案部署。提高规划可操作性并排除规划当中的 系列影响因素,既要优化指标内容也要提高规划管控能力,确保规划要求落到实处,取得相应效果。 一、城市设计视角下指标确定思路 城市设计是对城市体型环境所进行的设计,是对一个地区的风貌、形态的控制,以设计和创造为主要方法,通过三维形态模拟为表现手法,探究规划用地指标,其整体规划设计思路围绕规划目标来制定系列规划方案,从客观来看在城市 设计当中涉及到经济、文化、社会等大环境因素,把握好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中 关于建筑密度、体量、容量等各方面的内容,需在经济水平不断提升的状态下, 基于法律法规来完善规划机制并全面提升规划设计,提高规划设计水平营造良好 发展环境。 二、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必然联系

从以往城市规划设计实践来看,城市设计与控制性指标存在必然联系,客观 来说城市设计的研究水平以及研究深度会影响控制性指标的合理性,而控制性规 划指标也会影响城市设计的具体内容。通过定性定量分析,提升城市设计的可操 作性,并确保在设计当中能够体现其指标内容,将设计要点转化为实践中的相关 控制要素,同时控制性指标需要与城市设计相符合,能够把握其中众多交叉内容,关注细节性控制问题。 从两者指标的差异来看,在研究对象以及评价标准等方面略有不同,控制性 详细规划各项指标有效指导地块的开发建设,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步骤以及在规划 建设当中所涉及的项目安排,其设计需要与实际相符。从城市设计视角来看,主 要体现视觉感受,将大众的心理行为也会包含在内,在城市设计当中也会涉及技 术经济指标,但城市设计中所包含的情感体验、视觉感受等无法具体以定量定性 的方式予以呈现,在城市设计中,更强调整体空格布局、凸显开放性与艺术性时,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侧重于反映用地性质以及实际规划操作[1]。 三、城市设计视角下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关键点 城市设计直观化表现模式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强度提供更有效的支撑,通 过城市设计可有效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项管控指标。 (一)关于建筑容量 在城市设计视角下进行建筑容量控制,也是容积率控制重点推进的内容。从 城市规划的实际情况出发,并以城市设计方案为指导明确城市建筑容量指标,在 当前城市规划设计水平提升过程中应规避同质化城市设计问题,这也就需要结合 各区域实际情况来进行前期城市设计的研究。 通过对城市整体风貌、重点地段、文物古迹、视线通廊等综合因素考虑,结 合城市设计手段对城市进行三维立体方案模拟展示,确定片区合理开发强度,避 免过度开发对城市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要防止土地利用不足带来的资源浪费,这 也意味着对不同区域存在差异性的情况下,容积率区分也会有明显不同。根据地 区的实际环境要求来合理把控容积率可有效提高规划设计效果,举例来说处在依 山傍水环境下,就应该保护好城市景观风貌,避免高强度高度开发,适当降低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存在的问题与改进 措施 摘要: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控规》,属于法定规划,其是对总体规划及分区规划进一步延续及深化,对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及城市建设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引起重视。文章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对目前《控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控规》);编制;问题;改进措施 前言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是城市规划的核心,是主管部门对规划进行许可并管理的法定依据,其是否科学合理编制,对城市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有着直接影响。经过广大规划工作者的不断努力,《控规》的编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使用的过程中也发现不少问题,需要进行改进及完善,才能进一步提高《控规》编制的合理性、经济性、可行性,发挥其控制性及引导性功能,以便能更好地指导城市规划与建设。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存在问题 1、灵活性不足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下文简称《办法》)中已经对《控规》编制及管理进行了规定及要求,对土地利用以及建设控制等指标进行明确,并以此为依据,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办法》提到:城市建设必须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分区规划要求,对土地使用性质或强度进行控制并管理。因此可以明确,《控规》主要任务是对城市各类建设项目进行控制并管理,而其中土地使用性质及强度是控制管理的重点。

在控制土地使用过程中,如何确保在城市建设有序发展的基础上,提高控制的实用性及灵活性,是《控规》编制人员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控规》作为城市建设众多依据的其中之一,其控制及指导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很多工作需要在审批城市建设过程中结合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优化及改进。按现阶段的流程,《控规》调整需经过的审查步骤太多,而当调整完成后,可能建设形势又发生了新变化,又需要针对新形势对《控规》进行修编调整。如此反复必定造成人力、物力浪费。 此外,《控规》着重强调对城市建设进行控制,引导性明显不足,在市场快速变化的新形势下,导致城市建设与发展后劲不足。 由此可见,由于缺乏可操作性及灵活性,导致了《控规》在城市建设及发展中,未能充分发挥其应用和作用。 2、缺乏实施性 通常城市规划会规定相应年限,并结合规定年限内取得的规划成果进行分析研究,针对其成绩与不足,进行总结与改正,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下一个新的城市规划,并使新旧规划进行有效衔接,促进城市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但在具体实施工过程中,《控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其规划年限与实施年限,这样必须导致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无法起到指引作用。由于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划年限,使到《控规》面临以下难题:一是《控规》要满足上层次规划的标准及要求,尤其是在土地使用以及公共配套等方面,必须保持一致要求;二是应考虑其应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及实施性,以便能在城市建设中发挥其应用作用。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于尚未建设开发的地区,《控规》实施并难度不大,但对在已建地区实施《控规》时,如需要改变已有建筑结构,则面临法律许可问题,必须在满足法律要求下,才能进行变更,这样就加大了《控规》实施难度。此外,如果还存在一些强制指标限制例如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这样《控规》还需要面对更大挑战。

浅析控制性规划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改进措施

浅析控制性规划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改进措施 摘要:本文对我国城市控制性规划目前所存的一些问题作了总结,同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改进措施。 关键词:控制性规划,问题,措施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city planning in China at present with controlling summarized some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some constructive improvement measures. Keywords: controlling planning, questions, measures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区开发和改造受到了前所未有关注,但由于历史因素,城市改造情况复杂性等原因,我国城市区在旧貌换新颜的同时城市区的历史记忆及独特性也正在丧失,要想保持城市区的特色,引导城市区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建设就必须从直接指导城市建设的控制性规划开始入手。 1.1控制性规划编制中的不确定性而引起的编制问题 不确定性理论认为世界是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与人类自由并不矛盾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强调差异、矛盾、无序等的思想,其含义主要包括无序性、差异性、随机性、模糊性、不稳定性和不可预见性等。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规划是一种多阶段的动态决策,它随着时间和空间而产生变化,规划中的各要素也必然随之改变,从而使规划产生不确定性。 1.2控制性规划的覆盖范围 长期以来,对控制性规划要全部覆盖城市建设用地范围还是有针对性的覆盖,规划界一直有着争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主体实现了多元化,如果建设项目的选址超出了城市用地,但控制性规划却没有覆盖而需要临时编制,容易使规划陷入被动,且应急性的控制性规划成果作为规划决策的依据,难免会给城市建设带来一些不足。在控制性规划对城市全面覆盖后,在城市区还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城市区内由于地块零散,产权复杂,使得单个控制性规划规划区划定存在问题。有些规划区范围的划定即不是根据行政区划、地理分界来分的,也不是根据功能社团来划分的,而是根据开发商所需要使用的地块来划分,这使得编制控制性规划的各项成果与周边地缺乏统一。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摘要:针对目前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问题,本文主要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科学性、编制的主体、编制过程、编制方法以及控详规要因地制宜等几个方面对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编制方法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出现,其作用有四:一是成为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基本依据;二是提高了规划的弹性,增强了可操作性,缓解了规划实施的稳定性与政府任期政绩的显化性之间的矛盾,适应了由投资主体多元化带来的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城市建设思路多元化对城市规划造成的冲击;三是满足了城市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和筹集城市建设资金的需要;四是增强了规划管理部门对各项用地和建设活动的有效控制,保证了规划意图的顺利实施。实践证明,凡是规划建设比较好的城市,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功不可没。各项建设活动、招商活动、土地开发活动,如果没有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将无法取得好的发展成果。 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的问题分析 1、规划储备严重不足 一些城市,尤其是小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面不够大,规划储备严重不足,应急性详细规划较多。在一些城镇化处于起步阶段的城市,其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基础储备不足,为了加快发展,往往将应急性的详细规划成果作为决策依据,势必带来一些遗憾工程;一些重点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尚未起步,重点地段环境景观设计还处于空白。在城市土地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内外招商引资活动中,人们关注的焦点是一个地区具体的规划要求,政府在开发建设地段有哪些发展计划和在近期能否实施等问题,如果规划滞后并缺乏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依据,对诸如此类问题就难以说清,开发商也难以作出比较可靠的成本效益分析,从而影响到城市的可持续开发建设。 2、对资源空间配置的市场化研究不够 对资源空间配置的市场化研究不够,导致在实施过程中的可接受性与约束力不强。在一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编制人员往往只注意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对接,而对规划区域的资源优势和市场开发价值则很少作深层次的研究,很多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在规划师笔下被忽视。 3、规划质量有待提高

国土空间背景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优化对策

国土空间背景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 法优化对策 摘要:本文主要通过对现有国土空间规划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其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改进点,进而提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优化对策。 关键词: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对策 引言: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我国城乡建设规划提供指导,通过将规划要求转化为建设措施推动我国城市化建设发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完善程度影响国土空间相关建设工作开展。因此要结合国土空间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方法优化。 1. 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化编制背景 国土空间背景下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实现国土空间合理规划配置,对国土空间应用进行管制的指导依据。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五级三类”中的详细规划,其编制对现有城乡建设管理全过程提出了要求,对国土空间具体用途和开发建设进行实际安排。由于存在部分地区的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缺乏前瞻性,难以匹配当地城市建设发展和经济发展要求的情况,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对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进行优化。 1. 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化编制存在问题 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化编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一是现阶段的国土空间控规编制中过分注重对建设用地的规划布局,缺少对生态空间等非建设空间规划与建设区域协调性的考量。地方在进行控规编制时,各区域就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能进行整体性考量,导致区域落实国土空间控规建设过程中存在公共配套设施重复建设,区域之间规划无法紧密衔接、进行功能联动的情况,难以充分发挥

出控制规划效用。二是国土空间控规编制存在滞后性,在进行规划区域建设时会对地方当期经济发展建设活动产生影响,对原有市场活动环境进行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规划建设活动的开展进度与开展效果,进而影响市场活动的正常进行。国土控规编制要保证不过度干预规划区域当期发展建设活动,增强控制规划与地区动态发展协调性。三是部分地区在进行国土空间控规编制时,只将编制重点放在地上建设,忽略了对地下空间布局规划。国土控规编制人员要认识到地下空间对区域承载力的支撑作用,对改善区域交通发展步行条件的重要作用,对提升区域抗灾避难系统构建的重要作用。 三、优化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对策 (一)加强控制规划区域衔接流畅性 在进行国土空间控规编制时,要加强建设区域与非建设区域之间的协调性,重视生态空间、农业空间规划建设对于补全规划空间各项功能的重要性。各区域在进行控规编制时,要结合各区域具体情况进行整体统筹规划,统一编制单位和编制标准,以国土空间标准体系中对于各项建设标准作为各区域总体建设标准,保证各区域之间生态建设互相联通补充。在进行国土空间控规编制时,要增强生态功能区的建设,提升规划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间接保障规划空间整体抗灾能力,提升建设区域可持续发展性。各区域控规编制时要根据各自区域不同特点进行控规侧重点编制,在各区域公共设施建设、景观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整体性统筹考虑,增强控规建设区域之间功能补全、设施建设的流畅性[1]。 (二)增强控制规划与地区动态发展协调性 国土控规编制要对建成区边界进行识别,对规划区域各基础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合理性进行分析,对规划区域人口数据、设施数据以及商业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制定合理规划对策,降低国土控规对地区经济社会建设动态发展之间的短期不良影响。例如:宜昌市在进行国土控规编制时,通过收购储备、限期利用等措施对宜昌市闲置低效用地进行规划,提高存量土地利用率的同时不干扰城市正常经济发展建设,甚至促进宜昌工业梯田、远安矿地等宜昌特色建设,实现宜昌市单位GDP地耗下降。因此,在进行国土控规编制时,要考虑到规划区域发展建设

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的确定

有关《天台县城东、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研究汇报

3、详细控制指标 3.1用地性质 (1)按照总体规划确定 (2)都市规模、都市特性 (3)所处区位、土地开发性质 (4)现实状况用地性质 3.2用地边界 3.21建筑高度影响:建筑高度超过一定高度时,因构造及消防旳规定对应旳提高,每层建筑面积必须抵达某个值时才经济旳。这就需要有对应大小旳地块。 3.22道路网密度与地块划分 (1)按用地性质和功能构造做大旳划分; (2)再用道路网进行细旳分割; (3)综合考虑路网密度,干路保持一定间距。 3.23土地产权与地块划分 首先,通过对中心城区土地市场对不同样地块大小旳需求分析,对近5年重要两类公共设施用地和居住用地出让地旳面积进行记录分析,运用spss软件算出平均值,再运用spss 聚类分析算出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居住用地大小旳中心值。 另首先,将地块大小旳进行时间次序分析,得出出让旳商业办公地块,居住用地出让旳大小旳范围值。 最终,与国外不同样土地资源都市类比,最终确定出让地块大小 (资料来源《CBD密路网模式地块划分研究——以琶洲-员村地区为例》)。 3.3容积率控制

3.31容积率确实定 (1)定性分析 a都市经济发展阶段:处在不同样发展阶段旳都市,其土地运用方式及强度存在较大旳差异,通过类比措施加以确定。 b土地旳使用性质:容积率确实定必须根据都市总体规划确定旳土地性质来确定。 c区位条件:交通区位、都市区位、环境区位等综合考虑。 d人口容量:确定一种区旳人口容量,估算平均旳容积率。 e土地旳基础设施条件及周围环境状况 f他规划控制指标相协调 g土地出让价格 (二)定量分析(重要针对老城区,考虑拆迁成本) a.最低经济容积率 由于开发总投入×利润率=总产出-总投入。因此,在利润率一定旳状况下(一般以行业正常利润率为计算根据),通过计算能得出该利润率下旳“最低经济容积率”,即 FAR=(P1+P2+P3+P4+P5+P6)*(1+R)/[S-P4(1+R)] 其中:P1:土地出让基准低价;P2:土地征用费;P3:动迁安顿成本;P4:建安成本;P5:基础设施费用;P6开发费用;R:法定利润;S:销售价格 b.拆建比 或者根据既定旳地价、房屋重建价格等约束条件,计算单位面积上旳投入、产出状况,从而得出单位面积上旳拆建比,从而为既定地块旳容积率确定提供技术支撑。 (资料来自《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旳经济分析初探》段兆广) 3.32容积率与建筑高度、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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