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学生党员考核细则

党支部学生党员考核细则
党支部学生党员考核细则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007级学生党员考核细则

意义和目的

为进一步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发挥学生党员,特别是正式党员在广大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学院学生党员实际,特制定考核办法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党章和大学生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针对学生党员的政治素质、专业学习、行为规范、群众基础等方面,确定学生党员的具体管理目标和考核内容。

本细则共分十六项,总分为10分,采取扣分制,综合评定。

第二条评议类型如下:

党员互评:召开党支部会议,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其他党员根据考核制度对其进行互评。

支部综合评议:召开支部书记会议,根据以上评议情况,对每一位党员的行为进行全面分析,合计出学生评议得分,填写评议表,并推荐产生支部优秀党员或积极分子。

第三条学生党员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应自觉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并随时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考核结束后,针对党员的不足之处,党支部给每一位党员及时反馈考核结果,监督各位党员限时整改,整改无效或效果不明显者参照“处罚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章具体考核标准

第四条各项考核内容均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优秀不扣分,合格扣2分,不合格扣4分。第五条思想理论修养

(一) 作为青年学生党员,应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的信念。

每半月一次的理论学习活动都应在支部工作记录上登记考勤,其中:

优秀:一学期无缺勤记录

合格:缺勤一至两次

不合格:缺勤两次以上

(二)、各支部党员应积极主动参加班级党支部按月举行的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按照章程的要求,在各方面以严格标准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和党内的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学院荣誉。

优秀:每学期书面学习材料按时上交

合格:延迟或未提交一次

不合格:延迟或未提交一次以上

(三)、遵守校纪校规,密切联系同学,接受同学、老师的民主监督,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意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如普通同学发现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不良行为可及时与本支部书记或辅导员老师沟通。

优秀:在学校未违反任何校规且无任何同学投诉者

合格:接到同学投诉一次并积极改正

不合格:接到投诉一次以上或违反校规者;出现打架、斗殴和聚众闹事现象一次即认定为不合格,依情节严重程度可在征求辅导员老师意见并经全体党支部书记讨论后适当加重处罚。

(四)、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应至少每季度(三个月)完成一篇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在参加党校学习期间应该积极撰写思想汇报或学习心得,在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期间应至少上交8篇思想汇报。

优秀:定期如数提交思想汇报

合格:未按时提交者

不合格:未如数提交者

第六条专业学习

(一)、青年学生党员应注意处理好学习与娱乐的关系,同时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应承担相应监督义务:

优秀:各支部党员无沉迷网络或其他娱乐活动明显影响学习的

合格:支部书记与或委员发现本支部内党员同学有沉迷游戏娱乐影响学习现象的,由党支部书记负责提醒,劝导,并与之进行交流。党支部书记可酌情将其上报年级辅导员老师,请辅导员老师与其谈话,有改进者。

不合格:在与老师谈话后,仍存在这种现象的,党支部书记上报年级辅导员老师,并在党支部内部予以公告批评,正式党员取消本次优秀党员评选资格;预备党员延期转正,延长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青年党员同学需在学习上起到表率作用,应端正学习态度,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党员同学必修课有两门及以上未达到70分者,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负责提醒该同学,党支部书记应与该同学进行谈话,了解原因并帮助其解决问题;如无法解决问题,党支部书记应告知辅导员老师,同时告知该党员同学主动联系辅导员老师进行谈话。

优秀:本学期成绩无70以下者

合格:有一门70以下

不合格:两门及以上不及格

(三)党员、预备党员应该恪守诚信考试的准则,带头遵守诚信考试的考场规则。

合格:从无作弊现象;

不合格:一次舞弊即为不合格

第七条群众基础

(一)、为人民服务,关心集体

各班党员应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集体,从学习、生活、思想等方面热情帮助其他同学。

优秀:如该党员每次集体活动都按时全勤参加,且在各集体活动中屡次为班级服务。

合格:每学期缺勤集体活动一至两次者。

不合格:每学期缺勤集体活动两次以上或未在历次活动中做出任何服务。

(二)、为他人树立榜样

优秀:带头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自觉维护党员形象,综合表现突出,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合格:能维护党员形象,在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在同学中形成一定的威信。

不合格:不能为他人树立良好榜样,无法在同学中树立威信,群众评价相对偏低。

第八条工作情况

(一)、工作效率

优秀:工作积极负责,能够主动及时地组织开展各项党日活动。

合格:对工作基本负责,能够按时开展各种党日活动。

不合格:对工作不够负责,有时不能按时开展党日活动。

(二)、工作方法

优秀:工作中注意总结经验,方法得当,在同学中反应较好。

合格:工作中方法可以被同学们接受。

不合格:不太注重工作方法,方法得不到同学们的认可,有时会影响到工作的顺利展开。

第九条自身修养

(一)、个人行为

优秀:举止谈吐文明,正确处理与同学间的关系。

合格:能团结同学,注意个人言行,偶尔与同学有摩擦。

不合格:团结同学不够,有不文明言行,屡次或公然与同学有言语、肢体冲突,依情节严重程度可在征求辅导员老师意见并经全体党支部书记讨论后适当加重处罚。

(二)、批评与自我批评

优秀:认真参加各项组织活动,在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意改进自身形象。

合格:能参加组织活动,在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不合格:很少参加各项组织活动,在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上无法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个人与国家、学校、集体的关系

优秀: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在集体活动中敢于牺牲个人利益。合格:能基本处理好个人与国家、学校、班级集体的关系,偶尔能够为集体牺牲个人利益。

不合格:不能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国家、学校、班级集体的关系从不肯为集体牺牲自身利益。(四)、创新精神

优秀:在学习,工作中有意识地培养创新精神,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合格:能在学习,工作中培养创新精神,在党务工作中偶有创新行为。

不合格:在学习,工作中不注重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照本宣科。

第十条组织纪律

(一)、支部会议的参加情况

党员应按时参加支部会议,纪律优秀,对于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开展很关注并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

优秀:每次支部会议都按时参加者。

合格:无特殊事项时能按时参加支部会议,纪律良好,能适时发表自己的言论,但还需要对党支部的事项更多的关注。

不合格:在党支部相关人员反复提醒后才能参加支部会议,或者有时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甚至多次不参加党支部的会议,在参加会议的时候,纪律较差,对于党支部的事务没有应有的关注。(二)、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和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

作为学生党员能很好地坚持原则,敢于运用恰当的方式同各种不良倾向作斗争,在周围同学有不当的生活习惯是能够用适当的方式提出,自身发挥带头作用,有优秀的生活习惯。

优秀:宿舍卫生得到过优秀,且认真抵制并对同学中的不良生活方式进行批评教育。

合格:能基本坚持原则,在周围存在着不良倾向能够较好的与之作斗争,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在周围同学有不当的生活习惯时能够提出,但在方法上还需要改进。。

不合格:不能坚持原则,对于周围的各种不良倾向和违纪违法现象置之不顾,自身生活习惯较差,对周围同学产生不良影响。连续两次卫生检查不及格即认定为不合格。

附则

第十一条考评时间

党员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时间安排在学年结束前。

第十二条考核成绩

考核结果6分或以上为优秀,1至5分为合格,0分或负分为不及格。考核不及格的预备党员延期转正,考核不及格的正式党员通报批评,并在其党员档案上予以书面登记,如正式党员连续两次考核不及格或单次负分情况严重则上报学院分党委严肃处理。

部门考核细则

部门工作考核细则(初稿) 一、考核目的: 1.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产品质量,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事故发生率,提供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2.加深公司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3.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提高业绩,不断发掘员工在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建立以部门、班组为单位的团结协作、工作严谨高效的团队; 5.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奖惩或待遇调整等),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考核原则: 1.公平、公开性原则:公司员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公司同一岗位执行相同标准。 2.定期化与制度化原则:综合部是执行部门考核工作的管理部门。 (1)公司对部门工作的考核采用月计划,周总结的方法,每月底各部门上报下月工作计划,每周对工作进度及下周工作计划进行汇报,综合部每月公布考核结果,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2)部门工作考核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执行,综合部负责不断对制度修订和完善。 3.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办法。 4.灵活性原则:考核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部门、不同时期两者考核重点不同、所占分值比例不同。 生产部门:生产任务繁重时期,定量70%,定性30% 非生产任务繁重时期,定量60%,定性40% 其他部门:定量60%,定性40%。 定量考核:部门重点工作(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每周例会安排的工作;部门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分解;因生产经营所需随时增加的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数量。 定性考核:公司行为规范(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安全、卫生、考勤、行为准则等软指标)。 三、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由董事长,总经理及各分管领导组成的考核小组,组织领导考核工作。 工作职责: 1.参加每月、每周考核总结会,对上月考核工作总结评价,审核由综合部收集整理后的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

党支部考核细则

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使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一、考核内容: (一)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25分) 1、党支部班子健全,坚持集体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原则,重大问题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5分)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根据党组织和行政的工作部署,各党支部做到每学期有工作计划、检查措施、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要向上级党组织作书面报告,向支部大会作报告并接受党员监督。(5分) 3、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工作的研究和决策,党政班子协调配合好,支委会团结协作好。(3分) 4、团结党员和群众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做到有研究、有分析,有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成绩显著。(6分) 5、围绕学院及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各自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党支部的活动方式、内容有创新,有实效性,有吸引力(6分)。 (二)坚持党内各项制度(15分) 1、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组织生活事先有准备、有要求,保证质量,效果显著。(5分) 2、坚持每学期开展一次民主生活会。党员能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3分) 3、坚持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开展“争优创先”活动。做好两年一次的评优工作。(4分) 4、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支部活动有记录、有考勤,每学期末送交党总支检查。(3分)

(三)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25分) 1、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党员的教育计划。党员每半年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效果好。(10分) 2、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建议,改进、推动本部门工作。(5分) 3、严格管理,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在经常性的工作和重大事件、重要工作中对党员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思想教育工作成绩显著。(8分) 4、按规定的时间和比例收缴党费。(2分) (四)重视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分) 1、每年度、每学期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的具体计划,有具体落实的措施。(5分) 2、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落实联系人制度,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有考察记录。严格发展党员程序,确保新党员质量。(10分) 3、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及时转正工作。(5分)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15分) 1、支委会定期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实施本单位党员和群众教育计划,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学习时,事先有准备,学习效果好,有考勤和记录。(5分) 2、关心群众,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化解矛盾,党群关系密切。(5分) 3、做好党支部所辖范围内的共青团、工会的工作,加强领导,积极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5分) 二、考核办法 (一)各党支部的考核工作在党工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党总支负责实施,每年度考核一次,并与“争优创先”活动结合起来。

XXXX学生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

XXX学生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系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杜绝“入党前进步,入党后停步,转正后退步”的现象。根据《中共XXX委员会学生党员考核暂行办法》、结合《XXX学生党员管理及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针对我系学生党员的特点,特修订此考核管理办法。 一、量化考核组织机构 量化管理考核组织领导小组由应化系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学生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组员为学生党支委员及各党小组组长。 二、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分为政治素质、专业学习、工作表现、行为规范及群众基础共五个方面的内容,各项考核内容均设有若干考核要素,各要素根据情况赋予不同的分值(见附件)。 三、考核等级: 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原则上评为“优秀”等次的量化考核得分不得低于90分;评为“良好”等次的不得低于80分;评为“合格”等次的不得低于70分;69分-60分的原则上评为“基本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只得评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程序 1、党员自评。学生党员按照考核指标体系的各个方面,对本人该学年的现实表现进行书面总结,并填写《学生党员量化考核表》。 2、支部评议。支部组织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按照考核评定标准,对被考核学生党员进行无记名考核评分,填写《学生党员量化考核表》。 3、支部确认。支部核实相关相化数据,按照“(党员自评分×40%)+(支部评议分数×60%)+加分项目得分”即为该党员量化考核得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是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院系其他各类奖励、先进评定的重要依据; 2、正式党员考核为“优秀”等级的,系将授予其“系优秀学生党员”称号,并积极推荐到学院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支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口头警告,并取消当年的一切评优资格,本人要制定出整改计划,在组织督促下限期改进;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预备党员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要延长预备期;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3、考核材料由总支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毕业时一并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附:XXX学生党员目标考核表(一) 群众测评表(二) XXX学生党员目标考核表(一) 姓名:政治面貌:所属支部:所属党小组:考核时间:年月日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企业员工绩效考核细则

绩效考核细则 ********************************** ******年3月10日

企业员工绩效考核细则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产品质量,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事故发生率,提供企业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2.加深企业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3.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建立以部门、班组为单位的团结协作、工作严谨高效的团队; 5.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奖惩或待遇调整、精神奖励等),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 1.公平、公开性原则:企业员工都要接受企业考核,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企业同一岗位执行相同标准。 2.定期化与制度化原则:绩效考核工作在绩效考核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综合部是本制度执行的管理部门。 (1)企业对员工的考核采用每两周的考核方法,综合部每两周将各部门考核结果公布,每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2)绩效考核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执行,综合部负责不断对制度修订和完善。 3.企业对员工的考核办法:由考核小组对全部人员进行考核。 4.企业对员工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办法。 5.评分标准采取2:3:5的办法:本人评价占20%,员工评价占30%,上级评价50%。 6.灵活性原则:企业对员工的考核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时期两者考核重点不同、所占分值不同。 中层干部:定量考核80%,定性考核20%。

生产岗位:生产时期,定量80%,定性20% 其他岗位:定量80%,定性20%。 定量考核: A.中层干部:部门重点工作(总经理安排的工作;每月中层干部会议确定的各部门重点工作;每周考核会安排的工作;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因生产经营所需随时增加的工作。)完成的质量、成本和数量。 B.其他岗位:本岗位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工作。 定性考核:企业行为规范(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安全、卫生、考勤、行为准则等软指标)。 三、组织领导 企业成立总经理领导下的绩效考核小组,组织领导企业员工的考核工作。 组长:副组长:·成员: 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主持每月、每两周考核总结会,对上月考核工作总结,布置下月各部门工作重点;考核会在周六组织召开。 2.负责考核制度的讨论、修改及监督实施。 3.负责各部门“定量考核”的评价。 4.负责安排各部门下周工作重点。 四、考核标准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各部门、各岗位每周工作重点不同,所以考核的标准也不相同(本部门每周考核标准不同,不同部门考核标准不同)。各部门定量考核工作目标和内容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确定。 1.定量考核标准说明:(各部门岗位考核标准附后) (1)干部和员工考核项目分值比例由考核小组确定;确定分值比例必须科学合理,结合工作重点,不得避重就轻,否则扣相关人员各3分。

党员教育与考核办法

关于我校学生党员教育与考核办法(暂行)规定 各党总支: 为加强对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有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 《学生党员量化考核表》主要依据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对准备发展入党的大学生要进行综合考察,既要考察其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也要考察其入党动机、理想信念;既要考察其平时表现、群众基础,更要考察其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态度和立场。”“要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实践锻炼和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的骨干带头作用。” 二、学生党员的教育 教育是考核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加强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以建立健全大学生共产党员教育先进性长效机制。各院(系)党总支要按照校党委《关于加强学生党员教育、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指导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本院(系)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加强学生党员教育、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方案。通过对学生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使其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上的先进性和品德上的高尚性,始终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进一步发扬乐于奉献、刻苦学习的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形成一支以党员为核心的学生骨干队伍,把更多的青年学生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带动和引导他们奋发向上,锐意进取,健康成长。 三、学生党员的考核内容(见《学生党员量化考核表》) 四、考核的方法和步骤 1、党支部对学生党员的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由院(系)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工作安排在每年5月份进行,5月底完成。考核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群众测评、总结提高等四个步骤进行。各步骤根据具体情况可穿插进行。 3、院(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将考核成绩在院(系)、班级范围内公布,并分析考核情况,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表扬或批评教育。 4、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预备党员,要适当延长预备期。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学生预备党员将申报上级党组织给予相应党纪处理。 5、6月10日前,请院(系)党总支将学生党员考核成绩及党总支考核小结报党委组织部。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各类先进、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附件一:学生党员量化考核表 附件二:学生党员考核登记表 中共山东建筑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委员会 2006年12月1日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和市局《关于建立和完善直属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章》、《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为依据,每年“七一”前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院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 全院在职人员党支部。 三、考核内容 (一)党支部班子建设; (二)党内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三)党员教育管理; (四)发展党员工作; (五)加分项; (六)否决项。 四、组织实施 (一)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考核小组成员由院办公室(党办)和部分支部

书记代表组成。由办公室(党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评采取党支部自查和院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每年集中考核的时间为五月底至六月初。 五、考核的程序和办法 (一)党支部自查。自查于每年的五月中旬进行。 (二)院考核小组检查。 1.查阅资料:检查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和学习记录本,查看相关材料。 2.问卷调查。 3.群众座谈。 4.个别访谈。 5.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 6.其他方面反馈的情况。 考核小组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支部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三)考核意见经院党委会审核后,确定各党支部的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党支部的主要依据。 考核中涉及加分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分不计入考核总分,但作为评比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考核等级和奖惩措施 党支部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总分(不含加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80~94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党员 考核办法

党员年度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新形势党员队伍建设,使党员管理有目标,目标能量化,量化能考核,考核易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分层考核、结果公示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对象 第三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的对象为全局全体党员。 第四条年初由党支部按照目标管理量化考核项目与每名党员签订责任目标,年终进行考核。 第五条考核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考核主要对党员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 第三章量化考核项目 第六条按照分层考核的原则,党员干部量化考核分为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离退休党员干部三大部分。 1、党员领导于部(具体)量化考核(总分100分) (1)理论学习情况(25分): ①每月组织一次党课,每次不少于2—4个学时,缺一次扣1分,少一个学时扣0.5分。 ②有学习笔记,年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3万字,每少于1

万字扣1分,没有学习笔记的扣3分; ③书面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全年不少于3篇,缺一篇扣1分; ④参加市、区党校培训并有心得体会的一次加3分,参加了培训没有撰写理论文章、党性锻炼材料的扣2分; ⑤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一次,党支部书记加2分,支部委员加1分。 (2)组织生活情况(20分): ①支部党员大会每两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每少参加一次党员大会扣0.5分。 ②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支部其它重大问题;支部未培养和发展新党员的扣2分,超过党员转正期限三个月的扣1分。 ③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少一次会议扣0.5分。 ④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现行法律法规,学习新科技。党小组会议每少一次扣1分,未参加学习的不得分。 ⑤党支部每一至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进行时事政策教育。少一次党课扣0.5分。 (3)岗位职责履行情况(25分): ①能够履行本单位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给其他党员做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党员考评办法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党员考评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具有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均需参加考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6个月的,只参加党内评议。出国(境)一年的交换生不参加考评。 二、考评内容 (一)政治素质 1.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准时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有关会议,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 4.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情况。 (二)能力素质 1.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处在本班级中等以上水平。 2.有创新精神,积极参加科研、学科竞赛和学术活动,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专业技能。 3.在学校、学院、班级和社团组织中锻炼自身,不断提高能力素质。 4.能合理安排时间,积极拓展自身各种能力和素质,努力做到全面发展。 (三)作用发挥 1.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关心集体,勇挑重担。 2.讲自律,讲奉献,讲服务,讲责任,自觉维护党员形象,积极营造所在集体的良好氛围。 3.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各项社会活动中做好表率,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密切联系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向同学宣传党的思想主张,在发展优秀学生入党工作中起到积极作用。 5.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党组织反馈群众中的热点问题及各种思想状况,加强沟通交流,积极出谋划策。 (四)其他情况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定为不合格: 1.因违反校纪校规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因课程学习不合格导致留级、退学者。 3.对党组织的决定或交待的任务敷衍了事或拒不执行者。 4.参加非法组织、宗教团体,或参加非法集会,或宣传反动言论者。 5.触犯国家法律者。 6.经所在党委(党总支)认定具有其他有损党员形象行为者。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党支部委员会经讨论后,可酌情提高考核等次: 1、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立场坚定,有突出表现的; 2、学习进步显著的; 3、在学校、学院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 4、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中成绩突出的; 5、见义勇为,表现突出的; 三、考评方式 (一)考评按年度进行,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年初。在实施考评前,考评领导小组要召开学生党员大会,教育党员正确认识考评目的、意义,正确对待党内外群众意见,明确考评的具体做法和要求。

部门工作考核办法及流程

部门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各部门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有效的考核、评估、跟进和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均按本办法考核。 第三条考核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全面、客观的原则; (二)可行性和实用性原则。 第四条成立公司考核委员会 组长××× 成员××××××××× 考核委员会职责: (一)定期召开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月度工作予以评估、考核,下达考核结果; (二)对部门申诉的情况,召开会议予以仲裁,下达仲裁意见。 第五条考核项目 (一)公司月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二)公司月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三)部门主管公司领导认为需要考核的事项。 第六条考核标准

(一)月度经营计划考核标准: 1、完成率达90%以上,不考核; 2、完成率为80%-90%,扣10分; 3、完成率为70%-79%,扣20分; 4、完成率为60%-69%,扣30分; 5、完成率为60%以下,扣50分。 (二)月度重点工作考核标准: 未完成的重点工作,按20分/项考核。 (三)部门主管公司领导认为需要考核的事项,按20分/项酌情考核。 第七条考核程序 (一)月度经营计划考核程序 每月25日,综合部统计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如果不能达到考核要求(完成率未达到90%以上),工厂书面报告有无相关部门影响完成经营计划的情况,如有,相关责任部门书面报告具体原因情况。 综合部汇总工厂、相关责任部门的书面说明,报请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后下达考核意见。 (二)月度重点工作考核程序 每月25日,各部门根据下达的重点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查。主管领导要对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予以判定,拟定考核意见。综合部汇总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后

学生党员党员考核办法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办法 一、考核意义 为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管理、教育服务,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逐步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标准及内容 详细考核依据请见《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 三、考核的用途 1、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每学年上学期的党员民主评议以及每学年下学期的优秀党员评选。 2、民主评议工作安排在每年十一月份进行。评议分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等步骤进行,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表扬或批评教育。各步骤参照每学期民主评议策划方案具体实行。 3、党员评优工作安排在每年三月份进行。届时,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党员量化考核评分表,评选出院级、校级优秀党员及推荐竞选湖南省百佳优秀大学生党员的学生党员名单。 4、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将考核成绩在院(系)、班级范围内公布,并分析考核情况。 5、对考核分数过低的学生预备党员,要适当延长预备期。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不合格学生党员将申报上级党组织给予相应党纪处理。 附1:《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 附2:《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

附1: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

附2: 《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 《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014年9月,《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提出不合格党员的六种情形,并进一步严格规范组织处置的程序。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阵退缩。 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 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 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严格执行组织处置程序: 不合格党员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 处置程序:评议,初步认定→调查,初步意见→预审(分两种情况)→表决→审批(分两种情况)。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超过六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报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受党纪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

重点项目考核实施细则

巢湖市“1235”工程项目考核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在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牵头,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等部门成立考核组,按照规定的考核标准,统一组织进行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年终综合考核。 一、考核方法 坚持日常管理和专项督查相结合,以年终考核为主,根据各责任单位承担的项目数量、项目规模、项目管理等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得出各责任单位总分值。 二、计分方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其中,项目开工分值30分,项目投产分值30分,实际完成投资和形象进度分值30分,综合管理和信息报送分值10分。 三、评分方法 (一)项目开工考核分值30分 1、按期开工评分。该项基本分15分。对于未在项目正式投资协议约定期限内开工的项目,每个项目扣除目标分值3分,扣完为止。 2、项目开工率计分。该项基本分15分。每年年终对各责任单位项目按期开工履约情况进行统计,按期开工率达90%(含90%,下同)以上的得15分;按期开工率75%-89%的

得10分;按期开工率60%-74%的得5分;按期开工率低于60%的不得分。 (二)项目投产考核分值30分 1、按期投产评分。该项基本分15分。根据项目正式投资协议约定,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竣工投产的项目,每个项目扣除目标分值3分,扣完为止。 2、项目投产率评分。该项基本分15分。每年年终对各责任单位项目按期投产履约情况进行统计,按期投产率达90%以上的得15分;按期投产率75%-89%的得10分;按期投产率60%-74%的得5分;按期投产率低于60%的不得分。 (三)项目实际完成投资和形象进度考核分值30分 项目投资进度计分30分:单体项目得分总和÷单位年度项目个数=项目进度得分。 项目责任单位所承担的单体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的得30分。未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按比例扣分,完成比例90%-99%的扣2分,完成比例80%-89%的扣4分,完成比例80%以下的扣8分,项目未开工不得分。 (四)项目综合管理和信息报送考核分值10分 项目管理机制和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位、信息月报送及时准确、资料规范的得10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扣3分,项目月报漏报或迟报一次扣1分,项目资料不规范扣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五)考核加分因素

学生党员管理办法(试行)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党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校党建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真正解决大学生党员中“思想入党”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结合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学生党员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生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用党章、校规校纪规范自己的言行,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发现不足,及时弥补,在学习和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 第三条学生党员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包括:要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接受组织培训,完成组织分配的一切任务。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四条学生党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都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每学期不得少于二次。 第五条各党总支要将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作为主要工作来抓,要了解学生党员的整体情况;要督促检查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要注意收集、整理、总结、交流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以提高学生党员的整体素质。 第六条每年年末(12月下旬),学生党员要按照支部要求上交自我鉴定,总结自己一年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第三章学生党员奖惩制度 第七条对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考核优秀的学生党员,报校党委批准,授予“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优秀学生党员”称号。原则上一年评选一次。

党支部建设星级管理考核细则(参考)

党支部建设星级管理考核细则 (试行)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党支部建设实行星级管理的意见(试行)》,市直机关工委将对2009年开展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的党支部进行考核,为做好星级党支部考核工作,依据《党支部建设星级管理考核办法》,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 市直机关工委所属2009年开展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的党支部。 二、级别分类 95分以上为五星级党支部,90-94分为四星级党支部,80-89分为三星级党支部,70-79分为二星级党支部,69分以下为一星级党支部。星级党支部级别按照考核得分确定。 三、评分标准 (一)党支部班子建设(15分) 1、党支部设置优化合理(2分)、党支部成员按要求配备职数,年度内没有空缺(2分)、党支部成员职责分工明确,有工作职责分工图表(2分)。 2、党支部任期届满按程序如期进行换届选举(3分)。 3、党支部有活动场所(2分)、党支部有活动经费(1分)、党支部有党务公开栏(2分)、党支部工作档案健全(1分)。 检查内容和标准 (1)检查党员花名册。党员人数在3人到50人之间,不减分; 党员人数超过50人或少于3人,减2分。 (2)检查本届党支部成立批文。包括党支部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

关于党支部组成人员差额选举人员的请示及上级党组织的批复、党支部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及上级党组织的批复。资料不全者减1分。 党员人数少于7人成立支部委员会,减2分;党支部委员会人数 超过7人,减2分。 本届党支部2007年11月底前成立(或换届)的,减3分。 (3)检查党支部的各项职责。党支部一般设立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保卫委员,可以兼职,可以不设副书记;要有党支部委员会的职责、党支部书记职责、党支部各委员职责。党支部需设立7项职责,缺少两项职责者,减1分;缺少3项职责以上者,减2分;没有职责分工图表者,减2分。 (4)检查党支部活动场所。实地查看党员活动室、党员谈心室、 党建办公室,没有活动场所不予以考核评定。 (5)检查党支部活动经费复印件。不能提供活动经费复印件者, 减1分;提供活动经费复印件,但不能提供证明经费用途者,减1分。 (6)检查党支部党务公开。缺少党务公开制度者,减1分;缺少 党务公开内容原始资料者,减2分。 (7)检查党支部工作档案。党支部没有建立档案柜者,不予以考 核评定。 档案设置齐全,但分类不清晰者,减0.5分;档案设置不全者,减 1分。 (二)党员队伍建设(33分) 1、党员教育。党员集中教育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2天(2分); 有教育培训学习专题及配档表(1分);有党员参加教育培训考勤记录 (1分);党员个人有学习笔记,每人每年不少于2万字(2分)。 检查内容和标准 (1)检查党内文件及有关资料。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党组织文件及领导讲话;党内法规、条例;上级党组织颁发的有关学习资料。 (2)检查行政业务文件及有关资料。国务院、省、市及本单位有

1数计学院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管理办法

数计学院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管理办法(试行) ( 2008 年 9 月修订) 第一条 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是指结合学生党员自身特点和校风学风建 设需要而设立的工作岗位, 学生党员通过岗位实践, 加深对理论指导实践的体会 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在实践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综合素质,在校 风、系风、学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条 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既是增强学生党员党性、 加强党员后续教育 管理、提高学生党员政治思想素质的需要,也是学生党员成长成才的需要。 第三条 为加强我院学生党员后续教育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我系实际,特制 (修)订本办法。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我院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总体工作部署由系党总支负责, 包括管 理办法的制定,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考核结果的使用等。 第五条 各学生党支部在支部书记的带领和指导下, 开展丰富有效的学习实践 活动,考核管理由支部书记具体负责。 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按既有利于加强学生党员党 性锻炼, 又有利于发挥学生党员 系风、 学风建设中积极作用的原则来设立, 力争每名学生党员都有实践 岗位类型包括新生导学员、学习指导员、理论宣传员、宿舍信息员、 组织联络员、科技引导员等方面。 第八条 岗位设置由各支部书记在征求辅导员和学生党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并报系党总支备案。 岗位一经确定, 履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如因情况发生 变化,支部可按学期进行调整。 岗位职责 第九条 实践岗活动均围绕我系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来开展, 其工作职责在附件 中做进一步要求。 第十条 学生党员应将履行实践岗情况在工作手册上做及时、完整记录。 第六条 在校风、 岗岗位。 第七条

重点工作及考核评价标准

重点工作及考核评 价标准 1

集团公司子( 控股) 公司重点工作 定性指标及考核评价标准 一、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标准 ( 100分) ( 一)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10分) 1、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各项活动( 8分)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及集团公司五届三次职代会精神。( 制定宣传方案和学习计划、召开研讨会; 按照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学习。) ( 1) 未制定学习方案及计划扣0.5分; ( 2) 未组织学习的扣1分; ( 3) 没有宣传学习记录( 12个月) 的每次扣0.5分; ( 4) 未将《党员学习辅导资料》下发到党支部扣0.5分。 2、开展大讨论活动( 2分) 以四个围绕为内容认真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大讨论活动。( 认真撰写研讨文章; 以四个围绕为内容组织一线员工座谈, 认真开展活动。) ( 1) 未撰写研讨文章扣0.5分; ( 2) 未组织员工座谈扣1分; ( 3) 没有总结扣0.5分。 ( 二) 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15分) 1、开展形势任务教育( 5分) 2

适时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活动。( 制定形势任务教育活动方案; 组织开展大庆精神、抗洪精神、大修精神、感动地铁人物事迹学习、宣传活动; 职代会、党群会、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精神的宣传。) ( 1) 未制定活动方案扣0.5分; ( 2) 未组织专题宣传的少一次扣0.5分;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10分) 与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活动相结合, 大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组建通讯员队伍, 健全和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健全完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每年召开2-4次专项会议; 建立宣传网络, 组建通讯员队伍, 参加相关培训活动。) ( 1) 未健全组织机构的扣2分, 未召开专项会议扣1分; ( 2) 未组建通讯员队伍扣1分; ( 3) 未建立通讯员档案扣1分; ( 4) 未参加通讯员培训扣1分; ( 5) 全年每个基层单位通讯员稿件不得少于8篇, 少一篇扣0.5分。 ( 三) 进一步创新党建工作( 25分)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6分) 开展标准化党支部考核工作; 加强两级机关党支部建设; 继续组织开展好”创业、创新、创优”活动, 继续抓好”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 1) 没有开展标准化党支部考核活动方案的扣 1分; 没有对活动 3

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办法

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保持大学生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学生党组织和大学生党员在校风、学风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在实践中提高大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努力把大学生党员培养成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特制订本办法。 条考核原则与方法考核根据民主、公开、公正原则,采用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目标性考核与过程性考核相结合、自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在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考核。 第二条考核标准与要求考核按照政治思想素质、理论素养、组织纪律、业务学习情况、工作生活作风情况、支部考核六个方面进行,共分为十四个子项目。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次,其中,A等为优秀B等为合格,c等为基本合格,D等为不合格。 第三条考核时间学生党员的考核年度按照自然学年进行;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与自然学年不同步的,按照预备期进行考核,转正后按照自然学年考核。 第四条考核组织实施考核在学院党总支统一指导和部署下进行,由各学生党支部负责实施;学生党员在每一考核年度结束前填写《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党员考核表》;党支部

一般在学期末结合民主生活会对部分项目进行考核,在学年末组织进行全面考核;预备党员,由党支部在预备期满时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在全院师生中进行公布。 第五条考核效力:考核结果是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和优秀学生党员评选的主要依据。学生党员参加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评选,考核成绩必须合格。考核成绩为A等的,通过评选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员干部等活动进行表彰,在学院辅导员网站进行宣传;考核成绩为c等的,党支部要加强教育,针对具体项对该党员进行整改提高,促使其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考核成绩为D等的,不能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本人深刻检讨,向组织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方案;支部根据调查和书面材料对其进行相应处理;支部组成专门小组对其加强教育指导,监督其整改情况。考核为D等的预备党员,一般应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连续两次考核为D等的正式党员,由学院党总支对其作出相应的党内纪律处分,并上报学校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适当加分,以加分后的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 在重大政治事件中和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有突出表现的,可直接提高考核等级; 各种先进事迹,要求有相关证明;

党支部党员量化考核制度

党支部党员量化考核制度 学生党员是学生中的先锋和骨干,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是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我院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本支部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核内容 纪律方面(20分)、思想政治方面(15分)、学习方面(15分)、党内活动(20分)、民主评议(15分)、学生工作(15分)、附加分 第二条、考核项目 (一)纪律方面(20分): 1、校纪校规(5分)。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党员中的违纪行为,对于学生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在按照校纪校规处理的同时,参照学生会记录给与相应的处分,相应扣考评分:院通报批评处分对应扣考评分2分/人次,校级通报批评对应扣考评分3分/人次,对严重的违纪行为,将直接提请学院党委进行处理,此项不得分。 2、会议考勤(10分)。学生党员应积极参加党支部会

议,有事不能按时参加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认真填写请假条并有党支部书记签字方可生效,并且必须有书面请假条备案。只有按时参加会议全勤者得10分满分,在支部参加会议及出现迟到、早退或请假者扣考评分2分/人次,无故不参加党支部的活动者(无请假条备案请假一律按无故旷到处),党支部予以通报批评并扣考评分4分/ 人次,两次无故旷到者取消支部内一切评优资格。3、寝室建设(5分)。党员本人所在寝室周不合格扣1 分/人次,党员本人所在寝室出现严重违纪情况扣2分/次,党员本人违反寝室制度受纪律处分,此项不得分,可重复扣分(与校级校规)。 (二)思想政治方面(15分): 每个党员都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预备党员每季 度至少交一篇书面思想汇报,一篇未交者扣10分,并取消转正资格;迟交者扣4分。正式党员每季度至少交一篇书 面思想汇报,一篇未交者扣10分,迟交者扣4分。思想汇报于每季度的最后一周上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习方面(15分): 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学生生共同进步。一学期(按两季度计算)专业成绩列年级前20%(含20%)者,得15分;一学期成绩列年级前20%-40%(含40%)者,得12分;列年

对各部门重点工作激励与考核办法(第二版)

对各部门重点工作激励与考核办法 为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发挥管理效益,激励各管理室及现场分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加工部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特制定对各部门重点工作激励与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现场分部 (一)完成生产及装备室下达的月度生产作业计划。 由生产及装备室月度考核。每有一项未完成考核部门负责人100元。 (二)完成技术质量室下达的各项质量目标。 由技术质量室月度考核。每有一项未完成或出现一次产品质量事故,考核部门负责人100元以上。 (三)加强本部门人员管理。做好本部门人员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考核工作,职工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准假。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表、劳动纪律考核表、职工请假单、医院病休单等劳动纪律资料报综合管理室。严格履行用工程序,禁止现场分部私自招用劳务用工。正式工转岗报综合管理室审批,未经批准禁止转岗。 考勤记录不实的或不按管理制度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劳 动纪律考核的,每发现一次,考核部门负责人500元。职工请假手续不全的、或劳动纪律资料报送不全的,每发现一次,

考核部门负责人100元。劳动纪律资料每晚报一天,考核部门负责人50元。违规用工,每人次考核部门负责人500元。不按规定履行正式工转岗审批程序私自转岗的,转岗无效,每人次考核部门负责人500元。 (四)完成各体系建设所要求的各项工作。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安全合格班组达标、设备星级达标、能源管理体系、卓越绩效管理、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等。 由归口管理部门月度考核。每有一项工作未完成,考核部门负责人100元。 (五)按集团公司精益化管理生产线评审标准及其他精益化管理要求,做好各项精益化管理工作,完成各模块工作。积极推进星级班组建设及管理工作,完成各项指标,实现班组长100%达到职责量化工作要求。 由精益办和各模块归口管理部门月度考核。每有一项工作未按时完成或未按时参加,考核部门负责人100元。 (六)加强成本费用管控,做好超标材料的原因分析及问题整改工作。 如有材料重复超标,由综合管理室和成本控制室联合考核。视当月超标情况,考核部门负责人100元以上。 (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无资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本部门消防管理,确保本部门使用的房屋或场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