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行业管理与监督,规范我省公路工程监理行为,加强对公路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的控制,提高投资效益与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交工发[1992]378 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交公路发[1995]371 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管理办法》(交基发[1996]29 号)、《公路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公监字[1996]095 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使用于本省内从事公路工程监理业务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监理人员是指经交通部或省交通厅审批,取得响应的资质证书,按聘用的单位注册核定的监理业务范围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

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统称为监理工程师),现场旁站和计划统计、计量支付、合同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以上统称为监理员)。

第四条监理人员对公路工程实施监理,主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部、省政府及省交通厅颁发的有关技术、经济、质量检测平定等规定,以

及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

位签定的有关合同文件。监理工程师同项目承包单位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的有关会议极力、函电和其他图文记载,以及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文件、图纸和发出的指令等,也可做为监理人员实施监理的补充依据。

第五条生计天天是全省公路工程监理人员行业管理主管部

门,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受交通厅委托,具体负责全省公路工程监理人员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第六条监理人员应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廉洁奉工、恪守职业道德,认真执行监理业务守则,做好工程监理工作。

第二章监理人员资质

第七条监理人员的资质分为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类。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分为交通部批准和省交通厅批准两种。

第八条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资质均系执业资格。

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者,经聘任可担任国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岗位职务。

具有交通部批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者,经聘任可担任国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经聘任可从事省交通厅批准的专业监理工程

师承担的岗位职务。

具有省交通厅批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者,经聘任可担任本省境内一级汽车专用路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经聘任可担任省内二级汽车专用公路以下(含二级专用路)建设项目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务。

具有省交通厅批准的监理员资格者,经聘用可担任省内一级汽车专用路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技术及计划、统计、计量、合同管理等专业工作和现场旁站岗位职务;经聘任可担任省内二级汽车专用公路以下(含二级专用公路)建设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务。

第三章业务培训

第九条监理业务培训是由交通部在国内组织或批准举办,以讲授国家和部有关公路工程监理法规、规范和监理工作程序、内容及方法等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

第十条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监理业务培训。监理业务培训期满、成绩合格,获得《交通部工程监理业务培训证书》是申报监理人员资质的必备条件。

第十一条监理业务培训采取脱产、集中面授的方式;每班不超过70 名,学时与授课地点视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监理业务培训的授课单位及教师由交通部质监总站指定;培训教材采用交通部统一组织编写的公路工程监理培训教材和由交通部质监总站审

定的补充教材,以及根据我省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实际需要增补的授课内容。

第十三条从事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和建设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参加监理业务培训。

拟参加培训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向吉林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报名,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参加培训。

第十四条每门培训课程结束均组织考试。50 岁以上(含50 岁)并有一定经验的学员可进行开卷考试;50 岁以下的学员实行闭卷考试。学员每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和个者可参加补考。

各门课程均合格方准予结业,并颁发由部质监总站与授课单位共同盖章的《交通部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结业证书》。

第十五条参加培训的学员应遵守培训班的各项管理制度,协同维护教

学秩序。

第四章资质申报与审批

第十六条申报条件

(一)申报监理工程师资质者,需同时具备:1.长期从事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监理工作职业道德;

3.男性年龄在六十五岁以下(含六十五岁),女性在六十岁以下(含六十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

4.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有

五年以上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实践经历;

5.已取得交通部颁发的《交通部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结业证书》

或《交通部工程监理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6.具有一种工程系列监理专业和工程经济与合同管理监理专业至少各一年的监理工作经历。

(二)申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者,应同时具备:

1.长期从事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

人员;

2.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

守监理工作职业道德;

3.男性年龄在六十五岁以下(含六十五岁),女性在六十岁

以下(含六十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

4.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后,

有二年以上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实践经历;

5.已取得交通部颁发的《交通部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结业证书》

或《交通部工程监理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6.具有一种监理专业至少一年的监理工作经历。

(三)申请监理员资质者,应同时具备:

1.从事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管理与测量、试验工作二

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2.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监理工作职业道德;

3.已取得交通部颁发的《交通部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结业证书》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有特殊技能人员除外)。

第十七条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全省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质的审核申报或审批工作在每年的第一季度进行。

第十八条申报资质者填写《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报告》(附表一)或《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员资格申请报告》(附表二)一式两份后,由所在单位报本地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

各地区公路质监站将审核意见汇总后,与《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报告》或《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员资格申请报告》一并报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十九条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受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监理工程师资格者进行审定,由省交通厅报交通部审批;对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监

理员资格者进行审定,由省交通厅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抄报交通部备案。

第五章业务范围变更

第二十条监理业务范围是指监理人员经批准可从事的监理行业和监理专业种类。

监理行业划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两类

公路工程监理行业包括:道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工程系列监理专业和工程经济与合同管理等经济系列监理专业。

第二十一条变更监理业务范围是指监理资质审批部门对已获得公路工程

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及监理员资格者的监理行业、专业进行

增补或变更。

第二十二条拟申请增补监理会议或专业择后,须同时具备:

(一)获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监理员资格已满二年或前次变更监理业务范围满一年;

(二)历次监理资质复查均合格;

(三)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有关要求。

第二十四条已获监理员资格,拟申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者,须同时具

备:

(一)历次监理资质复查均合格;

(二)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有关要求。

第二十五条变更监理业务范围,应填写《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

格申请补充报告》(附表三)并按监理资质申报程序办理。

第六章注册与复查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员注册是指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局有公路工程监

理资质的人员,按其受聘监理单位进行登记确认后,允许其随同聘用单位开展

公路工程监理业务的管理活动。

第二十七条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监理员资格的人员,必须经声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注册后,方认可其所监理的工程及签署的文件。已经进行注册的监理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承接公路工程监理业务,不得从事与其注册的受聘监理单位所承接工程不相符的监理业务。

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员只能受聘一家监理单位并申请注册。监理人员退出、调出所在的监理单位或被解聘,须向注册机关核销注册;在受聘其他监理单位或被原所在单位重新聘用之前,必须重新申请注册。

第二十九条申请监理人员注册时由拟聘监理单位在《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资信登记申请表》(附表四)聘用监理人员简况” 栏中,填入申请者姓名与简况报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收到申请材料后,依据本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按聘用单位予以批准注册。

监理人员的注册工作在每年的十二月至次年二月间进行。

第三十条申请监理人员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监理人员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监理工作;正在从事专职的公路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

格证书》或《监理员资格证书》并经复查合格。

第三十一条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抽查,并于每年的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优耐达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 通过外派培训,使优耐达公司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 第三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海外交流考察;国内外MBA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第四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 第五条培训计划 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需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人力行政部经理、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第六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优耐达公司。 第七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优耐达公司的意愿。 第八条根据外派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对外派人员关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第三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第九条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

第十条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人员均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培训通知),由人力行政部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第十一条学历教育须根据优耐达公司人才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招生简章》),由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并签定员工培训协议书。 第十二条外派培训人员与优耐达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后,其人事关系归人力行政部管理,工资待遇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优耐达公司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交公司人力行政部。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公司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人力行政部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外派培训工资 第十五条进修人员若申请半脱产、全脱产进修,期间的薪金发放标准依优耐达公司相关薪金制度执行。

晋升培训管理制度

类别 版次 1.0 晋升培训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页次1/4 1.0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晋升培训体系的建设,满足公司发展过程中对员工技能和素质的要求,培养企业发展所需的各种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的人才。在全员工中树立能者上庸者下的意识,建立灵活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同时也为员工提供职业化发展通道,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 公司储备晋升人员 3.0内容: 3.1储备人才队伍建设 3.1.1为了加强公司内部人才梯队建设,避免公司管理层人员出现紧缺或断层现象,公司各岗位至少储备二名 以上人员(生产一线员工除外),储备人员将作为公司晋升培养的重要对象。 3.1.2各部门每月5号之前,须将本部门各岗位储备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交于人事课培训专员处。表格见附件。 3.1.3储备人员基本条件: 3.1.3.1组长(含)级以下人员,必须入职满半年以上,并且工作业绩显著,近二个月内没有因工作失误和违纪 受到公司处罚;综合素质和能力居同部门同层次员工的首位。 3.1.3.2课长级人员必须入职满一年以上,且在同等副级职位上担任半年以上管理工作,并且在半年之内没有严 重的工作失误。 3.1.3.3经理级人员必须入职满二年以上,且在同等副级职位上担任一年以上管理工作,并且一年内没有重大工 作失误。 3.1.4储备人员晋升培训: ★晋升培训课程的设置及开发: ●由行政部人事科负责培训课程的设置及调查,发布《晋升培训需求调查表》,分层次进行局部调查,调 查结果将作为培训课程设置的重要依据之一。 ●人事课培训专员负责收集汇总《晋升培训需求调查表》,并组织各层人员进行讨论,最后制订培训课程。 ●课程确定后,内部课程教材由培训讲师准备,所有培训教材都要交于人事课培训专员处进行保存。 ●晋升培训内容原则上按下列几方面进行培训 理论培训:专业知识、晋升岗位任职资格培训、过程重点难点的控制 技术培训:机台、设备、仪器、软件操作、参数控制调试、异常问题的分析处理

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

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促进公司区域化发展战略的实施,调动外派人员工作积极性,为他们异地顺利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结合公司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就公司外派在区域化发展板块基层单位、投资公司工作人员驻外津贴、伙食补贴、休假补贴等费用报销标准予以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基层单位。 3 引用文件 关于设立集团派出人员驻外津贴的通知。 4 管理内容 … 驻外津贴标准 驻外津贴按行政区域和岗位确定: 4.1.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 基层经理:/日 基层副经理:元/日 其他岗位:元/日 4.1.2公司在长江以北区域(不含省内单位)的基层单位

基层经理:元/日 ~ 基层副经理:元/日 其他岗位:元/日 4.1.3公司在省内的基层单位 各岗位:元/日 驻外津贴按公司派出人员每月在基层单位所在地的日历天数,从工资总额列支,原则上该驻外津贴含工作所在地所有相关规定的补贴项目。 公司综合部每月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日历天数及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并将审定的补助金额统计汇总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驻外就餐补贴标准 4.2.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 、 4.2.1.1未自办食堂或提供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5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中列支。 4.2.1.2设有食堂或单位出资聘专人做饭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3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列支。

储备干部培训发展方案

储备干部培训发展方案 一、目的和必要性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谁掌握了关键人才,谁就占领了竞争制高点。企业根据发展战略目标,通过有预见性的内部人才开发和外部的人才引进,使得人才的数量、质量和结构能够满足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建立储备干部培训制度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建立储备干部培训制度是实现企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建立储备干部培训制度,是企业防止因管理层人才流失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最好措施。建立储备干部培训制度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需要。储备干部培训制度是企业战略发展目标实现的必然要求。 二、原则 1服从于、服务于企业发展战略的原则。 2服从于、服务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原则。 3前瞻性的原则。 4全方位储备的原则。 5内部挖潜与外部引入相结合的原则。 6储备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7储备培训和流动相结合的原则。 8既注重数量,更注重结构合理的原则。 三、培养责任人 储备干部培养培训的主要责任人各级各单位的中高层主管和经理是储备干部培养主要责任人。人力资源部辅助培养,主要提供技术支持、管理方案计划的设计、配合各级各单位的中高层主管和经理、提供咨询等服务。 公司成立储备干部培养委员会,主要成员包括公司高层、各部门经理人员、相关专家及人力资源部门。委员会对储备干部的培养进行整体的规划和监控指导。 四、贮备储备干部等级分类

储备干部分为五个等级,即E类、D类、C类、B类、A类,每一培训周期对应相应的等级,只有通过考核合格才能上升一个等级,并接受相应的培训。 五、培养期限 储备干部一般培养期限为五年,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的增减。以一年为一培训周期。 六、储备干部的选拔 储备干部选拔程序流程图 (一)储备干部需求确认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企业战略规划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各部门依据战略规划预测和提出本部门的人才需求,确认需求储备干部的数量、岗位、性质等并提出申请。由委员会会申请进行审查和确认。汇总总体需求量,储备干部需求确认。 (二)储备干部来源 根据储备干部的需要、要求分析并选择来源。来源包括企业内部来源、企业外部来源及校园招聘来源,根据具体的需求来确定来源。 (三)储备干部选拔方式 企业内部来源选拔方法:通过布告法,向所有的符合资格条件的员工公告,公开进行竞聘。选拔指标包括知识经验、工作业绩、综合素质和潜质(沟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计划组织能力、管理控制能力、应变能力、领导能力、决断力、团队合作能力、抗压能力)。 企业外部来源及校园招聘来源选拔方法:主要通过简历筛选、能力测试、面试等环节进行人员的筛选和选择。 (四)储备干部人员确认 通过筛选和科学的测评,慎重地甄选,根据企业的需要最后确定具有领导潜质的储备干部人员。 七、储备干部的培训程序设计

储备干部培养办法

储备干部培养办法 目的 通过系列的培训和锻炼,培养一批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与管理能力的储备人才,以便建立人才梯队,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资本,预防人才流失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储备干部的培养工作。 2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3招聘条件及要求 4.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实习生或应届毕业生,毕业生需取得学位证。 4.2身体健康,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 4.3热爱工作,积极上进,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 4.4愿意并能够接受在基层学习、工作、训练的考验,愿意并能够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5 相关职责 5.1人事部职责 5.1.1负责储备干部的招聘与入职培训工作。 5.1.2负责与储备干部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内容。 5.1.3负责储备干部日常工作情况跟踪了解。 5.1.4负责监督各部门教导评价储备干部工作情况。 5.2相关部门职责 2017-3-31发布2017-4-5实施

5.2.1需求部门负责储备干部需求的申请、专业能力测试试卷的制定、定向培养课题的确定及定岗方向的规划。 5.2.2需求部门负责安排1名管理人员,执行监督指导储备干部培养期间的各项工作。 5.2.3储备干部轮岗部门负责储备干部日常工作安排及教育,以帮助储备干部尽快熟悉本部门各项工作流程。 5.2.4轮岗部门负责根据需求部门的培养课题在储备干部轮岗期间确定储备干部的工作课题并安排1名指导人员,直接负责储备干部的工作安排及管理。 5.3总经办职责 5.3.1负责储备干部住宿安排。 5.4储备干部职责 5.4.1努力学习公司相关知识,服从领导安排,认真负责,爱岗敬业。 5.4.2按时完成培养期内的各项课题。 5.5总经理职责 5.5.1负责储备干部招聘及最终定向的核准工作。 6 储备干部的招聘程序 6.1 招聘需求 人事部根据公司发展经营规划及《素质模型矩阵图》提出储备干部的人员需求,各部门可结合本部门的发展规划提出储备干部的人员需求,填写《人员需求表》,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实施。 6.2简历筛选和笔试 6.2.1人事部应当按照招聘需求筛选应聘者简历,符合要求者安排面试。 6.2.2人事部在正式面试前需对应聘者进行相关测试,包含英语测试、需求部门基础理论

公司驻外办事处管理办法Word版

公司驻外办事处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一、目前,国内大多数的公司对驻外办事处都采取的是办事处负责 人负责制。即办事处负责人直接对公司负责,同时负责本办事 处的人员招聘、工资发放、日常考核等,对驻外办事处招聘人 员总公司拥有监管权,被聘人的个人资料及办事处对他的考核 方案必须报总公司人事部门备案,财务监督执行。总公司对办 事处的主要考核在于业绩考核,根据业绩决定办事外日常的费 用开销。而对于其它方面的管理,如福利、社会保险等,若对 公司利益和对外形象没有影响的话,总公司一般不过多参与。 但对于售后则一般由总公司来做,这样有利于客户资料及市场 资料的收集,不会产生走了一个办事处负责人而丢失一片市场 的情况。 二、另一种方法就是由总公司派人员到驻外办事处工作,派出去人 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均由总公司负责,同时给予外派人 员一定的业务提成。这样,外派办事处人员直接由总公司管理,即人事管理和业绩考核由总公司负责考核管理,而对于日常的 考勤等管理由办事处自行考核。 针对以上两种情况,各有利弊: 有利点: 方法一, 1、由于办事处负责人有绝对的领导权,因此,在日常的管理上总

公司就不需要

再投入过多的精力,总公司要做的就是找到一个优秀的办事处 负责人。 2、由于办事处负责人对当地情况比较熟悉,能够较好的结合当地 的情况对办事处进行管理,特别是人员招聘、工资评定及考核。 3、因公司主要根据业绩决定日常的开销,在费用上更容易控制。方法二: 1、由于办事处人员均为公司外派出去的,因此相对于在外招聘的 来讲,稳定性较好,客户资料及市场也就相对来说比较稳定。 2、此种方法的办事处人员由于各项福利、社会保险待遇都由总公 司负责,各项费用比较好控制 弊端: 方法一: 1、同样,由于办事处负责人拥有绝对的领导权,因此,如果办事 处负责人挑选的不好或办事处负责人离职,会给公司带来较大 的损失。 2、由于采用此方法的话由业绩的决定日常的开销,因此业绩提成 的核算就比较重要,若核算不好的话容易影响到员工的工作积 极性。 方法二: 1、因各地情况不一样,同样外派出去的员工可能会因为所派地区 的业务开展难易程度不同而产生调换工作区域的想法。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切实保障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XXX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院长、副院长)。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外派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熟悉本公司和派驻单位所经营业务,具有经济管理、法律、技术、财务等专业知识;3.公司认为担任外派人员须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外派人员: 1.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2.有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3.与派驻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或有妨碍其独立履行职责的其它情形。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任免程序

第五条外派董事、监事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提名,外派高管人员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提名。上述提名须经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 第六条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外派人员人选后,董事局办公室负责起草委派文件,由董事局主席签发,作为推荐委派凭证发往派驻单位。派驻单位依据《公司法》、派驻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条外派人员的任期根据派驻单位章程执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外派人员任期未满,派驻单位不得无故罢免其职务。 第八条外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变更外派人员,并向派驻单位出具变更外派人员的公函: 1.外派人员本人提出辞呈; 2.外派人员工作调动或调整; 3.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后认为其不能胜任的; 4.外派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并对派驻单位或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第九条变更外派人员时,须按本办法规定的外派人员任免程序,重新推荐外派人员,完成剩余任期。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外派人员的责任: 1.忠实执行公司的各项决议和要求,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 2.审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法》和派驻单位《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遵守并督促派驻单位遵守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各项规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3.按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派驻单位章程相关规定,出席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中肯实业集团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效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切实保障公司利益,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非洲中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各区域、各项目(简称“区域(项目)”)。 第三条公司原则上实行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制度,当地人力资源不能够支撑业务发展需要时,可选择派驻员工方式进行。 第四条派驻人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或由区域派驻到项目工作、且已经办理完结正式入职手续的人员。 第五条适宜于派驻的人员是指: (一)上述公司总部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二)上述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由总部临时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驻外时限及岗位调整 第六条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派驻区域(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派驻人员工作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四年,公司在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予以安排。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驻外人员更换驻外地点的,其驻外时间累计计算。 第四章驻外人员委派工作程序 第八条驻外员工的外派,统一由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配合。 第九条外派严格执行以下流程执行: (一)由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根据业务发展与项目进度需要向公司提出驻外人员需求;

(二)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定其项目人员编制; (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派驻人员的推荐; (四)分管领导审核、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外派决定进行公告、并开具《外派人员报到通知书》,标明姓名、 职务等信息; (六)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督促员工在发布公告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七)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对派驻人员实行派驻前岗位培训。 第五章派驻人员的管理方式 第十条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应接受公司业务管理部门重大事件安排,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二)派驻人员定期参加公司业务管理部门例会和业务交流,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三)派驻人员及时向公司业务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进展(例行工作汇报不得低于每月一次), 反映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 (四)派驻人员的入职、离职手续、人事调动、劳动合同关系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统一审核、 办理;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派驻人员的薪酬管理、职位晋降实行统一管理; (六)派驻人员出差必须报经派驻区域(项目)审批后执行,审批权限参照《差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派驻公司(项目)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接受派驻区域(项目)直接领导的日常工作安排并对其负责; (二)派驻区域(项目)对派驻人员的薪酬调整、职位晋降有建议权; (三)派驻区域(项目)负责派驻人员绩效考核,每季一次上报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具体见《绩效考核体系》); (四)派驻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等各项费用由派驻区域(项目)承担。 (五)派驻人员在项目服务期间,项目奖金结算方案另行约定。 第六章纪律约束 第十二条派驻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及派驻区域(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且不限于: (一)派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派驻人员必须同时遵守派驻区域(项目)的工作流程、办公管理制度及考勤制度;

储备干部管理制度

东方百佳储备干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储备干部管理、保障人才梯队建设的持续性、有效 性、 严谨性、科学性,使储备干部之入职、转岗、晋升、调薪、激励、离职有所依循,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甘肃东方百佳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所有储备干部。 三、界定:储备干部是指公司从企业发展与人才梯队建设角度出发储备的,用于补充公司各级管理与专业技能岗位空缺的,在现阶段能力与经验均距岗位要求存在差距的预备管理人员。 四、储备方式: 1、外部招聘:要求从事零售行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为人正直、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有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对零售业有浓厚兴趣和热情,经过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初试,常务副总经理复试通过后,可确定为储备干部。 2、内部选拔:公司每年会根据各部门、各门店的管理岗位需求及现状不定期安排组织分类储备干部选拔赛,在选拔赛中由各评委按选拔要求进行现场评分及提问。对于表现优异且突出者,结合日常工作表现评定,经过严格甄选,由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提报总经办审批后可直接确定为储备干部。

3、各部门提报:入职公司满二年以上者,在工作中积极肯干,有一定的创新思维,业务技能突出,且具备发展潜力,由门店或部门逐级评定通过后可直接提报至HR,HR经过面谈审核后可确定为储备干部。 五、储备干部培训 1、储备干部一经确定,均需经过系统的培训和带训; 2、储备干部的入职培训由HR培训发展部负责;在职培训由门店安排一个直接负责人按照储备干部培训计划实施全面培训并辅助带 训; 3、培训计划由其所储备部门负责人依据HR制定的培训内容范围制定月/季度培训计划; 4、储备主管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表

某某集团后备梯队管理制度

. xx 集团 后备梯队管理制度 ZD/ZW-HR-2013-000 部门: 编写: 审核: 批准: 日期:

XX集团后备梯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发掘培养新干部,发挥XX集团各梯次核心人才中坚力量的作用,建立后备人才机制。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员工。 3 职责 3.1 集团人力资源室负责组织实施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并为各部门人才培养工作提供支持。 3.2 子公司可参考此制度实施。 4 储备级别 4.1 分为三级,分别为高层主管后备梯队人才库、中层主管后备梯队人才库、储备干部后备梯队人才库。 5 储备原则 5.1 选有所用原则:进入后备梯队人才库的人员,即具备晋升下一职务的候选资格。 5.2 持续性原则:后备管理人才培养工作原则上至少每年循环开展一次。 5.3 共同培养原则:培训方案由集团人力资源室制定、集团各部门及事业部/子公司作为培养基地,共同实施培训工作。 6 后备人才梯队储备程序 6.1 甄选程序 6.1.1 报名:由主管推荐(填写《后备梯队推荐表》),提交至人力资源室。 .

6.1.2 甄选: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流程进行,以确保培养工作科学化和标准化。其中,甄选程序至少要包含以下环节: a.由人力资源室进行基本资格条件筛选。 b.职业性向测试:DISC性格测试和工作量表测试。 6.2 梯队选择标准 7 后备人才梯队储备培养实施 7.1 培养原则 7.1.1 人力资源室制定后备人才梯队总体培训计划,计划的制定必须遵循以下原则:需要体现层次性、逐步深化由低级向高级递进 性和三个层级的系统性。 7.1.2 培养的实施必须充分利用公司各种资源,由人力资源室和各部门采取分工协作的方式来实施培养计划。 7.2 实施方式 7.2.1 培养模型:以教育培训、导师辅导为核心环节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7.2.2 具体培养方式 .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三明市扬晨食品有限公司 驻外业务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明确驻外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驻外联络机构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一切驻外销售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均适用。 第三条人员配置 1、公司根据区域大小不同,在各区域设立联络处。 2、基本设置:联络处业务主管一名,全面负责该区域销售工作;业务人员若干名,接受业务主管的领导,负责与客户开展业务工作,维护及开拓市场; 3、根据各区域大小、工作量的轻重差异,公司将适当进行人员的增减。 第四条资源配置及使用 1、公司为每个联络处配置办公或住宿房屋一处,传真机一部等相关办公用品。 2、公司配置的设备必须用做办公用途,不得用于私人用途。设备的使用应遵守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注意节约开支,使用费用公司实行限额报销制度,超出部分由驻外人员自行负责。 3、费用规定明细: (1)联络处房屋租赁费用、电话传真费用公司负责。煤水电等日常生活费用自行负担。 (2)联络处所租房屋若无床铺,热水器等生活必需品,则在当地

购买,公司支付费用。 (3)电话费按照公司限额规定报销。超额部分自付。 (4)出租车费用、饭费报销均需注明事由。 (5)正常交通费用公司实报实销,但需说明去往地址,所办事由。 (6)其他费用等报销均需开具正规发票,说明用途。 (7)各项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报公司财务人员计算费用。要求驻外业务人员提供正规发票,需要说明事由的费用列清明细,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发票,由部门主管审核确定后签字交付财务部门。 第五条业务工作原则 1、驻外员工开展业务工作应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对发生的退换货等程序均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2、业务员统一使用公司经销合同与客户签定销售合同,每做一笔签一笔。客户必须将货款汇到公司指定帐户。公司根据经销合同上的指定的送货地点,按照合同规定送货。业务员将订货情况下定单传回公司,变更货物需求内容时业务人员应该及时通知公司业务部门。 3、驻外业务人员薪资待遇与公司本部业务人员相同,具体规定见公司《业务人员薪资管理制度》。驻外业务人员每月领取出差补助300元。 4、驻外业务人员如果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公司将考虑调离业务人员岗位,直至解聘。

储备干部管理制度

储备干部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加强储备干部(以下简称储干)管理、保障人才梯队建设的持续性、有效性、严谨性、科学性,使储备干部之入职、转岗、晋升、调薪、激励、离职有所依循,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储备干部之工作及薪资解释。 三、 术语界定: 储备干部指公司从企业发展与人才梯队建设视角出发储备的用于填补公司各级管理与技术职位空缺的在现阶段能力与经验均距职位要求存在差距的人员。 四、 工作权责:本制度由人力资源总部制定、执行、修缮、解释。 五、 基本内容: 1、 培训。 1)各事业部人事部负责储干的入职培训与在职培训工作,编制储备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各部门按培训程序/指引、计划执行培训。形成储干培训的《人员培训记录》、《年度培训计划的培训记录》、《在职培训考核记录》、《入职培训记录》。并按工号次序存放入职培训记录。 2)如培训合格,部门主管填妥入职培训记录,由各事业部人事部存档;如培训不合格,部门主管根据该职员之表现决定是否加长培训期、调职再培训或放弃。 2、晋升和降职。 i 由储干晋升为领班、班长或课长以上职位者,应先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并附该部最新组织架构图、书面考评报告,经其直属部门主管、事业部人事部及主管审核确认后,送人力资源总部复核并报总管理处、总裁核准。各部门主管应

对提出晋升人员的综合素质、敬业精神、工作业绩和岗位表现进行严格考核,并附上书面考评意见,而不仅仅是一个签名。 ii 储干可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晋升或降职请求,由用人部门各阶主管、事业部人事部及主管签批后,即可交人力资源总部复核,由人力资源总部最终考核后报总管理处、总裁核准,其异动自总裁核准之日起生效。 iii 对业绩不良者或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储干降为生产员工。 3、异动管理。 i. 异动储干填写《储干异动审批表》,详细写明异动原因并注明异动人员在公司内部的亲属关系。 ii. 员工之间异动由生产部各阶主管、事业部人事部及主管签批后,即可交人力资源总部核准生效。 iii. 储干异动为职员须经人力资源总部考核合格后方能呈总管理处、总裁核准。考核内容分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两个方面。考核结果以70%的分数额为合格。 iv. 储干异动须用人部门先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须附上该部门最新组织架构图,并在图上用色笔标明需增补的岗位),经各阶主管初审,报送人力资源总部,待总管理处核准后,方可填写《职员工异动审批表》。 v. 异动手续完成后,异动储干的资料留人力资源总部存档;同时由人力资源总部知会异动当事人,通知异动当事人更换厂证并按时到新岗位报到。在没有接到正式通知之前,提前到新岗位工作者不予计发工资。 vi. 储干异动为间接员工或职员的试用期为2-3个月,试用期间给予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标准为2元/时-3元/时。各岗位的具体执行标准参照异动当事人前期月度平均工资,由人力资源总部审批、总管理处、总裁核准。 vii. 异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则予以调换岗位或降职使用。如不接受降职或调换岗位处理者,则准予办理离职手续。

储备干部培养方案

储备干部培养方案 1、储备干部培养方案 一、培养背景 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人力资源是企业赢得市场竞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而各级管理干部则是企业人力资源的核心部分。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及业务的迅速发展,需要有更多精通工作业务、管理经验丰富、具有良好敬业和创新精神的人才来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以确保公司可续持发展。而储备丰富、优质的人力资源,适时补充新生力量,最终建设一种新型的人才梯队培养机制是保证企业人才“不断层”的有效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模式。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1、培养方向:培养一批具有良好的自我管理、团队管理和业务管理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健康的心理素质,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规范的职业行为,较强的实践及创新能力,工作中能够独挡一面,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各岗位梯队人才; 2、培养目标:3-5年内成为公司管理部门骨干。 三、适用对象 1、毕业1-2年有培养、提升价值的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每年毕业的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要求及薪酬福利 1、招聘条件及要求: ① 身体健康,善于思考,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 ② 学习成绩优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③ 热爱工作,积极上进; ④ 有强烈的事业心,富有工作激情,认同东阳集团的人才观、价值观等企业文化理念;

⑤ 愿意并能够接受在基层学习、工作、训练的考验,愿意并能够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⑥ 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的本科毕业生; 2、薪酬福利:按公司目前规定和董事长指示执行。五、基本思路(分三个阶段进行) 为了能使人才梯队建设人员(暂定义为储备干部)快速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氛围,并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及沟通协作、团队意识、工作积极主动性和对公司归属感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人事行政部拟制定系统的培养方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培养策略(2010年11-12月): 1、熟悉公司环境:11-12月上旬全部招聘到位,让储备干部熟悉公司环境、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运作流程,培养纪律意识,塑造积极心态和团队精神; 2、主要培训课程:储备干部与公司高层见面会、公司文化与规章制度、各部门运作流程与职责、塑造积极心态、建设优秀的团队; 第二阶段培养策略(2011年1月-2011年3月): 1、岗位轮换:以轮岗为主,让储备干部了解相关部门运作情况,扩大职业发展的视野,为以后工作建立基础,更好促进部门间的合作;同时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能力,尽快进入工作岗位; 2、主要培训课程:跨部门轮岗、时间管理、心态管理、资深前辈经验交流、职业礼仪、基础管理知识、沟通与人际关系、职业生涯规划、座谈会。 第三阶段培养策略(2011年4月-2011年6月): 1、职业辅导及素质测评指导:了解储备干部的职业目标和职业理想,分析自身的优势和劣势,辅导其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确定职业发展方向。此阶段培训侧重于岗位任职资格理想状态与现实状态的差距,实行个性化培训策略,缺什么补什么; 2、定岗:通过对储备干部的职业发展辅导及素质测评、工作绩效评价后,根据其职业倾向等个人情况及各部门需求,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协调各部门确定储备干部的最终分配方案,即确定岗位。 通过以上三个阶段的培养,基本上完成储备干部的基础培训,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六、培养方式 在储备干部没有完全定岗前,由人事行政部每月统一集中学习一次(以团队精神塑造、管理技能为主),和基层工作交错循环相结合进行,从试用期开始即统一安排相关的岗

华为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 (1)

华为公司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 暂行规定 公司各部门: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扩展,有关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问题已提到日程上,为便于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驻外人员配偶允许常驻的范围和条件 1. 驻外机构主要指驻海外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科研机构等;常驻人员指公司驻外机构的常驻外派人员,不含市场拓展、项目调研、项目工程实施等; 2. 合资企业: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特批的业务骨干; 3. 驻外代表处:首席代表、代表、副代表、特批的业务骨干; 4. 驻外人员配偶允许常驻的条件是须在外工作二年(由于公司工作需要例外)。在外工作半年以后可申请配偶陪同。驻外市场及合资企业管理人员在外工作每二年续一次。 二、配偶的聘用 1. 有专长、有工作需要者可以聘用;不具备条件可不聘; 2. 受聘人员主要从事具体业务工作,不承担财务、采购、管理及决策工作; 3. 配偶可以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助。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根据具体聘用情况确定,未被公司聘用或未在外工作的配偶,按公司出国人员规定的生活补贴标准的二分之一支付家属津贴。

四、医疗费用及保险 驻外人员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国的医疗及保险,由公司代理购买。其本人在公司的医疗保险基金不足部分,由公司支付。途中的医疗及保险按公司有关文件处理。 五、往返旅程及回国述职 外派人员每年回国一个月述职,其中包括半个月休假,回国时间尽量与当地国长假时间相吻合。从中国派遣到工作地点的机票、每年回国述职的往返机票和任期届满的回程机票由公司负担。休假中配偶的驻外生活补贴停发。 六、探亲问题 有资格携带配偶的人员,如其配偶愿前往陪同长驻,配偶的首次出国及归国机票由公司承担;如不愿陪同前往,在派遣人员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配偶可前去探亲。每年一次,时间为三个月;其往返国际机票由公司承担,在国外期间,其驻外生活补贴与常驻配偶相同。超过三个月部分,不享受驻外生活补贴。 配偶出入境的证件由公司外事部统一办理,回国之后由公司统一管理。 七、驻外人员不允许事项: 1、不许在外申请境外永久居留权; 2、不许泄密,配偶不允许在所在国到同行业或相关行业工作; 3、不许有违反道德的行为; 4、不携带孩子; 5、不许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允许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在国外生 小孩;

储备干部培养管理制度

储备干部培养制度 文件编号 OPH2010006 页次 1 / 2 版次 A 编制 陈慧源 审核 批准 一、 目的 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给优秀员工提供发展晋升的机会,做好人才培养储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 储备干部培养流程 适用岗位:A 类(组长、技术员),B 类(副组长、全检员、物料员) 原则:选拔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好宣传工作,鼓励员工积极进取,对储备干部的培训坚 持不脱产原则; 选拔条件:综合素质较好,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及沟通协调能力;能长期服务于公司; 三、 补充说明 1、 储备干部比例:比例为现场管理人数的10%配置,储备干部试用1个月合格后可以享受储备 补贴A 类200元/人/月,B 类100元/人/月,直至(开调动单)上岗转正后取消; 2、 申请内容:员工原岗位,现所储备岗位;储备岗位补贴金额; 3、 其他:车间要根据储备岗位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及时间表备案人事部;储备干部试用时间权限由车间把控,车间不需要开调动单只需更改该员工厂牌等;储备干部正式上岗后,开调动单(如:操作工调至组长)→进行转正。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车间选拔,提交申请,经人事审核、经理审批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三原则) 统一培训并制定详细培训计划 (部门主管确定其是否成为储备干部人选) 培训通过正式进入储备干部的试用期 (试用期内可享受补贴,更换厂牌、厂服等) 试用合格给予转正 (开调动单按员工转正手续办理)

欧宝分厂人事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附:《储备干部培养申请单》 储备干部培养申请单 部门姓名工号入厂日期 原工作岗位现储备 岗位 岗位补贴 标准 申请 日期 个 人 评 价 签字: 部 门 主 管 意 见 签字: 人 力 资 源 部 意 见 签字: 总 经 理 意 见 签字:

储备干部选拔培养制度--新

储备干部选拔培养制度(意见稿) 永大现已成为高速成长的公司,为了公司战略发展,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建立起一支稳定而素质较高的员工队伍,确保公司管理岗位不因人员流动而造成岗位短缺,从而进行岗位人员储备,为了能更好的实施储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特制定本制度。一培养背景 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一个公司的发展,人才起着决定性因素。人力资源是企业赢得市场竞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而各级管理干部则是企业人力资源的核心部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及业务的迅速发展,需要有更多精通工作业务、管理经验丰富、具有良好敬业和创新精神的人才来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以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而储备丰富、优质的人力资源,为各岗位适时补充新生力量,最终建设一种新型的人才梯队,培养储备机制是保证企业人才“不断层”的有效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模式。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1、培养方向:培养一批具有良好的自我管理、团队管理和业务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健康的心理素质;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规范的职业行为;较强的实践及创新能力;工作中能够独挡一面,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管理岗位梯队人才; 2、培养目标:1-2年内成为公司销售、生产、技术、行政等部门管理骨干。 三选拔对象 每年5—10月份为储备干部的选拔(招聘)阶段,选拔(招聘)方式主要采取以下两种。 1、外部招聘:近两年内毕业的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营销、财会、贸易、金融、机械、电子电气、工业工程、管理类等相关专业,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年龄23至28周岁之间的大学生; 2、内部招聘: 2.1员工级: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中技以上文化程度,进入公司两年以上; 2.2主管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进入公司三年以上; 2.3部门领导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进入公司四年以上。 必须是未有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爱岗敬业。在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方面有一定成效。工作表现良好,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的优秀员工、主管(曾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创造良好的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多赢局面的形成,加强公司对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外派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外派人员是指: (一)编制内:由公司派遣并常驻于政府部门或下属企业的各类管理、技术人员(常驻是指驻在时间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二)编制外:公司派驻到出资公司任专职的董事、监事、经营班子成员(原则上派驻时间为三年,如有特殊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三条外派人员代表公司形象、传递公司文化,在公司与派入单位之间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其中外派到政府部门的人员应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促进相互资源及信息的充分利用与共享,不断推进公司业务在派入单位的开展;外派到下属公司的人员应本着立足于完成派入单位本职岗位工作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强化相互资源及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不断提升公司系统的管理水平;外派到出资公司的人员应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代表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全面完成派入岗位的工作职责。 (二)全面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及工作指标。 (三)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形象。 (四)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及派入单位秘密。 (五)遵守公司和派入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 第五条外派到下属公司人员的工作职责应建立职位说明书,由公司的归属部门与派入单位按照公司统一的标准共同协商确定。各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派入单位的岗位工作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公司对外派人员的任务要求,履行其相应职责。 第六条公司向所属各公司派驻的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助理(含)以上行政人员一律由公司任免或推荐,以正式文件发布上述人员的任免或推荐决定。公司向参股企业派驻的上述人员,以函件方式进行推荐,由参股企业正式任免。 第七条编制内的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公司,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和社保关系由公司统一管理;编制外的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派入公司,与派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和社保关系由派入公司管理。 第八条对公司派驻的人员,派入单位如果认为不胜任,无权自行更换或调整,应书面向公司提出更换或调整申请,由公司核实情况按规定程序决定调配。公司因工作需要,可在征求派入单位意见后,对外派人员进行调配。 第九条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派入单位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派入单位应负责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保留完整的考勤记录,编制内的外派人员应由派入单位按规定

储备干部培养管理制度

清远先导稀有材料有限公司储备干部培养制度 文件编号:XD-HR-A-040 版次:A/1 实施日期: 2011年1月1日 编制: 审核: 审批:

1、概况: 1、适用对象: 公司对外招聘的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大专或本科毕业生; 2、内容: 2.1、部门职责: 2.1.1、人力资源部: 2.1.2.1、了解公司经营战略,及时规划出各管理、技术岗位人员需求数量、人员要求等 2.1.2.2、及时发布储备干部人员的招聘需求(公司内部及外部招聘渠道),收集应聘信息 2.1.2.3、协调各部门对于储备干部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的安排(含实习培训、轮岗等阶段) 2.1.2.4、对特殊岗位储备干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2.1.2.5、定期组织公司内部人员岗位竞聘 2.1.2.6、负责跟踪储备干部人员各阶段培养流程是否落实到位(含培训、工作岗位、实习或轮 岗期限等) 2.1.2.6、组织、跟踪储备干部人员的各阶段考核、评估 2.1.3、各相关部门: 2.1. 3.1、根据储备干部人员的培养流程(培养计划),为在本部门实习的储备干部指定学习师 傅,并签订《师傅带徒弟协议》 2.1. 3.2、部门主管定期与在本部门实习的储备干部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其思想动态,并 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2.1. 3.3、部门主管担任起在本部门实习的储备干部人员的指导老师 2.2、储备干部人员的培养管理模式: 2.2.1、储备干部人员入职后,进入各部门、车间实习工作期间,工作内容与所在部门普通员工一致, 遵守相应的工作时间与工作制度。 2.2.2、储备干部人员入职后即享受与实习适应阶段所在车间的普通员工相同的工资待遇,且享受储 备干部津贴,具体为: 大专:250元/月本科:400元/月 往届储备干部入职后直接享受储备干部津贴待遇,应届储备干部在三个月转正后开始享受储备干部津贴待遇 2.2.3、储备干部人员的培养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实习适应阶段:(从入职开始的1个月内) 实习轮岗阶段:(6个月内) 挂职锻炼阶段:(6个月后) 2.2.4、培养模式: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暂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明确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档案、薪酬福利、考核等制度,确保XXXX与调入、调出单位之间的工作能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X(下称“XX”)下派到合作企业或合作企业外派到XXXX的管理层、骨干职员、一般职员。 三、定义 外派人员:因工作需要,由XXXX外派至调入单位的人员。 类别: 1、支援人员:XXXX外派到合作企业挂职锻炼、学习、调研、支援的员工,且外派时间为3个月以内(含)的; 2、常驻人员:XXXX外派到合作企业任职的员工,且外派时间为3个月以上的; 3、调派人员:合作企业派员工到XXXX任职。 四、职责 XXXX综合部负责制定外派人员的政策标准和流程的拟定、修改、监督及解释,调入单位对接部门负责外派人员政策的执行。 五、管理规定

1、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 支援人员和常驻人员的劳动关系保留在XXXX。调派人员的劳动关系保留在合作企业。外派人员的人事档案原件由调出单位保存,调入单位留存复印件或传真件。 2、外派人员的手续办理 外派人员到合作企业或XXXX任职,必须按流程进行审批,具体流程表格见附件。外派时间以综合部发布的任命时间为准。外派人员必须要经过劳资双方同意,并且在审批结束后,签订外派协议。 3、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政策 (1)薪酬福利标准:外派人员的薪酬标准(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均按照XXXX的薪酬福利执行。福利标准:如生日金、节日礼品等按派出单位标准执行。特殊情况,需经双方公司协商一致。 (2)薪酬福利的支付: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由调出单位继续支付和发放。调入单位不得发放任何薪酬福利费用。 (3)薪酬费用结算: 支援人员:支援人员的薪酬费用统一由XXXX支付,调入公司不需要向XXXX支付费用。如支援人员实际支援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超过三个月部分的薪酬费用按常驻人员费用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常驻人员:常驻人员在外派期间的工资、奖金、补贴、社保、公积金等费用由调入公司于每年12月一次性支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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