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

合集下载

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条件

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条件

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条件《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条件》我有个朋友老陈,这是个特有趣的事儿。

老陈呢,干律师好些年了,在那些大律所里摸爬滚打,啥样的案子都经手过一些。

有一回我们一起喝酒,他喝得有点上头,晃晃悠悠地跟我说:“兄弟啊,我觉着我这本事啊,也该自己搞个事务所了,自己做老大,多自在。

”我一听乐了,我说:“老陈啊,你可别光喝酒,你知道成立个个人律师事务所得啥条件不?”老陈当时就愣住了,支支吾吾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所以啊,这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条件啊,还真不是件那么简单的事儿。

首先呢,从硬件上来说,得有个固定的办公场所。

这可不像咱们在街边租个小店面卖个早餐那么简单。

这办公场所得有一定的规模,要有专门的接待区域,毕竟得给客户一种专业、靠谱的感觉。

比如说,办公室得宽敞明亮,不能一进去感觉很憋屈。

要是连个舒服点的地儿让人家客户坐下来聊聊案情都没有,那可不行。

还有啊,办公桌椅、文件柜这些基本的办公设备也得配备齐全了。

不然的话,客户一进门看到一片乱糟糟的,文件扔得到处都是,谁还敢把自己的案子交给你呢?然后,从人员配备上讲,虽然是个人律师事务所,但也不是一个人就能全包揽的。

律师本人肯定得有合法的律师执业证书这个不用说,这是最基本的门槛。

而且啊,不能光你一个人能干事儿啊,还得有个行政人员或者助理来帮忙打理一些日常的事务。

比如说,接听电话、安排会议、整理文件这些杂七杂八的事儿。

要是律师自己整天被这些琐事缠住,哪还有精力去研究案情打官司呢?有一回我去一个小律师事务所,那律师正忙着找一份客户的文件,一边找一边跟助手抱怨:“你看你整理的这什么文件,找个东西这么麻烦。

”助手一脸委屈地说:“我也是忙不过来啊。

”这就说明一个好的助理是多么的重要。

再就是在资金方面。

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那是要有钱打底的。

得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金,这部分钱就像是一个启动资金,要能承担得起事务所刚开业时的各种花销,像租金啊、办公设备采购啊、人员初期工资啊之类的。

个人律师所行政许可申请书

个人律师所行政许可申请书

个人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申请书尊敬的XXX部门:我XXX,性别:男,身份证号码:XXX,住址:XXX,现向贵部门提交关于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行政许可申请。

一、申请事项我现向贵部门申请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并以我的名义进行经营和法律责任。

二、申请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律师可以设立律师事务所。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2. 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律师资格证书;(二)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设施;(三)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律师辅助人员;(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申请材料1. 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 办公场所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4. 律师辅助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5. 内部管理制度说明及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6. 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四、申请人的基本情况1. 姓名:XXX2. 性别:男3. 出生日期:XXX4. 律师资格证书编号:XXX5. 执业经历:自XXX年起,一直在XXX律师事务所执业,具有丰富的律师工作经验。

6. 教育背景:毕业于XXX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7. 联系方式:电话:XXX,邮箱:XXX五、办公场所和设施1. 办公场所位于XXX,面积XXX平方米,具备正常的办公条件;2. 办公场所内设有独立的接待室、会议室、档案室等;3. 具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家具;4. 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所有权证明文件。

六、律师辅助人员1. 具备律师资格证书的律师辅助人员XXX人;2.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支持能力的律师辅助人员XXX人;3. 律师辅助人员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七、内部管理制度1. 制定了完善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2. 制定了健全的业务流程和案件管理制度;3. 制定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和收费制度;4. 制定了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

北京律师事务所设立流程

北京律师事务所设立流程

北京律师事务所设立流程北京律师事务所设立流程一、法律法规准备•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律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熟悉相关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清楚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二、准备工作确定律师事务所类型•决定成立合伙型律师事务所、个人执业律师还是其他形式;•考虑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和领域。

确定事务所名称•商标检索,确保名称没有冲突;•注册名称预先核准。

制定律师事务所章程•商讨事务所章程的内容;•决定股权结构和管理制度。

寻找合适的办公空间•选择合适的办公地点;•考虑面积需求和租金预算。

资金准备•评估设立律师事务所所需资金;•确保资金来源可靠和合法。

三、材料准备律师资格证书•确保主办律师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申请书。

主办律师及负责人信息•提供主办律师及负责人的个人信息资料。

同行评议材料•提供符合规定的同行评议材料。

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提供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原件。

四、申请流程递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当地司法局。

受理与初审•相关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受理和初步审查。

审批与核准•司法行政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批;•核准设立律师事务所。

领取执业证书•领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五、后续工作律师事务所备案•完成当地司法局的备案手续。

建立管理制度•制定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

人员招聘与培训•招聘律师和支持人员;•组织律师培训。

开展宣传营销•设计公司LOGO,准备宣传材料;•制定营销策略,开展推广活动。

以上是北京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基本流程,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根据当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进行适度调整。

六、风险防控措施•在设立律师事务所前,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预判;•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遵守法律法规。

七、运营与发展寻求合作伙伴•寻找与律师事务所相互补充的合作伙伴,共同发展。

接案与培养口碑•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争取接案机会;•通过优质服务,树立良好口碑。

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名词解释是

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名词解释是

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名词解释是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名词解释是指由个人律师独立经营的律师事务所,相对于大型律师事务所而言,在规模、组织架构和业务范围等方面存在差异。

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通常需要个人律师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和专业能力,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规范。

本文将从个人律师事务所的特点、优势和挑战等方面进行解析,旨在深入了解这一法律服务机构的本质。

个人律师事务所是由独立执业的律师自主经营的法律服务机构。

与大型律师事务所相比,个人律师事务所通常规模较小,律师的数量较少。

这种小规模的组织结构有利于个人律师事务所在处理案件时更为灵活、高效,在对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方面更加注重个性化的定制。

个人律师事务所往往由一名或少数几名律师组成,这些律师在特定领域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专业、个性化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与大型律师事务所相比,个人律师事务所具有一定的优势。

首先,个人律师事务所在规模上相对较小,因此运营成本较低。

这使得个人律师事务所在收费方面更加灵活,可以根据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所需工作量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为客户提供更具性价比的服务。

其次,个人律师事务所通常以特定领域为核心,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提供更专业、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与大型律师事务所相比,个人律师事务所在某些垂直领域的专业度可能更高,因为他们更加专注于特定领域的学习和实践,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满足客户的需求。

然而,个人律师事务所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与大型律师事务所相比,个人律师事务所在资源方面相对有限。

个人律师事务所处于竞争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中,需要面对来自大型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同时还要面对法律服务市场的变化和不确定性。

其次,个人律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相对简单,缺乏专门的行政支持人员和信息技术支持,这可能会对其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

此外,个人律师事务所在扩大业务范围和提高知名度方面面临一定的难度,他们需要在不断发展中取得合适的平衡。

个人律师事务所章程_模板

个人律师事务所章程_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所名称为:[律师事务所名称],注册地为:[注册地址]。

第三条本所的宗旨是:遵循法律法规,坚持诚信为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条本所的组织形式为个人律师事务所,由一名律师作为合伙人,负责本所的经营管理。

第五条本所的日常经营管理由合伙人负责,合伙人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所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接受当事人委托,担任法律顾问,提供常年或专项法律咨询服务;(二)代理各类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等;(三)代理各类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辩护、代理申诉、控告等;(四)提供法律文书起草、审核、修改等服务;(五)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培训等服务;(六)接受当事人委托,参与仲裁、调解等活动;(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第七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本所章程,决定本所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本所设立业务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指导本所的业务开展,确保业务质量。

第九条本所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所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确保财务的合法合规。

第十条本所设立人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所的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等工作。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一条本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本所合伙人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律师职业形象。

第十三条本所合伙人应对本所的业务活动承担法律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所章程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合伙人会议所有。

第十六条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合伙人会议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

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

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它直接影响着律师事务所的合法运营和专业发展。

在中国,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

下面将从资质要求、人员配置、设施要求以及管理要求等方面进行介绍,以便读者了解并掌握律师事务所设立的指导意义。

首先,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符合一定的资质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具备合法的律师执业许可证。

律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一名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其他合伙人或主管人员也需要具备相应的律师执业资格。

同时,律师事务所需向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备案并取得相应的证照。

其次,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合理配置律师人员。

按照《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律师事务所至少应有3名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其中一名应为合伙人。

根据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和发展需求,可以适当增加律师人员。

律师事务所还需要有充足的员工来承担行政、财务等工作。

此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具备独立执业能力和良好的声誉,这也是设立律师事务所的重要条件。

再次,设立律师事务所还需满足一定的设施要求。

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应有适当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确保律师及员工的正常工作需要。

办公场所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安全、卫生、保密等要求,同时也要方便律师事务所的客户来访。

设立律师事务所时还需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确保在执业活动中出现的意外风险得到合理的补偿。

最后,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满足一系列的管理要求。

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包括明确的组织结构、规范的经营管理、健全的财务管理等。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要负责制定重大决策并保障事务所的规范运营,还需制定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以确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准和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包括资质要求、人员配置、设施要求和管理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合理、全面地满足这些条件,不仅有助于律师事务所的合法运营和专业发展,还能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谈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

谈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2008年5月28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于二○○八年七月十八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具备四个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001年〈〈北京市个人律师事务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第二条规定:“个人律师事务所必须以申请人本人的姓名作为律师事务所的字号。

其名称为:北京+申请人姓名+律师事务所。

”对这一规定,有不少律师提出异议,认为:个人律所名称和申办人“绑定”的规定并不利于律所的长远发展,经过十几年建立起声誉和品牌的律所因为所主任的离职而被迫更名,这样的规定有违国际趋势。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采纳了这一观点,对个人律师事务所名称的要求与国资所、合伙所是一样,“其申请的名称应当符合司法部有关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的规定,并应当在申请设立许可前按规定办理名称检索。

”〈〈北京市个人律师事务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住所有很具体的要求“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不得在居民楼内设立办公场所。

”2006年《浙江省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个人律师事务所“有明显区别于个人生活场所并且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则没有对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住所提出上述要求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北京市个人律师事务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个人律师事务所可以聘用受薪制的专职律师,不得聘用分成制的专职律师,不得聘请兼职律师,不得接受实习律师。

个人律师事务所可以聘用律师助理,但不得超过两人。

个人律师事务所还应至少聘用一名行政管理人员和一名财会人员。

《浙江省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个人律师事务所需“有3名以上专职律师。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个人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的人数没有具体要求,但强调个人律师事务所必须依法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成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

成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
成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包括:
1.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必须是经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能成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或合伙人。

2. 注册公司:律师事务所需要注册为一家法人公司,设立公司名和地址。

3. 资本金:依据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律师事务所需要有一定的资本金,以便正常运营和支付开销。

4. 办公场所:律师事务所需要租赁或购买一处经营场所,以满足经营所需。

5. 专业设备和人员:律师事务所需要拥有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专业人员,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6. 遵守法律法规:律师事务所必须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并遵循专业道德规范和行业标准。

律师事务所成立方案

律师事务所成立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人口的增长和法治意识的提高,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增加,律师事务所在现代社会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律师事务所是提供各种法律服务的机构,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法律帮助、解决争议和维护权益。

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新的法律问题和争议不断涌现,因此,成立一个律师事务所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目标和愿景1.目标-成为客户信赖的法律合作伙伴-建立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2.愿景-成为本地区领先的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服务领域拥有广泛的影响力-为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做出贡献三、组织结构1.执业委员会:负责对律师的准入和开展执业进行监管,确保律师的专业素质和道德标准。

2.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财务控制、人力资源等工作。

四、服务范围本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商业法务:为企业提供各类商业法务服务,包括合同审查、公司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等。

4.诉讼代理:代理当事人提起或应诉各类民商事诉讼案件。

5.法律顾问:为企事业单位提供长期的法律顾问服务,包括预防和解决法律问题。

五、市场分析和竞争优势目前,我国的律师事务所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潜力巨大。

然而,竞争也非常激烈,已经存在了很多的律师事务所。

因此,我们的律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以下竞争优势:2.效率和可信赖:以高效、可靠的工作态度和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3.服务个性化: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因材施教,根据不同情况提供最适合客户的法律解决方案。

4.口碑和品牌:通过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吸引更多的客户选择我们的律师事务所。

六、发展计划为了实现我们的目标和愿景,我们制定了以下发展计划:1.高水准专业培训:定期组织律师参加国内外专业会议、研讨会,提高业务水平。

2.拓展业务领域:不断拓展业务领域,提供更丰富的法律服务。

3.建立合作网络:与国内外其他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互相推荐案件和资源。

4.提升客户满意度:注重客户反馈,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海南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

海南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海南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

从人员方面来说,得有一定数量符合条件的律师。

这就好比组建一个篮球队,得有足够多技术过关的球员。

要是只有一两个律师,那这个律师事务所就像一支只有一两个人的篮球队,很难开展各种各样的业务活动。

一般来说,要有三名以上的合伙人,这些合伙人得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这就像在一个团队里,需要有经验丰富的领导者一样。

这些经验丰富的律师,他们经过多年的摸爬滚打,对各种法律事务都有深入的了解,能够在设立律师事务所之后,带领其他律师一起处理各种复杂的案件。

在资产方面呢,得有一定的资金来维持律师事务所的正常运转。

这就好比盖房子得有砖头水泥这些基本材料一样。

律师事务所要有符合规定的资产,包括办公场地的租赁或者购买费用、办公设备的购置费用等等。

要是没有足够的资金,律师事务所可能连办公的地方都没有,那怎么能给客户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呢?还有办公场所的要求。

这个办公场所得相对稳定,不能今天在这儿明天在那儿。

这就像开店一样,要是店面老是换来换去,顾客都找不到你,还怎么信任你呢?办公场所要有必要的办公设施,像办公桌、电脑、文件柜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

这就好比战士上战场得有武器一样,律师办公也得有这些基本的设施才能高效地工作。

在规章制度方面,得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这就如同一个国家需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一样。

律师事务所要有关于案件受理、律师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等等。

这些制度能够保证律师事务所的正常运营,让每个律师都清楚自己的职责,让每一个案件都能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比如说案件受理制度,规定了什么样的案件可以接,什么样的案件不能接,这能够避免律师事务所卷入不必要的风险之中。

另外,要符合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

每个地方可能会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有一些特殊的要求。

这就像每个地方的风俗习惯不同一样,在海南设立律师事务所就得遵守海南当地的规定。

比如说关于律师事务所名称的规定,可能不能与已有的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复,也不能包含一些不符合规定的内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市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申请书;
(二)从业律师的名单、简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及复印件;
(三)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四)律师事务所章程,新设立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
(五)资金证明(拟设律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以发起人为存款人的自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不予提取的存款证明);
(六)办公场所使用证明(住所租赁或购买合同复印件);
(七)呈报材料目录;
(八)最近的人事档案挂靠证明;
(九)拟聘用的财会人员的身份证件和有效执业证书复印件;
(十)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过去三年内工作业绩和执业道德鉴定;
(十一)批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格:《广东省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登记表》(见附表1)、《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表》(见附表2)、《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表3)、《执业律师考核汇总表》(见附表4)。

上述表格可到广东省司法厅网站(/)上免费下载。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程序(具体跑一次司法局就清楚了,顺便带回要填报的材料)
1、首先进行名称检索登记;
2、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请在提交网上申请表后3日内,将符合要求的书面材料交至主管司法局,逐级上报至省司法厅审批核准。

逾期不提交书面材料的,本系统将不保留网上申请信息。

3、对于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完毕,出具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查意见书,同申请文件一并报送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4、申请人收到批准设立的通知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持批准通知书到市司法部门领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并向市律师协会申请登录。

律师事务所登录后,可以开业。

广东**律师事务所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本所的根本制度,本所依据本章程的原则可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但不得与本章程相违背。

第三条本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开展业务,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本所的名称
中文:广东**律师事务所
英文:G uangDong ******** Law Firm
本所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对外执业履行职务行为时只能用前款所列名称,并有义务维护此名称的声誉。

第五条本所的住所为:************
第三章宗旨
第六条本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本着团结、协作、开拓、负责的精神,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四章组织形式
第七条本所是设立人独立出资、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的个人律师事务所。

第八条本所系由执业律师周丽萍独立设立。

周丽萍执业证号:************ 身份证号:****************** 第九条本所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并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后成立。

第五章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
第十条本所的设立资产为人民币***万元整,由设立人独立出资,一次性缴足。

第六章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第十一条本所设立人是本所的负责人,对外代表本所。

第十二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有:
(一)领导本所的业务活动;
(二)管理本所内部事务和日常工作;
(三)制定本所的规章制度;
(四)加强对本所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活动,为律师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提供条件;
(五)代表本所与聘用的律师和辅助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依法承担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的管理责任;
(七)行使法律、法规、规章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七章决策、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
第十三条律师大会为本所的民主议事机构,由本所全体律师参加。

第十四条本所作出以下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听取聘用律师的意见:
(一)制定本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制定本所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讨论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四)决定对本所律师的奖励和处分;
(五)修改本所章程;
(六)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七)其他重要事项。

(注:以上事项各所自行约定)
第八章本所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本所根据发展需要,可以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并为其办理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聘用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本所律师的权利:
(一)获得本所提供的必要工作条件;
(二)获取劳动报酬、享受有关福利待遇;
(三)参加本所的律师大会,参与民主管理;
(四)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及本所内部规则规定的权利。

第十七条本所律师的义务:
(一)依法办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接受本所的管理,遵守本所的规章制度,维护本所声誉;
(四)承担因过错给本所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五)依法纳税;
(六)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七)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及本所内部规则规定的义务。

第九章执业、收费、财务、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本所以及本所的执业律师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中有关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

第十九条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统一收案制度、利益冲突审查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和请示报告制度、统一收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制度、业务学习培训制度、投诉查处制度、年度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第二十条本所服务收费执行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本所承办的法律事务,由本所统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费用。

本所律师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第二十二条本所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和本所规章;
(三)依法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记账规则记账;
(四)自觉接受主管机关及税务部门监督、审计;
(五)依法纳税;
(六)按照有关规定,提留各项基金。

第二十三条本所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实行合理的分配制度及激励机制。

本所聘用的律师及辅助人员的工资发放实行*********制。

(如:提成制、固定工资加奖金制等)
第二十四条本所年度全部业务收入在支付成本、提成、工资,缴纳税收,弥补上年度亏损,提取各项基金之后,剩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

可分配利润归设立人支配
第二十五条本所设立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所依法设立执业风险基金、事业发展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章解散事由、程序及清算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
(二)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三)设立人决定解散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终止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八条本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向社会公告。

在15日内成立清算机构,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依法处置资产分割、债务清偿等事务。

清算机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未办结委托事项的委托人和债权人。

第二十九条清算机构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清理本所的财产,编制财务清算报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未了结的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事宜。

第三十条本所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本所成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归设立人所有。

第三十一条当本所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由设立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所自终止事由发生后不受理新的业务。

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本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本所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编制清算报告,由设立人签名并盖章。

在十五日内,向主管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注销申请书、清算报告、本所执业许可证及其它有关材料,由主管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出具审查意见后连同全部注销申请材料报原审核机关审核,办理注销手续。

本所被注销后,本所业务档案、财务账簿、印章的移管、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章程的解释、修改程序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设立人负责解释。

章程的修改要听取聘用律师的意见,并报原审核机关批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天津市司法局做出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设立人签名: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