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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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2001年6月13日交通部交办发[2001]390号文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公路工程专业档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档案法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是指新建和改建公路工程(包括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自建设项目立项开始直至竣工验收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各级交通、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对所辖范围内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将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中,建立公路工程文件材料管理领导人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公路工程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公路工程建设竣工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与系统。

第五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发包给承包方时,应当在有关合同中明确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的形成、整理的组卷要求。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前,由公路工程建设单位或该建设项目批准初步设计单位的档案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公路管理机构对有关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预验收,并提出预验收报告。

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时,档案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应派人参加,并提出公路工程档案验收意见。

第三章公路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第六条凡是反映与公路工程有关的重要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都应收集齐全,归入公路工程成套档案。

其具体范围按本办法附件《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执行。

第七条公路工程文件材料按下列分工收集:(一)公路工程在项目准备阶段和工程交、竣工验收阶段形成文件材料及工程管理性文件材料,由交本资料由书利华教育网(又名数理化网)为您整理,全国最大的免费教学资料下载基地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各承办机构负责收集;(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由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三)公路工程施工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凡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然后由总包单位进行汇总,并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凡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其承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全部文件材料;(四)公路工程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

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办法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XX年XX月XX日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设项目档案是该工程建设过程的真实记录。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为今后工程的使用、养护、改建、扩建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第3号令)、《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移交办法》,同时参考了《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项目档案包括工程项目的提出、调研、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立项、审批、征地拆迁、招投标、勘察设计、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最终工程质量评定、竣工到工程管理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文字、图纸、图表、科研试验、计算、声像、电子等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各施工、设计、监理、科研、试验、建设等单位(业主单位)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要有一位领导人分管此项工作,并应指定一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兼管此项工作,负责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对应归档的项目文件材料收集的完整、准确程度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审查结论。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档案工作所需的经费,保障档案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遵照国家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设计、施工、监理编制、整理项目档案,各单位应自觉接受建设单位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五条建设项目档案(交竣工文件)的编制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2001年6月13日交办发〔2001〕39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公路工程专业档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是指新建和改建公路工程(包括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自建设项目立项开始直至竣工验收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各级交通、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对所辖范围内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将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中,建立公路工程文件材料管理领导人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公路工程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公路工程建设竣工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与系统。

第五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发包给承包方时,应当在有关合同中明确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的形成、整理的组卷要求。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前,由公路工程建设单位或该建设项目批准初步设计单位的档案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公路管理机构对有关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预验收,并提出预验收报告。

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时,档案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应派人参加,并提出公路工程档案验收意见。

第三章公路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第六条凡是反映与公路工程有关的重要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都应收集齐全,归入公路工程成套档案。

其具体范围按本办法附件《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执行。

第七条公路工程文件材料按下列分工收集:(一)公路工程在项目准备阶段和工程交、竣工验收阶段形成文件材料及工程管理性文件材料,由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各承办机构负责收集;(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由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三)公路工程施工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凡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然后由总包单位进行汇总,并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凡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其承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全部文件材料;(四)公路工程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

竣工文件编制管理规定

竣工文件编制管理规定

二十六竣工文件编制办法(一)总则第一条竣工文件系指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如实反映施工过程和建设项目实体状况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资料、图纸、录音、录像、照片等;第二条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文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历史记录,它反映各种地下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隐蔽工程状况,是工程竣工验收、进行技术总结、日常运用、养护维修和今后改建、扩建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科技档案积累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竣工文件编制质量达标并及时归档,根据铁道部关于发布<文书档案案卷质量标准>和<科技档案案卷质量标准>的通知办档19866号、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1117号以及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的通知办档20028号,特制定本办法;工程竣工文件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不能验收交工,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结算手续;第三条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投标承诺与合同中关于竣工文件编制的有关条款、规定,加强对竣工文件编制和交接的管理;各施工单位的总工程师应将此项工作纳入职责范围,作为施工全工程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竣工文件是否达到质量标准,列为优质工程评比条件之一;竣工文件资料的积累、形成要随着工程施工进度同步进行,准确、真实地反映工程施工中的技术状态;各项目部要有专人负责竣工文件编制、组织、检查工作,下属队级单位要指定专兼职人员收集、整理原始资料;第四条监理单位应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协议在施工中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竣工验收资料,并按规定检查竣工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其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五条各施工单位项目部不定期督促、检查下级单位整理竣工文件和竣工资料;分部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检查、指导分部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的质量和完整性;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及时按本办法整理竣工文件资料,建指将检查和指导全部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凡竣工资料不符合本办法的,建指将不予以验工计价;二竣工文件的编制第六条建设项目前期档案包括:项目建议任务书、立项文件、投资计划文件、报建文件、招标投标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建设许可证文件、各类合同、各类会议纪要、施工设计文件等由成都铁路局达州建设指挥部负责编制;第七条各标段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各类建交表按单位工程进入竣工文件最后由项目部分专业以标段汇总;各施工单位要统一做好所属标段竣工文件编制、分工、汇总和移交工作;第八条同一单位工程由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施工的,由工程量大的一方负责编制最后的竣工文件,其他方应负责将相关资料按照竣工文件编制要求准备完善后交由工程量大的一方统一编制,并办理交接手续;第九条竣工文件的组成与内容一、进部档案馆内容根据铁道部办档20028号文要求,凡支线、特大桥、大桥均应进铁道部档案馆;其内容包括:1、验收证书、建交表和工程技术总结;2、竣工图1、线路平面图、纵断面图、平、纵断面缩图、铁路用地总平面图;由负责线路铺架施工的单位绘制;2特大桥和大桥的平面图、立面图、桥址平面图、梁部和墩台结构图梁采用标准图时,只在目录中注明标准图号和编制单位,不必附图;3、进部的竣工图,施工单位必须绘制腊底图,竣工图绘制完成、质量合格后,交建指不必交蓝图,由建指统一交成都铁路局档案馆转交铁道部档案馆;3、光盘;二、由建设指挥部负责编制档案的组成内容1、文书档案:有关工程管理的文件、纪要、安排、总结、简报及各类统计报表等;2、会计档案:会计凭证、帐簿、报表;3、声像档案:有关工程开工、竣工、领导视察、优质工程、样板工程、重大活动的照片、图片以及刻录的DVD光盘、画册;4、科技档案:全线施工设计图含变更设计工程招标中标的标书、与施工单位及路外单位签订的协议、委托书、合同,工程验收的会议纪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往来文件,建指关于全线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线环保评价书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证书、全线的建交诸表1-28、全线工程总结、全线的线路平面缩图、全线的线路纵断面图缩图及全线工程数量汇总表;5、电子档案:全线建交诸表光盘、声像档案光盘及全线线路平、纵断面缩图光盘,光盘必须采用铜质光盘;二、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的竣工档案组成内容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工程照片、电子档案;三、凡在城市范围内施工的建设项目,按当地城市建设档案馆要求编制城市建设档案,内容包括:1、地下管线径路图和竣工验收证书;2、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铁路线路、桥梁、隧道总平面布置图、桥梁平面、立面竣工图、线路、隧道的纵断面图和标准横断面图及有关说明;3、报送城市建设档案馆的竣工文件均提供复印件;四、竣工文件按综合、线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站场、机务、车辆、给水排水、通信、信号、电力、房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铁路用地等专业编制;一、综合;凡各专业不能包括进去的,均可收集纳入综合部分内;主要有:1、标段的开工报告;2、标段的工程总结两套、一套交路局档案馆,一套交建指;3、标段的竣工验收报告;4、标段的承包合同、施工企业执照、资质证明、招标文件;5、工程管理中的来往文件包括与本工程有关部、二院、建指、地方政府、路局等来往文件;6、施工、竣工验收会议纪要;7、标段工程竣工数量汇总表含施工设计、变更数量与结算数量相符,应包括竣工财产移交表所需的固资名称、单位和数量;8、竣工资产移交表铁财200292号.9、工程概、预、决算等;10、工程事故处理意见包括事故调查资料、上级批复和处理结果11、竣工图册及清册1、竣工申报表铁验表-12、初验申报表铁验表-23、初验专业小组记录表铁验表-34、正式验收申报表铁验表-45、竣工验收交接记录表铁验表-56、概算与决算支出对照表决算附表-17、主要材料及人工消耗统计表决算附表二8、设计与竣工主要工程数量及投资对照表决算附表三9、铁路建设项目剩余工程数量及投资表决算附表四10、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技术总结11、工程技术条件表建交-112、车站表建交-213、桥梁表建交-814、旅客天桥、地道表建交-1015、涵洞表建交-1116、隧道及明洞表建交-1217、房屋总清册建交-1718、消防、环保、安全、医药卫生空调设备表建交-2619、工程照片及说明一册交路局;20、线路平、纵断面图、车站平面布置图;21、电子文档,主要有采用CAD2004绘制的图纸、拍摄的承包合同段内工程开工、施工、竣工验收、开通典礼、重大事件的录像;二、单位工程主要内容有1、开工报告;2、工程施工小结;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5、工程竣工数量表、建交表;6、工程检查证及附件;7、施工记录及附件;8、土壤、水质试验资料工程用水与生活用水是同样水源,其水质试验记录仅一份只能放一个地点,其他用此水的资料可以用扫描打印的方法代替,并在备考表中说明原件在何处工点竣工文件即可;9、材料、构件、设备大型设备变更设计及出厂证明书;10、检查记录检查试验报告;11、变更设计及附件包括文件、图纸;12、100米以上含100米的大桥、3公里以上含3公里隧道、编组站、二等站以上的站场,1000平方米以上房屋的施工组织设计;13、鉴定报告:轨道、桥梁试验报告、岩溶整治的详细资料;14、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特殊地质、重点难点的科技攻关项目的资料齐全、完整;15、工程照片一般工程4张、其他工程6-8张、特大桥12张16、竣工图;17、产品合格证;18、工程日志;19、备查资料:1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只限站前工程、站后工程作为竣工文件2试验卡片及检查试验卡片;3材料半成品出厂合格证材料、试验记录厂家提供;4施工日志原件只要一份交基层站段,去掉金属物、空白页,按序直接装订成册,每册内容用铅笔编写张页号,封面按8号文件封面打印后再贴上;五、铁路征购土地、拆迁补偿等原始凭证原件,归入地亩档案;第十条施工单位的各单项工程技术负责人要按照各专业竣工文件编制内容,随时做好图纸修改、资料收集和积累工作,注意收集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特殊地质、重点难点的科技攻关项目、地下建筑、地下管线、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以及工程隐蔽部位的资料,并应根据变更设计的要求,及时修改施工图、填写工程日志,做到准确、符合实际;各专业竣工图的编制主要内容有:一、线路竣工图包括:线路实施平面图,线路纵断面图、线路实施平面、纵断面缩图;正、站线分开绘制线路竣工图;1、线路实施平面图根据线路竣工测量资料、参照平面设计图,绘制竣工图,比例与原设计图一样;图上应增添整公里、半公里的统一里程和百米标;特大桥、大桥、中桥、小桥及跨线桥、涵洞的中心里程、隧道及明洞起止统一里程,车站中心里程、水准点和曲线起终点的统一里程;2、线路实施纵断面图根据线路竣工资料绘制,比例同原设计图一样,里程标注按平面图办理;竣工的水准基点应按规定设置编号,并绘制于图上;3、实施平面、纵断面缩图根据曲线、坡度、车站、统一里程及施工里程、桥梁、涵渠、隧道等竣工资料绘制,比例同原设计图一样,加注轨顶高程及竖曲线的半径和要素;二、路基竣工图包括:路基横断面图、抗滑桩的立面、剖面、平面及钢筋布置图;1、路基土石方工程:路基横断面图,按车站和区间的设计里程划分分别绘制竣工图;路基横断面图按设计图的间距绘制,必要时可加绘断面;2、路基被桥隧建筑物中断处,要注明建筑物的起讫里程和名称,但不标注中心里程,桥梁要加注孔跨,涵洞、隧道及立交桥等建筑物应在相应的横断面上横断面间注明其中心里程、孔跨长度、宽度及名称;3、有挡护建筑物的地段,按施工设计含变更设计的段落位置及实际情况,在相应的断面图上绘出建筑物轮廓尺寸图;挡墙、护墙、抗滑桩、锚索桩等应分工点绘制竣工图正面图、代表性断面大样图及文字说明含滤层情况、抗滑桩施工记录;4、为绘算方便,新绘制的横断面图采用计算机绘制,比例采用1:200;绘制顺序:自左到右,由上至下,中桩位置要上下对齐,里程、填挖高度、路肩高程、路基左右侧宽度、土石分界线、填挖面积、A类填料及路堑换填面积等均应标注,使用图例代号均参照设计图办理;5、设计图边坡绘制细虚线,实际竣工线绘制粗实线,设计边坡线与实作线路相同时,绘实线;出碴马口土石方数量列入正线土石方内,绘制时可一并绘于路基横断面图上,数量分开计列;6、机械填筑路基,在规范或鉴定意见允许加宽范围内的数量可计算为工程竣工数量;7、桥梁分界里程在设计图上有规定者,按设计里程计算,无规定者按H+0.2m计算之H为桥台高度8、路基附属工程排水系统:包括区间与站场的排水沟、天沟、截水沟、排水槽、急流槽、缓流井、路基侧沟、吊沟、挡水捻等,以一个区间、车站为单元分段绘制竣工图;参照用地及排水系统总平面图;9、绘制各种排水工程的平面位置里程、断面及圬工种类,同时标出大、中、小桥、涵渠及整、半公里的统一里程位置,若排水沟远离路基,图上无明显显示时,可另行绘制附于平面图之后作为附页,但应注明与铁路线相应的平面关系;10、路基加固与防护工程:包括砂柱、砂井、盲沟、换填、反压马道等按原设计含变更设计图形式,分工点绘制竣工图;锚索、锚索桩、锚固桩等应附竣工正面图;11、挡土墙工程:挡土墙、锚杆挡墙等按设计图形式按工点绘制竣工图;三、桥梁凡施工图有修改,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其竣工图包括:桥址平面图、桥梁总布置图平、侧、立面图、梁部结构、墩台基础结构,地质、水文、河床、剖面图,墩台结构立面、剖面、平面及钢筋布置图;1、特大、大、中、小桥等均以工点为单位绘制竣工图,桥梁设计图中有台尾挡护墙时,挡护墙详图应绘制于桥梁竣工图内;2、桥梁竣工图地面线一般不重新测绘,但实际地面线与设计地面线差别较大,影响挖基数量及基础埋置深度时,应重新绘制,若因施工变化较大,有河床加固处理时,应绘制沿桥梁中线的竣工地面线;3、基坑开挖断面可不绘入竣工图内,但应一并附入基坑检查证,并注明实际开挖后的地质情况地质分界线、倾角、岩性等;4、护岸、护坡、锥体护坡、桥台尾截水盲沟、检查台阶应详细的绘在总图内,必要时另绘附图;5、梁部与墩台结构图,采用标准图和通用图者,只在附注内注明采用标准图号或通用图号,在竣工图上只绘制轮廓尺寸,不绘制细部结构;若改变标准设计,通用设计或为个别设计时,按照设计图样式绘制细部结构竣工图;6、特大桥、大桥、中桥工程竣工图,应绘有带地形1:500的桥址平面图;四、涵渠其竣工图包括:涵渠平面纵剖图、横断面和进出口立面图;1、圆管、拱涵、箱涵、渡槽、明渠、倒虹吸管及正式设计的农田灌溉水管等以工点为单位绘制竣工图;2、涵渠平面、纵剖面、横断面和进出口立面、进出口河床、变化断面要绘制出详细尺寸,所有水沟要注明沟底高程或沟深;3、图中需要注明涵渠中心施工和统一里程,上下游涵身长度,总长度和分节长度,路肩标高,路基宽度,流水面坡度和标高等,基础厚度和各部建筑材料的名称及圬工规格,基底地质情况和特殊地基处理情况,文字无法说明时,应另加附图,锥体护坡及进出口河床铺砌要绘入平剖面图上,形成整体,斜交涵洞进出口各部尺寸绘出坐标;4、基坑开挖和回填断面用计算机绘制,并注明实际开挖后的地质情况地质分界线、倾角、岩性等附入基坑检查证,不另绘竣工图;五、隧道竣工图包括:进出口洞门图、隧道平面图、洞身纵、横断面图、洞身结构及钢筋布置图,地质平面、剖面图、开挖及衬砌断面、防水、排水、通风、辅助坑道、电缆、照明图;1、隧道含明洞、棚洞及泄水洞以工点为单位绘制竣工图,竣工图按照实际情况参照原设计式样绘制;隧道开挖后的实际地质情况、水文情况及衬砌背后回填情况应在图中详细显示和注明;2、进出口洞门图,按照实际情况参照原设计式样绘制;洞门端墙、翼墙含挡墙背后的回填情况,翼墙含挡墙与端墙的连接情况,洞门附属设备如检查梯、洞门名牌、号标、仰坡开挖及防护、盲沟、天沟、吊沟、侧沟等均应在图中显示;洞口挡护墙原设计列入隧道设计图中,其详细图亦应绘于隧道竣工图内,进、出口洞门应绘制1:500的地形平面图和洞口排水系统;3、洞身纵断面图、参照原设计图式样绘制,图中应显示开挖后的实际地质情况、水文情况、围岩类别、衬砌类型及建筑材料、施工方法、线路平面及洞室位置大、小避车洞、绝缘梯车洞、电缆余长腔等和辅助坑道与线路中线平面几何关系,衬砌断面加宽、线路纵向坡度、进出口施工和统一里程等,并附必要的说明;4、洞身横断面图,一般直线地段每50米,曲线地段每10米绘一个,衬砌断面变化应有断面图,在坍方地段应加密断面,横断面比例尺为1:100;横断面应显示下述情况:1开挖轮廓、衬砌类型、衬砌厚度和建筑材料及圬工等级、衬砌各部尺寸等,同一围岩类别衬砌类型的地段,只在一个断面上注明即可,但应加注起止里程;2实际超挖回填情况,回填材料及圬工等级;3渗、漏、鼓、涌水地段的处理情况,瓦斯逸出形式、逸出量及处理情况,衬砌封闭后瓦斯逸出隧道情况;4坍方或溶洞地段的实测断面,溶洞与隧道的位置关系,地质及处理情况;5复合式衬砌地段,初期支护的锚杆、挂网规格和布置,喷射混凝土的等级和厚度,现场监控量测的资料、二次衬砌的施工时间、厚度和混凝土等级;6特殊设计的衬砌断面,按设计和实施情况绘制断面图;7衬砌开裂、嵌补、更换处理情况要具备下列资料:裂纹平面展示图;嵌补代表断面图,注明嵌补材料及等级;裂缝发生、发展及嵌补后的观测记录;更换衬砌断面及更换衬砌后的观测资料;8辅助坑道平行坑道、斜井、竖井、横洞等的平面、纵断面、地质情况、支护情况、保留或利用等应详细绘入竣工图中;9通风设施的土建部份应在竣工图中显示;10原设计有隧道地形平面图的应附地形平面图;六、站场包括站台、旅客天桥、地道、围墙、栅栏、通站道路竣工图包含:车站线路实施平面图、纵断面图、旅客天桥、地道竣工图、车站股道布置图、车站总布置图包括车站房屋建筑、线路、编组场、驼峰设备、调车布置、给水管线、通信信号等车、机、工、电、辆及其它群众性设备布置图,车站用地地界,房屋应编号,且与房屋清册相对照;1、车站平面布置图,须新绘蜡底图;参照施工设计平面图的图幅、内容、并根据施工实况修正路肩线、坡脚和堑顶线、用地界线、取弃土坑线,工程数量表按施工数量填绘;2、车站平面布置图轨道部份,由铺架单位参照设计按铺设实施实情况绘制,移交线下施工单位汇总;七、信号竣工图:包括信号设备布置图、轨道电路及电缆径路图电缆接线盒及电缆拐角,应图示并加说明、联锁图表或进路表,大站电气集中及计算机联锁应附使用说明、信号结构图及信号配线图站内与区间;八、通信竣工图:包括通信网图;通信回线运用图;电线路径路平面图含电缆;机械设备平面图及配线图;比照施工设计图的内容绘制竣工图;九、电力竣工图包括:车站电线路平面布置图、路径图含电缆;发、变、配电所外部电源系统图;主接线图;室内外平面布置图;配电装置断面图;二次接线定型图和安装图等;比照施工设计图的内容绘制竣工图;十、给排水竣工图包括:给排水总布置图、管路平纵断面图、管路布置图及机械配置图、给排水房屋、水源堤坝平断面图;在管路的平面布置图中应绘制结点详图、堤坝的平断面图中注明长度、标高和管径;比照施工设计和机械安装图绘制竣工图;十一、机务段设备竣工图包括:机务段及折返段平面布置图含房屋、轨道、道路、建筑物、给排水系统、消火栓等、机械平面布置图、主要车间管路平面图含风、水、汽管路图、机务段及折返段竣工图含机车库、辅助车间、锅炉房、机械安装的平面图及断面图油库及管路平面布置图;应绘制一张总平面图,表明建筑物与车站房屋的关系,把名称、数量、标准图号列表显示;十二、车辆设备竣工图包括:红外线轴温探测系统,探测网网络传输示意图,红外线轴温探测站位置等,根据竣工实际,比照设计文件绘制;第十条预可研、可研、各阶段设计文件由铁道第二勘测设计院按照铁道部铁路科学技术档案进馆范围81铁办53号和关于档案进馆的通知84铁办字382号、成都铁路局档案馆和建指要求负责编制;第十二条监理监督档案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监理档案和监督档案监督文件及建设指挥部委托其他单位做的检测试验报告;监理单位根据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TB10402-2003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以及铁施监1-30,铁监施1-19,铁监业1-5等表格编制;其组成内容主要有:一、见证取样台帐;二、施工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三、监理单位的资质、监理工程师上岗证;四、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五、分包单位报审表;六、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七、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八、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九、测量核检资料;十、工程进度计划;十一、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十二、工程的计量单位和工程款支付证书;十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工作联系单;十四、报验申请表;十五、会议纪要及来往函件;十六、监理日记一式两份可打印交路局档案馆一份,自己留一份;十七、监理月报,施工阶段的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1、本月工程概况及工程形象进度;2、工程进度包括本月实际完成情况及计划进度比较;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分析;3、工程质量包括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采取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4、工程计量与工程支付包括工程量审核情况,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5、合同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包括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6、本月监理工作小结包括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本月监理工作情况,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7、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文件;8、索赔文件资料;9、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10、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11、监理工作总结,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监理总结包括以下内容:①工程概况;②监理组织结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③监理合同履行情况;④监理工作成效;⑤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和建议;第十三条消防工程竣工档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根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等要求,按以下内容编制及组卷;一、容纳旅客400人以上含400人站房、站场、机务、工务、车务段段机关、牵引变电所含开闭所、行车公寓、机务折返段、车辆整备所、长大隧道平导坑等的消防工程单独组卷;二、各小站消防工程单独组卷,放入相应房建工程卷内;。

竣工结算资料法律规定(3篇)

竣工结算资料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竣工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成本、进度、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核算,确定实际投资额和实际成本,编制竣工结算报告的过程。

竣工结算资料是反映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重要文件,对于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竣工结算资料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以期为相关人士提供参考。

二、竣工结算资料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规范工程建设合同的法律依据,其中规定了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程序,为竣工结算提供了法律保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是规范建筑活动的法律,其中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为竣工结算提供了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其中规定了招标投标的程序、原则和要求,为竣工结算提供了法律保障。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管理条例是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行政法规,其中规定了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程序和责任,为竣工结算提供了法律依据。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是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部门规章,其中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程序,为竣工结算提供了法律依据。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法是规范审计活动的法律,其中规定了审计机关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职责和程序,为竣工结算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竣工结算资料的内容1.竣工结算报告:包括工程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周期、投资来源、工程总投资、实际投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结算等内容。

2.工程合同:包括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以及相关合同附件。

3.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等。

4.施工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日志、施工验收记录、施工变更记录等。

5.监理文件: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监理验收记录等。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保障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和合法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竣工验收资料准备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审批文件和合同约定,准备竣工验收资料,同时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统一编号,并按照要求进行归档保存。

第五条竣工验收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测报告、验收报告和相关规范、标准、法规等资料。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规范、标准、说明书等设计文件,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设计文件的编号。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施工记录,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文明、环保等情况。

第八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送建设单位和验收单位。

第九条验收单位应当根据审批文件和合同约定,编制验收计划,并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查,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三章竣工验收组织第十条竣工验收组织应当由建设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审定建议,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组织应当包括组织机构、工作程序、验收标准和验收要求等。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应当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验收单位组成,建设单位应当担任组织者。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工作程序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二)主管部门审核竣工验收申请,并组织验收组织机构成员进行论证;(三)组织撰写竣工验收方案,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四)组织验收现场检查,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查,并编制验收报告;(五)组织验收报告评审,对工程进行评定。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制定。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要求应当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与,相关责任人员应全程参与,履行相应职责。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由验收委员会主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派代表参加。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验收委员会组织对工程进行实地查看,并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验收委员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

(四)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报告的编制和签署。

(五)通过验收委员会的评审,形成验收报告,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验收报告中的要求整改不合格项,并提交整改报告。

(七)验收委员会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如符合要求,则予以通过;如不符合要求,要求建设单位继续整改。

第七条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申请应包括以下材料:(一)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

(二)工程竣工报告。

(三)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四)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五)相关合同文件和施工记录。

(六)其他必要的资料。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在实地查看工程时,应重点检查工程的主要技术参数、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并记录问题和意见。

第九条验收委员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第三章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第十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主体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二)工程施工质量的合格性。

(三)工程安全设施的完备性。

(四)工程装饰装修的水平和质量。

(五)工程设备的齐全性和功能性。

(六)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

(七)工程的使用性能和功能性。

(八)其他必要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

老城公司投资项目验收和竣工资料管理规定

老城公司投资项目验收和竣工资料管理规定1.总则1.1为了规范投资项目验收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编、移交工作,确保工程验收、结算、资料移交等工作顺利进行,依据相关规范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控股投资项目验收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编、移交工作。

2.工作程序及要求2.1成立竣工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公司是投资项目竣工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

项目公司应明确竣工资料收集、整编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配置相应的竣工资料收集、整编管理人员;各参建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测设计单位)确定分管领导,明确主管部门,配置相应的竣工资料收集、整编管理人员等。

2.2在工程开工前,项目公司应与地方档案管理机构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以确定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编范围,明确竣工备案资料的清单及要求。

2.3竣工资料管理纳入合同管理。

项目公司应与参建各方在签订合同时,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的有关要求写进合同内。

2.4项目公司(或指定监理单位)制定竣工资料收集、整编实施细则,明确项目立项、招标、施工、竣工验收、运行五个阶段相关参建单位资料收集、整编的职责,明确竣工资料收集、整编要求及范围等。

各参建单位根据项目公司制定的竣工资料收集、整编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竣工资料收集、整编相关管理制度。

2.5监理单位组织完成对工程项目的划分并按规定上报,确定单元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划分等。

2.6监理单位应根据地方档案管理机构及建设主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相关检查、验收评定规范、标准,并提供统一的填写样表。

2.7加强过程中竣工资料的质量控制。

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做好完整的工程建设记录,做到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及时、准确,并确保工程建设过程资料与现场实际一致;试验检测项目与规定要求频次相符合;资料填写内容完整,墨水、纸张符合耐久性要求;归档文件材料及图纸内容准确、齐全、规范;工程影像资料按要求进行整编;竣工图修改要有依据且与实际相符。

工程部竣工档案整理办法与归档要求

工程部竣工档案整理办法与归档要求一、引言竣工档案整理是工程部门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对于保留和管理工程项目的关键信息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规范工程部门整理竣工档案的办法与归档要求,以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竣工档案整理办法1. 竣工档案整理流程•初步整理: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按照项目阶段分文件夹整理资料。

•资料分类:将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图纸、计划进度表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文件清晰明了。

•资料清点:对整理好的文件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文件完整准确。

•资料归档:按照规定的档案编号、名称、日期等信息进行归档,建立档案目录和登记册。

2. 竣工资料整理要点•竣工验收报告:必须包含工程项目的验收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方案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工程图纸: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编号、名称进行分类整理,并进行逐一核对。

•进度计划表:必须记录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

•资料备份:重要资料需进行多份备份,确保档案安全性。

三、竣工档案归档要求1. 竣工档案存储位置•电子档案存储:应存储在专门的网络文件夹中,设定权限以保证档案安全。

•纸质档案存储:应存储在专门的文件柜或文件盒中,确保档案的保存完整、干燥、防潮。

2. 竣工档案管理要求•档案目录:应编制详细的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存放位置等信息。

•档案登记:对每份档案进行登记,记录档案的借阅、归还情况。

•档案保密:重要档案需进行保密处理,限制查阅范围。

四、总结竣工档案整理是工程部门工作的重要环节,规范的整理办法和归档要求能够有效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

工程部门在竣工档案整理过程中,应遵循本文档的规定,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工程项目的长期监管和维护。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修订)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均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工程部是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协调及组织备案工作,并负责直接管理的工程项目交工资料编组工作。

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各专业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并组织向作业部移交专业资料。

公司作业部负责组织施工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基建文件的汇总和编组,向公司档案室移交。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文件的编组工作,分别向各作业部移交。

监理单位负责监理文件的编组工作,分别向各作业部移交。

第四条工程验收划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对于规模较小、较简单的工程项目,交工验收与竣工验收可以合为一个阶段进行。

第五条工程验收应按《工程建设监理规范》有关内容和程序进行。

竣工验收过程的全部工作,包括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应在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监督下进行。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六条交工验收是指项目作业部组织项目单位对施工单位承建的,已经具备交工条件的工程进行验收。

工程部负责交工验收的监督检查及协调工作。

第七条施工单位在工程交工验收时必须提供的交工资料和技术文件:(一)交工工程一览表;(二)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三)设备安装技术资料;(四)竣工图(施工单位负责编制);(五)设备、材料、半成品、构件的合格证;(六)隐蔽工程记录;(七)施工自检记录;(八)按设计要求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的各种试验记录等;(九)设备单体试车记录,无负荷联动试车记录;(十)质量事故处理资料;(十一)合理化建议和材料代用资料;(十二)引进项目需增加外商提供的设计、施工、设备开箱检验资料。

第八条工程交工验收程序按下列程序办理:(一)施工单位完成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各项内容自检合格,并在作业部组织下完成负荷联动试车合格72小时后,向作业部提出交工申请书;(二)作业部接到施工单位的交工申请书后,对符合交工验收要求的工程,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内容提出成立交工验收组的意见并制定验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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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一、概述
竣工资料是指在一个工程项目结束时,由承包方向建设方交付的一套完备的资料文档,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方保质保量完成工程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介绍竣工资料的内容、交付时间、交付要求及管理方法。

二、竣工资料的内容
1.工程设计方案和批准文件
2.工程施工方案
3.工程施工图
4.工程测量成果和竣工图及资料
5.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和鉴定文件
6.工程维修保养和使用说明及保养方案
7.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
8.工程竣工资料表
以上资料应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交付。

三、竣工资料的交付时间
1.工程项目完工时,承包方应当按照工程验收合同的约定向建设方交付竣工资料。

2.承包方应当在验收合格后的30日内提交竣工资料,逾期未交付的,应向建设方支付违约金。

3.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验收合同的约定接收竣工资料。

四、竣工资料的交付要求
1.竣工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竣工资料应当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整理和排序,文档格式规范,易于查阅和使用。

3.竣工资料应当保存时间长,防止数据丢失,电子文档应进行备份。

五、竣工资料的管理方法
1.建设方应当制定竣工资料验收管理制度,明确竣工资料的验收时间、验收标准和验收流程。

2.承包方应当按照建设方制定的验收管理制度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交付和验收。

3.管理方应当重视竣工资料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资料的维护和更新,确保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结论
竣工资料的管理对于工程质量的保障和后期维修的便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建设方和承包方应当切实加强资料管理工作,规范竣工资料的整理、交付和验收流程,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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