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出毒性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前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二部分。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这施,同时代替GB5085-85中第2条第2.4款的急性毒性初筛的内容,并代替GB5088-85中的内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和GB5088-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急性毒性初筛试验方法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于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为增加可操作性,将GB5088-85的内容列入本标准的附录A,并在急性毒性初筛试验方法中增加了灌胃量一款。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安全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鉴别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急性毒性初筛标准值。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急性毒性初筛鉴别。
2 术语危险废物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3 引用标准GB7919-87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4 急性毒性初筛鉴别值按照附录A《危险废物急性毒性初筛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对小白鼠(或大白鼠)经口灌胃,经过48h,死亡超过半数者,则该废物是具有急性毒性的危险废物。
5 标准实施本标准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附录A (标准的附录)危险废物急性毒性初筛试验方法A1 样品的制备浸出液制备:将样品100g置于三角瓶中,加入100ml蒸馏水(即固液1∶1),在常温下静止浸泡24h,用滤纸过滤,滤液留待灌胃实验用。
A2 实验方法A2.1 实验动物:以体重18~24g的小白鼠(或体重200~300g的大白鼠)作为实验动物。
危险废物知识

危险废物一、危险废物定义及分类危险废物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的通常特性主要指毒害性、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浸出毒性和传染疾病性等.因此,根据这些特性,世界各国都制定了各自的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名录。
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危险废物共分49类。
同时制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并规定“凡《名录》所列废物类别高于鉴别标准的属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范围;低于鉴别标准的,不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
二、危险废物鉴别方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1、腐蚀性鉴别GB5085.1—1996当PH值大于可等于12.5,或小于或等于2.0时,则该废物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
2、急性毒性初筛GB5085。
2—1996按照《危险废物急性毒性初筛实验方法》进行试验,对白鼠经口灌胃,经过48h,死亡超过半数者,则该废物是具有急性毒性的危险废物。
3、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浸出毒性是固态的危险废物遇水浸沥,其中有害的物质迁移转化,污染环境,浸出的有害物质的毒性称为浸出毒性。
三、危险废物识别标识用文字、图像、色彩等综合形式,表明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字体为黑体,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
四、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区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GB5085鉴别标准和GB/T 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如矿山企业产生的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交通运输制造产生的废旧轮胎、橡胶、印刷企业产生的废纸,服装加工业产生的边角废料、皮革边等.危险废物是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如化工行业的废酸、废碱,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
五、危险废物的危害根据危险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化学反应性及感染性,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危害。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消解法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1. 适用范围本方法规定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的浸出程序及其质量保证措施。
本方法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其再利用产物、以及土壤样品中有机物和无机物的浸出毒性鉴别。
含有非水溶性液体的样品,不适用于本标准。
2. 原理本方法以硝酸/硫酸混合溶液为浸提剂,模拟废物在不规范填埋处置、堆存、或经无害化处理后废物的土地利用时,其中的有害组分在酸性降水的影响下,从废物中浸出而进入环境的过程。
3. 试剂3.1 试剂水:使用符合待测物分析方法标准中所要求的纯水。
3.2 浓硫酸:优级纯。
3.3 浓硝酸:优级纯。
3.4 1%硝酸溶液。
3.5 浸提剂3.5.1 浸提剂1#:将质量比为2:1的浓硫酸和浓硝酸混合液加入到试剂水(1L水约2滴混合液)中,使pH为3.20±0.05。
该浸提剂用于测定样品中重金属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浸出毒性。
3.5.2 浸提剂2#:试剂水,用于测定氰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浸出毒性。
4. 仪器设备4.1 振荡设备:转速为30±2r/min的翻转式振荡装置。
4.2 提取容器4.2.1 零顶空提取器(Zero-Headspace Extraction Vessel,以下简称ZHE):500-600ml,用于样品中挥发性物质浸出的专用装置。
4.2.2 提取瓶:2L具旋盖和内盖的广口瓶,用于浸出样品中非挥发性和半挥发性物质。
提取瓶应由不能浸出或吸收样品所含成分的惰性材料制成。
分析无机物时,可使用玻璃瓶或聚乙烯(PE)瓶;分析有机物时,可使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PTFE)瓶。
4.3 过滤装置4.3.1 零顶空提取器(ZHE):分析样品中的挥发性物质,采用ZHE进行过滤。
4.3.2 真空过滤器或正压过滤器:容积1L。
4.3.3 滤膜:玻纤滤膜或微孔滤膜,孔径0.6-0.8µm。
4.4 pH计:在25℃时,精度为±0.05pH。
4.5 ZHE浸出液采集装置:使用ZHE装置时,采用玻璃、不锈钢或PTFE制作的500ml注射器采集初始液相或最终的浸出液。
HJT299-2007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目次前 言 (II)1 适用范围 (1)2 术语和定义 (1)3 原理 (1)4 试剂 (1)5 仪器设备 (2)6 样品的保存和处理 (3)7 浸出步骤 (3)8 质量保证 (4)9 标准实施 (5)附录A(参考性附录) 零顶空提取器(ZHE)示意图 (6)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的浸出毒性浸出程序及其质量保证措施。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04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II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的浸出程序及其质量保证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其再利用产物、以及土壤样品中有机物和无机物的浸出毒性鉴别。
含有非水溶性液体的样品,不适用于本标准。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浸出 leaching可溶性的组分溶解后,从固相进入液相的过程。
2.2 浸出毒性leaching toxicity固体废物遇水浸沥,浸出的有害物质迁移转化,污染环境,这种危害特性称为浸出毒性。
2.3 初始液相 initial liquid phase明显存在液固两相的样品,在浸出步骤之前进行过滤所得到的液体。
3 原理本方法以硝酸/硫酸混合溶液为浸提剂,模拟废物在不规范填埋处置、堆存、或经无害化处理后废物的土地利用时,其中的有害组分在酸性降水的影响下,从废物中浸出而进入环境的过程。
4 试剂4.1 试剂水:使用符合待测物分析方法标准中所要求的纯水。
4.2 浓硫酸:优级纯。
4.3 浓硝酸:优级纯。
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限值分析

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限值分析袁世成1,侯松嵋1,蔡磊明1,孙书晶2,许丹3(1.沈阳化工研究院,辽宁沈阳110000;2.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沈阳110000;3.辽宁省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辽宁沈阳110000)【摘要】GB 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没有跟随其制定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的修订而更新;因此,甲苯、铍、多氯联苯等浸出鉴别项目的限值低于地下水Ⅳ类标准值,苯并(a )芘浸出毒性限值甚至低于WHO 饮用水标准值。
采用新版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为依据计算浸出毒性限值与GB 5085.3—2007中的浸出限值进行比较,发现五氯酚、六氯苯以及甲苯等浸出鉴别项目的限值相差较大,通过分析比较表明现行的GB 5085.3—2007中存在标准限值或大或小的问题,不能准确衡量固体废物的危害。
【关键词】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中图分类号:X327;X7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8206(2021)06-0020-04DOI :10.19841/ki.hjwsgc.2021.06.004Analysis on Limit Value of 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Leaching Toxicity of Hazardous Wastes YUAN Shicheng 1,HOU Songmei 1,CAI Leiming 1,SUN Shujing 2,XU Dan 3(1.Shenyang Research Institute of Chemical Industry ,Shenyang Liaoning 110000;2.Liaoning Provinc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Center ,Shenyang Liaoning 110000;3.Liaoning Province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Affairs Ser⁃vice Center ,Shenyang Liaoning 110000)【Abstract 】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 Identification for Extraction Toxicity (GB 5085.3—2007)has not been upd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vision of the standard for groundwater quality.Therefore,the limit of leaching identification items such as toluene,beryllium,and polychlorinated biphenyls were lower than the standard value of class IV of groundwater,and the leaching toxicity limit of benzoapyrene was even lower than the WHO drinking water standard val-ue.Based on the new version of the Standard for Groundwater Quality (GB/T 14848—2017),the leaching toxicity limit val-ue was calculated and compared with the leaching limit value in GB 5085.3—2007.It was found that the limit of leaching identification items such as pentachlorophenol,hexachlorobenzene and toluene were quite different.Through the analysis and comparison,it was showed that there were some big or small problems in the current standard limit value in GB 5085.3—2007,which could not accurately measure the hazard of solid waste.【Key words 】hazardous waste;leaching toxicity identification standard;groundwater quality standard;limit value1引言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陆续发文,强调固体废物的管理以及资源化利用[1-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2Identificationstandardforhazardouswastes——IdentificationforcarrosirityGB前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一局部。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5085-85中第2条第款的腐蚀性鉴别的内容。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的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鉴别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腐蚀性标准值。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腐蚀性鉴别。
术语危险废物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响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引用标准GB/T 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腐蚀性鉴别值pH值大于可等于,或者小于或等于时,那么该废物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
方法GB/T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进行测定。
目的实施本标准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Identificationstandardforhazardouswastes--SoreeningtestforacutetoxicityGB前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二局部。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这施,同时代替GB5085-85中第2条第款的急性毒性初筛的内容,并代替GB5088-85中的内容。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Identification forcarrosirityGB5085.1-1996前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一部分。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5085-85中第2条第2.2款的腐蚀性鉴别的内容。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的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鉴别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腐蚀性标准值。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腐蚀性鉴别。
2 术语危险废物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3 引用标准GB/T15555.12-95 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4 腐蚀性鉴别值当pH值大于可等于12.5,或者小于或等于2.0时,则该废物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
方法GB/T15555.12-95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进行测定。
5 目的实施本标准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Soreening test for acutetoxicityGB5085.2-1996前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Identification for carrosirityGB前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一部分。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 5085-85中第2条第款的腐蚀性鉴别的内容。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 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的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鉴别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腐蚀性标准值。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腐蚀性鉴别。
2 术语危险废物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3 引用标准GB/T 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4 腐蚀性鉴别值当pH值大于可等于,或者小于或等于时,则该废物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
方法GB/T 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进行测定。
5 目的实施本标准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Soreening test for acute toxicityGB前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Identification forcarrosirityGB5085.1-1996前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一部分。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5085-85中第2条第2.2款的腐蚀性鉴别的内容。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的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鉴别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腐蚀性标准值。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腐蚀性鉴别。
2 术语危险废物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3 引用标准GB/T15555.12-95 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4 腐蚀性鉴别值当pH值大于可等于12.5,或者小于或等于2.0时,则该废物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
方法GB/T15555.12-95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进行测定。
5 目的实施本标准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Soreening test for acutetoxicityGB5085.2-1996前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危险废物鉴定;危险特性鉴别;毒性物质含量检测;浸出毒性分析
危险废物;危险特性;毒性物质含量;浸出毒性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危险废物毒性鉴别指标体系研究:依据固体法,危险废物(HW)是指列入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HW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HW引起危害主要是由于具有危险特性,与环境安全有关的危险特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反应性;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危险特性:致癌性、致畸变性、突变性、传染性、刺激性、毒性、放射性。
HW可以包括固态(如残渣)、半固态(如乳化液废物)、液体(如废酸废碱)及具有外包装的气体等[1-3]。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多元化,固体废物、HW的产生量也越来越大[4]。
据统计,2004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2亿t,比上年增加20%,工业HW产生量963万t[5],并且每年还有数十万t医疗废物产生,另外商业服务活动和居民生活也产生大量的HW。
因此对HW进行有效管理成了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点和难点。
目前,中国已经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HW鉴别标准,但是由于研究基础过于薄弱,已经制定的法规、标准、规范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撑,实施的具体情况表明,存在各种缺陷,可操作性较差,远远无法满足HW环境管理的需要。
1国外毒性鉴别指标1.1《巴塞尔公约》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89年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以下简称《巴塞尔公约》),并于1992年生效,中国为签署国之一。
公约内容包括管理对象、范围、定义和一般义务,缔约国之间HW越境转移的管理、非法运输的管制、缔约方的合作和解决争端的办法等。
《巴塞尔公约》在附件一、二中规定了HW 类别,在附件三“危险特性的等级”中规定了14类不同性质的HW特性,如爆炸物、易燃液体、有机过氧化物、反应性、毒性、传染性、腐蚀性、生态毒性等,并对各种特性进行了定义,除规定易燃性液态废物闪点外,对毒性、腐蚀性特性等没有制定鉴别指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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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出毒性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是指通过一定的浸出方法,将毒性物质从样品中提取出来,并进行鉴别的过程。
在实际生产和生活中,我们经常需要对各种物质进行毒性鉴别,以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因此,建立科学、准确的浸出毒性鉴别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浸出毒性。
浸出毒性是指有毒物质在一定条件下通过浸出作用被释放出来的性质。
毒性物质可以存在于固体、液体或气体中,通过浸出方法可以将其提取出来,进而进行鉴别和分析。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就是根据毒性物质的特性和浸出方法的原理,建立起来的一套科学的鉴别标准。
其次,浸出毒性鉴别标准的建立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是浸出方法的选择,不同的毒性物质可能需要采用不同的浸出方法,比如溶剂浸出、热水浸出、酸碱浸出等。
其次是浸出条件的确定,包括浸出时间、温度、压力等参数的选择。
最后是浸出毒性的鉴别方法,可以通过化学分析、生物学检测、物理性质测试等手段进行鉴别。
针对不同的毒性物质,我们需要建立相应的浸出毒性鉴别标准。
比如对于重金属类毒性物质,可以采用酸碱浸出的方法,并通过原子吸收光谱仪进行鉴别分析;对于有机物类毒性物质,可以采用有机溶剂浸出的方法,并通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行鉴别分析。
在建立标准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不同毒性物质的特性和浸出方法的适用性,确保鉴别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浸出毒性鉴别标准的建立还需要考虑到实际应用的便捷性和经济性。
标准方法应该是简单易行、成本低廉的,能够适用于各种不同场合的毒性鉴别需要。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标准方法的标准化程度和可操作性,以确保不同实验室和个人在进行毒性鉴别时能够得到一致的结果。
总之,浸出毒性鉴别标准的建立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
它需要综合考虑毒性物质的特性、浸出方法的原理、鉴别手段的选择以及实际应用的需求,确保鉴别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只有建立起科学、严谨的浸出毒性鉴别标准,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