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
"营改增"对建安企业的税负影响及应对措施

业会 计准 则— — 基本 准则》 从 内容 到 实质 上都 发挥 着 概念 框 架
2 、增 强 的质 量特 征 。双 方委 员 会 同意 四个 增加 的财 务信 的作用 , 但是 在财 务报 告 的 目标 、 信息 使用 者 、 财 务信 息质 量特 息特征, 即可 比性 、 可 验 证性 、 及 时性 、 可 理解 性 , 增强 的质 量特 征 的 内容 和层 次上 都 与联 合框 架 存 在较 大 差 异 。我 们 必 须 在 征 能 够 提 高和 放 火 具 有基 本 质 量特 征 信 息 的决 策有 用 性 。可 充分 考虑 我 国实 际情 况和 需 求的情 况 下开 展趋 工作 , 取 其精 比性 是指 不 同主 体之 间 的财 务信 息 可 比, 以及 同一主 体不 同会 华 , 去其 糟粕 。口 计 期 间 的 信 息可 比。 可验 证 性 意味 着 不 】 关 。( 2 ) 如 实反 映 。如 灾反 映指 决 策有 用财 务 信息 如实 反映 会 计组 织 联合 制 定 的概 念框 架 能 否 很好 的照顾 剑发 展 中 Ⅲ家
引起 了人们 的质 疑 。所 以 , 在 肯 定 它 声称 要 反 映的 经济 现 象 。 F A S B 以“ 如 实反 映” 代替 了原 概念 以及其 他 发达 困家 的 需要 , 公 告 中 的“ 可 靠性 ” 。如 果财 务信 息对 经 济现 象 的描述 是 完整 、 F A S B和 I A S B的 联合 概 念 框 架取 得 的进 步 的 同 时 , 我 们 也建 中立及 不 存在 重 大错 误 的 , 我 们 就说 信 息具 备 了如实 反 映的特 议 , 联 合 概念 框架 应 该 立足 于 全球 , 应该 更 多 的 考虑 发 展 巾
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影响及其应对策略分析

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影响及其应对策略分析“营改增”是指从营业税向增值税的转换,并以此为重要内容,进行的一项税制改革。
在建筑业中,“营改增”后对税负有着很大的影响。
本文将对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影响及其应对策略进行分析。
1. 增值税实际负担增加营业税是按照销售额计征的,而增值税是按照价值增加额计算的,往往比营业税高。
建筑业中,材料的价格可能会因为环保、物流等因素而发生变化,建筑企业往往会面临到材料价格与基价之和高于客户可接受范围的情况。
增值税部分的比例相比营业税较高,企业之前承担的余地也相对较小。
2. 税负压力大由于增值税环节较多,企业往往需要承担较高的税负,建筑业也不例外。
尤其是当前建筑行业的利润率相对较低,资金回收周期相对较长,一旦税负增加,建筑企业的经营难度更大。
3. 税收成本增加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要更多地面临税法律师、会计、税务代理等税收服务人员,以满足新的税收政策要求,企业的税收成本大大增加。
1. 降低成本就是要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减少税收成本。
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1)控制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要注重质量和价格,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采购成本。
(2)优化用工成本建筑业往往需要用工,企业可以优化用工成本,降低雇佣成本,节省用工人数。
(3)提高作业效率提高作业效率不仅能节省材料、用工和其他开支,还能降低税收成本。
鼓励技术进步、提高人员素质和加强设备管理是提高作业效率的有效途径。
2. 调整经营模式(1)走品牌化道路企业可以在行业中建立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以此吸引更多的客户。
这有助于企业从价格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更高的利润。
(2)外力引入建筑业可以引入外部资金,以此加大经营规模、降低成本、提高利润。
3. 加强内部管理可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财务安全、风险控制,防止内部财务操作失控。
同时,可以加强内部人才资源和知识管理,发挥企业人力资源和知识管理的优势,提高经营效率和创新能力。
“营改增”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及应对办法

现代经济信息306“营改增”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及应对办法申 林 山西晋利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摘要:我国实行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多层次调节企业纳税体系,降低企业税负。
尤其是实行“营改增”后,也对企业税收筹划方面也带来不少的改变,因此,对于企业而言,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的位置,企业必须深入的分析“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税收筹划方面带来的影响与变化,在此基础上完善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税收筹划;影响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03-0306-01一、实行“营改增”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一)规范企业的纳税流程,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值税的主要计税依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只要是涉及到资金的运动,就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予以认证,就能够得到抵扣,与此同时,增值税的征收环节相比于营业税而言是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同时征收的依据也较为突出,一旦企业在开展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虚假开设或者是未开设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会导致国家的税收损失,而且也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在“营改增”未实施之前,企业的营业税是依据企业在发生业务往来的过程中进行缴纳,一旦企业流转一次就需要缴纳一次,这一形式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企业的纳税数额呈现整体上升趋势,而增值税就有着明显的不同之处,是在对企业的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新增值进行税费征收,能够从根本上解决企业重复征税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纳税成本。
二、“营改增”政策下企业税收筹划的应对办法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抢占更好的市场份额,企业就需要对国家的税收政策进行实时的了解以及更新,并且以国家优惠政策为基础随时优化企业发展计划与步伐。
(一)建立健全有关税收方面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一个健全的规章制度与没有一个健全的规章制度,最终获的效果是截然不同的,因此,企业要想完成高质量的税费缴纳,就需要建立健全企业与之相关的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的作用下进行统一的管理,以此来实现企业内部建设一体化这一目标。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影响探讨

国 企 业 的 发 展 和 进 步带 来 了很 大 的影 响 ,其 中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也 收 到 了 较大的冲击 . 其 纳税 模 式 由原 来 的缴 纳 营业 税 转 变 为 缴 纳 增 值 税 , 这 对 于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来 说是 一 个 挑 战 , 同 时也 是 一个 发 展 的 机 遇 , 采 取 适 当 的 措 施 应 对 营 改 增 给建 筑施 工 企 业 带 来 的 影 响 能 够 有 效 帮 助 企 业 获 得
税 务筹 划
“ 昔 改增 " 对建筑施工企业 财务管理影 响探讨
中国五 冶集 团机 电分公 司 邱静
摘要: 营 改 增 的 实施 对 于 推 动 我 国 企 业 的健 康 规 定 的发 票 ,这 就使 施 工 项 目面 临 的 市 场 环 境 变 得 更 加 复 杂 ,并 且 在 购 置货 物 等 一 些 流通 环 节 的 增 值 税 发 票 的 取 得 也 增 加了难题 , 营 改增 实施 之后 , 实 际可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小 于 理 论 上的 进 项 税额 , 这 无 法抵 扣 的进 项 税 。 另外 , 大 多 数 建 筑 企 业 采 用 劳 务 分 包 和 班 组承包方式 , 劳 务 费用 和 工人 工 资也 无 法 取 得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无 法 抵 扣进项税额 , 进 一 步加 大 了企 业 的成 本 , 降低企业的利润。
更 为 快 速 的 发 展 下 面 本 文首 先 对 其 产 生 的 具 体 影 响 进 行 了详 细 的分
析。
一
、
营 改 增 对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带 来 的 积极 影 响
( 一) 对 产 业 结 构 实 施 7优化 , 降 低 了购 进 固定 资产 增 值 税 大 型 施 工 机 械 是 决 定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的 施 工 技 术 和生 产 能力 的 重要
工程施工企业税务筹划(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其地位日益凸显。
然而,建筑施工企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税务负担。
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税务风险,实施有效的税务筹划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必然选择。
以下是针对工程施工企业税务筹划的一些建议。
一、深入了解税收政策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的第一步是深入了解国家税收政策。
企业应关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税种的相关政策,了解税收优惠政策,以便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降低税负。
二、合理选择纳税方式1.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规模和业务特点,合理选择纳税方式。
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进项税额抵扣政策,但税负相对较重;小规模纳税人虽然税负较轻,但无法享受进项税额抵扣政策。
2. 纳税地点选择:建筑施工企业应考虑纳税地点的选择,尽量将业务集中在税收优惠政策较为丰厚的地区。
三、优化业务流程1. 合理安排合同签订: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企业应尽量采用有利于税务筹划的合同条款,如分阶段付款、分期收款等。
2. 加强成本控制: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成本控制,降低无效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四、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1. 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许多地方政府为吸引企业入驻,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建筑施工企业应关注这些政策,充分利用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2. 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建筑业作为国家重点扶持的行业,享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应了解这些政策,合理利用。
五、加强税务风险管理1. 防范税务风险: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税务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
2. 提高税务合规意识:企业应加强员工税务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对税收政策的认识,确保企业税务筹划的合规性。
六、加强税收筹划团队建设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税收筹划团队建设,培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税务筹划人才。
同时,企业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税务筹划咨询服务,以提高税务筹划的效率和效果。
建筑行业增值税纳税筹划

建筑行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吴瑞娟摘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㊂各行各业的业务复杂多样,企业的经营模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㊂我国税制改革以来,大量企业意识到了纳税筹划的重要意义㊂建筑行业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建筑业内部仍然存在着不同的税负问题,有一定的纳税筹划空间㊂文章对纳税筹划的基本概念和原则进行了分析,结合建筑行业概况提出了建筑行业增值税的筹划方法,对建筑行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提出了建议㊂关键词:纳税筹划;增值税;建筑行业一㊁纳税筹划(一)纳税筹划的概念㊂纳税筹划是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各项经济行为进行事先计划与安排,使得纳税人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以此来获得税收利益的一系列合法的筹划行为㊂需要注意的是,纳税筹划是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筹划公司的各项经济行为,必须遵守国家的税法规定,不能触碰法律底线㊂(二)纳税筹划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是纳税筹划的前提,是企业一切经营行为的基本㊂企业的纳税筹划行为必须要满足合法性这一基本原则,这也是纳税筹划行为和偷税㊁避税的本质区别㊂纳税筹划要求纳税人熟知税法,以此对企业的各项经营行为产生的税负进行分析判断,在各项可供选择的方案中选择最有利于企业综合发展的方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税负㊂2.预见性原则预见性是指纳税筹划发生在企业的各项经济行为之前,在企业将要产生应税行为时,即计算企业进行应税行为预计产生的税负㊂通常情况下,企业先产生各项经济行为再产生纳税义务,导致企业较为被动㊂纳税筹划行为是在经济行为发生前的筹划,对企业的应税行为提前进行了分析㊁设计,因此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税负,变被动为主动㊂3.整体性原则整体性原则是指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涉及企业的各个部门,并非只与财务部门有关㊂纳税筹划活动贯穿于企业的各项经济行为中,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有一定的纳税筹划空间㊂纳税筹划要求在管理层的足够重视下,赋予财务部门一定的权力,由财务部门协同企业的其他部门共同完成㊂4.风险性原则纳税筹划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㊂我国的税法一直在不断地修改完善,如果不及时地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有可能给企业带来风险㊂同时,如果企业一味地追求降低税负,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就很有可能触碰到法律的红线,产生违法行为,导致企业遭受更大的损失㊂二㊁建筑行业概况(一)建筑行业发展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行业飞速发展,建筑业的业务模式越来越复杂多样㊂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㊂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中国建筑业总产值达23.5万亿元,同比增长9.9%㊂2019年累计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为70,904.3亿元,同比增长8.26%,但是目前建筑业生产总值增幅仍低于国内生产总值增幅㊂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建筑企业急需降低企业的综合成本,促进建筑企业价值最大化,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㊂而增值税作为我国的重要税种之一,对企业的各项经济行为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㊂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增值税纳税筹划对税负进行控制,从而降低营运成本,增强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建筑企业持续发展㊂(二)建筑行业特点建筑行业的特点大概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产品周期长,建筑企业的产品不同于一般企业的产品,其产品周期通常需要几年时间,有的项目甚至需要几十年;生产流动性大,建筑行业的施工对象位置不一,通常情况下不同的项目位于不同的地域,建筑行业的人员㊁机器设备经常需要随项目地点的变化而转移;产品计价方式复杂,由于不同客户对建筑产品的要求不同,不同工程的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形式也各有差异,这要求企业在对产品进行定价和成本核算时必须按工程项目类别进行独立处理;管理环境复杂,建筑业的施工地可能会分布在不同的城市,部分施工项目甚至跨越多个城市,企业可能在多个地方发生应税行为,受到多地的监管㊂建筑企业项目复杂多样使其应税行为复杂多样,导致了建筑企业的税收管理难度大,但也给建筑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机会和空间㊂三㊁建筑行业增值税筹划方法(一)组织结构的纳税筹划建筑行业主要是提供劳务行为,然而建筑企业内部通常存在着税负不平衡问题,基于建筑行业的特点,可以灵活地设置组织形式来进行纳税筹划㊂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范围将部分业务分离出去成立独立的子公司,使子公司同样进行纳税申报㊂例如,企业可以将专门负责机器设备租赁业务的部门分离,以交易的形式为项目组提供设备租赁,这样项目组可以将设备租赁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㊂此外,该负责设备租赁的子公司也可以将建筑公司闲置不用的设备对外出租,获得更大的利益,以解决建筑行业内部税负不平衡问题,最大限度地降低建筑企业的成本㊂48金融观察Һ㊀(二)供应商选择的纳税筹划建筑企业在进行供应商选择时,应首先明确供应商的纳税人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合理计算分析供应商的报价以此挑选优质的供应商㊂若建筑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则其在供应商选择时就应注重选择纳税人身份为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企业从供应商处购买原材料就可以作为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减企业的应交增值税额㊂但建筑公司在一定的限制下也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需要对纳税人身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供应的报价进行分析,如果通过计算其提供的原材料报价足以抵消其带来的税负成本时,建筑企业也可以选择此类供应商㊂除此之外,企业也应综合考虑各供应商的产品质量㊁企业规模㊁商业信誉等内容,综合评价供应商的各项信息,谨慎选择供应商㊂(三)机械设备的纳税筹划合理制订机械设备采购计划㊂一是应首选一般纳税人供应商,由一般纳税人购入机器设备,可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㊂此外,企业也可以计算分析小规模纳税人的报价,若其报价可以抵消小规模纳税人给企业带来的税负差异,也可以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行机器设备采购㊂二是企业应对本年度的固定资产采购计划进行总体安排,针对不同项目㊁不同部门所需的固定资产制订合理的采购计划,尽可能在不同时期进行固定资产采购,由此可以有效降低企业年内税负不均衡的现象㊂三是充分利用设备租赁公司㊂建筑行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机器设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资金㊂企业可以选择多种租赁方式进行设备租赁,不同的租赁方式涉及的税率不同,企业应合理选择设备租赁方式㊂(四)总承包合同的纳税筹划EPC总承包合同是指勘测设计㊁材料采购㊁项目施工环节的总承包㊂在EPC合同中,客户只列出总承包款,设计㊁采购㊁施工各个环节的价款并没有分别列出㊂EPC合同能够提供整个建筑工程环节的质量保证,很多建筑公司的合同采取了这种方式㊂然而,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㊁劳务㊁服务㊁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㊂在EPC总承包合同中,不同项目的税率不同,如果企业没有将EPC合同中的各项业务拆分开,则建筑企业需要按照高税率进行纳税,则会造成本应享受低税率的业务多交增值税的现象㊂因此,为避免这种现象的产生,企业应与客户协商,将EPC总承包合同中的不同业务拆分出来,分别签订合同,使各项不同的业务可以适用不同的税率,避免企业多交增值税的现象,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㊂四㊁建筑行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建议(一)加强发票管理增值税制度下,一般纳税人通过计算销项税额抵减企业获得的进项税额得到企业的应交增值税额㊂因此,建筑企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格外重要㊂建筑公司应建立专用发票管理制度,设立专人保管发票,做到产生应税行为就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㊂同时,企业相关负责人员应详细核对发票上注明的各项信息,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与企业的实际应税行为的金额相对应,以此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㊂(二)增强纳税筹划意识企业管理者对纳税筹划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实施的可能性和效果㊂部分建筑企业的管理者对财务知识不是很了解,只注重生产营销,在应税行为产生后按要求申报缴纳税款,导致企业多承担税负㊂因此,应加强管理层的纳税筹划意识,认识到纳税筹划给企业带来的重要作用㊂企业管理者应增强纳税筹划意识,充分认识到纳税筹划的重要意义,增强与财务部门的交流,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学习纳税筹划的相关知识,更好地服务于企业㊂(三)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合理地进行纳税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税负,但是在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同时,也应注意纳税筹划行为可能给企业带来的风险㊂首先,建筑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应认真分析相关的税法规定,在降低企业税负的同时一定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纳税筹划活动不是偷税漏税行为㊂其次,企业应及时为管理层及财务人员举报讲座培训,学习税法最新规定,认识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风险㊂最后,企业的相关人员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充分考虑不同筹划方案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保证企业的销售行为不受影响㊂(四)建立融洽的税企关系建筑企业的各项经济行为都可能产生纳税义务,企业经常会和税务机关打交道㊂企业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并时刻以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则㊂当遇到企业财务制度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企业应与税务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争取获得税务部门的肯定㊂此外,建筑企业还应及时了解税务机关对相应税收政策的解读,发现企业自身税务管理的不足,在合法的情况下进行纳税筹划,降低税务风险㊂参考文献:[1]李洋.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J].商业故事,2019(4):126-127.[2]吴芳.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税负因素分析及应对策略[J].现代经济信息,2019(23):193.[3]黎双荣. 营改增 背景下建筑业增值税筹划风险分析及应对建议[J].财会学习,2017(8):158,160.[4]王杰.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纳税筹划风险与规避策略[J].财经界:学术版,2020(5):233-234.[5]高丹丹. 营改增 对建筑行业的影响[J].纳税,2020,14(5):29.[6]李德勋.建筑公司的税负测定及纳税筹划研究[J].经济师,2020(1):165-166.[7]唐琼.营改增下建筑企业纳税筹划与风险管理[J].财经界:学术版,2019(19):221-222.[8]林琼花.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纳税筹划风险及其规避[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17):186-187.作者简介:吴瑞娟,河北地质大学㊂58。
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税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税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增值税两个税种合并为一种税种,即增值税,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的税务效益,同时也为企业减轻了税务管理的负担,提高了企业生产经营的灵活性。
对于建筑业企业来说,营改增的影响也是显著的,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税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税负的影响:首先,营改增可以减少税负,降低建筑业企业税负压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原来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税率不同,营业税税率普遍比增值税高出2%以上,造成了建筑业企业不必要的税收负担,营改增后税率统一为10%,相对于营业税税负而言,建筑企业税负压力得到了减轻。
其次,营改增可以优化建筑行业的税收结构,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
在原有的营业税制度下,建筑行业存在着很多不规范、不透明的经营行为,税收管理比较混乱,产生了很多问题,例如虚开发票、强制预付款等,而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可以享受到更为规范和透明的税收管理,引导建筑行业朝着健康、可持续、高效的方向发展。
第三,对于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生产等行业,营改增需要对其进行差别化管理。
房地产业的销售环节中涉及到的增值税率相对较高,当增值税扣除之后,税额相对于之前的营业税税额并没有太大变化;而对于建筑材料生产企业来说,原营业税高于增值率税,营改增后实际增加了税收负担,需要进行相应的应对。
建筑业企业营改增应对措施:一、建筑业企业应该了解税收政策原则和税务规则,进行财务知识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税务意识和水平,以避免误操作造成经济损失。
二、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科学的税务策略,尽可能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在税务合规的前提下最大化降低税负,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三、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根据政策要求进行整合,确定是按“以销定产”方式还是按“实际方式”纳税,同时也要注意与购房者的房协影响。
四、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如果存在营改增后实际增加税收负担的情况,可以采取提价等方式,从而平衡税收压力和经营利润之间的关系。
营改增下工程计价规则的变化及建筑企业对策
营改增下工程计价规则的变化及建筑企业对策营改增后,工程计价规则有了重大改变。
我们应该了解营改增的动态,把握营改增的本质,掌握增值税下的工程计价规则,了解营改增执行中的一些问题,怎样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规避企业的风险。
文章主要从浙江系列营改增政策、文件出发,阐述营改增下计价规则本质的变化及建筑业的应对建议,供同行探讨。
标签:营改增;计价规则;变化;应对1、建筑业营改增的实施情况1.1营改增实施进程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经过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推开;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营改增。
1.2营改增实施背景顾名思义,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建筑业营业税3%,增值税1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营业税不能抵扣,增值税可以抵扣。
营业税是地税。
增值税是共享税,中央75%,地方25%。
营改增涉及中央、地方、企业之间的利益调整。
营改增的好处就是:避免重复征税,平衡行业赋税,消除分税制弊端等等。
李克强说:“这项改革不只是简单的税制转换,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
”一些建筑企必然会因税制变化而没有调整经营策略而被淘汰,剩下的是那些应变能力强、经营能力强的合法企业。
1.3建筑业营改增实施动态2016年4月18日浙江建设厅下发建建发[2016]144号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同日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下发浙建站定[2016]23号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2016]25号关于营改增后浙江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
以上文件自2016年5月1日执行,自此浙江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打上增值税的标签。
2017年7月1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2017)58号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对于部分增值税政策进行微调。
供给侧改革下“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探析
供给侧改革下“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探析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
减税无疑是降低企业成本最直接有效的措施,这已成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共识。
“营改增”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它有利于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顺利实现国家经济转型。
建筑业作为特殊行业是“营改增”的重头戏,本文从建筑企业视角出发,介绍了“营改增”的相关理论,分析“营改增”后建筑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最后提出“营改增”下建筑业纳税筹划的新思路。
标签:“营改增”;建筑业;纳税筹划一、营业税、原增值税和“营改增”相关理论介绍2016年4月30号前,我国的主体流转税制是营业税与增值税并存的局面。
营业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有偿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是价内税,包含在价格里面的,计税方法简单。
原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是价外税,实行多环节征收。
“营改增”政策是指在我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或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依据其实现的增值额进行征税。
自2016年5月1号“营改增”后,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二、“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建筑业本身具有一定特殊性,既销售商品又提供劳务服务,实行“营改增”后,建筑业既面临机遇又遭遇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避免重复征税,降低税负建筑业是我国支柱性产业,就业吸纳能力强,然而由于之前不能抵扣增值税存在重复征税,加重了建筑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利于其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因此“营改增”势在必行。
“营改增”后可以凭施工中发生的劳务、购进的材料固定资产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进项税额的抵扣,降低税负,避免重复征税。
例如某企业以120万购入商品,按照5%税率,则支付的120万中包含营业税6万,之后以150万价格对外销售,按照营业额150交营业税,其中的120万在购进环节已经负担过营业税,即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
营改增政策下施工企业面临问题及对策分析
营改增政策下施工企业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随着营业税变为增值税的改革试点运行趋势来看,这场改革是必然的,大势所趋的。
作为可产生大量利润和增加就业岗位的建筑施工企业而言,更是改革的重点。
本文旨在对营业税改变为增值税后的施工企业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出来几点应对措施。
关键词:营业税改增值税;施工企业;问题;对策分析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01一、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背景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增长的方式也悄然改变,现代服务业已经慢慢取代了传统的服务行业。
由于各个行业间的融合性发展,行业间的边界也逐渐模糊,适用于区分行业的营业税已经渐渐不适应于现代企业的发展,会对经济结构优化产生不利的影响,新的税法亟需出台。
故国务院于2012年1月1日,对上海的部分企业进行了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的试改革,8月,将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8个省市也作为了试改革点。
增值税的目的是为了消除重复收税,降低企业税收压力,完善税收体制,促进企业健康良好的发展。
建筑施工业作为所有行业中的重点,税收改革势在必行。
2011年11月,税务局颁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对建筑施工企业中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明确给出。
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期间会遇到哪些问题,如何有效地避免,良好的过渡,本文就这个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
二、政策实施后,施工企业所面临的问题1.“营改增”后,企业纳税不减反增建筑成本一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1)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一般包括材料费、机器折旧费、人工费等,其中材料费是最为主要的。
没有材料就没有建筑,材料的消耗与购买的金额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由于可以从多个渠道获取相同的材料,故有些企业为了便宜购买材料而不采用增值税发票或卖方根本就没有增值税发票等。
人工费也是一个主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人工费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增长,而建筑施工人员密集,所需周期也长,这会造成建筑利润的下降,且有无进项税抵扣人工成本,故造成直接成本上涨,从而到底建筑成本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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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OUNTING LEARNING147浅析“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刘勤勤 贵州商学院摘要: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施行于各大服务行业,对相关企业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作用。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它与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就营改增为背景,探讨了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及相关应对措施。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企业;税收筹划
一、税收筹划方法(一)纳税人身份选择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此两类纳税人实行不同的征收管理制度。营改增后,《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适用的税率为10%①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适用3%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两类纳税人的计税销售额均为全部价款扣除分包款后余额。那么建筑业企业,如果可以选择纳税人身份时,哪种身份税负较低呢?首先要考虑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能达到一个标准,进而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计税方式,那么这个标准是什么呢?假设建筑企业工程收入为X(全部价款扣除分包款后余额)①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X÷(1+ 10%)×10%-可抵扣进项税额=9.09%× X-可以抵扣进项税额②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X÷(1+ 3%)×3%=2.91%×X使①②式相等,可以得到:可抵扣进项税额=6.18%×X即:如果企业拿到的可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工程款6.18%,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可使增值税税额减少;如果可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等于工程款6.18%,成为两类纳税人,所缴纳税款相等;如果可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工程款6.18%,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更合适。另外,只有一般纳税人才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如果选择简易计税就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考虑到是否会造成交往客户的流失。2.一般纳税人普通计税方式和简易计税方式的选择《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方式② 、为甲供工程③ 、为建筑工程老项目④ 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按照3%征收率简易计税,一旦选择此种方式,36个月内不得改变。即如果纳税人以清包方式、甲供方式及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服务的,可以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款后余额作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税款。如果纳税人进项税额不足弥补两者差额,即小于工程款6.18%(如上文论述),那么就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充分利用税收优惠规定,降低企业税负。(二)税基式筹划
税率确定的前提下,计税基础与税率成正比关系,减少税基,也就减少了税额。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在选择交易伙伴时,应更注重合作伙伴的品质。首先,应注重下游材料供应商和劳务提供商具备的资质,尽量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并采用一般计税方式的企业合作,确保能够及时并足额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企业进项税额抵扣,减少整体税负。其次,减少与简易计税的纳税人合作,即使合作也要掌握议价主动权,以尽量低的成本进行交易,如果对方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及时让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进项抵扣。第三,选择一些信誉度高、实力雄厚的甲方合作,以保证能够及时回款,减少垫付资金。(三)税率式筹划
税率式税收筹划,指通过降低纳税人适用的税率,达到减少税额的目的。财税[2016]36号对增值税征收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做出了新规定,可以从这两
种行为进行税收筹划。1.混合销售
混合销售行为指纳税人的一项销售行为即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两种应税行为,其税务处理是按照企业经营的主业确定。建筑企业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应按照其主业也就是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10%,则其混合销售行为适用税率也为10%,而单独销售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所以可以较多地策划进行符合税收规定的混合销售行为,共同适用一个较低的增值税税率,到达降低税负目标。2.兼营行为
兼营行为指纳税人从事销售货物、加工修理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多种应税,其税务处理原则是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应分别核算,分别确定销售额和税额,如果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征收。建筑企业应该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对于符合低税率或征收率核算的项目应分别进项核算。如清包方式、为甲供工程、为建筑工程老项目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式缴纳的应与企业其他业务分开核算,最大程度利用税收优惠,降低税负。(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筹划
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涉及建筑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要是:(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
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2)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其中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转让完成的当天。不同结算方式下,确认销售收入的时间也不尽相同。可以利用纳税义务时间确定不一致性来使企业获得一定的免息现金流量。可遵循原则:收到货款才开发票,没有收到款就不要开,可以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在不确定能够按时收到货款的情况下,采取赊销或分期收款的方式,防止垫付税款。对收人确认时间进行筹划和安排,可以巧妙地归属收入期间,以获得延缓缴纳税款的经济利益。 下转(第149页)ACCOUNTING LEARNING149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房地产的入账价值,列入企业应缴纳所得税额对企业的所得税应缴纳数额进行计算,企业的固定资产在自用期间,应当允许以公允价值作为企业资产的账面成本计提折旧,并在税前扣除,减少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存在的差异,保障企业税收缴纳的顺利进行。(三)对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产生的间接费用进行合理处置房地产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与建设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间接费用,在对这部分费用进行处理时,企业首先要对计入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的范围进行明确规定,明确企业的哪部分项目应当计入房地产开发的间接费用,企业的哪部分项目不应当计入房地产开发的间接费用。在对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的处理方面,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处理原则非常相似,都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和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对成本对象进行划分。我国现行的税法并没有对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进行明确的标准规定,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
时,可以按照房地产行业对于间接费用的一般处理原则来进行会计核算,但是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要将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和房地产开发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界限明显区分开来。把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支出列入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是不符合企业会计成本核算要求的,把应当计入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的支出列入房地产开发期间的费用也不符合相关要求,这样不但会对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核算产生较大的不良影响,而且将会对企业所得税造成较大的影响,也可能会被认为是企业的偷税行为。所以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在进行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核算时,一定要防止使用不正确的核算方式给企业带来的损失,规范企业的会计处理方式。由于房地产企业在经营模式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所以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与税法核算之间会出现很大的差异,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要对房地产企业会计处理和税法之间的差异进行充分的分析,根据二者之间的差异
以及房地产企业的发展状况选择合理的会计处理方式,为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大的保障。财
参考文献:[1]王亚苹,孟维扬,杨升霖,等.房
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J].中国房地产业,2016(8):101-103.[2]张天亮,张海丹,杜佳.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10):246-246.
[3]钟原.房地产企业预售环节会计与税务核算差异的税法适用问题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15(23):183-185.
二、建筑企业税收筹划应对措施(一)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长期以来,建筑企业缴纳的营业税而非增值税,会计人员对于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不太熟悉。营改增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应注重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筑企业的财务人员应该积极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和要求,掌握最新的政策规定,重点把握关键环节。首先,会计人员要能够准确区分一般销售方式、视同销售方式、混合销售及兼营行为等,并且准确计算出不同情形下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能够区分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等。其次,会计人员要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集、核算、认证等业务流程能够熟练掌握。(二)规范企业的内部管理建筑行业对市场风险、税务风险预防不积极,防御不完善。建筑企业应改变原有观念,实行精细化管理,积极结合实际分析税务风险。企业在使用税收筹划方法时,应根据企业自身的风险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管理措施,为税收筹划的成功实施提供有力保障。认真遵守合同流、劳务流(物流)、资金流和票流”四流一致的采购行为(劳务行为)的原则。如果出现了票款不一致或四流不统一的情形,不但会影响进项税额的抵扣,也增加了企业涉税风险。(三)利用合同条款实现税收筹划
合同对于建筑企业而言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签订合同对于双方都有法律约束作用。规范的合同管理是建筑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重要保证。建筑企业在签订合同可以利用合同条款,保证进项足额抵扣,降低企业税负。第一,减少甲供合同,尽量多签订包工包料合同。签订包工包料合同,购进主业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16%进行进项抵扣。第二,拆分签订合同。对于一项业务不同阶段适用不同税率的情形,可以将此项业务拆分为不同阶段鉴定合同。第三,购进大型设备或材料时,示明运输费用由销售方承担,将运费加入购买价款中,这样总费用可以按照16%进行进项抵扣。第四,对于甲方拖欠工程款或供应商延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可以在合同中增加惩罚性条款。三、总结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是我国调控国民经济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为保证建筑企业的规范发展,企业的内部管理、经营管理模式也应随之改变。建筑企业应做好内部管理、合理选择合作方、规范合同条款
等税收筹划基础建设。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形,选择适用相关的税收筹划方法,合理合法降低税收负担,提高经济效益,使营改增政策在建筑行业中发挥更大的效果,促进建筑企业健康稳定发展。财
注释:① 财政部下发《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通知》:自2018年5月1日,将原适用增值税17%税率的调整为16%,原适用增值税11%税率的调整为10%。② 清包方式,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③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④ 老项目,指营改增全面推行前开工的,即2016年4月30日前。参考文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