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银行监管改革及其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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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后会计审计环境对国有银行的影响(上)

加入WTO后会计审计环境对国有银行的影响(上)
新的关系。
加强对金融桠构的市场约束。巴塞尔委员会于 19 99 年 6月发布了 ( 新资本充足框架>作出重大改革 , 其 中最引人关 注的内容是将外部评级引入风险管理框 架, 要求银行使用公共信息来确定其风险加权资本, 根据评级公 司的评级 来确定信贷风险权重 。由于经 济金融垒球化需要国际上有一套通 行的监管标准和 评价方 法,巴塞尔委员会于 1 9 4月发布 了 ( 9 7年 有 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 又于 19 , 99年 l 0月发布了 < 核心原则评价方 珐> 。这些标准将成为各国监管系
维普资讯
《 垒球基础电信协议)惟 息基础协i) ( 、 义 和 开放全球 金融服务市场协议) 标志着世界各国间相互开放和 ,
加人 WT O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垒面的、深刻 的 ,其中金融业受到的冲击和震荡恐怕是最为剧烈 的 , 由目前中国金融业存在的问题决定的。 O 这是 WT 认同的规 则的形成 。 另外 , 为垒球化的金融运 行提供 公共准则和监管框架的国际清算银行 ,支持产生了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并 由该委 员会发起拟写了
统共同遵守的目标。 ( ) 三 会计师和审计师职业、 道德水准
并加大中国对海外金融机掏的监管 力度。 首先 , 世界金融已经历了媒介金融 、 信用金融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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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 国流动达到空前的规 模和速度。金融交易空前活 跃, 数以百亿千亿美元计的资金交易可瞬间完成。 金 融交 易正在演 变成为一种脱离实物经 济的虚拟的网 上资本交 易。 其次 , 私人资本的流动量 占 全球资本流
以市 场经济为纽带 .以科技进步特别是通讯工 具的革命和信息网络技术的推 广为动 力,垒球化的 浪潮正在席卷着 世界 的每—个角落 。全球化 已经成 为 2 世纪最 突出的特点和我 们这个 时代 不可逆转 1

中国银行改革历程及其发展趋势

中国银行改革历程及其发展趋势

中国银行改革历程及其发展趋势中国银行,作为中国四大国有银行之一,在中国金融行业的地位不可忽视。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银行一直负责国家重大金融业务,并在不断改革中发展壮大。

本文将介绍中国银行的改革历程以及当前的发展趋势。

一、改革历程中国银行的改革始于上世纪80年代的金融体制改革。

1984年,中国开始进行金融改革试点,中国银行成为第一个尝试经营存款业务的银行。

1985年,中国银行成为首家试点存款类金融机构。

这标志着中国银行的改革拉开了序幕。

中国银行的改革方向主要集中在业务结构的调整和管理模式的改革。

在此期间,银行开始大规模推进经营贷款业务,并引入外资开设分支机构,提高银行的风险控制水平。

2003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银行业领域的国际竞争形势日趋激烈。

中国银行针对国际化的需求,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并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这也是中国银行改革进入新阶段的标志。

二、发展趋势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金融行业的不断壮大,中国银行的地位和影响力也在不断提升。

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中国银行从业务品种、产品创新、科技应用等方面入手,继续推进改革。

一方面,中国银行不断探索多元化经营的道路。

银行在推进传统业务的同时,也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如风险投资、证券、保险等。

此外,中国银行还努力推进绿色金融,发行了首批绿色债券。

这些探索和尝试,为银行业的发展和整个国家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另一方面,中国银行将积极应用新技术,在数字化、智能化方面下功夫,全面推进金融科技创新。

例如,推出面向个人客户的“个人银行”APP,为客户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全方位服务。

此外,为了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中国银行不断加强对金融科技的投入,努力在服务普惠金融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展望未来未来,中国银行将继续发挥国有企业的优势,以市场化和经济效益为导向,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

同时,中国银行还将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交流和合作,深化理财、国际结算、金融投资等领域的合作,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

巴塞尔协议Ⅲ及其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及其影响

[国研专稿]巴塞尔协议Ⅲ及其影响解读2010-9-20摘要: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管理层会议在瑞士巴塞尔举行,会议就旨在加强银行业监管的《巴塞尔协议Ⅲ》达成一致。

巴塞尔协议Ⅲ是近几十年来针对银行监管领域的最大规模改革。

各国央行和监管部门希望这些改革能促使银行减少高风险业务,同时确保银行持有足够储备金,能不依靠政府救助独自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

一、巴塞尔协议发展历程巴塞尔委员会是1974年由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倡议建立的,其成员包括十国集团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的代表。

巴塞尔协议的出台源于前联邦德国Herstatt银行和美国富兰克林国民银行(Franklin National Bank)的倒闭。

这是两家著名的国际性银行。

它们的倒闭使监管机构在惊愕之余开始全面审视拥有广泛国际业务的银行监管问题。

(一)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出台Herstatt银行和富兰克林银行倒闭的第二年,即1975年9月,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出台。

这个协议极为简单,核心内容就是针对国际性银行监管主体缺位的现实,突出强调了两点:1、任何银行的国外机构都不能逃避监管;2、母国和东道国应共同承担的职责。

(二)实质性进步巴塞尔协议的实质性进步体现在 1988年7月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报告》(简称《巴塞尔报告》)。

该报告主要有四部分内容:1、资本的分类;2、风险权重的计算标准;3、1992年资本与资产的标准比例和过渡期的实施安排;4、各国监管当局自由决定的范围。

体现协议核心思想的是前两项。

首先是资本的分类,将银行的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类,对各类资本按照各自不同的特点进行明确地界定。

其次是风险权重的计算标准,报告根据资产类别、性质以及债务主体的不同,将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表内和表外项目划分为0%、20%、50%和100%四个风险档次。

风险权重划分的目的是为衡量资本标准服务。

有了风险权重,报告所确定的资本对风险资产8%(其中核心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重不低于4%)的标准目标比率才具有实实在在的意义。

外资参股国内银行及其对金融安全的影响

外资参股国内银行及其对金融安全的影响

外资参股国内银行及其对金融安全的影响作者:戴志敏王海伦来源:《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02期[摘要]外资参股中资银行是跨国银行进入中国新的投资领域,该行为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影响值得深入探讨。

学术界对于外资进入我国的宏观层面影响探讨较多,但从微观层面研究外资参股银行及其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影响尚不深入。

通过研究外资参股国内银行的行为’特征,对外资参股的银行在信贷业务的控制与歧视、控制权变动与银行体系稳定、金融业务内部化与可能的市场垄断及其负面效应等方面要引起高度关注,外资参股银行对于中国金融安全潜在的负面影响决不能轻视。

在金融业不断开放的情况下,管理层应该把握好外资参股银行的节奏,强化对参股银行的监管,科学合理地估算股权出让价值,建立金融安全预警体系。

[关键词]外资参股;银行;金融安全一、外资参股国内银行现状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5年过渡期结束后兑现了当初全面开放银行业的诺言。

根据WTO的协议,我国于2006年12月11日全面取消了对外资银行经营地域和经营范围的限制,允许外资银行提供人民币业务,给予外资银行国民待遇。

我国银行业开放,是金融业开放的重要一步,是在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实现本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的必然要求。

这意味着我国银行业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并迎接外资银行带来的挑战。

截至2006年年底,共有21家境外金融机构入股17家中资银行,投资总额近200亿美元,境外战略投资者对三家国有银行的投资也已达到158亿美元左右。

外资参股中资银行的具体情况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参股中资银行的境外金融机构数量越来越多,程度越来越深,这说明我国正逐渐放开对资本市场的限制,外资金融机构也逐渐渗透入我国银行业。

但在同时,由于外资参股中资银行是跨国银行进入中国新的投资领域,这一行为对于我国金融安全的影响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二、外资银行进入与金融安全研究评述金融安全一般是指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一国在其金融发展过程中具备抵御国内外各种威胁、侵袭的能力,以及确保金融体系、金融主权不受侵害,使金融体系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一种态势。

银行业整改措施及其原因分析

银行业整改措施及其原因分析

银行业整改措施及其原因分析引言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中国银行业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银监会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

本文将对银行业整改措施进行详细分析,并探讨其背后的原因。

一、内外部环境变化导致的整改需求1.1 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近年来,全球经济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金融市场波动加剧,特别是2020年新冠疫情给全球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冲击。

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在这种国际环境下也受到了很大压力。

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银行业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

1.2 金融科技创新与服务升级随着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等技术的快速发展,金融科技公司崛起,对传统银行业产生了冲击。

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兴起使得用户可以更便捷地获取贷款、理财等金融服务,传统银行的市场份额受到了一定挤压。

此外,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也促使银行进行整改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银行业整改措施2.1 加强风险管理为了应对经济下行的风险,银监会要求银行加强资金和信贷风险管理。

各大商业银行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并加强对借贷双方的尽职调查。

此外,银行还要加强信用风险评估和处理不良资产的能力,以防止金融系统的过度波动。

2.2 推动改革创新为了提升竞争力和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银行业需要推动改革创新。

这包括产品创新、营销模式转型和机构优化等方面。

同时,为了满足用户需求,在客户服务方面也需要进行改进,并开发更多便捷、高效的金融科技产品。

2.3 开展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综合评估近年来,中国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承担着金融体系稳定和经济支持的重要责任。

为了确保其健康运行,银监会开展了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综合评估工作。

通过这一措施,可以更加全面地评估银行的资产质量、风险承受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银行业改革进一步深化。

三、整改措施原因分析3.1 风险防控需求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金融市场波动加剧,银行业面临着更多的风险挑战。

通过加强风险管理和优化内部控制体系,银监会试图提升银行业对不良资产、信用风险等方面的应对能力,以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及其影响

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及其影响

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及其影响摘要:本文旨在探讨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及其对经济的影响。

通过分析现有文献和数据,文章总结了金融市场改革的重要进展和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

结果表明,中国金融市场正面临着深化改革、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加强监管的挑战和机遇。

关键词:中国金融市场;发展趋势;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引言:中国金融市场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趋势和对经济的影响备受关注。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金融市场改革的历史回顾和重要进展,探讨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及其对经济的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和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国金融市场正面临着深化改革、提高透明度和加强监管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旨在为政府和投资者提供决策参考,推动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一、金融市场改革的历史回顾1.1 金融市场改革的背景和动因1.1.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市场经历了长足的发展。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金融市场基本上是封闭的,国有银行垄断了金融行业。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推进,中国金融市场逐渐实行市场化的改革。

1990年代初,中国开始进行金融体制改革,推行国有银行改革和金融市场开放。

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金融业的竞争日益激烈。

1.1.2 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于2008年,对中国金融市场产生了重大影响。

由于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紧密联系,中国也受到了金融危机的冲击。

金融危机导致全球金融市场信心丧失,资金流动性紧张,中国股市和楼市出现大幅下跌。

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大货币供给、推出经济刺激措施、加强金融监管等,稳定金融市场并促进经济发展。

1.2 金融市场改革的重要进展1.2.1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中国金融市场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过去,中国银行业的利率主要由央行指导和控制,缺乏市场化的定价机制。

中国金融监管的演变及其特点

中国金融监管的演变及其特点中国金融监管的演变及其特点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体系的深化,金融监管成为维护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从历史角度出发,回顾中国金融监管的演变过程,并探讨其特点。

中国金融监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封建社会。

在这个时期,封建王朝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来规范金融活动。

然而,由于当时封建国家经济的落后和金融业的不发达,监管措施相对较弱,很容易出现严重的金融风险。

随着清朝的兴起和经济的发展,中国的金融监管开始迈入现代化道路。

1905年,清朝成立了中国首家金融监管机构——中国银行业务监督总局,为金融业提供了初步的监管和审计服务。

随后,1928年,中国国民政府成立了财务监察厅,开始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确保金融秩序和稳定。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金融监管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中国政府开始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并建立了国家垄断的金融体系。

在这个体系下,国家垄断了金融业,国有银行成为主要的金融机构,金融监管也主要集中在国家的层面。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金融监管面临了新的挑战和变革。

1983年,为了适应市场经济改革的需要,中国建立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开始推进证券市场的发展。

同时,为了监管商业银行和国有金融机构,中国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并逐步建立了金融监管体系。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逐渐完善,监管功能和监管手段也得到了提升。

近年来,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和金融创新的迅速发展,金融监管也面临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加强了合规和风险管理,并加强了与国际监管机构的合作和交流。

此外,中国金融监管还注重对金融科技发展的监管,推动金融科技与金融监管的有机结合。

总的来说,中国金融监管的演变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封建社会的初步监管、现代化金融监管的建立和改革开放以后的完善与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金融监管的特点也逐渐显现出来。

首先,金融监管由国家主导,政府在监管中起到了主要的作用。

巴塞尔协议Ⅲ: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新动向


收稿 日期 : 2 0 1 2—1 2—1 0
基金 项 目 : 上 海市教 委科 研创 新重 点项 目( 1 2 Z S 1 8 4 ) ;
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 目( 1 2 Y J C 7 9 0 0 0 4 ) 作者 简介 : 陈 兵 ( 1 9 7 2一) , 男, 副教授 , 博士, 研 究方 向为 金 融风 险与金 融监 管 、 个人 理财 。
陈 兵
( 上 海立信 会计 学 院 金 融学 院 , 上海 2 0 1 6 2 0 )
摘要 : 全球金 融危机 暴露 出巴塞 尔协 议 Ⅱ的缺 陷 , 对金 融危机 和 巴塞 尔协 议 Ⅱ的反 思推 动 了全
球银行 监 管 的改革 , 促 成 了巴塞 尔协 议 Ⅲ的 出台。本 文从 微观 审慎监 管和 宏观 审慎监 管 两方 面展
风险, 确 保银 行经 营稳 健 和整个金 融体 系 的稳定 。
巴塞尔协 议 Ⅲ的特 点 : ( 1 ) 对 资本监 管 的新要 求 。 巴塞 尔协议 Ⅱ强调 对 风 险资 产 的计量 , 而 巴塞尔 协议
Ⅲ则更强调对资本的计量 , 对监管资本 的质量和数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 同时进一步更新和强化资产的风险权 重( 强化对证券化产品、 交易帐户 、 对手信用风险的风险覆盖) , 以更全面和准确地捕捉银行经营中面临的风
示巴塞尔协议 Ⅲ的监 管改革动向, 分析 了巴塞 尔协议 Ⅲ的实施对 中国银行监管带来的影响 , 探讨 了
巴塞 尔协 议 Ⅲ未 来需要进 一 步改进 的 方向 。
关键 词 : 巴塞 尔协议 I I I ; 银行 ; 监 管; 资本 中图分类 号 : F 8 3 2 . 0 文献 标识 码 : A 文章编 号 : 2 0 9 5— 0 0 9 8 ( 2 0 1 3 ) 0 1— 0 0 1 6— 0 7

银行涉外窗口管理制度

银行涉外窗口管理制度银行涉外窗口管理制度一、引言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银行作为金融服务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到了日益增长的国际业务中。

为了确保银行涉外业务的安全和高效运作,银行涉外窗口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全面评估和探讨银行涉外窗口管理制度的深度和广度,并尝试通过从简到繁、由浅入深的方式,帮助读者更加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该制度。

二、提出银行涉外窗口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1. 银行涉外业务的发展及其风险挑战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和对外贸易的蓬勃发展,银行涉外业务不断增长。

然而,涉外业务的风险也随之增加,如汇率波动、国际支付风险、资金流通监管等。

为了保障银行和客户的权益,提高涉外业务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银行涉外窗口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2. 银行涉外窗口管理制度的定义及其意义银行涉外窗口管理制度是指银行针对涉外业务开设的特定业务窗口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操作措施。

其主要目的是提高银行的运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最大程度保障银行和客户的利益。

三、银行涉外窗口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素及其效能1. 窗口设立的程序和权限规定银行涉外窗口的设立应经过严格的程序和权限规定。

通过设定明确的权限边界,避免过度集中权力,确保窗口的运作与银行整体的战略目标和风险防范措施相一致。

2. 窗口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制度为了确保窗口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选拔、培训和考核制度。

通过选拔合适的人才、持续培训和定期考核,保证窗口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与涉外业务的复杂性和风险相匹配。

3. 窗口业务的管理与控制制度针对窗口业务的管理与控制,银行应建立严格的制度和流程。

包括但不限于涉外资金的进出管理、外汇交易的审核和限制、国际支付的风险控制等。

通过规范的流程和有效的内控措施,确保涉外业务的合规和风险可控性。

4. 窗口业务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银行涉外窗口业务也应积极进行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巴塞尔协议III及其对我国中小银行影响研究

巴塞尔协议III及其对我国中小银行影响研究摘要:《巴塞尔协议III》规定了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资本缓冲额度,反周期超额资本要求,风险资本杠杆率,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项目条款以便提高银行抗御风险能力。

文章通过分析新协议对我国中小银行的影响,并提出了可行性应对策略,以便中小银行能够审慎和有效的实践新协议,从而在面对金融危机时能够立于不败之地。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III,抗御风险能力,应对策略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就在欧美的经济仍然处于恢复时期之际,巴塞尔委员会的27个经济体的央行和银行监管机构负责人通过了关于加强全球银行体系资本要求新的改革方案——《巴塞尔协议III》,成为危机后首个全球范围内监管改革产物,新的改革方案旨在对全球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作了重要的要求,以减少金融风险。

一、《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巴塞尔协议Ⅲ在原协议的基础上,提高了资本预备金,新增的资本缓冲额的要求,更注重银行资本的质量,并配合以流动性约束,其目的在于确保银行经营的稳健性,进而保障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新的协议在对银行主要作了以下几个方面规定:(一)规定了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新协议要求银行:一级资本最低要求为6%,普通股权益/风险加权资产从2%提高到4.5%,核心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从4%提高到6%,总资本最低要求为8%,达这一阶段性目标的时间在2013年之前。

此后,每年普通股权益/风险加权资产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可在在2013年基础上提高0.5个百分点。

(二)规定了资本缓冲额度要求银行引入了2.5%的资本留存缓冲,由扣除递延税项及其他项目后的普通股权益组成,目的在于防止银行拥有的资金在金融和经济危机时期因金融不景气损失。

此外,这一机制的设置也可以有效的阻止一些银行在资本短缺时对内部不合理的发放奖金红利的现象发生,这项规定也有一个过渡期,将于2016年起适用,并于2019年开始生效。

(三)规定了反周期超额资本要求新协议要求为银行保持具有0-2.5%资本灵活的存额度,以应对经济周期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在大多数经济正常情况下可以不要求保持超额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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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56期(总第2400期)成为争论的基本内容。

2.监管的标准之变。

监管标准的变化经历了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首先,原巴塞尔框架内资本充足率的监管内容得到极大丰富。

一方面,提出了广义资本充足率的研究,广义资本充足率包括资本金、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金;另一方面,增加交易类、证券类资产的资本要求,增强资本缓冲机制研究,明确公允价值的度量等。

其次,从过去关注资本充足率发展为全面系统性风险的管理。

监管标准的变化使得监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实践中逐步扫除以前的监管盲区。

3.监管的模式之辩。

“混业”还是“分业”的问题,又一次浮出水面。

危机前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机构的壮大,混业经营成为潮流。

于是,有关混业与分业经营,混业与综合监管的探讨就已出现。

从理论上分析,混业经营能通过分散利润来源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也能利用交叉销售机会带来协同效应,但是,此次危机却正好显露出混业的种种弊端———既不能分散风险,也不能带来协同效应,反而其中一块业务出现问题可能拖累机构整体,如何监管又一次提上了日程,不少专家(包括巴塞尔委员会的跨境银行处理组)都建议金融机构由复杂化向简约化转型。

4.监管的对象研究。

对监管对象的研究主要聚焦在具有系统性地位的金融机构上,即大金融机构“太大而不能倒”的问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与金融国际化的趋势,国际银行自身的规模逐渐扩大,且有逐渐集中的趋势。

国际银行资产占全球GDP的比例由1990年的27.4%上升为2006年的68.2%,与1000家银行总资产相比,国际银行资产所占的比例由1990年的27.1%增加到2007年的41.1%。

在此次危机中,基于大型金融机构倒闭将会给经济带来巨大系统性风险的考虑,各国政府纷纷伸手相救,事实上造成普通民众为其错误买单,待债务危机回转,金融高管却继续获得高薪水,故而“太大而不能倒”受到广泛的质疑,要求金融机构规模适度、限制高管薪酬、各机构制定应急预案“生前立遗嘱”等观点十分普遍。

5.监管的方法扩展。

监管的具体方法五花八门,此次金融危机后,涌现了一大批具有代表性的研究。

如针对金融市场顺周期性,研究表明,经济上升时期,由于抵押资产升值,市场前景看好,银行增大信贷供给,刺激经济进一步扩张。

经济出现衰退时,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抵押物价值下降以及贷款风险得以暴露,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更加审慎,贷款规模减少,并由此导致经济进一步衰退,所以,在金融监管中加入逆周期操作可以更好地防范危机。

又如针对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协调,建立多边、区域和全球性统一的监管标准和治理框架、先进信息技术的使用等。

二、国际银行监管改革的实践巴塞尔委员会作为银行监管国际标准的制定机构,正在对银行监管制度进行全方位改革。

2009年2月和9月,巴塞尔委员会先后公布了银行监管改革的总体战略和框架性文件,2009年12月发布了《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和《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征求意见稿),标志着全球主要经济体就银行监管改革达成重要共识。

按照G20领导人匹兹堡峰会的声明,2012年年底各成员国开始实施新的银行监管制度。

(一)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方案。

作为全球金融中心之一,英国在此次危机中所受到的冲击也极其严重,因此它是推进金融监管改革方面最为积极的国家之一。

在此次危机发生之前,英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相对完备的金融监管体系,其特征是基于《金融市场与服务法案》,通过统一的机构实现对金融市场的全面监2011年第56期(总第2400期)管。

它所受到的冲击主要是外源性的,所以其改革在对现有体系进行修补与微调的同时,更多地将重点放在了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方面,以巩固伦敦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2009年2月,英国议会通过了《2009银行法案》,2009年7月,英国财政大臣达林公布了《改革金融市场》白皮书,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内容主要体现在这两份文件中,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建立两个专门机构,从两个层面来加强金融稳定工作。

《2009银行法案》中明确规定了英格兰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金融稳定中的法定职责和所处的核心地位,并强化了相关的金融稳定政策工具和权限。

在英格兰银行理事会下面成立金融稳定委员会(FSC),与英格兰银行已有的货币政策委员会(MPC)平级。

该委员会由英格兰银行行长(担任主席),两位副行长及四位英格兰银行非执行理事组成。

《改革金融市场》白皮书则提出建立一个新的金融稳定理事会(CFS),全面负责监控金融业的风险和稳定。

“金融稳定理事会”将替代原有的常务委员会,由英格兰银行、英国金融服务局和财政部共同组成,由财政大臣担任主席。

这三个机构的人员将定期会商,报告并讨论与系统风险和金融稳定相关的问题。

新的“金融稳定理事会”的目标是分析和调查英国经济金融稳定中出现的风险,并作出反应。

该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系统性风险的评估并考虑需要采取的行动,定期发布一些重要的出版物,如半年度的《金融稳定报告》以及《金融稳定理事会年度金融风险展望》,以表明其态度和观点。

该理事会在必要时会召开会议讨论威胁金融稳定的具体行业和公司的风险,对监管行为进行协调和干预。

2.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监管。

系统性风险是政府干预的一个重要领域,也是金融稳定的主要目标,因为风险一旦发生,仅仅依靠自由市场的参与者自己来管理风险是不可能的,甚至可能在他们自我保护本能的驱动下,对金融系统的稳定产生相反的不利影响。

英国有许多全球经营的大型金融机构,它们的失败会给整个金融体系造成巨大的冲击。

同时作为全球性金融中心之一,英国也非常容易受到在其金融市场中开展业务的大型跨国金融机构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的威胁。

因此,英国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特别强调对系统性风险的监管。

《2009银行法案》赋予英格兰银行保障金融稳定的新的政策工具,如授权英格兰银行对银行支付系统进行监控的职权、对问题银行的流动性支持等措施;赋予英格兰银行在政策操作中更大的灵活性,如在流动性支持时,可以采取非公开的方式等。

另一方面,在《改革金融市场》白皮书中强调通过英国金融服务局的监管执法来降低系统性风险的危害,包括:加强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大型复杂金融机构的审慎性监管,通过改进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其他激励性措施来强化市场纪律约束;强化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批发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和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抑制过度信用条件要求,防止过分的风险承担行为,以降低金融传染风险,平滑金融系统与实体经济的波动;强化英国金融服务局在监控、评估和缓解由于金融体系中的相互关联所导致的系统性风险方面的职能。

3.明确监管当局在危机银行处置中的权限和程序。

《2009银行法案》建立了特别处理机制来干预和处置问题银行。

在该机制中,财政部、英格兰银行和金融服务局三大机构分别承担着不同职责,共同协调采取相应措施。

在这一框架中,首先由金融服务局确定是否对问题银行启动特别处理机制。

作为监管部门,金融服务局通过对问题银行具体情形是否满足(以及将来能否满2011年第56期(总第2400期)足)基本监管标准进行评估来确定,当然在评估中也需要听取英格兰银行和财政部的意见。

一旦特别处理机制启动后,则由英格兰银行负责问题银行的整个处理程序,并协调财政部、金融服务局以及金融服务保险计划公司采取流动性支持等相应的具体措施。

在处理进程中,涉及公共基金、国际债务以及国有股份等业务时,则需要财政部的批准。

为了避免金融监管中的冲突,金融服务局不对机制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承担责任。

特别处理机制的处理操作方式有三种。

一是私人部门并购,即把问题银行的全部或部分业务转让给其他私人企业;二是引入过桥银行,即由英格兰银行设立一家全资拥有的公司(过桥银行),将问题银行的全部或部分业务转让给该公司;三是暂行性国有化,由财政部指定的公司或者全资拥有的公司来接收问题银行的业务。

此外,与美国专门制定有银行破产法不同,英国没有制定专门的银行破产法律,银行破产条件和程序一直按照普通破产法(1986年破产法)来执行,为了更有效地处置陷入破产境地的危机银行,《2009银行法案》还建立了整套的银行破产程序,规定银行破产的基本条件有三个:已经无力或者将无力偿付债务、银行破产符合公共利益以及银行破产合乎公平。

同时,银行破产的申请只能由英格兰银行、金融服务局和财政部提出,按照《1986年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同时提出具体的清算人。

法院决定银行破产的清算人后,建立由英格兰银行、金融服务局、财政部分别派人以及债权人代表、存款保险机构(FSCS)代表等组成的清算委员会,来具体负责银行破产中的相关事务处理。

4.改善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

《2009银行法案》规定了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在信息共享等方面职权,规定金融服务局可获得英格兰银行和财政部在金融稳定方面的监管信息共享,同时要求加强与存款保险机构等在特别处理机制进程中的有关协作等内容。

《改革金融市场》白皮书则提出建立一个新的金融稳定理事会(CFS),全面负责监控金融业的风险和稳定。

5.加强金融消费者利益保护。

金融危机不可避免地会削弱金融体系的功能,使得消费者,尤其是个人和小企业,无法得到所需的金融服务。

这种状况不仅会伤害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也损害了它们对于金融市场的信心。

为此,《改革金融市场》白皮书提出,必须要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所需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应该为消费者提供易于理解的高透明度金融产品;对于给大量消费者造成损害的金融服务和产品,消费者有权提起代表诉讼,向金融机构追讨损失;为了更好地保护存款者的利益,应该对存款保护安排做进一步的改进。

6.强化国际和欧洲监管合作。

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对于英国金融体系稳健运行意义重大,为此,《改革金融市场》白皮书从下列几个方面提出了强化国际,尤其是欧洲金融监管合作的措施:各国国内金融监管体系的可靠性是全球金融稳定的基础,因此需要通过统一的监管标准和措施来提高各国金融监管的水平,防范监管套利所带来的金融风险;加强以金融稳定委员会(FSB)为核心的国际金融监管架构的建设,更有效地在世界范围内确认和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作为全球性金融中心,英国金融服务局的金融监管需要有国际视角;加强跨境监管合作,这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国际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的建设。

(二)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方案。

美国国会参议院于2010年5月20日批准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最大规模金融监管改革议案,实际上已确保了该议案最终成为法律,美国金融监管新政即将成型。

不过,在立法的最后阶段,该议案的最终内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2011年第56期(总第2400期)性,围绕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政治斗争远未结束。

据目前的“新政”细节,美国将把监管触角伸到金融市场的各个角落,清除导致危机的各种“系统性风险”。

以后,大至大金融机构的并购等各种运作,小至抵押贷款的发放、信用评级的制定以及各种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等,都将纳入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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