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笔记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笔记

第一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第二节合同法律关系

代理的各类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在建设工程中涉及的代理主要是委托代理,如项目经理作为施工企业的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单位的代理人等。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代理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则应当由行为人自己承担。如果授权范围不明确,在当由被代理人(单位)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但是代理人的连带责任是在被代理人无法承担责任的基础上承担的。

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主要是为维护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代理方式。

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第三节合同担保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方式。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

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并享有处置该财产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利。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倾向作为担保。

第四节工程保险

建设工程涉及的主要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第五节合同的公证和鉴证法律制度

合同的公证程序: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公证处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合同应当拒绝公证。

第二章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形式可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判断)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条件而订立的,国家不承认其效力,不给予法律保护的合同。

无效合同的种类: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当事人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对合同效力产生影响。

第六节违约责任

施工合同中约定了延期竣工的违约金,承包人没有按照约定期限完成施工任务,承包人应当支付延期竣工的违约金,但发包人仍然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施工。

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额的赔偿办法。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同时采用。

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名除责任。

第七节合同争议的解决

(多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

第三章建设工程招标管理

第一节招标投标法律制度概述

招标的范围: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以上;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为了防止将应该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即使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也必须采用招标方式委托工作任务。

招标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

招标程序:粗略划分成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和决标成交阶段。

(选择)招标准备阶段主要工作:1、选择招标方式;2、办理招标备案;3、编制招标有关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广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资格预审和评标的方法。(选择)招标阶段的主要内容:1、发布招标公告;2、资格预审;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必要合格条件和附加合格条件。

无效投标文件的条件: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人的印章,或者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双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作实质性修改。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15天内,应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三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

监理招标的标的是“监理服务”,与工程项目建设中其他各类招标的最大区别表现为监理单位不承担物质生产任务,只是受招标人委托对生产建设过程提供监督、管理、协调、咨询等服务。鉴于标的具有特殊性,招标人选择中标人的基本原则是“基于能力的选择”。

监理招标的特点:1、招标宗旨是对监理单位能力的选择;2、报价在选择中居于次要地位;3、邀请投标人较少;

监理招标的评标主要侧重于监理单位的资质能力、实施监理任务的计划和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的素质。

第四章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第一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概述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由“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组成。

委托人权力:1、授予监理人权限的权利;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监理人可对所监理的合同自主地采取各种措施进行监督、管理的协调,如果超载权限时,应首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发布有关指令。2、对其他合同承包人的选定权;3、委托监理工程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委托人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监督权利体现以下3个方面:1、对监理合同转让和分包的监督;2、对监理人员的控制监督;当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须经委托人同意。3、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

监理人权利:一类是监理人在委托合同中应享有的权利,另一类是监理人履行委托人与第三方

签订的承包合同的监理任务时可行使的权利。

委托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人的权利:1、完成监理任务后获得酬金的权利;2、终止合同的权利;(选择)监理人执行监理业务可以行使的权力:1、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包括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2、对实施项目的质量、工期和费用的监督控制权;3、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4、在业务紧急情况下,为了工程和人身安全,尽管变更指令已超越了委托人授权而又不能事先得到批准时,也有权发布变更指令,但应尽快通知委托人。5、审核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第三节监理合同的履行

(判断)“附加工作”是指与完成正常工作相关,在委托正常监理工作范围以外监理人应完成的工作。

(判断)“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的工作,即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前不超过42天的准备工作时间。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因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要负监理失职的责任;监理人不对责任期以外发生的任何事情所引起的损失或损害负责,也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承担责任。

变更:任何一方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合同进行变更。

合同的暂停或终止:1、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监理人收到监理酬金尾款结清监理酬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天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者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

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4、如果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在21天内没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5、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或者暂停监理业务期限已超过半年时,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如果14日内示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2份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监理人可终止合同,也可自行暂停履行部分或全部监理业务。

第六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第二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

发包人的义务: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保证数据真实,位置准确。5、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以及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批准手续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6、确实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人义务:1、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7、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第三节施工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

(选择)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第四节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

发包人在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应通知工程师共同进行到货清点。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和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自检: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在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重新检验表明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程;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发包人要求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承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因施工方便而要求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工程量计量:工程师接到承包人的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现场实际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共同参加。

第九章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概述

施工索赔的: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者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目的分类:1、工期索赔;2、费用索赔。

承包人可索赔的费用:1、人工费;2、设备费;3、材料费;4、保函手续费;5、货款利息;6、保险费;7、利润;8、管理费。

工程师对索赔的预防和减少:1、正确理解合同规定;2、做好日期监理工作,随时与承包人保持协调;3、尽量为承包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4、建立和维护工程师处理合同事务的威信。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失误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公司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各级人员应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公司和项目部“重合同、守信誉”的正面形象,凡违反规定操作造成公司和项目部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责任。 1.3、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承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服务、用工等各类合同,以及公司内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额出资的内部承包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1.4、公司行政部为公司的合同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能: 1.4.1、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制订合同格式文本; 1.4.2、负责组织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并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1.4.3、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1.4.4、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1.4.5、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指导各部门进行合同管理。 1.5、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合同中与本部门相关的技术和交易执行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 2、合同的签订 2.1、合同的洽谈、审查、批准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经办、审查、批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第 3.3条界定的合同审批权限的适用于洽谈和经办。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职能部门评审,由总经理批准。 2.2、公司鼓励相关或不相关部门人员提供备选供方信息。但涉及价格的洽谈必须至少两人参与。 2.3、所有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公司法律顾问风险审查的由总经理决定。 2.4、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公司依法追究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的对外签约责任,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本制度2.1条、 3.3条约定的洽谈、审批权限视为法人的制度授权,除签约对方特别要求,不另出具法人委托书。 2.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2.6、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对责任条款,应本着可履行、能回旋的原则。 2.7、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2.8、投标文件等响应招标文件的文件,适用于合同审查审批程序,审批权限详本制度 3.3条。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有效文件均要按合同进行管理。 2.9、合同文本、合同用印和非公合同: ⑴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规范国家或建设主管部门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⑵所有合同均应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对方要求加盖公司章或法人章的,要求对方同等用印。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章节全总

第一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1.合同法律关系是指由合同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民事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 3.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5.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 7.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8.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9.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10.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11.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这些组织应当是[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主要内容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12.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合同指向的对象]。 13.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14.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15.某建设单位与某水泥厂签订了水泥购销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 16.某单位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买一栋宿舍楼的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物]。 17.借款合同的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物]。 18.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 19.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为]。 20.建设工程施工安装合同的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为]。 21.就某知识产权双方达成了购买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智力成果]。 22.某单位与某设计院就购买该设计院设计专利签订了合同,此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23.合同当事人就某项技术秘密达成了购买合同,此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24.在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签订的合同法律关系的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智力成果]。 25.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6.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合同的[具体要求]。 27.决定合同法律关系的性质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 二、代理关系 1.代理具有的特征包括:[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2.“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的具体表现为[代理人有权自行解决他如何向第三人做出意思表示]或者[代理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第三人的意思表示]。 3.以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4.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是[委托代理]。 5.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称为[法定代理]。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实用版

YF-ED-J883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 施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实用 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合同管理原则 1.1依法办事、全面管理 在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一切活动 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遵循国际惯 例,强调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 挥本投标人合同管理体制的行为规范职能和过 程控管职能,合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管理手 段,对建设过程的管理行为、经济行为、建设 过程行为、机制运营行为等进行全面调控、管 理。

1.2依合同治管理 通过法律的保障和合同管理机制、审批程序的有效运行,确保合同管理的灵魂作用,确保其主导地位。在本项目管理过程中,本投标人将通过合同的合法签订、和管理,将业主与本投标人、本投标人内部各方、本投标人与参与施工、协作、管理等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一切行为,规范在合同执行前,从而实现体制、机制、程序的建立,措施、手段的运用和执行有章可循。使本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都在合同管理的调控下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实现成本、进度、质量等各项指标的最佳效果。 1.3以管理保合同 在合同签订、执行、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管理和创新的团队管理优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复习重点

名词解释 1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完全,限制,无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3智力成果:是通过人的智力活动创造出来的精神成果,包括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和某项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 4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 5保证: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必须由三方参加,即保证人,债权人和债务人 6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交一部分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 7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把其不动产和权利移交给债权人,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 8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动产) 9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的方式。(20%) 10合同:是平等关系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的意思表示。 12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3表见代理:是指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代理。14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了法律条件订立的,国家不承认其效力,不给于法律保护的合同。 15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16撤销权:是指债权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7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任意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按照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8和解: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条件下,相互沟通,相互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方法。 19仲裁: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人作出裁决,并负有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办法。 20公开招标:招标人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凡是具备相应资质或具备招标条件的法人或组织不受地域和行业的限制均可申请投标。 21邀请投标:招标人预先向若干家具备相应资质,符合招标条件的法人或组织发出邀请函,将工程项目的概况,工作范围和实施条件等作出简要说明,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 22附加工作:与完成正常工作相关,委托正常监理工作范围之外监理人应该完成的工作。23额外工作: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的工作。即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 其善后工作和恢复监理业务前不超过42天的准备工作时间。 24工程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定义的工程师包括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两种情况。 25追加合同价款:合同履行中发生的需要增加的合同价款,经过发包人确认,通过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给承包人增加的合同价款。

二建继续教育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考试时长:15 分钟,总分:100 分,合格分数:60分 ======单选题部分====== 1.从建设单位考虑,搞好合同管理,必须从()开始 o A 招标文件的编制 o B 投标文件的编制 o C 工程开工 o D 工程验收 2.固定单价合同属于() o A 固定总价合同 o B 可调价合同 o C 固定价合同 o D 成本加酬金合同 3.可调单价合同属于() o A 固定总价合同 o B 可调价合同 o C 固定价合同 o D 固定价合同 4.总价合同对业主的风险表现为

o A 承担工程变更引起的价格变动 o B 承担管理、技术、价格变动等大部分风险 o C 主要承担工程量清单缺项、描述不清 o D 承担报价不准的风险 ======多选题部分====== 5.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应用的范围包括:() o A 投资决策阶段 o B 项目设计阶段 o C 项目施工阶段 o D 后期运营阶段 6.确定招标范围时的注意点包括() o A 确定招标范围时必须考虑各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协调,避免各承包范围承包商之间的相互干扰 o B 各招标范围要求描述清楚 o C 不同招标承包范围界面划分清楚 o D 做好上下工序或相邻承发包商之间工作界面的质量、成本、工期和安全责任划分 7.风险分担的基本原则() o A 风险分配给容易控制的一方 o B 谁承担风险责任更经济、方便、更合理就由谁来承担 o C 对于难以预计的风险应该由业主承担 o D 符合工程惯例的要求

======判断题部分====== 8.主要合同条款约定应清楚 对错 9.本项目的工程设计费已包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费和项目变更等任何原因发生的施工图修改产生的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对错 10.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 对错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部门职责,结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合同主要为项目前期合同、工程前期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 第三条公司所有建设工程的咨询、评价、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工作,必须签订相关合同,并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四条合同管理工作接受公司经营班子的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合同的分类 第五条项目前期合同,主要包括:土地、委托评估等与项目前期工作相关的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由开发经营部负责拟定合同草稿或采用对方标准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六条工程前期合同,主要包括:临时供水、供电等工程前期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由工程部负责拟定合同草案或采用对方标准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七条工程建设合同及材料设备合同: 1 工程建设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重要设备采购等需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根据招投标文件,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拟定合同草稿,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2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须经专业分包的合同,主要包括:幕墙、弱电、装修、外围工程等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根据招投标等资料,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拟

订合同草案,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3 重要材料设备采购三方签证合同,主要包括:新风机组、组合式空调箱、风机、水泵、冷却塔、热交换器、发电机、消防报警等,由预算部根据内部招投标文件所确定的价格,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拟订合同草案,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以上工程建设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 第八条其他零星合同,根据公司制定的部室职责,由经办部室负责拟订合同草案,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三章合同洽谈、签订的审批程序第九条各经办部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室与合同对方进行洽谈,洽谈结果及时向公司经营班子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 1 项目前期合同由开发经营部负责洽谈与签订,合同会签按预算部、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顺序依次审批。 2 工程前期合同由工程部负责洽谈与签订,合同会签按预算部、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顺序依次审批。 3工程建设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洽谈与签订,合同会签按预算部、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顺序依次审批。 4 其他合同的审批顺序参照上述方式进行。 各级审批人员应对合同详细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经办部室着重审查合同的真实性、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工程部着重审查合同技术条款,包括技术、质量、工期的标准和要求;预算部着重审查合同经济条款,包括合同价款、计价方式、付款方式是否严密、是否能有效保障公司利益,由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合同才能盖章生效。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一)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依法管理在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要根据“依法治国”的方针,充分发挥和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和促进建筑市场正常运行的重要作用。在工程建设管理活动中,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工程项目报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和竣工验收等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增强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制观念,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活动依据法律和合同办事。建筑法》是我国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业基本法。制定和颁布《建筑法》,从而建立、健全我国工程建设法规体系,完善工程建设各项合同管理法规,是培育和发展我国建筑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和法律保障。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规范的过程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应当在组织学习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出各级地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章配套工作,严格遵照“统一性、严肃性和法定程序的原则”行事。所谓统一性,是指各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章,应与国家《合同法》、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条例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的一致性;而不得有悖;所谓严肃性,是指制定地方规章是一项带有“立法”性的工作。因此,法规中的基本概念、用词和文字表达,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否则,必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所谓法定程序,是指制定地方行政规章时,必须符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否则,把严肃的地方行政法规制定工作,当成“长官意志”的“土政策”披上“合法外衣”的过程,其后果必然造成工程建设领域中合同管理的混乱,从而影响建筑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二)建立和发展有形建筑市场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我国建设工程发包承包活动,必须建立和发展有形的建筑市场。有形建筑市场必须具备三个基本功能,及时收集、存贮和公开发布各类工程信息,为工程交易活动,包括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提供服务,以便于政府有关部门行使调控、监督的职能。国务院1998年颁发的《三定方案》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有关合同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管理经济合同;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督,组织查处合同欺诈;建设部:

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四章

详细解答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关于监理人指示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发布指示前与当事人双方协商,尽量达成一致 B: 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权利、义务和责任 C: 无权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权利、义务和责任 D: 有权变更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权利、义务和责任 正确答案:D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关于投标函的错误说法是()。 A: 投标函是指整个投标文件 B: 投标函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首页 C: 投标函是投标人保证中标后的承诺文件 D: 投标函附录是投标函内容的细化 正确答案:A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不属于发包人的义务。 A: 提供施工场地 B: 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和监理人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交底 C: 测设施工控制网 D: 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协议书或专用条款中约定开工时间 正确答案:C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监理人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职责是()。 A: 组织施工图设计交底 B: 审查承包人实施方案,发出开工通知 C: 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D: 审查暂估价及暂列金额 正确答案:B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发包人开工前的配合工作已完成,但承包人的开工准备还不满足开工条件,监理人的正确做法是()。 A: 监理人不应发出开工的指示 B: 监理人应调查原因后视情况而定 C: 监理人应按时发出开工的指示,合同工期可顺延 D: 监理人应按时发出开工的指示,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正确答案:D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

A: 延长工期 B: 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 C: 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D: 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正确答案:C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的区别是()。 A: 签约合同价包括暂估价和暂列金额 B: 合同价格包括签约合同价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及调整 C: 合同价格即工程结算价 D: 两者包括的范围不同、确定的时点不同 正确答案:D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采用公式法调价方式考虑市场价格浮动对合同价的影响,仅适用于工程量清单中的()部分。 A: 单价支付 B: 工程材料费用 C: 总价支付 D: 人工费用 正确答案:A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因承包人原因未在约定的工期内竣工时,原约定竣工日的价格指数和实际支付日的价格指数会有所不同,后续支付时应将()作为支付计算的价格指数。 A: 两个价格指数中的较高者 B: 两个价格指数中的均值 C: 两个价格指数中的较低者 D: 实际支付日的价格指数 正确答案:C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的变更估价程序,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意向书后的()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 A: 7 B: 11 C: 14 D: 28 正确答案:C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做好()工作 A: 通知合同另一方及监理人 B: 采取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如何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精选文档

如何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0 前言 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体现建筑企业经营责任的重要载体,也是确保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因此,做好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 1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1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发挥要靠契约和法律。施工合同作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其对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作用不言而喻。 1.2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

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1.3加强合同管理是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自从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国的一些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 FIDIC 条款的认识不深和和理解不透,将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避免不遵循市场规则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2当前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1 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执行力度不够。一方面合同双 方当事人不习惯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 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工程款不能按 时拨付。由此,对于承包商来讲,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另一方面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2.2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目前,我国缺乏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因 合同界定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土建和水电、设备安装之间的交叉施工,扯皮现象时有发生。 2.3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合同订立时缺乏预见性,缺少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导致缺陷和漏洞较多,双方就会因为对条款的理解有差异以及对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2.4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匮乏。合同管理涉及诸多法律问题,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同时也是涉及全局、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但由于建筑行业对合同管理人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合同管理

我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担保制度的认识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我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担保制度的认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课程论文 论文名称:我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担保制度的认识 年级专业:__________ 工程管理0901 _____________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 赵超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200948150121 _______________ 任课教师:_____________ 李美云__________________ 2012年12月19日

我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担保制度的认识 赵超 摘要:在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快、规模大的前提下,越来越多的项目从小型发展逐渐向大型化发展路线过度,该转变加大了工程项目的管理难度,但是有了合同管理就能使工程建设正常运转,工程质量得到保障,所以合同管理对企业而言就显得非常重要。实行工程担保,可以完善工程建设市场的管理体制,目前我国的工程担保制度还不够完善,因此严重影响了我国工程建设市场的发展,降低了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因此我们应该学习先进的担保制度以完善我国的建筑市场。 关键词:合同管理;管理技巧;工程担保;制度现状;改革建议 1、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范围广,牵涉了来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多方管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必须把握以下几个 方面: 1.1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有利丁行 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丁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1.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 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 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 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 1.3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四个方面。 (1) 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 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 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活楚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 等详细情况。 (2) 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 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

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大纲及开题报告

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开题报告 研究意义 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契约经济、合同经济。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企业合同贯穿于企业的整个生产过程,企业经营的成败与合同管理有着密切关系。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主要目标是优化合理流程、降低合同管理风险、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在市场经济中,合同管理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其有效性对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成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实行合同管理应成为企业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自身的合同抗风险能力,确保在日益激烈的竞争市场中取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对于建设工程活动来说,这是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方与项目承包方之间所达成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协议,也是缔结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两者之间的一切权利及相应责任关系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及建设业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合同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而笔者的探究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 研究内容 摘要 关键词 引言 1 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1.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 1.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涵 2.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现状 2.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制情况 2.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制度情况 2.3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情况 3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3.2.1 签署过程中未明晰各项法律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要点整理

一、我国建设工程市场的特点: 1. 建筑产品供求双方直接订货交易. 2. 建筑产品交易量的不稳定性和易于出现买方市场. 3. 以招投标为主的不完全竞争市场. 4. 建设工程市场有独特的定价方式. 5. 建设工程市场有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工作原则 1. 信息公开原则 2.依法管理原则 3.公平竞争原则 4.闭合管理原则 5.办事公正原则 三、建设单位可以议标发包的工程(单位): 1. 有保密要求的工程 2. 防洪救灾与抢险工程 3. 有专利技术要求的工程 4. 停建后又恢复的工程 5. 施工单位自建的工程 6. 其他不宜采用招标的工程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又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的优点是目标集中,招标组织工作容易,工作量较小;其缺点是竞争范围有所限制,可能会失去技术上和报价上有竞争力的投标者 五、建筑工程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1.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的. 2.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设计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 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 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1. 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 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 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4. 与国家机关不得有隶属关系及利害关系 七、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我国多采用资格预审 八、招标文件的内容: 1. 投标须知 2. 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3.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4. 投标文件的格式及附录 5.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格式及合同条件 6. 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九、投标价格的计价方法: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

(完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原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突出合同起草、审核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合同管理工作思路,根据国内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集团已完和在建项目建安工程施工合同经验,特总结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以供参考。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承包范围 明确工程地点、具体的工程内容或施工所形成的成果,表述应简洁清晰,且不得遗漏,注意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二、合同工期 明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注意合同工期应与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所确定的工期相同,工期日历天数要计算准确。若“开工日期”在施工合同签订时还难以确定,可以注明“暂定”,并约定以何种书面文件作为确定开工日期的依据。 三、工程质量 明确应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采用的质量标准或规范的名称要详细、准确。 四、合同价款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合同计价方式/承包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固定总价)、可调价格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在此基础上填写合同价款或暂定合同价款,并详细说明合同价款或暂定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应尽量考虑全面(包括责任、风险等)。(详见合同条件中相应条款说明)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在合同中要予以明确,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解释顺序。同时还应注明: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顺序在前的优先于顺序在后的文件,在同一顺位的合同文件中,时间在后的优先于时间在前的文件。

第二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定义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虽然对有关概念给出了定义,但是不可能涵盖施工合同所有方面,有必要在专用条款中对比较重要的和可能产生歧义的概念进行补充,如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的界定等。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必须做出十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发出开工通知; (2)安排监理人及时进场实施监理工作; (3)提供施工用地:注意对所需提供施工用地的场地条件进行具体的描述; (4)提供的工作:包括提供图纸、勘测资料、测量基准点、水、电等,办理 用地审批、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等工作,对各项工作的时间与要 求进行具体的描述,力求准确详细,避免承包人借此提出顺延工期的要 求,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5)办理发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保险; (6)审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 (7)组织竣工验收; (8)支付合同价款;等等。 特别注意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如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造成地下管道事故由谁承担的问题,如果发包人已经提供了地下管网资料,则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则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必须做出十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及时进场施工; (2)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保证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3)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4)办理承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行政审批手续; (5)办理承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保险; (6)安全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 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024-28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合同管理原则 1.1依法办事、全面管理 在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一切活动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遵循国际惯例,强调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本投标人合同管理体制的行为规范职能和过程控管职能,合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管理手段,对建设过程的管理行为、经济行为、建设过程行为、机制运营行为等进行全面调控、管理。 1.2依合同治管理 通过法律的保障和合同管理机制、审批程序的有效运行,确保合同管理的灵魂作用,确保其主导地位。在本项目管理过程中,本投标人将通过合同的合法签订、和管理,将业主与本投标人、本投标人内部各方、

本投标人与参与施工、协作、管理等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一切行为,规范在合同执行前,从而实现体制、机制、程序的建立,措施、手段的运用和执行有章可循。使本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都在合同管理的调控下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实现成本、进度、质量等各项指标的最佳效果。 1.3以管理保合同 在合同签订、执行、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管理和创新的团队管理优势,实现组织的系统化、管理的具体化、程序的规范化、防范的严密化。运用现代化手段,坚持诚信、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主动的动态管理,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充分发挥其职能和作用,使本工程建设管理过程进入"依合同治管理,以管理保合同"的良好局面。 2 合同管理体制与职能 2.1合同管理体制 合同管理体制是依据合同管理原则,在本工程总承包管理过程中依法对合同全面管理、运行的管理体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篇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及工作要点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及工作要点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颁布实施三年多了,但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人们对合同的管理仍还不够重视。作者通过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意义、合同管理的工作要点、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合同管理的存大问题和措施等五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试图使人们对合同管理有更深一步的了解,以便更好地从合同管理方面实现“三控”目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种类;合同管理;管理措施;探讨 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范畴,是指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二者所共同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加强建筑工程执法力度,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三控”目标的实现,,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诸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

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1、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和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工程项目的建筑过程中,其主体的行为必定会形成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诸如政府建筑管理机关、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机关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使行政监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却是通过“合同”这一契约关系来完成的。工程建 设活动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重要性和意义表现在: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依法办事和鼓励自由竞争,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筑法等等)管理。 2)现代企业自身发展要求。现代企业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施工合同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发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

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执行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执行 一、全过程、全方位合同管理理念的建立 1、项目管理过程中,贯彻合同管理理念 合同管理是合同内容的谈判、评审、合同订立、履行、管理、纠偏、终止等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环节的系统管理过程,是为实现项目目标而进行的管理过程。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项目管理是实现合同管理的必要手段。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及物质供应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支付、工期、质量标准、合同双方责权利和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规范和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因此,大庆石化公司乙烯工程指挥部在120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中,通过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体系,坚持以强化合同管理为突破口,项目管理中贯彻合同管理理念,协调项目各相关方的关系,达到有效实现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 2、全过程、系统性、动态性管理理念的建立 为了避免合同管理只侧重对工程预结算的管理,忽视对

优化设计、工程质量、进度、工程变更等的过程控制,乙烯工程指挥部强调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系统性、动态性”管理。全过程就是从对合同主体与客体的掌握、合同谈判、合同评审、合同订立、合同执行与纠偏到合同终止的全部管理过程。系统性就是全员参与管理,凡是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参与管理和控制,使合同管理过程环环相扣,协调一致。动态性就是要注重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合同履行、管理和纠偏,做好工程的变更管理,尤其是出现对工程不利的因素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减少风险,防止合同执行过程中造成的重大损失。具体措施是,首先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程序性和实质性内容全面梳理,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合同条款界定。其次在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中既要克服片面强调节约、忽视技术,又要反对重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现象,使设计方案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节约投资。同时要求对项目建设中的各环节、各流程的主要控制点实施过程监控,对工程进度、投资和质量实施过程管理。 3、树立项目组是“四大控制目标”责任主体的理念 工程合同管理涉及到工程建设的诸多方面,它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每个环节紧密相连,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四大控制”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之下进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是确保项目目标(安全、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doc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04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工程合同的谈判原则 (1) 第三章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 (2) 第四章工程合同签订/变动审批程序 (3) 工程(经济)合同签订/变动审批流程表 (3) 第五章合同的编号/签字/用印/存档/发放程序 (4) 第六章附则 (5) 工程(经济)合同审批流程表(GCGL-表18) (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工程合同谈判、草拟、会签、批准、编号、用印及归档管理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工程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合同的签订范围:招标及非招标建筑安装施工工程、消防及智能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零星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勘察、 设计合同;材料/设备采供合同及属于工程管理范围的各种经济协议等。 第3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工程合同主办部门,在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行政管理部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工程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执行、实施工作,随时 掌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的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项目管理委员会、行 政管理部、法律事务主管反映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和减少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和纠纷。 第4条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工程合同的执行部门,具体代表公司实施工程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5条签订工程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合同的谈判原则

第6条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工程总监主持合同谈判工作;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含)以上级别领导 主持合同谈判;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项目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委托 的副总经理主持合同谈判。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参与上述工程合同 的谈判。合同谈判中遇到的重大争议问题和条款,报项目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 研究确定。 第7条工程管理部依据合同谈判确立的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参照地方工商行政 管理局和建委共同监制的《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及《材 料/设备采供合同》等制式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条款的拟订或 编制工作。 第三章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 第8条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标承诺及中标通知书约定的工程内容、工程造价、优惠条件、工期、质量标 准、材料/设备供应方式、付款及结算方式等,由工程管理部各专业主管工程师 负责工程施工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核会签程序审批。第9条非招标零星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选定(施工)中标单位审批表》(GCGL-表10)中确定的工程内容、工期、质量、材料供应方式、付款、结 算办法等事项,参照《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制式文本,制定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统一标准格式,由工程管理部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工程施工合同中技术性条 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核会签程序审批。 第10条规划、勘察、设计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标承诺和中标通知书约定的设计内容、深度,优惠条件,设计周期、付款方 式等,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原则和有关部门印制 的《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标准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 拟订,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 核会签程序审批。 第11条非招标工程设计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选定(设计)中标单位审批表》(GCGL- 表10)中确定的设计内容、深度、成果要求及付款方式、设计周期、服务承诺等,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原则和有关部门印制的《工 程勘察、设计合同》标准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拟订, 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核会签 程序审批。 第12条招标的工程监理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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