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法学概论第六版谷春德课件

法学概论第六版谷春德课件1. 引言本课件是根据《法学概论第六版》谷春德教授编写的教材所制作的,旨在对法学概论的基本概念、原则和理论进行介绍和讲解。
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的入门课程,对于法学专业学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学生建立起对法学的初步认识,为日后深入学习法学专业知识奠定基础。
2. 课程概述法学概论是一门综合性的基础课程,内容涉及法学的基本范畴和基本理论。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了解法学的起源和发展历程,了解法律的概念、特征和功能,了解法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以及了解国际法和比较法的基本知识。
3. 课程目标3.1 建立对法学的基本认识通过学习法学概论,学生将建立起对法学的基本认识。
学生将了解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认识到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的独特性和重要性。
3.2 掌握基本的法学概念学生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掌握法学中的基本概念,如法律、法规、法理、法权等。
这些基本概念将成为学生后续学习法学专业课程的基础。
3.3 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功能学生将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功能,如公正原则、平等原则、自治原则等。
这些原则对于法律的适用和解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学生理解这些原则对于掌握法学的基本方法和技巧至关重要。
3.4 了解国际法和比较法的基本知识学生将了解国际法和比较法的基本知识,了解国际法和比较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为日后学习相关专业课程打下基础。
4. 课程内容4.1 法学的起源和发展本章将介绍法学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探讨法学为什么会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并介绍法学的主要发展阶段和流派。
4.2 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本章将介绍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探讨法学的学科范畴和研究方法,帮助学生了解法学研究的基本内容和方式。
4.3 法学的基本概念本章将介绍法学中的基本概念,如法律、法规、法理、法权等,帮助学生理解这些概念的含义和作用。
4.4 法律的特征和功能本章将介绍法律的特征和功能,如强制性、规范性、制度性等,帮助学生理解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
法学概论教学实践手册(3篇)

第1篇一、前言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旨在使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手册旨在为法学概论教学提供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更好地开展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学目标1. 了解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
2. 熟悉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了解法律的基本功能和价值。
3. 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治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4. 增强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为今后从事法律工作打下基础。
三、教学内容1. 法学的起源、发展及基本概念2. 法律的本质、特征和功能3. 法律体系与法律渊源4. 法律关系与法律行为5.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6. 法律实施与法律监督7. 我国宪法与基本法律8. 法学方法论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系统地讲解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 讨论法:组织学生围绕特定主题进行讨论,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表达能力。
3. 案例分析法:选取典型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例,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4. 角色扮演法:模拟法庭审判、律师辩护等场景,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律实践。
5. 互动式教学:利用多媒体、网络等手段,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五、教学实践1. 课堂讨论:围绕某个法律问题,组织学生进行讨论,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参与度。
2. 案例分析:选取典型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例,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角色扮演:模拟法庭审判、律师辩护等场景,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律实践,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4. 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学生参加法律知识竞赛,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5. 实地考察:组织学生参观法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机构,了解法律工作者的工作环境和职责。
六、教学评价1. 课堂表现: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发言、讨论、提问等表现,评价学生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2. 作业完成情况:检查学生作业的质量,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通论》课程教学大纲

四、法的要素与法的体系
(一)法的要素
1、法律规则:是指具体规定权利、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
2、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原则。
3、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术语)。
(二)法的体系
1、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即法律部门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2、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我国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法律部门或部门法:宪法、行政法、军事法、刑法、诉讼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环境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第三节法的起
法学是法律科学的简称,是研究法律、法律现象、法律问题的学问或理论知识体系,是一门关于社会共同生活的人文社会科学。
二、法学的研究对象与体系
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法、法律现象.
法学体系是由法学各个分权学科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学学科可以划分为三部分:理论法学、应用法学和边缘(交叉)法学)。
(一)大陆法系:
1、概念: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日尔曼法系,法典法系,成文法法系等。指法国、德国等欧洲大陆国家在罗马法基础上,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拿破仑称帝期间制定)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以及在其法律传统影响下依照它们而形成、发展起来的西方各国法律体系的总称。
2、特点:
一、法的起源
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法产生的一般规律:对人们的行为的调整方式逐渐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从规范性调整再到法律调整;法律的形式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又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漫长发展过程;由自发调整到自觉调整;从法与宗教、道德不分,到法与宗教、道德分开的过程。
安庆师范学院

安庆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主干课程“法学概论”教学规范法政经济学院法学教研室编写二00二年八月“法学概论”教学规范一、课程教学的基本情况课程名称:法学概论课程类型: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主干课、基础课。
总学时:108 。
其中,课堂讲授90学时,社会实践、课堂讨论等18学时;在一年级开设,分两学期教学。
教学大纲:自编使用教材:《法学概论》,孙国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高等师范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使用。
二、课程教学的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法学概论”这门课程,使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够运用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性和渐进性的认识;使学生今后能胜任中等学校的思想政治课法学内容的教学和法学课程的教学;提高学生将来依法参与治理国家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同时帮助学生提高政治觉悟、公民意识,培养高尚的思想情操和道德观念。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本课程教学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主要教学方法有:(一)课堂讲授法对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通过第一课堂进行系统讲授,这是法学概论教学的主渠道。
(二)案例教学法结合教学内容选择典型案例在讲授时进行分析、开展课堂讨论和课外作业。
(三)讨论法结合教学内容选择适当讨论题或典型案例进行课堂讨论。
(四)调查法结合教学内容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活动和参加法庭旁听,观摹法庭审判,学生写出调查报告。
(五)模拟法庭第二学期结合诉讼法教学,举行一次模拟法庭活动。
(六)电化教学注意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如使用投影仪器、多媒体教学课件、观看有关教学片等。
除基本理论部分外,部门法学可采用案例教学法,以案释法,依法析案,注意法律规定、法律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结合。
对一些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必须阐释清楚,并适当介绍法学前沿学术观点。
四、教学过程的规范教学重难点:参见本课程教学大纲。
《法学概论》课程目标及实现途径之探讨

《法学概论》课程目标及实现途径之探讨
法学概论是法学教育首先要传授给学生的课程,这门课程具有一
定的目标,要按照这个目标实现需要采取一定的设计与实施方式。
首先,法学概论课程目标是让学习者完善对法律的知识,并以此
作为日常实践的基础,引导学生熟悉法律的内涵,建立对法律的正确
认识,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法律意识,为今后的学习和实践奠定坚实
的基础。
其次,法学概论课程的实现应以概念性知识为主要内容,培
养学生正确理解法律的能力,提高对法律全貌的理解水平,提高学生
对个别法应用的能力和法律实践适当程度的能力。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法学概论课程应该注重实践性教学,融概念
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为一体,采取先概念后实践的学习策略进行教学,使学生认识到法律的强制理论性和实质上具有强制的内容,以便在国
家的日常实践中能够有可操作的知识和能力支撑。
可以采取在教学过
程中开展实验、案例讲解、分组活动等形式,使知识贴近实践,有效
提高学习效果。
同时,周密地安排教学大纲,概括理论内容,并从实
际出发,建立相应的关联,扛起网格,把握知识的深度和广度。
以上就是我对《法学概论》课程目标及实现途径的简单探讨,希
望通过实践性教学和周密的教学大纲,辅之以相关的活动,有效地达
到课程目标,充分发挥法学概论课程的教育价值。
卫生法学概论

教学方法
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
教具
多媒体课件
新内容
新知识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
思想教育内容
通过学习卫生法学这门课程,掌握必要的卫生法学知识,为将来的依法执业以及依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打好基础。
双语内容
部分名词和概念双语
要求自学内容
卫生法的历史与发展
参考资料
《民法通则》《物权法》等
(二)卫生管理关系(Health management)
(三)卫生服务关系
(四)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关系
(五)生命健康权益保护关系
(六)现代医学与生命科学技术关系
(七)国际卫生关系
指由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条例,并得到我国法律许可的有关国际共同遵守的,我国承诺的卫生法律关系。
三、卫生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就是法对人们行为和社会生活的影响。按照法作用于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区别,可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教案
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名称卫生法学
授课教师
职称
教研室卫生管理学
教案(课时计划)
课题
卫生法概述
教学大纲要求
(教学目的)
掌握:卫生法的概念,基了解:卫生法的渊源,卫生法的作用
教材分析
(重点、难点)
重点:卫生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卫生法效力范围,卫生法律关系
第一节卫生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作用
※一、卫生法(health law)的概念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和保护人体健康活动形成的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概念分解:
1、卫生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2、 卫生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法学概论课程简介
法学概论课程简介《法学概论》课程简介适用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学总学时:54 理论学时:54 实验学时:0 考试性质:考试课一、课程的性质、地位和教学目标1、课程的性质、地位《法学概论》是公共事业管理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之一,是一门系统讲授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概要论述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课程。
作为一门综合性的法学课程,内容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主要部门法律及国际法的基础知识,其目的在于帮助学生掌握重要的基础性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并具有一定的法律思维能力,为学生学习其他与法律相关的专业课程奠定基础。
2、教学目标《法学概论》的教学目的是普及法学知识,加强法制教育;为学习本专业的有关课程或其他法律课程奠定必要法学的知识的基础。
为此,要求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概要地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了解我国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的主要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一般法律问题。
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为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在授课过程中,教师比较注重教学手段的多样化。
目前,全体教师都能使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能自己动手制作课件进行多媒体教学;此外,在教学过程中开展了课堂小组讨论,以法律案例为载体进行启发式教学,通过师生互动和学生之间的讨论和交流,提高学生的法律法规的实际应用能力,从法学的基本原理入手,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和探讨,进而了解并掌握我国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内容,加强学生法制观念。
丰富的教学手段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为提高教学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考核办法本课程为考试课,考核方法为期末考试、平时考核相结合。
其中,期末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占50% 。
考试题型主要为名词解释、选择题、简答题和论述题和案例分析,其主要内容以教学大纲为指导,平时考核成绩占50%,平时考核包括作业和平时上课情况、阶段测验、案例分析的小组讨论等方面。
法学概论 课程 标准
《法学概论》课程标准课程编号:适用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学分数: 3 执笔者:查志刚一、课程性质法学概论开设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属于专业基础课程之一。
设置本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一些重要的、基础性的法学知识,从法学素养方面为学好各类非法学专业课程打下基础。
法学概论是一门综合性的法学课程,是对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概要论述,其内容包括法学基础理论、以宪法为核心的我国各个主要部门法律和国际法的基础知识。
由于本门课程所具有的基础性和综合性,它的知识内容在广度上和深度上都同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所开设的各门法学专业课程存在明显的不同,呈现出覆盖面广、基础性强的特点。
本课程的学习内容、考核目标和考试命题,充分体现本课程的性质和特点,与法学专业所开设的各门法学专业课程相区别。
二、课程理念1、创新课堂教学平台,夯实专业基础,丰富理论功底首先,互动性教学是指改变传统的“填鸭式”知识传授课堂,形成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理论性教学、技能性教学、应用性教学相结合,在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教师与文本、学生与文本之间的对话中实现枯燥理论知识的自主探究、自我获取学习。
其次,在教学内容上,追求的目标是“理论求精,技能过硬”。
对学生传授的知识要根据其原有的基础进行全方位设计,决不能机械复制一般专科专业的教学内容体系,追求教学内容的体系创新、条块精炼、重点突出,进而在这一部分达到“以精炼求精深”的目的。
同时课堂教学更注意专业技能、个性特长及综合素质的过硬,学生不必样样通,但有一样精。
再次,在教学方式上提倡“鼓励参与、追求创新”。
“鼓励参与”指更新教学观念,突出学生作为消费者的主体地位,在政策导向、教学效果评价上侧重学生参与课堂、主动获取、快乐学习的效果。
“追求创新”意在突出培养目标的要求,从教学方式上予以保障。
主要指教师的教学组织方式创新、知识传授方式创新、师生关系方式创新、教学评价标准创新等。
2、强化专业技能性训练,提升专业实践能力,形成技能优势专业技能性训练是指利用课上教学实践环节和课下专业技能强化两个平台,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专业技能训练活动,使学生的专业技能得到提升,竞争优势得以形成。
《法学概论》PPT课件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分类与体系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律) (二)法学的分类与体系 1、理论法学是研究法的基本原理、概念、思想和规律的学科。 2、法律史学是从历史角度研究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学科。 3、国内部门法学是对一个国家的各个法律部门进行研究所形成 的许多学科。 4、外国法学是以外国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5、国际法学是调整国家之间各种关系而形成的学科。 6、法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边缘学科是把法学与有关的自然科学 或社会科学结合起来进行研究而形成的学科。 7、比较法学包括国内法的比较,外国法的比较,不同国家、民 族历史上的法律制度的比较,不同法律体系的法律规范的比较。
泰美丝(Themis),古希腊神 話中的正義女神。 Themis,雙眼蒙著,心存 無私。一手持天秤,衡量公平。 一手持劍,擁有權力。
古希腊法哲学思想三豪杰—— 西方法学思想之源
民法总论(法学2020)课程教学大纲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大纲一、课程介绍1.课程描述: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通过教学活动让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和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使学生能够初步掌握和运用民法的基本理论和现行民事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分析并解决现实中的一些民事问题,同时使学生了解最新的理论观点和我国民事立法的发展趋势,为将来推动我国民事法律的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从事司法实践奠定一定的理论基础。
The purpose of this course is to enable students to comprehensively and systematically master the basic theory of civil law and the current civil legislation and relevant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so that students can initially master and use the basic theory of civil law and the current provisions of civil law and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analyze and solve some civil problems, and make students understand the latest theoretical views and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2.设计思路:本课程为法学专业学科基础必修课程,隶属于民商法学课程群,是该课程群主干基础课程。
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和现行民事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培养学生一定的分析解决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并了解最新的理论观点和我国民事立法的发展趋势,为其他专业课程群的学习打好一定的基础,并使学生具备法学专业基本素质,培养初步的探究能力和理论分析能力及实践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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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背景与目标
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的入门课程,旨在通过系统介绍法学基本概念、法律制度与法律思维方法等内容,培养学生对法律的基本理解与应用
能力。
本课程的目标是使学生充分了解法学的基本知识框架,为进一
步学习和研究法学奠定坚实基础。
二、课程内容
1. 法学的基本概念与特点
a. 法学的定义与范畴
b. 法学的研究对象与方法
c. 法学的发展历程与分支学科
2. 法律体系与法律制度
a. 国家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b. 法律制度的层级与组成
c. 法律规范的形式与层级
3. 法学思维方法与逻辑
a. 法学思维的特点与要素
b. 法学研究的逻辑与论证方法
c. 法学研究的实证与规范问题
4. 法律权利与义务
a. 法律权利的定义与分类
b. 法律义务的基本要素与效力
c. 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与限制
5. 法律责任与法律程序
a. 法律责任的基本类型与构成要件
b. 法律程序的基本原则与程序环节
c. 法律责任与法律程序的关系与保障
三、教学方法与学习要求
1. 教学方法
本课程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和考试等。
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学习要求
a. 认真听讲,按时参加课堂教学活动。
b. 做好课前预习与课后复习,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与概念。
c. 积极参与讨论与互动,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d. 完成课程作业,包括个人论文或实践案例分析等。
四、考核方式与评价标准
1. 考核方式
a. 平时表现(包括课堂讨论和作业)占总评成绩的40%。
b. 期末考试占总评成绩的60%。
2. 评价标准
a. 平时表现包括课堂活动的积极性、讨论质量和作业完成情况等方面。
b. 期末考试主要考察学生对课程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
c. 评价标准将根据教学目标和课程要求来确定,公平、公正、客观。
五、参考书目
1. 罗睿明等,《法学概论》,法律出版社,20XX年。
2. 范劲松,《法学导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XX年。
3. 刘仁培,《法学原理》,人民出版社,20XX年。
4. 程方明,《法学基础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年。
六、教学进度安排
1. 第一周:课程介绍与基本概念讲解
2. 第二周:法律体系与法律制度
3. 第三周:法学思维方法与逻辑
4. 第四周:法律权利与义务
5. 第五周:法律责任与法律程序
6. ......
(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具体内容与进度)
七、课程备注
本课程为必修课,法学专业本科生需要修读本课程,并达到相应的
学分要求。
在学习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困惑,请及时向教师咨询。
以上为《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
希望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学生们能够对法学有更加深入的认识,打下扎实的基础,为未来
的法律研究与实践奠定坚实的基础。
祝愿大家学有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