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019《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019《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019《经济法基础》——冲刺串讲班

一、重点(高频)考点提示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基本考情

在最近 3 年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为13 分;属于重点章节之一。考生重点关注涉及“汇票”、“支票”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不定项选择题。

【考点 1】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P61)

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

(1)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2)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人的签名或盖章。

2.票据的伪造与变造

(1)伪造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2)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变造票据的方法多是在合法票据的基础上,对票据加以剪接、挖补、覆盖、涂改。

3.票据记载事项的更改

(1)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

银行不予受理。

(2)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

更改处签章证明。

4.关于出票日期的记载

5.关于票据、结算凭证上的金额记载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考点 2】银行结算账户(P63)

1.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要求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

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

存款账户除外。

2.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1)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2)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3)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当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将这些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

3.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 1)基本存款账户

①一般生产经营性单位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多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办人员身份证件(如果委托办理)。

②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③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 2)一般存款账户

①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②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当向银行出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借款合同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③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④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 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①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②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

③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但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 4)临时存款账户

①适用范围

设立临时机构(如工程指挥部、摄制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如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

在异地的临时经营活动);注册(增资)验资;军队、武警单位承担基本建设或者异地执行

作战、演习、抢险救灾,应对突发事件等临时任务。

②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2 年。

③临时存款账户可以支取现金,但应当按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④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 5)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账户

Ⅰ类户Ⅱ类户Ⅲ类户业务

办理存款√√账户余额不得超过2000 元购买理财产品√√——

转账√限额转账(需面

限额转账(需面对面确认身份)对面确认身份)

消费和缴费√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消费和缴费

存取现金√√——

实体卡√√——【考点 3】票据当事人(P74)

【考点 4】票据权利(P75)

1.票据权利的取得

( 1)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形

①依法接受出票人签发的票据;②依法接受背书转让的票据;③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的票据。

【解释】“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

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

(2)不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形①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

②“明知”有前列情形,出

于“恶意”取得票据的;③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

2.票据权利丧失补救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进行补救。

( 1)挂失止付

①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

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时可进行挂失支付。

②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采取的必经措施,而只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最终还要通过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来补救票据权利。

( 2)公示催告

失票人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制度或程序。

3.票据权利时效

对象起算点时间商业汇票(远期)出票人、承兑人到期日 2 年

银行汇票、本票、

出票人出票日 2 年商业汇票(即期)

支票出票人出票日 6 个月

追索权前手(不包括出票人、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

6 个月

承兑人)付款日

再追索权前手(不包括出票人、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

3 个月

承兑人)日

相关链接

票据类型提示承兑期限提示付款期限票据时效

银行汇票无需承兑出票日起1个月出票日起 2 年

商见票即付无需承兑出票日起1个月出票日起 2 年业

定日付款

汇到期日前

票出票后定期付款

到期日起10 日到期日起 2 年

出票日起 1 个

见票后定期付款

月内

银行本票无需承兑

出票日起不得超过2

2 年

个月

出票日起

支票无需承兑出票日起10 日出票日起 6 个月

4.追索权( P83)

(1)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2)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 3)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开始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

然可以行使追索权。

( 4)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 3 日)发出追索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考点 5】票据行为( P80)

1.出票(记载事项)

记载事项内容汇票本票支票备注表明“××”

√√√

的字样【提示 1】本票、

无条件支付

√√√支票的绝对记载

的委托 / 承诺事项相对于汇票

必须记载确定的金额√√√而言,各少一项【提示 2】支票

事项付款人名称√—√

的“金额、收款收款人名称√√—人名称”可以由

出票人签章√√√支票的出票人授权补记

出票日期√√√

付款日期√——

未记载的,由法相对记载

出票地√√√律另行规定,票事项

据仍然有效付款地√√√

任意记载

如记载“不得转让”产生票据效力事项

非法定记

如记载“用途、合同编号”不产生票据效力载事项

2.背书

非转让背书委托收款背书、质押背书

①必要记载事项:背书人签章

②可以补记事项:被背书人名称 (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记载事项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

③相对记载事项:背书日期(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

背书附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转让背书不影响背书行为效力

将票据金额的一部分转让或者将票据金额分别转让给部分背书

2 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①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背书转

记载不得转

②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

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

责任

3.承兑

( 1)提示承兑期限

①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②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③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之日起 1 个月内提示承兑。

【提示】如果持票人超过法定期限提示承兑的,即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付款人承兑汇票,不能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4.保证

记载事项必要记载事项表明“保证”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所;保证人签章

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相对记载事项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保证责任保证不得附条件,附条件的,“不影响”对票据的保证责任

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为 2 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考点6】商业汇票(P87)

1.付款期限

( 1)纸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

( 2)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不超过 1 年。

2.两个“万分之五”

( 1)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 2)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0.5 ‰的手续费。

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

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0.5 ‰计收利息。

3.贴现

( 1)贴现条件

①票据未到期;②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③持票人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④持票人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 2)贴现利息的计算

①贴现利息 =票面金额×年贴现率×贴现期/360= 票面金额×日贴现率×贴现期

②贴限期:贴现的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

【提示】承兑人在异地的纸质商业汇票,贴现的期限应另加 3 天的划款日期。

4.商业汇票到期后偿付顺序(2019 年新增)

承兑人>保证增信行>贴现人

【考点7】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P84、 92、 93)

种类银行汇票

——

银行本票

——

支票

现金、转账、普通支票

出票人银行银行单位和个人适用主体单位和个人单位和个人单位和个人

适用范围同一票据交换区

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域或异地

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出票人、收款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

票据金额出票金额、实际结

出票金额出票金额 (授权补记 )算金额

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 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自出票日起 10 日内提示月内提示付款过 2个月付款

对出票人的票

出票日起 2 年出票日起 2 年出票日起 6 个月据权利时效

【提示】单位或个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

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 5%但不低于 1000 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

赔偿支票金额 2%的赔偿金。

【考点 8】银行卡( P95)

1.单位卡

( 1)单位人民币卡

①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

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

②销户时,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

③单位人民币卡可以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支取现金。

( 2)单位外币卡

①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从其单位的外汇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在境内存取外币现钞。

②销户时,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回其相应的外汇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2.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1)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

(2)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 0.7 倍。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

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3)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

(4)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

计收利息。

【考点 9】国内信用证

(1)国信用证为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2)信用证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2.期限

信用证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3.转让

转让行应第一受益人的要求,将可转让信用证的部分或者全部转为可由第二受益人兑用。

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

4.议付

(1)信用证未明示可议付,任何银行不得办理议付;

(2)信用证明示可议付,如开证行仅指定一家议付行,未被指定为议付行的银行不得办理议付,被指定的议付行可自行决定是否办理议付。

5.索偿

(1)议付行议付时,必须与受益人书面约定是否有追索权。

(2)若约定有追索权,到期不获付款议付行可向受益人追索。

(3)若约定无追索权,到期不获付款议付行不得向受益人追索,议付行与受益人约定的例外情况或受益人存在信用证欺诈的情形除外。

6.付款

若受益人提交了相符单据或开证行已发出付款承诺,即使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及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

【考点 10】预付卡( P110)

记名预付卡不记名预付卡透支预付卡以人民币计价,不具有透支功能单张面值限额不得超过 5000 元不得超过 1000 元挂失可挂失不可挂失

赎回可赎回,在购卡 3 个月后办

不可赎回 (另有规定的除外 )理赎回

(1)有效期不得低于 3 年

有效期不得设置有效期(2) 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预付卡,可通过延期、激活、换卡等方式继续使用

实名制√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 1 万元以上单位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000 元以上,个人一次性购买预付卡 5 万元

以上的,不得使用现金

非现金结算

元以上的,不得使用现金

一次性充值金额 5000

不得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或为预付卡充值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重点考点——总结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56—9006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重点考点——总结 (1) 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帐户。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帐户和上级单位、下级单位的帐户划拨资金。 (2) 需人行核准的帐户: A、基本存款帐户 B、临时存款帐户(验资增资帐户除外) C、预算单位专用帐户、 D、QFII专用帐户 (3) 临时存款帐户不得超过2年,可以支取现金。 (4) 储蓄帐户只办理现金存取、不得转帐。 (5) 一般存款帐户办理可以现金缴存,不得支取现金。 (6) 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 (7) 我国《票据法》中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8) 票据的基本当事人: A、出票人 B、付款人 C、收款人 (9) 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 A、承兑人 B、背书人 C、被背书人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56—9006 D、保证人 (10)票据权利 A、付款请求权 B、追索权 (11)票据的签章是票据行为中必须记载的事项。出票人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无效。 (12)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无效,不影响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13)票据丧失补救(综合题重点) A、挂失止付 B、公示催告 C、普通诉讼 (14)挂失止付的四种票据(综合重点) A、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B、支票 C、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D、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15)挂失止付不是必经措施,最终通过公示催告、普通诉讼。(重点) (16)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综合题重点) (17)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个月。 商业汇票10日。最长6个月。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案例分析题)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题精选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案例分析题1】2008年3月10日,某公司向银行申领了信用卡,其中一部分作为对管理人员的福利,另一部分作为公司自用。 (1)下列情形中,可以办理销户的有( D )。 A.4月12日,该公司要求注销自用的信用卡 B.3月11日,公司一名管理人员的信用卡丢失并于当日挂失,4月12日要求注销该丢失的信用卡 C.至2009年6月7日,该公司自用的信用卡未发生过任何交易 D.至2010年8月30日,该公司自用的信用卡未发生过任何交易 (2)关于信用卡资金来源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 )。 A.公司可以将资金从基本存款账户中转账存入持有的信用卡 B.公司持有的信用卡可以交存现金 C.公司可以将其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持有的信用卡 D.公司管理人员可以将个人的收入及公司的暂时款项存入其持有的信用卡 (3)公司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有(ABCD )。 A.3月16日,公司持卡购买一台价值12万元的设备 B.3月21日,公司将其信用卡转借给其子公司 C.3月30日,公司从信用卡上支取现金5000元 D.4月1日,公司结算信用卡,3月共透支15万元(该公司无综合授信额度) (4)关于信用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D )。 A.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个人卡不得超过2万元 B.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3% C.信用卡透支利率为日利率5% D.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5)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以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是(C )。 A.普通卡 B.附属卡 C.贷记卡 D.准贷记卡 【案例分析题2】2010年9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1)向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甲公司将一张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作为付款,背书时注明“货到后此汇票方生效”; (2)向丙公司发出一份支票,丙公司在转让前发现该支票未记录个别事项; (3)向银行申请开立临时账户。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对于转让给乙公司的汇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BCD )。 A.该背书所附的条件“货到后此汇票方生效”有效 B.该背书所附的条件“货到后此汇票方生效”无效 C.该背书仍然有效 D.被背书人即乙公司可依背书取得票据权利 (2)在下列各项中,对基本存款账户与临时存款账户在管理上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D )。 A.基本存款账户能支取现金而临时存款账户不能支取现金 B.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向银行借款而临时存款账户可以向银行借款 C.基本存款账户没有开设数量的限制而临时存款账户受开设数量的限制 D.基本存款账户没有时间限制而临时存款账户实行有效期管理

2019年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9

2019年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9 单选题 1、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规定,下列企业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的是()。A.缴纳资源税的国有企业 B.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私营企业 C.缴纳营业税的外商投资企业 D.缴纳房产税的外国企业 答案:C 城建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单选题 2、某企业决定在农村设厂,则该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不包括哪一项?()A.不征收房产税 B.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C.城市维护建设税按3%的税率征收 D.城市维护建设税按1%的税率征收 答案:C 暂无解析 单选题 3、某企业有原值为2500万元的房产,2003年1月1日将其中的30%用于对外投资联营,投资期限10年,每年固定利润分红50万元,不承担投资风险。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03年度应纳房产税()万元。 A.24 B.22.8 C.30 D.16.8

答案:B [解析] 用房产投资联营取得固定收入的,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则该企业应纳房产税为拥有的未联营部分(按计税余值计算房产税)与参与对外联营取得固定收入部分(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两项之和:未参与联营部分的房产原值=2500×(1-30%)=1750(万元),则两部分房产税之和=1750×(1-20%)×1.2%+50×12%=22.8(万元)。 单选题 4、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房屋出租的,一般情况下,由承租人纳税 B.房屋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C.房屋产权未确定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D.产权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屋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答案:A [解析] 房屋出租的,一般情况下,由出租人纳税;当发生租赁关系争议时,由使用人即承租人纳税。 单选题 5、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初企业拥有房产750万元,同年8月职工食堂建设完工,转入固定资产,确定房屋入账价值为50万元;拥有载货汽车5辆,自重吨位分别是25吨、12.5吨、10.3吨、56.6吨、20.1吨。2008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为: (1)当年内又购进已税烟丝5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0.8万元,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通过认证后,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购货金额40万元、增值税额6.8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采购烟丝过程中共计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 (2)当年生产领用烟丝45万元;销售卷烟120标准箱给某大型商场,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金额500万元,增值税额85万元;经批准销售卷烟8标准箱给使用单位和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万元; (3)当年卷烟销售成本共计为221万元;财务费用10万元;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种类及基本原则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种类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多选) 支付结算的方式(多选): 1.票据结算方式: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考试要求掌握两种) 2.非票据结算方式: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卡、信用证等 【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支付结算的方式包括( )。

A.现金 B.银行汇票 C.支票 D.信用卡 [答案]BCD (二)支付结算的原则(简答)无论对单位还是个人都是要遵守的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对存款人的资金,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由其自由支配。 3.银行不垫款原则。 即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负责办理结算当事人之间的款项划拨,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支付结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 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B.谁的钱进谁的帐原则 C.谁的钱由谁支配原则 D.银行不垫款原则 [答案]ABCD 【例题?简答题】支付结算的原则有哪些? [答案]支付结算的原则是: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原则。 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 (总分:75.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75,分数:75.00) 1.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托收承付的( )。 ?A.收付双方都是国有企业 ?B.收付双方必须签有合法的代销合同 ?C.结算款项的收款人可以选用邮寄的划回方式 ?D.每笔金额起点为20000元 A. B. C. √ D.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代销商品的款项,不可以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0元;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2.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是支票出票人的( )。 ?A.电话号码 ?B.身份证 ?C.支票存根 ?D.预留银行签章 A. B. C. D. √ 《支付结算办法》第123条规定:“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3.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 )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A.中国银行 ?B.中国人民银行 ?C.财政部 ?D.开户行 A. B. √ C. D. 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4.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 )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 )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 )计算。 ?A.万分之二,万分之五,万分之十

?B.万分之五,万分之十,万分之十五 ?C.万分之三,万分之八,万分之十 ?D.万分之五,万分之八,万分之十 A. B. √ C. D.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目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目息万分之十五计算。 5.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 )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送交开户银行。 ?A.3 ?B.4 ?C.5 ?D.6 A. √ B. C. D. 《支付结算办法》第89条规定,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送交开户银行。 6.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 )。 ?A.自汇票到期日起1个月 ?B.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C.自出票日起1个月 ?D.自出票日起10日 A. B. √ C. D.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88条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7.下列有关支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现金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B.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C.转账支票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D.现金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A. B. √ C. D. 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经济法第三章支付结算制度

经济法第三章结算制度 1、【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有()。(2015年) A.本票 B.汇票 C.股票 D.支票 【答案】ABD【解析】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1)“三票一卡”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和银行卡(选项ABD);(2)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2、【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使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中,属于结算方式的是()。 A.甲公司与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签发一张3个月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抵付货款 B.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 C.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使用单位人民币卡进行结算 D.丁公司与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签发借据一张,注明货款暂欠3个月内支付 【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办理支付结算使用的主要支付工具。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三票一卡”是指三种票据(汇票、本票和支票)和银行卡,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3、【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使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中,属于结算方式的是()。 A.甲公司与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签发一张3个月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抵付货款 B.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 C.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使用单位人民币卡进行结算 D.丁公司与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签发借据一张,注明货款暂欠3个月内支付 【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办理支付结算使用的主要支付工具。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三票一卡”是指三种票据(汇票、本票和支票)和银行卡,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4、【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的结算纪律有()。(2015年) A.不准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 B.不准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 C.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套取银行信用 D.不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金 【答案】ABD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总结分析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总结分析 1 2020年4月19日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本章要点: ?支付结算的概念、种类;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基本要求;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各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使用范围、开户要求。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1.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 2. 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多选) ? 2 2020年4月19日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 3.支付结算的方式:(多选) ? (1)支票;(2)银行本票;(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5)汇兑;(6)委托收款;(7)托收承付;(8)信用卡;(9)信用证。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 4.支付结算是一种转账结算。 ?中国关于支付结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主要包括:1996年1月1日实施的 8月28日修正的<票据法>、1997年9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于同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支付结算办法>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 【例2—1】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进行货币给付的行为,这一说法正确吗? ?[解析] 不正确。支付结算除了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进行货币给付的行为外,还包括使用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资金清算的行为。 3 2020年4月19日

2019-2020年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Ⅰ

2019-2020年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Ⅰ 单选题 1、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房产税纳税人的是()。 A.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是纳税义务人 B.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C.产权出典的,承典人 D.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 答案:D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征收城市房地产税,不征房产税。 单选题 2、(二)某综合性企业2008年度发生如下业务:(1)与A公司签订一项易货合同,约定用120万元市场价格的库存商品换取市场价格为140万元的原材料,支付A 公司差价20万元。(2)与B公司签订一份加工合同,为其加工一批特殊商品,原材料由该综合性企业提供,金额300万元,另外收取加工费120万元。(3)与C 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2500万元,施工期间将价值600万元的水电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并签订了转包合同。由于施工单位安装水电工程的质量未达到企业的要求,企业实际支付其转包金额500万元。(4)2008年度拥有房产原值6000万元,其中90%为企业自用(当地计算房产税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10%对外出租,出租合同记载全年应取得租金收入8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与C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及转包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元。 A.1800 B.7500 C.9000 D.9300 答案:D [解析] 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项目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应按新的

转包合同所载金额贴花。应缴纳印花税=(2500+600)×0.3‰×10000=9300(元)。 单选题 3、应纳房产税的一幢房产原值50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25%,则该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为()元。 A.6000 B.4500 C.1500 D.1250 答案:B 房产税从价计征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率)×1.2%。 单选题 4、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A.向户口所在地 B.向纳税人居住的房产所在地 C.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 D.按房产的坐落地点,选择向任一处房产所在地 答案:C [解析] 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简答题 5、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0年3月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一块土地50年使用权,并于2002年3月在此地块上建成一座砖混结构的写字楼,当时造价为2000元,经济耐用年限为55年,残值率为5%。目前,该类建筑重置价格为每平方米5500元/m 2 。该建筑物占地面积1000m 2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八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2分,2008年的分值为14分。本章考点比较散,复习难度较大。2009年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对本章内容基本未进行调整。2009年本章分值估计在10分以上,考生应重点关注综合题。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一、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P292—P293) 1、更改 “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相关链接】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解释】该考点经常出多选题,考生应注意汇票、本票和支票这3个项目均不得更改,但授权补记的2个项目仅限于支票。 【例题1】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2003年) 【答案】√ 【例题2】支票上的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无效。()(2005年) 【答案】√ 2、签章(P293)

(1)单位、银行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2)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者”盖章。 【例题3】法人和其他单位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2002年) 【答案】√ 【例题4】某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该公司的下列签章行为中,正确的是()。(2005年) A、公司盖章

B、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 C、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签名加盖章 D、公司盖章加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 【答案】D 3、出票日期 (1)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2)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 【解释】考生应掌握“1月18日”、“10月20日”的具体写法,注意

2018初级会计基础学习经济法基础讲义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二) 知识点:商业汇票(★★★) (一)概念、种类和适用范围 1.概念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电子商业汇票:是出票人依托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分类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电子商业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1)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2)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注意】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3.适用范围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注意】只有单位才能使用的支付结算方式包括:托收承付、国内信用证和商业汇票。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是()。 A.商业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 B.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以外的付款人 C.银行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 D.银行承兑汇票属于银行汇票 『正确答案』D 【例题·单选题】(2015年)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票据的付款人不是银行的是()。 A.支票 B.商业承兑汇票 C.银行汇票 D.银行本票 『正确答案』B (二)出票 1.出票人的资格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2)与付款人(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3)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注意1】签发电子商业汇票还应具备的条件 【注意2】电子商业汇票的强制使用 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原则上应全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办理;单张出票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办理。(2018年新增) 2.出票人的确定 (1)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总结,初级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总结,初级篇一:财经法规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要点总结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概念★★★ ? 支付结算概念: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 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 支付结算主体:1.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简称“银行”)2. 单位(含个体工商户)3.个人注: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二、特征★★★ 1. 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 批准的主要机构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行、建行等)及其分支机构、 合作银行、城市或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邮政储蓄网点等。 2. 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要式行为:是指法律规定必须依照一定形式进行的行为。如不符合法律

规定视为无效) 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为保证支付结算的准确、及时和安全,业务正常进行有统一格式要求外,还就正确填写作出了基本规定。 3. 支付结算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银行作为中介机构的角色,在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 4. 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 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基本原则★★★ 1.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 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 银行不垫款 四、主要支付工具(方式)★★ 票据结算方式:汇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 票、支票 非票据结算方式:银行卡(信用卡、借记卡)、汇兑、

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完美版)

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总 结(完美版)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法律的一般理论 一、法律规范(P2-P3) 1.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其中,义务性规范可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2.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规定或限定的范围或者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强行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授权性规范)。 3.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性规范。其中,非确定性规范包括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 二、法律渊源(P3)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这里仅限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其他级别的法院和检察院作出的司法解释不属于法律渊源) 7.国际条约或协定 三、自然人的行为能力(P7)(注意年龄的临界点!)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小于10周岁)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四、法律关系的客体(P8) 1.物 2.行为 3.人格利益(如公民和组织的姓名或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尊严、人身、人格和身份等) 4.智力成果(如文学艺术作品、科学著作、科学发明等) 五、法律事实(P8) 1.事件(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 (1)人的出生与死亡 (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2018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主要知识点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银行结算账户? 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银行结算账户是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的“活期”存款账户,存款人包括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①核准类账户(办理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审核) 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QFII专用存款账户 “正式开立之日”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核准日期 ②备案类账户(5个工作日内向中银支行备案) 一般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 “正式开立之日”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 变更与撤销应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中银当地分支行报备 ③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期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④预留签章 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or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签章 个人→个人签名/签章 ⑤3个工作日与5个工作日? 2.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存款人变更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单位法定代表人等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办理变更手续的时候,应交回开户许可证,由中国银行当地分支行换发新的开户许可证 3.银行账户的撤销 ①撤销情形 ?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的:

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关闭的;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后,需要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在撤销其原基本账户后10日内申请重新开立基本账户: 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②相关规定 ?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撤销账户时,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核对无误方可办理 ?撤销账户的顺序:一般→专用→临时,将这些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 办理撤销 ?应撤销未办理销户手续的,银行发出通知之日起30内销户,逾期视同销户 4.基本存款账户 ①概念 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1个单位只能开1个 ②开户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③使用 ?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单位人民币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 ?撤销账户的顺序:一般→专用→临时,将这些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撤销 5.一般存款账户 ①概念 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的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②开户证明文件 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借款合同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③使用 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可以现金缴存,不可现金支取 6.专用存款账户 ①概念 存款人因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账户 ②开户证明文件 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依 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 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 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 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国办院校的教职工比照《公务员法》执行。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后勤人员:机关车队、食堂、保洁等,都属于这个项。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初级会计考试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能够例外),有劳动权利水平和行为水平。 2.用人单位有用****利水平和行为水平。 (1)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能够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能够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理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现金管理讲义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现金管理 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二、现金使用的限额 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 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 3.开户单位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如实写明提取现金

的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 4.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向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 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一个良好的现金内部控制应该达到以下几点:(1)现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2)现金收支要有合理、合法的凭据。(3)全部收入及时入账,并且支出要有核准手续(4)控制现金坐支,当日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5)按月盘点现金,以做到账实相符。(6)加强对现金收支业务的内部审计。 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1)支付申请(2)支付审批(3)支付复核(4)办理支付

支付结算案例

1A商场与B食品批发站签订了购买食品的合同。合同约定,B食品批发站供应A商场价值10万元的糕点,A商场向B食品批发站出具了-张以工商银行某分行为承兑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并在汇票上注明“支付货款”的字样。B食品批发站收到汇票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某面粉厂,面粉厂恰好对某粮油收购站有-笔欠款,遂在当天就又背书给了该粮油站,并在背书同时写到“不得转让”字样。粮油站将汇票贴现给了建设银行某分行。但在建设银行某分行向工商银行某分行提示付款时,工商银行某分行拒付,理由是:B食品批发站提供的糕点有重大质量问题,A商场来函告知,该汇票不能兑付。 该汇票的付款人是()。 A.工商银行 B.建设银行 C.A商场 D.B食品批发站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即成为付款人。本题中是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是工商银行,其接受承兑后,就是付款人。 A商场在汇票上注明“支付货款”的字样,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A.导致票据无效 B.银行对该票据不予受理 C.该记载发生票据上的效力,票据也有效 D.该记载不发生票据上的效力,而票据有效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票据的用途属于不产生票据法上效力的事项,记载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不会导致汇票无效。所以本题中汇票上“支付货款”的记载事项无票据上的效力,但不会导致票据无效。 关于工商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理由符合规定,工商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B.该理由不符合规定,工商银行不能拒绝付款 C.该理由不属于承兑人的抗辩事由 D.票据债务人可以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参考答案: B,C 答案解析: 该理由不属于承兑人可以行使的“对人”和“对物”抗辩情形,所以工商银行某分行的拒付理由不能成立。 下列选项中,建设银行某分行不可以行使追索权的对象是()。 A.B食品批发站 B.A商场 C.面粉厂 D.工商银行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2019年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6

2019年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6 单选题 1、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的纳税地点为()。 A.户籍所在地 B.纳税人居住地 C.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缴纳 D.按房产的坐落地点,选择向任一处房产所在地缴纳 答案:C [解析] 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简答题 2、估价对象为一出租写字楼,土地总面积7000m 2 ,建筑总面积56000m 2 ,建筑物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36层,地下2层,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从1999年9月30日取得土地时起计,建设期3年。需要评估出该宗房地产2004年9月30日的买卖价格。有关资料为:该写字楼使用面积为建筑面积的65%,月租金为使用面积150元/m 2 ,空置率平均为15%。建筑物原值22000万元,耐用年限60年,残值率0;家具设备原值8000万元,耐用年限为12年,残值率为4%。经常费每月100万元,房产税为租金的12%,营业税等为6%,报酬率为8%。 答案: (1)运用收益法有限年公式求取房地产价格,其公式为: (2)计算年总收益=56000×65%×150×12×(1-15%)==5569.2(万元) (3)算年总费用: 1)年家具设备的折旧费=8000×(1-4%)/12 =640(万元) 2)年经常费=100×12=1200(万元) 3)年房产税=5569.2×12%=668.3(万元) 4)营业税等=5569.26×6%=334.15(万元)

年总费用=640+1200+668.3+334.15=2842.45(万元) (4)计算年净收益=5569.2-2842.45=2726.75(万元) (5)计算房地产价格 暂无解析 单选题 3、甲企业位于A市,自有房产100间,房产账面原值1000万元(设每间房产的账面原值均为10万元),其中10间用于出租,共取得年租金收入20万元;甲企业占有士地10000平方米,其中500平方米用作企业文化广场建设。(A市规定计征房产税的减除比例为30%,土地使用税税额为每平方米5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若甲企业位于县城,则其营业用房产不征房产税 B.甲企业的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C.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计税标准 D.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分类分级幅度定额税率 答案:B, C, D 暂无解析 多选题 4、下列税种中,属于行为类税种的有()。 A.车船使用税 B.契税 C.印花税 D.房产税 答案:B,C [解析] 行为税是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屠宰税、筵席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都属于行为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属于财产税类。 单选题 5、在中国,货物和劳务税是主体税种,货物和劳务税类包括()。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 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 2012年2013年2014年 题量分值题量分值题量分值单选题443 4.53 4.5 多选题36--24 判断题111111不定项选择题5104848 合计1321813.51017.5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主要介绍了账户管理、银行卡、预付卡、结算方式以及票据有关的基本规定,内容多且处处是考点,复习难度非常大。在最近3年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约为17分,各种题型均有涉及;其中,票据法部分的分值最多,相信80%以上的考生在考场上会抽中本章的不定项选择题。 Part1: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及基本类型 1.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的活期存款账户。 2.基本类型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3)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5)财政部门为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按基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6)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在其注册地或住所地行政区域之外(跨省、市、县)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根据存款人、用途的不同,可以是异地基本存款账户、异地一般存款账户、异地专用存款账户、异地临时存款账户或者异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考题1·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存款人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成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是()。(2014年) A.一般存款账户 B.专用存款账户 C.基本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答案】B 【解析】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考题2·判断题】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作为临时存款账户管理。()(2013年机考) 【答案】× 【解析】财政部门为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按基本存款账户或者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考题3·单选题】甲公司成立后在某银行申请开立了一个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该账户的性质属于()。(2010年) A.基本存款账户

2019年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8

2019年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8 简答题 1、钱某为一中国公民,其在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中任职,2006年1月收入情况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当月支付的工薪25000元;国内派遣单位当月支付的工资4000元;同时,外资企业本月发放年终奖,该个人获得30000元。 2.利用休假时间为国内某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取得收入80000元,领取收入时得知该单位遭受严重水灾,当即捐赠20000元。 3.为境外一企业提供一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一次取得收入150000元。已按收入来源国税法在该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0元。 4.个人出租住房,每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每月发生的准予扣除项目及修缮费用500元,取得合法票据。 请综合考虑营业税和房产税,不考虑城建税及附加,印花税。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500元的5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137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3375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637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10375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15375 要求:分别计算钱某以上各业务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本月工薪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暂无解析 单选题 2、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称作()。

A.土地税 B.耕地占用税 C.城镇土地使用税 D.土地增值税 答案:D [解析]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单选题 3、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应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是()的房地产。 A.已居住3年后由个人转让 B.2000年之前签订转让合同 C.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 D.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答案:C [考点]第三章工程财务第四节与工程财务有关的税收及保险规定:与工程财务有关的税收规定――土地增值税。 [思路]本题考核的是税收优惠的有关政策,关于税收优惠的政策如下。①纳税人建造普通住宅出售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就其全部增值额计税。②对个人转让房地产的,凡居住满5年或以上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未满3年的,不实行优惠。③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④1994年1月1日前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无论房地产在何时转让,均免征土地增值税。[易错]本题易错选项为选项A。[拓展]考生还应关注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和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多选题 4、[资料三]某市火腿肠生产企业2010年初占地6000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占地5000平方米,房产原值460万元;生猪养殖基地占地28000平方米,房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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