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10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10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SDLQ)QB-CWB-10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二○○六年七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依据《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集团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对集团公司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财务部及与财务相关的单位、部门和员工。

第四条固定资产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资基础。为切实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依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要求

(一)统一固定资产编码。

(二)统一固定资产目录。

(三)统一固定资产折旧目录。

(四)统一固定资产卡片。

(五)统一固定资产计算机管理程序。

(六)统一固定资产报表。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任务

(一)根据国家固定资产的管理标准,正确划分固定资产的分类与范围,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二)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三)定期分析、研究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

(四)搞好固定资产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五)按照规定,正确计提折旧,统筹使用。

(六)定期清查固定资产。

(七)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更新、大修理计划的实施情况。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标准与分类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八条固定资产分类:固定资产按现行制度的规定分为七类:

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固定资产。

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固定资产。

3.租出固定资产:是指经公司批准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

4.未使用固定资产:是指尚未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调入尚未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以及报经公司批准封存暂时(连续半年以上)停止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由于季节性生产、大修理等原因而停止使用的机器设备,应作为在用固定资产。

5.不需用固定资产: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不再使用,报经公司批准等待处理的固定资产。

6.土地:指过去按照规定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7.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是指经批准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并经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在租赁期内使用的各类机器设备。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体系

第九条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

企管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和更新、处置、清查、报废、清理、核算管理。

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帐务处理,负责新购固定资产的批复,参与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盘亏和报废作价处理。

公司各单位负责固定资产的交付、转移、修理等管理、报批工作,同时做好固定资产的计价、折旧计提及上交工作。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

第十条各单位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办理工程决算、验收及资产交接手续。

投资管理人员要与资产管理核算密切配合,共同办理好资产的交接工作。

(一)属于基本建设项目,应在编制竣工决算的同时交付使用资产。工程、资产的管理、核算人员要做好交付资产的清查、盘点,编制“基建项目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明细表”,由公司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

(二)属专项工程项目,(包括按规定从成本、费用中核销的项目)在项目完工核销工程的同时,组织清查、盘点交接资产,编制“专项工程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明细表”,送财务部审核,按资产用途报相对的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接受。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批准的“基建项目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明细表”和“专项工程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明细表”,编制“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汇总表”上报公司财务部,按照资产用途分别上报公司企管部。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调拨

第十一条由于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固定资产发生转移时,必须办理固定资产调拨转移手续。

(一)各单位之间调拨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由调入部门经办,调出部门负责填制“固定资产无偿调拨单”上报财务部和企管部审批,持手续办理资产实物交接并进行账务处理。

(二)各单位内部调拨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由各单位自行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并报企管部备案。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转让、捐赠第十二条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出借、出租固定资产。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转让、捐赠,须填制《固定资产出售、捐赠申报单》并附相应材料,报经财务部和企管部组织审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实行有偿转让或以公司名义捐赠。财务部同时做相应的帐务处理。

第十四条因生产经营需要,需租入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的,应报企管部组织审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五条原则上不租用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清查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清查

(一)公司统一安排的固定资产清查,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清查要求编制有关的清查表及盘盈、盘亏、报废等申报表并报相对应的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

(二)各单位应根据需要对固定资产随时进行全面清查,清查固定资产

时,首先按照清查时点要求逐项清查,认真核对,做到账卡相符,账物相符。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条向公司企管部和财务部汇报,并按公司要求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清查中发现盘盈、盘亏等情况,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要求上报公司批准。

(一)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等情况,须分别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申报明细汇总表”和“固定资产盘盈申报单”、“固定资产盘亏申报明细汇总表”和“固定资产盘亏申报单”同时根据其用途报企管部和财务部。经审查后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公司企管部就其管理的资产申报的盘盈、盘亏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组织鉴定审查,由公司财务部审核并组织汇总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处理。

第八章固定资产的报废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报废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

(一)已满规定使用年限,并丧失使用效能,无修复使用价值的;

(二)属于技术淘汰,设备陈旧,以及国家明文规定淘汰使用的设备,又无修理配件来源,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无技改、修复使用价值的;

(三)因生产工艺改变,并已丧失原有价值、又无改造利用价值的;

(四)由于生产建设、城市建设规划等原因必须拆除又无法再用的;

(五)无法修复的危房及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设备毁损严重,无修复使用价值的;

(六)设备腐蚀、磨损程度严重,虽可修复利用,但修复费用较大,利用价值低的;

(七)其他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本着严肃、慎重、认真负责的原则,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即使符合上述固定资产报废条件,但在两年内进行过大修理的固定资产不准报废(生产装置的主要设备除外)。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权限: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原值在3万元(含)以上的由企管部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原值在0.2~3 万元的由企管部审核报总会计师批准;

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原值在1万元(含)以上的由企管部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原值在0.2~1万元的由企管部审核报总会计师批准;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通过清查,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编制“固定资产报废申报单”、“固定资产报废明细汇总表”报企管部和财务部门。

第二十二条对生产装置的主要设备,可先由生产部门鉴定拆除更新后补办报废手续。补办报废手续时,须写出详细情况并附报生产部门拆除时的鉴定意见。

第二十三条公司企管部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对各单位申请的待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分类鉴定审查,然后由财务部汇总上报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审批。批准后,由财务部办理注销固定资产手续,同时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第九章固定资产的清理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清理的范围:经批准允许转让、捐赠、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立即注销,转入清理。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清理程序

(一)各单位要将应清理的固定资产,按资产项目建立固定资产清理明

细账,同时将卡片抽出单独保管。

(二)转让、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后,须持批准手续、明细表报相应的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

(三)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须填报“固定资产清理申报单”,按资产用途报相应的资产管理部门产生处置方案,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下列情况分别办理:

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机动车辆、生产用大型设备、电视机、录放机、摄象机、照相机、电子计算机、复印机等以及单台件原值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报废设备,由企管部统一处理并报财务部。

2、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单台件原值在1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报废设备,由企管部统一处理并报财务部。

3、他毁损、报废的其他固定资产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处理并报财务部。

(四)各单位每半年将清理情况报相应的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

第十章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更新的依据和条件

各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更新必须以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手续和清理审批手续为依据,同时结合本资产部门的实际需要,列出更新计划上报公司相应的资产管理和财务部门。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更新的审批

(一)各单位对报废、清理的固定资产需要更新的,编列年度更新计划逐级上报,经公司相应的资产管理和财务部门批准后,列入公司年度更新项目计划。

(二)各单位必须依据公司批准的年度更新项目计划购建固定资产。对

计划外项目财务部一律不予结算、核销、转资,并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三)审批权限:5 万元(含)以上的生产设备, 1万元(含)以上的非生产设备由财务部会企管部提出初审意见,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审批;5万元以下的生产设备,1万元以下的非生产设备由财务部会企管部初审,报分管副总审批。计划外购建固定资产,由财务部和企管部审核报董事会审批。

第十一章固定资产修理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修理的范围:固定资产修理分为大修和日常维修,分别采用不同的处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因为数额较大,受益期较长,可以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费用在发生当期直接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

第三十条下列固定资产不预提修理费用

(一)未使用的机器设备;

(二)闲置不需用的机器设备;

(三)待报废、待处理的资产;

(四)单列账的土地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机动车辆在接近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年限时,严禁安排大修理。

第十二章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核算管理

第三十二条折旧的计提范围

下列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

(一)所有在账的房屋和建筑物;

(二)生产和非生产用的各类机器设备、工器具等;

(三)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四)车间内替换使用的机器设备。

(五)租出固定资产;

(六)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租赁费列入成本的部分,应视同提取的折旧。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

(一)未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闲置的固定资产;

(三)在未正式交付生产使用以前,进行试车的固定资产;

(四)通过局部轮番大修实现整体更新的固定资产、道路、广场、地坪等。

(五)已满规定折旧年限,并已提足折旧(即净值等于原值3%)的固定资产及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六)连续停工(不包括大修理停工)一个月以上的装置和基本上处于停产的设备,经公司审查批准后。停提或减半提取折旧。

(七)视同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今后不再计提折旧。

(八)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九)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它固定资产(如土地等)。

第三十三条折旧的计提

集团公司采用工作量法或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一)工作量法下提取折旧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二)平均年限法下提取折旧,折旧率采用分类折旧率。

全部固定资产月折旧额=月初各类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分别为:办公用设备5年,办公用车辆、运输设备10年,施工机械8-10年,仪器和试验设备5-10年,房屋建筑物30年,宿舍及服务设施20年,其他固定资产(如利津黄河大桥)以经营期为折旧年限,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选择经济有效期和融资租赁期较短的期限,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土地不提折旧。

(三)固定资应当按月计提折旧,每月月末以前计提。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于下月开始停提折旧。

(四)待报废固定资产,按照公司当年的通知要求,累计折旧计算到填报“固定资产报废申报单”的时间,同时停提折旧,如果批准报废,则注销资产,转入清理库。如果不同意报废,则按如下情况处理:

1、该项资产在报废申报时,是处在停用中(或属于不提折旧及已提足折旧的),则不再补提折旧,直接转回资产库。

2、该项资产在报废申报时则处在使用中(不含不提折旧及已提足折旧的),则对停提的月份进行补提折旧后,转回资产库。

固定资产准则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背景: 第一部分主要变化 一、规范了融资性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处理 准则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是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借款费用准则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二、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 准则规定,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定义强调了现值,即在确定预计净残值时其金额应为折现值。 三、不再单独表述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同,即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不再单独表述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 四、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 资产减值准则规范了长期资产减值问题,明确规定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五、规定了特殊行业弃置费的会计处理 准则规定,某些特殊行业固定资产弃置费用应予资本化,并确认预计负债。 第二部分讲解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 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通常确认为存货,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如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一)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不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需安装的记“在建工程”)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借款费用准则处理。 4、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分别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租赁准则确定。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二)融资性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处理 准则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借款费用准则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处理: 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大于30%的: 借: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30%的: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苏州市粮食局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与核算,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涉及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保管、使用、维护、处置、盘点和权属证件的管理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苏州市粮食局直属国有企业。 第二章固定资产范围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包括直接生产用固定资产和非直接生产用固定资产。直接生产用固定资产指直接用于企业生产过程的固定资产,包括粮食仓房、粮食烘干、输送、加工等设施设备。非直接生产用固定资产指不直接用于企业生产的固定资产,包括办公用具、行政管理用的运输设备等。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六条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按资产类别和内控要求实施管理。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并统一造册登记,记录《固定资产台账登记卡》,登记后方可领用。固定资产维护与保养等日常管理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实行分级归口管理,由具体使用部门负责设立台账、编号、参与资产清查与处置。具体使用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全面负责所使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企业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盘盈盘亏等进行账务处理,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清查。 第八条企业财务部门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确定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范围,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折旧政策。折旧政策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九条企业应于每年12月10 日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编制次年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局财务审计处会同产业指导处初步审核后报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企业按审批后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采购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向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经询价比较后填写《固定资产请购单》,报经企业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购置。对大型专项设备的购置,资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功能介绍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介绍 概述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是引用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企业资源计划系统,采用的是ORACLE ERP的资产管理模块。它包括了资产组织、资产账簿、资产会计年度、资产日历、资产类别、资产关键字、资产存放地点、资产账簿安全性控制、折旧方法、比例分摊惯例等固定资产管理基础数据维护、固定资产手工与成批增加处理、固定资产转移处理、固定资产追加调整处理、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处理、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处理、固定资产管理报表打印输出、固定资产信息查询、月末关账处理等功能。系统中,根据使用对象的主管领导、计财处、工程资产管理中心、教育署、基层学校等不同对象权限从各个层面上划分了不同的功能界面,各个层级的用户在系统中均可以实现查询,管理,录入等功能,从而实现分层管理。 系统的使用对象 系统的使用对象包括:社发局;计财处;资产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四家教育署以及下属的各个学校。 图一:分层管理 计财处资产管 理中心 工程管 理中心 教育四署 A 校 B 校 C 校 D 校 …

系统的主要特性 简化资产生命周期管理。 固定资产的添加、折旧、分割、重新估价和处置 使用预先定义的或定制的折旧方法。 生成固定资产报告。 自动进行资产定义和配置。 每日、每月、每季或每年更新资产信息 系统的功能介绍 第一,日常业务的处理功能:是指学校固定资产的日常业务的处理。包括:资产的增加;资产的处置;资产的转移;资产的内部调配;资产成本的调整;期间的管理;报表的生成;历史信息的追溯等功能。 图二:日常业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加:一是由工程管理中心设备科下发给各个学校的现有固定资产,可将excel里做的编辑工作全部转到系统中,在系统相应的表单里录入下发设备的信息,学校就能在系统中接受到该条信息,并将信息补充完整,打印出纸质的调拨单。二是学校根据自己的需求自购的。对于学校自购的固定资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可以通过简单的固定资产增加界面将信息录入到系统中,设备科可以即时查询到各个学校固定资产的新增情况。 固定资产的处置:在系统中可以分两种方法进行处理。其一,固定资产可以进行单条报废;其二,实现固定资产报废的成批处理。 固定资产位置的转移:系统中,针对存放位置的转移有两个方法,也是可以进行单条转移和批量转移。当某个固定资产的存放地点变更时,只需调出该条固定资产直接修改存放地点;当具有相同地点的固定资产转移,可以成批修改存放位置,有助于资产清查等工作的进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XXX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1目的 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固定资产购置、验收、领用、报废、封存、清查、盘点等工作制度和流程。 2适用范围 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部门。 3编制依据 《资产管理办法》(2017),公司 4释义 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包括: a)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完整的资产体(指以实物形式存在并为公司带来利益的物质制品,即有形资产); b)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 c)不同时具备以上所述条件但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应列为固定资产: 1)属于整体之一部分,不能独立进行生产活动的,而整体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该整体应列为固定资产; 2)备用辅机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应列为固定资产; 3)单件价值低于2000元,但是有一定批量,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其原值大于2000元的应列入固定资产; 4)管线、线路。 d)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划为固定资产、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1)某些流动性大,更换频繁的生产工具; 2)易于损坏的小型设备设施、临时性建构筑物; 3)单位价值大于2000元以上的维修备件不划为固定资产。

5职责分工 5.1计划财务部 负责对公司固定资产购入、出售、报废、租赁和折旧等核算管理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查、核对、盘存。 5.2设备管理部 负责制定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公司生产及辅助生产类固定资产的预算、审核、组织固定资产报废、租赁及闲置设备处置的鉴定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 5.3公司办公室 负责公司办公设备类(计算机及其软硬件除外)固定资产预算、审核、组织相关固定资产报废、租赁及闲置设备处置的鉴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5.4物业管理部 负责公司非生产类车辆、房屋、构筑物、管道及沟槽的预算、审核。 5.5技术发展部 负责公司计算机及其软硬件固定资产预算、审核、组织相关固定资产报废、租赁及闲置设备处置的鉴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5.6储运部 负责公司特种车辆固定资产预算、审核、组织相关固定资产报废、租赁及闲置设备处置的鉴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5.7固定资产使用单位、部门 负责本单位、部门固定资产实物的日常管理,配合计划财务部对本单位、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6固定资产的分类和编码 6.1固定资产分类 6.1.1按固定资产用途划分: a)生产用固定资产,即参加生产过程和直接服务于生产过程的固定资产,包括: 1)房屋:指生产部门和为生产服务的行政部门的房屋;

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讲解

第五章固定资产 第一节固定资产概述 固定资产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企业产生效益的源泉,关系到企业的运营与发展。企业科学管理和正确核算固定资产,有利于促进企业正确评估固资产的整体情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规范了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其中“出租”的固定资产,: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

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往往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例如,发电设备按其预计发电量估计使用寿命,汽车或飞机等按其预计行驶里程估计使用寿命。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意味着固定资产属于长期资产,随着使用和磨损,通过计提折旧方式逐渐减少账面价值。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对固定资产进行后续计量的重要内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也属于后续计量,相关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中予以规范。 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工业企业所持有的工具、用具、备品备件、维修设备等资产,施工企业所持有的模板、挡板、架料等周转材料,以及地质勘探企业所持有的管材等资产,尽管该类资产具有固定资产的某些特征,如,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但由于数量多,单价低,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在实务中,通常确认为存货。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比如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该

固定资产管理细则及相关流程 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细则 固定资产的分类 为方便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公司固定资产根据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可以分为: 一、房屋类:是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 生产经营用房(物流配送中心)。 二、一般设备类:是指办公和日常使用的通用性设备,包括电脑设 备、办公家具等。 三、运输设备类:是指轿车、货车、电瓶车等 四、通讯类:是指电话、手机、卫星地面接收装置等设备; 五、办公类:空调、复印机、电脑设备、传真机、打印机、点钞机、 考勤机、保险箱等设备; 六、其他设备类:是指不包括上述各项的设施、设备。 固定资产新增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新增流程如下:

一、申请报批: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增置固定资产的申报流程为: 需求部门经领导批准由部门资产管理员上报至资产分管部门(核定资产类别、配置及是否有闲置利用),分管资产部门确认需购买后发起系统采购流程,由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二、购置:对于确定需购买的固定资产,交采购部门根据申购信息的 要求统一购置。 三、入库:物品到货之后由申请部门、采购部门共同验收,对不需要 安装的设备、工器具随即交付使用,并完成系统入库验收流程; 对需要安装的设备经安装后,由购置部门会同使用部门、组织安装调试,并由资产分管部门现场监督,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系统入库流程。同时须将验收单及有关物品保修卡、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妥善保管。未经验收任何部门不得擅自使用。 四、固定资产编码建立:对于新购的固定资产,资产分管部门根据相 关实物登记台帐,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并根据资产编码原则进行编码,所编号码应贴在实物上(不宜贴的应作相应记录),资产分管部门对其进行统一管理。 五、出库及领用:部门资管员于资产分管部门处验收物品无误之后登 记备案并签字确认,基于“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部门资管员分发至领用人时应登记备案由实际使用人签字后方可发放,同时进行部门台账及系统更新,自发放之日起一周内汇总上报资产分管部门进行台账更新。领用人自领用之日起须承担设备使用的全部责任(包括丢失、人为损坏等)。如果是部门公用物品,在落实到个人责任的同时部门领导也需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固定资产一览表

办公用品清单 一、办公文具用品 1.文件档案管理类:有孔文件夹(两孔、三孔文件夹)、无孔文件夹(单强力夹、双强力夹等)、报告夹、板夹、分类文件夹、挂 劳夹、电脑夹、票据夹、档案盒、资料册、档案袋、文件套、 名片盒/册、CD包/册、公事包、拉链袋、卡片袋、文件柜、资 料架、文件篮、书立、相册、图纸夹 2.桌面用品:订书机、起钉器、打孔器、剪刀、美工刀、切纸刀、票夹、钉针系列、削笔刀、胶棒、胶水、胶带、胶带座、计算 器、仪尺、笔筒、笔袋、台历架 3.办公本薄:无线装订本、螺旋本、皮面本、活页本、拍纸本、便利贴、便签纸/盒、会议记录本 4.书写修正用品:中性笔(签字笔)、圆珠笔、铅笔、台笔、白板笔、荧光笔、钢笔、记号笔、水彩笔、POP笔、橡皮、修正 液、修正带、墨水笔芯、软笔、蜡笔、毛笔 5.财务用品:账本/账册、无碳复写票据、凭证/单据、复写纸、用友耗材、票据装订机、财务计算器、印台/印油、支票夹、专 用印章、印章箱、手提金库、号码机 6.辅助用品:报刊架、杂志架、白板系列、证件卡、包装用品、台座系列、证书系列、钥匙管理 7.电脑周边用品:光盘、U盘、键盘、鼠标、移动硬盘、录音笔、插线板、电池、耳麦、光驱、读卡器、存储卡

8.电子电器用品:排插 二、办公耗材 1.打印耗材:硒鼓、墨盒、色带 2.装订耗材:装订夹条、装订胶圈、装订透片、皮纹纸 3.办公用纸:复印纸、传真纸、电脑打印纸、彩色复印纸、相片纸、喷墨打印纸、绘图纸、不干胶打印纸、其他纸张 4.IT耗材:网线、水晶头、网线转换接头、视频线、电源线 三、日杂百货 日用品:生活用纸、一次性用品、清洁用品、劳保用品、五金工具、碳酸饮料、办公茶咖啡、纯净水、方便食品 四、办公设备 1.事务设备:碎纸机、装订机、支票打印机、考勤机、点钞机、过塑机、名片扫描仪、电话机 2.IT设备:电脑、投影仪、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相机、摄像机、交换机、路由器、猫 3.办公电器:加湿器、饮水机、电风扇、吸尘器 五、办公家具 文件柜、更衣柜、多屉柜、杂柜、保险柜、办公桌、办公椅 六、财务用品 1.手工记账: ①账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等) ②凭证(收入凭证、支出凭证、转账凭证)

政府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财会[2016]1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自然资源资产等,适用其他相关政府会计准则。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确认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通常情况下,购入、换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验收合格时确认;购入、换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在固定资产安装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自行建造、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在建造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 第六条确认固定资产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况: (一)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政府会计主体实现服务潜力或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且可以分别确定各自原价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二)应用软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将该软件的价值包括在所属的硬件价值中,一并确认为固定资产;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将该软件确认为无形资产。 (三)购建房屋及构筑物时,不能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全部确认为固定资产;能够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将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七条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同时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中扣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第八条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调拨管理实施细则

一体化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固定资产调拨管理 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09-15发布 2013-09-15实施 发布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动态管理,做好资产过程监督,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建立资产管理监督体系,根据国家、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2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含基层生产厂)。 3 术语 3.1 固定资产调拨:是指因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发生改变,经主管业务部门同意,由接收单位、交付单位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并在AMIS7.0系统中进行数据调整的资产业务。 固定资产交接:是指在同一单位内,因使用人或管理人员发生改变,经主管业务部门同意,由接收人、交付人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相关记录的资产业务。 固定资产借出:是指因某种需要,经上级部门同意后,将本单位资产借给外单位临时使用,办理相关借出手续,并做好相关记录的资产业务。 固定资产借入:是指因某种需要,经上级部门同意后,将外单位资产借入本单位临时使用,办理相关借入手续,并做好相关记录的资产业务。 本办法适用于固定资产(含账外)、办公设备、小型机具的调拨、交接、借出、借入业务。

3.2管理目标:实现准确记录固定资产、办公设备、机具的动态变化,跟踪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小型机具的流入、保存、流出过程,防止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小型机具发生流失。 4 职责 4.1公司设备管理部是公司固定资产动态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4.2两生产厂按要求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调拨管理实施细则,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资产调拨管理职能。 4.3设备管理部负责生产厂、机关之间资产变动审批。 4.4油气处理分公司生产办、表活剂分公司生产办负责本单位内各管理层级之间的资产变动审批。 5 作业内容 5.1 固定资产调拨 当固定资产(含账外资产)需由本单位调往外单位时,由调出单位做为业务发起人,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确保表单内数据与实物保持一致,并与调出单位协商办理签字手续,经上级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后,交由公司设备管理部进行数据账务调整。 交接业务各方均需保存《固定资产调拨单》备查,并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台账》或《账外资产台账》、《办公设备台账》、《小型机具台账》进行相应调整。 每月资产AMIS系统提取完折旧后,调出单位方可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 《固定资产调拨单》签字完毕后,方可进行实物交接。实物交接包括: 1)资产实体与附件(工具、配件、加工件等);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会计准则)

广东**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本公司规定固定资产的标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车辆、仪器仪表,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资产金额在2000元以下,但公司认为有控管必要的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 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1、固定资产中办公设备和房屋建筑物归口管理部门为办公室,运输设备归口管理部门为运输部,除此之外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为动力设备部。 2、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综合核算,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以及正确计提折旧等财务核算。 3、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3.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3.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1、固定资产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改制设立时发起人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值计价。 2、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确定。 3、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4、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5、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各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第36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绩效〔2007〕1959号)、《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试行)》(京园计发〔2006〕189号)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市公园管理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公园管理中心所属各类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行为。 第三条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市公园管理中心对本中心及所属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市公园管理中心所属各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组织、审核、汇总、上报市公园管理中心所属各单位固定资产年度预算。 (四)审核并汇总上报市公园管理中心所属各单位利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按规定权限审批或者审核上报有关资产购置、处置事项。 (五)负责市公园管理中心所属各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的固定资产调剂工作,优化固定资产配置,推动固定资产的共享、共用。 (六)监督市公园管理中心所属各单位固定资产经营性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七)组织实施对市公园管理中心所属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评价考核。 (八)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市公园管理中心及所属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完整版)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背景、功能及特点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背景、功能及特点 一、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学校、企业、政府、医院的固定资产规模急剧膨胀,其构成日趋复杂,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尤其是随着学校、企业、政府、医院内部推行的后勤、财务、人事、分配等各项改革的深化,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断提出新要求。但是,多年来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一直是学校、企业、政府、医院管理的一个薄弱环节,管理基础工作不够规范,资产安全控制体系尚不完善,家底不清、帐帐、帐实不符、资产流失的现象在不少的依然存在,与发展改革的新形势很不适应。近几年来,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国内一些学校、企业、政府、医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开发管理软件,开始使用计算机管理各类资产、设备等,技术上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总的看来,这些软件实现的往往是对原来手工劳动的简单替代,完成的仅仅是单一业务和专门用途资产的管理,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固定资产管理被动、滞后的局面。因此,必须从有力支撑发展改革的高度出发,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系统的规划和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真正实现管理水平上的飞跃。 《基于RFID技术的仓储管理系统》是一个对已经采购完成即将入库、入库、盘点、出入库告警、货物定位、出库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系统,可以由各级管理人员在网上实施各项管理活动,传递管理信息。管理的对象涵盖了各类固定资产,包括仓库货架、货位、日常办公设备(主要是IT设备)、后勤设备、图书及文物陈列品等,并对物质属性不同的固定资产进行多样化管理。系统的功能几乎覆盖了所有的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活动,包括固定资产登记、增加、处置、变动、调剂、分布、清查、统计、分析、帐表等等,具有十分强大的功能。在吸收先进管理思想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各种现代信息技术,是促进管理手段科学化的新型管理系统。 该系统对理顺固定资产管理体制、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全面监控和有效利用、提高管理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各个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并表现出强大的效能。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搭建在一个高水平的管理平台之上,推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不仅彻底改变了被动局面,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学校、企业、政府、医院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无论在管理思想、

关于下发《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下发《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部室、车间: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资产管理,保障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更好为公司生产发展服务,根据《化建业统一财务管理制度》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对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使用、调拨、报废等程序予以明确,具体见附件《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本制度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望各部门收文后能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二0一三年九月十五日

附: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一、固定资产范围 (一)土地、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 (二)生产性经营设备,包括机械设备、机电性设备及特种设备等(不含机械设备零部件); (三)使用年限两年以上且单位价值2000 元以上的非生产性经营设备,包括交通运输设备、办公用设备、检测用设备等。 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涵盖公司所有部门,每一个使用部门须配置专人登记本部门固定资产台账。 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相应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制定。 (一)企管办负责土地、房屋建筑物、交通运输设备、办公用设备等固定资产; (二)机电设备部负责机械设备、机电性(其它)设备及检测设备等; (四)技术开发中心负责模具等固定资产; (五)技术服务部负责焊机等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办理增置、调拨、报损等相关手续,资产管理员应对资产存放地点、使用状况熟知。 四、固定资产账务管理 (一)固定资产实行对口分级账务管理,设置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固定资产核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财会[2006]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第二章确认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六条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初始计量 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第十条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 第十一条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二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确定。 第十三条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第四章后续计量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二)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及合理使用,充分发挥效能,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根据控股公司《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划分;资产的增加、增值、转移、闲置、租赁、报废及处置等异动管理;资产的清查盘点、实物管理等。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分类 1、房屋 (1)生产用房屋:生产厂房、机房、泵房、锅炉房、配电室、变电所、液压站、主控室、操作室、材料库、备件库、工作间、汽车库、生产厂办公楼等; (2)非生产用房屋:管理部门办公楼、浴池、招待所、食堂房屋等; 2、建筑物 烟囱、栈桥、电缆沟槽、水沟、通廊、水井、凉水塔、油罐、凉水池、贮水池等。 3、专用设备 指用于冶金行业的各工序的专用设备。如焦炉大车、烧结机、高炉、铸铁机、转炉、连铸机、轧机、加热炉、制氧机等。 4、通用设备 电机、减速机、工业泵、风机、锅炉、变压器、电控设备、焊接设备、电讯设备、传输设备、金属切削设备、起重设备、计量设备等。

5、运输设备 指以载人和运货的各种运输工具,如铁路运输的各类机车、车辆,公路运输的各种车辆等。凡作为运输设备组成部分的附属设备,也包括在本类设备之如铲车等。 6、办公类电子设备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7、其它设备各类检化验设备、检测设备等。 第三章职责 设备处负责公司生产使用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行政处负责公司非生产使用的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办公类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第五条设备处 1、贯彻执行及控股公司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交付、转移、保管、修理、维护、租赁、清理报废等管理制度,并监督使用部门和经办人员认真执行。 2、按使用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根据固定资产增减及转移凭证按月登记、核对、调整,保证与财务部门及使用单位帐目相符。 3、对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入、调出、转移、停用、封存、启用、租赁等工作进行控制和管理。 4、每半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形成盘点报告,对盘亏及报废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固定资产的鉴定和审批处理。掌握固定资产闲置积压情况,做好调剂使用,积极组织处理。 6、对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应查清原因认真处理,并提出修复意见;对已投保设备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并协助现场勘查。 7、固定资产大修理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项目立项审核、大修理计划及其费用预算管理、大修工程管理及外委施工管理,设备处要严格按公司下达的设备大修费用计划控制使用,严格控制预算决算。大修完成后,须将大修费用确认、归集、汇总,报财务处,并协助财务处做好资产结转工作。 8、设备处负责新增或更新零星固定资产的审核。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 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 【提示】 “出租”的固定资产: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往往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 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该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例如,飞机的引擎,如果其与飞机机身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则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 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 一、外购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深圳市傲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公司财产的完整与安全,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明确经济责任,监督并促进固定资产的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和维护更新,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以保证生产经营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公司用于生产、开发或提供、出租他人,及为了经营管理项目而持有的,预计使用寿命年限超过一年,具有实物形态的,同时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资产。属于公司的SIM卡视同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实行公司、部门、使用者三级管理。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公司的固定资产实物,财务部门核算固定资产价值;资产使用、存放部门指定一名资产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并报行政部门备案;资产使用者负责资产的使用、保管、维护及资产变更的说明。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和资产使用者对存放在本地使用的固定资产负有合理使用、维护和保管的责任,对所保管和使用的固定资产无故遭到毁损、短缺、丢失等负有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法:

对于缺件、丢失的资产,根据不同使用年限按比例赔偿,第一年按固定资产原值的90%赔偿;第二年按固定资产原值的75%赔偿;第三年按固定资产原值的60%赔偿;第四年及以后年份按40%赔偿。 另外手机、传呼机发生丢失的,不论时间长短均按80%赔偿,或以同类资产的市场现价赔偿;发生损坏的只按硬件的90%,或以同类资产的市场现价赔偿。 第六条为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每年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财产清查由财务部门、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相关部门予以落实。对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和损毁,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帐、卡、物一致。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分类标准和计价 第七条公司固定资产按其用途、性质和使用情况,分为以下各类: 1、固定资产:是指用于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的各种固定资产,包括: 1)房屋及建筑物; 2)机械设备; 3)电子仪器设备; 4)运输设备; 5)管理用具及其他。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指企业采用融资租赁形式租入的固定资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功能说明

固定资产治理系统介绍 概述 固定资产治理系统是引用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企业资源打算系统,采纳的是ORACLE ERP的资产治理模块。它包括了资产组织、资产账簿、资产会计年度、资产日历、资产类不、资产关键字、资产存放地点、资产账簿安全性操纵、折旧方法、比例分摊惯例等固定资产治理基础数据维护、固定资产手工与成批增加处理、固定资产转移处理、固定资产追加调整处理、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处理、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处理、固定资产治理报表打印输出、固定资产信息查询、月末关账处理等功能。系统中,依照使用对象的主管领导、计财处、工程资产治理中心、教育署、基层学校等不同对象权限从各个层面上划分了不同的功能界面,各个层级的用户在系统中均能够实现查询,治理,录入等功能,从而实现分层治理。 系统的使用对象 系统的使用对象包括:社发局;计财处;资产治理中心、工程治理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四家教育署以及下属的各个学校。

图一:分层治理 系统的要紧特性 简化资产生命周期治理。 固定资产的添加、折旧、分割、重新估价和处置 使用预先定义的或定制的折旧方法。 生成固定资产报告。 自动进行资产定义和配置。 每日、每月、每季或每年更新资产信息 系统的功能介绍 第一,日常业务的处理功能:是指学校固定资产的日常业务的处理。包括:资产的增加;资产的处置;资产的转移;资产的计财处 资产治 理中心 工程治理中心 教育四署 A 校 B 校 C 校 D 校 …

内部调配;资产成本的调整;期间的治理;报表的生成;历史信息的追溯等功能。 图二:日常业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加:一是由工程治理中心设备科下发给各个学校的现有固定资产,可将excel里做的编辑工作全部转到系统中,在系统相应的表单里录入下发设备的信息,学校就能在系统中同意到该条信息,并将信息补充完整,打印出纸质的调拨单。二是学校依照自己的需求自购的。关于学校自购的固定资产,学校固定资产治理员能够通过简单的固定资产增加界面将信息录入到系统中,设备科能够即时查询到各个学校固定资产的新增情况。 固定资产的处置:在系统中能够分两种方法进行处理。其一,固定资产能够进行单条报废;其二,实现固定资产报废的成批处理。 3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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