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档案移交制度审批稿

电子档案移交制度审批稿
电子档案移交制度审批稿

电子档案移交制度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电子档案移交制度

一、电子文件,是指能被计算机系统识别、处理,按一定格式存储在磁带、磁盘或光盘等介质上,并可在网络上传递的数字代码序列。电子档案是指具有保存价值的已经归档的电子文件以及相应的支持软件产品和软、硬件说明。

二、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本部门的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将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纳入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

三、电子档案应设置机要密码重要电子档案应及时刻盘备份。

四、档案室负责对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识别性,移交前由形成部门负责,移交后由档案室负责。

五、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参照国家有关纸质文件的归档范围进行归档并划定保管期限。

六、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一般办理完毕应即时向档案室归档。

七、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形成单位必须将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制成纸质形式,并与存储载体一同归档。

八、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应在每一个存储载体中同时存有相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机读目录。

九、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收发登记表、机读目录。机关软件,其它说明等应与相应的电子公文一同归档并存。

十、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应建立操作日志,随时自动记录对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实施操作的人员、时间、设备、项目内容等,以保证归档其真实性。

十一、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形成单位应在其归档时对相关项目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与纸质档案核对内容、牵章,审核收发登记表、操作日志及相关的着录条目等,确认信息和软件无缺损且未被非正常改动。

十二、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移交形式可以是交接双方之间进行存储载体传递或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从网上交接,同时要求在技术环境中进行检查,确保载体符合标准。

十三、通过存储载体进行交接的档案电子公文,移交与接受部门均应对其载体和技术环境中进行检查,确保载体清洁、无划痕、无病毒等。

十四、归档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在进行分类、整理后,拷贝至耐久性好的载体上,一式三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异地保管,一套提供利用。

十五、归档室应加强对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管理,提供利用有密级要求的归档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采用联网的方式提供利用的,应采取稳妥的身份认定、权限控制及在存有电子公文的设备上加装放火墙等安全保密措施。

十六、超过保管期限的归档电子公文的鉴定和销毁,按照归档纸质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保存党和国家历史记录,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第三条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全的要求。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二章电子档案移交 第五条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应当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第六条档案移交单位一般自电子档案形成之日起年内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涉密电子档案移交时间另行规定。 第七条电子档案移交的基本要求: (一)元数据应当与电子档案一起移交,一般采用基于的封装方式组织档案数据;

(二)电子档案的文件格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电子档案有相应纸质、缩微制品等载体的,应当在元数据中著录相关信息;(四)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压缩后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起移交; (五)档案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至少保存年。 第八条电子档案移交的主要流程是:组织和迁移转换电子档案数据、检验电子档案数据、移交电子档案数据等步骤。 第九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可采用离线或在线方式进行。 第十条离线移交电子档案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移交单位一般采用光盘移交电子档案,光盘应当符合归档要求; (二)移交单位一般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一套光盘,光盘应当单个装盒;(三)移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光盘数据刻录及检测; (四)存储电子档案的载体和载体盒上应当分别标注反映其内容的标签(标签的标注方法见附件); (五)移交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九、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资料的归档分类及范围 1.档案资料的归档分类 工程建设档案主要有公文、工程建设技术资料、经济合同、工程建设财务、行政管理及图片等几类。档案资料应按国家标准进行统一分类、立卷、归档和存放。 2.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1)省、市政府的来往公文; (2)建管处的来往公文; (3)建管公司的来往公文; (4)有关技术问题的审查、咨询意见; (5)会议文件、记录等; (6)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工程技术材料: 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协议;②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③工程开工报告、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报表等文件;④建筑材料和中间产品的合格证、试验报告,砼、砂浆等配合比的试验报告; ⑤设计变更及索赔资料;⑥施工测量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基础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等材料;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⑧施工总结、技术总结、工程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及质量评定等;⑨工程机械设备、仪器及引进的技术设备图纸等;

(7)工程价款结算等资料。 二、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文件接收 (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来文通知等)由档案资料员统一接收。 (2)工程部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移交档案资料组进行统一归档整理。 (3)档案资料组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4)档案资料组对收发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登记帐(收文簿、发文簿) (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及时报审工程部领导审定,并及时处理。 (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7)档案资料组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分类登记帐 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工程施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工程施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编制: 复核: 审批: ****项目经理部 20**年**月

目录 一、资料归档范围 (1) 二、资料员职责 (1) 三、资料档案的归档 (1) 四、工程技术资料借阅 (2) 五、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的接收、登记 (3) 六、变更图纸的处置 (3) 七、资料档案的管理 (3) 八、资料档案要求 (4) 九、资料档案的保管 (4) 十、施工日志填写办法 (4) 十一、处罚制度 (6) 十二、资料相关记录表式 (6) 十三、工程竣工资料档案移交 (7)

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为了更好的规范工程资料、文件、设计图纸的保管、发放和使用,根据项目部档案资料及图纸数量的实际情况,本着为工程服务的原则,合理利用档案资源,达到施工、存档两不误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一、资料归档范围 从工程项目建议书始到工程竣工决算止所有与工程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图纸、图标、声像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等。 二、资料员职责 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三、资料档案的归档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及项目部的有关制度,严守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保护项目部的合法权益。 2、及时将收集的文件、资料、图纸等,整理分类,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接收、查阅、出借、归还的登记制度。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4、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XXXX有限公司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电子文件归档管理,保障电子 文件和电子档案的安全保管和科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暂行)》有关 和国档案法》、《XXXX 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各证券营 业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基本术语解释  (一)电子文件:是指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数字形 态记录。它是通过计算机进行操作、传输、存储和利用的文 件,用数字(比特)形态表现出来,通过编码和解码来输入和 输出,也称数字式文件。  (二)电子档案: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形成,经鉴定具 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归档电子文件。  (三)电子文件的物理归档:指经过归档处理的电子文 件保存到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上实行脱机保管的过程。  (四)电子文件的逻辑归档:将电子文件的物理地址存

放于档案管理部门控制的网络服务器中,使该电子文件能供档案部门有效利用和处理的过程。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职责 第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相关规定,各单位要明确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分管领导,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档案管理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做好电子文件归档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单位从电子文件产生时就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对其实施超前管理,以确保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 在电子文件的管理过程中应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电子文件的形成、承办、运转、整理等工作,一般由承办(业务)部门负责;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日常监督、指导和保管、开发利用等工作,通常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第七条 归档电子文件应与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档案管理员要配备与业务部门相互兼容的计算机及软、硬件系统,保证归档电子文件的有效识读。档案管理员应忠于职守,具备计算机专业知识,熟悉掌握本单位使用计算机系统的操作技能,组织编写归档电子文件的各种检索工具,并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充分发挥归档电子文

工程部存档管理制度

工程部存档管理制度 编制:______日期______审核:______日期______批准:______日期______

目录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3) 2 职责 (3) 3 归档范围 (3) 4 归档要求 (3) 5 借阅使用 (4) 6 附加说明 (5)

修改记录

工程部存档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范了工程部存档管理的工作程序和要求,使部门文档存放安全合理、使用明确便利、便于追溯,能够更好地为部门及公司的各项工作服务。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工程部。 2 职责 2.1公司管理层负责审批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2.2工程部是存档管理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部门内档案管理。 2.2.1 部门经理:负责审核本制度,监督并管理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2.2部门助理(兼档案保管员):负责本部门文档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2.3 项目经理:负责所管项目文件按要求及时到助理处存档。 2.2.4 技术支持工程师:负责售前支持文件按要求及时到助理处存档。 3 归档范围 3.1项目执行档案:设备清单、出厂测试报告、发货申请单、开箱验收报告、开通/竣工验收报告、培训记录、设备交接凭证、竣工图纸、软件(开通使用版本)、竣工资料,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往来函件、申请报告等。 3.2售前支持档案:技术方案、概预算报价、技术标书等。 4 归档要求 4.1 文档存放要有专门的档案室,档案保管员负责保管房间门钥匙。 4.2 纸质文件:要求内容正确齐全、无丢页漏页。文件优先级:原件>复印件。使用柜子/架子存放。 4.3 电子文件:要求内容正确、文件齐全、未感染病毒,软件需有版本号和修改日期。使用一台专门的服务器、双硬盘阵列存储,并于每月底将本月存储的文件刻录成光盘永久存储。 4.4 文件标识:文件标识应保证唯一性和连续性,至少应包括文件名称、文件编号、版本号、形成时间几部分,项目文件还应包括项目号。文件标识分为纸质案卷封页与电子文件夹两种,要易于查找,具有可追溯性。 4.5 档案移交:

(完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完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编辑整理: 尊敬的读者朋友们: 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完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1。2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2.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 3工程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3.1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能代签或打印)。 3。2复印、打印文件材料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度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3。3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的存放地,经办人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

3。4工程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5工程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检查: 工程部资料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检查(每月必检一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和安全资料,及时检查资料是否按国家质量/安全验收规范、地方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与施工现场是否同步,原材料、试件等是否按规范留置、送检,发现有缺漏的,列出缺漏清单,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补齐. 必须检查的施工阶段:项目开工前;基础、主体等各分部工程验收前;竣工验收前二个月. 5工程资料的接收: 5.1递件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来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接收,并应填写《工程资料接收记录》和《收文登记表》。 5.2工程部或其它部门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资料员,并应登记。 5.3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5。4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应及时建立工程资料接收总登记台账和分类台账(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 5。5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资料文件,资料室有权退回归档单位,归档单位应按资料室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归档资料。 5.6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各项工程款的付款必须由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7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半月内由施工单位向建设方提交完整、准确、并经各参建方有关负责人签章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5。8施工方要按合同约定的份数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到公司资料室,在取得资料室

(完整版)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收集和保存施工资料档案,持续提高公司基础技术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建筑工程项目,其施工资料的管理,必须遵守本制度。其他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套(份)数、费用、移交时间,并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招投标及合同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与移交。 第四条技术中心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负责对施工资料档案进行预验收,并统一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和接收竣工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移交、归档,并负责施工资料档案保管、借阅与利用。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总承包项目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联营/直营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物资、质量验收及施工管理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七条造价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造价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八条各区域公司和分公司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所辖地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并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九条建设工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当地有关文件和本制 度规定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组卷、归档与移交。 第三章施工资料分类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阶段文件、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

上海市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pdf

上海市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可靠、长期可用,根据《上海市档案条例》和国家档案局《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 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本办法所称电子文件,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 办理、传输和存储的数字格式的各种信息记录。 第三条凡本市立档单位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及 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 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五条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 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 全的要求。

第六条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的范围,参照国家和 本市有关档案进馆范围的规定,包括记录各单位核心业务和重要 工作成果的文书、科技、专业、音像等类电子档案。 第七条属于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 第二章电子档案的移交 第八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电子档案的元数据和目录文件应与电子档案一并移 交,并与电子档案建立关联关系,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1。 (二)电子档案有纸质等异质载体的,应当在目录文件中记 录相关信息,异质载体的移交时间、整理要求按照国家和本市现 有的档案移交规定执行。 (三)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一般应当解压缩后移交。 (四)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备份保存 至少5年。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九、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资料得归档分类及范围 1.档案资料得归档分类 工程建设档案主要有公文、工程建设技术资料、经济合同、工程建设财务、行政管理及图片等几类。档案资料应按国家标准进行统一分类、立卷、归档与存放. 2、档案资料得归档范围 (1)省、市政府得来往公文; (2)建管处得来往公文; (3)建管公司得来往公文; (4)有关技术问题得审查、咨询意见; (5)会议文件、记录等; (6)工程建设期间形成得工程技术材料: 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协议;②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③工程开工报告、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报表等文件;④建筑材料与中间产品得合格证、试验报告,砼、砂浆等配合比得试验报告;⑤设计变更及索赔资料;⑥施工测量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基础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等材料;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⑧施工总结、技术总结、工程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及质量评定等;⑨工程机械设备、仪器及引进得技术设备图纸等;

(7)工程价款结算等资料。 二、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得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文件接收 (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得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来文通知等)由档案资料员统一接收。 (2)工程部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得工程文件,一律移交档案资料组进行统一归档整理。 (3)档案资料组对接收得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与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4)档案资料组对收发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登记帐(收文簿、发文簿) (5)登记完毕得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及时报审工程部领导审定,并及时处理. (6)对接收得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得借阅规定。 (7)档案资料组对归档得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分类登记帐 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1)分发外单位与部门得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组统一办

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工程资料档案管理 制度

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章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制度 第四章行政部门档案管理职责 第五章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第六章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 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 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 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 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行政部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 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工程建设中, 各种技术资料交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发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3设备到货后, 由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 设备资料( 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 统交行政部统一管理, 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创造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技术部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 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技术部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行政部门统一申请, 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 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 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 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 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 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设计修改通知单( 含工程联系单) 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 如表式为复印件, 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 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 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 归档。 2.2.3调试措施, 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 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 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 不能用复印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3)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

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好档案,提高资料利用效率,使其更好的服务于我局的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政府档案管理条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归档制度 一、归档制度 1.局档案资料分为科技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电子档案、图书资料、测绘资料等。 2.局各科科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并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含文字、图表、声像、光盘、磁盘、实物材料等)必须由本部门或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于次年6月30日前或本项工作结束后向局档案科移交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归档。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能系统、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各项工作管理等方面的真实内容;归档文件的书写笔迹和载体材料要能耐久保存,严禁使用圆珠笔、红墨水、兰墨水书写或审批签字(只能用黑色),严禁使用复印纸复写;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纸质优良,线条、字迹图象清晰,

反差良好;文件材料和表格统一使用国际标准尺寸A4纸。 4.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归具 有凭证作用、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5.归档的文书、科技、会计、各类地图,文件必须是 盖有公章的正文,其定稿必须由单位领导在发文稿纸上的签字并加盖公章。领导签批应使用碳素墨水或签字笔;计算机生成的文件定稿必须使用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各种图纸,表格做到手续完备,按规定签字盖章,图纸的图幅和图标按国家标准绘制。 6.会计档案应按照要求由会计人员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由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指定专人编制移交清册, 于每年的六月底前移交档案科统一保管。 7.电子档案是指通过计算机磁盘等设备进行存储,与 纸质档案相对应,相互关联的通用电子图像文件集合。目前我局的电子档案有与可研、规划相对应的电子版;遥感影像数据;与本局发文相对应的电子版;荒漠化沙化监测数据;各项工程数据及成果材料;我局各项日常和业务活动的影像资料等。 8.各科科归档的文件材料,交接手续要齐全,各类档 案的移交必须在档案移交单上签字。 二、预立卷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 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工程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组卷、传递、借阅管理,确保满足工程施工和移交、归档要求。 2.名词解释 各专业指:锅炉专业、汽机专业、电气专业、热控专业、焊接专业。 3.归口管理和划分 3.1 工程部为项目部工程资料归口管理部门。 项目部各部门为各自职能范围内的资料管理对口责任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工程资料分阶段或竣工时向资料管理人员提交归档,由资料管理人员统一向业主移交和向公司档案室归档。 3.2工程资料的存档划分: 3.2.1工程管理文件资料: 1)工程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租赁协议、工程概算结算、工程定额、索赔资料,归工程部合同专业; 2)图象、照片、录象,归综合管理部(工程结束时归档资料管理人员); 3)行政文件,归综合管理部; 4)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资料(音像资料等除外),归工程部; 3.3 工程资料管理网络和人员网络 工程项目中标后一个月内由项目总工组织,建立项目工程资料管理网络(应包括各部、室、专业组、专业公司等),明确负责人(负责人应为本现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单位资料管理员。

4.文件的编写 文件资料的编写按以下规定执行(业主无特殊要求时) 4.1文件的编写一律采用A4纸张,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黑色墨水书写亦可)的打印件。规格要求参考作业指导书标准样式(尺寸及页边距)。 4.2文件必须采用双钉装钉(横向、竖向均可)装钉尺寸要求如下:①横向装钉的,左侧留装订线2.5cm,上边距25cm,右边距、下边距 1.5cm;②纵向装钉的,上下留出25cm的距离;③钉与纸张的边缘留出1cm的距离。对复印件A4纸竖向左侧装订线留2.5cm。 4.3正文文字一律采用四号宋体、1.5倍行距,标题为小三号宋体。凡是正文应有页眉和页脚,页眉页脚均使用五号,页脚居中设置。 页脚使用三位阿拉伯数字,从“第001号”开始,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及某一文件的附图无正文的部分,不编写页号,但应在文件目录中标明总页数。 4.4文件中附图的幅面、构件代号均应符合中国国家或行业标准,图纸的尺寸一律以毫米为单位。 4.5案卷封面宜采用外封面形式,内外封面的式样同作业指导书封面。 4.6档号:项目代号+分类号+案卷号 项目代号:是公司指定的,项目中标后由公司档案室给出。 分类号:科技文件材料参考《火电施工企业档案分类表》中6--9大类的有关规定,其它部门采用0--5大类的有关分类规则。

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档案的形成、积累和归档行为,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在工程经营管理、工程施工管理及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反映工程全过程的纸质和电子文件的统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档案部负责公司所有项目工程档案的总归档与保管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负责工程施工文件、声像荣誉实物资料的积累、整理组卷、移交。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设专职工程资料员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保管和移交归档工作,保证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各种文件的完整、准确和真实有效。 第八条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 第九条项目部负责按照要求将本工程项目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建设单位,交公司的一份由商务部检查验收合格后交公司 - 2 -

档案室。 第十条工程施工档案在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移交公司档案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档案做到“三同步”,即:签订工程项目合同与提出工程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同步,工程建设进度与项目档案形成积累同步,工程竣工验收与项目档案验收同步,使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始终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第三章工程项目档案的归档范围 第十二条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和查考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进行汇总、整理和编目,并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组卷装订后移交公司档案室,归档的工程项目档案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档案归档的内容包括:工程经营文件、工程施工文件、工程声像荣誉实物等。具体归档范围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执行。 (一)工程经营文件 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工程(预)结算书、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备案文件、项目班子文件、项目管理人员花名册、成本测算(核算)、成本分析、往来函件、变更指令、各种签证、索赔文件、谈判记录、会议纪要、审计报告等。 (二)工程施工文件 - 3 -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国家档案局档发[2012]7号 2012年8月29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保存党和国家历史记录,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第三条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全的要求。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二章电子档案移交 第五条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应当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六条档案移交单位一般自电子档案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涉密电子档案移交时间另行规定。 第七条电子档案移交的基本要求: (一)元数据应当与电子档案一起移交,一般采用基于XML的封装方式组织

档案数据; (二)电子档案的文件格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电子档案有相应纸质、缩微制品等载体的,应当在元数据中著录相关信息; (四)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压缩后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起移交; (五)档案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至少保存5年。 第八条电子档案移交的主要流程是:组织和迁移转换电子档案数据、检验电子档案数据、移交电子档案数据等步骤。 第九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可采用离线或在线方式进行。 第十条离线移交电子档案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移交单位一般采用光盘移交电子档案,光盘应当符合归档要求; (二)移交单位一般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一套光盘,光盘应当单个装盒; (三)移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光盘数据刻录及检测; (四)存储电子档案的载体和载体盒上应当分别标注反映其内容的标签(标签的标注方法见附件1); (五)移交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2。 第十一条在线移交电子档案的单位应当通过与管理要求相适应的网络传输电子档案,传输的数据应当包含符合要求的电子档案及其元数据,数据结构一般为一张或多张光盘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组合,单张光盘的数据量小于光盘的实际容量。

工程部资料管理制度(草案)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1.2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工程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档案归档要求及范围 2.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及公司相关文件的要求。 2.3工程立项文件: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及项目登记备案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意见、变更会审纪要及变更批复、相关会议纪要等。 2.4勘察、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人防、消防、环保、防雷等主管部门(对设计方案)审查意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设计施工图、节能设计备案文件(含计算书)。 2.5职能部门审批文件:规划方案批准意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报告及环保审批意见、人防部门批复、消防建审意见、防雷部门意见、绿化审批、质监登记、施工许可证等。 2.6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投标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订货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及其他合同。 2.7监理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月报、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总结等。 2.8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资料:各专业工程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联系单、材料设备质量合格证、质保书及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测试及调试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2.9建筑安装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及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证明书、综合竣工图及各专业竣工图等。

工程技术资料与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项目部所有部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标准、管理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2、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从项目立项前准备阶段到项目竣工投产验收期间所有工程项目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等管理。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 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第三章管理办法与制度 一、工程技术资料归档范围及要求 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项目凡持有上条所述标准规定之范围中所列资料的,无论是由部门或者个人保管,均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整理,由档案工作人员验收后归档。 3、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后归档。有电子文档资料的,应同时收集齐全。 4、所有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二、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1、接收:技术档案室在接收资料时应仔细核对资料名称、份数、资料状况(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完好、齐全、破损)。 2、登记:充分利用资料管理软件,分类登记,确保软件自动生成的档案号与分类表一致。 3、填写卷盒封面、脊背。 4、排架:资料按类别分类排架:依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原则,卷盒(袋)

正面向左。 三、资料的分发及借阅 1、资料分发要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借阅要填写“资料借阅登记表”,签字备查。(表格见附表1.1、1.2) 2、项目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原则上仅供项目内部人员使用,外单位调阅档案要经项目领导批准,见有效证件才可接待。 3、资料外借一般不超过1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超过规定时间应办理续借手续。档案室保存的资料数量任何时候不应少于二套,只剩二套时,原则上不再外借,特殊情况下急需借阅,必须经过综合部主任签字批准。 4、借阅资料要及时归还。 5、对借出归还的资料要认真核对清点。 6、收到归还的资料要及时放回原处,并在借阅登记表上注销。 7、档案室对借出资料每月汇总一次,对到期末还的资料发出催还通知。 8、工程技术档案管理。 四、收集 1、凡从项目立项前准备阶段到项目竣工投产验收期间,办理完毕并能反应与生产、建设、技术等有关重要职能活动,对今后各项工作和延续本企业、本单位历史发展具有查考和凭证价值的科技文件材料(纸质及其它载体)均需进行收集。 2、档案管理人员应坚持“五参加”(参加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鉴定;参加设备招、评标,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工程项目验收;参加重要的生产事故分析会),了解工程进度及有关资料情况,以保证各类档案资料及时、齐全、准确的归档。 五、档案的排架与保管 1、档案柜(架)依次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原则进行编号,档案排架也依据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方法。 2、本室档案采用分类排架法,不同类别的档案分别排架,同一类别的档案按分类号及案卷顺序号依次排列。 3、档案保管应做到“四不”即:不使档案分散;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使档案丢失与泄密;不使档案遭到损坏。

公司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档案归档 (3) 第三章档案整理 (4) 第四章档案保管 (4) 第五章档案借阅 (4) 第六章附则 (5)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工程部档案管理工作,有效的保护及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释义 本制度所称档案包括公司对外签订的业主合同、材料合同、施工队合同、经营部中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图纸、各个项目竣工后的建设资料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 (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 (二)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原则。 (三)便于利用原则。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部的档案管理。 第五条管理职责 1. 及时做好各个项目资料文件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2.督促各个项目部移交相关资料; 3. 定期完成与经营部的档案移交工作; 4 档案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第二章档案归档 第一条档案归档范围 公司各个项目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资料合同均须归档。 第二条归档时间 招投标文件、图纸、中标通知书等文件应在经营部门接到中标通知后及时进行交接;业主、施工、材料合同应在合同签订后即刻归档存档;基本建设类文件应在项目竣工后1个月内归档;项目文件:连同配套照片、磁带、光盘等,在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归档。 其他未特别说明的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第三条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 (二)归档文件、资料的密级、保管期限划分须准确;分类清楚、归类准确。 (三)归档时交接双方根据移交清单清点核对归档文件,并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确认。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1.2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2.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 3工程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3.1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能代签或打印)。 3.2复印、打印文件材料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度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3.3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的存放地,经办人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 3.4工程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5工程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检查: 工程部资料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检查(每月必检一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和安全资料,及时检查资料是否按国家质量/安全验收规范、地方主管部门

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与施工现场是否同步,原材料、试件等是否按规范留置、送检,发现有缺漏的,列出缺漏清单,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补齐。 必须检查的施工阶段:项目开工前;基础、主体等各分部工程验收前;竣工验收前二个月。 5工程资料的接收: 5.1递件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来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接收,并应填写《工程资料接收记录》和《收文登记表》。 5.2工程部或其它部门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资料员,并应登记。 5.3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5.4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应及时建立工程资料接收总登记台账和分类台账(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 5.5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资料文件,资料室有权退回归档单位,归档单位应按资料室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归档资料。 5.6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各项工程款的付款必须由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7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半月内由施工单位向建设方提交完整、准确、并经各参建方有关负责人签章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5.8施工方要按合同约定的份数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到公司资料室,在取得资料室资料员接收资料的确认签字后,才能与公司成本部、财务部进行结算工作。移交归档材料必须填好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人和资料室接收人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各自保存一份,以备存查。 5.9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资料室有权不接收。 5.10凡不按归档范围、时间、要求归档的,资料室有权追查。 6工程资料的发放 6.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发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办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