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来国内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综述_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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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现状及发展研究

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现状及发展研究

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现状及发展研究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分析总结了我国在生态补偿建设领域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在全面分析和总结我国生态问题的现状和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井对我国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建议。

标签:生态问题;生态补偿机制I可持续发展1我国实现生态环境补偿的现状我国在生态环境补偿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国生态环境的总体形势是严峻的。

“十一五”期间,尽管我国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但是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浪费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长期累积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又不断产生,一些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已经相当严重。

只有充分认识环境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一切必要的强有力的综合措施,特别是市场机制的经济措施,即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才能确保环境目标的实现和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我国目前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研究薄弱。

生态价值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难以用货币来进行衡量。

而且补偿对象有时很难准确界定。

如何科学准确地界定生态补偿标准和对象,成为制约生态补偿机制在全面实施的一个很重要因素。

二是补偿方式比较单一,没有建立良性投融资机制。

资金渠道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为主。

补偿的重点为西部地区,而且以重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及其配套措施为主要形式f投入主要以国家为主,地方投入较少;有限的资金主要以毛毛雨的形式,分散用于各个地区,造成资金的低效使用和浪费。

三是现行的财税政策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

例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政策,计税依据是销售量或自用量,而不是开采量,客观上鼓励了企业对资源的滥采滥用,造成了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四是征收和使用方式不合理。

目前,基本上是采取“搭车收费”的方式,收费和使用主要以部门或行业为界,而他相关行业和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得不到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相关单位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生态补偿机制运行调研报告

生态补偿机制运行调研报告

生态补偿机制运行调研报告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县生态补偿机制运行的实践,总结成绩、指出不足,提出生态补偿机制运行的4条建议,以期为**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生态补偿生态红线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

主要针对区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领域,是一项具有经济激励作用、基于“受益及破坏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为加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良好契机。

20XX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几年来,转移支付范围不断扩大,金额不断增加,但实践中还存在补偿不规范、补偿形式单一、补偿主体对象不明确等问题,特别是县级生态补偿仍处于探索阶段。

**县作为国家生态县,在生态补偿制度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县生态补偿实践现状(一)建立生态补偿制度。

20XX年,县政府召集环保、财政等部门,共同会商出台了系列生态补偿文件。

(1)出台《**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明确**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全县共划定6类(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特殊物种保护区)生态红线区域,总面积平方公里,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

(2)出台《**县20XX年度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实施方案》和《**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了严格保护运西自然保护区、自然恢复与修补射阳湖湿地等特殊生态产业区、生态重建与恢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工作任务,采取了建立协调机制、落实生态补偿等六条措施。

(3)出台《**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生态补偿资金补助原则、范围、分配因素等。

(二)探索生态经济补偿。

20XX年初,县财政局会同县环保局根据**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实施方案,以补助河道、河塘清淤项目为重点对象,拟定了**县20XX年度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案,并以宝财预〔20XX〕9号文件予以明确,安排资金2268万元,其中20XX 年度省级转移支付生态补偿资金1045万元,县级财政预算内安排1223万元,专项用于河道、河塘清淤项目。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中国经济发展快速,人口增加,必然会引发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问题,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实施有效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成为当前最重要的课题之一。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首先是资金补偿。

针对资金补偿,补偿资金可以从政府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等多种方式获得,主要用于适当建设植物、防护林绿化和生态修复等投入。

其次是土地补偿,其主要目的是合理认定收益权,解决土地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确保土地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另外,服务补偿也是日益受到重视的补偿方式之一,其主要是通过合规、政策宣传、生态科普等形式来改变人们的思想,全面提高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实现生态伦理的有效转变,达到长效的生态保护目标。

社区参与也是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差异化补偿、增加政府财政投入、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及社区参与,把补偿的准则、过程、资金的管控和动态调整有机整合在一起,保护有形无形自然资源,评估生态功能以及恢复生态状况,将推动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的实施和落实。

以上是改善当前生态环境的现状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概要。

有效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防止进一步破坏,降低社会间的矛盾冲突,更好地实现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目标。

实施这一机制,必须考虑不同的补偿方式的实施、评估和监督机制,并加强监管,确保补偿资金得到妥善使用。

我国生态补偿模式及实践综述

我国生态补偿模式及实践综述

我国生态补偿模式及实践综述徐永田【摘要】摘要:为研究我国生态补偿的实施效果,在介绍我国目前采用的两种基本生态补偿模式,即政府补偿模式和市场补偿模式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生态补偿30 a实践的经验及教训,总结了我国生态补偿中存在问题。

参考一些国家在生态补偿方面的有效做法,提出政府在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和推进管理体制创新方面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即依法管理、组织健全的管理体系,实行科学的生态补偿标准及多元化融资渠道,并完善补偿方案,这些措施是取得生态补偿最大效益的保障。

【期刊名称】人民长江【年(卷),期】2011(042)011【总页数】6【关键词】关键词:生态补偿;补偿模式;经验总结;政策建议生态补偿模式是以保护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调节相关利益者关系的制度安排和模式设计。

生态补偿的理论渊源可以追溯到A.C.庇古等对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之间差异的分析,其首倡给具有正外部性的活动以补贴,以及随后出现的福利经济学和环境经济学对公共物品的研究。

但只是在近20 a,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效益补偿问题才逐渐得到大量的研究,特别是1992年里约环发大会以来,随着对生态补偿的制度需求的增加,在实践中自发形成的补偿个案的大量涌现,生态补偿问题已经成为多个学科共同探讨的问题。

人们从不同学科和不同角度对生态补偿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

生态补偿的直接原因是生态系统的外部性,进行生态补偿是更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系统资源的必经之路,有其充分的社会合理性和经济合理性。

我国目前已在不同层面、不同地区率先开展了生态补偿的尝试。

1 我国生态补偿模式及实践生态补偿模式的设计与选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相关利益主体众多、影响复杂、涉及面广,是国内外学者关注的重要研究课题。

目前我国实践中的生态补偿模式主要有政府补偿模式和市场补偿模式。

1.1 政府补偿模式及实践政府补偿是在国家行政权力的强制和保障下,由中央或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政策扶持、项目投资、税费改革等多种手段,对生态服务者进行合理补偿的一种方式。

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在当今社会,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焦点问题。

为了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生态补偿机制应运而生。

那么,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呢?又该如何完善这一制度呢?生态补偿机制,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一定的政策和经济手段,让生态保护的受益者向生态保护的提供者支付相应的费用,从而激励生态保护行为,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

它的核心目标是实现生态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使那些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出牺牲和贡献的地区、群体得到应有的补偿和回报。

生态补偿机制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它有助于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通过对生态保护者的经济激励,可以促使他们更加积极地采取措施来保护森林、湿地、河流等生态系统,减少破坏和退化。

其次,能够促进区域之间的公平发展。

一些生态功能重要的地区往往在经济发展上受到限制,生态补偿机制可以为这些地区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此外,还有利于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然而,当前我国的生态补偿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补偿标准不够科学合理是一个突出问题。

在确定补偿金额时,往往缺乏充分的科学依据和精确的计算方法,导致补偿不足或补偿过度的情况时有发生。

这既影响了生态保护者的积极性,也可能造成资源的浪费。

补偿资金来源单一也是制约生态补偿制度发展的重要因素。

目前,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

这使得补偿资金的规模有限,难以满足生态保护的实际需求。

此外,生态补偿的监管和评估机制不够完善。

对于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生态保护效果的评估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容易出现资金挪用、滥用以及生态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为了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

加强对生态环境价值的评估研究,综合考虑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等因素,制定更加精确、公平的补偿标准。

同时,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生态系统的特点,实行差异化的补偿政策。

中国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中国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中国中国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宋洪远 陈洁(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100810)中国草原面积4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42%,是中国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和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也是草原畜牧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牧区农牧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上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超载过牧、过度开采草场资源等因素,中国的草地资源迅速退化,草原生态恶化问题日益突出,目前,全国90%的可利用天然草原存在不同程度的退化,盖度降低,沙化、盐碱化等中度以上明显退化的草原面积占到半数。

草原生态恶化导致草地退化、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丧失、自然灾害频发,对牧区经济、产业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由此,国家启动了一系列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工程项目措施,试图恢复草原生态。

2007年以来,中央连续出台“一号文件”,提出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对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

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已经成为政府管理部门迫在眉睫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政策研究部门需要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中国草原生态中国草原生态问题突出问题突出问题突出,,生态治理任务艰巨中国草原从东到西绵延4500余公里,覆盖2/5的国土面积,是中国黄河、长江、澜沧江等几大水系的发源地,草原承担着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的生态功能。

目前,中国90%的天然草原已不同程度退化,严重退化的草原面积达1.8亿公顷,其中风化占27%,水土流失占16%,沙化占10%。

草原生态的恶化导致草原生产力大大降低,对牧区经济、牧区畜牧业以及牧民收入产生极大的影响。

在锡林郭勒牧区,青草生产量仅是上世纪50年代的45%-50%,近2000万亩的草场发生退化,造成载畜量减少。

在新疆,商品羊的胴体重约为60年代的65%,藏羊为50年代的68%。

干旱和扬沙天气使山羊膘情差,羊绒质量下降,内蒙古部分牧区的羊绒手扯长度已由1998年的44.59mm下降到43.93mm;原绒含绒率由56.36%下降到53.30%,这直接影响了牧民收入,对畜牧业发展带来冲击。

生态补偿研究

生态补偿研究

按㊀语生态补偿研究∗汪㊀劲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中的重要一环ꎮ在 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ꎬ 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的战略决策中ꎬ生态补偿无疑是最能体现中国特色和 制度自信 的生态文明制度ꎮ2005年10月ꎬ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公报首次要求政府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㊁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ꎬ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ꎮ在此之前ꎬ我国已经在森林(1999年以后)㊁湿地(2000年以后)领域开展了相似的制度实践ꎮ随着生态补偿机制正式纳入官方决策ꎬ2005年之后我国又陆续在自然保护区(2005年以后)㊁矿产资源开发(2006年以后)㊁流域(2007年以后)㊁海洋(2009年以后)㊁草原(2010年以后)㊁重点生态功能区(2011年以后)等开展生态补偿试点ꎮ随着我国生态补偿工作的开展和不断深入ꎬ其面临的问题也逐渐凸显ꎮ首先ꎬ生态补偿法律法规不系统㊁不健全㊁不完善ꎬ指导性政策文件较多ꎬ生态补偿立法缺位ꎻ其次ꎬ生态补偿的领域和主体㊁客体不明确ꎬ生态受益者与保护者间的利益关系脱节ꎬ保护者和受益者权责落实不到位ꎻ补偿范围偏窄以及产权制度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及配套制度不到位ꎻ区域间生态补偿缺乏政策指导ꎬ省际之间补偿方式尚在探索中ꎻ再次ꎬ生态补偿涉及主管部门多样ꎬ资金来源单一㊁渠道较少ꎬ补偿方式以工程项目补助为主过于简单等ꎬ市场机制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ꎻ然后ꎬ生态补偿标准偏低ꎬ计算方法缺乏科学和全面性ꎬ影响了生态保护者的积极性ꎻ最后ꎬ生态补偿资金使用不规范ꎬ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体系ꎮ这些问题的存在和产生ꎬ与生态补偿制度的相关理论研究不够成熟和深入密切相关ꎬ本期专栏即为此而设ꎮ所刊发的论文既有对生态补偿一般理论的研究ꎬ又有对重点领域的具体问题的研究ꎮ这些论文相互独立ꎬ又相互照应ꎬ探索和初步解决了生态补偿制度建设中的一些重要问题ꎮ流域㊁森林㊁草原是目前生态补偿实践较为活跃的领域ꎬ童光法的论文对草原生态补偿进行了研究ꎬ提出我国应当通过立法设立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基金ꎬ完善草原生态补偿的原则㊁补偿方式㊁补偿专项资金来源及使用等法律机制制度建设ꎮ资金机制是生态补偿制度的核心ꎬ舒旻的论文从来源和构成两个角度ꎬ梳理和分析了我国中央对地方以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手段的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㊁省级政府对辖区内下级政府以生态补偿为主要目标的各种类型的转移支付以及以省级为主的同级政府之间的横向转移支付ꎬ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ꎮ64第14卷㊀第1期㊀2015年3月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ʌ作者简介ɔ汪劲(1960-)ꎬ男ꎬ湖北武汉人ꎬ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ꎬ博士生导师ꎬ研究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ꎮ。

我国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我国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我国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目前,我国正处于既强烈要求发展经济又迫切需要保护生态环境的关键时期。

虽然政府为实现保护环境的目标付出了艰巨努力,动用公共财政恢复生态的各项工程举世瞩目,但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得资源利用效率低,环境本身亦存在破坏容易、恢复难的特点,即使有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耕还湖等生态补偿的实践,然而生态补偿的理论研究还是落后于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紧迫需要。

尤其在自然生态保护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面临着政策结构性缺位的挑战,相关的环境经济政策严重短缺,无法解决诸如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流域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从而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付出了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的沉重代价。

生态补偿是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旨在从源头上调控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合理分配自然环境资源,指引人们自觉合理地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

目前,我国的生态补偿工作还没有形成适合于不同层次和类型的生态补偿制度。

鉴于此,本论文以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的建构和完善为研究对象,界定和分析生态补偿机制的内涵和主要经济学理论基础,并对国内外生态补偿实践和相关政策进行实证研究,融汇经济学、资源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管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的理论,从理论上为我国建立、健全国家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一些建议,指导下一步的实践工作。

文章通过研究得出的基本结论是:(1)现有的研究和探索实践为回答“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为什么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怎样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这三个问题准备了良好的基础,但尚未达到较系统和较科学的程度,与国家的相关决策需要仍有较大距离。

(2)生态补偿机制是调整相关主体的环境及其经济利益的分配关系,内化相关活动的外部成本,恢复、维护和改善生态系统功能的一种制度安排。

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要素是确定的,应当包括生态补偿原则、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运行机制、补偿途径和补偿保障机制,另外还涉及到补偿机制运行效果的评价、补偿机制的完善与创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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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经济》2015年第32期CONTEMPORARYECONOMICS

【摘要】本文对近20年来国内有关生态补偿机制的文

献进行了整理和分析,试图了解国内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状况,总结出国内关于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的特点以及生态补偿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成果,同时展望未来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的趋势,以期对国内的研究提供相关的参考和借鉴。【关键词】生态研究生态补偿文献分析一、引言随着经济的迅猛增长,环境安全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问题。严重的环境污染导致生态系统结构失衡、功能衰退,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未来可持续发展产生长期和深刻的影响。目前,我国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生态补偿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尽快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已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生态补偿也成为生态研究与生态实践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一种新型的资源环境管理模式,是有效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从生态补偿的国际经验来看,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一个国家和地区环境管理模式创新的必然选择。二、研究现状1、概念研究国内研究中生态补偿(EcologicalCompensation,EC)这一概念源于自然科学界,它被引入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后内涵日益丰富,不仅仅指自然生态的补偿,还包含有法律和经济方面的内涵。虽然学术界对生态补偿已有不少定义,但由于研究视角和侧重点不同,加之生态补偿本身的复杂性,使得生态补偿至今仍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生态补偿最早源于生态学理论,专指自然生态补偿,即被定义为生物有机体、种群、群落或生态系统受到干扰时,所表现出来的缓和干扰、调节自身状态使生存得以维持的能力,或者可以看作生态负荷的还原能力。20世纪90年代以来,生态补偿被引入社会经济领域,作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刺激手段。目前,国家是补偿的主体,尚处在政府是主要补偿者的单一主体补偿阶段。2、理论研究洪尚群等提出了生态补偿开展的三个基本条件,并就补偿途径和方式的多样化进行了分析,开拓了生态补偿的思路。毛显强探讨了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基础,把生态补偿类型分为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和产权主体的机会成本两种,并指出生态补偿强度的标准。杨娟提出将生态补偿机制确立为一项环境法律制度。王金南等总结了中国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在法律法规体系、财政制度、重大生态建设工程、生态税费制度和市场交易模式等方面的问题和改进方向,设计出了中国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的初步框架,为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研究体系奠定了基础。周映华(2007)分析比较了我国目前实践和探索的流域生态补偿:政府主导模式、市场交易模式、NGO参与模式,认为政府主导是主要补偿模式。王晓云(2008)针对生态补偿政策制定中出现的标准确定问题,分析修正了贴现率计算方法以及在生态资本问题上的应用,并根据贴现率方法确定了生态补偿额度所应遵循的原则。范小杉、高吉喜、于勇(2007)从理论依据和分类原则等方面验证了NSE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分类体系的科学性,结合生态补偿费的征收实际应用,建立了以NSE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基础的生态补偿费核算的数学模型。崔广平(2008)分析了三峡库区生态补偿立法的必要性,阐述了立法的指导思想、适用范围、三峡库区生态补偿法律原则,法律内容应包括国家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生态市场法律制度、补偿标准确定的总的原则以及法律责任。卢世柱(2007)认为生态补偿量可以用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保护成本、生态破坏损失等来拟定,然后用支付意愿和受偿意愿来修正,同时提出用市场方法调节补偿标准,以保证补偿的公平性。韩洪霞、张式军(2008)论述了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补偿法律保障机制的现实必要性和实施的可行性,应从征收环境资源税、扩展补偿资金来源、明确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等方面着手,构建我国生态补偿法律保障机制。从补偿政策研究来看,我国生态补偿政策的研究主要表现在农业、林业、资源开发、流域补偿等方面。目前,国家生态补偿政策主要有:生态环境补偿费政策、退耕还林(草)政策、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政策、天然林保护工程、退牧还草政策、矿产资源税及矿产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费政策、扶贫政策、生态移民政策、三江源保护工程、流域治理与水土保持政策等。国内在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流域综合治理方面的研究已趋成熟,在生态补偿理论与实践上更是首屈一指。万军等在我国生态补偿政策的法律基础、运行的机制以及框架体系等方面作了纲领性的研究。康慕谊、秦艳红研究了我国黄土高原地区退耕还林(草)工程,并据此对由

近20年来国内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综述○李青王晶

(云南师范大学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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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当代经济》2015年第32期CONTEMPORARYECONOMICS

当地经济发展造成的环境破坏提出完善当前的生态退耕还林(草)的补偿措施,同时指出了现行的生态补偿机制在补偿标准和补偿年限方面都具有较大的改进。支玲等(2004)研究了西部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生态补偿机制,结合现实影响对退耕还林草的经济补偿机制作出探讨。何国梅(2005)提出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西部生态补偿基金,建立地方财政的环境政策体系等相关建议。3、国内实践我国的生态补偿实践,以1983年的云南省环保局对昆阳磷矿征收0.3元/t用于采矿区植被及其他生态环境恢复的治理为起点。我国实施得比较好的生态补偿是森林生态补偿。从1992年国家林业部正式支持森林生态补偿开始,已经陆续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与制定,使得我国的森林生态补偿制度日益完善。1993年,国务院批准在内蒙、包头和晋陕蒙接壤地区能源基地试行生态环境补偿费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晋陕蒙甘能源开发区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陕西省、山西省出台相关政策,从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开发收益中,按吨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水土保持,有效弥补了水保投入不足。内蒙古鄂尔多斯创新生态补偿机制,变单一投入为多元投入,以工业反哺生态,大力推行“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一乡一镇建设一园一区”的建设模式,取得了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2005年,国家开始三江源地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三江源区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水源涵养功能有所恢复,增水增草增收效果显著,黄河源头“千湖奇观”再度显现。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2007年3月,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第一次正式提出建立以矿产资源为对象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2008年3月,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改革资源税费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2011年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更加明确和细化了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类型、责任主体、资金来源和补偿途径等。三、综述总结综合国内生态补偿研究,主要表现在宏观层面的研究,如生态补偿的概念、补偿机制、补偿必要性、补偿立法等。然而,对补偿的评价体系、生态损失的计量、生态补偿模型等宏观层面的研究不足;补偿主体范围狭窄,利益相关者权责、利益时空分配不均衡,评价体系尚未建立;生态补偿模式、生态补偿运用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单一;生态补偿模式创新不足,生态补偿专项立法研究不足;以定性研究为主,定量研究还应进一步深入。从理论研究方面看,国内生态补偿理论的研究主要是借鉴国外成熟的生态补偿体系及实践经验,主要是源于生态系统服务理论的研究成果。研究主要集中在生态补偿的基础理论、补偿对象、补偿主体、补偿标准、补偿立法、补偿模式、补偿评价、运行机制等国家层面的研究以及省域层面针对石漠化敏感区、土壤侵蚀敏感区等生态功能区构建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但现有的研究和探索实践尚未达到较为全面系统的程度,与国家的决策需要仍有差距。主要侧重点是基于宏观角度考虑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等相关问题,对森林资源生态补偿的理论研究较多,主要集中在生态补偿的主体和对象、补偿的理论基础、补偿资金的筹集渠道、公共财政的补偿途径、补偿标准、补偿范围、补偿办法、生态服务和效益的记录评价与计量模型等方面的研究。从实践方面看,侧重于森林生态补偿、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流域生态补偿等方面,而湿地生态补偿、农业生态补偿、沙漠化地区耕地补偿等方面的研究则较少,所开展的生态补偿均建立在我国资源与环境基本政策的基础上,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对我国湿地生态补偿更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我国在森林、矿产、农业等方面较为成功的研究及实践,为我国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发展过程来看,我国开展的生态补偿实践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990年之前主要针对采矿征收生态税和整治费、1990—2000年左右生态补偿逐步进入全面实践阶段和2000年以后大范围、高投入的生态补偿工程迅速实施阶段。从生态补偿在实践方面所开展的工作可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由中央相关部委推动,以国家政策形式实施的生态补偿;二是地方自主性的探索实践;三是近几年来初步开始的国际生态补偿市场交易的参与。总体而言,目前的实践工作主要集中在森林、自然保护区和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等方面。总之,生态补偿是国内外研究的热点,目前我国生态补偿制度不健全,补偿依据、补偿标准、补偿对象、补偿程序等缺乏实践的依据,难以实现有效补偿。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国内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本文综述了国内生态补偿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成果,对提高我国生态补偿的效力、效果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基金项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云南喀斯特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基金编号:YB2013016。)

【参考文献】[1]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M].台湾地球日出版社,1992.[2]洪尚群:补偿途径和方式多样化是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和保障[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1(12).(责任编辑:柯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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