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重点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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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婚姻法教案

大学婚姻法教案

课时:2课时教学目标:1. 了解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2. 培养学生正确对待婚姻家庭问题的法律意识。

3. 提高学生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能力。

教学重点:1.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2. 婚姻家庭纠纷的解决方法。

教学难点:1. 婚姻法中特殊问题的处理。

2. 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与诉讼。

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1. 提问:什么是婚姻?婚姻家庭在社会生活中有什么作用?2.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婚姻是男女双方基于爱情、自愿结合成为夫妻关系的社会形式。

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讲授新课1.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一夫一妻制原则(3)自愿原则(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2. 婚姻法的主要内容(1)结婚的条件和程序(2)夫妻的权利和义务(3)离婚的条件和程序(4)收养的条件和程序三、课堂讨论1. 学生分组讨论:在现实生活中,如何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2. 学生代表发言,教师点评。

四、总结1. 婚姻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 学生要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课时一、复习导入1. 复习上一节课所学内容,提问: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有哪些?2.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二、讲授新课1. 婚姻法中特殊问题的处理(1)重婚(2)家庭暴力(3)遗弃(4)虐待2. 婚姻家庭纠纷的解决方法(1)调解(2)诉讼三、案例分析1. 教师提供婚姻家庭纠纷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

2. 学生分组讨论,教师点评。

四、课堂小结1. 学生回顾本节课所学内容,总结婚姻家庭纠纷的解决方法。

2. 教师强调:遇到婚姻家庭纠纷时,要学会依法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学反思:1. 本节课通过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使学生了解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

《婚姻继承法》教学大纲

《婚姻继承法》教学大纲

《婚姻继承法》教学大纲大纲说明课程代码:5025027总学时:40学时(讲课32学时,实验8学时)总学分:2.5课程类别:必修适用专业:法学专业预修要求:法理学、民法总论、债权法、物权法一、课程性质、任务、目的:本课程是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律部门之一,在我国法学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不仅是重要的民事基本法,同时也是民事审判活动中适用性最为普遍的法律之一,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作为高等法学教育中一门必修的法律专业课程。

该课程以婚姻继承关系为研究对象,吸收了近年来国内最新的科研成果和审判实践经验,全面论述我国的婚姻继承制度,引导学生掌握有关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如婚姻立法的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关系发生和终止的法律事实、婚姻家庭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继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及遗产处理等,深入、系统地了解我国现行婚姻继承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充分认识婚姻继承制度中的各种法律问题,培养学生运用法律处理婚姻继承纠纷的能力。

二、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建议:本课程以课堂讲授和多媒体教学手段为主,辅之以案例讨论、模拟法庭等教学形式。

三、教学大纲的使用说明:本教学大纲适用于法学本科专业,如有学时增减,在实验学时中调整。

大纲正文第一编婚姻法第一章导论学时:1学时(讲课1学时)章讲授要点:掌握婚姻、家庭的概念、属性及其历史类型,了解婚姻法的历史发展及我国社会主义婚姻法的发展情况。

重点:婚姻,家庭的概念,属性,婚姻法的历史发展。

难点: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

第一节婚姻家庭和婚姻家庭制度一、婚姻家庭的概念和属性二、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第二节婚姻家庭法的历史沿革一、诸法合体的古代婚姻家庭法二、近现代的资本主义国家婚姻家庭法三、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法第三节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法制建设一、旧中国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二、解放前革命根据地的婚姻家庭制度改革和立法三、新中国建国以来的婚姻家庭制度改革和立法习题:1、婚姻家庭关系的本质和特点是什么?2、如何理解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3、人类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哪些历史类型,各有什么特点?4、我国修改后的现行婚姻法有哪些特点?第二章婚姻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原则学时:2学时(讲课2学时)本章讲授要点:准确理解我国婚姻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婚姻法基本原则,以及了解贯彻这些原则的具体措施。

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教学设计高二政治教学设计(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教学设计高二政治教学设计(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学生在学习本章节内容时,可能存在的困惑有:对婚姻法律原则的理解不够透彻,对婚姻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把握不准等。因此,教师需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通过生动案例、互动讨论等形式,帮助学生理解并掌握婚姻法律知识,培养其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学生在这个阶段正处于青春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逐渐形成。教师应在教学中注重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培养其尊重、关爱他人的品质,为构建和谐家庭和社会奠定基础。总之,学情分析是教学设计的重要依据,教师应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案,以提高教学效果。
-学生观看视频后,鼓励他们积极发表观点,提出疑问。
-教师总结学生的观点和疑问,引出本节课的主题:“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二)讲授新知
1.教学内容:讲解婚姻的定义、类型,以及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规定。
2.教学过程:
-首先阐述婚姻的定义和类型,如婚姻的法律意义、事实婚姻等。
-其次,讲解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如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原则等。
-鼓励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关注婚姻法律问题,学会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和他人。
-最后,布置课后作业,巩固所学知识。
五、作业布置
为了巩固本节课所学知识,检验学生对法律保护下的婚姻内容的掌握,特布置以下作业:
1.请学生结合本节课学习的婚姻法律原则和规定,分析以下案例,并回答相关问题:
案例一:小明(18岁)与小红(16岁)相爱,欲结婚,但双方父母反对。请运用婚姻法律知识,分析他们是否具备结婚的条件。
-结合时事热点,引入相关婚姻法律案例,使教学内容更具时代感和实用性。
四、教学内容与过程
(一)导入新课
1.教学内容:通过引入一个真实的婚姻案例,激发学生对本节课主题的兴趣和思考。

家事案件法律适用难点(3篇)

家事案件法律适用难点(3篇)

第1篇一、引言家事案件是指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纠纷的案件,如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迁,家事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日益增多,成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领域。

然而,家事案件法律适用存在诸多难点,这些难点不仅关系到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效率,也影响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旨在分析家事案件法律适用难点,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家事案件法律适用难点分析(一)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1. 法律规定不明确家事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法律规定相对分散,部分法律条文表述模糊,导致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存在争议。

例如,《婚姻法》关于离婚标准的界定,实践中存在“感情确已破裂”与“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两种观点,导致法官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难以把握。

2. 法律适用依据不一致家事案件法律适用涉及多个法律部门,如婚姻法、继承法、民法典等。

不同法律部门之间可能存在冲突或矛盾,导致法官在适用法律时难以抉择。

例如,在处理继承案件时,民法典与继承法之间可能存在适用顺序的争议。

(二)证据认定困难1. 证据收集困难家事案件往往涉及当事人之间的隐私和感情问题,当事人出于保护隐私或避免矛盾激化的目的,往往不愿意提供证据。

同时,部分证据可能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如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2. 证据证明力不足家事案件证据多为生活事实,具有较强的主观性,难以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

部分证据可能存在瑕疵,如伪造、篡改等,导致法官在认定证据时面临困难。

(三)法律与情理冲突1. 法律与道德冲突家事案件涉及家庭伦理道德问题,部分法律规定可能与道德观念存在冲突。

例如,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法律规定离婚自由,但部分当事人可能因道德观念而难以接受离婚。

2. 法律与情理相悖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可能面临情理与法律的冲突。

例如,在处理赡养案件时,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部分子女可能因家庭矛盾或经济困难而无法履行赡养义务。

(四)法律适用效果不佳1. 案件审理周期长家事案件涉及当事人之间的感情问题,往往需要较长时间进行调解和审理。

婚姻家庭继承法课程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继承法课程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继承法》课程教学大纲(Family and Inheritance Law)课程编号:070415适用专业:法学(本科)总学时:36学时学分:2分编制单位:社会科学系法学教研室孙丽华编制时间:2004年9月13日一、课程的地位、性质和任务婚姻家庭继承法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通过学习本课程,掌握婚姻家庭继承的基本理论和法规,并能增强实践运用的能力。

二、本课程与其他专业课程的关系(本课程学习所必备的知识)学习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要具备民法、合同法的基本法律知识。

三、教学内容、学时安排和基本要求(一)总论(4学时)1、教学要求(1)掌握婚姻、继承法基本制度。

(2)熟悉掌握婚姻继承法基本原则。

(3)掌握亲属制度。

2、重点、难点重点:婚姻、继承基本制度、婚姻法、继承法基本原则、掌握亲属制度难点:亲属制度的划分3、教学说明教学方法:讲授思考题:(1)中国婚姻立法的发展。

(2)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3)我国婚姻家庭制度与外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差异。

(4)亲属的概念特征。

(5)亲属的种类范围。

(6)亲等的计算。

(7)亲属的产生及效力。

(二)婚姻制度(10学时)1、教学要求(1)熟悉掌握结婚制度。

(2)熟悉了解掌握离婚制度。

(3)理解、掌握离婚的效力。

2、重点、难点重点:讲述结婚制度、离婚制度、和掌握离婚的效力难点:离婚制度和离婚的效力、财产的分配3、教学说明教学方法:讲授思考题:(1)父母离婚后应如何确定子女随哪方生活,怎样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方法?(2)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三)家庭制度(10学时)1、教学要求(1)掌握婚姻的效力。

(2)熟悉掌握父母子女的关系。

(3)熟悉掌握收养关系。

(4)理解、掌握祖孙关系、兄弟姐妹关系。

2、重点、难点重点:婚姻的效力、父母子女的关系、收养关系难点:掌握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规定3、教学说明教学方法:讲授思考题:(1)婚姻的效力如何确定?(2)家庭中父母子女关系的内容是什么?(3)我国婚姻家庭制度是祖孙关系和兄弟姐妹关系有什么差异?(4)收养的条件是什么?(5)禁止收养的条件是什么?(四)继承制度(8学时)1、教学要求(1)掌握继承基本制度。

严利东婚姻法―婚姻成立讨论教学PPT课件

严利东婚姻法―婚姻成立讨论教学PPT课件
严第老三师开章讲系婚列姻之婚的姻成家庭立法
第三章:婚姻的成立
第一专题:婚姻成立的要件 第二专题: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课堂提问 基本知识 重点难点 案例讨论1
第三章 婚姻的成立
课堂提问
1、我国法律对待婚约的态度? 2、我国古代聘娶婚中的“六礼”指的是什么? 3、我国的合法婚姻必须具备哪些要件? 4、你认为哪些人不宜结婚? 5、你现在可以结婚吗?假如你正准备去办理结婚登记, 应该带些什么东西?到哪里去登记? 6、谈谈你理解的“事实婚姻”?
10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四)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
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五)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
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六)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 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 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课堂提问 基本知识 重点难点 案例讨论13
第三章 婚姻的成立
• 案情介绍
• 1985年9岁的男孩熊某与7岁的黄某一起玩自制的小飞镖。 熊某失手将飞镖扎进黄某的左眼,第二天黄某的父母才知 道并立刻将女儿送到医院救治,由于耽误的时间太久,再 加上当时的医疗条件比较差,虽然经过医生的全力救治, 黄某的左眼还是完全失明了。由于是熊某失手将飞镖扎进 黄某眼中,熊家和黄家两家人坐下来协商赔偿事宜。熊家 承担了治疗的所有费用180元以后,再也无力承担其他的 赔偿责任。于是双方父母签订一纸协议。协议规定:熊某 保证将来娶黄某为妻,如果熊某以后与其他人结婚,则赔 偿黄某每月生活费10元,直至黄某死亡。

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说课稿高二政治说课稿(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说课稿高二政治说课稿(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板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婚姻法的概念、基本原则、结婚和离婚的条件及程序等。风格上,我会采用简洁明了的图表和关键词,避免冗长的文字描述。
板书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是帮助学生梳理知识点,形成知识结构。为确保板书清晰、简洁,我会提前规划板书内容,使用大号字体,适时擦除不必要的部分,并保持板面整洁。
(二)教学反思
在教学过程中,我预见到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学生对法律术语的理解困难,以及课堂互动不足。为应对这些问题,我会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专业术语,并通过提问和小组讨论增加课堂互动。
(3)培养学生尊重婚姻法律制度,维护婚姻家庭权益的价值观。
二、学情分析
(一)学生特点
本节课所面向的学生为高二年级学生,他们的年龄大约在17-18岁之间。这一阶段的学生具有以下特点:认知水平较高,逻辑思维能力逐渐成熟,能够理解较为复杂的概念和理论;学习兴趣逐渐多元化,对法律有一定的好奇心和探索欲;学习习惯方面,多数学生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学习模式,但个别学生可能存在拖延、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此外,这一年龄段的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情感波动较大,对家庭关系和婚姻问题有一定的关注和认识。
2.其次,通过讲解和分析具体的法律条文,如结婚的条件、离婚的程序等,使学生掌握法律的具体规定。
3.再次,结合案例进行讲解,让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理解法律条文的应用和实践。
4.最后,通过互动讨论,让学生提出疑问,及时解答,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
这样的讲授过程旨在循序渐进地引导学生掌握知识,确保他们能够深入理解并吸收所学内容。
1.婚姻法的概念及立法宗旨;
2.婚姻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
3.结婚的条件和程序;
4.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
5.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6.法律对婚姻家庭权益的保护。
(二)教学目标

婚姻家庭法律案件分析(3篇)

婚姻家庭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摘要:婚姻家庭法律案件涉及夫妻关系、亲子关系、财产分割、继承等多个方面,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纠纷类型。

本文选取了一起典型的婚姻家庭法律案件,通过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判决结果的分析,旨在探讨婚姻家庭法律案件的处理原则和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一、案件背景(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女)与被告赵某(男)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婚后,李某发现赵某有外遇,双方感情破裂。

2018年,李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赵某的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抚养儿子。

(二)争议焦点1. 婚姻关系是否应当解除;2.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3. 子女抚养权归谁。

二、案件事实(一)婚姻关系是否应当解除原告李某提交了证据证明被告赵某在外有外遇,严重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

被告赵某对原告李某的指控予以否认,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

(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原告李某和被告赵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房产、车辆等财产。

双方对财产的购买、使用等情况存在争议。

(三)子女抚养权归谁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存在争议,原告李某认为被告赵某有外遇,不适合抚养子女。

三、法律适用(一)婚姻关系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请求离婚。

本案中,被告赵某在外有外遇,严重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属于重大过错,因此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割。

本案中,法院根据双方对财产的贡献、财产的使用情况等因素,判决分割房产、车辆等财产。

(三)子女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

本案中,法院考虑到原告李某为子女提供的生活环境更为稳定,判决子女由原告李某抚养。

四、判决结果(一)婚姻关系解除法院判决解除原告李某与被告赵某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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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重点难点
第一章婚姻家庭制度与婚姻家庭法概述
1.重点:婚姻、家庭、婚姻家庭制度、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和特征;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2.难点:婚姻家庭制度的概念和性质;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的理解。

第二章亲属制度
1.重点:亲属、亲系、亲等的概念;现代社会对亲属的分类;亲属关系的产生与终止。

2.难点:亲等和“代”的计算。

第三章婚姻的成立
1.重点:婚姻成立的概念、要件;结婚的法定程序;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认定条件、程序与法律后果。

2.难点:对婚姻成立要件的理解;违反婚姻成立要件之两性结合(事实婚姻)的法律认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第四章婚姻的效力
1.重点:婚姻效力、配偶权、夫妻财产制的概念、内容;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内容。

2.难点:配偶权的内容;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中各形式间的关系。

第五章婚姻的终止
1.重点:婚姻终止的概念;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和程序;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婚姻法对离婚权利的限制性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子女的抚养;非直接抚养方的探视权。

2.难点:离婚的条件;离婚与婚姻无效和婚姻被撤销的区别;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时的经济补偿;经济帮助与经济补偿的区别;子女直接抚养权的确定;探视权的行使。

第六章亲权与亲子关系
1.重点:亲权的概念、特征和内容其;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的内容以及权利的行使、非婚生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的规定。

2.难点:亲权的特征;婚生子女的推定与否认;非婚生子女的准正与认领;继父母子女关系成立和解除的法律效力。

第七章收养
1.重点:收养的概念和特征;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程序和法律效力;收养关系解除的方式、条件。

2.难点:收养关系的主体要件;收养的拟制效力和效力解消效力;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

第八章救济措施与法律责任
1.重点:救助措施的含义与实施、妨害婚姻家庭行为的民事法律责任。

2.难点: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及其请求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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