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合集下载

Xx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Xx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Xx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中毒事故的发生。

对于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将视情况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食堂厨师负责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筛选,要杜绝变质腐烂、过期或感官形状异常的原材料进入食堂;按规程对原材料进行清洗加工,注意卫生;不得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防止他人恶意投毒或搞破坏;每餐要留样备查,并做好食品的保存保鲜。

如因违反而造成中毒或其他事故的,食堂工作人员将负主要责任。

二、负责就餐值班的教职工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分餐工作,从取餐到分餐结束都要认真负责,如因此环节的失误引发中毒事故,有关教师要负主要责任。

三、食堂管理员在采购原材料时要把好卫生质量第一关;管好食堂一班人,做好食堂的卫生管理,注意对食堂工作进行有效管理与监督,保障生活质量。

如因采购原材料出现问题,将追究其主要责任;其他环节如因管理不当出现问题,将追究其管理责任。

四、分管食堂工作的有关领导要切实做到了解食堂状况,协助食堂管理做好食堂管理工作,要不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安全。

如因管理不善出现问题,将追究其管理责任。

xx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xx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部分)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仪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学校食品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教育部门以及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本规定中的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第五条本规定中的食物中毒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一)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三)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第六条行政责任追究按照现行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分别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实施;应不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行政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有错必纠、处罚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第八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一)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二)实行食堂承包(托管)经营的学校未建立准入制度或准入制度未落实的;(三)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四)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五)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斩;(六)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七)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八)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九)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食堂责任事故追究制度(三篇)

食堂责任事故追究制度(三篇)

食堂责任事故追究制度是指在食堂发生事故时,依法追究食堂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食堂作为提供人们饮食服务的场所,应当落实相关安全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和食客的人身安全。

如果食堂发生责任事故,应当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食堂经营者责任:食堂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的主体,应当履行食品安全的管理职责,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如果在管理过程中存在责任漏洞、管理不善等情况导致事故发生,食堂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食堂员工责任:食堂员工是食堂管理的执行者,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保障食品安全和食客的人身安全。

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存在过失、疏忽等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应当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3. 食品供应商和生产企业责任:食堂所使用的食品应当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供应商和生产企业应当保证所供应的食品质量和安全。

如果使用了不合格的食品或食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导致事故发生,食品供应商和生产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 监管部门责任:相关的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堂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如果监管部门在监督工作中存在失职、不作为等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监管部门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食堂责任事故追究制度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食客人身安全而设立的,通过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可以促使食堂等相关方加强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食堂责任事故追究制度(二)是指对食堂发生的责任事故进行追究和处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食堂员工和食堂消费者的权益,维护食堂的安全和卫生。

以下是食堂责任事故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1. 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将事故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或因素,间接责任是指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存在疏忽、漏洞等的人员或因素。

2. 事故责任追究:根据责任划分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对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小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小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小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总则为确保我校小学生的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责任1. 学校校长是本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食品安全负直接、全面的责任。

2. 学校总务主任是食品安全的第二责任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 食堂管理员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

4. 食堂从业人员是食品安全的具体执行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和规定。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1. 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开业。

2. 食堂采购要有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单位,采购时要索证索票,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3. 食堂要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供应的食品进行留样,以备查验。

4. 食堂要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5. 食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第四条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1. 学校要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反馈制度,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状况,采取措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3. 学校要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学校要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

3. 对事故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4. 学校要总结事故教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条法律责任1.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追究责任制

学校食品安全追究责任制

学校食品安全追究责任制第一条为加强餐饮中心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餐饮中心主任是餐饮中心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

中心主任应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餐饮中心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中心内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餐饮服务中心主任和各食堂主任、特色经营负责人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按岗位和职位不同,对食品安全负相应的责任,出现问题或安全事故,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餐饮中心主任全面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各食堂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管辖食堂食品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与各食堂配合,严禁可疑校外人员进入学校食堂,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存贮间,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中心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各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餐饮中心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学校报告,及明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餐饮中心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2.未建立食品安全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3.未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4.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幼儿园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幼儿园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幼儿园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为了确保幼儿园食品的安全,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XXX制定了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该制度遵循《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旨在落实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维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

为了落实该制度,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中XXX担任组长,负责分管食堂。

其他组员包括食品采购员、厨师、厨房辅助工和验收员。

下面分别介绍各职责的分工。

园长是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的全面领导责任人。

他负责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落实“一日三巡”制度,及时了解各条线贯彻幼儿园食品卫生工作的情况,做到“共性问题集体反馈,个性问题个别指导”,发挥“桥梁”、“龙头”作用,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此外,他还要按照分层管理原则,每月对下属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并对食品卫生管理员、食堂管理员以及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规、职业道德的指导,提高他们的意识,把卫生法贯彻落实到每个环节中。

分管食堂负责人是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一员,负责食堂的管理。

他要在食品采购单上签名确认,每天对采购员采购回来的食品进行严格的验收,建立食品采购验收台账的制度,每天(次)对货物验收后要在相关表册上签名确认。

他还要指导仓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易受潮、易霉烂变质的食品不能与地面直接接触,每类食品要有明确标识,不得混乱堆放。

此外,他还要检查仓库保持通风,注意防鼠及防火。

食堂采购员负责执行食品采购制度,根据预定菜谱,按需定点定购蔬菜和食品,并对每天采购的食品做好品名、数量、价格、进货日期、质量情况的登记工作。

验收员负责执行食品验收制度,每天对送来的货品进行验收、过秤,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数量关。

验收食品质量时,主要看蔬菜、水产类的新鲜度、是否变色、有无异味,豆制品、肉类必须分别附上“豆制品送货单”和检验检疫证明,米、饼干、干果等包装类要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食物中毒报告程序和要求

食物中毒报告程序和要求
3、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相关信息:接到报告的 卫生监督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 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按照《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规定: 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 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 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 部门。
食物中毒报告程序和要求
食物中毒报告程序和要求
2、流行病学调查
本次流行病学调查方法采用病例对照调查 (Case-Control Studies),病人与非病人 配对比例为1:1(一个病人配对一个同共就餐 的非病人作对照)。
食物中毒报告程序和要求
2.1 中毒特点 : 本次食物中毒特点是中毒者均有在***饭 店共同就餐史,病人临床表现基本相同。从 发病曲线图看,1日23:00时出现首发病例,2日 5:00时出现发病高峰,2日11:00时病人急骤下 降,没有出现二代病人,发病曲线呈单峰型 分布,符合暴发性食物中毒的特点。见图1
食物中毒报告程序和要求
一、首部
首部是调查报告的起始部分,具有确定 主旨、明确性质和内容、说明有关情况等 作用。通常有下列要素构成:
食物中毒报告程序和要求
1、标 题
标题要概括地表达报告的性质和内容, 简短鲜明,一目了然。可采用单行式标题, 由“调查单位名称+事由+文种,如“关于* **饭店的食物中毒调查报告”。
表2 进食不同食物的罹患率比较
食物
进食
未进食
差 P 判定
异 总人 发病 罹患 总人 发病 罹患
名称


值 率(%) 数 数 率(%)
值 结果
基围虾 51 25 49 6 3 50 -1 > 0.05 无意义
烤鸭 段鳝
41 23 58 16 5 31 27 > 0.05 无意义 34 14 41 23 14 61 -20 > 0.05 无意义

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食物中毒报告制度食物中毒是一种常见的公共卫生问题,对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威逼。

为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广泛订立食物中毒报告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流程及必要性,以及如何有效推动食物安全管理工作。

一、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的目的食物中毒报告制度旨在确保公众用餐的安全卫生,适时掌控和防止食品中毒疫情的发生和扩散,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安靖。

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的适用范围食物中毒报告制度适用于餐饮服务单位、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等全部相关人员。

三、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的流程1、发觉食品中毒病例:当显现有消费者食用同一餐饮场所、生产经营者、流通单位的食品后显现呕吐、腹泻等病症时,应立刻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

2、医疗机构报告:就医的患者及其家属、相关保健机构应自动报告食品中毒相关信息。

3、卫生部门责任:地方卫生部门适时成立食品中毒疫情的调查小组,调查相关线索、确定食品中毒的病原菌和来源,并实行适时有效的掌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4、责任追究:对餐饮服务单位、生产经营者在卫生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相关部门应依据相关法规予以惩罚;对有意或重点过失造成群众中毒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的必要性1、提高公众健康意识:食品中毒报告制度的建立可以让公众更加关注健康饮食,适时了解食品中毒的情况,实行相应的防备措施。

2、供给有效的预警:通过食品中毒报告制度,可以适时了解最新的食品中毒疫情和监管情况,为公众供给有效的预警和保障措施。

3、加强监管和管理:建立食品中毒报告制度可以加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生产经营者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加强对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环节的监管,防范食品中毒疫情的发生。

五、如何有效推动食物安全管理工作1、订立相关政策、法律、条例和规范:政府应加大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关注,订立相关的政策、法律、条例和规范,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制度基础。

2、实施分级管理:分级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紧要措施之一,应依据餐饮服务和食品生产经营规模,并依据其风险等级分类进行管理。

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雁江区东峰镇观景小学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1.自觉接受有监管责任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食物监督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要追究行政责任。

2.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本规定中的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4.行政责任追究按照现行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分别报请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5.行政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有错必纠、处罚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6.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一)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二)学校未建立准入制度或准入制度未落实的;(四)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五)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六)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七)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八)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九)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湖南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4.12.17•【字号】湘教发[2004]120号•【施行日期】2004.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湖南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04]120号)各市州教育局、卫生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意见》(湘政电[2004]46号),认真做好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学校食物中毒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湖南省中小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卫生厅二OO四年十二月十七日附件:湖南省中小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中小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中小学校(含中等专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幼儿园)食物中毒,是指在学校内的食堂、饮食店、商店向师生、职工、家属供应的食物所引起的中毒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患。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所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等级区分为:一般事故为中毒人数3人以上至30人以下;重大事故为中毒人数31人以上至100人以下;特大事故为中毒人数101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

第四条本暂行办法的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和有错必究、处罚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责任分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我区食品卫生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
实管理责任,保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规定,特制定食
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除依法对相关责任者追究法
律责任外,对负有管理责任的责任人按照本规定追究行政责
任。
二、行政责任追究的形式有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
政主管部门追究
与中毒事故直接有关的责任人的责任:
1.食品卫生主管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
管理人员的;
2.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当事人
员;
3.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
4.从业人员有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
症的以及未经培训考核上岗的;
5.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
行整改的或拒绝卫生监督的当事人员;
7.食物中毒后瞒报、迟报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中毒事态扩大的当事人员;
8.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
留现场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