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团队建设第七章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3年修正)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3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4.22•【字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施行日期】2003.04.22•【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995年8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5号发布施行根据1997年12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03年4月2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规范和管理,使工程任务进入市场,通过平等竞争,实现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之间的公平交易,有效地控制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的方式,将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含建筑装饰装修)、咨询监理、工程总承包、材料设备供应等任务,一次或者分步发包,由投标人通过竞争承接任务。
第三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都必须按照本办法进行招标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投标:(一)属抢险救灾的;(二)投资总额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四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当公开条件,坚持公正合法、诚实信用、平等竞争的原则,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性质的限制。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行业、专业等为理由强行承接工程。
第五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省、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具体实施措施;(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总结交流经验;(三)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招标代理人的资质(资格);(四)会同工业、交通等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办理有关招标事宜;(五)调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纠纷;(六)否决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定标结果。
招投标法实施管理细则(4篇)

招投标法实施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行为,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购置货物、服务、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遵守本管理细则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保密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招标人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织招标,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投标人可以自行参与招标,也可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招标。
第五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经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中标。
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选用具备相应资格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公正,评标结果真实可靠。
第七条招标人、投标人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不正当行为进行举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加强自律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进行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虚假中标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人的义务和权利第九条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购置货物、服务、工程的具体情况,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以及招标的方式、范围、标段或包组的划分等。
第十条招标人有义务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的内容、期限、投标人资格要求等,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都能了解并参与招标。
第十二条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工作,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应当合法、合规,招标人对其行为负责。
工程项目挂网招标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招标投标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进行的工程项目挂网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工程项目挂网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对工程项目挂网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招标人第五条招标人是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六条招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合法的招标代理资格;(二)具有招标项目的决策权;(三)具有招标项目的资金或者融资能力;(四)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发布招标公告。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招标公告第九条招标公告应当在招标人所在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招标投标信息平台上发布。
第十条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项目名称、地点、规模、建设内容等;(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第十一条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不得擅自变更招标文件内容。
第四章招标文件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投标人须知;(三)评标办法;(四)合同条款;(五)技术规范;(六)工程量清单;(七)图纸;(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标准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五章投标人第十五条投标人是指依法参加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合法的投标资格;(二)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三)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业绩和信誉;(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6号

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正文:---------------------------------------------------------------------------------------------------------------------------------------------------- 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994年4月13日省人民政府令第16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实现公正、公平竞争,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1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均按本办法实行招标投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是指包括基础、土建、水电、消防及其他设备安装、装饰等全部工程的建筑安装活动。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大型建设项目和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招投标活动,审批咨询、监理等单位代理施工招标投标业务的资格。
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型建设项目和政府所在地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型建设项目和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应当经公证机关依法公证。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单位,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取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质证书》,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可以承担大、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作:承担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的单位,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承担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1人以上;(二)会计师和经济师各1人以上;(三)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5人以上;(四)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承担完成两个以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从事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经历;第八条承担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投资在3000至5000万元的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二)会计师和经济师各1人以上;(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承担完成两个以上中小型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从事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经历;第九条承担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投资在1000至3000万元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建和设备维修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流程,规避经营风险,增强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制定本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维修工程等的招投标,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招投标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情况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工程管理处为工程项目招投标组织和管理的部门,设备供应处、财务处、安全质量监管处、办公室、土建或设备维修项目部为工程项目招投标参与部门,审计处为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
第五条工程管理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组织土建工程投标前的现场勘查、调研,将调研结果以书面报告公司。
3、负责土建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标底测算,工程预算编制,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标底进行研讨后报公司决策。
4、负责组织土建工程标书编制、装订、报送,陪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
5、组织公司工程项目招标比价工作,对招标比价统计数据进行积累,分析,对比价结果报公司审批,确定施工班组。
6、负责建立并丰富班组资源库。
7、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
第六条安全质量监管处负责对投标报价技术标中的安全、质量施工方案和管控措施进行审核,对班组招标单位的资质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核。
第七条设备供应处参与工程项目投标前的现场勘查、调研工作,主要调研工程所在地主要材料价格,机械设备、周转材料购置情况和租赁情况。
第八条财务处主要负责工程投标工作中投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的核付,工程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审核。
第九条办公室负责提供投标时公司资质材料、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负责对招标比价施工班组企业资格材料审查工作。
第十条项目部需参加工程投标前的现场勘查、调研工作,主要调研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情况,周边人文、地理环境等情况,参与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制。
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招投标市场,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领域的腐败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是指房屋建筑及附属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市政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科研、规划、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监理和农业、林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土地招拍挂等;政府采购是指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和县财政部门明确要求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项目。
第二章备案监督第三条工程建设备案按照程序确定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将工程建设前期相关资料在一周前,报县监察局备案审核,经审批后方可进入招投标程序。
第四条政府采购备案按照程序确定纳入政府采购的物品,采购单位要将政府采购审批表等相关资料在一周前,报县监察局备案审核,经审批后方可进入采购程序。
第三章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第五条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的监督1、招投标公告审查。
严格审查招投标公告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招标公告是否在市级以上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台等媒介在按照规定时间内予以发布,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开和公正。
2、资质审查。
严格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审查投标企业的资质原件、设备和技术等情况,坚决杜绝无资质、不符合资质条件、借用资质的投标企业和个人参与投标。
3、中介组织资质审查。
凡在我县辖区内从事招标拍挂代理活动的中介组织必须事前在县相关部门备案,中介公司的确定也必须在县监察局、招标办(国土局收储中心)的监督下,实行招标确定。
坚决杜绝无资质、不符合资质条件和借用他人资质的中介机构参与我县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及土地招拍挂活动。
4、招标。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工程招标团队职能(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招标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关系到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投资效益的实现。
工程招标团队作为工程招标的核心力量,承担着组织、协调、监督招标活动的重要职责。
本文将从工程招标团队的职能出发,详细阐述其工作内容、职责和作用。
二、工程招标团队的职能1. 组织策划(1)制定招标方案: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需求,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招标方案。
(2)编制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等。
(3)组织招标会议:召开招标会议,向投标人介绍工程项目的背景、需求、招标条件等,解答投标人疑问。
2. 审查投标文件(1)资格审查: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进行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参与投标的条件。
(2)投标文件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体系等。
(3)澄清和答疑: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澄清和答疑,确保投标文件完整、准确。
3. 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1)组织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对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唱标。
(2)评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评审、商务评审等。
(3)定标: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公示中标结果。
4. 签订合同(1)合同谈判: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
(2)合同签订: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5. 监督实施(1)施工监督:对中标人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符合合同要求。
(2)合同管理: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
(3)验收管理:对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进行监督,确保验收合格。
6. 协调沟通(1)内部协调:协调招标团队内部成员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外部沟通:与相关单位、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解决招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招标信息、中标公告等,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化,规范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工程项目,不分投资来源、资金管理权限和隶属关系,凡在规定规模范围之内的,均纳入本办法进行招标。
第三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物资采购的招标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招投标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和政府法令的约束和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标准符合以下条件者,由集团公司织织招投标。
(一)建筑工程:合同估算价20万元及以上;(二)矿建工程:合同估算价20万元及以上;(三)安装工程:合同估算价20万元及以上;(四)装修、绿化工程:合同估算价10万元及以上;(五)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合同估算价5万元及以上;(六)成套设备、大宗材料采购合同估算价10万元及以上;第七条利用贷款、国债、安全资金的工程项目,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建筑,规模标准符合以下条件者,由集团公司依法进行公开招标,并接受冀中能源集团和按有关规定接受省市招标管理部门的监督。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0万元以上;(二)工程项目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规模标准在第六条规定限额以下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但必须接受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的监督。
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活动,提高招投标效率和公平性,保护各方利益,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及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招投标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项目的最佳投标结果,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章招标准备第四条招标人应在招标前制定并发布招标文件,明确项目的需求、技术规范、预算等内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审和审批。
第五条招标文件应明确标段划分、投标要求和评审标准,并在适当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资格要求、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等信息。
第六条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制定招标文件的内容和形式,确保招标文件完整、准确、具体。
第三章投标准备第七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准确理解项目的需求和要求,确保投标文件的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八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
第九条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规定的方式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四章投标评审第十条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估各投标人的资质、能力、价格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第十一条投标评审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过程应记录并留存相关文件。
第十二条投标评审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五章中标及履约第十三条招标人应在及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项目的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中标人应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六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和拆除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科学决策,严格管理;(三)质量第一,安全至上;(四)分工负责,协作配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的总体决策、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下职责:(一)组织编制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二)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三)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验收等工作;(四)负责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五)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质量、文明施工等工作;(六)负责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
第三章工程项目实施第六条工程项目实施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二)组织招标投标;(三)签订施工合同;(四)进行施工准备;(五)实施施工过程;(六)进行工程验收;(七)工程交付使用。
第七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第八条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第四章工程项目验收第九条工程项目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具备验收条件;(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三)办理工程交付使用手续。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客观公正;(二)质量第一,安全至上;(三)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依法依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第十二条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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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项目团队建设
一、团队与团队精神
二、项目团队的发展过程
(一)形成阶段
(二)磨合阶段
(三)规范阶段
(四)表现阶段
(五)休整阶段
三、项目团队能力的开发
本章精点练习
1.团队的工作开始进入有序化状态,培养了初步的团队精神,此时的团队处于( )阶段。
A.规范
B.表现
C.形成
D.磨合
参考答案:A
2.项目经理在建立工作基础阶段的工作包括( )。
A.编制项目工作计划
B.分析项目相关人员
C.组织制订具体实施计划
D.了解项目情况
E.研究工作任务
参考答案:ABDE
3.进行项目工作分解的主要方法有( )分解法。
A.按资金来源
B.按专业要素
C.按人员籍贯
D.按工作内容
E.按工作过程
参考答案:BDE
4.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中的指导工作包括( )。
A.落实人员分工
B.进行方法指导
C.培养团队精神
D.对成员提出具体要求
E.解决团队中的困难和问题
参考答案:BCDE
5.工程项目人力资源配备计划的内容包括( )。
A.人员报酬需求
B.人员参加项目工作时间
C.人员需求数量与种类
D.人员的奖惩
E.人员离开项目工作的时间
参考答案:BCE
6.制定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组织计划受到的制约通常不包括( )。
A.项目的组织安排
B.项目的信息流程
C.预期的人员安排
D.项目管理层的偏好
答案:B
7.根据各角色和职责的要求,下列工作中,最应直接体现按需配人、按岗定人要求的是( )。
A.角色和职责安排
B.绘制组织关系图
C.编制人员配备计划
D.编制项目组织计划
答案:C
8.项目团队状态最好的时期是( )阶段。
A.磨合
B.形成
C.规范
D.表现
答案:D
9.项目团队已比较成熟,工作效果明显,这一阶段应是项目团队的( )阶段。
A.形成
B.规范
C.表现
D.休整
答案:C
10.获取项目团队人员的基本方法中一般不包括( )。
A.预安排
B.培训
C.商谈
D.招聘
答案:B
11.对于周期长的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必须增加( )内容。
A.组织计划
B.人员获取
C.团队发展与调整
D.分工协作
答案:C
12.在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中,最为基础性的工作是( )。
A.编制人员配备计划
B.编制组织关系图表
C.雇员考核
D.进行工作分析
答案:D
13.选择余地大,但成本高的项目团队人员获取方法是( )。
A.公司内选拔
B.同有关部门商谈
C.预安排
D.公开招聘
答案:D
14.项目团队从组建到发展起来经历的正确阶段顺序是( )。
A.形成—磨合—规范—表现—休整
B.形成—表现—磨合—规范—休整
C.表现一磨合—形成一规范—休整
D.形成—规范—磨合—表现—休整
答案:A
15.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一般过程包括( )。
A.团队发展
B.人员获取
C.组织目标设定
D.结束
E.组织计划
标准答案:a,b,d,e
16. 项目组织内部各组织单元之间职责与任务相互交叉中的分工与衔接叫做( )。
A.项目界面
B.分工计划
C.人员配备计划
D.组织界面
答案: D
第七章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
第一节 概 述
一、招标投标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公开原则;(2)公平原则;(3)公正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
二、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依据
(一)《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
(二)《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
4.关于招标代理制度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三、咨询工程师在招标投标管理中的工作
(一)可行性研究阶段
(二)招标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