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垄断法实施中的相关市场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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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的困惑—产业融合对市场界定的突破

反垄断法的困惑—产业融合对市场界定的突破
关 系 区分 开来 。
果 的经 营 者 集 中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反 垄 断法 》 第 三章专 门对 滥 用 市场 支 配 地 位做 出详 细 规 定 , 禁 止具有 市场 支配 地位 的经 营者从 事滥用 市场 支
配 地 位 的 行 为 。 企 业 大 致 经 历 “ 入 相 关 市 进
中度指标 的度 量 变得 更 为 复 杂 , 且在 很 大 程 度 而
旦 由于 技术创 新 开发 出替 代 性 的 产 品或 服 务 , 或
是 由于 放宽 限制 积极 地 展 开 了相 互 介 入 , 产 业 各
上 改变 了传统 市场 结构形 态 , 强 了竞争 效应 , 增 并 促 使企业 的市 场行 为产生 较大 的改变 。在 界定 市
额 , 么这 种市场 行 为 就 应该 得 到 社 会 的支 持 和 那 法律 的保护 。但是 , 如果 企业 通过 兼并 、 合谋 等手 段获 取垄断地 位 , 么这 种破坏 竞争 、 害竞争对 那 损
反 垄 断法 出台 的 目的是 为 了防止垄 断行 为 的 发生 , 目前世 界 各 国 出台 的反 垄 断 法 达 成共 识 的 垄断行 为有 : 经营 者达 成垄 断协议 ; 营者滥 用市 经 场支配 地位 ; 具有 或者可 能具 有排 除 、 限制竞 争效
融合是 不 同产业 的交叉 与整 合 , 括技 术研发 、 包 产 品或 服务 的生 产 与 提供 、 销售 渠 道 等一 系列 价 值 创 造过 程 的融合 , 生产 、 配 、 是 分 交换 、 消费各 环节 的统一 , 这一 特征 把 产业 融合 与 传 统 的产 业 组 织
20 0 8年 第 4期 ( 第 3 总 5期 )
新 疆 财经 大 学 学报 Jun l f i i g U i r t o ia c n c n m c o r a o n a nv s y f n n ea d E o o i X jn e i F s

相关市场界定

相关市场界定

相关市场界定*综述相关市场界定是合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图谋垄断、垄断协议等所有竞争政策问题的基础性概念之一。

相关市场界定为确定特定行为或交易是否会导致反竞争效果提供了一种分析框架。

本次论坛从法学、经济学角度讨论了相关市场界定,还讨论了合并模拟、“补偿性边际成本降低法”(CMCR)以及“定价压力指数”(PPI)等新方法。

讨论焦点主要集中于相关市场界定法律方面的问题,该概念的制度“嵌入性”,以及那些相关市场界定无法对市场力量进行精确评估的环境下,针对特定环境而提出的替代性分析工具,比如针对价格竞争环境下的差异性产品合并而设计的“定价压力指数”。

内容提要一、市场界定是检验与评估一个企业面临的竞争约束以及其行为对竞争的影响的最为重要的工具之一。

市场界定是一种被广泛运用的检验与评估竞争关注的分析框架。

界定相关市场应该是将一个企业面临的竞争约束(即需求与供给方面的替代性)尽量精确地划定。

相关市场一般通过假定垄断者测试法(SSNIP)进行界定,依据该方法,被界定的市场(包括产品范围与地域范围)中,一个假定的利润最大化垄断者可以有利可图地实施一项小而明显的非临时性涨价。

在确定一个市场的竞争范围方面,市场界定服务于多个目标。

市场界定的主要目标是评估市场力量的存在、产生或加强,而市场力量是指企业长期将价格维系于竞争水平之上的能力。

相关企业的市场份额为市场力量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指示器。

市场界定也有利于识别相关的竞争对手,这对于评估并购中的潜在协同效应会非常有帮助。

此外,确定竞争的范围也可以使得其他相关的竞争问题得以检验,比如潜在的市场进入障碍。

即使假定垄断者测试所需的数据无法获取,这种测试也提供了一个界定相关市场的一致性概念化框架。

市场界定的重要性也超出其在分析竞争关注中的角色:这个概念成为计算罚款额以及评估对欧盟成员国之间贸易影响的基础,并成为其他司法辖区的一种流程模式。

*本文是对经合组织2012年召开的“相关市场界定”(Market Definition)竞争政策圆桌论坛会议报告(DAF/COMP(2012)19)的“综述”(Overview)与“内容提要”(Executive Summary)的翻译。

反垄断法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反垄断法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反垄断法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相关市场界定《反垄断法》第十二条本法所称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分析:相关市场界定需要充分、综合地考虑1.定性分析1)需求替代(主要分析法)2)供给替代(补充分析法)例如,从供应商的角度看,乘用车生产商和商用车生产生容易转化,因此乘用车和商用车可能会构成同一相关市场。

2.定量分析——假定垄断者测试(SSNIP)方法:一个被假定的垄断者,在持续一段时间适度提高价格(小幅5-10%),结果消费者转向了其他替代品,那么替代品与诉争产品则属于同一市场,有竞争关系;反之,则不属于。

评价:来源于经济学,现实中应用受限。

因为随着价格提升到垄断的最高限,最终可能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彻底丧失信心,转向其他商品。

二、市场支配地位是一种状态,经营者不顾竞争对手和交易相对人的反应从事经营行为。

1.支配地位的推定《反垄断法》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分析:单个2/1;两个2/3;三个3/4(单独不足1/10不符合推定)2.综合考虑因素《反垄断法》第十八条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7年3月6日发布)关键词民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相关市场裁判要点1.在反垄断案件的审理中,界定相关市场通常是重要的分析步骤。

但是,能否明确界定相关市场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

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中,界定相关市场是评估经营者的市场力量及被诉垄断行为对竞争影响的工具,其本身并非目的。

如果通过排除或者妨碍竞争的直接证据,能够对经营者的市场地位及被诉垄断行为的市场影响进行评估,则不需要在每一个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中,都明确而清楚地界定相关市场。

2.假定垄断者测试(HMT)是普遍适用的界定相关市场的分析思路。

在实际运用时,假定垄断者测试可以通过价格上涨(SSNIP)或质量下降(SSNDQ)等方法进行。

互联网即时通信服务的免费特征使用户具有较高的价格敏感度,采用价格上涨的测试方法将导致相关市场界定过宽,应当采用质量下降的假定垄断者测试进行定性分析。

3.基于互联网即时通信服务低成本、高覆盖的特点,在界定其相关地域市场时,应当根据多数需求者选择商品的实际区域、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外竞争者的现状及进入相关地域市场的及时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4.在互联网领域中,市场份额只是判断市场支配地位的一项比较粗糙且可能具有误导性的指标,其在认定市场支配力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必须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基本案情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虎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9日发布扣扣保镖软件。

2010年11月3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发布《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

相关市场界定的方法

相关市场界定的方法

相关市场界定的方法
相关市场界定可是个超级重要的事儿呢!它就像是在一片复杂的商业丛林中找到属于自己的领地。

那到底怎么界定相关市场呢?首先要确定产品市场,就是要明确到底哪些产品是相互竞争的。

这可不是随便看看就行的,得仔细分析产品的特性、用途、价格等好多方面。

然后还要考虑地域市场,就是这些产品在哪些地区有竞争关系。

这当中要注意哦,不能太狭隘地去看,要全面综合地考量,不然就可能出现偏差啦。

还有啊,在界定过程中,数据的准确性那是至关重要的,要是数据不靠谱,那得出的结果能靠谱吗?
在这个过程中,安全性和稳定性可不能忽视呀!就好像建房子,根基不稳可不行。

只有保证界定的过程严谨、科学,才能让后续的分析和决策有坚实的基础。

如果相关市场界定出了问题,那后面的一切不都成了空中楼阁,随时可能倒塌吗?
相关市场界定的应用场景那可多了去了。

比如在反垄断调查中,这可是关键的一步呢。

通过准确界定相关市场,可以判断企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它的优势也很明显呀,能让我们更清楚地看到市场的格局和竞争态势,就像有了一双能看清迷雾的眼睛。

来看看实际案例吧。

当年微软被反垄断调查的时候,相关市场界定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操作系统等相关市场的准确界定,才能够对微软的市场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和评判。

这就像是在战场上找到了敌人的阵地,才能更好地发起进攻呀!
所以说呀,相关市场界定真的超级重要,是商业世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一定要重视起来,用严谨科学的态度去对待它!。

经济法第四章-反垄断法精选全文

经济法第四章-反垄断法精选全文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 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
我国反垄断法在第1条规定:"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 为,保护市场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 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 康发展,制定本法。
其直接目的:是反对垄断和保护市场竞争 其最终目的:是提高经济效益和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一些国家的反垄断法明文规定,企业的市场份额达到一定标准,就被 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例德国。一些国家的反垄断法对市场支配地 位的界定标准并无明文规定,而是由判例来确立规则。
对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无论采取何种模式,标准是趋同的。如果企业 的市场占有力超过70%,其市场支配地位是明显的;如果企业的市场 占有力不足30%,一般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如果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在30%--70%之间,必须考虑其他一些进一步说明企业竞争地位的因 素。这些因素包括:其一,对新的竞争者进入市场的障碍;其二,企 业的财力;其三,企业垂直联合的程度;其四,企业转向生产其他产 品的可能性;其五,交易对象转向其他企业的可能性;其六,市场行 为(企业的某些交易行为与竞争条件下可能实施的行为相差越大,该 企业不受竞争制约的能力就越强)。
各国反垄断法列举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大致有二类:剥削性滥 用和妨碍性滥用。
剥削性滥用的典型表现形式是对交易相对人(包括供应者、顾客和 最终消费者)索取不合理的垄断高价。
妨碍性滥用是指,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为了维护或进一步加强 其市场地位,往往凭借业已获得的市场支配地位,妨碍公平竞争,目 的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阻碍潜在竞争者进入市场。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
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及其行为进行监督控制,被称为反垄断法 的三大支柱之一。

浅仪相关市场界定对我国反垄断法发展的意义


中图分 类号 : 2 . D9 2 9 2
近 l O年来, 我国法律 发展呈现 出一种花开满枝的茂盛景象 。随 着经济水平 的高速 发展和整体鼠力的飞跃提升, 对我们法学发展也提 出了更高 的要求。 在这样的环境 下,反垄断法》 《 的出台无疑是我国目 前法 学发展高度的标志之 一。在此 同时, 我们 也应看到, 繁华景象 的 背后还有许多问题等待我们的关注 。相关市场 的界定是反垄断法 中 的 一 个重 要 内容 , 反 垄 断案 件 中具 有 举 足 轻重 的 作 用 。 在
制定相关的操作指南, 在相关指南中明确相关市场界定的程序、 方法
和 证据 。制 定 并 发 布指 南一 方 面 有 利 于 提 高 反垄 断 主 管 机 构 和 法 院
方面人手。 替代品与涉案产品通常具有相同或相似 的物理性能。 如果
产品市场和地域市场两个内容, 此外, 在部分案件中时间市场也构成
市 场 界 定 的一 个 准 则 。 ( ) 关产 品 市 场 的 界 定 一 相
《 中国反垄断法》 四条对相关市场给出了一个十分笼统的定义 第
对 如何 进 行 相 关 市场 界 定则 没 有 做 出 相 应 的规 定 。针 对 这 个 问题 。
生 的 场所 即 界定 相 关 市 场 。 由此 可 见 , 场 界 定 是 反垄 断案 件 经 济 分 市
人依据《 反托拉斯法》 对微软公司提起诉讼 。但是。 , 在互联 网和计算 机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 对于有关市场 的界定很难有一个令所有人信 服 的确认。因为, 微软公司主要足 wn o 与 o e两种 软件 , id ws mc 并不 能说在计算机产 品市场中占有绝大多数 的份额。 以看出, 可 相关市场
垄 断 之 说 已不 是 新 鲜 的 论 调 , 在微 软 公司 的 所 在 国 家一 美 国 , 已有 早

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学院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题网络培训试题及答案

反垄断执法中的相关市场界定(课后练习)一. 单选题(共10题)1. 下列关于商品可替代性的分析中,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两个产品具有的物理性能相差很大,以至于它们实际上不具有相同的使用目的,那么就不能被视为彼此具有可替代性。

B.如果同一市场上的两种商品是相互可替代的,一种商品的价格变化势不会影响另一种商品的价格。

C.需求的交叉弹性越高就越容易显示供应者处于支配地位。

D.消费者的个人偏好对于商品可替代性分析没有影响。

★标准答案:A2. 下面有关相关市场界定的意义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相关市场的界定不是反垄断法中的一项独立的制度,但它是建立和实施反垄断法各主要制度的基础。

B.相关市场界定的内容通常蕴含在反垄断法的各主要制度之中,并成为反垄断执法中的基础性工作。

C.通过相关市场的界定,能够知晓市场竞争者的数量和市场份额,进而判断涉嫌违法企业能在多大程度上正在行使或者将来可能行使其市场力量,使其行为具有或者产生限制竞争的违法性效果。

D.相关市场的界定是对竞争行为分析的起点,其具体的分析方法是由反垄断法来直接规定的。

★标准答案:D3. 在对羽绒服、电风扇等使用期限、季节性、流行时尚性等方面存在特殊性的商品的相关市场进行界定时,考虑相关市场时应充分考虑()A.技术性因素B.时间性因素C.周期性因素★标准答案:B4. 在界定经营者竞争的市场范围不够清晰或存在争议等复杂情况下,可以借助()来进行分析。

A.市场分析测试B.假定垄断者测试C.实证分析方法D.Redux模型评估★标准答案:B5. 在界定相关地域市场时应当考虑的因素不包括()A.运输成本和产品特性B.产品价格C.消费者偏好D.产品的创新程度★标准答案:D6. 关于假定垄断者测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假定垄断者测试是指当一种商品进行了一个数目不大但很重要且非临时性的价格上涨时,客户是否愿意转向购买可以得到的其他替代品。

如果回答是肯定的,两者便归入同一市场。

论运输成本与反垄断相关地域市场的界定


整体 。 即如 同控制了所有产 出的垄断者或卡特尔一 样 , 于相关 市场外 的地 区可 以行使 市 场势力 . 对 而不
会 受 到相关 市 场外 的 生产 经营 者 的有 效竞 争 约束 。 从 这个 角度说 . 相关 地域市 场乃是 “ 市场 势力 能够得 以实施 的市场 ( 现存 市 场势 力 能够 得 到加 强 的市 或 场 )[ 。所谓 市 场势 力是 指市 场 主体 所 具 有 的“ ”1 1 “ 控
反 垄 断 相 关 地 域 市 场 ( 文 简 称 “ 关 地 域 市 下 相 场 ”界 定 以“ ) 竞争 约束 ” 为基本 原则 。审查 不 同地 区 之 间是 否具 有竞 争 约束 力 量 . 就得 审 查这 些 产 品或 地 区之 间 的需 求 替代 性 和供 给 替代 性 , 在 生产 成 而 本 和需 求一 定 的条件下 . 运输 成本 定 着需求 替代 泱 性 和供 给替 代性 的大小 。因此 , 欧盟 、 国等地 区和 美
不 为新 的进 入或 扩 张所 消除 的能 力 ” 。 因此 , 定 ② 界 相关 市 场 的科学 方法 应 是对 “ 告 ” 被 所在地 区在 竞 争 价格 基础 上进 行涨 价 测试 , 以判 断 “ 被告 ” 将价 格 设定 在竞争 水平 之上 能否有 利可 图或实 现利润 最 大 化 。如 果有 利 可 图地设 定超 竞争 价 格 , 么 “ 告 ” 那 被


运 输 成 本 在 相 关 地 域 市 场 界 定 中 的
所在地区构成一个独立的相关市场 . 反之 , 则不能构
成 独立 的相关 市场 。 界定 相关 地域市 场 的 目的在 于使 不 同地方 的生 产经 营者 的产品或 服务之 间 的竞 争关 系得 以明确 和 特定 化 , 而 确定 不 同生 产经 营者 产 品或服 务 竞争 进 的地 域范 围。也 就是说 , 界定 相关 地 域 市场 就 是要 识 别 哪些地 方 的生产 经 营者可 以 向“ 告 ” 户提 供 被 用

《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解读

《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解读摘要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出台《关于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对涉及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法》适用问题作出了较为细化的规定。

判定是否构成违法垄断,首先要界定相关市场,其次要认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最后判定是否存在垄断行为。

第一,界定相关市场就是明确经营者竞争的市场范围,相关市场的界定通常是对竞争行为进行分析的起点,是反垄断执法工作的重要步骤。

第二,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第一步是确定涉嫌企业的市场份额,单个企业市场份额占比≥50%直接认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50%>占比>10%的还要综合考量;占比≤10%的一般不认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第三,构成垄断的行为主要有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通过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

(一)达成垄断协议主要可分为横向协议和纵向协议。

横向协议为两个平台之间达成的信息交换、协调一致等内容的协议;纵向协议为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之间达成的价格设定、利用技术手段限制第三方竞争等内容的协议。

(二)滥用市场支配的主要形式有如下:1.不公平价格行为。

如:双11期间平台先提价后降价、售价涨幅超过成本涨幅等。

2.低于成本销售,在将其他经营者排挤出市场后,提高价格以获取不当利益。

如:社区团购模式、网约车平台巨额补贴后大幅涨价等。

3.拒绝交易。

如:电商平台对消费者订单进行强制取消或不发货、拉黑消费者、限制下单数量等。

4.限定交易。

如:电商平台强制经营户进行平台之间“二选一”、强制消费者与指定经营户交易、强制某经营户不能与指定第三方交易等。

5.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如:电商平台进行捆绑销售、指定付款方式、限制商品或店铺流量使消费者无法搜索查询等。

6.实施差别待遇。

如:进行大数据杀熟等(三)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主要是针对平台经济领域的特殊性进行了深入阐述,一是说明了申报标准的特殊性,二是提出即使未达到申报标准,也应申报的情况,三是明确了附加限制性的经营者集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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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垄断法实施中的相关市场界定

王先林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教授

关键词: 反垄断法;相关市场;市场界定 内容提要: 相关市场的界定是建立反垄断法各主要制度的基础,是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往往可以体现反垄断执法的宽严。在界定相关商品市场时主要应考虑商品的物理性能和使用目的、商品的价格、消费者的偏好以及供给的替代可能性等因素;在界定相关地域市场时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则是运输成本和商品特性、商品价格、消费者偏好以及市场进入的障碍等。在我国《反垄断法》即将实施之际,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制定相关市场界定的具体规则。

2007年8月30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将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经济生活和法律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反垄断法》在实施中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而相关市场的界定就是其中的一个基础性问题。本文就此进行初步的分析。

一、相关市场界定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重要意义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相关市场(relevant market)的界定并不是反垄断法中的一项独立制度,但是它却是建立反垄断法各主要制度的基础,更是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已建立起反垄断法基本制度的国家和地区,相关市场的界定常常成为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因为在反垄断法中,大多数情况下对于涉嫌违法行为是通过分析其是否对竞争造成损害来决定其违法性的,这就必然涉及到发生竞争的领域。而相关市场的界定就是要划定这种竞争领域范围的大小。只有通过相关市场的界定,才可知晓在一个市场上到底有多少竞争者,他们各自的市场份额有多大,进而才能判断涉嫌违法企业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正在行使或者将来可能行使其市场支配力(market power) ,从而使其行为具有或者产生限制竞争的违法性效果。在大多数场合,相关市场的界定实际上是竞争分析的出发点和基本前提,虽然其内容未必规定在反垄断法的具体条文里,但它却蕴含在反垄断法的各主要制度之中。

作为竞争发生作用的领域,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相关商品或者服务 [1]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我国《反垄断法》第12条第2款就是这样规定的。这里涉及两个方面的基本因素,即商品(往往也称为产品)和地域,相应地分别构成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相关商品市场是指根据商品的特性、价格及其使用目的等因素可以相互替代的一组或者一类商品所构成的市场。相关地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域市场,是指相关经营者供给或者消费者购买相关商品的地域范围,并且这一地域内的竞争条件基本一致。在这里,商品和地域只是界定相关市场过程中的两个维度,并非两个独立的市场,其意味着在确定一个具体案件的相关市场时,必须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进行界定,这时界定出的相关市场才更加符合实际。此外,在相关市场的界定中有时还需要涉及所谓的相关时间市场,即在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内经营者所能展开竞争的时间范围。由于相关时间市场在很多情况下可以融入相关商品市场的界定之中,即在界定相关商品市场时应当考虑时间因素,特别是在涉及具有知识产权的商品时,因此可不将其作为一个单独的问题。各国反垄断法在实践中对于相关市场的界定也主要是围绕着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这两个基本方面展开的。

相关市场的界定一般是一个事实的认定问题,而不是一个立法上的规定问题,但是相关市场界定的这种技术中介往往可以体现反垄断执法的宽严,从而也体现出一定的政策性。如果市场界定得过于狭窄,就会夸大涉嫌企业实际行使着的或者将来可能会行使的市场支配力和其行为的反竞争效果,使其受到不应有的规制;而如果市场界定得过于宽泛,则该市场上有效竞争的程度就会被夸大,那些实际上行使或者将来可能会行使市场支配力,从事着反竞争行为的企业便有可能逃脱应有的规制。正如波斯纳所指出的:“市场集中率对于反托拉斯法实施的重要性,使得界定市场以计算被告的市场份额变得至关重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要。由于市场界定具有足够的弹性,高度集中变得无所不在,数量惊人的良性兼并能够被弄得好像带有危险的垄断性。” [2]亚格纽也指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产品的每一个供应者都会成为垄断者,如果市场规定得相当狭窄的话。” [3]在美国1945年对美国铝公司的反垄断判决中,法院仅将纯铝锭作为确定市场的依据,则美国铝公司就占有了该市场90%的份额。而如果将铝废料也包括在市场内,美国铝公司就只占有64%的份额;并且,如果将美国铝公司供应给它自己的制造设备排除在外的话, 它的市场份额就仅有33%。在1956年美国政府指控杜邦公司垄断玻璃纸生产一案中,因为玻璃纸为杜邦公司独家生产和销售,政府认定该公司在玻璃纸产品市场上占有百分之百的市场份额。然而,美国最高法院在这个案件中将玻璃纸看作包装材料中的一种材料,而在包装材料这一产品市场上,杜邦公司仅占18%的市场份额。 [4]因此,政府在该案中败诉。因此,反垄断政策的宽严有时并不一定需要体现在立法的条文的修改上,也完全可以体现在实施时对相关市场的界定这个技术性操作中。

当然,并不是任何一个反垄断法案件都需要界定相关市场的。一些西方国家的法院和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实践中发展出了“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作为其基本的竞争政策分析工具。对于适用本身违法原则的行为,如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分割市场等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其本身的反竞争性质非常明显,法律对此也有明文禁止规定,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该种行为一经被认定成立即可判定为非法,无需再考虑其动机、手段以及对市场竞争影响的大小,因而相关市场的界定也就失去了意义。而对于适用合理原则的行为,其是否实质上限制竞争和构成违法,需要通过对企业的动机、行为方式以及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后果加以慎重考察后才能做出判断,因而需要界定相关市场。由于在反垄断法的实施中,适用本身违法原则的是少数,在大多数场合还是适用合理原则的,因而对大多数案件来说,界定相关市场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性工作。在进行相关市场界定时,有些案件只需要界定一个相关市场,而另一些案件可能需要界定出两个市场甚至多个市场。一般说来,在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进行分析时只需界定一个相关市场,但在涉及搭售的案件中,在分析企业行为是否构成搭售以及搭售的合理性时,需要界定出两个相关市场:首先是界定出相关的搭售商品(tying product)市场,以此认定涉嫌搭售企业在该市场上是否具有支配地位;其次是界定相关的被搭售商品(tied product)市场,以认定搭售行为对于搭卖品市场竞争影响的程度,进而判断搭售是否违法。在联合限制竞争(垄断协议)行为中,横向限制即在生产或销售过程中处于同一阶段的经营者之间的限制竞争行为只需要界定一个相关市场,而纵向限制即处于不同生产经营阶段的经营者之间的限制竞争行为,由于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着直接的竞争关系,其主要目的是排除或限制协议以外的第三者参与竞争,一般也需要对两个市场加以界定:首先是界定出产品的制造商或供应商所在的相关市场(上游市场) ,其次是界定出产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品的批发商或零售商所在的相关市场(下游市场) 。类似地,在企业结合(经营者集中)行为中,对于横向的企业结合行为往往只需界定一个相关市场,但对于纵向的和混合的结合行为一般则须界定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关市场。

还需要说明的是,相关市场界定的宽严标准往往会因所针对的行为的具体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从有关国家和地区执法机构的做法和法院的裁决来看,在分析企业合并(经营者集中的一种主要形式)行为中所划定的相关市场,通常要比分析企业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时所划定的市场要狭窄些。这是因为,企业合并行为中一般包含着比现实的垄断行为还要强的限制竞争的危险性, [5]其直接导致市场上竞争者数量的减少,因此对企业合并的规制是在其现实的垄断行为发生之前采取的具有预防效果的控制措施;而且,企业合并行为一经批准,往往不可推倒重来,或者虽然可以但成本太高,执法机构在审查时往往更加谨慎,适用的执法尺度也就更加严格一些。

在相关市场的界定方面,西方国家的判例和法学理论上都有很多成熟的做法和精辟的见解,可供我国相关执法的参考,但最终的实际操作还必须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反垄断法》刚刚出台,其在2008年8月1日起的实施中必然会遇到相关市场界定的这一基础的和重要的问题。而且,在目前实施2006年8月由国家六部委制定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的反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垄断审查规则的过程中,也现实地遇到了这个问题。依据《规定》第51、52条,商务部2006年11月对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和法国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并购协议进行反垄断调查、听证。在这一过程中,各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市场占有率的确定。苏泊尔公司称, 2005年全国炊具行业的销售额约在80至100亿元人民币左右,苏泊尔公司在国内的销售额约7亿元人民币左右,市场占有率不到10%,远未达到《规定》中要求的比例。SEB目前在国内销量非常小,两者相加,也远不及《规定》要求的25%的市场占有率。但据中国行业企业信息中心提供的资料, 2005年苏泊尔压力锅市场占有率47. 04%。另据来自于国家统计局更为权威的数字,1999年“苏泊尔”的市场占有率为48. 65%, 2000年为52. 11%, 2001年为53. 11%。业内人士分析,这组数据只是城市的市场占有率,如果加上农村市场,“苏泊尔”的市场占有率将超过70%。对此,苏泊尔公司认为,在《规定》中,市场占有率是针对某个行业而言的,压力锅只是炊具行业的一个产品。拿某个产品来指代一个行业是不合适的。 [6]显然,这里对市场占有率作出不同判断的决定因素是对相关市场的不同确定,即究竟应当将苏泊尔公司的压力锅置于压力锅市场还是置于整个炊具市场。

基于相关市场界定对于我国即将实施《反垄断法》的重要意义,以下借鉴西方国家的法律经济理论和实践做法,分别对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界定中的主要问题和基本分析框架作一初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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