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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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促进高警示药品的安全、合理应用,避免用药损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修订我院高警示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二、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临床使用不当或错误使用会致人死亡或严重伤害的药品。

三、高警示药品品种遴选。

参照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专家组”发布的《中国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19年版),同时结合我院临床用药与药品管理实际情况,按以下标准制定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
(一)纳入标准: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一旦用药错误,会致人死亡或严重伤害,且临床使用频率较高的静脉注射药品。

(二)排除标准:
1.未纳入医院药品采购目录的药品;
2.麻醉、精神等专科用药;
3.经用药后教育患者可自行安全使用的药品;
4.无明确严重用药危害循证依据的药品。

(三)高警示药品品种将根据我院用药差错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而不定期调整。

四、高警示药品在库房、药房、病房储存,应设置专用的药架(柜)或区域,药品贮存处有明显高警示药品红底白字专用警示标识;药房须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证安全有效。

五、临床使用高警示药品时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做好患者用药监测,严密观察,确保用药安全。

六、高警示药品在医院信息系统中须有标记。

七、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全面负责高警示药品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促进、指导、监督高警示药品的安全应用。

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对用药安全隐患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一、概述高警示药品是指由于其特殊性质,容易引起患者严重不良反应或者对患者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药品。

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高警示药品的使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管理体系、审查审批、销售使用等方面阐述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法律法规1.1 高警示药品的定义根据《药品管理法》,高警示药品是指那些因治疗效果、安全性等方面的特殊性质,容易引起患者严重不良反应或对患者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药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这类药品进行特别的管理。

1.2 相关规定针对高警示药品,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严格的审查审批程序,包括药品准入许可、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要求,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三、管理体系2.1 高警示药品管理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立了专门的高警示药品管理机构,负责对高警示药品的审查审批、监管和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确保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

2.2 信息共享高警示药品管理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递高警示药品的最新信息,以便医疗人员和患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四、审查审批3.1 严格审查对于高警示药品,审查程序更加严格,需要医药专家进行专业评估,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符合规定。

3.2 限制销售高警示药品的销售受到严格限制,只能在合格的医疗机构内开具凭医师处方购买,以确保患者获得正确的用药指导。

五、销售使用4.1 用药指导医疗机构在使用高警示药品时,需要进行详细的用药指导,告知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提醒患者随时向医务人员咨询。

4.2 不良反应监测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的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记录和报告患者的不良反应状况,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结语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至关重要。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应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严格审查审批程序,加强信息共享,确保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以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制定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保证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从而确保病人用药的安全合理性。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院高警示药品的管理。

三、定义:是指当使用错误时对患者有很高的造成明显伤害的危险的药品。

四、标准(一)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在使用错误时,有很高的机率对患者造成明显的伤害或危险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

(二)医院新引进高警示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药学部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三)药学部各部门(药库、药房)严格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严格管理高警示药品,设置专门的区域单独存放,粘贴专用警示牌;药品放置按照效期实行左右手原则;高警示药品调配严格实行双人复核。

(四)药学部药库、药房以外部门(如病区)存放高警示药品,专柜存放,粘贴专用警示牌。

静脉用药时注意输液巡视,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变化。

(五)临床医师开具使用高警示药品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六)药师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警示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七)制定本院高警示药品专用标识,该标识制成标贴粘贴在高警示药品储存处,以提示医务人员正确识别高警示药品。

(八)药师要加强对涉及高警示药品处方的审核,按有关规定做到“四查十对“,调剂过程有第二人核对,独立值班时双签字复核,确保调剂发放准确无误。

(九)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确保安全有效。

(十)高警示药品必须在有确切适应症的前提下才能使用,必要时需要进行安全性论证。

电子处方应有明确警示。

(十一)高警示药品(特别是高浓度电解质)不得超说明书用药。

(十二)高警示药品在使用时,严格执行给药的查对制度。

(十三)加强病区高警示药品管理,合理控制高警示药品备用种类和基数。

五、相关文件《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高警示药品误用、滥用,参考国家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制定该制度。

二、适用范围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内的药品的购进、存放、使用和管理适用于该制度。

三、人员职责(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批准高危药品目录,指导高警示药品使用和管理。

(二)药剂科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定期对药剂科各部门及病区高警示药品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三)宣传统战部负责按规定制作醒目的高警示药品警示标识和白底红字高警示药品专用标签。

(四)药剂科各部门组长、各病区护士长为药剂科各部门、病区高警示药品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所管理部门的高警示药品管理工作。

(五)药品库房采购员负责对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进行更新,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在审批通过后将高警示药品目录发放至医院各相关部门。

(六)医师负责在确定高警示药品治疗使用方案前,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

四、制度正文(一)高警示药品的定义高警示药品,是指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高警示药品引起的差错可能不常见,但一旦发生则后果非常严重。

高警示药品的存放管理按照如下规定执行:1.设置专用存放区域、药架或药柜等,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2.药品储存处放置有明显高警示标识。

3.药品标签上应有高警示药品标识。

麻醉、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者,按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执行,不在本制度所述之列。

(二)药品引进及药品目录的制定1.高警示药品须经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入院。

2.药品库房采购员根据我院《药品目录》整理出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草案,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同意后,采购员将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发放至医院各相关部门。

3.药品目录更新时,药品库房采购员应在一周内及时更新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采购员应在一周内将更新后的《高警示药品目录》发放至医院各相关部门。

医院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高危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用药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高危药品的定义及分类1. 高危药品: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临床使用不当或错误使用会致人死亡或严重伤害的药品。

2. 高危药品分为A、B、C三个等级:(1)A级高危药品: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

(2)B级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风险等级较A级低。

(3)C级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低,一旦用药错误,可能会对患者造成一定伤害。

三、高危药品的管理措施1. A级高危药品管理:(1)应设置专用的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2)病区药房发放A级高危药品须使用高危药品专用袋,药品核发人、领用人须在专用领单上签字。

(3)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4)A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

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5)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A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2. B级高危药品管理:(1)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2)护理人员执行B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3)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

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3. C级高危药品管理:(1)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2)护理人员执行C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3)C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

四、高危药品的监督与考核1. 医院药学部门负责对高危药品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高危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其对高危药品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高警示药品管理规定

高警示药品管理规定

高警示药品管理规定在医疗领域,高警示药品是指具有较高毒性或危险性、易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

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维护公共卫生,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规定,对高警示药品进行特殊管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高警示药品管理规定:1.分类管理高警示药品一般根据其毒性级别和危险性进行分类管理。

常见的分级包括剧毒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等。

不同级别的药品在储存、分发、使用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妥善管理。

2.严格审批制度对高警示药品的销售和使用一般都需要经过严格审批程序。

医生在开具处方时需要对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进行细致评估,确保使用高警示药品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药品零售企业也需要按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审批规定,确保药物售出符合规定。

3.资质要求涉及高警示药品管理的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

医疗机构需要设立专门的药品管理机构,负责高警示药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

药品零售企业需要拥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专业知识,确保对高警示药品进行正确的管理和销售。

4.教育培训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意识和技能,相关部门通常组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需要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培训,更新高警示药品管理知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员工,才能从事高警示药品的管理和销售工作。

5.监督检查为了确保高警示药品管理规定的执行,监管部门会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需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主动接受检查,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

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监管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理,确保用药安全。

高警示药品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只有加强管理,规范操作,才能有效防范高警示药品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危害,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安全的医疗保障。

高警示药品、相似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相似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和相似药品是指具有较高风险和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可能包括剧毒药品、放射性药品、易制毒药品、麻醉药品等。

为了确保其安全使用和防止滥用,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和相似药品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药品分类和标识:将高警示药品和相似药品进行明确的分类,根据其特殊属性和风险级别,进行标识和标记,以便于识别和管理。

2. 存储和配送管理:规定高警示药品和相似药品的存储条件、安全要求和防护措施,确保其在整个供应链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 临床使用管理:建立合理的使用准则,制定使用权限和审批流程,确保只有经过培训和合格认证的医务人员可以使用高警示药品和相似药品,并记录使用情况。

4. 库存管理和审计:实施库存管理制度,包括监测和追踪高警示药品和相似药品的库存情况、消耗量和使用记录,并定期进行审计以确保合规性。

5. 售后追踪和不良事件报告:建立药品售后追踪机制,及时跟踪高警示药品和相似药品的安全性问题和不良事件,并按照法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

6. 培训和教育:针对使用人员,开展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高警示药品和相似药品的认识和操作技能,强化安全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7. 法规遵从和内部审核:确保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建立内部审核机制,定期进行自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和改进管理不足之处。

高警示药品和相似药品的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这些药品的安全使用和防止滥用,减少潜在的风险和危害。

该制度需要综合考虑国家法规、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国际最佳实践,确保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为规范高危药品的管理和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参照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高危药品三级管理相关要求,按ABC等级分类法,制订如下管理制度:一、高危药品定义高危药品(又称高警示药品)是指由于使用错误而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药品,虽然错误使用这些药品不会比其他药品常见,但其后果却严重得多。

临床上一般指药理作用显著而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肌松药及细胞毒化药品等。

二、高危药品的分类(1)A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

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2)B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

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3)C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的伤害风险等级较B级低,有明显专用标识。

三、高危药品标识A级高危药品标识:红底白字;B级高危药品标识:黄底黑字;C级高危药品标识:蓝底白字。

四、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1)高危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2)高危药品实行专人管理。

3)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存、保养,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确保药品质量。

五、高危药品的调剂与使用1)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2)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3)A、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

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4)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六、高危药品的监管1)护理单元的高危药品定量定点存放,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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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是指因其严重的毒副作用、危险性较高、应用需要严格控制的药品。

为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规范高警示药品的管理,国家出台了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一、高警示药品的定义
高警示药品是指其使用会带来严重的毒副作用、危险性较高或存在易被滥用的风险等特点,必须严格控制使用或禁止使用的药品。

高警示药品在药品管理中属于特殊
类别,应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对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动态监管。

二、高警示药品分级
高警示药品分级是指根据药品的风险等级,将高警示药品分为A、B、C、D四类,分别对应不同的管理措施和使用限制。

A类高警示药品:危害极大的高警示药品,使用需谨慎。

如强力镇静药、烟酸类药物、重度成瘾药物等。

这类药品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特殊使用程序(如多重审批、
特殊处方、处方审查等)才能使用。

B类高警示药品:危害较大的高警示药品,使用需谨慎。

如镇静催眠药、精神类药物等。

这类药品只能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授权药店等单位配备指定人员使用,严
格控制其流通和使用过程。

C类高警示药品:危害较大的高警示药品,使用需谨慎。

如部分抗癌药物、抗生素等。

这类药品可以由医疗机构或合法授权的药店出售,但须按规定管理其销售和使用。

D类高警示药品:危害较弱的高警示药品,使用需谨慎。

如部分麻醉药、抗精神病药等。

这类药品可以在医疗机构或合法的药店出售,但需按规定管理销售和使用过程。

三、管理措施
对于高警示药品,管理机构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有效监管:
1、生产企业办理高警示药品生产许可证,并设立专门的高警示药品生产线;
2、明确高警示药品的授权销售范围、管理程序和销售数量限制,对销售单位进行管理;
3、对高警示药品使用过程进行严格监控,实行“双记录”管理,销售单位有责任进行有效监管;
4、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对于发现问题的药品应及时报告,进行调查处理。

四、加强宣传教育
高警示药品具有使用风险大、应用需要谨慎等特点,对于医患双方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用药安全意识。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使用高警示药品的医务人员的培训,告知其可能出现的危害和使用注意事项。

同时,针对广大患者,应加强对高警示药品的宣传教育,提示患者正确使用高警示药品,避免出现药品滥用或误用的情况。

总之,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有效手段。

药品管理机构、医疗机构、销售单位和患者应该共同遵守管理制度,做好监管和使用,从而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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