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票据贴现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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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为发展我行票据业务,规范票据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银行根据客户保证金额度,开具与保证金本金同等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一种票据业务形式。

第三条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出现在一些对资金价格不敏感的行业客户之间,或买方占据一定市场优势情况下的结算,需要银行有意识去引导企业使用。

第五章业务办理第四条需要的资料1有关的商品购销合同、劳务承包合同等,要求合同中约定使用票据进行结算。

2授信所需常规资料,通常按照一般贷款的需要要求企业提供资料。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示贷款卡,并留下贷款卡号和正确的密码。

(4)出具授权委托书,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开户证实书及保证金帐户的存款证明(6)质押合同(7)承兑申请书(8)承兑协议书(9)银行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五条保证金存款一般为通知存款或定期存款,且期限与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保持一致。

如果是一个月一一三个月期限的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应当办理7天通知存款,且采取滚动存款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最高的收益。

如果是三个月期限的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应当办理三个月定期存款。

三个月一一六个月期限的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应当办理三个月定期存款,剩余期限办理7天通知存款,且采取滚动存款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最高的收益。

第六条客户交存全额资金办理存单或进入保证金账户。

第七条客户提交交易采购合同,与行签订《存单质押协议》《银行承兑协议》。

第八条行为客户办理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

第九条客户持银行承兑汇票交付收款人。

第十条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行扣划保证金兑付银行承兑汇票。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一条保证金必须是出质人自己可由支配使用的资金,行必须核实客户的资金来源,同时客户必须承诺资金为其自有资金。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一、概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贴现服务的一种金融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规范银行的贴现业务,并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贴现业务的基本流程、贴现条件、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银行的贴现业务提供指导。

二、贴现流程1.客户提出贴现申请:客户持有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提出贴现申请。

申请须注明贴现金额、期限、费率等相关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签订贴现合同:贴现申请通过审核后,银行与客户签订贴现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4.贴现操作:银行向客户支付贴现金额,并扣除相应的贴现费用。

客户将承兑汇票背书给银行。

5.贴现结算:银行在汇票到期日向出票人兑付票款,并从出票人账户中扣除贴现金额和利息。

三、贴现条件1.承兑汇票的条件:只有经银行承兑的汇票才能进行贴现,承兑者应为信誉良好、具有支付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2.贴现金额及期限:贴现金额应符合银行规定的最低和最高限额,贴现期限为汇票到期前的一定时间内。

3.抵押物要求:贴现业务一般不需要抵押物,但银行可要求客户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如保证金、押品等。

四、管理措施1.客户信用调查:银行在贴现前应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以判断客户是否具备贴现资格。

2.严格审核贴现申请:银行对贴现申请进行审查,包括核实承兑汇票的真实性、有效性,确保汇票未被背书、重复贴现等。

3.灵活调整贴现利率:银行应根据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灵活调整贴现利率,以保证贴现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4.妥善保管票据:银行应建立完善的票据管理制度,确保承兑汇票的安全保管,防止汇票丢失或被盗用。

5.加强风险管理: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贴现业务的风险评估和控制,确保贴现资金的安全。

五、风险控制1.拒绝贴现风险:银行应严格控制非法汇票的贴现,拒绝对存在风险的汇票进行贴现。

2.提高贴现利率:对于高风险的贴现业务,银行可提高贴现利率,以增加风险补偿。

银行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动我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细则》、《支付结算办法》及《xx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是指买卖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后,买方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并承诺由其支付贴现利息,卖方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贴现,银行审核无误后,将票面金额支付给卖方,贴现利息由买方授权我行从买方在我行开立的账户上扣收的一种票据业务。

第三条此项业务基于《票据法》第61条第一款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据此将汇票收款人或承兑人确定为汇票未及时兑付时的追索对象来控制票据兑付风险。

适用范围主要包括钢铁、电器、汽车、石化产品销售等行业的企业。

第二章出票人的资格认定和要求第四条申请开办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出票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二)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并有一定的结算量;(三)资信状况良好,有一定资产规模和良好的经营业绩;(四)经营者品质良好,守信誉,在银行无不良记录;(五)无债权债务纠纷。

第五条出票人申请办理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时应向我行提供如下资料:(一)商业承兑汇票申请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企事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前三年度及近期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四)贷款卡;(五)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出票人所购商品和具体期限金额的确定(一)采用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所购买商品应是畅销产品,出票人应选择畅销产品中规模较大的批发商或代理商予以支持,避免多头支持同一产品;(二)承兑期限、金额应根据出票人在承兑期间的销售量,回款量,以往信誉状况,结算情况进行测算,避免出现到期敞口无法补足的情况。

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持续、健康、平稳发展,规范票据贴现业务行为,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操作手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转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将其已贴现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向同城或异地的另一家商业银行进行贴现的资金融通行为。

其他银行持已贴现票据向本行转贴现为转入业务,本行持已贴现票据向他行转贴现为转出业务。

第二章转贴现业务的条件
第三条转贴现业务的交易对手应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许可经营,具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资格的金融机构。

第四条本行转出转贴现业务根据交易对手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各项申请材料。

第五条转入转贴现申请人在申请办理转贴现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首次办理业务时提供,营业执照年检通过后,应每年提供一次);
- 4 -。

银行转贴现管理办法

银行转贴现管理办法

银行转贴现管理办法概述银行转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承诺未来某一时间内支付一定金额的汇票或者银票而向其支付一定金额的现金。

银行转贴现是商业银行进行放款活动的一种方式。

银行可对未到期的汇票和银票进行贴现,以获取利润和流动资金。

为了规范银行转贴现业务,维护银行风险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商业银行银行转贴现管理办法》指导银行转贴现业务的开展。

本文将介绍商业银行银行转贴现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申请条件商业银行在开展银行转贴现业务时,须满足以下条件:1.银行应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银行转贴现业务风险可控。

2.银行应设立银行转贴现业务管理机构,统一观察和管理银行转贴现业务。

3.银行应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用于向客户提供转贴现服务。

4.银行应具备在转贴现业务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管理经验。

业务开展商业银行在开展银行转贴现业务时,应符合以下规定:客户资质审查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银行转贴现服务之前,应对客户的资质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客户的经营状况、信誉度、财务状况等信息。

操作流程商业银行在开展银行转贴现业务时,应按照以下流程操作:1.客户向银行提供符合条件的汇票或银票。

2.银行对汇票或银票进行核查,确保其符合贴现标准。

3.银行根据贴现标准和客户协议约定,确认贴现金额和贴现期限。

4.银行向客户支付贴现金额,并收取一定的贴现费用。

业务管理商业银行在开展银行转贴现业务时,应加强业务管理,包括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具体包括:1.风险管理:银行应建立完备的贷前、贷中和贷后风险管理制度,完善风险分类和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并控制风险。

2.内部控制:银行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贴现业务流程及相关职责分工,确保业务操作及时准确、合法规范。

业务记录商业银行在开展银行转贴现业务时,应记录相关业务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填写贴现清单、贴现协议等相关文件。

同时,银行应保存交易信息和核查材料,以备在需要时审计和调查。

风险控制银行转贴现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商业银行应加强风险控制。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操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制定本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第二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程》,切实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

严禁无合法商品交易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第三条基层信用社各部门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中,要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章受理贴现的条件第四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汇票的持票人将未到期的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将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通资金行为。

第五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提供的有关履行该票据项下商品交易合同的发货单、运输单、提单等凭证的内容应与商品交易合同内容相一致,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第六条向信用社申请贴现的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或实行独立核算、在经办行开立存款帐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单位;(二)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真实,票式填写完整,盖印、压数无误,凭证在有效期内,背书连续完整;(三)贴现申请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到期还款能力.第七条贴现申请人申请贴现必须向经办社提交以下材料:(一)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书;(二)银行承兑汇票;(三)出示贴现票据项下的商品交易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汇票合法性的凭证;(四)能够证明票据项下的商品交易确已履行的凭证(如发货单、运输单、提单、增值税发票等复印件);(五)贴现申请人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六)贷款卡第三章贴现票据的审核和查询第八条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经办社要认真审查承兑银行的资信状况,对承兑信誉较差的,应慎重办理。

现阶段只办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投资银行及建设银行其他分支行承兑汇票贴现.如需扩大范围,必须请示批准后进行。

第九条贴现汇票的每笔金额不得超过300万元,并控制在银监局下达的贷款限额或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控制指标之内,不得突破。

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管理办法

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管理办法一、概述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按照贴现率向客户提供贴现垫款,将客户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所代表的票面金额扣减贴现利息后,支付剩余贴现款项给客户的业务。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之一,是银行和企业开展信用业务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二、操作流程(一)开展贴现业务前,银行应当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并公布贴现利率、制定贴现审核流程、进行风险评估、制定贴现手续费用等。

(二)客户在向银行申请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1.商业承兑汇票原件及复印件2.贴现申请书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4.备案证明5.企业信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银行应当对客户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严格按照贴现审核程序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前完成贴现款的划拨和支付。

(四)银行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对贴现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风险防控,确保贴现业务不会对银行造成不良影响。

(五)完成贴现业务后,银行应当及时与客户确认账务,记录相关业务信息,定期进行复核,确保贴现款项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风险管理(一)风险评估银行应当对客户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测算贴现资金的风险,对申请贴现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保证贴现业务安全。

(二)风险管理措施银行应当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加强对客户的信用评估,对信用风险高的客户适当提高贴现利率;2.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对贴现资金风险高的客户收取风险保证金;3.对贴现资金有限的客户进行限额管理;4.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发现风险隐患及时进行控制和调整。

(三)业务风险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涉及的业务风险主要包括:1.信用风险,即客户未能按时还款或无力偿付;2.市场风险,即票据市场利率波动导致银行资产负债风险;3.操作风险,即由于银行员工的疏忽或错误操作导致的风险;4.流动性风险,即由于业务需求或资金融通原因导致银行资产无法及时变现,造成经营压力。

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江苏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规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行为,根据《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有人(或收款人)在需要资金时,凭其收取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通过背书方式转让给本行,本行在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将资金划付给持票人(或收款人),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本行按票面金额向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或付款人)收取票款的行为。

第三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由各支行营销客户经理按具体规定认真做好资料准备和初审工作,营业部经办客户经理审查后提交总行集中定价、办理和托收。

第四条办理贴现业务必须始终坚持做到“操作规范、手续完备、灵活定价、分级审批,安全无差错”。

第五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纳入客户信贷授信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
第六条各支行负责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拓展,客户资信的调查和初审、银行承兑汇票和贴现资料真实和有效性审核、贴现资料的传递及贴现资金的监督使用等工作。

第八条信贷管理部负责贴现利率的定价,审核银行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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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贴现管理办法

九江市浔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票据贴现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票据业务的管理,标准操作程序,防范、控制和化解经营风险,实现票据业务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方法》、和《支付结算方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票据贴现系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而贴付一定的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农村信用社的行为,包括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业务。

第三条贴现业务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总量控制原则:贴现余额纳入信贷规模考核,并纳入授信客户的统一综合授信额度管理。

〔二〕权限管理原则:贴现业务由信用社或营业部受理,联信贷管理部门审查,然后由联社贷审会审批发放。

〔三〕分工协作原则:信用社或营业部客户经理〔调查岗〕负责贴现业务的受理、贴现票据及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审查、事后检查,会计部门(柜台)负责对票据的真实性进行复查以及向承兑行查询,相关人员经联社培训后方可办理票据贴现业务。

〔四〕贸易真实原则:办理贴现业务,必须审核票据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贴现业务的操作第一节基本规定第四条交易客户。

办理贴现的申请人必须是经合法注册经营并持有效贷款卡,能证明其票据合法取得,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在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第五条办理的条件。

向农村信用社申请票据贴现的银行汇票持票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经营持续、稳定。

2、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合同关系和劳务交易关系;3、在申请贴现的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4、与农村信用社建立信贷关系。

第六条贴现的期限、金额和利率〔一〕贴现的期限以汇票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承兑行在异地的,贴现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加3天的划款日期。

〔二〕贴现贷款的金额单笔票面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计算。

银行贴现业务制度模板范本

银行贴现业务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行贴现业务的经营行为,加强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贴现业务,是指本行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以商业汇票为载体,向持票人提供的一种短期融资业务。

第三条本行贴现业务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本行贴现业务的办理范围包括:国内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国际汇票贴现等。

第二章业务部门职责第五条业务部门是贴现业务的主体,负责贴现业务的办理、风险控制和后续管理。

第六条业务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贴现业务岗位,配备熟悉贴现业务的人员,负责贴现业务的办理和日常管理。

第七条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贴现业务操作流程,明确贴现业务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和审批人员。

第八条业务部门应当加强对贴现业务的风险控制,确保贴现业务的风险可控。

第三章贴现业务操作流程第九条贴现业务的办理应当遵循以下流程:(一)客户申请:客户向本行提交贴现业务申请,并提供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二)业务审核:业务部门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商业汇票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以及贴现申请的合规性。

(三)审批:业务部门根据贴现业务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对贴现业务进行审批。

(四)签订合同:贴现业务审批通过后,业务部门与客户签订贴现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贴现:本行按照贴现合同的约定,向客户支付贴现款项。

(六)后续管理:业务部门对贴现业务进行后续管理,确保贴现业务的风险可控。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条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贴现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贴现业务的风险控制。

第十一条业务部门应当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确保商业汇票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

第十二条业务部门应当对贴现业务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明确规定,确保贴现业务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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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票据贴现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行票据贴现业务(以下简称贴现业务)的管理,
规范贴现业务的操作程序,控制贴现业务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票据法》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贴现业务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
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本行的票据行为,是本行向
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XX银行原则上只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
贴现业务。
第三条 根据票据贴现业务统一管理的要求和我行票据业务发
展的实际,我行票据贴现业务实行“全行营销、集中办理、统一管理”
的经营模式,票据贴现业务由金融市场部总部及分部集中办理。

第二章 贴现申请人的条件
第四条 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贴现申请人)向我行申请办理贴现
业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票人必须是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
织;
(二)持票人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
关系;
(三)持票人必须提供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的购销合同
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四)持票人持有的商业汇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及有关规定签发的要素齐全的有效汇票;
(五)持票人必须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我行,并按照我行的要求提
供文件和材料;
(六)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贴现期限、金额和利率
第五条 贴现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贴现金额按票
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计算。
在计算票据贴现期限时,如贴现期限最后一日是法定休息日的,
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最后一日(即:法定休假日顺延)。例如:到期日
为周六,其计算贴现天数加两天;到期日为周日,其计算贴现天数加
一天;到期日为“五一”或“十一”,其计算贴现天数加七天;异地
承兑的,按原规定另加三天划款日,如此类推。(操作系统将会自动
调整,前台柜员要认真核对系统打印贴现凭证中注明贴现到期日与手
工计算到期日是否一致)。
第六条 贴现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总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审批权限
第七条 (一)金融市场部贴现业务审批
贴现申请人当日累计申请贴现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
元)时,金融市场部总经理(负责人)为最终审批人;申请贴现金额
当日累计超过1000万元以上时,总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为最终审批
人;
(二)金融市场分部贴现业务审批
贴现申请人当日累计申请贴现金额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
时,金融市场分部总经理(负责人)为最终审批人;申请贴现金额当
日累计超过500万元以上时,金融市场分部所在分行授信审批部总经
理为最终审批人;
(三)未成立金融市场部分部的分行贴现业务审批
未成立金融市场分部的分行在取得总行相关部门的授权后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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