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师授权管理规程完整

医院医师授权管理规程完整
医院医师授权管理规程完整

医院医师授权管理规程

1、目的

确保医疗诊疗活动的有序进行,确保为病人提供服务的医师具备合格的资格和相应的工作能力,以确保病人的医疗安全。

2、围

2.1凡在我院从事临床医疗诊疗工作的所有医师都必须首先获得医院的授权。

2.2在抢救病人生命的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受授权权限限制,而且有义务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抢救,但要在事先或者在事后6小时向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报告。

2.3医师的授权围必须在其执业围,在我院工作的医师必须在其授权围从事诊疗工作,超越授权权限进行操作视为严重违规。

3、定义(无)

4、标准:

4.1需要授权的人员

4.1.1获得《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书》的正式入职医师,医院要按其执业围结合本院实际需求进行书面授权,授权书有效期不超过二年,医师职称有变化时可以重新授权。本院医师只有在办妥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所要求的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正式授权,手续不齐全的只能给予临时授权。

4.1.2获得《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书》的外聘专家,临时到医院指导工作的按其执业围进行书面授权,每次来院工作均需要授权。与我院达成长期合作协议的外聘专家按其执业围进行书面授权,授权书有效期为一年。

4.1.3没有获得《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书》的医师,可以按其从事的临床专业进行书面授权,没有取得的医师授权有效期不超过二年,授权级别只能为五级,不具备独立诊疗资格,必须在有执业资格医师的监控下工作,且其医疗文书必须有执业资格医师签字。

4.1.4获得《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书》的进修医师,按其执业围进行授权,其授权书的有效期为一年,授权级别只能为四-五级,并在获得医院三级授权资格以上医师的带领下工作。

4.1.5已经获得《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书》的试用期的医师,按其执业围进

行授权,获得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的临时授权,试用期满经考核评估后进行授权更新。

4.1.6尚未毕业的实习医师和试工医师不能获得授权,必须是在已获得授权医师的指导和带教下进行工作。

4.2授权等级:分为五级

4.2.1 一级:能够独立处理所有复杂病人,具备专业学科带头人或专家资格。原则上医院要严格限制这一级别的授权。

4.2.2 二级:能够处理本专业大多数复杂病人,具有独立操作和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的资格,相当于副主任医师以上资格。

4.2.3 三级:能够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人,但多数复杂病人需要上级医师和专家的指导,能指导下级医师进行常规的诊疗操作,相当于主治医师资格。

4.2.4 四级:能够处理本专业简单的病人,可承担值班任务,但不具备指导他人操作的资格,绝大多数复杂病人需要上级医师和专家的指导,相当于住院医师资格。

4.2.5五级:不具备独立诊疗操作的资格,必须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诊疗操作。相当于大学毕业后未取得《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书》的医师水平。

4.3医师授权工作程序

4.3.1授权申请:授权申请人应事先向人力资源科提供其学历、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由人力资源科对原始来源信息进行审核查实。医务科在医师入职一周告知其办理授权的有关事宜,并发放空白授权书一份,要求其本人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如实填写授权申请表。

4.3.2医师本人在二周向科主任递交填妥的授权申请表。科主任应在医师提出授权申请四周对申请人的授权申请进行逐项审核,填写授权级别后交送医务科。

4.3.3医务科应在一周对上交的授权申请书进行逐项审核,并由医务科主任审核签名。临时授权由医务科主任批准即可生效。

4.3.4医务科将审核后的授权申请表交院长批准,经院长批准的授权书在一周返回医务科。

4.3.5医务科将批准后的授权书原件及电子文件交人力资源科,人力资源科

审核并填写授权期限后一周将制成电子文件发送给医务科,原件存人个人档案中。

4.3.6医务科将批准后的授权书制成电子文件并在院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布,保证相关职能部门和科室能够査询到医师的授权情况。

4.4授权管理

4.4.1医师授权由医务科进行管理和监督。发现医师超出授权专业围或超出授权级别进行诊疗操作时医务科要认真调查,一经查实,病人的全部收入不纳入科室收入,并对越权限操作者依严重度提出批评、书面警告、暂停授权三个月、终止授权等处罚,对造成病人伤害者从严加重处罚。以上处罚经院长批准后生效。

4.4.2医师授权的临时调整:如果授权医师的工作能力和表现与授权级别和围有较大的差距需要调整时,本人、科主任和医管科都有权而且应及时提出对授权级别或围的调整。医师授权调整流程可以按新的授权程序迸行。医务科在授权调整完成后一周通知本人、科主任和人力资源科和手术室相关科室,并将调整后授权书的电子文件发送人力资源科,人力资源科经审核确认后将电子文件发至医管科,由医务科在院信息平台对医师授权书进行更新。

4.4.3医务科应每年对全院所有医师的授权进行一次回顾,根据每年度考核结果(包括医师的职称及岗位变动、工作量、治疗效果、并发症发生率、病人和家属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同事/上级领导的评价、医师的继续教育情况、科研技术水平的提升情况等),需要重新授权的医师,重新授权后要签发新的授权书,旧的医师授权书同时作废。

4.4.4临床科室主任负责对本科医师在授权围进行操作的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4.4.5手术室、放射科、功能检查科等工作人员对医师在授权围操作有监督的责任,发现违规行为应要求暂停操作并及时向医管科报告。

5.职责

5.1医师本人要及时提出申请,并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及授权围,不得超越授权工作。

5.2科主任有责任提醒并监督本科室医师的授权评估、授权时间、授权围等事宜。

5.3医务科做好医师授权的评估的工作。

5.4人力资源科督促医务科及时完成授权。

6.流程

6.1医师授权工作流程 -:.

7.表单

7.1医师授权申请表.

8.相关文件

8.1《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法》

8.2《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医师授权工作流程

授权申请人(提供其学历、明文件的原件)

人力资源科(审核查实通过)

医管科(一周告知办理授权的有关事宜)

↓(发放空白授权书1份,医师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入科室(医师本人入科两周向科主任递交填妥的授权申请书)

科主任(提出授权申请四周对授权申请进行逐项审核,填写授权级别后)↓

交医务科(一周对上交的授权申请书进行逐项审核,医务科主任审核签名)↓

院委会批准(一周返回医务科)

医务科(批准后的授权书制成电子文件、原件交)

人力资源科(填写授权期限及相关容后,一周将电子文件发送给)↓

医务科(在院信息平台公布原件)

人力资源科存入个档案(原件)

医疗授权管理方案

关于医疗授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规范依法执业,强化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院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我院临床及医技科室的医疗技术授权管理方案。 一、组织构架 1、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医疗技术的授权、准入审批。 2、医务科负责组织考核,建立档案,完善资料等相关日常工作。 3、设置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的组成:业务副院长、所考核科室的科主任、相关专业的1名以上高级职称医师组成。 二、考核组的职责:具体实施对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的考核。考核组组长由业务副院长担任。 1、一般处方授权 2、麻醉药品处方授权 3、有创操作授权 4、手术等级授权 5、麻醉技术授权 6、医技诊断技术授权

7、一般处方权、麻醉处方权的取消 8、其它授权 三、实施规定 (―)一般处方授权 1、新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在我院,由个人申请,所在科室主任审批同意,经医务科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合格后授予一般处方权,由医务科实施备案。 2、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新调入人员,并注册在我院,工作1一3个月后,由个人申请,所在科室主任审批同意,经医务科组织考核组实施考核,考核合格后授予一般处方权,由医务科实施备案。 (二)麻醉药品处方授权 1、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在我院,经参加我院组织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核符合规定,授予麻醉处方权,由医务科实施,同时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麻醉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我院注册,经参加我院组织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核符合规定,授予麻醉处方权,仅限于麻醉病人使用,由医务科实施备案,同时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三)有创操作授权 1、腰椎穿刺、胸腔穿刺、腹腔穿刺、骨髓穿刺、关节腔穿刺、耻骨上膀胱穿刺、环甲膜穿刺、体表肿块穿刺取样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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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钟吾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ASA分级标准: 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展开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医院医师授权管理规定

医院医师授权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应首先获得医院授权。医师授权范围应在其执业范围内,在医院工作的医师必须在其授权范围内从事诊疗工作超越授权权限进行操作视为违规。 2.医疗管理部门负责各级医师执业资质授权包括处方权、抗生素使用权限、医师工作站使用权和分级手术授权、单独出门诊工作授权。 3.须授权人员 (1)获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正式入职医师,医院按其资格类别给予执业注册。 (2)获得《医师执业证书》的进修医师,按其执业范围进行授权。 (3)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不具备独立诊疗资格,必须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 4、授权类型 (1)医嘱、处方权: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在医院注册的医师(包括多点执业医师)。 (2)抗生素使用权限:执行《抗生素使用管理规定》。 (3)精麻类药品权限: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4)分级手术权限:执行《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二)处方权管理

1.医疗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医师处方权管理和处方权医师库动态维护。 (1)医院建立处方权医师库和计算机监控系统对医师处方权行使情况进行审核监控。 (2)根据医院现行各类医疗文件对各级医师职责权利的规定相应确定各级医师处方权范围,并根据医师专业技术职务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3)享有处方权的医师可在注册执业范围内独立从事相应医疗工作。未授予处方权的医师,不能独立从事医疗工作,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 (4)各级各类医师应严格按照权限范围行使处方权,不得滥用处方权。 2.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简称“两证”下同)的下列人员授予院处方权。 (1)医院各级各类在职医师。 (2)经批准从事临床工作的本院研究系列人员。 (3)经批准返聘的本院离退休医师。 (4)从事临床工作的进修医师、研究生。 (5)已办理来院多点执业医师。 实习医师和尚未获得“两证”的新毕业医师、研究生等人员不授予处方权。 3.根据医师执业范围,将医院医师处方权分为临床类别处方权、

手术授权管理制度(20200515185103)

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为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和有创操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级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1、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2、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3、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 4、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独立开展手术的医师应当为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本院执业医师,经特别审批的除外。各级医师按照其技术职称和行医年限分为如下级别: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担任住院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住院医师3年以上。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一级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3、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二级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三 级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三级手术,有条件者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 展一些四级手术。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四 级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四级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 况单独完部分四级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和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临床 试验、研究性手 术。 7、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四级手术,开展新的手术,或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 重大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 8、对于卫生行政部门有特殊资格准入规定的手术,除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 医师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9、任何级别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均不可超出医院的手术权限。 四、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实行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 权限。 (一)常规手术: 1、四级手术:科主任主持进行术前讨论,需填写《手术审批单》签署意见后 报医务科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医务科备案,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 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低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各级医师在实施手术过程中遇到未预测的特殊情况,需实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 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紧急抢救生命的手术,按照急诊手术规定处理。术后24小时内完善相应的手术审批手续。

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范围包括: 1.处方授权(含普通处方、急诊处方、抗菌药物处方、麻醉和精神类药物处方); 2.手术授权; 3.麻醉授权; 4.输血授权; 5.腔镜授权; 6.介入授权; 7.特殊检查授权:超声影像科(B超检查)、影像放射科(CT检查、核磁共振检查、X片、造影、DR片等)、内镜室(消化内镜室、气管镜、喉镜、宫腔镜等)、介入室(血管造影检查)、病理科、检验科、核医学科等; 8.危重病人高风险诊疗操作授权。 二、各级医师的授权必须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前提下,根据医师的技术资质(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及其实际能力水平,确定该医师所能实施和承担相应治疗手段的范围与类别。至少每二年对医师(特殊专业操作人员)进行一次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再授权是依实际能力提升而变,不随职称晋升而变动。 三、医院设立由院领导、医疗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卫计委有关要求,负责制定和定期更新

医务人员资质权限目录,审核并授予各级医务人员资质和权限,定期对各级医务人员进行能力评价及再授权。 四、医务科是医师资格与分级授权的院级监管部门和委员会的秘书科室。依据本人申请、科室意见,组织医院委员会受理和审批各级医务人员资质和分级授权。同时医务科负责各科相关资料备案并协助委员会担负授权管理的监管职责。 五、科室是医务人员资质、分级授权的执行部门。科室建立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档案,做好各级专业医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并建立第二类、第三类和高风险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务人员业务技能、工作质量、本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根据相关资料对医务人员执业能力进行再评价,同时定期将相关资料上报备案。 六、科室医技人员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和执业范围申请相关技术授权,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医疗服务。各医技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科室、医院对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相关监管工作的开展。 七、资质授权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依据申请人专业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以往专业技术开展情况、医德医风及外出进修学习等情况,讨论通过申请人所申请的权限→填写《**医院医师(技)资格与授权申报表》→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批、授权,医务科备案。

医院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各级临床医师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各级医师的医疗水平,制定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定义 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流程标准。 三、职责 1.医务部负责制定和修订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临床科室三级医师负责执行三级查房制度。 3.临床科室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三级查房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三级查房制度的执行。 5.主管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部考核三级查房制度的执行。 四、程序 1.“三级医师”的任职条件 (1)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医师,由所在科室提出、科主任审核签字,医务部批准,获得一级医师任职资格。 (2)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的医师,由所在科室提出,经科主任审核、医务部审核,主管院长批准,获得二级医师任职资格。

(3)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医师或专业水平较高并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的医师,由所在科室提出,经医务部审核,主管院长批准,获得三级医师任职资格。 2.各级医师的岗位职责 (1)一级医师 一级医师担负基础医疗工作。采集病史,进行物理检查,开具基本辅助检查,提出初步诊断,实行基本治疗(处置)。按照规定及时书写医疗文书,向上级医师汇报患者的病情和诊疗情况,执行二级以上医师的指示。 (2)二级医师 二级医师负责本科室或本科室一组患者的日常诊疗工作和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辅助指导、检查下级医师工作,参与特殊疑难患者,重大抢救患者的诊断、治疗、抢救及会诊工作,向三级医师汇报工作,执行三级医师的指示,决定正常出院患者。 (3)三级医师 三级医师辅助指导、检查下级医师的工作。重点解决特殊疑难的患者,重大抢救患者的诊断、治疗抢救及会诊工作,决定非正常出院患者。 (4)上级医师与下级医师之间关系 具有下级医师任职资格的医师,不能承担上级医师的工作职责;具有上级医师任职资格的医师,根据科室工作安排,可以履行下级医师的工作职责。

医院医师授权管理规程

医院医师授权管理规程 1、目得 确保医疗诊疗活动得有序进行,确保为病人提供服务得医师具备合格得资格与相应得工作能力,以确保病人得医疗安全。 2、范围 2、1凡在我院从事临床医疗诊疗工作得所有医师都必须首先获得医院得授权。 2、2在抢救病人生命得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受授权权限限制,而且有义务对病人进行必要得抢救,但要在事先或者在事后6小时内向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报告。 2、3医师得授权范围必须在其执业范围内,在我院工作得医师必须在其授权范围内从事诊疗工作,超越授权权限进行操作视为严重违规。 3、定义(无) 4、标准: 4、1需要授权得人员 4.1.1获得《中华人民共与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得正式入职医师,医院要按其执业范围结合本院实际需求进行书面授权,授权书有效期不超过二年,医师职称有变化时可以重新授权。本院医师只有在办妥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所要求得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正式授权,手续不齐全得只能给予临时授权。 4.1.2获得《中华人民共与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得外聘专家,临时到医院指导工作得按其执业范围进行书面授权,每次来院工作均需要授权。与我院达成长期合作协议得外聘专家按其执业范围进行书面授权,授权书有效期为一年。 4.1.3没有获得《中华人民共与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得医师,可以按其从事得临床专业进行书面授权,没有取得资格证得医师授权有效期不超过二年,授权级别只能为五级,不具备独立诊疗资格,必须在有执业资格医师得监控下工作,且其医疗文书必须有执业资格医师签字。 4.1.4获得《中华人民共与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得进修医师,按其执业范围进行授权,其授权书得有效期为一年,授权级别只能为四-五级,并在获得医院三级授权资格以上医师得带领下工作。

中医院三级医师专科继续教育培训规定

ⅩⅩ市中医院 三级医师专科继续教育培训规定 三级医师继续教育培训要符合国家中医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关于三级医师培训的要求:医生应接受过中医专科系统培训,掌握中医专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一、中医类别住院医师经规范化培训后应熟练掌握专科常见病种(病证)的诊断标准,掌握本科室主要病种中医诊疗方案、临床路径、临床指南和基本诊疗技能,熟悉200首方剂,重点掌握100首常用方剂(见附件),掌握专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及心肺复苏术。 二、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应在达到住院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对部分病种具有较高的中医诊疗水平,对临床常见的疑难病形成系统的中医诊疗思路,积累相当的诊疗经验,具备专科常见急危重症的处理能力,并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工作。 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应在达到主治医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具有较高的中医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对少见、危重和疑难专科疾病的诊断和应用中医方法处理的能力,具备对本科室重要中医诊断和治疗方案作出最终决策的能力。 四、中医医院专科住院医师应在完成规范化培训中的转科培训后,在专科上级医师指导下,重点培训常见专科疾病的诊断标准、本科主要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临床路径、临床指南和基本诊疗技能、抢救技术,专科中医

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及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 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主要通过参加进修、跟师学习、参加学习班等方式,重点培训疑难病的诊疗技术方法、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新技术、新方法、专科中医科学研究方法等,明确个人专业发展方向,并具有一项以上专科专病诊疗特长。 六、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主要通过参加高级研修班、国内外相关学术会议、跟师学习等方式,重点培训急症、疑难、危重疾病的专科中医诊疗技术方法,开展中医专科常见病症临床难点的科学研究,掌握中医专科专业最新学术动态及最新进展。 ⅩⅩ市中医医院医务科科教科

医疗授权管理方案

医疗授权管理方案

关于医疗授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规范依法执业,强化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院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我院临床及医技科室的医疗技术授权管理方案。 一、组织构架 1、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医疗技术的授权、准入审批。 2、医务科负责组织考核,建立档案,完善资料等相关日常工作。 3、设置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的组成:业务副院长、所考核科室的科主任、相关专业的1名以上高级职称医师组成。 二、考核组的职责:具体实施对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的考核。考核组组长由业务副院长担任。 1、一般处方授权 2、麻醉药品处方授权 3、有创操作授权 4、手术等级授权 5、麻醉技术授权

6、医技诊断技术授权 7、一般处方权、麻醉处方权的取消 8、其它授权 三、实施规定 (―) 一般处方授权 1、新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在我院,由个人申请,所在科室主任审批同意,经医务科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合格后授予一般处方权,由医务科实施备案。 2、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新调入人员,并注册在我院,工作1 一3个月后,由个人申请,所在科室主任审批同意,经医务科组织考核组实施考核,考核合格后授予一般处方权,由医务科实施备案。 (二)麻醉药品处方授权 1、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在我院,经参加我院组织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核符合规定,授予麻醉处方权,由医务科实施,同时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麻醉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我院注册,经参加我院组织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核符合规定,授予麻醉处方权,仅限于麻醉病人使用,由医务科实施备案,同时报卫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10、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 管理制度与程序 一、麻醉患者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 级 ASA 分级标准: 第一级:患者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 2 年以上。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上。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1~2 级患者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4、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3-4 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性降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4~5 级患者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疑难患者诊治等。 7、主任医师 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疑难患者诊治,展开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医疗核心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医疗核心制度:三级医师 查房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8447医疗核心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Core medical system: Third-level physician rounds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再次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

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医院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授权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完善医院的管理结构,强化医院对各部门、各科室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满足医院管理及经营的需要,依据医院章程及相关决议等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授权,是指由医院院长代表医院向各部门和科室授权,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代表其部门接受授权,部门和科室必须在医院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 各部门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医院的统一领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 医院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及特别授权两个类别: 1、基本授权是指对各部门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基本权限。基本授权的期限为1年。 2、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经特别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特别权限。特别授权的期限在特别授权书中注明,也可为不定期,但无论定期与否最长不得超过1年。 医院院长根据经营需要向各部门进行基本授权,除非对该部门和科室的授权管理规定有特殊规定,接受医院基本授权的部门

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个人转授权。医院院长根据经营需要可向各部门和科室进行特别授权,接受特别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其它个人转授权。 (一)授权的基本形式 1、基本授权:由医院负责人向各部门和科室签发《医院对部门授权管理规定》,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2、部门特别授权:由医院负责人向该部门签发《医院对部门特别授权书》,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3、专项事务授权:其规定详见本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医院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人事授权、财务授权和业务授权,分别产生被授权部门的人事权限、财务权限和业务权限。 1、人事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人事任免(财务部长除外); (2)人员考评、奖惩; (3)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 (4)员工薪酬、福利的确定; (5)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订; (6)支出费用审核。 2、财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预算编制及调整; (2)预算外支出的审批;

内镜诊疗医师资质授权管理制度与流程

内镜诊疗医师资质及授权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加强内镜诊疗人员资质准入及授权管理,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本规定所称内镜诊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人体正常腔道或人工建立的通道,使用内镜器械在直视下或辅助设备支持下,对局部病灶进行观察、组织取材、止血、切除、引流、修补或重建通道等,以明确诊断、治愈疾病、缓解症状、改善功能等为目的的诊断、治疗措施。我院现开展普通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消化内科、妇科、呼吸内科和耳鼻咽喉科专业内镜诊疗技术。 二、内镜诊疗医师资质要求 1.开展内镜诊疗技术的医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与开展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临床专业。 (2)具有5年以上内镜诊疗工作经验,具备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目前从事内镜诊疗工作,累计参与完成内镜诊疗不少于100例。 (3)经过内镜诊疗技术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2.拟独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技术的医师,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开展相关内镜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副主任医师应在有资质的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不少于30例。累计独立完成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不少于100例。 (2)经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定的四级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行专家评议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并获得2名以上本专业主任医师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 3、医院对从事介入诊疗技术的工作人员实行授权制,未取得医院授权的人员不得从事介入诊疗技术相关工作。 三、培训 (一)拟从事内镜诊疗工作的医师应当接受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其中从事按照三、四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工作的医师应当分别接受不少于6个月的系统培训。 (二)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技术医师培训要求。

医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医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范围:本制度是指医院开展的一类医疗技术的授权及已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的二类、三类技术的授权。 二、授权与审批流程 (一)授权部门 1、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开展的医疗技术操作人员进行资格授权与再授权。 2、医务科负责对申请医疗技术的医师、技师进行审核与日常监管。 (二)授权条件 1、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持有相应资质上岗证的各类技术,我院医、技人员需取得相应的资质后方可独立开展该技术,并符合卫计委、卫生厅颁布的相应管理规定。 2、卫生行政部门未规定的其他要求,应为在我院有执业资格的医、技人员,以及有相应毕业学历、进修合格证和职称的检验、药剂、康复、心理咨询、心理测量、MEC等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体审批流程 1、处方权的授权:取得相应《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且注册执业地点在我院的临床医师T填写《医疗技术权限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二份,经科室考核,填写审批意见后交医务科T医务科审批后授予相应处方权,开通该医师工作站权限,同时建档留存一份《医疗技术权限申请表》T反馈回医师一份《医疗技术

权限申请表》,开展相应的临床诊疗工作。 2、检验、药剂、康复、心理咨询、心理测量、 MEC、T 脑电图、经颅磁等特殊科室医技人员操作权/报告权的授权:申请者填写相应的《医疗技术权限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二份,进行申请T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制定本科室考评标准,对申请人员进行能力考评,填写评估意见,并交医务科T医务科审核后,填写初步审核意见,并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T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主任委员签字授予操作人员相应操作权限T 《医疗技术权限申请表》一份反馈回相应科室,一份医务科建档留存T相应医、技人员可开展相应的诊疗 /检查操作或出具检查 / 检验报告。 三、监督和管理 1、各科室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需结合制定的本专业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对科室申请医疗技术权限的人员进行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考评和初步认定。 2、医务科负责对申请医疗技术权限的医、技人员的考核、授权与再授权进行动态监管工作。 3、新调入或新晋升职称达相应资质的医、技人员,需按医院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申请。得到医院授权后方可独立开展相应医疗技术工作。 4、各类医疗技术人员违反本管理规定时,按照医院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5 年1月1日

医师授权管理制度

XXXXX医院 医师授权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对医务人员进行临床诊疗资质授权和分级管理,为病人提供适宜的医疗技术服务,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对临床医师执业资质评定、处方权、手术/有创操作、麻醉、放射治疗的授权管理。病理、特检科医师和检验等医技人员的授权及再授权管理。 三、职责 (一)、科室负责人 负责组织科内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对医务人员技术能力进行评价并讨论后,形成授权意见提交到医务科。 (二)、医务科 对医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接受科室提交的授权备案申请;组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专家组对医务人员执业能力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授权;定期汇总医务人员授权信息,存入员工个人技术档案;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授权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四、标准 (一)、总则 1、在我院从事医疗诊疗工作的所有医师必须获得医院的授权。 2、在抢救病人生命的紧急情况可以由科主任视抢救实际的需要临时授权,抢救结束后科主任应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并备案。 (二)、需要授权的人员及授权方式 1、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主要执业机构备案登记在我院)的正式入职医师、在卫生行政

主管部门备案的外院多点执业医师、与我院达成正式入职的试用期医师可根据个人能力及专业范围进行临时授权。 2、授权类别与级别 医师授权分两类:临床诊疗活动资质授权、特殊资质(手术、操作、处方、功能检查、特殊专业等)授权。 (三)、临床医师资质授权 1、范围:临床各科室 2、对象:临床各级科室 3、临床诊疗活动资质授权说明 0级:所有诊疗活动必须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但不具备独立执业资格。相当于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试用期医师。 Ⅰ级:能够收治和处理就诊者,可承担一线值班任务,但不具备指导他人操作的资格,绝大多数复杂病人需要上级医师指导。包括正在进行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按照岗位职责从事的医疗工作。相当于住院医师级别的资格。 Ⅱ级(需在达到Ⅰ级授权的前提下):能够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人,但多数复杂病人需要上级医师的指导,能指导下级医师进行常规的诊疗操作。相当于住院总医师以上或主治医师级别的资格。 Ⅲ级(需要达到Ⅱ级授权的前提下):能够独立处理大多数下级医师不能解决的疑难、危重、抢救病人,具有独立操作和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的资格,能体现当前国内外最新医疗进展。相当于二线医师以上(包括专业带组)或副主任医师级别的资格。 4、特殊资质授权说明 手术操作授权根据《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按《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执行。 (四)、影像医师资质授权 1、范围:X线、B超、心电图、彩超等各医技部门

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文件名称: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文件编号: CJB-A1-001 页码/页数: 1/1 主管部门:手麻室 修订年限:每4年一次 发行日期:2015/11/2 已修订次数:0次 最近修订日期:----/--/-- 版次:1版 宝鸡市人民医院 手术麻科 编写: 审核: 批准: 1. 目的 1.1三级医师负责制度是医疗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对提高医疗质量和麻醉科医师的科研、教学能力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 范围 2.1手术麻醉科全体职工。 3. 定义 3.1三级医师负责制,即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按等级开展的诊疗活动。住院医师是诊疗患者的直接实施者,主治医师是诊疗患者的责任者,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是诊疗活动中的领导者,各级麻醉医师应当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共同负责做好患者的各项麻醉工作。 4. 职责 4.1 主治医师(二级医师、科室二线医师)应当对住院医师(一级医师、麻醉主管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 4.2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三级医师、科室三线医师)应当对主治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 4.3 对复杂麻醉操作实行主治医师负责制,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职务)者方能独立从事风险高、难度大的麻醉操作,住院医师应当在主治医师指导下从事上述麻醉操作。 5. 标准 5.1 三级医师负责制应充分体现在临床麻醉、术前讨论、门诊、急诊、值班、抢救、会诊、解决疑难病例、医疗文件书写、全面医疗质量管理等方面。 5.2 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听取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上级医师有责任查询下级医师的诊疗工作,上通下达,形成一个完整的诊疗体系。 5.3 下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 5.3.1若下级医师不请示上级医师,主观臆断,对患者作出不正确的诊断和处理,由下级医师负责; 5.3.2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未能亲自查看患者即作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意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 5.3.3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 。 5.4 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持不同见解时,可及时提出讨论,不能达成共识时,应先执行上级医师的决定,事后再与上级医师进行学术探讨。 6. 流程图 无 7. 表单及用物设备 无 8. 相关文件 8.1 《宝鸡市人民医院文件管理制度》

医院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授权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完善医院的管理结构,强化医院对各部门、各科室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满足医院管理及经营的需要,依据中国集团相关要求、医院章程及相关决议等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授权,是指由医院院长代表医院向各部门和科室授权,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代表其部门接受授权,部门和科室必须在医院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 各部门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医院的统一领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 医院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及特别授权两个类别: 1、基本授权是指对各部门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基本权限。基本授权的期限为1年。 2、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经特别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特别权限。特别授权的期限在特别授权书中注明,也可为不定期,但无论定期与否最长不得超过1年。 医院院长根据经营需要向各部门进行基本授权,除非对该部门和

科室的授权管理规定有特殊规定,接受医院基本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个人转授权。医院院长根据经营需要可向各部门和科室进行特别授权,接受特别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其他个人转授权。 授权的基本形式为: 1、基本授权:由医院董事长代表医院向各部门和科室签发《医院对部门授权管理规定》,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2、部门特别授权:由医院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向该部门签发《医院对部门特别授权书》,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3、专项事务授权:其规定详见本制度的规定。 基本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医院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人事授权、财务授权和业务授权,分别产生被授权部门的人事权限、财务权限和业务权限。 人事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人事任免(财务部长除外); 2、人员考评、奖惩; 3、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 4、员工薪酬、福利的确定; 5、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订; 6、支出费用审核。 财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预算编制及调整; 2、预算外支出的审批;

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 程序

***医院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 程序 为了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资料,经院质量管理委员会、院办公会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手术及有创操作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 (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一)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指普通常见的 2 人可完成的小手术,小面积清创缝合、如:单纯性修补术、体表良性肿瘤切除术、人流术、刮宫术、阑尾摘除术等。许多一类手术可在门诊手术室完成。 (二)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指需 3—4 人共同完成的中等手术,如:胃大部分切除术、胆囊切除术、肺叶切除术、前列腺切除术、剖宫产术、子宫切 1 除术等。二类手术应在住院部手术室完成。是住院治疗较多的一种类型。 (三)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指疑难、重症手术和需 6—7 人以上人员共同完成的大手术。各种门脉高压症的分流术、肝叶切除术、恶性肿瘤根治术、各种颅类肿瘤切除术、巨大肿瘤切除术等属此类。 (四)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者。 2、高年资历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l、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 2 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者。

麻醉科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麻醉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三级医师负责制度是医疗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对提高医疗质量和麻醉科医师的科研、教学能力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1、三级医师负责制,即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按等级开展的诊疗活动。住院医师是诊疗病人的直接实施者,主治医师是诊疗病人的责任者,主任(副主任)医师是诊疗活动中的领导者,麻醉各级医师职责同前。 2、在临床麻醉的医疗活动中,必须认真履行三级医师负责制,逐级负责,逐级请示,即主治医师(二级医师、科室二线医师)对住院医师(一级医师、麻醉主管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三级医师、科室三线医师)应对主治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对复杂麻醉操作实行主治医师负责制,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职务)者方能独立从事风险高、难度大的麻醉操作,住院医师原则上应在主治医师指导下从事上述麻醉操作。 3、三级医师负责制应充分体现在临床麻醉、术前讨论、门诊、会诊、急诊、值班、抢救、解决疑难病例、医疗文件书写、全面医疗质量管理等方面。 4、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听取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上级医师有责任查询下级医师的工作,上通下达,形成一个完整的诊疗体系。 5、下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若下级医师不请示上级医师,主观臆断,对患者作出不正确的诊断和处理,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未能亲自查看患者即作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意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 6、若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持不同见解时,可及时提出讨论,不能达成共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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