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第五节-稳态工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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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稳态工况法

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简易稳态工况污染物排放检测系统(简称ASM 系统)是基于轻型车(总质量为 3500kg 以下的M 、N 类车辆)污染物浓度排放的测试系统。它用轻型底盘测功机对被检辆进行道路阻力模拟加载,在25km/h 、40km/h 等速工况下测量尾气排放。与双怠速测量方法相比,与实际道路的相关性较好。且操作简单、重复性好。

GB 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给出了ASM 稳态工况测量方法,HJ/T 291-2006 《汽油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给出了底盘测功机、尾气分析仪、微机控制系统等设备要求, HJ/T 240-2005《确定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简易工况法排汽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原则和方法》给出了排放限值的确定原则和方法。

5.1 设备组成及原理

5.1.1 ASM 系统组成

ASM 工况法试验设备由轻型底盘测功机、五气分析仪、电气控制系统、计算机控制软件、及助手仪(如电视机)、车辆散热风扇、安全保护装置等组成。具体组成见图5-1。

彩色电视

地锚

挡车器

车辆散热风扇

主控柜 计算机

1、底盘测功机

轻型底盘测功机用来承载测试车辆,用主控柜部分的控制电路控制功率吸收装置,来模拟车辆行驶阻力。测功机上还装有传感器测量车速和扭力,并传输给控制部分进行分析和计算。底盘测功机由轻型测功机台架、电机变频装置、挡车器、车辆散热风扇、助手仪(如电视机)等组成。

2、计算机控制系统

由主控柜、工业控制计算机、打印机、电气控制系统、计算机软件系统组成。控制过程及软件操作执行GB18285-2005及HJ/T291-2006标准。用于ASM 测量过程的控制、数据测量处理与评价。

3、五气分析仪

此分析仪在测试过程中测量车辆排气管中排出的一氧化碳(CO )、碳氢化合物(HC )、二氧化碳(CO 2)、一氧化氮(NO )和氧(O 2)的浓度,并把信息实时的传输给主控部分。

5.1.2 ASM 测试原理

被检车辆驱动轮停放到底盘测功机上,车辆启动,由检验员将车速控制稳定到规定工况速度(25km/h 及40km/h 两个工况),由电气控制系统控制调节功率吸收装置,使得加载到滚筒表面的总吸收功率THP 为测试工况下的给定加载值时,车辆稳定带载荷运行。五气分析仪测量车辆的尾气排放中各成份的含量、通过分析仪自带的环境测试单元测取温度、湿度、气压参数,计算出稀释系数(DF ),然后计算出校正后

图5-1 ASM 况法设备组成

废气

分析仪 电机变

频器

的CO、HC、NO排放浓度值,并给出合格性评价。

测试过程中,控制系统发出操作指令,由助手仪(如电视机等)显示,引导检验员操作,车辆散热风扇对车头吹风散热,安全装置用于保护测试时的车辆运行安全。

对不同车辆,GB 18285-2005给出加载设定功率的公式如下:

P5025-2 =RM/148 (5-1)

P2540-2= RM/185 (5-2)

式中:

RM ——基准质量,kg;

P5025-2——滚筒直径为218mm的测功机ASM5025工况设定功率值,kw;

P2540-2——滚筒直径为218mm的测功机ASM2540工况设定功率值,kw。

测功机对车辆加载功率时的指示功率:

IHP=P-PHLP (5-3)

式中:

IHP ——在指定的测试工况下,测功机的指示功率,kw;

P ——在指定的测试工况下,根据基准质量计算得到的设定功率值,kw;

PLHP ——在指定的测试工况下,测功机内部损耗功率,kw。

5.2 ASM试验方法

5.2.1试验准备

1、车辆准备

(1)如需要,可在发动机上安装冷却水和润滑油测温计等测试仪器。

(2)应关闭空调、暖风等附属装备。装备牵引力控制装置的车辆应关闭牵引力控制装置。

(3)车辆预热:进行试验前,车辆各总成的热状态应符合汽车技术条件的规定,并保持稳定。

在试验前车辆的等候时间超过20min或在试验前熄火超过5min,应选以下任一种方法预热车辆:——车辆在无负荷状态使发动机以2500r/min转速运转4min;

——车辆在测功机上按ASM5025工况运行60s。

(4)变速器的使用

安装自动变速器的车辆应使用前进档进行试验。安装手动变速器的车辆应使用二档,如果二档所能达到的最高车速低于45km/h可使用三档。

(5)车辆驱动轮应位于滚筒上,必须确保车辆横向稳定。驱动轮胎应干燥防滑。

(6)车辆应限位良好。对前轮驱动车辆,试验前应使驻车制动起作用。

(7)在试验工况计时过程中,车辆不允许制动。如果车辆制动,工况起始计时应重新置零(t=0)。

2、测功机预热

测功机每天开机或停机、转速小于25km/h超过30min,应在试验前进行自动预热。此预热应由系统自动控制完成,如没有按规定完成预热,系统应锁定不能进行检测。

5.2.2 测试过程

(1)车辆驱动轮位于测功机滚筒上,将分析仪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深度为400mm,并固定于排气管上。对独立工作的多排气管应同时取样。

(2)ASM5025 工况

车辆经预热后,加速至25km/h,测功机根据测试工况要求加载,工况计时器开始计时(t=0s),车辆保持25 km/h±1.5km/h 等速5s 后开始检测。当测功机转速和扭矩偏差超过设定值的时间大于5s,检测应重新开始。然后系统开始预置10s 之后开始快速检查工况,计时器为t=15s时分析仪器开始测量,每秒钟测量一次,并根据稀释修正系数及湿度修正系数计算10s 内的排放平均值。运行10s(t=25s)

ASM5025 快速检查工况结束。车辆运行至90s(t=90s)ASM5025 工况结束。测功机在车速25.0 km/h ±1.5km/h 的允许误差范围内,加载扭矩应随车速的变化做相应的调整,保证加载功率不随车速改变。扭矩允许误差为该工况设定扭矩的±5%。

在测量过程中,任意连续10s 内第一秒至第十秒的车速变化相对于第一秒小于±0.5km/h,测试结果有效。快速检查工况的10s 内的排放平均值经修正后如果等于或低于限值的50%,则测试合格,检测结束;否则应继续进行至90s 工况。如果所有检测污染物连续10 秒的平均值均低于或等于限值,则该车应判定为ASM5025 工况合格,继续进行ASM2540 检测;如任何一种污染物连续10 秒的平均值超过限值,则测试不合格,检测结束。在检测过程中如任意连续10s 内的任何一种污染物10 次排放值经修正后均高于限值的500%,则测试不合格,检测结束。

(3)ASM2540 工况

车辆从25km/h 直接加速至40km/h,测功机根据测试工况要求加载,工况计时器开始计时(t=0s),车辆保持40 km/h±1.5km/h 等速5s 后开始检测。当测功机转速和扭矩偏差超过设定值的时间大于5s,检测应重新开始。然后系统开始预置10s 之后开始快速检查工况,计时器为t=15s时分析仪器开始测量,每秒钟测量一次,并根据稀释修正系数及湿度修正系数计算10s 内的排放平均值。运行10s(t=25s)ASM2540 快速检查工况结束。车辆运行至90s(t=90s)ASM2540 工况结束。测功机在车速40.0km/h ±1.5km/h 的允许误差范围内,加载扭矩应随车速的变化做相应的调整,保证加载功率不随车速改变。扭矩允许误差为该工况设定扭矩的±5%。

在测量过程中,任意连续10s 内第一秒至第十秒的车速变化相对于第一秒小于±0.5km/h,测试结果有效。快速检查工况的10s 内的排放平均值经修正后如果等于或低于限值的50%,则测试合格,检测结束;否则应继续进行至90s 工况。如果所有检测污染物连续10 秒的平均值均低于或等于限值,则该车应判定为合格。如任何一种污染物连续10 秒的平均值超过限值,则测试不合格,检测结束。在检测过程中如任意连续10s 内的任何一种污染物10 次排放值经修正后如高于限值的500%,则测试不合格,

检测结束。

5.2.3测试运转循环

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的测试运转循环如表5-1,并用图5-2加以描述。按运转状态分解的统计时间列入表5-1.

表5-1 ASM 检测过程

工况

运转次序

速度 km/h 操作时间 (mt)s 测试时间 (t)s 5025

1

25 5 / 2 25 15 3 25 25 10 4 25 90 65 2540

5

40 5 / 6 40 15 7 40 25 10 8

40

90

65

图5-2 ASM 测试过程

5.3 确定ASM 工况法排汽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原则和方法

(依据HJ/T 240-2005)

车速(km/h )

ASM5025 快速检查工况

0s 5s 15s 25s 90s 0s 5s 15s 25s 90s 时间(s)

ASM2540工况

ASM2540 快速检查工况

40

25

5.3.1 简易工况法排放限值的确定

地方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简易工况法排放标准,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发布。省级人民政府可委托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地方排放标准。在确定当地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简易工况法排放限值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也可参考采用表5-2和表5-3中的参考排放限值。

(1)基本原则

①遵循“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的原则。根据车型在新车进行型式核准时所达到的排放标准水平,同时考虑车辆在正常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下排放控制系统的正常劣化,来确定该车型的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②确定的排放限值应能有效地检测出高排放的车辆。推荐的城市控制高排放车辆的比例为10—25%。

③在确定排放限值时,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坚持“初始放松,逐步加严”的原则。

(2)排放限值的确定方法

①地方城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建立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中心站,负责确定和调整地方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负责对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以及对其它检测站的监督管理等。

②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中心站应选用通过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检测设备和仪器。

③根据国家不同阶段的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标准,对地方在用车分布情况进行调查,对不同排放水平类型的在用车进行排放检测,原则上每种排放水平类型车辆的抽测数量应不低于100 辆,同时应考虑不同排放水平车型的占有比例。

④对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地方对高排放车辆的监管比例,确定地方在用汽车排放限值。

(3)达标要求

①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排放检测时,如果检测污染物有一项超过规定的限值,则认为受检车辆排放不合格。

②对于单一气体燃料汽车,仅按燃用气体燃料进行排放检测;对于两用燃料汽车,要求对两种燃料分别进行排放检测。

③对于排放超高或超低的车辆,检测时允许使用快速通过的检测方式。

5.3.2 简易稳态工况法排放限值

表5-2 和表5-3 中规定的最低限值为各地方城市开始实施本检测方法时的最低要求;最高限值为经过检测与维护制度,该车种应最终达到的限值标准。各地方城市可在最低限值与最高限值之间根据各自情况调整本地区的限值标准,也可根据车辆年度类型划分不同限值。

对于2000 年7 月1 日以前生产的第一类轻型汽车和2001 年10 月1 日以前生产的第二类轻型汽车,参考的稳态工况法排放限值见表5-2。

其中CO的单位为%、HC的单位为10-6、NO的单位为10-6。

表5-2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对于2000 年7 月1 日起生产的第一类轻型汽车和2001 年10 月1 日起生产的第二类轻型汽车,

简易瞬态工况法操作规程

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操作规程 1、检测前注意做好测试前的准备工作,确保被检车辆符合上线检测要求。 2、车辆驱动轮停在转鼓上,根据系统提示将分析仪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深度400mm以上,并固定于排气管上。 3、按照试验运转循环开始进行试验 4、启动发动机 a)按照制造厂试验说明书的规定,使用启动装置,启动发动机。 b)发动机保持怠速运转40s。在40s终了时开始循环,并同时开始取样。 5、怠速 a)手动或半自动变速器 1、怠速期间,离合器接合,变速器置空挡。 2、为了按正常循环进行加速,车辆应在循环的每个怠速后 期,加速开始前5s离合器脱开,变速器置一档。 b)自动变速器:在试验开始时,放好选择器后,在试验期间,任 何时候不得再操作选择器。 6、加速 a)进行加速时,在整个工况过程中,应尽可能地使加速度恒定。 b)若加速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有可能,超出的时间应从工况改变的复合公差允许的时间中扣除,否则,必须从下一等速工

况的时间内扣除。 c)自动变速器若加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应按手动变速器的要求,操作档位选择器。 7、减速 a)在减速工况时间内,应使加速踏板完全松开,离合器接合,当车速降至10km/h时,离合器脱开,但不操作变速杆。 b)如果减速时间比响应工况规定的时间长,则应使用车辆的制动器,以使循环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 c)如果加速时间比响应工况规定的时间短,则应在下一个等速或怠速工况时间中恢复至理论循环规定的时间。 8、等速 a)从加速过渡到下一等速工况时,应避免猛踏加速踏板或关闭节气门。 b)等速工况应采用保持加速踏板位置不变的方法实现。 c)循环终了时(车辆停在在转鼓上),变速器置于空挡,离合器接合。同时停止取样。 9、重新开始测试 在测试期间,若分析仪检测到样气中CO和CO2的浓度之和小于规定值,测试中止,该次排放测试结果无效,需重新开始测试。或者由于引车员操作不当车速超差导致测试中止,则测试需重新进行。再次开始测试前,必须是底盘测功机滚筒完全处于静止。 10、测试结束

05第五节-稳态工况法复习课程

第五章 稳态工况法 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简易稳态工况污染物排放检测系统(简称ASM 系统)是基于轻型车(总质量为 3500kg 以下的M 、N 类车辆)污染物浓度排放的测试系统。它用轻型底盘测功机对被检辆进行道路阻力模拟加载,在25km/h 、40km/h 等速工况下测量尾气排放。与双怠速测量方法相比,与实际道路的相关性较好。且操作简单、重复性好。 GB 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给出了ASM 稳态工况测量方法,HJ/T 291-2006 《汽油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给出了底盘测功机、尾气分析仪、微机控制系统等设备要求, HJ/T 240-2005《确定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简易工况法排汽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原则和方法》给出了排放限值的确定原则和方法。 5.1 设备组成及原理 5.1.1 ASM 系统组成 ASM 工况法试验设备由轻型底盘测功机、五气分析仪、电气控制系统、计算机控制软件、及助手仪(如电视机)、车辆散热风扇、安全保护装置等组成。具体组成见图5-1。 彩色电视 底盘测功 车辆散热风扇 图5-1 ASM 况法设备组成 废气分析仪 电机变频器主控柜 计算机 打印机

1、底盘测功机 轻型底盘测功机用来承载测试车辆,用主控柜部分的控制电路控制功率吸收装置,来模拟车辆行驶阻力。测功机上还装有传感器测量车速和扭力,并传输给控制部分进行分析和计算。底盘测功机由轻型测功机台架、电机变频装置、挡车器、车辆散热风扇、助手仪(如电视机)等组成。 2、计算机控制系统 由主控柜、工业控制计算机、打印机、电气控制系统、计算机软件系统组成。控制过程及软件操作执行GB18285-2005及HJ/T291-2006标准。用于ASM测量过程的控制、数据测量处理与评价。 3、五气分析仪 此分析仪在测试过程中测量车辆排气管中排出的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二氧化碳(CO2)、一氧化氮(NO)和氧(O2)的浓度,并把信息实时的传输给主控部分。 5.1.2 ASM 测试原理 被检车辆驱动轮停放到底盘测功机上,车辆启动,由检验员将车速控制稳定到规定工况速度(25km/h 及40km/h两个工况),由电气控制系统控制调节功率吸收装置,使得加载到滚筒表面的总吸收功率THP 为测试工况下的给定加载值时,车辆稳定带载荷运行。五气分析仪测量车辆的尾气排放中各成份的含量、通过分析仪自带的环境测试单元测取温度、湿度、气压参数,计算出稀释系数(DF),然后计算出校正后的CO、HC、NO排放浓度值,并给出合格性评价。 测试过程中,控制系统发出操作指令,由助手仪(如电视机等)显示,引导检验员操作,车辆散热风扇对车头吹风散热,安全装置用于保护测试时的车辆运行安全。 对不同车辆,GB 18285-2005给出加载设定功率的公式如下: P5025-2 =RM/148 (5-1) P2540-2= RM/185 (5-2) 式中: RM ——基准质量,kg; P5025-2——滚筒直径为 218mm的测功机ASM5025工况设定功率值,kw; P2540-2——滚筒直径为 218mm的测功机ASM2540工况设定功率值,kw。 测功机对车辆加载功率时的指示功率: IHP=P-PHLP (5-3) 式中: IHP ——在指定的测试工况下,测功机的指示功率,kw; P ——在指定的测试工况下,根据基准质量计算得到的设定功率值,kw; PLHP ——在指定的测试工况下,测功机内部损耗功率,kw。 5.2 ASM试验方法 5.2.1试验准备 1、车辆准备 (1)如需要,可在发动机上安装冷却水和润滑油测温计等测试仪器。 (2)应关闭空调、暖风等附属装备。装备牵引力控制装置的车辆应关闭牵引力控制装置。 (3)车辆预热:进行试验前,车辆各总成的热状态应符合汽车技术条件的规定,并保持稳定。

稳态工况法作业指导书

××××××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稳态工况法作业指导书 (一)检测目的 通过测量汽油车或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汽车稳态工况下排气污染物浓度,比较真实的反应了机动车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所排放的污染物的情况。 (二)依据的标准 GB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三)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 机动车工况法排放检测设备ACCG-3,ACCG-10、ACCG-13 机动车排气分析仪MQW-50A 发动机转速计、OBD诊断仪、冷却装置 温度:0~40℃;相对湿度:小于等于90%;大气压力:80.0~110kPa;(四)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1、车辆准备 (1)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没有影响安全等的机械故障,排放系统无泄漏,发动机、变速器、冷却系统无液体渗漏,轮胎符合相关要求。 (2)在受检车辆发动机上冷却液或安装机油温度传感器 (3)关闭空调、暖风等装置,关闭牵引力控制装置(如有) (4)对受检车辆进行预热 预热前提:测试前待检车辆等候时间超过20分钟或熄火时间超过5分钟预热方法(二选一): ①车辆在无负荷,发动机在2500r/min转速的状态下,连续运转240s。 ②车辆在测功机上,按照ASW5025工况,连续运行60s。 (5)车辆变速器档位选择 ①手动变速器用二挡,当二挡不能满足要求时用三挡。 要求:二挡的最高车速低于45km/h ②自动变速器用D挡进行测试。 (6)车辆驱动轮置于滚筒上,驱动轮胎应干燥防滑,车辆横向稳定 (7)车辆应限位良好,对前轮驱动的汽车,测试前应使用驻车制动。

(8)测试过程中,不得对车辆进行制动。 2、设备准备 (1)对排气分析仪进行预热。 (2)每天开始检测前,对排气分析仪进行泄露检查,检查通过后进行检测。 (3)每24h对排气分析仪进行一次低量程标准气体检查,检查不通过,应使用高浓度标准气体进行标定,然后使用低浓度标准气体进行检查,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4)每天开机前或停机后,或车速低于20km/h的时间超过30min,或停机后再次开机,测试前应对测功机进行预热。 (5)根据试验记录的车辆参数,测功机应能自动选择试验工况的加载功率(6)测试开始前,设备应自动记录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和环境大气压力。 (7)测试过程中,任何时刻,如果CO和CO2浓度之和小于6%,或发动机在任何时刻熄火,终止测试(混合动力车辆测试除外),排放测试结果无效。(五)检测过程 1、车辆驱动轮位于测功机滚筒上,将分析仪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深度为不少于400mm,并固定于排气管上,对于独立工作的多排气管应同时取样。 2、ASM5025:经预热后的车辆加速至25.0km/h,测功机以车辆速度25.0km/h,测功机根据车辆基准质量自动加载,驾驶员驾驶车辆保持在25.0km/h±2.0km/h 范围内等速运转,维持5s后,系统自动开始计时t=0s。如果底盘测功机的速度或者扭矩连续2s或者累计超过5s,超出了速度或者扭矩允许波动范围,工况计时器置0,重新开始计时。ASM5025工况时间不应该超过90s(t=90s),ASM5025整个测试工况,最大时长不能超过145s。 ASM5025工况计时开始10s后(t=10s),进入快速检查工况,排气分析仪开始采样,每秒测量一次,并根据稀释修正系数及湿度修正系数计算10s内的排放平均值,运行10s后,ASM5025快速检查工况结束,进行快速检查判定,ASM5025测试期间,快速检查工况只能进行一次。如果被检车辆没有通过快速检查,则车辆继续进行测试,期间车速应控制在25.0km/h±2.0km/h内。 在0到90秒的测试过程中,如果任意连续10s内第1秒~第10秒的车速变化相对于第1秒小于±1.0km/h,则测试结果有效。快速检查工况10s内的排放平均

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稳态工况法

DB44 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及测量方法(稳态工况法)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in-use vehicles equiped ignition engine (Under Steady-State Loaded mode)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正式出版标准文本为准。 2008-11-28发布2009-06-01实施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发布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44/592-2009 目次 目次.............................................................................. I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 5 测量方法 (3) 6 单一燃料车和两用燃料车 (3) 7 测量结果判定 (3) 8 标准的实施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稳态工况法测量方法 (4) I

DB 44/592—2009 I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在用汽车污染 物排放,改善广东省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适用于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的排气污染物检测。本标准的技术内容是根据GB 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进行制定的,并参考了北京市地方标准DB 11/122-2006 《在用汽油车稳态加载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以及美国EPA-AA-RSPD-IM-96-2(1996年)技术指南,和美国加州BAR 97(2002年版)法规中有关加速模拟工况(ASM)的相关技术内容。 排放限值是按照HJ/T 240-2005《确定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简易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原则和方法》,并结合广东省车辆排放状况和大气污染控制目标制定的,排放限值在标准实施后,将定期根据实测数据进行调整。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 本标准的附录A为本标准的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洪家龙葛蕴珊姜红石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加载减速工况法检测操作规程

加载减速工况法检测操作规程 1. 仪器设备的准备 系统开机:操作员输入自己的身份及密码,进入相应的工作界面; 系统检查:底盘测功机、废气分析仪自检必须全部完成并通过; 2. 受检车辆的准备 a.车辆机械状态良好,无影响安全或引起检测偏差的机械故障; b.车辆的进排气系统不得有任何泄露; c.车辆的发动机、变速箱和冷却系统等应无液体泄露; d.轮胎表面磨损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规定,驱动轮的轮胎压力应满足生产厂的规定; e.关闭空调等附属装置,车辆完成预热状态; 3. 检测前的准备 a.操作人员升起测功机举升器,引车员驾驶被检车辆对正慢速驶入测功机,并将驱动轮置于测功机的滚筒上; b.操作人员降下测功机举升器,引车员控制被检车辆的油门,使驱动轮在滚筒上低速运转,让被检车辆的车体自然摆正。 c.车体摆正后,引车员制动驱动轮。操作人员插制动垫到非驱动轮,安装好左右限位器。(如果是前驱车,请拉好手刹)。 d.对准发动机的进风部位,打开散热风机; e.操作人员、引车员互相配合确认为完成屏幕上提示的安全检查项目后,将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400mm,等待检测开始。

4. 检测操作 a.被检车辆处于怠速状态,底盘测测功机滚筒速度为零,点击开始检测。 b.系统弹出提示对话框,当操作员观看车速和转速稳定后点击“确定” 按钮,系统自动开始功率扫描,烟度检测流程。 c.使用前进档驱动被检车辆,选择合适的档位,使油门踏板处于全开位 置时,测功机指示的车速最接近70km/h,但不能超过100km/h。对装有自动变速器的车辆,应注意不要在超速档下进行测量。 d.在检测期间,若监控到转速、车速小于规定值,或者检测过程所需要 的加载大于测功机容量,检测中止,该次排放检测结果无效,需重新开始检测。 停止检测 如果检测过程中需要停止检测,请按“停止检测”按钮,检测将中断,所有数据被放弃。 注意:检测过程中,引车员应注意车辆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切记不要随便打方向盘,特别是检测前驱车辆时。 e.全部检测工况结束,测功机滚筒停止转动后,工作人员取出采样探头,移出限位器、制动垫,操作员升起举升器,引车员驾车驶离测功机。 (注: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 ,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简易瞬态工况法操作规程

简易瞬态工况法操作规程 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操作规程;1、检测前注意做好测试前的准备工作,确保被检车辆; 2、车辆驱动轮停在转鼓上,根据系统提示将分析仪取;a)按照制造厂试验说明书的规定,使用启动装臵,启;a)手动或半自动变速器;1、怠速期间,离合器接合,变速器臵空挡;2、为了按正常循环进行加速,车辆应在循环的每个怠;b)自动变速器:在试验开始时,放好选择器后,在试;何时候不得再操作 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操作规程 1、检测前注意做好测试前的准备工作,确保被检车辆符合上线检测要求。 2、车辆驱动轮停在转鼓上,根据系统提示将分析仪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深度400mm以上,并固定于排气管上。 3、按照试验运转循环开始进行试验 4、启动发动机 a)按照制造厂试验说明书的规定,使用启动装臵,启动发动机。 b)发动机保持怠速运转4 0s。在40s终了时开始循环,并同时开始取样。 5、怠速 a)手动或半自动变速器 1、怠速期间,离合器接合,变速器臵空挡。 2、为了按正常循环进行加速,车辆应在循环的每个怠速后期,加速开始前5s离合器脱开,变速器臵一档。 b)自动变速器:在试验开始时,放好选择器后,在试验期间,任 何时候不得再操作选择器。 6、加速

a)进行加速时,在整个工况过程中,应尽可能地使加速度恒定。 b)若加速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有可能,超出的时间应从工况改变的复合公差允许的时间中扣除,否则,必须从下一等速工 况的时间内扣除。 c)自动变速器若加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应按手动变速器的要求,操作档位选择器。 7、减速 a)在减速工况时间内,应使加速踏板完全松开,离合器接合,当车速降至10km/h时,离合器脱开,但不操作变速杆。 b)如果减速时间比响应工况规定的时间长,则应使用车辆的制动器,以使循环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 c)如果加速时间比响应工况规定的时间短,则应在下一个等速或怠速工况时间中恢复至理论循环规定的时间。 8、等速 a)从加速过渡到下一等速工况时,应避免猛踏加速踏板或关闭节气门。 b)等速工况应采用保持加速踏板位臵不变的方法实现。 c)循环终了时(车辆停在在转鼓上),变速器臵于空挡,离合器接合。同时停止取样。 9、重新开始测试 在测试期间,若分析仪检测到样气中CO和CO2的浓度之和小于规定值,测试中止,该次排放测试结果无效,需重新开始测试。或者由于引车员操作不当车速超差导致测试中止,则测试需重新进行。再次开始测试前,必须是底盘测功机滚筒完全处于静止。 10、测试结束

3847和18285培训试卷

GB3847-2017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18258-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培训考核试题 姓名:岗位:日期:评价: 一、填空题 1、GB3847-2018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和GB18258-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于2019年5月1日实施。 2、轻型汽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 kg 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重型汽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 kg 的载货汽车。 3、汽车排放检验包括:新生产汽车下线检验、注册登记检验、在用汽车排放检验、监督抽查等。 4、GB18258-2018中将轻型汽车的高怠速转速规定为2500±200 r/min ,重型车的高怠速转速规定为1800±200 r/min,如不适用的,按照制造厂家技术文件中规定的高怠速转速。 5、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应包括:车辆满足排放标准和阶段的声明、车辆基本信息、环保检验信息以及污染控制装置信息等内容。 6、在用汽车车载诊断系统(OBD)检验项目包括:故障指示器状态、诊断仪实际读取的故障指示器状态、故障代码、MIL灯点亮后行驶里程、MIL灯点亮后诊断就绪状态值。 7、GB18258-2018标准中规定双怠速法的高怠速转速允差为±200 r/min ,发动机在高怠速转速工况时其λ值应在1±0.05 或厂家规定的范围。 8、GB18258-2018 规定:注册登记、在用汽车OBD检查自2019年5月1日起仅检查并报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9、GB18258-2018规定:2011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轻型汽车,以及2013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重型汽车,如果OBD检查不合格,也判定排放检验结果不合格。 10、GB3847-2018规定:对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车辆,如果OBD检查不合格,也判定排放检验结果不合格。

加载减速法操作规程

加载减速工况法操作规程 —————————————————————————————————— 1.安全检查:对仪表、制动、车身和结构、发动机系统、变速器、驱动轴和轮胎等相关项目进行检查,确保发动机处于热状态、且机械状态良好、排气系统相关部件无泄漏,不合格者必须经整改修理或排除故障后方可上线检测,合格后由引车员低于5公里/小时按测功机规定方向驾驶到转鼓中央位置。 1)四轮驱动时请切换为后轮驱动,全时四驱车按自由加速法检测; 2)关闭主动型制动功能和扭矩控制功能(ESP等); 3)关闭和切断以发动机为动力的设备和动力传递机构; 4)确认车辆是否在测功机允许的最大功率吸收及承载范围内; 5)清除车辆和底盘测功机周围影响检测的物体; 6)在车身合适位置固定好发动机转速传感器,打开动力仓盖板将辅助冷却风扇对准发动机,保证空气畅通; 7)将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深度不少于400mm,尾气分析仪下位机应纵向放置于排气管上风位置; 8)禁止除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靠近待检车辆。 2.按照显示器提示进行检测,对不透光烟度计和环境温湿度、气压进行校准和检查,举升器落下后在前轮轮胎前放上三角挡块,固定好限位器,引车员逐渐将车速提至70公里/小时并稳定,进行轮边功率扫描并分别采集其最大功率下的转鼓线速度为100%、90%、80%时的发动机转速、吸收功率、光吸收系数,引车员应随时注意车辆和周围的情况,有意外发生时应果断中止检测,检测过程严禁使用倒档和刹车; 3.按照显示器提示在测功机上怠速等待一分钟,待举升器升起后将取样探头、下位机、三角挡块、限位器、转速传感器等放回指定位置,动力仓盖板复位; 4.车辆驶离测功机,检测结束。 重庆顺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稳态工况法规程

稳态工况法操作规程 —————————————————————— 1. 发动机进气系统应装有空气滤清器,排气系统应装有排气消声器, 外观及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检查合格后由引车员低于5公里/小时按测功机规定方向驾驶到转鼓中央位置; 2. 关闭解除主动型制动功能和扭矩控制功能(ESP等),如无法关闭 和解除,和全时四驱车一样,应使用双怠速法进行检测; 2. 对废气分析仪及取样管路进行校准调零和气体泄漏检查,排气管 长度小于测量深度时应使用排气加长管,且发动机机油温度不低于80℃,或达到汽车使用说明说规定的热车状态; 3. 禁止除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靠近待检车辆; 4. 按照显示器提示,举升器落下前驱车后轮轮胎前放上三角挡块,后 驱车前轮前放上三角挡块,测功机上装好限位器,将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深度不少于400mm。 1) ASM5025工况:加速至25公里/小时,工况计时器开始计时(t=0s),保持车速25公里/小时±1.5公里/小时等速5s后开始检测,(t=15s)进入“ASM5025”工况,否则系统将重新计时,(t=25s)快速检查工况结束,低于等于限值的50%测试合格结束,否则将检

测至90s,高于限值测试不合格,测试结束,否则应继续进行“ASM2540”工况; 2)ASM2540工况:先加速到40公里/小时,工况计时器开始计时(t=0s),保持车速40公里/小时±1.5公里/小时等速5s后开始检测,(t=15s)进入“ASM2540”工况,否则系统将重新计时,(t=25s)快速检查工况结束,低于等于限值的50%测试合格结束,否则将检测至90s,测试结束; 3)待分析仪反吹后将取样探头、三角挡块、限位器归位; (注:检测过程中CO与C02浓度之和小于6%,或发动机在任何时间熄火,应终止试验,排放测量无效;严禁使用倒挡和刹车,自动挡车辆禁止在测功机和车辆运行过程中挂停车(P)档。) 5. 举升器升起后车辆驶离测功机,检测结束。 重庆顺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ASM稳态工况法测试操作手册

ASM稳态工况法测试操作手册 1、操作员操作步骤 1)开启环保控制机柜电源,变频柜电源、废气分析仪电源和司机柱电 源启动电脑系统。 2)等待废气分析仪预热30分钟,如图: 3)预热完毕废气分析仪进入检漏状态,需要用橡胶帽堵死采样探头, 仪器进入检漏状态,如图: 4)泄露检测通过,仪器会自动进入调零状态,调零完毕,仪器进入正 常待检工作状态

5)电脑进入系统后双击桌面图标程序开启环保检测程序。如下 图: 6)用户需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方可进入检测系统。登录界面有 两个选项,每天开机后第一次登录系统时,请选择”F1 登录系统并设备自检”,进入系统预热自检界面。如图:

7)程序进入设备预热时间,“正常进入”按钮变成蓝色,点击进入程 序,如下图: 8)选择“F11”按钮,程序进入联网自动测试状态,程序界面左上角 弹出待检车辆窗口。如图:

9)在待检窗口选择上线的车辆,选择引车员和操作员点击上线按钮, 开始车辆检测,引车员将车辆行驶上台体,车辆到位后举升器自动下降,工作人员将三角木、挡轮和拉带安装到位,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如果是汽油车检测,五气仪自动完成清零、HC残留检查、收集环境信息等一系列的准备工作。界面如图: 10)废气准备完毕,按要求把废气探头插入车辆尾气管40cm深,进入 asm检测,如图: 11)检测完毕时取出尾气探头,废气分析仪会进入反吹状态,把测试过 程中取样管中的多余尾气除去。如图:

12)取掉车辆拉带、三角木和挡轮,车辆驶出台体。 13)再次检测车辆时重复9-12步骤。 14)检测结束时,关闭电脑依次关闭变频柜电源、尾气电源和司机柱电 源。 15)把台体举升器降下去,清洁台体。 2、引车员操作步骤 1)先熟悉被测车辆的操作方法及基本性能。 2)检查车辆轮胎清洁,不容许轮胎花纹中夹有石粒,轮胎气压要符合 上线标准。 3)司机柱提示“xxxxxx环境空气采样-请到位”,车辆做好驶入检测台 准备。 4)司机柱提示“xxxxxx废气仪准备完毕-请到位”,车辆驱动轮驶到台 体举升器上,直到司机柱提示“xxxxxx废气仪准备完毕-停止”, 车辆档位挂空档,松油门踩刹车。如图:

汽车尾气排放检测设备操作规程

汽车尾气排放检测设备操作规程 一、自由加速排气可见污染物试验(GB3847-2005) 1、检验前仪器及车辆准备 (1)车辆进气系统应装配空气滤清器,排气系统应装配消声器并且不得有泄漏。 (2)测量时发动机的冷却水和润滑油温度应达到汽车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热状态。 (3)测试前应适当增加几次自由加速工况操作以便扫尽排气管积存的排放污物。 (4)燃料应使用柴油,不得加消烟添加剂。 (5)使用取样式不透光烟度计,技术要求应符合GB3847-2005 附录G、附录H 的有关规定。 2、检验程序 (1)车辆在发动机怠速下,插入不透光仪取样探头。 (2)在 1 秒内快速、连续地将油门踏板完全踏到底,使喷油泵最短时间内供给最大油量。 (3)发动机一旦达到最大转速,立即松开油门踏板,使发动机恢复至怠速,不透光仪恢复 到相应状态。 (4)重复(2)操作过程至少 3 次,记录每次不透光仪的最大读数值。 (5)计算最后 3 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并将测量结果记录下来。 3、注意事项 (1)取样管的长度和内径对检测结果有影响,不得随意更换。 二、双怠速尾气排放检验(依据标准GB18285-2005) 1、检验前仪器及车辆准备 (1)装上长度等于 5.0m 的取样软管和长度不小于600mm 并有插深定位装置的取样探头, 插入深度不少于400mm。检查取样软管和探头内残留HC 不得大于20×10-6。 (2)仪器的取样系统不得有泄漏。 (3)受检车辆发动机进气系统应装有空气滤清器,排气系统应装有排气消声器,并不得有 泄漏。 (4)汽油应符合GB 484 的规定。 (5)测量时发动机冷却水和润滑油温度应达到汽车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热状态。 2、检验程序 (1)必要时在发动机上安装转速计。 (2)发动机由怠速工况加速至0.7 额定转速,维持30s 后降至高怠速(即0.5 额定转速)。(3)发动机降至高怠速状态维持15s 后开始读数,仪器自动读取30s 内的平均值,或人工 读取最高值和最低值后取平均值即为高怠速排放测量结果。 (4)发动机从高怠速状态降至怠速状态,在怠速状态维持15s 后开始读数,仪器自动读取 30s 内的平均值,或人工读取最高值和最低值后取平均值即为怠速排放测量结果。 (5)若为多排气管时,分别取各排气管高、低怠速排放测量结果的平均值。 (6)若车辆排气管长度小于测量深度时,应使用排气加长管。 3、注意事项 (1)检验时,发动机怠速应符合规定。 (2)检验结束后,抽出取样探头,待仪表回零后再检下一台车。 (3)取样探头不用时要吊挂,防止污染受损。 GB18285-2005)依据标准(稳态工况法测量ASM 三、. 1、检验前仪器及车辆准备

机动车环保检测培训试题

填空 汽车总体构造差异很大,但基本结构都由发动机、底盘、车身和电器和电子设备四部分组成。 根据GB/T3730.1-2001按用途分类,汽车可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类。 汽车的身份证指的是车辆识别代号VIN,由17位字符组成。 对于汽油机而言,空燃比为14.7的可燃混合气称为理论混合气。 5.燃气汽车是指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石油气(LNG)作为燃料的汽车。 6.对于不同的燃料,其理论空燃比数值是不同的。 高怠速工况时指用油门踏板将发动机转速稳定控制在50%额定转速。 轻型汽车是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车辆。 汽油车燃油供给方式分为化油器式和电喷式。 10.汽车基本技术参数包括动力性参数、经济性参数、质量参数和外廓尺寸。 11.国产汽车的型号应能表明汽车的厂牌、类型和主要特征参数。 车辆识别码可划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制造厂识别代码、车辆说明部分和车辆指示部分。 汽车排放污染物有三种评定指标,分别是浓度排放量、质量排放量和比排放量。 汽油车排放污染物的检测指标有:HC、CO、NO和过量空气系数。 柴油车排放污染物的检测指标有:波许烟度值、光吸收系数、格林曼烟度。 16.滤纸烟度计测量波许烟度值,单位是FSN,通常用Rb表示。 17.不透光计测量光吸收系数,通常用m -1 表示。 18.目测法测量格林曼烟度,其烟度通常分为0-5级。 《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是2007年10月19日经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于2008年3月1日正是实施。 《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适用于本市等级的在用机动车以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的外地号牌机动车的排气污染防治。 22.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保证机动车排气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23.对在本市等级和外地委托本市待检的机动车实行排气检测维修制度。 24.在用机动车排气检测不合格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治理企业维修,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排气复检。 25.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应当与安全技术定期检验同步进行。 26.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不得拆除、闲置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

DB 61/439-2008 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61/439—200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 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008-06-05发布 2009-01-01实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陕西省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和《确定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简易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原则和方法》(HJ/T240-2005)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或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稳态加载工况下的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用于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的排气污染物检测。本标准检测方法执行《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l8285-2005)中附录B的规定。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安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春化、刘生全、蹇小平、解亚利、祁东辉、马志义。 本标准首次发布。

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稳态加载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术语和定义、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测量方法、测量结果判定及标准的执行等。 本标准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的M l、M2类和N l类车辆,即GB l8285-2005中规定的轻型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181-2001 汽车排放术语和定义 GB l4762-2002 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l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 l8352.1-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 GB l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HJ/T 240-2005 确定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简易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原则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 1 ASM工况 指稳态加载工况。ASM5025工况为稳定车速25km/h, ASM2540工况为稳定车速40km /h。 3.2 轻型汽车 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 l类、M2类和N l类车辆。 3.3 M1、M2、N l类车辆 M1类车指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000kg,除驾驶员座位外,乘客座位不超过8个的载客车辆。

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排放测试之稳态工况法详讲

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排放测试 之稳态工况法 众所周知,怠速法适合用于检测机械控制的传统化油器发动机汽车的排放,但不适合用于采用电子控制汽油喷射、燃油定量闭环控制技术的发动机和三效催化转化器的现代汽车。所以,GB 18285-2005规定,在机动车保有量大、污染严重的地区也可采用简易工况法。在用汽车排放测试的简易工况法共分三种,即瞬态工况法、简易瞬态工况法和稳态工况法。 稳态工况法 稳态工况法的英文全称是“Steady State Loaded”,译为“加载稳态工况法”;英文的另一种叫法是“Acceleration Simulation Mode”,缩写成ASM,GB 18285-2005沿用了这个缩写的英文名称,中文可翻译为“加速模拟工况法”。从“加载稳态工况法”这一名称看出,做稳态工况法试验时非但汽车应保持恒定的车速,故有“稳态”之说;同时对发动机还必须额外地施加载荷。在试验台上对行驶中的汽车的发动机施加载荷,即施加阻力矩,只有底盘测功机的电机通过转鼓才能做得到。所以稳态工况法必须使用底盘测功机。那么,如何加载,加多少载荷呢?试验时先将汽车加速至某一数值,然后底盘测功机额外地根据当时车速下以某一个加速度(GB 18285-2005规定其数值为1.475m/s2)加速时发动机所输出的功率乘上一个系数作为设定功率对车辆加载,即所谓“加速模拟”。此时发动机除了提供在该车速下恒速行驶时所消耗的功率以外,还要提供克服底盘测功机额外地对汽车施加阻力矩所需的功率。 稳态工况法的检测系统 稳态工况法的检测系统由一台底盘测功机和一台带尾气分析仪的主系统组成,不需要CVS(定容采样系统),尾气也不经稀释,见图1。 稳态工况法检测系统的特点如下: 1.底盘测功机转鼓的直径比瞬态工况法小,因而价格低廉。 2.原始尾气不经稀释直接采样。

加载减速工况法检测操作规程

加载减速工况法检测操作规程 1.仪器设备的准备 系统开机:操作员输入自己的身份及密码,进入相应的工作界面; 系统检查:底盘测功机、废气分析仪自检必须全部完成并通过; 2.受检车辆的准备 a.车辆机械状态良好,无影响安全或引起检测偏差的机械故障; b.车辆的进排气系统不得有任何泄露; c.车辆的发动机、变速箱和冷却系统等应无液体泄露; d.轮胎表面磨损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规定,驱动轮的轮胎压力应满足 生产厂的规定; e.关闭空调等附属装置,车辆完成预热状态; 3.检测前的准备 a.操作人员升起测功机举升器,引车员驾驶被检车辆对正慢速驶入测功 机,并将驱动轮置于测功机的滚筒上; b.操作人员降下测功机举升器,引车员控制被检车辆的油门,使驱动轮 在滚筒上低速运转,让被检车辆的车体自然摆正。 c.车体摆正后,引车员制动驱动轮。操作人员插制动垫到非驱动轮,安 装好左右限位器。(如果是前驱车,请拉好手刹)。

d.对准发动机的进风部位,打开散热风机; e.操作人员、引车员互相配合确认为完成屏幕上提示的安全检查 项目后, 将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400mm,等待检测开始。 4.检测操作 a.被检车辆处于怠速状态,底盘测测功机滚筒速度为零,点击开 始检测。 b.系统弹出提示对话框,当操作员观看车速和转速稳定后点击“确 定”按钮,系统自动开始功率扫描,烟度检测流程。 c.使用前进档驱动被检车辆,选择合适的档位,使油门踏板处于 全开位置时,测功机指示的车速最接近70km/h,但不能超过100km/h。 对装有自动变速器的车辆,应注意不要在超速档下进行测量。 d.在检测期间,若监控到转速、车速小于规定值,或者检测过程 所需要的加载大于测功机容量,检测中止,该次排放检测结果无效,需重新开始检测。 停止检测 如果检测过程中需要停止检测,请按“停止检测”按钮,检测将中断,所有数据被放弃。 注意:检测过程中,引车员应注意车辆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切记不要随便打方向盘,特别是检测前驱车辆时。 e.全部检测工况结束,测功机滚筒停止转动后,工作人员取出采 样探头, 移出限位器、制动垫,

关于工况法检测中底盘测功机的控制技术探讨

浅谈底盘测功机在工况法尾气检测中的关键技术 深圳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张宝峰 【摘要】本文针对底盘测功机在工况法尾气检测应用中的一些关键技术因素做出了较为详尽的分析,为更有效的实现排放测试数据的可靠性、有效性提供了技术保障。也为工况法检测系统中的底盘测功机选型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工况法检测 惯量模拟 寄生功率 载荷控制 1.概述: 我国为了有效的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先后制订了很多相关标准。《GB18285-2005》、《GB3847-2005》中分别提出了对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简易工况法检测的测量方法。而针对环保测试系统的设备、软件系统考核,国家环保总局于2006年1月份颁布了最新的行业标准标准HJ/T290-2006《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J/T291-2006《汽油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J/T292-2006《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等,为简易工况法检测设备的技术条件考核提出了科学的验证方法与参数指标,规范了简易工况法检测设备无衡量标准的混乱局面。 在工况法检测中车辆是在底盘测功机上运行的,车辆的运行状态完全取决于底盘测功机的控制状态,底盘测功机的自身的惯量与载荷的控制精度和响应速度将直接决定车辆在检测中的运行状况,进而直接影响排放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重复性,所以工况法检测对底盘测功机的技术参数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本文以下从底盘测功机惯量模拟、寄生功率、载荷控制三个方面分别阐述其对不同工况法检测的影响。 2.底盘测功机惯量模拟对不同工况法检测的影响分析 2.1惯量系统分析 汽车在道路上运行过程中存在着运动惯性、行驶阻力,要在试验台上模拟汽车道路运行工况,首先要解决模拟汽车整车的运动惯性和行驶阻力问题,这样才能用台架测试汽车运行状况的动态性能。为此,在试验台上利用

尾气车间操作规程

汽油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检测操作规程 (稳态工况法) ASM5025工况: 根据显示屏显示,引车员将汽车驶入检测工位,经预热后的车辆加速至25.0㎞/h、加速度为1.475m/s 2时的输出功率的50%作为设定功率对车辆加载,工况计时器开始计时(t=0s)。车辆以25.0km/h±1.5km/h 的速度持续运转5s,如果底盘测功机模拟的惯量值在计时开始后持续3s 超出所规定误差范围,工况计时器将重新开始计时(t=0)。如果再次出现该情况,检测将被停止。系统将根据分析仪最长响应时间进行预置,(如果分析仪响应时间为10s,则预置时间为10s,t=15)然后系统开始取样,持续运行10s(t=25s)即为ASM5025快速检查工况。ASM5025快速检查工况结束后继续运行至90s(t=90s)即为ASM5025工况。 ASM2540工况: ASM5025工况检测结束后车辆立即加速至40.0km/h,测功机以车辆速度为40.0km/h,加速度为1.475m/s2时的输出功率的25%作为设定功率对车辆加载。工况计时器开始计时(t=0s)。车辆以40.0km/h±1.5 km/h 的速度持续运转5s,如果底盘测功机模拟的惯量值在计时开始后持续3s 超出所规定误差范围,工况计时器将重新开始计时(t=0)。如果再次出现该情况,检测将被停止。系统将根据分析仪最长响应时间进行预置,(如果分析仪响应时间为10s,则预置时间为10s,t=15)然后系统开始取样,持续运行10s(t=25s)即为ASM2540快速检查工况。ASM2540快速检查工况结束后继续运行至90s(t=90s)即为ASM2540工况。 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根据GB18285-2005的规定进行评定。

汽油车稳态工况检测作业指导书

汽油车稳态工况检测作业指导书 1.1检测目的 对汽车发动机废气排放污染进行监测和控制,减少环境污染,提高汽车燃料经济性。 1.2检测判定标准规范 GB1828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 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1.3检测程序 1.3.1车辆上线前的预检,预检可分两部分:车辆身份确认 和安全检查。车辆预检不合格,不允许进行检测。 1.3.2车辆身份确认 检测员仔细检查车辆,确认车辆与车辆行驶证符合。若车辆身份无法确认, 不允许参加测试。 1.3.3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用于确定车辆是否适合进行测试。检测员应彻底检查车辆的状况。如果出现下列情况或缺陷,均不能进行检测。 ⑴仪表(下列仪表无法正常工作) ①里程表失灵; ;低偏力压油机②. ③冷却液温度表失灵;

⑵车辆制动失灵 ⑶机动车车身和结构 ①驾驶员无法在短时间内打开车门; ②车身的任何部分与车轮或传动轴接触; ③在加载和卸载时,车身部件有可能损坏检测设备; ⑷发动机系统 检测员应根据标准的规定进行预检,并输入预检结果。如果预检失败,屏幕上提示导致失败的错误原因。同时应终止检测过程。如果车辆通过了预检,控制软件允许开始进行随后的检测。 操作员按照司机的操作向导操作: ①提示插入油温传感器进行机油温度的检验,待机油温度达到标准规定的温度80℃后进行下一步; ②机油温度检验合格后,将车辆驱动轴驶入底盘测功机上,并对车辆进行合理的安全限位; ③提醒检测员,在没有对废气分析仪进行调零检查之前,不要将废气分析仪的采样探头插入排气管。 1.4 ASM5025工况 车辆经预热后,根据司机的提示将车辆加速并稳定至25km/h,测功机根据测试工况要求加载,工况计辆车当(。测检始开后5s速,等)t=0s时(计始开器时. 速度和扭矩偏差超过设定值时,系统将从新计时)。系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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