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税务管理存在问题及合理化建议

国有企业税务管理存在问题及合理化建议
国有企业税务管理存在问题及合理化建议

国有企业税务管理存在问题及合理化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首次写入党的重要纲领性文件,这进一步彰显税收法制建设的重要地位,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中流砥柱?D?D国有企业更应规范经营、诚信纳税,为民营及外资企业树立标杆。然而,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税务管理水平仍停留在较低水平,无法达到树立榜样的作用,因此只有找出国有企业税务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解决,才能保持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企业的长远发展。

一、税务管理对国有企业的重要性由于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范

围比较广,涉及的税收种类比较

多,税务管理工作也相对复杂,因此加强国有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可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有效防范涉税风险。

另外,税收是体现我国宏观调控方向的标杆,通过对税收的管理能让国有企业认清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利用各种税收优惠、鼓励政策和和各项税种的税率差异进行合理经营、投资和筹资,从而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因此深入研究税务管理、合理控制税收风险,对促进国有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国有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的现状从对经济资源掌控的角度

看,国有企业税收与其他经济性质

企业税收有一个重大区别:国有企业的获利、国家取得的税收都属于国家掌握的经济资源。大众普遍认为,国有企业纳税与上缴利润

对国家而言无非是“左兜挪右兜”的问题,因此国有企业税务管理一直被忽视。

除上述观念外,国有企业往往也存在税收管理意识不强、缺

少对税务知识的了解等问题,管理层在决策或开展业务时不考虑税收风险从而导致涉税问题。因此,税务管理工作开展受到很大阻碍。

三、国有企业税务管理存在问题

1.管理层重视程度不够――绩效考核重于税务管理国有企业每年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的完成与否决定了管理层的业绩,因此管理层对考核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言而喻。但在众多考核项目及指标中,并没有涉及到税务管理的相关指标,因此很难引起管理层对税务管理的重视。

由于管理层缺少对税务知识的了解,在决策和开展业务时很少考虑税收问题。管理层认为考核与税务管理是税务管理,没有内在必然联系,因此导致税务管理工作在国有企业举步维艰。

管理层对税务管理的意识越薄弱,导致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就越大。如果没有较强的税务管理意识,企业就不可能注重税务筹划的规划和设计,具体的税务工作也将得不到有效地开展,继而造成的社会风险大大增加。

2.税务管理体系不完善――财务部单一管理税务工作我国多数

国有企业的税务管理防控体系缺失,没有专门的机构评估、

分析和控制税务风险,管理层总认为企业设立专门的税务机构

成本较大,且浪费资源,税务工作完全可由财务会计人员兼任。而会计人员自身又欠缺统筹管理能力,开展税务工作存在很多局限性。管理层对这种对税务管理体系的认知缺乏,对税务风险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将会成为产生税务风险的隐患。

3.办税人员综合能力不足――责任心及能力有待提高

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门实时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工作,而我国国有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抱着国企工作是铁饭碗的错误思想,没有及时的对时下的税收知识进行有效的学习,其业务操作能力也在日积月累的安逸情绪中趋于落后,导致了国企税务业务能力较弱的现象。

四、针对国有企业存在税务管理问题提出的建议

1.将税务管理纳入业绩考核工作

(1)将税务管理纳入到定性考核企业下达次年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时,应将税务管理水平纳入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可以包括:税务管理体系完善程度、税收风险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方面。企业通过这种考核能让企业管理层提高对税务管理的认识,把税务管理水平作为一项列入管理目标的重要工作,充分调动管理层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将资产经营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使税务管理工作得到充分重视。

2)将税负率纳入定量考核

税负率是指http ://baike./view/9510.htm 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税额占当期应税收入的比例。税负率过低或波动较大往往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形成企业涉税风险。笔者认为应在考核指标

中加入税负率这一税务机关常用监控企业税收缴纳是否合理的指标。此项考核指标的制定可以根据近年来全国国有企业平均的税负率为基础,再以企业历年经营数据为参考依据,制定本企业税负率的一个合理区间,当税负率低于下限则说明税务风险已经形成,要及时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详细解释形成原因;税负率若高于区间上限,则说明企业本年度税收与收入配比不合理,应及时寻找税负过大原因,做出调整。

以笔者所在公司为例,公司营业收入以物业租赁为主,2013 年、2014年及2015 年税负率水平见下表。

上表显示,北京西单友谊集团2013?2014年税负率区间在12%-14%之间,表明营业收入与税金之间的比率比较稳定。因此2015年预算的税负率为12.87%也在此区间内,属于合理范围值内。12%?14%这个区间一定时间内都可以作为北京西单友谊集团税负率是否正常的标准。

2.完善税务管理工作体系国有大型企业往往从事国家的高利润垄断行业,根据国家对高税负垄断企业的征收情况,国有大型企业的税收风险也会相应提高,因此有必要设置专门税务管理部门,来降低涉税风险。笔者建议由财务、业务和法律部门共同组建税务管理部,专门对企业税收筹划、税务风险的评估控制等工作进行专业化组织和管理,改进财务部单一管理税务工作的局限性。

税务管理部应定期向管理层上报税务管理工作计划书、年度税务预测及企业实际纳税情况报告,让管理层对税务管理有一个深入

的了解。另外,针对本企业所属行业的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及税务政策变化等税务环境变化因素,税务管理部应及时掌握、预测、分析,并计量该变化对企业税务管理的影响,分析税务环境变化因素后,及时上报管理层,使其在制定企业经营方针与策略时随着国家税务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充分抓住对自己有利的优惠税收政策,把握时代的机遇,用好用足税收优惠,实现企业的快速高效发展。

税务管理部还应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提高全员税务意识。毕竟税务管理涉及企业管理、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需要企业部门之间、部门与管理层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只有全员共同参与,才能获得较好的节税效果。

规模较小、涉及税种比较单一、不具备设立税务管理机构的

国有企业,也要设立专职税务管理岗位,配备专业资质的人员,要求其通晓税法、法律和管理方面的知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熟悉财务核算方法,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管理的思路,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3.提高税务管理人员积极性及业务能力

(1)建立奖惩机制

建立奖惩机制对于提高税务管理人员积极性和企业的经营业绩有很大帮助。一方面,对于没有遵守税法,遭受税务机关处罚的,要给予相关人员相应处罚;另一方面,对于税务管理工作采取激励机制,即企业税务管理人员若能为企业提出最佳方案合理避税、节省

税收,并且提出的方案有利于企业项目的发展,就应受到相应的奖励。

(2)提高税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为了加强税务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企业要定期安排各种培训,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参加与本企业业务相关的税务培训。企业通过培训使税务管理人员及时更新税收知识、开拓视野、学习先进的税收管理方法和管理思路,并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通过大量的税务管理培训,培养知识面广而精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能更好地为企业税务管理工作服务。

虽然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的税务管理尚存在观念落后、税收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但随着企业不断发展,管理意识和税收法律观念的不断提升,内部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国有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一定会达到规范企业纳税行为、合理降低税收支出、有效防范纳税风险的管理目标。

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f37750136.html, 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化 作者:梁益萍 来源:《中国经贸》2016年第06期 【摘要】企业税务管理是一个企业开展市场经济活动,促进其不断向前发展和经营内部 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优化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规范企业涉税业务流程,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作用。现阶段,许多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中逐渐凸显出管理认识偏差以及财务混乱等一系列问题,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很大的负面影响。本文主要从目前企业税务管理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出发,探讨税务管理优化对策,推动企业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企业税务管理;问题;优化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体制逐渐发生变革,各种类型的企业开始兴起并发展开来。同时,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其税务管理工作也逐渐引起人们重视。但是,当前环境下,我国国内企业税务管理机制尚不完善,仍存在诸多弊端,严重影响企业进步发展。所以各组织机构需加强对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优化对策。 一、现阶段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就目前的调查情况来看,现阶段许多企业内部并没有相对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无法有效规范税务管理工作和管理流程。同时,各企业均具有独特性,一旦企业内部进行资金管理时,没有实施成本核算,就不能应用会计计算折旧,易导致资金核算出现损失或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且发生这种情况也无法追究具体的责任,管理部门易忽视。 2.税务管理重视度不高 从企业以往的工作与发展过程中可看出,税务管理工作量较大,工作流程繁琐,其中尤以税务表格的填写较为明显,且大多数企业中,企业领导人和财务管理人业务繁忙,接触税务管理时间较少,或并未接受全面、科学的现代税务管理教育,这就导致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工作进展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企业仅可做到按期申报和缴纳税款,而对于税收管理工作对企业财务的影响则并未重视,这就导致企业无法在社会投资或市场经营活动开展前提前做准备,使其处于被动地位,不利于企业发展。 3.税务管理执行力不足 任何一项工作都不存在单一性,不仅包括工作过程,而且还包括工作条件、员工工作能力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等,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也是同样的,不仅需要企业税务管理部门重视前期预

税务管理方案

关于酒店集团构建直属企业集团化税务管理体系的方案设想 一、集团化税务管理的现状和目标: 1、管理现状:税务管理是对企业纳税活动进行决策、计划、组织、调控的管理措施和经 济行为,目前企业在纳税实务中均处于被动管理局面、普遍采用对模糊政策的躲避管 理、对税收查补风险的公关管理等手段方法,且往往各自为政,满足于一时的风险掩 盖和拉税务官员关系交情来开展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 2、目标需求:集团化税务管理应采取由总部向直属企业垂直式集中管理,使各直属企业 从全局出发,发动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的涉税人员全员参与,提出从业务流程梳理开 始,降低税收成本,适度利用外脑,防止不合理的税负增加及应税风险产生,保护企 业的税收利益,立足于内部管理为主,外部咨询为辅,达到税负合理,风险可控的集 团税务管理目标,并逐步由涉税交易的过程控制转向提供管理层战略决策支持的需求。 二、集团化税务管理的内容: (一)税务报告及数据分析管理 1、各直属企业定期编制税务管理报告。包括月度税收信息报告表、年度税收预测表(与 预算编制内容相配比切合),税务工作计划和小结以及企业年度实际纳税分析情况书 (定量指标在年中可进行一次目标完成的测量以便调整可能的全年目标变动修订,定 性指标系对全年税务工作的实质内容、成果或损失的详细说明,结合与预算计划同比 变动的分析,以便作为绩效考评的参考意见)。 2、各直属企业不定期编制特殊情况报告和例外情况报告。针对非经常性的纳税业务,企 业在特定时期所面临的突发或不可预见的税法调整引起的税务问题与困难,应形成对 出现问题的详细描述,进度跟踪,原因分析和管理层经验判断。对企业当期乃至以后 年度的财务影响程度的说明,并同步测算对预算完成的影响程度,以及为企业未来发 展的潜在影响和风险等的分析报告。 3、集团总部负责编制企业月度税务工作安排时间或进度的控制表。包括涉税事项及其工 作内容说明,责任人和预计完成时间,完成结果或延期原因,以便发现工作漏洞和风 险点,改进日常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二)纳税业务的处理流程制度 4、集团总部负责规范日常涉税会计处理方法,同时重视加强税务风险可控性。对复杂涉 税业务应给出会计账务处理的建议意见,必要时以专项呈递单形式报告管理层知晓。 5、集团总部负责监督直属企业办税业务所采取的税务政策是否准确,是否保持适当有效 的纳税管理制度,能否生成正确的税务数据报表。需要及时掌握直属企业税负的现时 义务与资金安排是否冲突,是否与当期财务成果、利润分配、投资决策构成影响,把 握最佳税收现金流量,获取税收上的资金时间价值。 6、集团总部负责制定和完善集团内上下统一的税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审核各类经济业 务的涉税处理流程;开创建立“服务-指导-协调-监督”各直属企业的税务管理思想; 注意和财务部门外的业务部门配合制定业务流程中的税务处理流程并督促执行。 7、针对纳税风险的防范和规避,加强集团内税务风险管理,争取实现涉税零风险。通过 日常税务报告和突发涉税事项进行识别风险的分析测试,对可能对企业带来的财务影 响和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出具体对资本、收入、现金流量等构成的潜在影响,是 否会减少预算中应取得的收益又或是增加了预算外的开支费用,甚至是否会带来企业 信誉、品牌、信息披露、社会形象等法律风险和损失。(包括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进行 评估,以重要性进行排序,也可以通过风险管理来调整业务目标的实现过程)

注销税务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展与协调

公司诉讼 理由 是什么? 注销税务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摘要:注销税务登记是税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保证纳税人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堵塞征管漏洞,防止偷逃税款的最后一个环节。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方面原因,由注销税务登记工作引发的不缴税款、未结票证、跨区套购发票、偷逃税款等问题时有发生,渐成征管薄弱环节,对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出了一定的挑战,急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政府部门缺少信息传递、联合制约。 在征管工作中我们经常发现一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税务登记仍未注销,或税务登记已注销而工商营业执照仍在使用的,或总支机构办理注销而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等情况。日常征管中出现大量的非正常户和税务登记失效户,说明有相当数量的企业解散后没有按正常手续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在大系统中形成大量的垃圾数据,影响着征管质量和效率。主要原因为: 1.缺乏数据资源的共享。目前企业是由国税、地税、工商分别管理,在办理纳税清算过程中,国、地税部门缺乏足够的信息协调与沟通;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部分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已经办理完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工商部门存在未按规定严格审核情况。我区采取多种措施,目前三个职能部门已经实现了基本信息的定期交换,解决了管理中三方数据不一致、漏征漏管等部分问题。但就注销登记环节而言,缺少三方在企业办理注销手续中协调统一的操作程序和相互制约机制,为部分企业不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或偷逃税款提供可乘之机。

2.缺乏足够的注销环节宣传。目前各有关部门往往注重对税收政策、投资引税等方面的宣传,淡化了对企业办理撤销工作的相关宣传,部分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占比重较大)因不了解注销相关程序及政策,在解散后便一走了之,致使税收管理人员因企业未按期申报实地核查时才发现人去楼空,只能做转非正常户处理。部分纳税人税法意识淡薄且主观上存在逃避纳税,在套取发票、欠缴税款情况下便“消失”,对税收征管和税款增收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管理上缺乏规范,部分环节存在问题。 注销登记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申请受理环节、发票查验环节、核查清算环节、注销审批环节。从制度角度来看,注销税务登记工作相关规定明确,程序简明,但是在一些方面缺乏规范,如《纳税清算表》的内容填写,在纳税清算期间、审核日期、税款执行情况、稽核人员审核情况等项目各区县局要求不一,填写内容各不相同。注销工作缺少明确的考核考评办法,对工作时限、检查税款入库等都没有相应考核办法,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由于目前在发票查验、核查清算环节中,税务机关主要是根据注销企业提供的各类帐簿、凭证及发票结存情况,进行结税结票或核查其是否存在偷漏税现象,缺乏对日常征管环节各种税务系统中企业的基础数据、申报缴款及其他数据信息的有效利用,不能将各种税务系统中的数据与企业帐簿、凭证中的数据进行比对,缺少一个对注销企业纳税数据进行事前评估的环节,致使出现了对企业的虚假帐目很难及时发现问题的现象。 (三)信息利用率不高,工作效率低。 一是数据支持不够,如个体工商户一般不设帐簿,自身对税收政策知之甚少,对完税凭证、发票等也保存不全,而在综合服务信息系统中是将个体工商户的完税凭证汇总上缴国库,无法区分某个个体工商户纳税情况,给清算工作带来不便。二是网上地税局建设未及注销登记,仍是手工填写上门申请,核查清算工作效率不高,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仍不方便。

企业公司税务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各公司税务工作的管理,确保各公司合法经营、诚信纳税,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并结合集团及所属各单位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二、税收登记、变更及年审管理 第三条公司税务登记、变更、换证及年审统一由财务部销售会计进行办理。 第四条公司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统一代码证书等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册登记。 第五条公司如发生下列内容的变化,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1.公司名称改变。 2.法人代表改变。 3.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 4.住所或经营类型改变。

5.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改变。 6.增、减注册资本。 7.隶属关系改变。 8.生产经营期限改变。 9.银行账号、记账本位币或结算方式改变。 10.其他相关内容改变。 第六条公司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以及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七条依据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财务部销售会计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 三、收入、成本、费用税务规定 第八条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第九条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具体包括: 2

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蓬勃发展,尤其是大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火车头继续保持了健康快速的发展势头,而且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扩大和加速,大企业的地位愈发重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占全国2.31%的大企业纳税户支撑着全国90%的税收收入,我国大企业经济规模持续增大,市场竞争力持续增强,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不断提升,已经名副其实的成为我国经济的骨干和中坚。大企业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为国家社会创造了巨额财富,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提升国家竞争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历史经验证明,大企业对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在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今天,大企业越来越成为配置全国乃至全球资源的主要力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大企业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大企业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领头羊,大企业是技术创新的排头兵,大企业是综合国力竞争的航母。大企业的地位如此重要,那么作为调控经济杠杆的税收政策及管理应该如何发挥作用,让税收管理更好的促进大企业发展就显得十分突出和必要,这还要首先从当前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现状谈起。 一、大企业税收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对大企业税收管理基本是粗放式,统一,混合管理的税收管理模式。这一不分对象粗放管理模式大大影响了税收的财政作用发挥以及税收的杠杆效能,由于大企业有其自身特点,所以应对其采取有针对性管理措施。可喜的是总局已针对这种现状制

定的相应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办法,各级税务机关也设立了相应的大企业管理机构。 目前我国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及个体户相比,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突出体现在:一是生产经营规模大,巨大的资产规模和庞大的机构设置,税源结构具有复杂性;大企业注册资金、资产、营业收入、利润、职工人数等指标远远超过中小企业若干倍。二是生产经营范围大,如从事石油、房地产、煤炭、能源和化工开发等多种产业;塔形集团则形成了三大发展板块的宝塔模式,即以石油炼化为依托,化工产品为主的炼化实业板块等等。三是组织机构庞大。这些大企业的管理结构较为完备,资金、物流的管理十分规范,内控机制较为健全,一般都建立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特别是上市公司,一般都聘请专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定期审计,并向社会公布年报信息,财务人员数量多而且比较精干;四是企业信息量大。大企业目前普遍使用财务软件,财务核算高度集中和规范统一,数据质量也很高。五是生产经营流程长,税源结构具有跨度性。六是具有较强的纳税意识,自身财务税收专业化水平较高;七是经济地位重要,税源举足轻重。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大企业的特点及时制定出适应大企业发展的管理办法,目前这个问题已引起了有关单位的注意并已着手开始解决这一问题。但是这里我们仍有必要谈一谈当前我们税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已便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作为参考。 (一)税务管理机构与企业级别不匹配。由于我国大企业多数为国有企业,有的更是中直企业,并有行政级别,一些副部、正厅、正市级单位屡见不鲜,其办理涉税业务的财务资产

税务管理与策划

税务管理与策划 具体案例的分析,并结合最新的税收法规政策的变化,把纳税筹划的理念和方法具体运用到企业战略与日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尽量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节约企业的纳税成本。培训收益 了解纳税筹划的相关知识和技术手段 掌握企业战略决策中的税务管理与筹划方法 掌握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税务管理与筹划方法 掌握分税种的税务管理与筹划方法 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了解其他税种的最新政策变化 了解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的影响 培训对象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总经理、财务副总经理 财务经理、主管;税务经理、主管 课程大纲 一、税收筹划的相关知识 税收筹划的动力机制 降低税收成本 实现涉税零风险 获取资金时间价值 税收筹划的本质:事前性、合规性、可行性 税收筹划的主要内容 合理避税 合法节税 税负转嫁 税收筹划的基础 相关税收法律知识 相关会计基础知识

风险评估与防范 二、税收筹划的平台及技术手段 价格平台:转让定价的运用 优惠平台:税收优惠的运用 漏洞平台:政策遗漏的运用 空白平台:政策未规定的运用 弹性平台:幅度的运用 规避平台:临界点的运用 技术平台:减、免、退、抵免的运用 三、税收筹划的策略技巧及案例分析 流转税的税收筹划及案例分析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分散经营等 营业税:混合销售、营业额等 关税:完税价格、保税制度等 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与案例分析 企业设立:公司类型、设立地点的选择等 投资和融资:资金拆借、租赁等 销售环节:产品价格、销售返利等 内部核算:存货计价、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 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金融资产等 新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居民和非居民、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反避税、过渡期 新所得税法对税收筹划的影响:企业身份、适用税率、优惠条件、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与案例分析 工资薪金:工资与劳务的转化等 劳务报酬:分次、分项等 财产、行为税的税收筹划与案例分析 印花税:合同金额、人数等 契税:房屋购买、土地权属等 土地增值税:增量、收入、成本等

公司税务管理办法

税务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税务登记 第三章账簿、凭证管理 第四章纳税申报 第五章税款征收 第六章税务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税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务管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种的税务管理,均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税种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种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公司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第六条办税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不得行贿,应及时掌握有关税收法律规定,正确计算并及时交纳税款。 第七条公司内各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第八条本公司应根据各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公司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税务局和税务局的稽查局都有权对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的情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税务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保密的规定为由对抗税务机关的执法。 第二章税务登记 第十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为同一代码,信息共享,微机管理代码不同。 第十一条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同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办理相应的手续,以获得相应的证明和证件。 第十二条本公司所属各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第十三条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第十四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房地产行业企业纳税意识不强。目前,大多数房地产行业企业是地方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开办的,这些企业曲解地方的优惠政策,甚至有的认为自己是招商引资企业,在税收方面享有优惠、得到“照顾”理所应当;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自己的纳税义务和有关税收政策不清楚,特别是对预收房款、以房抵顶工程款、代收款项等特殊税收政策更是知之甚少。以高唐县为例,该县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7家,其中,高唐本地企业仅有1家,其他均为招商引资的外来企业,这些企业在高唐的累计经营期限都超过了180天,按规定均应到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但是,除本地一家企业外,没有一户主动到国税部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经国税部门多次上门催办,目前已4家企业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另2户企业仍在催办过程中。 2、房地产行业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一是财务制度混乱。帐务不全,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帐。二是收入不实。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预收售房款的形式,因未开具正式发票,预收款长期挂在帐上,不作收入,有的甚至无账可查。三是虚列成本。多数房地产企业由于工期长,与建安施工企业结算不及时,成本核算未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遵循配比原则,有的仍然按收付实现制即对成本采取支付多少,就列支多少;对未售房面积,收入未转但成本已提前列支,造成收入、成本不配比,因而无法核实其真实成本,也就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盈亏情况。有的按预计数开具收款收据入帐,造成成本虚增,同时存在大量的不合法凭证或没有取得凭证。 3、房地产行业流动性强。流动性强是房地产行业的共同特点,目前高唐的6家外来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是外地的固定业户,往往以回总公司汇总纳税为由,不愿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但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他们中无一符合回总公司汇总纳税的条件,并且在高唐累计经营期限都超过了180天,应该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流动性强的特点给税收管理带来一定困难,稍有疏松,极易形成漏征漏管。 4、易造成其他偷逃税行为。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供货商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证和税务登记证,开具虚假发票行为严重,经营行为隐蔽、流动性大,如果对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不到位,这些供货商偷逃税更有了可乘之机,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思考

《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思考》对工作的启发和思考 【摘自】会计师杂志 我国税收政策处于不断变化和完善中,企业税务管理是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法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优惠政策,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缴纳税款的目的,以降低税收成本,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现代企业财务决策主要包括筹资决策、投资决策、生产经营决策和利润分配决策四部分,税务管理贯穿于企业财务决策的各个领域,已成为财务决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显现出其重要意义。 一.企业税务管理的必要性 企业税务管理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密切相关,税收负担的降低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成本水平,通过事先筹划和安排纳税行为,选择最佳的纳税方案来降低税收负担,才符合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1.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有助于降低税收成本,实现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经营活动的多样化,税收成本的数量和种类逐年增加。企业可以通过加强企业税务管理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以获得最大限度的税后利润。但如果企业仅一味追求低税负,一旦企业被查出有偷税、避税行为,会承担相当大的财务风险,不仅要支出税收罚款,还可能会降低企业的信用等级.如果企业可以通过加强税务管理对企业的投资、筹资、经营活动和利润分配行为进行有效控制,不但可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成本,还可以防止纳税人因违反税法而缴纳罚款,有助于降低企业的整体税收成本,实现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保证企业在获取最大税收利益的同时兼顾国家利益,赢得企业的长期发展。 2.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 企业税务管理的前提是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熟知会计法、会计准则,财务通则、会计制度,也要熟知现行税法及相关行业的有关政策,因此对普及税法及财经法规知识有积极意义,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税法观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企业通过比较分析税法中的税基与税率的差别,从事享有税收优惠的经营活动或对一些纳税“界点”进行控制,才能促使企业为了减轻其税收负担,逐步调整产业结构,有助于促进资本在不同企业间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如积极从事税法规定的新产品、新

建筑企业税务管理问题及对策

建筑企业税务管理问题及对策 摘要: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在国家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而税务管理作为建筑企业管理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在规范建筑市场、优化工程项目运营效益、规避财务风险、提高纳税意识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文章以建筑企业税务管理为切入点,全面剖析建筑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以国家相关税务政策为重要参考依据,对建筑企业税务管理优化途径提出相应的优化对策。 关键词:建筑企业;税务管理;存在问题;优化对策 1建筑企业的纳税特点 第一,目前建筑工程的金额越来越大,市场上拥有高资质的建筑企业为数不多,部分建筑企业利用资质优势承揽业务后采用施工分包、劳务分包形式进行,只派出项目经理等核心管理团队进行管理,建筑企业仅按照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用。总包施工单位作为纳税义务人,很多时候需要兼顾处理好分包方和劳务方的税务问题,并承担审核流程、票据的连带责任。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建筑企业以这种方式收取管理费用的,管理费用为整个工程项目决算金额的8%-9%,含需要代缴的流转税以及附加税费。第二,由于工程项目一般在偏远地区,一些小的项目的采购零星施工用品习惯采用现金支付,部分沙石等辅料由于是个体供应商,对银行转账或者电子支付等现代手段的应用也较少,这种传统支付方法在某种程度上为上下游等各企业逃税、偷税等违法行为创造了可乘之机,无形中增加了税务检查的复杂程度及烦琐程度。第三,由于施工产品是一个复杂而系统工程,施工工序很多,建造过程非常长,采购的主要材料量也是特别大,机械租赁业务也经常发生,这时容易出现假发票未能及时辨别出来,或者接受了对方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情况偶有发生,增加了税务管理风险。第四,由于在建工程大多数为异地工程,部分民营建筑企业并没有按相关规定开具外经证或者在项目所在地报备项目信息,在效益至高的追求下,纳税意识薄弱,纳税积极性不高,严重扰乱税收管理秩序和相关规定。 2建筑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企业所得税。(1)拖延收入结转时间。工程施工的特点就是建设期和结

企业日常涉税业务难点分析

企业日常涉税业务难点分析 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碰到一些业务难点,特别是涉及税务处理时,在政策与实际操作中很难准确把握,正因为这种不准确的处理,给企业留下了较大的税务风险。二季度是所得税汇算清缴期,我在这里结合集团的实际业务及自身学习执业中的体会,对一些与企业得税相关的税务难点给予解析,与大家一起学习探讨。 一、企业筹建期业务招待费怎样列支。 筹建期间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如何进行列支,目前税法并无明文规定。税务机关通常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理。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筹建期间企业由于无销售(营业)收入,为此依规定计算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零,也就是说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在税法上不允许列支扣除。实务中这种普遍的处理方式是否合规呢?对此,我仔细研读相关法规,发现这种处理并不符合税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中规定的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针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强调的是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期,而筹建期间是没有生产经营的,在此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也就与生产经营无关,为此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扣除处理就不能适用这个规定。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如何列支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需要另辟蹊径。 在会计处理上,筹建期业务招待费均列为开办费。《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筹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对管理费用科目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该规定强调的是归集为开办费的支出必须是费用类支出,资本性支出则作为资产予以确认。筹建期的业务招待费属于费用类支出,因而可以归集为开办费。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文)第九条规定了相关的处理方法,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该归集为开办费,企业可以选择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或者不得低于3年摊销扣除。 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及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财务上直接归集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的同时,在税务处理上按照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或在企业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从开始经营之日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无需考虑销售(营业)收入的因素。但若已经选择一次性扣除,以后纳税年度则不得再变更为长期待摊费用,分3年扣除。 二、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的问题 集团下属子公司有些从国家取得一些专项资金扶持,但是否交纳企业所得税,在执行的过程中经常会有争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

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4年03月18日 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税收风险管理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新时期税收事业的总体要求和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着眼强化税收安全、降低征纳成本、推进依法治税、促进纳税遵从提出的一项举措。随着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征纳双方的博弈冲突日见凸显。税务机关科学管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服务的标准逐渐精细,纳税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意识日渐加强,税务干部的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时刻接受社会各阶层的监督和制约,税收征管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在现实的税收征管工作中,不断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是值得我们探索与实践的重要课题。一、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其特点是强制性和无偿性,税务机关是具体的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对纳税人的实际经营和纳税情况进行监督、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以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和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税收风险管理是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都在研究探讨的新的税收管理模式,其含义是:将现代风险管理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旨在应对当前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最大限度地防范税收流失;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实施积极主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征收成本,创造稳定有序的征管环境,是提升税收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有益探索。 二、税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风险具有不确定性,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只要涉及到风险就一定是难点。税收风险管理处于探索阶段,受制于主观认识水平和客观条件瓶颈,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供大家参考。 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薄弱。 (一)税收风险管理在技术力量、法律保障及信息数据共享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一是技术力量的薄弱。风险管理的核心是数学模型,税收风险管理与数学发现密切相关,基层税务机关要进行风险管理,首先要有一个数学模型来计算,否则就无法衡量税收风险管理的成效,也无法确定风险管理的重点。而要建立并随时修正数学模型,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提供技术上的保证,这也是开展风险管理的基层税务机关所不具备的。二是法律基础的薄弱。现阶段,风险管理还缺少一些必要的法律法规的支持,风险管理虽然以内部控制为主,但其信息的获取往往涉及其它单位和个人,这就需要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 三是外部环境上的欠缺。风险管理的必须依靠大量正确的数据信息,而最有说服力的数据信息往往不是纳税人自己提供,而是来源于第三方的数据信息。第三方信息主要来源于银行的支付制度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等方面,目前,银行卡支付仍未普及,存在大量的现金结算,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这些都是外部环境的欠缺。 (二)风险管理模型未建立与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 一是税收风险管理预警指标体系尚未建立,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主要是以指标为主,风险模型的研究不够深入。电子档案及风险评估系统的开发水平及整合水平不高,有效的信息资源未能得以充分利用,信息缺乏指导性或针对性,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即散乱信息多,提示问题信息少;提出问题、给任务型信息多,指方向、给方法型信息少;单个信息分析多,信息综合分析少; 二是税收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对如何从制度上确定风险评估的主体、程序、标准和评估结果的应用缺乏系统的操作办法,对风险管理任务的下达和完成缺乏统筹安排,导致风险管理形式重于实质,风险管理结果应用水平较低,互动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风险案例和模型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缺乏实战的风险指标特征体系的指向性不强,还不能完整准确地反映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的分布情况,无法有针对地抓住重点开展风险的应对。 (三)税收管理方式仍然较为粗放与权力过于集中。 现行基层税务机关主要采取行业和规模相结合的户籍管理模式,对中小微企业的管理仍以属地分片、分责任区管理为主的拉网式、粗放型管理方式,对所有的纳税人实施均衡管理,缺少完整的风险管理机制,缺乏管理的层次性和针对性。 一是税源控管缺乏针对性。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方式仍然较为粗放化,基本上采用人海战术,依靠税收管理员“人盯人”的方式进行管理,这种全面撒网、不分轻重的牧羊式管理方式缺乏对税源控管的针对性,致使管理效率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 二是税收管理员“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的弊端。尽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设定了双人上岗、定期轮岗等条款,同时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70288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 税务管理制度 Version 1.0(1001) 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1.1 规范税务管理流程,降低税务风险。 二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公司所属境内各分(子)公司及办事处。 三税务管理架构与职责 3.1 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对各公司税务工作直接进行监督与管理。 3.2 各公司财务资产部部应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及专职(或兼职)税务人员;若有重大涉 税业务、涉税风险或税务检查,税务人员应及时向本部财务资产部汇报。 3.3 各公司税务人员主要职责: 3.3.1 办理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及各种税务证件年审; 3.3.2 购买、开具、核销及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各种发票; 3.3.3 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及各种税款申报、缴纳; 3.3.4 编制计提税款的会计凭证及所有内部税务管理报表; 3.3.5 协调与主管税务机关的关系、保持沟通渠道畅通; 3.3.6 识别税务风险、提出规避风险的改进建议; 3.3.7 负责税务档案管理。 四发票管理 4.1 购买(或印制)发票

4.3.1 各部门需要开具的所有发票均由财务资产部部税务人员负责统一购买或申请印制。 4.3.2 各公司税务人员应及时填写《购买或领用发票申请表》,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及时安排 购买(或印制)公司经营所需的各种发票,不应出现发票短缺情况。 4.3.3 应该在开具的发票上及时手工加盖发票专用章。 4.2 领用及开具发票 4.2.1 各公司均由财务资产部税务人员开具经营所需的各种发票,其他任何部门(或办事处) 不应领用、填开任何发票。 4.2.2 税务人员填开发票前应向主管领导申请开具发票,经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 领用发票后应及时签收。 4.2.3 应按发票类别及版本分别登记各种发票出入库数据,并定期盘点,确保帐实相符。 4.2.4 禁止将本公司的发票借给其他任何单位填开或使用。 4.2.5 禁止向未与本公司实际发生业务的任何单位代开票。 4.2.6 禁止向任何单位开具与本公司发生的实际业务内容不一致的发票。 第1页共4页 税务管理制度 Version 1.0(1001) 4.2.7 开具任何发票时均不应涂改;因错填发票信息或其他原因需要对已开具的发票作废, 应将包含发票联在内的所有联次发票全部收回整齐粘贴在存根联后,并在各联加盖“作 废”印章。 4.2.8 开具任何发票均应完整填写客户名称,不应简化填写或留空不填。 4.2.9 开具任何发票均应依法、完整填写所有开票内容及开票人全称,不应漏填或

大企业税收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大企业税收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对大企业税收管理基本上粗放式,统一,混合管理的税收管理模式。这一不分对象粗放管理模式大大影响了税收的财政作用发挥以及税收的杠杆效能,由于大企业有其自身特点,所以应对其采取有针对性管理措施。可喜的是总局已针对这种现状制定了相应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办法,各级税务机关也设立了相应的大企业管理机构。 目前我国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及个体户相比,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突出体现在:一是生产经营规模大,巨大的资产规模和庞大的机构设置,税源结构具有复杂性;大企业注册资金、资产、营业收入、利润、职工人数等指标远远超过中小企业若干倍。二是生产经营范围大,三是组织机构庞大。这些大企业的管理结构较为完备,资金、物流的管理十分规范,内控机制较为健全,一般都建立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特别是上市公司,一般都聘请专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定期审计,并向社会公布年报信息,财务人员数量多而且比较精干;四是企业信息量大。大企业目前普遍使用财务软件,财务核算高度集中和规范统一,数据质量也很高。五是生产经营流程长,税源结构具有跨度性。六是具有较强的纳税意识,自身财务税收专业化水平较高;七是经济地位重要,税源举足轻重。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大企业的特点及时制定出适应大企业发展的管理办法,目前这个问题已引起了有关单位的注意并已着手开始解决这一问题。但是这里我们仍有必要谈一谈当前我们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管理机构与企业级别不匹配。由于我国大企业多数为国有企业,有的更是中直企业,并有行政级别,一些副部、正厅、正市级单位屡见不鲜,其办理涉税业务的财务资产部门往往为正处级单位,而主管税务机关为科级单位,行政级别不对等,企业也因此对税务机关的管理有一定程度轻视,对税收政策的执行怠慢、打折扣,给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带来诸多不便。出现涉税问题,企业越级联系,甚至地方政府领导或上级税务机构都受其影响。以为企业规模大、贡献多、级别高所以有的企业有特权思想,这让基层税务机关颇为头痛。 (二)基层税务人员素质不适应。大企业组织机构复杂,管理环节多,业务量大,涉及多个行业且跨地域经营,专业化分工细致,信息化程度很高。为了提高竞争力,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大企业还培养和引进了一批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与之相比,税务机关的管理力量明显不足,尤其基层管理人员,精通法律、财会、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匮乏,无论是人员数量还是人员素质都存在差距,对大企业的管理力不从心。目前税务机关由于基层工作辛苦、待遇较上级机关低,所以高级人才往往滞留于上级机关,致使基层直接管理人员难以与大企业素质人才做更好管理沟通,影响了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税收制度不完善。目前,一些针对大企业的税收政策还不完善,随意性比较大。由于企业经营行业的多样性和大企业业务庞大、分工细密,还存在一些政策模糊的地方,税务机关在沟通反馈方面效率较低。在税收管理方面,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针对大企业的高效的税收征管办法,仅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摸索前行,导致税收管理的盲目性,随意性、制约了对大企业税收监控和管理向深层次、多角度、专业化方向发展。 (四)税企信息平台不对称。大企业目前普遍使用财务软件,财务核算高度集中和规范统一,数据质量也很高。其工作人员受到有组织、有计划、高级别财会培训学学习。在接受新会计政策和税收法规方面领先于某些税务管理部门。而且企业采用的财务软件税务机关需学习才能更好地掌握企业核算情况。税务机关缺乏这方面的培训。数据大集中虽然实现了全省联网,但征管软件在税源分析方面还是空白,如:综合征管软件只能记录日常的征管业务操作,无针对大企业专门的税源分析、纳税评估的功能;没有登记总、分、子公司、关联企业之间关系的比对模块,因此也无法对关联企业进行监控;企业的财务数据无法读取,企业的海量信息无法充分运用等。 (五)信息渠道不畅通。对于大企业的管理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企业信息资源的掌握,虽然《征管法》中对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却经常遇到一

上市公司税务制度汇编

上市公司税务制度汇编 为加强公司税收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合法运营、诚信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税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税务证件的取得。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条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指定专人保管(办理)税务登记证件,不得出租、出借、损毁、遗失。 1、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存放公司财务部。 2、有关部门在办理公司有关事项中,需要财务部提供税务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时, 需填写申请, 并经财务部领导签字后,方可取得复印件。 第三条税务年检的管理。每年年检开始时,企业将指定专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税务年检申请审核表》,按申请表中各栏目逐项填写完毕,并提供相关资料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第四条适用税种、税率。目前企业适用的税种税率:增值税17%、营业税5%、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土地使用税10元/平方米、城市维护建设税7%、房产税1.2%、车船使

用税、印花税。 第五条纳税申报。企业必须在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内,按照申报内容如实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递交纳税申报表。 第六条税款缴纳。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足额计提并缴纳各项税款。因特殊困难,在规定期限不能缴纳税款的,需报省、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后,办理延期缴纳手续。 第七条税款减免。企业将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相关减免税款手续。 第八条税收筹划。企业将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税收法规及相关制度、政策,深刻领会税收法规的实质内涵,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筹划,实现税负最低。 第九条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此系统由财务部指定销售岗位财务人员进行防伪税控系统的操作。 1、凭IC卡领购专用发票, 并把发票通过IC卡读入到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应严格按增值税有关规定中开具时限的要求开具。如果打印机或者开具的发票有误,应在系统提供的功能"发票管理/当前发票作废"下,处理发票作废,不得跨月作废。并保存好作废作废备查。 2、向购货方开具的红字发票, 必须在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有关销售退回及索取折让和证明等开具红字发票规定的

商贸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执法风险点(doc 11页)

商贸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执法风险点(doc 11页)

商贸企业税收执法风险与防范 浠水县国税局副局长胡维华 近年来,在招商引资大环境下,商贸企业特别是购销业务均不在登记注册地的企业(以下统称商贸企业)发展迅猛,缴纳税额大幅攀升,部分地方商贸企业税收在国税收入中占有相当的比重,有的甚至高达70%以上。在商贸企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与之相对应的税收执法是否存在风险,是一个应当关注的课题。本文试从商贸企业税收管理现状,分析执法风险存在及其产生原因,进而探索商贸企业税收执法风险的防范。 一、商贸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执法风险点 一是登记认定资料难。商贸企业是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为解决税源短缺,以招商引资名义主动引入的,在税收征纳关系中占有主导地位。他们往往关注的是地方优惠政策,注重的是管理部门对其需求的办结速度,对税务部门的具体管理要求则敷衍懈怠,甚至充耳不闻。在办理税务登记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

商贸企业纳税人强调的是办理的时限,而对税务部门要求其提供完备的税收资料则以各种理由不予配合,甚至以税务部门管理要求太严、设置障碍等理由以及不缴税向地方政府施压,致使税务部门在为商贸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和一般纳税人等资格认定时很难收集完备的纳税资料。 二是货物流程监控难。商贸企业的最显著特点就是购销业务、资金流转均可不在登记注册地进行。目前发展迅猛的商贸企业其购销业务绝大部分就发生在外地,本地业务比重极小,这对主管税务机关及其税收管理员提出了极高管理要求。因受多种因素制约,主管税务机关及其税收管理员很难对购销业务均发生在外地的商贸企业货物流进行监控、确认,根本无法实施实地核查。某经营煤炭业务的商贸企业2008年购进的钢扁担(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抵扣)至今没有做销售,是没销售还是已销售因不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做销售,因仓库不在本地而无法核实,只能作为疑点待处理,这种征管现状存在着极大的执法风险。 三是资金结算控制难。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的同时,应当在注册地银行申请基本帐户,用于经营资金结算,且《现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经营资金达到一定额度时不得用现金支付。大部分商贸企业在登记注册时申办了基本帐户,但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却利用种种手段避开基本帐户进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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