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抗生素应用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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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是临床防治感染性疾病不可缺少的药物。由于抗生素的应用,使许多严重的感染性疾病得以控制,死亡率大幅度下降。然而,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特别是不合理应用,尤其是滥用,给治疗带来许多新的问题,如药物的毒性反应、过敏反应、二重感染以及耐药菌株的日益增加及蔓延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感染性疾病中最重要的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原则、抗菌药物治疗及预防应用指征以及合理给药方案的制订原则进行阐述,并列出几种常见细菌性感染的病原治疗,以期达到提高我国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展,降低医药费用的目的。

第一节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的应用指征

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抗菌药物的选用原则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的结果而定。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三、抗菌药物治疗方案的制订

1、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2、给药剂量:治疗重症感染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剂量宜较大;而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

3、给药途径:轻症感染,可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尽量避免局部应用。

4、给药次数: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5、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6、联合用药指征:(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

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5)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将增多。

第二节抗菌药物在患者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根据患者的病理状况选药:

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对主要经肝代谢或对肝有损害的药物如氧霉素、红霉素、林可霉素、利福平、异烟肼、咪康唑、四环素类等;主要经肾排泄对肾有损害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两性霉素、多粘菌素、磺胺类等,均必须减量慎用或避免使用,以免消除减慢,血药浓度偏高,半衰期延长,导致药物蓄积中毒。

二、根据患者的生理状况选药:

1、老年人的肝、肾功能渐趋减退,新生儿则发育未完善,应用磺胺类、氯霉素及硝基呋喃类等药物后可能导致肝肾损害,应禁用。儿童期的皮肤较为菲薄,使用四环素、磺胺类及氟喹诺酮类等药物后,较易出现光敏感症状等。

2、妊娠期妇女使用氨基糖苷类药物可能损害胎儿的听神经及肾脏,故应禁用。孕期服用四环素类药物,可抑制胎儿骨骼与牙釉质发育,导致肢体畸形,还有造成肝脏损害的毒性等。妊娠晚期或临产时服用大量氯霉素可引起新生儿“灰婴综合征”,妊娠早期服用磺胺类、甲硝唑、利福平及TMP等药物可能有致畸作用,故应避免使用;

3、哺乳期妇长期大量服用氨苄青霉素可致新生儿腹泻或感染,如需要应用,可考虑暂停哺乳。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红霉素、氧霉素、氯洁霉素等均可排入乳汁,给乳儿带来不良影响,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禁用。

三、根据患者的遗传状况选药:

如新生儿、早产儿患有遗传性G-6-PD缺陷时,应用磺胺类、氯霉素及硝基呋喃类等药物后,可能导致溶血性贫血。此外,还要考虑病人的防御功能以及有无过敏史等全身状况后,做出合理选择。

第三节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一、β-内酰胺类抗生素

(一)青霉素类

1、适应证:

天然青霉素:天然青霉素适用于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肠球菌、金葡菌等革兰阳性球菌所致的感染,包括败血症、肺炎、脑膜炎、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猩红热、丹毒等,也可用于治疗和心内膜炎,以及破伤风、气性坏疽、炭疽、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李斯特菌病、鼠咬热、梅毒、淋病、雅司、回归热、钩端螺旋体病、奋森咽峡炎、放线菌病等。

半合成青霉素:耐青霉素酶青霉素类主要适用于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甲氧西林耐药者除外)感染,以及需要长期用药的慢性感染。广谱青霉素类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脑膜炎、败血症、心内膜炎等。哌拉西林、阿洛西林和美洛西林对适用于肠杆菌科细菌及铜绿假单胞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2、注意事项:注意过敏反应,尤其是过敏性休克,青霉素钾盐不可快速静脉注射。

(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

1、适应证: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用于治疗革兰氏阳性细胞所致的感染;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用于革兰阳性球菌,以及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等中的敏感株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骨、关节感染和腹腔、盆腔感染。第三代头孢菌素适用于敏感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杆菌所致严重感染。第四代头孢菌素的抗菌谱和适应证与第三代头孢菌素同,尚可用于对第三代头孢菌素耐药而对其敏感的产气肠杆菌、阴沟肠杆菌、沙雷菌属等细菌感染。

2、注意事项:注意其过敏反应;第一代、第二代头孢菌素有肾毒性;长期使用第三、四代头孢菌素导致二重感染和出血。

二、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1、适应证:中、重度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杆菌感染;中、重度铜绿假单胞菌感染;严重葡萄球菌或肠球菌感染治疗的联合用药之一(非首选);链霉素或庆大霉素亦可用于土拉菌病、鼠疫及布鲁菌病,后者的治疗需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链霉素可用于结核病联合疗法。

2、注意事项:过敏反应;均具肾毒性、耳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新生儿、婴幼儿、老年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本类药物;妊娠期患者、哺乳期患者应避免使用。

三、四环素类

1、适应证:立克次体病;支原体感染;衣原体属感染;回归热螺旋体感染;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以上均可作为首选药。

2、注意事项:过敏反应;二重感染;对骨骼和牙齿的损伤;可致肝损害和加重氮质血症。

四、氯霉素

1、适应证:因氯霉素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现已不作第一线药物,主要用于:脑膜炎及脑脓肿;伤寒、副伤寒;立克次体病;细菌性眼部感染。

2、注意事项:过敏反应;骨髓造血功能抑制;二重感染;“灰婴综合征”;肝损伤。

五、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一)红霉素:

1、适应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的替代药物;军团菌病;衣原体属、支原体属等所致的呼吸道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口腔感染、空肠弯曲菌肠炎、百日咳等。

2、注意事项:过敏反应;肝损伤。

(二)大环内酯类新品种:除上述适应证外,阿奇霉素可用于军团菌病,阿奇霉素、克拉霉素尚可用于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复合群感染的治疗及预防。克拉霉素与其他药物联合,可用于幽门螺杆菌感染。

六、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

1、适应证:林可霉素适用于敏感肺炎链球菌、其他链球菌属(肠球菌属除外)及甲氧西林敏感金葡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克林霉素适用于厌氧菌、肺炎链球菌、其他链球菌属(肠球菌属除外)及敏感金葡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并常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

2、注意事项:禁用于对林可霉素或克林霉素过敏的患者;使用本类药物时,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发生,如有可疑应及时停药。

七、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

1、适应证:适用于耐药革兰阳性菌所致的严重感染,也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患者的严重革兰阳性菌感染;粒细胞缺乏症高度怀疑革兰阳性菌感染的患者;可用于经甲硝唑治疗无效的艰难梭菌所致假膜性肠炎患者。

2、注意事项:过敏反应;不宜用于预防用药、MRSA带菌者、粒细胞缺乏伴发热患者的常规经验用药、局部用药;具一定肾、耳毒性;妊娠期患者应避免应用。

八、喹诺酮类抗菌药

1、适应证: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伤寒沙门菌感染;志贺菌属肠道感染;腹腔、胆道感染及盆腔感染:需与甲硝唑等抗厌氧菌药物合用;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属感染;部分品种可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作为治疗耐药结核分枝杆菌和其他分枝杆菌感染的二线用药。

2、注意事项: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18岁以下未成年患者避免使用本类药物;制酸剂和含钙、铝、镁等金属离子的药物可减少本类药物的吸收,应避免同用;妊娠期及哺乳期患者避免应用本类药物;偶可引起抽搐、癫痫、神志改变、视力损害等严重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能引起皮肤光敏反应、关节病变、肌腱断裂等,并偶可引起心电图QT 间期延长等,用药期间应注意观察。

九、甲硝唑和替硝唑

1、适应证:可用于各种需氧菌与厌氧菌的混合感染;口服可用于艰难梭菌所致的假膜性肠炎、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牙周感染及加德纳菌阴道炎等;可用于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结肠小袋纤毛虫等寄生虫病的治疗;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可用于某些盆腔、肠道及腹腔等手术的预防用药。

2、注意事项:过敏反应;妊娠早期、哺乳期患者应避免应用;可能引起粒细胞减少及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基础疾患及血液病患者慎用;用药期间禁止饮酒及含酒精饮料;肝病患者应减量应用。

十、磺胺类药

1、适应证:

(1)全身应用的磺胺类药:适用于大肠埃希菌等敏感肠杆菌科细菌引起的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敏感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所致的中耳炎,脑膜炎奈瑟球菌所致的脑膜炎。

(2)局部应用磺胺类药:磺胺嘧啶银主要用于预防或治疗Ⅱ、Ⅲ度烧伤继发创面细菌感染,如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葡菌、肠球菌属等引起的创面感染。醋酸磺胺米隆适用于烧伤或大面积创伤后的铜绿假单胞菌感染。磺胺醋酰钠则用于治疗结膜炎、沙眼等。柳氮磺吡啶口服不易吸收,主要用于治疗溃疡性结肠炎。

2、注意事项:过敏反应,可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及再生障碍性贫血,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变化;可致肝脏损害,肾损害;可引起脑性核黄疸,因此禁用于新生儿及2月龄以下婴儿;妊娠期、哺乳期患者应避免用本类药物;用药期间应多饮水,保持充分尿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可服用碱化尿液的药物。

十一、呋喃类抗菌药

1、适应证:呋喃妥因适用于大肠埃希菌、腐生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及克雷伯菌属等细菌敏感菌株所致的急性单纯性膀胱炎;亦可用于预防尿路感染。呋喃唑酮主要用于治疗志贺菌属、沙门菌、霍乱弧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呋喃西林仅局部用于治疗创面、烧伤、皮肤等感染;也可用于膀胱冲洗。

2、注意事项:过敏反应;新生儿及成人患者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者不宜应用;大剂量、长疗程应用及肾功能损害患者可能发生头痛、肌痛、眼球震颤、周围神经炎、偶可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等不良反应;服用呋喃唑酮期间,禁止饮酒及含酒精饮料。

十二、抗结核分枝杆菌和非结核分枝杆菌药

(一)异烟肼

1、适应证:结核病的治疗;结核病的预防;非结核分枝杆菌病的治疗。

2、注意事项:肝毒性;周围神经炎;

(二)利福平

1、适应证:各种类型结核病和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2、注意事项:过敏反应;肝损伤;对动物有致畸作用;服药期间大、小便、唾液、痰、泪液等可呈红色。

(三)乙胺丁醇

1、适应证:与其他抗结核病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各型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结核分枝杆菌病的治疗。

2、注意事项:对本药过敏的患者禁用;球后视神经炎。

(四)吡嗪酰胺

1、适应证:对异烟肼耐药菌株仍有作用,与其他抗结核病药联合用于各种类型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

2、注意事项:对本药过敏的患者禁用;肝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可引起光敏反应或日光皮炎;糖尿病患者服用本药后血糖较难控制。

十三、抗真菌药

(一)两性霉素B及其含脂复合制剂

1、适应证:适用于下列真菌所致侵袭性真菌感染的治疗:隐球菌病、北美芽生菌病、播散性念珠菌病、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由毛霉属、根霉属、犁头霉属、内孢霉属和蛙粪霉属等所致的毛霉病,由申克孢子丝菌引起的孢子丝菌病,曲霉所致的曲霉病、暗色真菌病等。

2、注意事项:过敏反应;静脉滴注开始或滴注后数小时可发生寒战、高热、头痛、恶心和呕吐;其肾毒性可致蛋白尿、管型尿,约80%患者发生氮质血症,与氨基苷类、环孢素合用会增加肾毒性;滴注液应新鲜配制,滴注前常需给病人服用解热镇痛药和抗组胺药,滴注液中加生理剂量的氢化可的松或地塞米松可减轻反应;查血钾、尿常规、肝肾功能和心电图。

(二)唑类抗真菌药

1、适应证:氟康唑适用于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酮康唑适用于念珠菌病、芽生菌病、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暗色真菌病和副球孢子菌病。伊曲康唑注射剂适用于治疗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以及不能耐受两性霉素B或经两性霉素B治疗无效的曲霉病。

2、注意事项:过敏反应;肝毒性。

第四节各类常见细菌性感染的病原治疗病原微生物所致主要疾病首选药物次选药物

革兰阳性球菌

金色黄色葡萄球菌、表败血症、肺炎、心内膜青霉素林可霉素、红素

皮葡萄球菌(不产酶株) 炎、脑膜炎、疖、痈等万古霉素、亚胺培南

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同上苯唑西林、氟氯头孢唑啉、头孢噻吩

葡萄球菌(产酶株) 西林、氯唑西林万古霉素、头孢呋辛

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同上去甲万古霉素、氧氟沙星、磷霉素

葡萄球菌(耐甲氧西林株) 万古霉素阿米卡星、利福平

溶血性链球菌(A、B组) 扁桃体炎、咽炎、肺炎、青霉素头孢唑啉、氨苄西林、大环

丹毒、蜂窝组织炎、猩内酯类、林可霉素、万古霉素,红热,败血

症、中耳炎、 SMZ+TMP

心内膜炎等

肺炎球菌大叶性肺炎、脑膜炎青霉素、阿莫西林氨苄西啉、头孢唑啉、克林霉素、

氯霉素、红霉素、SMZ+TMP

草绿色链球菌败血症、心内膜炎青霉素+庆大霉素万古霉素、头孢菌素1代、

(或链霉素) 氟喹酮类

肠球菌属心内膜炎、败血症氨苄西林、庆大霉万古霉素、氨苄素+青霉

素西林、亚胺培南

革兰阳性杆菌

白喉杆菌白喉青霉素红霉素、克林霉素

破伤风杆菌破伤风青霉素,万古霉素克林霉素、氯霉素、甲硝唑

炭疽杆菌炭疽青霉素、环丙沙星多西环素、红霉素

产气荚膜杆菌(厌氧) 气性坏疽青霉素红霉素、哌拉西林、头孢西丁

淋病奈瑟菌(不产酶株) 淋病、心内膜炎青霉素、氨苄西林头孢克肟、头孢噻肟

淋病奈瑟菌(产酶株) 同上氧氟沙星,依诺沙星头孢西丁、氧氟沙星、

大观霉素、头孢曲松

脑膜炎球菌脑膜炎 SD、青霉素(大剂量) 头孢曲松、,头孢噻肟、氯霉素革兰阴性球菌大肠杆菌泌尿道感染、胆氨苄西林+庆大霉四环素类、头孢菌素、

道感染、败血症素、哌拉西林、氟喹呋喃妥因、亚胺培南、

诺酮类、SMZ+TMP 氨基糖苷类

变形杆菌同上庆大霉素、哌拉西林氯霉素、头孢曲松、头孢噻肟

氟喹诺酮类、SMZ+TMP、

氨苄西林

流感杆菌肺炎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氨苄西林、青霉素TMP+SMZ

脑膜炎头孢曲松、头孢噻肟氨苄西林+舒巴坦、 SMZ +TMP

氯霉素

痢疾杆菌菌痢诺氟沙星、环丙沙星呋喃唑酮、SMZ+ TMP、

氧氟沙星

沙门氏菌伤寒、副伤寒氯霉素、氨苄西林阿莫西林、头孢曲松、氟喹诺酮

环丙沙星、SMZ+TMP

百日咳杆菌百日咳红霉素氨苄西林、氯霉素、SMZ+ TMP

幽门螺杆菌胃溃疡、慢性胃炎阿莫西林、甲硝唑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呋喃唑酮

革兰阴性杆菌

铜绿假单胞菌肺炎、泌尿道感头孢他啶、呋苄西林、多粘菌素E、氧氟沙星、庆大霉素、

(绿脓杆菌) 染、菌血症妥布霉素、环丙沙星哌拉西林、头孢哌酮、亚胺培南

肺炎杆菌肺炎、泌尿道感染头孢呋辛、第三代头孢氨基苷类、氟喹诺酮、哌拉西林、

菌素美洛西林

鼠疫杆菌鼠疫链霉素、庆大霉素、SD 环丙沙星、氯霉素、多西环素

沙雷菌各种住院和机会亚胺培南、头孢替坦、氨曲南、氟喹诺酮类

性病菌感染哌拉西林

不动杆菌属各种住院感染氨基糖苷类(阿米卡星)、哌拉西林、头孢他啶、氟喹诺酮类

亚胺培南

布鲁杆菌布鲁菌病四环素、链霉素、庆大霉 SMZ+TMP

弯曲菌(空肠) 肠炎症、素、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克林霉素、庆大霉素

弯曲菌(胎儿) 心内膜炎、菌血症、氨苄西林、庆大霉素亚胺培南、庆大霉素

脑膜炎

霍乱弧菌霍乱多西环素、环丙沙星、氧氟吡哌酸、SMZ+TMP

沙星

军团菌军团病红霉素+利福平阿奇霉素、环丙沙星

抗酸杆菌

结核杆菌结核异烟肼+利福平或乙胺丁醇吡嗪酰胺

或链霉素

麻风杆菌麻风氨苯砜+利福平氧氟沙星、噻唑砜

螺旋体

钩端螺旋体钩端螺旋体病青霉素四环素、氯霉素

梅毒螺旋体梅毒青霉素多西环素、头孢曲松

回归热螺旋体回归热青霉素、多西环素红霉素

支原体

肺炎支原体肺炎多西环素、红霉素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环丙沙星

衣原体

沙眼衣原体沙眼、性病性淋巴四环素红霉素、氧氟沙星、

肉芽肿环丙沙星、阿奇霉素

肺炎衣原体肺炎阿奇霉素、四环素

鹦鹉衣原体鹦鹉热四环素

立克次体斑疹伤寒、恙虫病多西环素氯霉素

放线菌放线菌病氨苄西林、青霉素、SMZ+ 红霉素、四环素,克林霉素,多西

TMP、磺胺环素

真菌

念珠菌属深部感染两性霉素B+氟胞嘧啶酮康唑、氟康唑

浅部感染克霉唑、氟康唑、制霉菌素咪康唑、酮康唑、灰黄霉素等

第五节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为防止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入侵伤口或草绿色链球菌、粪肠球菌入侵血液循环的一、二种特殊细菌的感染,可能获得较好的效果,但想预防多种细菌的入侵,往往是徒劳无益的。据估计目前预防用药的占抗菌药物应用总量的30%~40%,但有明确指征的仅为少数,不适当的预防给药可引起病原菌高度耐药和发生继发性感染而难以控制。因此,对无指征或指征不明显,如休克、昏迷、心衰或绝大部分无菌性外科手术病人,采用抗菌药物的预防性用药不但无益,反而有害。抗菌药物的预防性用药只适用于有一定指征者。

预防的感染或手术类别抗菌药物

内科

风湿热的复发(风湿性心脏病或风湿热病史的患者) 苄星青霉素或普鲁卡因青霉素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接触密切者) 利福平或SD(敏感株)

百日咳(接触密切者) 红霉素

结核病(接触密切者、结核菌素试验阳性者) 异烟肼

泌尿道感染(复发性) SMZ+TMP、氟喹诺酮类、多西环素、

阿莫西林

霍乱(接触密切者) 四环素、多西环素

疟疾(进入疟区前) 氯喹或乙胺嘧啶或磺胺多辛

新生儿眼炎(刚出生的新生儿) 红霉素或硝酸银(1%)滴

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青霉素+庆大霉素、氨苄西林+庆大霉素

及人工心脏瓣膜等病人需进行口腔、尿路等手术时)

头颈部手术(口咽部) 头孢唑啉

胃、十二指肠手术(因溃疡或肿瘤合并出血或梗阻

导致胃排空受阻或胃酸缺乏) 头孢唑啉

外科

胆道手术(急性胆囊炎或胆管炎、胆管梗阻或70岁

以上高龄等患者) 头孢唑啉

结肠或直肠手术头孢唑啉、甲硝唑+庆大霉素

心血管手术头孢唑啉、头孢呋辛、万古霉素

复杂战伤、外伤(预防气性坏疽) 青霉素(过敏者改用克林霉素或甲硝唑)

重烧伤哌拉西林或头孢唑林(扩创术前用),磺胺嘧、啶银或磺胺米隆(局

部用)

阑尾切除术(阑尾穿孔或坏疽性阑尾炎) 头孢唑啉+甲硝唑经阴道子宫切除术哌拉西林、头孢唑啉+甲硝唑

腹部穿刺伤哌拉西林+甲硝唑或庆大素

第六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规定

一、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办法

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2、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二、病原微生物检测

各级医院应重视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切实提高病原学诊断水平,逐步建立正确的病原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技术和规范的细菌药物敏感试验条件与方法,并及时报告细菌药敏试验结果,作为临床医师正确选用抗菌药物的依据。

三级医院必须建立符合标准的临床微生物实验室,配备相应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病原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及细菌药敏试验工作;并建立室内质量控制标准,接受室间质量评价检查。

二级医院应创造和逐步完善条件,在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后,也应建立临床微生物实验室,正确开展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分离、鉴定和规范的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目前不具备条件的,可成立地区微生物中心实验室或依托邻近医院的微生物实验室开展临床病原检测工作。

三、管理与督查

1、各级医疗机构必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根据《指导原则》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本机构促进、指导、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各地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军队医疗机构应按照《军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规定,建立和完善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并履行其职责,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抗菌药物知识调查以及本机构细菌耐药趋势分析等;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3、加强合理用药管理,杜绝不适当的经济激励。医疗机构不准以任何形式将处方者开出的药品处方与个人或科室经济利益挂钩。

新生儿及小儿患者抗菌药的应用注意点

新生儿和小儿具有与成年人不同的生理特点,生长发育还不成熟,因此抗菌药物的体内过程也有相应的改变,应该根据其药学代谢动力学特点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一)抗菌药物在新生儿中的应用

全球新生儿感染发病率为0.7%,早产儿、极低体重儿的病死率仍高达20%左右。而其中尤以细菌性感染为主,所以做好新生儿抗菌药物的使用相当重要。新生儿并非成人的缩影,与较大的小儿也不同,新生儿早产儿各器官功能的发育尚未完全成熟,并且每日都在改变,所以用药宜按天数的变化而变化。给药次数大多1周内每隔12小时用药1次,大于1周每隔8小时用药1次。对危重的新生儿比较可靠的给药方法是静脉注射。另外,新生儿在低温、缺氧、休克等病理状况下对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能力也有改变,也要考虑减量,延长给药间隔。

1.新生儿药物体内过程的特点

(1)体内酶系统不成熟、影响某些药物(如氯霉素)代谢灭活,致血浓度异常增高。

(2)肾脏发育不全,许多经肾排泄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排泄减少,毒性反应发生增多。

(3)细胞外液容量较大,药物消除相对缓慢,消除半衰期延长。

(4)血浆蛋白与药物结合能力较成人为弱,游离药物浓度较高,且易进入组织。如磺胺类药物与胆红素竞争血浆蛋白结合,血中游离胆红素增高并沉积于脑组织,引起核黄疸。

2. 新生儿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

(1)严格按适应证选药,避免滥用或盲目使用,绝不用于病毒性或无感染性疾病。尽可能地在用药前做好病原学的检查。

(2)按照抗菌药物作用特点、体内过程及不良反应选药。

(3)结合新生儿的生理、病理、免疫等情况多采用杀菌剂。剂量1周内宜偏小。

(4)联合用药须有明确指征,多为两联,三联以上必要时使用。注意药物的相互作用,避免药效拮抗和增加不良反应。

(5)新上市药品多不具备新生儿的药代动力学数据,一般不选用。

(6)新生儿抗菌药物的应用一般不用肌内注射,多为静脉滴注,如口服要注意有无呕吐。

(7)新生儿抗菌药物的应用原则上不用于预防。

3. 新生儿抗菌药物使用的注意事项

(1)新生儿期肝、肾均未发育成熟,肝酶的分泌不足或缺乏,肾清除功能较差,因此新生儿感染时应避免应用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包括主要经肾排泄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以及主要经肝代谢的氯霉素。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此调整给药方案,个体化给药,以确保治疗安全有效。不能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者,不可选用上述药物。

(2)新生儿期避免应用或禁用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表1)。可影响新生儿生长发育的四环素类、喹诺酮类应禁用,可导致脑性核黄疸及溶血性贫血的磺胺类药和呋喃类药应避免应用。

表1 新生儿应用抗菌药物后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3)新生儿期由于肾功能尚不完善,主要经肾排泄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药物需减量应用,以防止药物在体内蓄积导致严重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的发生。

(4)新生儿的体重和组织器官日益成熟,抗菌药物在新生儿的药代动力学亦随日龄增长而变化,因此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按日龄调整给药方案。

(二)小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小儿患者在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该类药物有明显耳、肾毒性,小儿患者应尽量避免应用。临床有明确应用指征且又无其他毒性低的抗菌药物可供选用时,方可选用该类药物,并在治疗过程中严密观察不良反应。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根据其结果个体化给药。

2. 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该类药也有一定耳、肾毒性,小儿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时方可选用。在治疗过程中应严密观察不良反应,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

3. 四环素类抗生素可导致牙齿黄染及牙釉质发育不良。不可用于8岁以下小儿。

4. 喹诺酮类抗菌药由于对骨骼发育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该类药物避免用于18岁以下未成年人。

来源:抗菌药物治疗学

各品种项下相关内容

1. β内酰胺酶抑制剂及其复方制剂:不推荐用于新生儿和早产儿;哌拉西林/他唑巴坦也不推荐在儿童患者中应用。

2. 替考拉宁:小儿慎用。

3. 林可霉素类:哺乳期患者使用林可霉素类期间应暂停哺乳。林可霉素类不推荐用于新生儿。

4. 氯霉素:早产儿、新生儿应用氯霉素后可发生“灰婴综合征”,应避免使用氯霉素。婴幼儿患者必须应用本药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5. 磺胺类药物:可引起脑性核黄疸,因此禁用于新生儿及2月龄以下婴儿。

6. 乙胺丁醇:不推荐13岁以下儿童患者应用。

来源:抗菌药物治疗学

7. 苯唑西林:新生儿尤其早产儿应慎用。

8. 氯唑西林:新生儿尤其早产儿应慎用。

9. 头孢拉定:儿童慎用。

10. 头孢米诺:新生儿、早产儿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满月后的小儿可参照体重用药。

11. 头孢唑肟:6个月以下小儿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2. 头孢丙烯:儿童慎用。

13. 头孢噻肟:婴幼儿不宜做肌内注射。

14. 头孢曲松:新生儿(出生体重小于2kg者)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有黄疸的新生儿或有黄疸严重倾向的新生儿应慎用或避免使用本品。

15. 头孢哌酮:治疗婴儿感染也获得较好疗效,但对早产儿和新生儿的研究尚缺乏资料,应用本品时,应权衡利弊,谨慎考虑。

16. 头孢克肟:6个月以下小儿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7. 头孢匹罗:儿童禁用。

18. 氨曲南:婴幼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应慎用。

19.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尚无足够的临床资料可推荐用于3个月以下的婴儿或肾功能损害(血肌酐>2mg/dl)的儿科患者。

20. 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早产儿、新生儿不宜使用。

21. 厄他培南:对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明确,不推荐18岁以下的患者使用。

22. 克拉霉素:6个月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

23. 奥硝唑:儿童慎用,建议3岁以下儿童不用。

24. 左奥硝唑:建议3岁以下体重低下6kg的儿童慎用。

25. 磷霉素:5岁以下儿童应减量及慎用。

26. 夫西地酸:早产儿、黄疸、酸中毒及严重病弱的新生儿使用时需留意有无核黄疸症状。

27. 利奈唑胺:不推荐本品用于儿童患者的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28. 小檗碱:可引起严重溶血性贫血,对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儿童禁用。

来源:中国国家处方集

2011年7月

临床应用抗生素时必须考虑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临床应用抗生素时必须考虑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严格掌握适应证凡属可用可不用的尽量不用,而且除考虑抗生素的抗菌作用的针对性外,还必须掌握药物的不良反应和体内过程与疗效的关系。 (二)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宜采用抗生素除病情危重且高度怀疑为细菌感染者外,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宜用抗生素,因抗生素用后常使致病微生物不易检出,且使临床表现不典型,影响临床确诊,延误治疗。 (三)病毒性或估计为病毒性感染的疾病不用抗生素抗生素对各种病毒性感染并无疗效,对麻疹、腮腺炎、伤风、流感等患者给予抗生素治疗是无害无益的。咽峡炎、上呼吸道感染者90%以上由病毒所引起,因此除能肯定为细菌感染者外,一般不采用抗生素。 (四)皮肤、粘膜局部尽量避免反应应用抗生素因用后易发生过敏反应且易导致耐药菌的产生。因此,除主要供局部用的抗生素如新霉素、杆菌肽外,其它抗生素特别是青霉素G的局部应用尽量避免。在眼粘膜及皮肤烧伤时应用抗生素要选择告辞适合的时期和合适的剂量。 (五)严格控制预防用抗生素的范围在下列情况下可采用预防治疗: 1.风湿热病人,定期采用青霉素G,以消灭咽部溶血链球菌,防止风湿热复发。 2.风湿性或先天性心脏病进行手术前后用青霉素G或其它适当的抗生素,以防止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的发生。 3.感染灶切除时,依治病菌的敏感性而选用适当的抗生素。 4.战伤或复合外伤后,采用青霉素G或四环素族以防止气性坏疽。 5.结肠手术前采用卡那霉素,新霉素等作肠道准备。 6.严重烧伤后,在植皮前应用青霉素G消灭创面的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或按创面细菌和药敏结果采用适当的抗生素防止败血症的发生。 7.慢性支气管炎及支气扩张症患者,可在冬季预防性应用抗生素(限于门诊)。 8.颅脑术前1天应用抗生素,可预防感染。 (六)强调综合治疗的重要性在应用抗生素治疗感染性疾病的过程中,应充分认识到人体防御机制的重要性,不能过分依赖抗生素的功效而忽视了人体内在的因素,当人体免疫球蛋白的质量和数量不足、细胞免疫功能低下,或吞噬细胞性能与质量不足时,抗生素治疗则难以秦效。因此,在应用抗生素的同进应尽最大努力使病人全身状况得到改善;采取各种综合措施,以提高机体低抗能力,如降低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用于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微生物病原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病原体所致疾病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二、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未获结果前或病情不允许耽误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测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见表2);一旦明确病原菌,应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并参考药敏试验结果,调整用药方案,给予针对性目标治疗(见表3)。临床无感染表现而病原检查获阳性结果时,应注意排除污染菌、正常菌群和定植菌的可能。 三、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常用抗菌药物。对医院获得性感染、严重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强、安全性好的杀菌剂,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四、选择抗菌药物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和感染情况,尽量选用对病原菌作用强、感染部位药物浓度高的品种,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二)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性等)、药物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与排泄,如半衰期、血药浓度、组织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三)参考各医疗机构及病区细菌耐药状况,选用适当的抗菌药物。 (四)给药途径:轻中度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病情较重者可采用注射剂。 (五)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优先选用抗菌作用强、窄谱、不良反应少的抗菌药物;制定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考虑药物的成本-效果比。 (六)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供应情况等。 五、抗菌药物的调整: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 小时(重症感染 48 小时)后,可根据疗效或临床病原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所用抗菌药物。 六、疗程:一般感染待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用药2~3 天,特殊感染或特殊药物按特定疗程执行。 七、在抗菌药物治疗的同时不可忽视综合治疗。有局部病灶者需同时进行局部引流等治疗。 八、应尽量避免将全身用抗菌药物作为皮肤粘膜局部用药,以防产生耐药菌株。若全身用药在局部感染灶难以达到有效浓度时,可考虑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一般不用于气道预防给药。 九、遵循抗菌药物预防应用与联合用药原则。 十、加强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其不良反应并妥善处置,认真执行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三合乡卫生院

抗生素使用原则

前言 由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等多种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遍布临床各科,其中细菌性感染最为常见,因此抗菌药物也就成为临床最广泛应用的药物之一。在抗菌药物治愈并挽救了许多患者生命的同时,也出现了由于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导致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的增多,细菌耐药性的增长,以及治疗的失败等,给患者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表现在诸多方面:无指征的预防用药,无指征的治疗用药,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的选择错误,给药途径、给药次数及疗程不合理等。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特制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指导原则》对感染性疾病中最重要的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原则、抗菌药物治疗及预防应用指征以及合理给药方案的制订原则进行阐述,并列出常用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及注意事项,各种常见细菌性感染的病原治疗,以期达到提高我国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展,降低医药费用的目的。 《指导原则》共分四部分,一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二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三是“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四是“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对上述内容有以下几点说明。 1、本《指导原则》为临床应用抗菌药物获取最佳疗效,并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而制定,不是教材或参考书,也不涉及具体的给药方案。 2、本《指导原则》主要限于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抗菌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3、本《指导原则》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在临床治疗中必须遵循,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以及各种感染的病原治疗则供临床医师参考。 4、为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本《指导原则》对抗菌药物应用中的管理也提出了要求,应当遵循。 5、本《指导原则》仅涉及国内临床常用抗菌药物的部分品种,重点介绍各类药物的抗菌作用、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详细内容仍应参考有关专业书籍。 6、本《指导原则》中涉及临床各科部分常见和重要的感染性疾病,其他未涉及的感染仍应参考有关专业书籍。 7、在医疗工作中临床医师仍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订个体化给药方案。 8、“病原治疗”中除本《指导原则》所列通常选用的药物品种外,临床医师可根据患者临床情况、细菌耐药性及当地药物供应情况选用最合适的抗菌药物。 中华医学会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

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基本原则

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基本原则抗生素是治疗感染性疾病的主要药物,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于抗生素种类较多,临床应用也极为广泛,其使用的合理性与患者的康复及医院的医疗质量密切相关。但近年来由于应用不合理或滥用抗生素现象日见突出,几乎成为全球问题,我国有关专家多次呼呈,合理应用抗生素已成为当务之急。为了不断总结临床应用抗生素用药中一些基本规律,使抗生素的使用达到科学合理,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发挥抗生素在救死扶伤的重要作用,本文就临床上合理应用抗生素必须掌握的几个基本原则,与医药同行进行商讨。 1正确选择原则 选择抗生素治疗的前提是必须明确病因诊断,目前用药偏滥、针对性差,主要是病因诊断做得不够造成的。正确估计致病菌,熟悉原发病的临床特点是合理应用抗生素的基础。对一些严重感染的患者,应尽一切努力寻找病原菌,在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未获得前,可根据病史和体格检查、病情变化和感染来源作出临床诊断,并根据临床经验选用抗生素。致病菌确定后,应根据药敏试验,及时调整抗生素。在选择抗生素时,应了解该药的抗菌作用、药代谢动力学及副作用,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选用,有条件

的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可测定血药杀菌浓度及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以指导临床合理应用抗生素。总之,只有全面了解和分析机体的各种状态,从中找出抗生素应用中的一些基本规律,才能做到正确选药、合理应用、安全有效的原则。 2严格掌握适应证原则 抗生素的应用必须根据临床诊断,严格掌握适应证的原则,凡属可用可不用的尽量不用,切忌轻率和盲目地应用。对发热病人不能见热即用抗生素,应区别病因,是病毒性感染还是细菌性感染。对已确诊为病毒感染者,除重症乙型脑炎、重症肝炎、流行性出血热、麻疹等与预防继发感染而适当用抗生素外,其他病毒感染一般不必用抗生素。 3熟悉与恰当原则 熟悉药理学及体内药物代谢动力学过程,是合理用药的基础,同时要熟悉原发病的临床特点,注意个体差异及遗传特征差异选择用药。所谓恰当是指选择适当的剂量与给药方法。用药剂量正确与否关系甚大,用量恰当能治病,用量过小达不到治疗目的,过大则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在临床使用抗生素时,应尽早使用,剂量要恰当,避免长期使用。特别是在肝、肾功能减退的情况下,用药要更加慎重。给药途径的不同,不仅影响药物的剂量和

-2015版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非手术患者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一)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特定病原菌所致的或特定人群可能发生的感染。 (二)预防用药基本原则 1.用于尚无细菌感染征象但暴露于致病菌感染的高危人群。 2.预防用药适应证和抗菌药物选择应基于循证医学证据。 3.应针对一种或二种最可能细菌的感染进行预防用药,不宜盲目地选用广谱抗菌药或多药联合预防多种细菌多部位感染。 4.应限于针对某一段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感染,而非任何时间可能发生的感染。 5.应积极纠正导致感染风险增加的原发疾病或基础状况。可以治愈或纠正者,预防用药价值较大;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纠正者,药物预防效果有限,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预防用药。 6.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应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留置导尿管、留置深静脉导管以及建立人工气道(包括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口)患者。 (三)对某些细菌性感染的预防用药指征与方案 在某些细菌性感染的高危人群中,有指征的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预防对象和推荐预防方案,见附录1: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特定感染中的应用。此外,严重中性粒细胞缺乏(ANC≤0.1×109/L)持续时间超过7 天的高危患者和实体器官移植及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在某些情况下也有预防用抗菌药物的指征,但由于涉及患者基础疾病、免疫功能状态、免疫抑制剂等药物治疗史等诸多复杂因素,其预防用药指征及方案需参阅相关专题文献。 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一)预防用药目的

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二)预防用药原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表1-1)、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1.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通常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Ⅲ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污秽-感染手术(Ⅳ类切口):在手术前即已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术后继续,此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表1-1手术切口类别

泌尿外科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泌尿外科肾上腺疾病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一、腹腔镜手术: 1. 应用头孢一、二代,喹诺酮类抗菌药物,预防用药时间为24-48小时。 2. 手术时间超过1.5小时,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时间可延至96小时(经验用药)。 3. 老年患者,术前有肺部疾病患者抗菌药物在上述情况下延至48小时。 4. 发热病人应查找原因,验血常规以及病原学检查,依具体情况用药。 二、开放手术(含腹腔镜改为开放手术) 1. 应用头孢一、二代,喹诺酮类抗菌药物,预防用药时间为72小时(经验用药)。 2. 其它同一项2、3、4 泌尿外科病人泌尿系结石的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1. 推荐根据治疗前尿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敏感抗菌药物。 2. 一般推荐治疗7-14天,有时需要延长至21天(均为静脉用药)。 3. 尿路结石相关的复杂性尿路感染需要彻底清除结石,同时给予足够的抗菌药物治疗。如果不能完全清除结石,则应该考虑长期的抗菌药物治疗。 4.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存在泌尿系结石及存在尿路梗阻是特殊危险因素。合并感染的尿路结石,术前应该使用抗生素治疗,直至达到标准。 5. URL、PCNL、输尿管切开取石、肾盂切开取石均为清洁-污染手术,而感染性结石手术为污染手术。 6. 预防用药时间为24-48小时。污染手术依据患者情况酌情延长,依据临床实际情况,考虑5天左右比较合适(经验用药)。 7. 对于URS、PCNL、输尿管下段结石切开取石,不伴有其它危险因素者,推荐术前30-60分钟静脉输注氟喹诺酮类、头孢菌素类(二代)抗生素。单次用药即可。 8. 对于输尿管中上段碎石、嵌顿性结石、感染性结石、合并感染、糖尿病等危险因素者,术前用药基础上维持用药需要达72小时。推荐氟喹诺酮类、头孢菌素类(二代)抗生素。 女性泌尿外科手术的抗生素应用 尿道手术:包括清洁-污染手术,污染手术和感染手术。 1. 清洁-污染手术中,例如尿道肉阜,尿道外口囊肿等,经尿道膀胱颈切开等,属于预防性应用抗生素,抗菌谱应该覆盖以大肠埃希菌等革兰氏阴性杆菌为主,并覆盖常见阳性球菌,可以应用可选用头孢一代,二代以及喹诺酮类,术前30分钟开始给药,如果手术超过3小时,术中应用第二剂,并持续应用至术后48小时,可加用甲硝唑。 2. 清洁-污染手术中,例如尿道中段悬吊术,盆底修复手术等,需要置入人工补片,并永久留置,可应用头孢二代以及喹诺酮类,并加用甲硝唑。术前30分钟开始给药,并需用抗生素溶液浸泡人工补片,如果手术超过3小时,术中应用第二剂,并持续应用至术后48小时。穿刺过程中如果出现了盆腔血肿或者损伤了膀胱,会增加感染风险。因为血肿持续存在,尿液可能持续漏出,应看待为感染性手术,建议更改为头孢三代并延长至术后7天(经验用药)。 3. 污染手术和感染手术,例如各种瘘的手术,此情况不属于预防性应用。术前应做尿细菌培养,局部分泌物的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性试验,根据结果选用抗生素。如果没有细菌生长,应经验性用药,因为可能涉及到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甚至肠道的细菌污染,应采用广谱抗生素,并兼顾厌氧菌。可应用头孢三代,加奥硝唑,术前应用至局部炎症消退,尿中没有细菌生长,术后至少应用至一周(经验用药),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何时停药。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 (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诊断为细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应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3、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4、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定 (一)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二)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三)给药途径: 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 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 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2.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 (四)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 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 (五)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 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 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 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 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联合用药指征 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 2 种或 2 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 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2.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短期

(推荐)儿科抗生素使用原则

儿科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原则合理使用的最基本原则是有效、安全和低潜在耐药性等 一、抗生素药物使用指针明确: 正确诊断、尽可能确立病原学是合理使用抗生素药物的基础。治疗开始往往经验性选用抗菌药物,所谓经验,除了个人经验外,更重要的是他人积累经验、文献资料中总结经验和当地细菌耐药的实际情况,而不是盲目的习惯性地使用抗菌药物,应综合儿童年龄、疾病严重度X线胸片和各项检查等特征。评估病原学的过程实际也是询证医学的一种体现。 二、抗菌药物合理选择: 分析病原微生物与抗菌药物间相互关系,选出几种可能有效的抗菌药物。选择依据感染部位、严重度、病程、患儿年龄、原先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和全身脏器(肝、肾)功能状况等。医生要区分社区感染和院内感染,两者病原菌及其耐药性差异很大;对可能的病原菌药了解其固有耐药性和获得耐药性;要了解当地细菌耐药的流行病学资料。一般应先选出几种可能有效的抗菌药物,择优选取最适宜的、有效而安全的抗菌药物。对一般感染,应保留1~2种有效抗菌药物或有效方案,以作备选。所谓“一线”与“二线”抗菌药物仅仅是相对而言,必须注意个体特点,对危重患儿和耐药菌感染就不能按常规逐步升级。 三、抗菌药物剂量和用法: 足量抗菌药物才能保证药效,减少耐药菌产生的机会。儿科特别要注意年龄的个体差异和肝肾功能发育不完善的特点,要注意抗菌药物血清浓度和感染组织部位浓度。目前国内儿科普遍存在抗菌药物每日用药次数和间隔时间上的问题,β

类酰胺类抗菌药物是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为了达到最高细菌清除率,为了使其血清浓度超过最低抑菌药物浓度之后持续的时间至少达到用药间隔时间的40℅以上,就必须每6~8小时使用一次。β类酰胺类抗菌药物除头孢曲松半衰期达6~9小时,成为可以每日1次用药外,其余半衰期均仅1~2小时,必须每6~8小时用药1次。抗菌药物的联合用药也是一个重要方面,联合用药可以增强药效,还可以治疗混合感染和延缓细菌耐药,故常用于严重感染、耐药菌感染、混合感染和结核病等。 四、抗菌药物的疗程:取决于病原菌、部位、严重度、有无合并症、机体反应性和依从性等。任何感染性疾病都有恰当的抗菌药物疗程,例如小儿肺炎一般用至热退、全身症状明显改善和呼吸道症状改善后5~7天。我们必须充分考虑机体对感染的抵御能力和免疫能力,必须完整的评估组织器官的修复能力,而不是单一的依靠抗菌药物并且无原则地延长其疗程。 五、抗菌药物依从性、不良反应和药物经济学:口服抗菌药物的依从性在小儿很重要,还必须考虑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因此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类、氟喹诺酮类在儿科的使用受到很大限制。在疗效和安全性等同等条件下,结合我国国情,应选择相对廉价的抗菌药物。 六、抗菌药物应用示警: 抗菌药物包括β类酰胺类、大环类酯类、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林可霉素类、利福霉素类、多肽类、磺胺类、氟喹诺酮类和磷霉素类等。氯霉素类由于对造血系统的毒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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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外科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规范(转载) 1.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目的 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主要是为了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发生在切口、手术深部器官和腔隙的感染。 预防用药应保证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 2.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范围 2.1 清洁手术 2.1.1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2.1.2 清洁手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会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4)年龄大于70岁。 (5)糖尿病控制不佳。 (6)恶性肿瘤放、化疗中。 (7)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2.2 清洁-污染手术、污染手术

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预防用药。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2.3 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 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3.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 3.1 种类: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 3.2 剂量:应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入;药物溶媒量100~150ml (成人)为宜,不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 3.3 给药时间: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参考抗菌药物的达峰时间 和半衰期)给药,剖宫产术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3.4给药地点:手术室 4.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选药依据 4.1 针对手术部位正常菌群的成员。 4.2 既往该部位感染细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 4.3 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 4.4 预防性使用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确切、安全、使用方 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5.各类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基本原则 5.1 颈部外科(含甲状腺)手术、乳腺手术、腹外疝手术、一般 骨科手术、剖宫产手术应选用第一代头孢菌素。 5.2 周围血管外科手术、胃十二指肠手术、心脏大血管手术:应 选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5.3 颅脑手术、胸外科手术(食管、肺) 、应用人工植入物的骨科 手术(骨折内固定术、脊柱融合术、关节置换术):应选用第 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抗生素使用原则2

第四部分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急性细菌性上呼吸道感染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是最常见的社区获得性感染,大多由鼻病毒、冠状病毒、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等病毒所致,病程有自限性,不需使用抗菌药物,予以对症治疗即可痊愈。但少数患者可为细菌性感染或在病毒感染基础上继发细菌性感染,此时可予以抗菌治疗。 急性细菌性咽炎及扁桃体炎 患者扁桃体有渗出物、颈淋巴结肿大、发热伴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升高有助于细菌性感染的临床诊断。如患者已出现猩红热样皮疹,或有扁桃体周围脓肿,则可诊断为细菌性感染。 急性细菌性咽炎及扁桃体炎的病原菌主要为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少数为C组或G组β溶血性链球菌。 【治疗原则】 1.针对β溶血性链球菌感染选用抗菌药物。 2.给药前先留取咽拭培养,有条件者可做快速抗原检测试验(RADT)作为辅助病原诊断。 3.由于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后可发生非化脓性并发症——风湿热和肾小球肾炎,因此抗菌治疗以清除病灶中细菌为目的,疗程需10天。 【病原治疗】 1.青霉素为首选,可选用青霉素G,也可肌注普鲁卡因青霉素或口服青霉素V,或口服阿莫西林,疗程均为10天。某些患者的依从性较差,预计难以完成10天疗程者,可予苄星青霉素单剂肌注。 2.青霉素过敏患者可口服红霉素等大环内酯类,疗程10天。 3.其他可选药有口服第一代或第二代头孢菌素,疗程10天,但不能用于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的患者。此外,磺胺类药不易清除咽部细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对四环素类耐药者多见,这两类药物均不宜选用。 急性细菌性中耳炎 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可合并轻度中耳炎表现,不需用抗生素,但如表现为急起的耳部疼痛、听力下降、发热、鼓膜进行性充血和膨隆,或已有鼓膜穿孔伴流液时,则需考虑急性细菌性中耳炎的临床诊断,可予以抗菌治疗。急性细菌性中耳炎的病原菌以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最为常见,三者约占病原菌的近80%;少数为A组溶血性链球菌、金葡菌等。 【治疗原则】 1.抗菌治疗应覆盖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 2.疗程7~10天,以减少复发。 3.中耳有渗液时需采取标本做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 【病原治疗】 1.初治宜口服阿莫西林。如当地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产β内酰胺酶菌株多见时,也可选 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口服。

使用抗生素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使用抗生素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首次服用两倍剂量.抗生素进入血液,要达到一定浓度后才能发挥 抗菌作用,为了迅速使抗生素发挥作用,可以在首次服药时按常规剂量的两倍剂量服药,使药物的血浆内浓度快速升高,起到尽快抗菌的效果. 2.严格掌握适应证,凡属可用可不用的尽量不用.一种抗生素能奏效 时,就不要同时用两种抗生素,以减少细菌接触药物(不对症药物)机会而产生耐药性;一种抗生素连续使用3天以上无效,即表明致病菌对该药可能已产生抗药性,应更换另一种敏感的抗生素或采取联合用药. 3.应避免长期用药.长期使用抗生素,容易引起人体正常菌群死亡, 目前所用抗生素大多数为广谱型,在杀灭致病菌的同时,也可将体内对药物敏感的非致病菌杀死,因而可引起菌群失调症,发生继发感染,因此对于较严重的炎症,宜采用大剂量短期静脉给药或联合用药,以减少长期用药.另外预防性应用抗生素和局部应用抗生素,也可起菌群失调症的发生,应尽量避免. 4.联合用药时注意配伍禁忌.联合用药时存在抗生素之间或抗生素 与其他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在不清楚使用方法前,应在医生指导下配合使用,切不可自作主张,以免发生毒副反应. 抗生素使用上的误区: ----抗生素并非越新、越贵越好.有人错误地认为,药愈新、价格愈贵,疗效愈好,并以此作为用药标准.这种用药方法忽略了治疗

的针对性,即忽略了新、老各类抗生素药物的作用特点,以及同类而不同品种药物之间的差别.以头孢菌素为例,对于阴性杆菌,特别是产酶耐药阴杆菌引起的重症感染(如术后感染、烧伤后创面感染等),头孢菌素确是愈新愈好,第三代头孢菌素的抗菌作用明显超过第二代和第一代;但对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的疾病,如皮肤软组织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等,第三代头孢菌素的疗效却不及第一代和第二代头孢菌素.因此,不是在任何情况下,新品种抗生素都优于老品种. 还有一种不论感染疾病的轻重,盲目将高效品种抗生素用于一般感染的做法,不仅造成药物浪费,还有可能诱导产生耐药性,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还有可能诱导产生耐药性,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例如不加选择地将第三代头孢菌素作为常用抗生素使用,必然会诱导产生对多种第三代头孢菌素交叉耐药的高度耐药菌.一旦因这种耐药阴性杆菌引起严重感染,则病情难以控制,因为至今尚无一种抗生素可以有效地控制这类耐药细菌.反之,在治疗重症感染时,如人为地规定先用便宜的常用药,采取逐渐“升级”的做法,也是不妥的. 因此,在临床上,如能合理地使用抗生素,则可降低耐药菌的增长,有效控制耐药菌感染.这对降低医院内感染发病率和病死率,并延长有效抗生素的使用寿命具有重要意义. ---感冒不定要用抗生素治疗.不少感冒患者就诊时,常向医生点名要先锋霉素、麦迪霉素、螺旋霉素等抗生素,其实,这是不妥的.感冒的病因主要是病毒感染.感冒及上呼吸道感染,90%以上是由各类呼吸道病毒引起的,由细菌引起的只是极少数.病毒是一类比细菌小

抗生素的使用原则

抗生素的使用原则-部分 (一)选用抗生素的基本原则 1.病毒性疾病或估计为病毒性疾病者不宜使用抗生素。因此,除肯定为细菌引起或有细菌继发感染外,一般不采用抗生素。 2.对病情严重的细菌感染者,有条件时应尽早分离出其病原菌并测定药敏,再根据药敏结果选择和调整抗生素。 3.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宜使用抗生素,尽可能作出病原学诊断,再根据疾病情况考虑在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完成后再使用抗生素。 4.除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等专科需要外,应避免在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因其易引起过敏反应和产生耐药菌株,有碍于这些抗生素日后的全身应用。 5.严格控制应用抗生素作为预防措施。预防性应用抗生素目的若在于防止某一二种特殊细菌侵入人体或血液循环中而发生感染,可获得相当效果;若其目的在于防止多种细菌的侵入而发生感染,常劳而无功。避免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 6.选用抗生素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常用抗生素的主要适应证如下。 (1)青霉素G:链球菌、肺炎球菌、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肠球菌所致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气性坏疽,炭疽杆菌、厌氧球菌感染以及梅毒、淋病等。 耐青霉素的半合成青霉素:耐青霉素G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各种感染。 广谱半合成青霉素:流感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氏菌属、肠球菌及敏感革兰氏阴性杆菌所致的各种感染。 (2)头孢菌素类:对青霉素G耐药或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以及敏感革兰氏阴性杆菌所致各种感染。 第一代头孢菌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具有高度敏感性,对革兰氏阴性细菌的抗菌活性则较差。 第二代头孢菌素:除对革兰氏阳性细菌具有较强活性外,对革兰氏阴性细菌的抗菌活性有所扩大,对第一代头孢菌素耐药的细菌一般也可有效。 第三代头孢菌素:比第二代头孢抗菌作用更广、更强,特别对革兰氏阴性细菌的作用更为广泛,对绿脓杆菌感染更为有效。 (3)氨基糖苷类:革兰氏阴性杆菌所致的各种感染。 (4)四环素类:立克次氏体病、布氏杆菌病、支原体肺炎、霍乱、回归热、衣原体感染。

抗生素的联合用药原则和相互作用

抗生素的联合用药原则和相互作用 在qq群聊天经常会谈起抗生素的联合应用问题,见仁见智,各有各的看法和观点。有的说头抱类和克林用了很长时间,效果很好;有的人就反对说这样联用不合理,常常争得面红耳赤却谁也说服不了谁。就此将抗生素的联合用药原则及相互作用行文如下,非本人一家之言,乃医药权威人ZYB点火增压燃油泵士多 年经验之积累所成,有意者可借鉴参考。 联合用药指征: 1不明原3gr螺杆泵因的严重感染。 2混合感染。 3难治性感染。 4需长时间用药的感染。 5为了增强疗效。3GR三螺杆泵 6为了减轻不良反应。 抗生素分类: A繁殖期杀菌药:B -内酰胺类(青霉素类,头抱菌素类,头霉素类,硫霉素类等),万古霉素类。3GCL立式船用三螺杆泵 B静止期杀菌药:氨基甙类,喹诺酮类,杆菌肽类,多粘菌素。 C快速抑菌药:氯霉素类,大环内酯类(红霉素),四环素类,林可霉素类。 D慢效抑菌药:磺胺类,环丝氨酸。3GR三螺杆油泵 联合用药的相互作用: A+B=协同,即作用加强。 A+C=拮抗,即效果降低。sn三螺杆泵 B+D=协同或无关。 C+D=累加,即作用互补。 A+D=累加或无关。 C+B=累加或协同。螺杆泵的安装尺寸 大家如果画个图表,看起来会一目了然。限于笔者对电脑的无知,只能这样列出, 有

意者可将四类药物分置四个角,用连线连起,将相互作用标记于上,会非常清晰。 特别提示,A类繁殖期杀菌药作用原理3GR普通型三螺杆泵为抑制细胞壁粘肽的合成,是细菌不能合成细胞壁缺损,菌体膨胀裂解而死亡。故而联用C类速效 抑菌药时将会不起作用。因为C类药物作用机制为可与细菌核蛋白体50S亚基结合,抑制肽酰基转移酶,使蛋白质YCB系列圆弧齿轮泵肽链延伸受阻而抑制细菌生长。而细菌不生长则不会合成细胞壁,使A类药物失去作用。 1.B -内酰胺类药物与丙磺舒合用,可使前者在肾小管的分泌减少、血药浓度增加、作用时间延长。因此,二者合YCB齿轮泵用时,应注意减少前者的用药剂量。 2.B -内酰胺类药物不可与酸性或碱性药物配伍。如:氨基糖苷类、氨基酸、红霉素类、林可霉素类、维生素C、碳酸氢钠、氨茶碱、谷氨酸钠等。因此,输液时只能用生理盐水溶解药物,不能用葡萄糖注射液溶解。 3.氟氯西林勿与血液、血浆、水解蛋白及YCB圆弧齿轮泵型外形及安装尺寸图脂肪乳配伍。其他B -内酰胺类药物也应注意。 4.头抱菌素类(特别是第一代头抱菌素)不可与高效利尿药(如速尿)联合应用,防止发生严重的肾损害。青霉素类中的美西林也不可与其配伍。 5.头抱西丁钠与多数头抱菌素均有拮抗作用,配伍应用可致抗菌疗效减弱。与氨 曲南配伍,在体内外均起拮lyb系列立式圆弧齿轮泵抗作用,与萘夫西林、氯唑西林、红霉素、万古霉素等,在药效方面不起相互干扰作用。 6.氨基糖苷类药物不宜与具有耳毒性(如红霉素等)和肾毒性(如强效利尿药、头抱菌素类、右旋糖苷类、藻酸钠等)的药物配伍,也不宜与肌肉松弛药或具有此作用的药物(如地西泮等)配伍,防止毒性加YCB圆弧齿轮油泵强。本类药物之间也不可相互配伍。 7.大环内酯类药物可抑制茶碱的正常代谢。两者联合应用,可致茶碱血浓度的 异常升高而致中毒,甚至死亡,因此联合应用时应进行监测茶碱的血浓度,以防意外。此外,本类药物YHB-LY系列立式圆弧齿轮泵对酸不稳定,因此,在5%-10%

抗生素使用原则

抗生素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适应症:凡属可用可不用者尽量不用,而且除考虑抗生素的抗菌作用的针对性外,还必须掌握药物的不良反应,体内过程与疗效关系;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宜采用抗生素;病毒性感染的疾病不用抗生素;尽量避免抗生素的外用。 2、抗生素合理应用的含义:是指在明确的指征下,选用适宜的抗生素并采用适当的剂量与疗程,以达到杀灭致病微生物和(或)控制感染的目的,同时又要防 止各种不良反应的发生。 3.抗生素合理应用的评价指标安全、有效、简便、及时、经济是国际合理用药调研中心对合理用药的评价指标。正确地选择抗生素种类、正确的用法用量、正确给药途径、正确的疗程以及正确的治疗终点。抗生素的选择是否恰当直接关系到抗生素的疗效。 4.预防用药的原则 (1)预防用药指征:细菌感染的可能性程度是决定患者是否采用预防用药的唯一指标。由此可以看出,预防用药仅适应于未感染的患者,同时该患者如果不预防用药极有可能发生感染并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要求医务人员必须综合考虑各促成感染发生的危险因素,评价出患者发生细菌感染的可能性程度,为最终决定患者是否采用预防用药提供依据。感染发生的危险因素有:①患者因素,如年龄、免疫状况、伴随疾病等;②病原体因素,如创伤污染程度和病原体的毒力等;③环境因素,如手术室、复苏室、重症监护室和病房的卫生防疫状况等;④其他因素,如手术方式、手术持续时间、术中失血量等。 (2)针对性预防用药:导致某一部位感染的往往是那些少数几种毒力较强的特殊细菌,如金葡菌、链球菌属等。因此预防用药要有针对性,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生素或联用几种抗生素作为预防用药。 (3)预防用药的疗程:那些为求“保险”而采用多药、长疗程地预防用药,不仅不能达到预防目的,相反极有可能导致多重耐药菌的优势生长和繁殖,产生难治性的严重感染。因此,预防用药要有适宜的疗程。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疗程宜短一般于术前1小时静脉给药。如所用药物半衰期短,手术时间超过4小时,可于术中加用一次。术后按常规方法用药,疗程一般3天。 头孢呋辛的适应症:本品可用于对头孢呋辛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克雷伯氏杆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及大肠杆菌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和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肺部感染。2.泌尿道感染:由大肠杆菌及克雷伯氏杆菌属细菌所致的尿道感染,如肾盂肾炎、膀胱炎和无症状性菌尿症。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杆菌属及肠道杆菌属细菌所致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组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4.败血症: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肺炎链球菌、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及克雷伯氏杆菌属细菌所引起的败血症。5.脑膜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脑膜炎奈瑟氏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脑膜炎。6.淋病:由淋病奈瑟氏菌(青霉素酶产酶菌

抗生素的应用原则

一、抗生素的应用原则 1、抗菌药物应用现状 (1)高应用率 (2)高不合理率 (3)高耐药发生率 (4)高失败率 (5)高经费开支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1)尽早确定病原学诊断。 (2)依各药的药理学特点,即药效学及药代动力学特点用药。(3)用药过程必须注意患者的生理、病理特点,了解并存疾病的现状,其对确定用药方案的可能影响,使治疗方案“个体化”,力争最佳疗效。 (4)对联合用药、预防性用药和局部用药要有章可循。 (5)像关注疗效一样关注不良反应。 3、治疗用药的注意事项 (1)细菌感染的患者 (2)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 (3)药物的作用特点 (4)兼顾病人生理、病理、免疫状况 4、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类型 (1)经验治疗:未获结果前或病情不允许耽误的情况下,可根据临

床诊断针对最可能的致病菌,进行经验治疗 (2)针对性治疗:获得培养结果和药敏试验结果后调整用药方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策略 (3)转换治疗:指对急性或中、重度感染而住院患者,先静脉给予抗菌药,待3~5天临床症状有明显改善后,及时改为口服抗菌药。(4)序贯治疗:抗菌药物静脉给药的转换治疗中静脉与口服给药都能达到相似的血药浓度的转换治疗。如大多数喹诺酮类 (5)降级治疗:静脉给药转为口服治疗时血药浓度会降低者。如β-内酰胺类和大环内酯类。 (6)猛击(hitting hard)原则:重症医院获得性肺炎和ICU内感染最初经验性治疗必须覆盖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及MRSA称之为猛击原则。 (7)降阶梯治疗:明确病原菌后,立即缩窄抗菌谱,改为敏感和针对性强的抗菌药物,这种给药方式,称为降阶梯治疗。 5、抗菌药物的更换和疗程 (1)抗菌药物的更换: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h(重症感染48h)后,可根据疗效或临床微生物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更换所用抗菌药物(2)疗程:一般感染待体温正常、症状消退、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用药72h,特殊感染按特定疗程执行 6、抗菌药物的联合用药 常采用繁殖期杀菌剂(β-内酰胺类、磷霉素、万古霉素等)与静止期杀菌剂(氨基糖苷类等)联合或β-内酰胺类与β-内酰胺酶抑制剂联

2020年合理使用抗生素原则

作者:旧在几 作品编号:2254487796631145587263GF24000022 时间:2020.12.13 合理使用抗生素原则 一、应用抗生素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病毒感染,如感冒、流感等不宜使用抗生素。 2 、发热待查(除非病情严重,临床经验高度怀疑细菌感染者)不宜使用抗生素。 3 、皮肤及粘膜等局部应尽量避免使用抗生素,以免引起耐药菌产生或变态反应。 4 、青霉素( G ):是第一个发现的抗生素,肺炎球菌、 A 组溶血性链球菌及脆弱类杆菌的厌氧菌感染等仍属首选药物。 5 、大环内酯类:宜用于轻度、中度呼吸道感染、支原体及衣原体感染。 6 、氨基糖甙类:每日一次加 10% 葡萄糖液 100ml ,静滴疗效好,毒性小、不易产生耐药菌株,宜用于 G - 杆菌感染、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等,疗程约 7 天。要注意其能引起耳、肾毒性。 7 、喹诺酮类:多适用于尿路感染、肠道感染及轻度、中度呼吸道感染。 8 、头孢菌素:除第一代、某些第二代及口服制剂外,一般属于非首选药物。如属于中度及重度医院内感染可用第三代头孢菌素,属于医院内重症感染、重症混合感染(需氧菌及厌氧菌)、免疫功能低下病人可考虑用泰能。 9 、最好按细菌药敏试验结果选药。要熟悉选用药物的抗菌活性、药效学及药动学。 10 、当一种抗菌药物能控制感染时,尽可能不采取联用,减少不必要的使用抗菌药物。 11 、单一抗菌药物无效时或重度感染病人,可按药敏试验选用两种抗菌药物联用,一般不联用三种以上的抗菌药物。 12 、静滴抗生素比口服抗生素贵,如病情许可应口服抗生素。 13 、严重感染的病人初期需要静滴抗生素,待病情稳定后可改用相同口服抗生素。 14 、重症感染者如用头孢他定及泰能可考虑经验治疗。在某些临床情况下也可考虑次强广谱抗生素如头孢哌酮,这样可延长前者的抗菌性。 15 、要严格掌握万古霉素适应症,①由耐β —内酰胺抗生素的 G + 球菌引起的严重感染。② G + 球菌感染病人对β —内酰胺抗生素严重过敏;③抗生素相关肠炎患者,用甲硝唑治疗无效,或病情十分严

抗生素的使用原则优选稿

抗生素的使用原则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

抗生素的使用原则-部分 (一)选用抗生素的基本原则 1.病毒性疾病或估计为病毒性疾病者不宜使用抗生素。因此,除肯定为细菌引起或有细菌继发感染外,一般不采用抗生素。 2.对病情严重的细菌感染者,有条件时应尽早分离出其病原菌并测定药敏,再根据药敏结果选择和调整抗生素。 3.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宜使用抗生素,尽可能作出病原学诊断,再根据疾病情况考虑在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完成后再使用抗生素。 4.除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等专科需要外,应避免在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因其易引起过敏反应和产生耐药菌株,有碍于这些抗生素日后的全身应用。 5.严格控制应用抗生素作为预防措施。预防性应用抗生素目的若在于防止某一二种特殊细菌侵入人体或血液循环中而发生感染,可获得相当效果;若其目的在于防止多种细菌的侵入而发生感染,常劳而无功。避免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 6.选用抗生素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常用抗生素的主要适应证如下。 (1)青霉素G:链球菌、肺炎球菌、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肠球菌所致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气性坏疽,炭疽杆菌、厌氧球菌感染以及梅毒、淋病等。

耐青霉素的半合成青霉素:耐青霉素G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各种感染。 广谱半合成青霉素:流感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氏菌属、肠球菌及敏感革兰氏阴性杆菌所致的各种感染。 (2)头孢菌素类:对青霉素G耐药或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以及敏感革兰氏阴性杆菌所致各种感染。 第一代头孢菌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具有高度敏感性,对革兰氏阴性细菌的抗菌活性则较差。 第二代头孢菌素:除对革兰氏阳性细菌具有较强活性外,对革兰氏阴性细菌的抗菌活性有所扩大,对第一代头孢菌素耐药的细菌一般也可有效。 第三代头孢菌素:比第二代头孢抗菌作用更广、更强,特别对革兰氏阴性细菌的作用更为广泛,对绿脓杆菌感染更为有效。 (3)氨基糖苷类:革兰氏阴性杆菌所致的各种感染。 (4)四环素类:立克次氏体病、布氏杆菌病、支原体肺炎、霍乱、回归热、衣原体感染。 (5)氯霉素类:伤寒、副伤寒、立克次氏体病、流感杆菌和各种厌氧菌所致感染。 (6)大环内酯类:革兰氏阳性球菌所致各种感染、L型细菌败血症、军团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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