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用户手册D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用户手册D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用户手册D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

用户手册

2008年10月15日

目录

1系统登录1

1.1传销违法人员信息库1

1.2规范直销经管信息库2

2.1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4

2.1.1添加4

2.1.2查看/修改6

2.1.3导出6

2.1.4删除7

2.2查处传销案件7

2.2.1添加7

2.2.2查看/修改11

2.2.3导出13

2.2.4删除13

2.3参与传销人员13

2.3.1添加14

2.3.2查看/修改15

2.3.3查看历史查处情况16

2.3.4导入17

2.3.5导出17

2.3.6删除17

3禁传工作复核18

3.1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18

3.1.1查看/复核18

3.1.2导出21

3.2查处传销案件21

3.2.1查看/复核22

3.2.2导出26

3.3参与传销人员26

3.3.1查看/复核26

3.3.2查看历史查处情况28

3.3.3导出29

4.1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29

4.1.1查看/审核30

4.1.2导出32

4.2查处传销案件32

4.2.1查看/审核33

4.2.2导出36

4.3参与传销人员36

4.3.1查看/审核37

4.3.2查看历史查处情况40

4.3.3导出41

5禁传工作查询41

5.1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41

5.1.1查看详细信息42

5.2查处传销案件主体情况42

5.2.1查看详细信息43

5.3查处传销案件44

5.3.1查看详细信息45

5.4参与传销人员信息46

5.4.1查看详细信息47

5.4.2查看历史查处情况48

6禁传工作统计49

6.1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49

6.2查处传销案件50

6.3参与传销人员51

7禁传工作分析53

7.1动态分析53

7.1.1查询已发布分析模型54

7.1.2查看分析结果54

8直销企业56

8.1直销报备信息授权56

8.2授权情况查询57

9直销监管录入58

9.1直销协查58

9.1.1添加59

9.1.2查看/修改60

9.1.3删除61

9.2直销监管61

9.2.1添加62

9.2.2查看/修改64

9.2.3删除65

10直销监管复核66

10.1直销协查66

10.1.1查看/复核66

10.1.2导出68

10.2直销监管68

10.2.1查¥看/复核69

10.2.2导出72

11直销监管审核72

11.1直销监管72

11.1.1查看/审核73

11.1.2导出76

12直销监管查询76

12.1直销协查77

12.2.1查看详细信息77

12.2直销监管78

12.2.1查看详细信息79 13直销信息查询79

13.1企业基本信息查询80

13.2直销分支机构查询81

13.3服务网点查询82

13.4直销员信息查询84

13.5直销培训员信息查询85

13.6直销产品信息查询86

13.7保证金信息查询88

13.8退货信息查询89

13.9违法及处罚情况查询90

13.10考试信息查询91

13.11培训信息查询92

13.12重大变更信息查询94

14直销信息统计95

14.1直销企业报备情况统计95

14.2直销企业总体信息统计96

14.3保证金信息统计97

14.4直销员信息统计98

14.5直销培训员信息统计99

14.6直销产品信息统计100

14.7退货情况统计101

14.8违法及处罚情况统计102

14.9考试信息统计103

14.10培训信息统计104

14.11直销行业动态统计105

15直销信息分析106

15.1动态分析106

15.1.1查询已发布分析模型107

15.1.2查看分析结果107

16举报投诉108

16.1举报投诉处理108

16.1.1添加投诉件109

16.1.2处理110

16.1.3导出115

16.2举报投诉查询115

16.2.1查看116

16.2.2导出117

16.3举报投诉统计117

17内部交流118

17.1总局公告118

17.1.1查看119

17.1.2导出119

17.2地方汇报119

17.2.1添加汇报120

17.2.2查看/修改120

17.2.3导出121

17.2.4删除121

1系统登录

本系统是基于WEB的应用程序,建议计算机屏幕的分辨率为1024*768,浏览器使用IE6.0以上版本,将本网站设置为可信任站点。

用户首先打开浏览器,在浏览器的地址文本框中输入所需登录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的域名地址,便可在浏览器的页面显示区看到登录页面,如图所示:

1.1传销违法人员信息库

单击传销违法人员信息库图标,便可在浏览器的页面显示区看到传销违法人员信息库登录页面,如图所示:

输入禁传工作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单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打击传销工作用户的主页面(这里以西藏省局为例进行介绍),显示如图所示:

1.2规范直销经管信息库

单击规范直销经管信息库图标,便可在浏览器的页面显示区看到规范直销经管信息库登录页面,如图所示:

输入规范直销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单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规范直销经管用户的主页面(这里以西藏省局为例进行介绍),显示如图所示:

2禁传工作录入

地方局用户录入禁传工作信息,上报给本级工商局具有复核权限的人员复核后,上报给所属上级工商局审核。对于地方局自己录入的禁传工作信息,在状态为“暂存”或“退回修改”时可以进行维护。

2.1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

地方局用户登录系统后,单击页面左侧的主菜单【禁传工作录入】下的子菜单【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在页面右侧显示禁止传销总体工作录入列表页面,如下图所示:

页面上侧为查询条件区,下侧为查询结果列表区,在查询条件区输入查询条件然后单击【查询】按钮,在查询结果列表区列出查询结果。

2.1.1添加

单击【添加】按钮,即可弹出“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录入”页面,显示如下图所示:

分销、营销、直销、传销的区别

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之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直销的魅力之源其实可以简单归结为三点:双赢体制的贯彻、温馨的直销文化和巨大的适应能力。 在部分国家,直销分单层次直销与多层次直销。 单层次直销有实际产品,多劳多得的非金字塔模式,不限制人权、自由,没有中间环节的销售模式(戴尔模式);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直接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多层次直销又叫传销,是人员发展上线、下线、金字塔式,限制人权与自由的非法模式。 在中国20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多层次直销是传销,也就是说在当前的中国,多层次直销属违法行为。 传统直销五大缺点 1、产品低价高卖,消费者难以接受。 2、直销商要赚到钱就要不断的推销。 3、必须送货。 4、容易囤货,产生削价竞争。 5、业绩压力。 两大严重问题 1、传统直销是以销售为导向。直销公司要照顾的是直销商,而不是消费者。每一个直销商做直销,目的是为了赚钱。但在直销里,赚到钱的永远只有金字塔中上层的人,下层的人是赚不到钱,甚至亏钱的。如果直销商赚不到钱,那就会另谋出路。直销的金字塔是不会从上层开始崩溃的。当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下层的直销商难以赚到钱,就会从下层开始崩溃,而上层的直销商就会面临组织萎缩,收入减少,甚至出现崩盘。 2、传统直销顾客续购率不高。 新型直销 直销将回归三个核心,实现两个突破,最后达到一个统一。 一、回归产品核心; 二、回归服务核心; 三、回归教育核心。 一、实现营销模式的突破; 二、实现企业形象的突破。 必须在营销策略上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与规划。 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定义

关于打击传销的工作汇报

关于打击传销的工作汇报 根据市打传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联系我县实际,对打击传销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加强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有效地遏制了传销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县共捣毁涉嫌传销窝点1个,驱散涉嫌传销人员11人,全部遣返至省外,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蔓延。 我县制定了《XX年**县打击传销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傅克同志为组长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明确了打击传销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分解,县综治办、县工商局、县公安局按照工作职责,分别做好落实。县打传办负责牵头、协调工作。 各乡、镇综治、工商、公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所在地打击传销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参与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加强了对辖区特别是人员聚集区、外来务工集中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监控,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做到联防联控联查,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

按照上级部署,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剑Ⅰ号、Ⅱ号行动,集中排查摸底行动中国共产党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执法车辆20台,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配合走访群众1220人,走访学校、企业、专业合作社46家,调查出租房38家。重点调查是否有假借"连锁销售"等名义和形式的传销活动;是否有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三五成群聚集开会、学习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返乡农民工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 通过**剑Ⅰ号、Ⅱ号行动的深入开展,全县打击传销工作及各个职能部门已经形成了各司其职、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合力打击的工作格局。 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各乡镇、村居社区人员聚集的地方设置了宣传栏15,展出了板报18幅,悬挂了标语、横幅60张,散发了宣传资料300多份,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做到了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 我县组织召开了有综治、工商、公安、社区等单位参加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向相关单位通报了我县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了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通过在社区向辖区居民发放联系卡、张贴监管网络示意图、建立出租房屋管理

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的最简单的办法

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的最简单的办法 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的最简单的办法 一、如何查询正规的直销公司? 登陆: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查询。 二、直销和传销到底有什么区别? 直销企业拿到直销牌照之前和之后,产品未变,奖金制度未变。没拿到牌照之前一直处在传销阴影之中,拿到牌照之后就是直销。 所以有人说,直销是升级版的传销,是合法的传销。还有人说,拿到牌照的就是直销,没有拿到牌照的就不合法,可能就是传销,可能随时会被打击。 三、两个直销法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

例》,是 否滞后于现实? 大多数已拿牌的直销企业,一直采用多层次(超过三层),团队计酬,并且有较高的入门费。从字面上理解两个直销法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以上行为都明显违法,也就是说,从字面上理解两个直销法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几乎所有的拿牌直销公司都在违规经营。 四、直销税收 1、直销企业的相关税收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2、直销员的个人所得税,应由企业代扣代缴。如果没有这项制度,直销企业和直销员有大规模有组织偷逃个人所得税的嫌疑,如果金额巨大,不仅面临经济处罚还要面临刑事责任,后果极其严重。 ***************************************************

**************************** 看到以上内容,您是否蒙了?到底如何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有没有最简单的办法? 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企业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严格按照税务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些企业就可以视为合法的直销公司,反之,这些企业肯定是违法企业。 本人总结这么一句话:事情合法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是逃税偷税漏税;事情不合法也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是传销。 换一句话就是,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起码减少了一个被处罚的理由,多了一层保护。不给国家纳税,不给国家做贡献,国家凭啥保护你。 正规的直销公司,肯定不会冒如此巨大的法律风险,他们肯定会主动代扣代缴直销员的个人所得税。 只有居心叵测的公司,才不会主动代扣代缴直销员的个人所得税。 采用直销模式销售产品,又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企业,企业高层的内心其实极其恐惧,因为随时会被扣上公开大规模有组织偷税漏税逃税或者非法非法传销的帽子。

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遏制传销在我县蔓延,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为打击传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自治区、自治州有关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工商局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打击传销会议精神,把打击传销宣传活动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行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挽救参与传销的人员,形成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社会氛围,为进一步打击传销创造条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采取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措施打击传销活动。 二、宣传内容 关于禁止和打击传销以及规范直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 揭露传销的性质、行为特征、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

化特点及传销的违法性、欺骗性、隐蔽性、危害性。 曝光近年来奇台县查处行政处罚的传销案件,教育、震慑以传销为手段的犯罪分子。 三、打击传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政法委:加强对公、检、法、司及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具体抓好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工作个阶段的督促和督办。 工商部门;负责对企业,个体经营、集日市场主体进行宣传,并组织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违法活动,严厉查办传销案件。 公安部门:组织派出所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干警协助社区、乡村开展宣传活动,与工商部门建立信息交流等联动机制。 检察院、法院,要加强对传销案件查处工作的法律指导。 人民银行、银监办:负责各银行、信用社及网点、保险公司打击传销宣传活动。 民政部门:组织社团组织开展打击传销活动。 广电部门:在电视、广播进行打击传销宣传活动、设专题进行宣传。 监察部门要对政府职能部门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及本次宣传活动和依法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督检察,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查处。 司法行政部门将《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

传销的演变和直销

传销的演变和直销 一、传销定义的演变 传销这个词起源于美国哈弗大学数学系的两个学生,二人开始只是研究倍增学,比如1变2,2变4这样的数学模型。他们天才的把数学倍增原理用到营销上,并获得了惊人的效果,在美国这种行销模式就叫做传销,在日本和台湾叫做行销,在其他地区叫做直销. 传销,就是传销组织通过多层次(MLM:Multi-Level Marketing)、独立传销商来销售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公司货物,在公司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每个传销员也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相应的差额。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 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等非法形式,变相聚敛财富、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自上世纪90年代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顺风跟进,他们打着传销的招牌,招摇撞骗,怂恿被游说的对象交纳高额入会费或认购高昂的假冒伪劣商品,加入到传销队伍中来。在整个传销网络中,真正受益的只是那些处在传销“金字塔”网络顶端的极少数人,绝大部分传销人员不仅没有挣到什么钱,到最后反而血本无归,有的还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由于1998年我国对传销政策的调整,逐步有人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了传销一词。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传销”一词反被淡化了,没有了明确的定义。 随着直销立法的进程,2005年9月1日公布、2005年11月1日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再次对“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模板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今年来,xx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xx和省领导批示和全省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和xx市政府、xx市工商局的具体部署,结合xx市的实际情况,采取六大措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势态,取得明显成效。仅今年1-5月,全市就出动执法人员xxxx多人次,车辆xxx多台次,共查处传销案件xx宗,捣毁传销窝点xx个,遣散传销人员xxx多人,移送公安部门处理x人;冻结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xx多万元,罚没入库金额xx多万元。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常务副市长蔡理多次亲自组织专门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并以市府办文件的形式下发。每次打击传销的专项大行动,常务副市长蔡理都和该市工商局何文伟局长等领导亲自研究行动方案,并和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的领导亲临第一线指挥。 二、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该市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工商局、公安局、东镇镇政府、市政法委、民政局、交通局、人民银行、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国税局、地税局、建设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执法人员27人组成打传办(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局),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打传办实行每天24 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处。 三、分片包干,层层落实“打传”责任制。市政府与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等部门,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又分别与下属单位,级级签订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市建立起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工商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络体系。 四、狠卡软肋,强化出租屋管理。对传销人员集中的窝点和落脚点----出租屋,市委、市政府对症下药,采取五大举措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卡住传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土壤。(1)停水。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水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停水。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水。(2)断电。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

网络直销、直销、传销的区别

很多消费者都会困惑与网络直销、直销、传销的区别,甚至有的将三者混为一谈。下面笔者就概括性的介绍下三者的定义、特征、区别及案例。 一、网络直销、直销、传销的定义: 什么是网络直销? 网络直销是指生产厂家借助联机网络、计算机通信和数字交互式媒体且不通过其他中间商,将网络技术的特点和直销的优势巧妙地结合起来进行商品销售,直接实现营销目标的一系列市场行为。开展网络直销有三种主要方式:直销企业建立网站直接网络派送和电子直邮营销。 什么是直销? 所谓直销即销售人员以面对面的说明方式而不是固定店铺经营的方式,把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或推广给最终消费者,并计算提取报酬的一种营销方式。不同的公司,这些直接销售人员被称为销售商、销售代表、顾问或其他头衔,他们主要通过上门展示产品、开办活动或者是一对一销售的方式来推销产品。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网络直销、直销、传销三者的特征: 网络直销的特征: 网络直销没有营销中间商,商品直接从生产者转移给消费者或使用者。网上直销有订货,支付和配送三个功能,它一般适用于大型商品及生产资料的交易。 直销的特征: 1、服务个性化。由于直销产品比较特殊化、个性很强,需直销人员讲解、演示、试用,所以要求直销人员根据产品和消费者的要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2、就业简易化。直销人员的就业门坎较低,它需要付出的是少量的金钱和时间,而且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省略了很多成本。具有推销能力都有机会成为一名直销员,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问题。

打击传销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打击传销活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水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创建无传销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观音山学校决定开展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会精神为指导,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开展“无传销学校”创建活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着力从根本上铲除滋生传销的土壤,以维护和谐稳定校园环境为基础,建立学校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从而实现全校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工作目标。 二、创建内容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为统一指挥协调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将打击传销防控机制重点基层化,学校设立包含学校办公室、教导处等职能部门的创建无传销学校工作小组,负责创建无传销学校日常工作。工作职责如下: 1.学校办公室主要负责统一安排、协调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日常工作的开展;及时将工作信息报送中心校;协同配合

执法部门打击传销工作。 2.学校副职主要负责学校反传销排查,对学校教职工及家庭成员 信息进行摸排登记,对重点人员进行风险关注,并制定相关工作台账。 3.学校教导处主要负责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的宣传教育。做好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刑法》等反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反传销主题教育活动。 (二)宣传内容 1、加强对学校教职员工及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一封公开信”,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政策。 2、通过发放传单、图片及漫画、LED电子标语、召开会议、举等多种形式,向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增强人们对严厉打击传销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的防范意识,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学校、进班级、进家庭。 3、通过邀请法制副校长、片区民警进学校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利用典型案例深刻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师生人员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积极举报传销。

传销直销及三级分销法律辨析

传销、直销以及三级分销 一、概念 1、直销 (1)定义:《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2)设立条件:《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2、传销 (1)定义:《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表现形式:《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3)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及第二十六条“为本

打击传销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打击传销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传销活动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按照x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x〔x〕1号)要求,结合目前我区传销活动发展趋势和特点,区人民政府决定自7月3日至7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x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发现要早、打击要准、处置得当、防止蔓延”的原则,抓实抓好“打、防、管、控”各个环节。将创建无传销城市纳入“六城联创”工作统一部署,继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加强防范,严防传销人员向本区流入和蔓延。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案件查处。及时查获非法传销活动的苗头和线索,对非法传销活动露头就打,决不允许以“1040工程”、“西部大开发”等为幌子的“拉人头”传销、网络传销、涉及少数民族人员、港澳台人员的传销案件发生。 (二)抓好舆论宣传。坚持打击整治与宣传同步,广泛、深入宣传行动进展和成效,揭露传销本质,更好地发挥震慑、警示、教育作用。 三、工作步骤

(一)线索排查阶段(7月3日-7月7日)。区公安、市场监管、各乡镇、街道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排查辖区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活动情况,及时汇总、梳理传销线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排查出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进行筛查、甄别,确定传销人员和传销窝点,正确判别本地传销种类和特点,制定有效打击措施,为x打击行动奠定基础。 (二)宣传发动阶段(7月3日-7月25日)。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主流媒介,通过LED显示屏、发布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多角度广泛宣传传销活动危害性、欺骗性,揭露传销活动骗人的本质和危害。每个社区悬挂不少于5条宣传横幅,水城民生、静安、静宁社区等重点区域不少于10条宣传横幅,并在每个单元楼张贴《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7月6日至7月10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区分局、区公安分局在重点区域设立固定宣传咨询服务点,开展为期一周的x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营造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各部门要利用门前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打击传销宣传标语,营造氛围,提高群众识别防范意识。 (三)打击整治阶段(7月8日-7月28日)。区公安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区分局等部门要认真甄别摸排线索,对非法传销活动采取坚决行动,予以严厉打击,对参与传销的人员录入传销人员信息库并强制驱离,组织传销者依法予以严惩,确保x行动取得实效。

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试题

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试题

《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试题 一、填空题 1、《禁止传销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直销管理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查处传销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3、在传销中、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由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5、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从事直销活动,不得有、 等宣传和推销行为。 6、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传销财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以上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 7、直销员自签订推销合同之日起日内可以随时解除

推销合同:日后,直销员解除推销合同应当提前日通知直销企业。 8、直销企业应当对直销员业务培训的、和 的安全负责。 9、直销企业与直销员、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与因换货或者退货发生纠纷的,由前者承担。 10、直销企业应当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共同指定的银行开设,。 1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 的监督管理。 12、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同时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3、国务院主管部门和国务院部门共同决定,可以使用保证金。 14、直销企业对其直销员行为承担,能够证明直销员的直销行为与无关的除外。 15、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16、直销员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印发〈2016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广工商发〔2016〕52号)文件安排,为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传销行为的反弹势头,巩固“无传销县”成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我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我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尹顺强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曲明任副组长,政策法规股、经检大队、市场股、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冯凡斯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牵头督导、检查以及日常工作的指导。 二、行动目标 始终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通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使我县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弹势头得到遏制;重点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杜绝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群众识别、防范传销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长效机制日趋完善。巩固我县“无传销县”成果。 三、行动重点 (一)重点地区。以乔庄、竹园两地为重点区域,加大打击整治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重点对象。重点查处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红色旅游”等为名实施的聚集型传销案件;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微商”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案件;直销企业从事传销和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活动的案件;涉及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及港澳台人员的传销案件。 (三)重点人员。重点打击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威胁、诱骗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的人员;长期从事传销活动、屡教不改和参与多个传销组织的人员。 四、行动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经检大队根据方案作好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二)打击整治阶段( 6月26日至 8月20日)。各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经检大队集中精力和资源,摸排线索,查处案件,铲除窝点,处置网站。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辖区内的整治行动。 (三)总结考核阶段(8月21日至8月**日)。各单位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上报,县局汇总后向市工商局上报。县局对各所队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内容。 五、主要措施 (一)全面摸排线索。畅通举报渠道,通过组织排查,社会举报投诉,网上监控等方式,摸清和锁定传销组织聚集、活动的地区和窝点。 (二)认真核查研判。认真核实涉嫌传销举报线索,特别是对传销团伙的组

直销、传销与网络营销

直销、传销与网络营销 说起直销,人们肯定会说,不就是从工厂生产产品然后直接卖给消费者吗,这句话非常正确。然而直销在演变中也发展出几种形式,一种是工厂自己把产品卖给消费者,另一种是工厂把产品给业务员,让业务员把商品卖给消费者。第二种形式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业务员把商品卖给消费者之后,以后就不会在发生任何关系;另一种就是业务员不仅把产品卖给你,而且把你发展成业务员,你作为业务员把商品卖给消费者,消费者则变为业务员。这样一种通过把商品卖给消费者,然后消费者变为业务员的一种商业模式就是传销也可以成为网络营销。 说起传销,大家肯定会毛骨悚然。对传销太可怕了,传销有各种形式,比如这个业务员把产品卖给消费者,消费者不仅得花钱买产品,而且还得成为业务员,这个业务员再把产品卖给其他消费者,如果这个业务员想要赚钱的话,就得在前一个业务员卖给他的产品价格的基础上把价格抬高。当每经过一个业务员把商品卖出去后,商品的价格都会相应增加,当商品的价格远远大于商品的实际价值时,那么肯定有消费者不愿意买,业务员要赚钱就有可能做出一些强买强卖的行为,而这种行为,包括:骗消费者到业务员的住所,消费者不买就不给饭吃,或者是辱骂、殴打消费者。而且发展出来的业务员就跟之前的业务员是同行了,同行之间肯定交流比较密切,慢慢他们会形成一个团体,如果关系跟密切的话形成组织,包括上级领导,下级领导,下级业务员等等,这样的一个组织我们成为传销组织。 传销组织在卖产品并且发展业务员的时候,为了想方设法让消费者成为业务员,会用各种手段,包括对消费进行思想灌输,恐吓,打骂,性贿赂,建立友谊等来让消费者加入传销行业。给消费者配一个男师傅和一个女师傅,每天不断的给消费者聊天,聊行业,或者让消费者跟女师傅发生关系。被骗入到传销组织的人,还会享受到传销组织的特殊照顾,那就是除了上厕所他们不能代替你之外,其他一切,你都不必做,你可以让他们来为你做,比如你要喝水,要让别人给你倒水,把杯子拿给你。一般消费者如果被骗入传销组织,操作良好纪律严明的传销组织都会在来到传销第21天之后把你送走,如果消费者在这期间觉得这个组织能给他带来金钱、人脉、能力、安全感就有可能加入传销组织。有的操作不正当的传销组织,会一直把消费者关起来,限制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当然每一个被骗入传销组织的人,都会失去人身自由。 加入传销的消费者,就已经是业务员了,作为业务员,传销组织会给他各种利益,并且留住他,让他呆下去。

2020年整理《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解读.doc

《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解读 【按】XXXX年,国务院通过并公布了《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使我们规范直销行为和禁止传销行为有了明确的法规依据。为了让大家更好地掌握两《条例》,法制处对两《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较为通俗的解读,以便于大家进行学习。当然,以下内容并未详述两《条例》的全部内容,并能不代替对《条例》的学习。另外,由于时间仓促,《解读》或许并不完整;同时,《解读》纯属个人对法规的理解,见解或许有失偏颇,望见谅。 一、何种行为属于直销? 据《直销管理条例》,直销就是销售人员以面对面的说明方式而不是固定店铺经营的方式,把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或推广给最终消费者,并计算提取报酬的一种营销方式。根据不同的公司,这些直接销售人员被称为销售商、销售代表、顾问或其他头衔,《条例》则把他们称为直销员。他们主要通过上门展示产品、开办活动或者是一对一销售的方式来推销产品。 二、何谓传销?传销都有哪些表现形式? 参照近年来国务院打击传销的一系列文件,结合近年来的执法实践,《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作出了界定,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任何行为都属于传销。同时,为了便于理解,条例还列举了传销的三种表现形式,即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的传销行为(即“拉人头”),以发展的下线的推销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的传销行为(即“团队计酬”),以及骗取入门费的传销行为。 三、直销与传销或变相传销的区别 新出台的两《条例》首次区分“直销”与“传销”,简单地说,传销或变相传销与目前的直销概念有三大区别:首先,传销一般以购物或资金形式收取“入门费”;其次,传销通过多个“上线人员”与“下线人员”之间的网络结构进行;最后,传销采用“复式计酬”方式,即销售报酬并非仅仅来自商品利润本身,而是按发展传销人员的“人头”计算提成。

2016年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2011年-2012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常抓常新的工作。2011年-2012年,我镇打击传销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按照区打传办的工作布置,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真抓实干,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我镇未发现有传销组织活动。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1、镇委、镇政府的重视提升到新高度。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打传工作,把它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打传工作汇报,深入“无传销社区(村)”调研,部署打传工作。各打传职能单位认真落实镇委、镇政府的部署,把打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府牵头、综治组织、部门协作。特别是作为打传工作主力军的派出所和工商所,在每次打传行动中都能做到紧密配合,步调一致,做好清查工作。 2、抓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我镇继续致力抓打传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不断提升打击传销效能。一是公安部门转变为以刑事打击为主,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传销头目与传销骨干“闻风丧胆”、“无处遁形”。二是工商部门继续狠抓网格化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将打传工作和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齐部署、齐落实,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岗位和具体人员,使查处传销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的执法力量 遍布城乡,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消灭一宗;三是继续加强打传信息化建设。大大提升打传工作效能。 3、抓查办大要案。我镇公安、工商部门紧密合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查办传销特大案件,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传销头目与传销骨干“闻风丧胆”、“无处遁形”。二是严防“死灰复燃”,对提供给传销人员居住及培训的出租屋进行停水停处理,坚决立案处理。 4、抓宣传教育攻势。今年以来,我区采取多种形式发动 宣传教育攻势,努力营造共同抵制、共同打击传销的社会氛围。一是抓好传销易发人群的宣传。针对在我区活动的传销人员,绝大部分为外省人员的状况,除了传统的挂横幅、派传单、贴海报等手段,还充分发挥电视媒体、群发短信等受众广、影响大的优势,加大宣传攻势,增强宣传效果;二是教育社区(村)广大群众拒绝传销。充分利用各社区(村)宣传平台,用居民、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揭露传销的运作模式、常用手法、诈骗实质,鼓励他们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举报,并警示广大出租屋屋主不得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居住;三是做好被查传销人员的思想

区分直销与传销的五大要点

区分直销与传销的五大要点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区分直销与传销的四大要点: 一、在法律方面。直销是一种合法的销售商品的经营活动;传销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是一种欺诈活动。直销活动依照《直销管理条例》调整,传销活动依照《禁止传销条例》查处。 二、在招募人员方面。直销招募的对象是有条件限制的,不得招募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等人员为直销员。传销招募的对象一般没有条件限制。 三、在培训方面。 1、培训内容上,直销培训的内容包括《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直销员道德规范、直销风险提示、直销业务知识,客观介绍企业的情况和报酬制度。传销培训多数打着“直销”、“电子商务”、“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等名义,宣传快速发财致富、许诺能够获得高额回报,传授发展下线的方法。 2、培训形式上,直销培训是正常公开的活动,直销企业将事先在公司网站公布培训信息,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以购买商品为条件。传销培训一般是暗中、私下进行,诱骗参加人员交纳入门费或购买商品。 3、培训场所上,直销培训的场所有具体的限制,如不得在政府、军队、学校、医院的场所及居民社区、私人住宅内举办。 4、授课人员上,直销培训人员不从事直销销售,其培训员身份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直销企业网站公布;在培训时将佩戴所属直销企业颁发的《直销培训员证》。传销培训的授课人员一般都从事销售活动,是传销组织网络的一员,有的是传销网络的上线、传销团队的头目和所谓“成功人士”,培训时不出示或根本没

期间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2018年“3·15”期间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工 作方案 莲山 2018年“3·15”期间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今年我市打击传销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打击传销宣传工作,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为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与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坚持“打击、防范、控制、管理”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充分揭露传销的特征、欺骗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增强广大群众识别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积极营造打击传销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8年3月5日至23日 三、宣传内容 (一)打击传销知识普及。着重围绕《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大力宣传打击传销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使群众认识到传销的基本特征、表现形式及欺骗本质,从而提高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的能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引用案例以案说法。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发布警示提示,揭示传销惯用手段,剖析传销欺诈本质,充分揭露传销的违法性、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

使广大群众擦亮眼睛,认清传销的本质在社会上引起较好反响。 (三)近期打击传销成果。大力宣传报道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和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动态情况和成果,正面引导舆论宣传,有效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 四、宣传形式 (一)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介,通过发布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标语、开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使打击传销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场,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的渗透力,提高社会舆论的引导和传播力。 (二)做好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广场、街道开展集中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展示宣传板报、发放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等方式,使广大群众明辨传销与直销的区别,提高广大群众识别防范传销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传销浓厚氛围。 (三)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宣传活动。一是加强对社区(村)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漫画、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村)。三是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揭露宣传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群众了解传销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打传办要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危害性以及打击传销工作的紧迫性。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制定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方

市场监管局打击传销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2018年市场监管局打击传销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县,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和《18年浙江省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坚持执法打击与宣传教育并重,统一时间,集中力量,加大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突出案件查办,全面推进“打、防、管、控”各项工作,努力在教育防范和案件查办等方面寻求新突破,不断提升打击传销执法工作效能,全力维护全县经济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工作任务和目标 通过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实现四个目标。一是通过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使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二是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使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的得到进一步提高,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和积极举报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加强“无传销社区(村镇)”、“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四是通过开展协作、合作等联合执法行动,联动打击传销执法协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综合治理传销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整治重点 (一)查处重点。一是重点查处以“1040工程”、“爱心互助”、“慈善”、“养老”、“宗教”、“改革创新”等为幌子的,以拉人头为特征的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案件;二是重点查处以电子商务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案件;三是重点查处以被本人传销骨干骗往外地参与传销的违法犯罪案件;四是重点查处因传销引发的各类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造成人身伤害的传销违法犯罪案件。 (二)重点区域。以人员密集或商业较为发达的乡镇为重点区域,进一步强化防控传销的机制建设,各地要落实综合管控措施,坚持露头就打,尤其是对网络传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虽然直销立法脚步越来越近,众多的企业摩拳擦掌,想赶上直销的头班车。但是,直销这种新型的营销模式能不能在中国的土壤上生根开花,茁壮成长,关键在于国人怎样看待直销这种新的营销模式。 由于受到过去"老鼠会"阴影笼罩的影响,相当多的群众心目中还存在着"直销就是传销,传销就是'老鼠会'"的认识。因此纠正这种观念是保证直销立法顺利出台,并在我国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为此,我们摘编了中国营销专家胡远江教授《中国直销立法中18个核心问题及其解决思路》一书中有关直销和传销区别的章节,以飨读者。 区别直销与传销的10个界限 胡远江指出,直销作为国际营销实践中的一种重要模式,它的基础概念尽管界定版本不同,但可以集中表述为"借助一种载体,在任何固定场所以外的地方(包括家庭、办公场所等)所进行的可度量反应的销售行为。"在这个概念中,包括三个要素: 第一,它要借助一定的载体(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 第二,它的销售行为是发生在固定场所以外的任何地方; 第三,它的销售结果是可以度量和预测的。 凡是包含以上营销要素的营销模式,都可以统称为直销。所谓直销和传销的区别,实际上指的是如何在理论上和营销实践中把二者的运营形式与运作中的实质内容进行区隔。国际营销学体系中的传销,是国际直销的一种形式,他指的是依托市场倍增学的基本原理,通过独立分销商及其所形成的有秩序的组织系统所开展的一种无店铺销售行为。 在我国,从1998年开始,由于传销企业的不规范运作此起彼伏,再加上中国消费者消费心理不成熟的状况日趋凸显出来,由传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也愈演愈烈,中国政府终于对传销这种经营形式进行了全面禁止。 从1998年至今,在中国的传销通常被认为有如下特征: 第一,他是被政府明令禁止的; 第二,它是一种经济犯罪活动; 第三,有的会演变成一种经济领域中的"邪教"行为。 它在表现形式上变化多端,明显套用国际营销学中的直销概念,任其自由发展,会严重危及社会的安定团结、国家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的安全。 胡远江认为,从实践上区别直销和传销,比从理论上区分更加复杂一些,具体而言,有如下区别: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今年来,xx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xx和省领导批示和全省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和xx市政府、xx市工商局的具体部署,结合xx市的实际情况,采取六大措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势态,取得明显成效。仅今年1-5月,全市就出动执法人员xxxx多人次,车辆xxx多台次,共查处传销案件xx宗,捣毁传销窝点xx个,遣散传销人员xxx多人,移送公安部门处理x人;冻结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xx多万元,罚没入库金额xx多万元。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常务副市长蔡理多次亲自组织专门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并以市府办文件的形式下发。每次打击传销的专项大行动,常务副市长蔡理都和该市工商局何文伟局长等领导亲自研究行动方案,并和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的领导亲临第一线指挥。 二、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该市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工商局、公安局、东镇镇政府、市政法委、民政局、交通局、人民银行、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国税局、地税局、建设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执法人员27人组成打传办(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局),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打传办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处。 三、分片包干,层层落实打传责任制。市政府与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等部门,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又分别与下属单位,级级签订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市建立起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工商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四、狠卡软肋,强化出租屋管理。对传销人员集中的窝点和落脚点----出租屋,市委、市政府对症下药,采取五大举措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卡住传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土壤。(1)停水。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水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停水。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水。(2)断电。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电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断电。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电。(3)新闻曝光。对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通过当地的报纸、电视台进行新闻曝光。(4)三停一限。对有工作单位且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由市打传办责成其单位对当事人实行三停一限,即停薪、停职、停工作,限期改正。(5)不能评为文明单位。凡是有干部职工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单位,经市打传办核实并通报有关单位负责人后仍不采取措施制止的,该单位当年不能评为文明单位。 五、多管齐下,及时端掉传销和变相传销窝点。一是深入调查摸底,严密组织布控,有的放矢地组织打击窝点。二是培养线人,端窝打点。三是加强巡查,露头就打,把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及时冻结被端窝点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断绝传销人员的经济命脉。五是是集中力量,统一行动,清理传销人员,捣毁传销窝点。 六、打教结合,力促传销人员迷途知返。首先是充分发挥~作用,全面构筑打击传销的思想阵地。通过电视台、报刊、宣传标语等形式,全面加强宣传攻势,使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的氛围。其次在市区的大街小巷、电话亭、传销者聚集较多的出租屋等地方的显眼处用油漆喷涮该市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并通过电台、电视台经常性播放该举报电话,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街知巷闻、深入群众。今年3月18日,100多位被骗传销者在我局的强大宣传攻势下幡然醒悟,倒戈一击在该市绍秀体育馆广场包围了三名传销头目,并通过电话进行举报,打传办执法人员迅速将传销头目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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