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我国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我国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现阶段我国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

税源管理贯穿于税收征收管理的全过程,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重点内容。自1997年以来,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特别是从近几年强化管理的种种措施来看,我国的税收管理思路正在从“粗放式”走向“精细化”,税源管理愈发重要。但现阶段税源管理的整体建设相对税收工作的发展而言还相对滞后,需要从多层次、多角度地进行思考。

现阶段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税源信息来源基础不扎实。目前税务机关无专门机构和人员去收集和分析研究相关宏观经济信息,税务机关采用的宏观信息大多来源于统计部门定期公布的静态信息,动态信息和产业运行信息相对缺乏。对于纳税人的税源管理依据更多地来自于微观主体所提供的信息,且主要来自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企业财务会计报表。鉴于纳税人会计核算水平和某些主观故意,其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可能存在问题。

(二)税源监控体系不严密。在具体征管工作中,税务机关普遍存在“嫌难爱易”的心理:重视税源大户,忽视零散税源;重视一般纳税人,忽视小规模纳税人;重视征税户,忽视免税户;重视申报正常户,忽视申报异常户(零申报、负申报、低税负户);重视盈利企业,忽视亏损企业。这样的结果就是造成漏征漏管现象严重,出现了大量的税源管理盲区。而明确的监控岗位、具体监控要求和完善的信息流转规程的缺乏使税源监控停留在一个低水平、自由式的无序状态中,税收流失现象较为严重。

(三)税源信息分析功能不准确。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对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分析,查找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但信息分析职能尚无明确岗位负责,使税源管理缺少信息支持。信息分析职能缺位,导致税源管理工作缺乏有力支撑,也导致预测功能失效。从2003年到2006年的四年间,我国税收收入预期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之间差距较大。目前的税源管理往往偏重于做“事后诸葛”,强调税收收入结果的分析,使得税源管理的实质变成了税收成果的盘点和总结,税源管理的目标被弱化。

(四)税源管理信息技术不完善。以现代计算机、网络、通讯为支撑的税收征管信息技术体系虽发展较快,但也仅停留在浅层次,尚未实现信息的充分共享和顺畅流动。CTAIS(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没有很好地发挥信息化应有的作用,不能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资金流转等信息进行及时的全过程监控。从CTAIS信息采集范围和数量看,企业财务信息没有完整录入,虽然能将专用发票开具情况准确采集,但是普通发票的涉税信息仍游离于CTAIS之外,企业历史资料和同行业纳税信息是案件审计的重要参考,目前CTAIS也不能满足需要。加之金税工程信息尚未与CTAIS

兼容,协税信息(第三方信息)不能共享,影响了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稽查案和税源调查的质量。

(五)税源管理岗责配套体系不健全。随着新税制的施行和专管员制度的取消,税源管理更多地成为了一个税收宏观管理或者说是计划分析的专用名词。现实工作中形成了税源管理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岗位与职责不对称的“断层”现象。由于税源管理流程没有细化,很难具体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虽然在2004年实行了税收管理员制度,也赋予其税源调查的权责,但实际中税收管理员整日忙于事务性管理,忙于填表、报表、统计等日常性工作,没有足够时间对纳税人实施实地管理。管理岗位与人员配置上对纳税人的管理乏力,导致税源不清、申报不实、责任不明。

(六)税源管理内外部门协调不得力。首先,内部各部门职责不明,信息传递不畅,征、管、查脱节,造成税源管理不力。如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减免税审批,按规定由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政策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实际中往往存在税源管理部门认为有审批环节把关,调查流于形式;而审批环节仅仅就资料审资料,与了解和熟悉纳税人情况的管理部门沟通不够,容易形成管理的盲区。其次,外部各部门配合不积极,与工商、审计、统计、公安、海关等部门没有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信息资源利用率低下。如有的企业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而没有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有的企业注销了营业执照不及时注销税务登记证等。

完善我国税源管理体系的建议

(一)完善对税源的专业化分类管理

1.税源信息采集。它是分税种管理的起点,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与税收征管工作相关的信息,包括数据、文字、图形等,并对信息进行初步加工、整理、筛选,为税源监控和分析提供依据。

2.税源监控。纳税评估是税源监控的最主要环节。纳税评估工作紧紧依托计算机网络,科学运用综合经济指标,实现对纳税人纳税行为的全面分析、监控、测算,减少管理的盲目性,把握管理的主动权,切实解决异常申报和申报不实的问题,缩小纳税人申报的税款与依法应缴潜在税款之间的差距。

3.税源分析。它是对税源采集、监控的大量税源信息进行归纳、分析,从而反映税源发展变化内在规律,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税源分析分为收入构成分析、收入特点分析、经济税源变化分析、征收管理薄弱点分析、重点企业解剖和收入预测。

(二)拓宽税源采集信息网络

1.延伸内部信息采集触角,广泛搜集税务机关内部信息。将信息采集职能从传统的一两个部门延伸到各岗位,并通过信息技术手段,使采集到的信息电子化、数字化,实现税务机关内部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

2.延伸外部信息采集触角,广泛搜集各类涉税信息。一方面,通过实现国地税、工商、海关、财政等各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广泛搜集各类外部信息资源,为信息稽核提供基础资料。另一方面,通过与统计、发改委等部门的信息互联,实现对宏观经济统计数据的动态掌握,为宏观税收决策和加强税收管理提供思路。此外还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期刊等更广阔意义上的信息资源搜集各类重点税源企业的涉税信息,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的信息储备,提高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和管理能力。

3.完善申报登记和电子发票制度。运用计算机管理纳税人的信息资料,实行纳税人的登记编码制度。纳税申报的同时应该附上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纳税的详细资料,实行双向申报制度。另外,建立“电子发票”制度,促进税收管理效能的全面提高。

(三)提升信息技术的支持能力和水平

1.提升现有税收业务管理软件静态数据的分析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计算机数据处理优势,通过对微观税源纳税情况、各税种增减变动情况、各税种逻辑关系检验等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微观税源申报纳税或生产经营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为税源管理提供参考信息。

2.提升信息技术对税源发展趋势的预测分析能力。将计算机技术和数学模型相结合,实现对税收发展变化趋势的方向性预测分析,为加强税源管理揭示方向。分析个别税负明显偏轻、偏低行业存在的原因及解决途径,为强化税源管理提供警示信息。

3.提升信息技术对税源管理的交叉比对支持能力。通过对工商、国地税、海关、金融、财政等部门的信息进行综合比对,查找可能存在的税收征管空白区域,强化税源精细化管理。

(四)构建广泛合理的税源管理岗责体系

1.税源管理应当构建以信息管理为核心的信息流运转体系。信息管理系统应当从传统的信息技术支持领域向外延拓展,形成包含信息采集、信息整理与存储、信息加工与分析及信息传递的体系完备、分工合理、功能健全的科学化税源信息管理系统。一方面是将各部门及其本身搜集到的全部信息从纸质、语音、图像等形式整理储存、转化为电子化数字信息,另一方面要利用计算机完成数据处理和分析、加工,为税收管理提供各类统计、预警等信息。

2.税源静态信息采集应当从办税厅开始,全面采集纳税人税务登记(包括车船、房产、土地、银行、分支机构等)、纳税申报、发票领购、处罚信息等涉税信息,并在信息技术支持下以“一户式”的方式在税务机关内部全面共享。

3.微观税源动态监控应当由税收管理员负责。税收管理员应当密切关注企业生产经营、财务、资金、资产等情况,并承担起信息采集员的工作职责,及时向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微观税源动态信息及相应资料。

4.宏观税源监控应当由审计、统计部门和税收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审计、统计部门应当关注宏观税负情况、税收弹性指标变动情况、行业及产业税收负担状况等,为税收宏观管理和经济建设助力献策。税收业务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开展税收业务情况调研工作,发现、了解经济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供政策建议或解决思路。

5.稽查、征管、税政等部门还应当成为管理政策执行力的直接体现部门。根据信息管理系统传递分析信息或提示信息,上述部门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税务稽查、税收调研等工作,发现征收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并研究制定相应的制度或办法,提高征管质量和水平。

税源管理存在四大问题

2005-02-24 09:28:10

加强税源管理是做好税收工作,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两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近年来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下,全面加强税源管理是国税机关基础工作中的基础,特别是针对在近年来涉税案件的查处过程中暴露出当前税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和对策,以进一步强化税源基础监控管理,夯实征管基础。当前税源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思想观念因循保守,税源管理“头重脚轻”

在税源管理工作中,机械地以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重点税源重点管理”,而重点税源和重点户不相一致,重点户不一定是重点税源,而是税收征管工作中薄弱点或问题易发点的纳税企业。将更多的征管力量和注意力都放在了纳税大户的重点管理上,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部分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和重要部位及环节的管理,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存在很大的隐患。如果企业采用偷逃税手段控制缴纳税款的数额,从而达不到税务机关认定的重点税源标准,税务机关没有及时发现其偷逃税行为而对其不实行重点管理,就很可能导致偷逃税行为一直得以延续下去。从全省今年爆发的数起涉税案件来看,作为重点税源重点管理的企业出现问题的很少,恰恰是容易被我们忽视的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收废、用废企业等均不是重点税源的重点企业利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资回收发票等大肆偷逃国家税款的犯罪活动居多。其中大部分是征管基础不实,税源管理不到位、不全面所造成的后果。

———部门协调配合不力,税源管理“雾里看花”

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工作最紧密的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只局限于信息的传递,而没有实现相互间的信息共享,部门间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

工作分析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只流于形式,没有充分发挥部门间协调配合的作用。不能最大程度地综合利用各自的信息资源,解决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户数不相一致的问题。有的企业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而没有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有的企业注销了营业执照不及时注销税务登记证等等,都直接影响到税源管理的实际要求和税收征管质量。一方面一些纳税人不能及时纳入正常税源管理,导致漏征漏管户的存在;另一方面出现了许多非正常户,给偷逃税行为留有可能的空间。

从内部来看,由于我们当前最为注重的是新的征管模式本身的正常运转,而没有特别注意研究在新的征管格局下如何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信息共享的问题,造成目前内部间信息传递不畅,征、管、查在一定程度上脱节的现象,税源管理责任不明,职责划分不清等问题。比如纳税人到办税大厅进行纳税申报,因负责征收的人员不了解纳税人的经营状况,只能就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数字、纳税资料等进行审核;而管理分局人员了解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但是在纳税人申报纳税时不能在第一时间看到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资料,而是要在申报期结束后通过征收分局传递的信息才能看到纳税人申报情况。这样就形成了调查执行分局催报催缴、征收分局审核征收两头不见面的局面,如果纳税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申报不实,无法及时发现;再如在发票管理方面,征收分局负责向纳税人发售发票,由于对纳税人的情况不了解,只能依据纳税人的申请发售发票,因征收分局无管理职能,不能对发售出去的发票进行有效管理,而调查执行分局又不能及时了解纳税人的发票领用情况,不能及时从纳税人发票使用数量、开具金额等方面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经营变化情况,造成发票管理失控,给少数蓄意偷逃税企业以可乘之机,在发票上做文章,进行虚开、代开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票管理不到位甚至脱节给税源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计算机监控不全面,税源管理“华而不实”

从税源管理监控的角度来看,计算机监控不全面,有些“华而不实”。主要是因为计算机内数据的采集录入是靠纳税人提供的,如果纳税人故意隐瞒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提供虚假数据,计算机本身是发现不了的;我们强调要“人机结合”、“机器管事”、“制度管人”做好税源管理等其他各项工作。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各项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形成人管与机管脱节的现象,对机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丢弃了原来“管户制”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使机内错误或虚假的数据不能得到及时修正,不能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忽视了在税源管理中最主要的人的因素,单纯依靠机器去加强税源管理工作是不可能取得实际效果的。

———考核办法不完善,税源管理“奖惩无据”

加强税源管理一直是各级国税机关强调和努力做的一项工作。但是到目前为止,税源管理一直没有完善的考核办法,没有量化的考核标准,比如管理责任人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应做什么,如何做,应达到什么效果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无法衡量税源管理工作的好坏,致使税源管理工作奖罚无据,不能以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的办法促进税源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等到因税源管理工作不到位,出现了涉税违法案件,再去反省管理工作的不足、处理相关责任人,只是一种不得已的“亡羊补牢”办法,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和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已无法挽回。如果日常税源管理工作很严密,措施到位,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涉税犯罪行为的发生。

科学化税源管理作者:林国镜出版社:中国税务出版社日期:2009年4月开本:0 版次:1次页数:436页装帧:简装ISBN:7-80235-350-3/f1270 第一章税源管理概述(1)第一节税源管理定义(2)一、税源与税收(2)二、学术界关于税源管理的定义(4)三、本书的税源管理定义(7)第二节税源管理与税收管理(9)一、税源管理与税收管理(9)二、税源管理的主要内容(10)第三节税源管理的特性与意义(16)一、税源管理的特性(17)二、税源管理的分类(18)三、研究税源管理的意义(19)第二章中西方税源管理实践(22)第一节中国早期税源管理情况(22)一、赋税雏形期的税源形式及管理(22)二、早期国家(夏商月)的税源及管理(23)三、封建时期的税源及管理第二节民国时期税源管理情况(28)一、税源情况(28)二、税源管理(30)第三节革命根据地税源管理情况(31)一、根据地税源情况(31)二、根据地税源管理(32)第四节新中国的税源管理情况(33)一、税源情况(33)二、税源管理(35)第五节西方税源管理的实践经验(37)一、因税制设计给税源管理带来的便利(37)二、因管理机构设置对税源管理带来的便利(40)三、因纳税人身份识别制度设计为税源管理带来的便利(43)四、因妥善控制经济活动中的有关媒介物对税源管理带来的便利(44)五、因利用信息化建设对税源管理带来的便利(45)六、依照纳税人遵从程度不同给予不同待遇形成的税源管理的便利(48)第三章税源管理现状及原因分析(52)第一节信息不对称条仵下的税源管理问题(52)一、信息不对称的主要表现(53)二、信息不对称的影响(54)三、信息不对称的主要原因(54)第二节管理欠科学条件下的税源管理问题(57)一、管理欠科学的主要表现(57)二、管理欠科学的直接影响(61)第三节制度不完善条件下的税源管理问题(62,)一、税收法律制度不完善(64)二、税收执法监督不完善(64)三、税收遵从秩序不完善(65)四、税收宣传机制不完善(73)第四节环境欠优化条件下的税源管理问题(73)一、内部管理环境的不完善(73)二、外部管理环境的不完善(74)(以下略)

二、当前税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一多一少”、“一高一低”的矛盾比较突出。“一多一少”是指纳税人户数多而税收管理人员少,“一高一低”是指税源管理要求高而税收管理员整体素质较低。2003年以来,浙江省纳税人户数连续突破了90万、100万、110万和120万户大关。截至2008年6月底,全省国税系统共有各类纳税人12

2.74

万户,税收管理员4300余人,税收管理员人均管户达280余户,部分区域经济比较发达的市县局人均管户甚至超过了700户,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严重超负荷,致使管户工作难以到位。同时,目前的税收管理员队伍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经验不足等问题,与管理员的高要求不相适应。

2.税源管理的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从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情况看,一是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不够清晰,工作规程不够规范;二是管户制度不够健全,分类管理的要求落实不够,“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三是作为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的税收征管辅助系统在地区之间应用程度不平衡;四是缺乏科学合理的税收管理员考核评价制度。从征管质量考核制度情况分析,现有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侧重于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欠税增减率、滞纳金加收率和处罚率等“六率”,但“六率”并不能完全反映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纳税申报和纳税能力的真实情况、宏观税负和行业税负水平、纳税评估开展等情况。

3.税源管理的工具手段相对落后。一是漏征漏管户仍然存在;二是纳税评估不深、不细、不实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普通发票管理手段落后,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猖獗,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四是征管信息化建设统筹性差,资源共享度低,数据管理和应用水平不高。再者,《征管法》及相关配套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4.传统手段对新兴经济活动的税收管理相对乏力。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各种新兴经济活动不断涌现,用传统的税收管理手段对新兴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很难奏效。同时,各行各业经营业务创新层出不穷,给税源监控、税基确认、税法适用等带来了不确定性,特别是许多业务的创新和金融领域的创新交织在一起,使得税收事项更加复杂,加大了税收管理的难度。在组织形式的创新方面,

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壮大及经营业务的多元化,企业集团越来越多,如何加强对母子公司、总分机构、连锁经营等形式纳税人的管理,成了税收管理的新课题。

浅论我国的税源管理

哈尔滨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第一课题组李雪

1994年实行新税制以来,我国一直十分重视税源管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现实情况看,税源管理还处在摸索阶段,很多措施本身不够完善、严密,又缺乏相关配套措施,造成税源管理水平低下,税收流失严重,税源管理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

一我国税源管理的现状

(一)我国税源管理已取得的主要成绩

1、税源管理已上升到法律层面

200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明确增加了税源管理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加强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为税务机关从相关部门采集税源信息,全面掌握税源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税务机关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源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明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加强了税务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配合和信息传递;三是明确规定了纳税人必须持税务登记证方可开立账户,并将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依法查询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强化了金融机构在税源管理的责任和义务,为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银行开户情况,控制税源打下了法律基础。四是总局于2004年2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执行统一税务登记代码,为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建立国、地税之间信息交流奠定了基础。

2、重点税源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

国家税务总局从1999年起在全国国税系统开展重点税源监控工作。明确了重点税源的确定标准和监管范围、管理的内容和方法、数据来源及分析应用,并建立起相应的监控数据库。目前全国重点税源企业包括了年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税”50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户、年缴纳营业税100万元以上营业税纳税户、年缴纳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年经营收入1000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2007年全国实际监控重点税源企业31610户,重点税源企业实现税收12298.7亿元,入库税收11417.1亿元,入库税收占全国税收(扣除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和证券交易印花税)的43%。主要税种的监控比重分别为:增值税53%,消费税95.3%,营业税23.4%,企业所得税58.2%。①通过加强重点税源的管理达到了掌握主体税种、增强税收管理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的目的,保证了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3、税源管理信息化已经起步

国家税务总局在1996年确立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30字税收征管模式,之后又加入了“信息化和专业化”的内容。随着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级税务机关在“科技加管理”的治税思想指导下,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源管理,使税源管理手段更具科学性。目前信息化建设对税源管理的作用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CTAIS(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软件的逐步开发和运行,CTAIS是税收征管为核心的大型应用系统,涉及到包括税源管理监控在内的各个税收征管环节的业务。二是金税二期工程网络建成,实现了覆盖国家税务总局到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税务局的四级广域体系,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增值税计算交叉稽核系统和发票协查系统也已基本推行到位,有效地遏制了偷骗税。三是税控装置得以推广使用,有效的加强了源头监控,提高了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堵塞了税收漏洞。

(二)我国税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近几年税收收入高速增长的事实来看,税源管理在堵漏增收方面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税源管理运行机制的支撑,税源管理实际工作中的一些焦点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比如因税源底数不清、税收计划与依法征税之间的矛盾、税源控管不力而导致的征收不到位、以及偷逃税问题等等。从深层次看,目前的税源管理还只是停留在静态管理和事后管理上,管理水平粗放、低下,缺少前瞻性和预见性,税源管理在把握经济税源发展变化、以及为制定科学合理的税

收计划、优化税制结构方面应起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出来。

1、现行财税体制的缺陷制约了税源管理作用的正常发挥

我国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仍带有相当程度的旧体制问题,是财政包干体制与“分税制”并行的混合型体制。这种体制必然深刻影响着税收管理体制的构建与运行。反映在税源管理上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是造成税收计划和税源管理相脱节。由于目前很多地方财政还是吃饭财政,预算支出刚性很强,“以支定收”的思想没有改变,在确定税收计划时不是完全以现实税源为基础,尤其是各级政府出于满足财政支出和实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需要,提出超出经济税源承受能力的收入目标,使得指导性计划变回指令性计划,客观上割裂了税收和经济税源之间的紧密联系,制约了税源管理作用的正常发挥。

(2)是诱发税源争夺,给正常的税源管理秩序造成冲击。一方面受财政利益的驱使,容易诱发地方保护主义,尤其是在非属地化征管情况下,地区间经常引发税源争夺大战;另一方面由于收入计划层层加码,很多地方政府下达的计划数远远超过实际税源的承受极限,造成国地税之间争抢税源。在争抢税源的过程中,地区间、部门间有的采用财政返还政策,有的乱开优惠政策口子,有的故意少收、不收,甚至纵容税收违法行为的存在,形成巨大的税源管理真空,人为地造成了税收流失。

2、税收制度和征管模式的缺陷不利于税源管理的开展

(1)税制不完善影响了税源管理的效率。一是我国现行税制是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复合税制,具体政策复杂多变,税基构成要素多元化和复杂化,无论是税务机关、专业代理人士还是纳税人要做到精确掌握都存在很大难度,客观上也影响了纳税人主动、准确申报纳税,例如企业所得税的各种生产经营收入、成本费用、税前扣除项目和调整项目繁多,如果其中一个出了差错,就会造成税基不实、税源不清。二是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过多过滥,使得税源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受到很大影响,降低了税源管理效率。

(2)税收任务考核制度淡化了税源管理。长期以来,完成收入任务的好坏是评价各级税务领导的重要指标,是考核税务机关工作的主要依据,税收任务的刚性考核强化了税收计划的刚性,只要能完成收入任务,税源管理就变得无足轻重,导致税源管理变成了收入管理。对于税源充足的地区,税务机关担心收入增长过快导致任务基数上升,自然就放松管理,“藏富于民”;而对于税源基础差的地区,为完成任务就要不顾税源枯竭之险,“寅吃卯粮”、收过头税的现象时有发生。国家审

计署对税源比较集中的35个市(地)税务机关2005年至2007年的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时发现,一些税务部门在完成年度税收计划时,人为控制税收入库进度,将税源留在企业。被调查的788户企业中有364户存在此类问题。2005年底和2007年,分别有106.32亿元、102.95亿元应入库税款因此未征收入库。而在经济欠发达的内蒙古、江西、四川等地区,税务机关为完成税收计划征收“过头税”10.02亿元。

(3)新征管模式下税源管理职能被支解。新征管模式实现了由“管户制”向“管事制”的转变,税源管理的职能也分散到各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分工本身不尽合理,比如计征部门承当税源分析、重点税源监控的工作,但与纳税人接触较少,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了解程度大都偏低,只能就数字论数字,而征收、管理、稽查等部门基本没有从事专职税源分析的人员,对税源监控的质量不高。正是由于没有一个能够高效协调内部环节专门职能部门,又缺乏有效的协调、制约手段和信息传导机制,各相关部门之间协作性很差,税源管理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4)非属地化征管导致漏征漏管。目前纳税户并不是完全按照属地原则来划分管理权限,而按预算级次、行政隶属关系或者行政指令来划分征管范围的征管模式给正常的税源管理带来不利影响。由于征管权限交叉、征管范围理不顺,导致漏征漏管的现象比较普遍,给了少数不法纳税人以可乘之机。

3、税源管理能力不强

(1)税务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尽如人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税源管理工作的需要。一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税源发生了深刻变化,这对税收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目前税收管理员的素质还跟不上形势的需要,使得对税源很难实行有效的管理。二是随着税务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计算机在税源信息分析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这就要求税务干部,特别是税源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比较高的计算机应用技能,要有一定的信息分析能力,但目前这方面的人才还十分缺乏。

(2)税源管理手段相对滞后。主要是因为当前我国经济形势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税源基础等也处在不断变化之中,而税源管理的手段跟不上形势的需要,难以实现对纳税人的有效监控,无法全面准确搜集纳税人的税源变化信息,使税源管理工作陷于被动。

①没有统一的纳税人识别代码,纳税人户籍管理存在较大漏洞。目前我国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都有各自的一套登记编码,由于没有统一的识别代码,导致

各部门之间纳税人信息共享难以实现,登记管理的户数相差极为悬殊。统计资料表明,我国2004年经济普查各类经济单位合计为5120.9万户,2005年工商登记户数合计为3269.6万户,而2005年税务登记户数合计为2055.1万户,三者之间千万户的数字差异,足以说明漏征漏管情况有多严重。②税源管理方法单一,对税源的控管力度明显减弱。新征管模式以纳税申报为基础,取消了传统的“保姆式”专管员管户制度,也割断了传统的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紧密联系的纽带,使得税务机关难以了解纳税人的真实信息。实行集中征收使得税务机关的工作相对比较被动,征收人员坐等纳税人上门申报,被动接受纳税人的申报资料, 就表征税,申报的真伪、虚实难以核查。税收管理员深入企业少,税源管理缺乏主动性,不能及时准确的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涉税信息和税源变动情况,对未申报、非正常户、停歇业户、零散流动税源的管理更是鞭长莫及,增加了征管工作的盲目性,造成税源底数不清和漏征漏管等问题。③税源的核定方式存在缺陷。目前税收征管中确定税源的方式主要是“以票控税”和“核定征收”的方式,而这两种方式在实际应用中都难以准确核定税源。“核定征收”容易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无法准确核定纳税人的收入,很难对其税源进行监控。“以票控税”一是容易产生虚开、代开等违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2005年查处的9起重大涉税违法案件中涉票案件就占了8起,足以说明现阶段发票违法的严重程度。二是对纳税人不开票的行为缺乏有效的控管手段,尤其是在一些行业作用有限。例如装修行业,私房装修者客观上不需要发票报帐,为减少支出(企业开票都要求索票方支付一定的税点),索取发票的意识往往不强,造成税收流失。

(3)税源管理的层次较低,还停留在表面和静态层次,税源分析的深度、广度十分有限。目前的税源管理还主要是进行一些基本的数据统计工作,对税源的深入调查和分析预测不够。税务机关对税源的掌握只停留在税务登记资料、纳税申报资料以及企业财务报表等有限的静态基础资料上,而对纳税人经营过程中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涉及税源变化的最具监控价值的动态资料掌握相当少,缺少深入的调查和系统科学的分析研究,缺乏全程动态监控机制,大大降低了税源管理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

(4)税收信息化系统在税源管理中运用不到位。主要表现为信息化建设缺乏整体的规划,税源信息得不到有效的利用,信息化的整体效能没有在税源监控中得到应有的发挥。目前各类税收管理软件多头开发、重复开发现象比较严重,开发的业

务规范和技术标准不统一,造成各软件之间数据不能共享。在信息采集方面,一是可利用的基础信息资料较为单一,目前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普遍只重视纳税人的申报表、税务登记、税款入库和发票数据等信息的收集,忽视了对纳税人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银行存款以及会计核算等信息的采集,很多纳税申报表以外的指标,只能通过手工采集,更不用说利用计算机进行税源的预测、预警和分析;二是系统中信息准确性、可靠性还有待提高,信息利用率低;三是各征管环节对纳税人的税源信息多头采集、分散存储,相互间税源信息难以进行适实的分析与对比,税源监控的作用十分有限。

4、税源管理环境不尽如人意

(1)社会化监控机制尚未形成,部门间缺乏沟通,税源信息共享无法实现。一是国地税之间协作性差,由于两套管理机构交叉管征,涉税信息未实现共享,信息沟通不及时而出现管理漏洞;二是税务机关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资源共享”的局面还未形成。由于政府各部门利益着眼点不同,没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往往容易推委扯皮,使税源信息共享难以实现,无法形成有效的税源监控机制。虽然新征管法税务机关取得其他部门的配合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所规定的只是工商、海关、金融机构等有限部门,没有把涉税信息所涉及到的其他部门纳入,而且对部门的配合也只提出原则性的要求,具体操作办法尚未出台,部门协作很可能仅是纸上谈兵。由于社会力量没有得到充分调动,部门之间协调不足,内外信息传递不畅通,加剧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涉税信息不对称,使税务机关无法全面、真实、及时地获取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不能采取有效的管理办法,从而造成税源失控。

(2)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政府为企业违法行为提供保护伞,干预税务机关对企业的检查,给正常的税务监管制造障碍。

(3)税收法制观念淡薄,税收诚信氛围尚未形成。受各种因素影响,现阶段我国社会不诚信纳税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社会尚未形成依法纳税的氛围。一方面是纳税人依法纳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故意隐瞒其真实经济活动的现象还很严重,社会舆论对偷税者缺乏应有的谴责,有的人甚至把偷、逃、骗税当作一种本事。另一方面我国社会腐败风气还相当盛,政府部门廉洁法制水平还有待提高,纳税人有办法通过人情关系、钱权交易等手段降低纳税义务,而且还有可能规避稽查风险,或在逃税被查获后通过各种疏通途径得到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大大降低了偷逃税的成本,自然就滋长了偷逃税行为。再者由于政府部门财政支出缺乏一定的透明度和

正当性,在税款使用上的诚信不足也一定程度上挫伤纳税人纳税的积极性。

二、日本、德国、新加坡等国家的税源管理经验

(一)日本税源管理措施

1、日本较好地运用了税收管理激励措施,成效明显

日本采用税务审计办法,根据纳税人申报资料,对同样行业、同样规模的公司进行比较,并考虑其过去的纳税记录和其他已掌握的资料等,实行必要的案头审计和实地审计。根据审计结果,针对公司财务制度是否健全,采用了“白色申报”和“蓝色申报”两种申报表制度,对不同纳税信誉的纳税人区别对待。该制度规定,对财务制度健全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发给蓝色申报表,并在日常税源管理中给与一定的优惠。如蓝色申报法人纳税人可以享受许多税法上的优惠措施包括各种准备金的账户转入额允许列支;给予折旧资产特别折旧和加速折旧的优惠;针对实验研究费增加额、购进能源供需结构改革推进设备和强化经营基础设备时给予法人税额特别扣除的优惠等。对于财务制度不健全的纳税人,则发放白色申报表,使用白色申报表的纳税人在日常管理中不能享受蓝色申报表使用人所享受的税收优惠。这一制度的推行明显加大了蓝色申报法人占法人纳税人的比例,提高了日本法人纳税人财务制度的健全程度。

2、日本在加强跨国公司税源调查及转让定价审计方面也有较大举措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日本将跨国公司税源监控列为重点审查项目,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物力,并取得了可喜成果。具体措施为:一是延长转让定价的调查时间。为了更系统、全面地对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调查,日本当局通过立法程序将转让定价的税务调查期间由 3年延长到 6年;二是根据资本金大小来确定重点调查对象。日本税务当局将资本金在 1亿日元以上的跨国公司列为重点税源监控和转让定价

调查的对象;三是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加大国际合作与情报交换力度。日本税务当局每年向纽约、多伦多、香港等 7个国家和地区的 8个城市派遣长期税务调查人员上百人次。日本在 1992年就查出了 50多家跨国公司在日本的子公司的避税行为,避税额高达 500多亿日元。其中,比较著名的案例有:可口可乐日本分公司以支付专利费和饮料原料费的名义,以超出正常支付标准的价格向美国母公司转移了350亿日元的收入。经过日本东京国税局几年艰苦的调查,反复比较了国内国际价格,最后确认其为避税行为。为此,日本税务当局向可口可乐日本分公司追征了 150亿日元税款。

3、日本税理士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

日本税务代理业务开始于上世纪初,经过多年的制度变迁,日本通过《税理士法》对税务代理人员的职责、业务、资格与组织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日本税理士不仅要精通法规解释和应用,还要在申报、申请、不服上诉等程序中,承担税务调查的应答、陈述等实际业务。因此,税理士作为有丰富知识和较强能力的专家,不仅可以帮助纳税人适当实现其纳税义务,并且有助于申报纳税制度的正确执行。日本税理士不仅从事上述与税务代理相关的业务,也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会计顾问业务。税法和会计处理有着密切的关系,从记录、计算到财务总结,税理士的指导和咨询,为税理士与纳税人之间形成一种相互信赖的关系打下深厚的基础。这样,税理士作为会计顾问,在确保企业遵守法规、正确计算纳税额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德国税源管理措施

德国非常重视税源管理,建立了一套设施齐全,管理严密,手段先进,高效灵活,科学合理的税源管理体系,增强了税源监控能力,主要表现在:一是设备先进,信息化程度高。德国计算机信息化管理覆盖了纳税人信息采集、传递、分析处理和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纳税,以及税务机关征收管理、检查监督的各个环节。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方便、快捷地办理涉税的相关事宜,税务部门也能在网上进行信息储存、信息交流、税款征收及档案办理等各种税收基本业务的处理,同时对采集储存的纳税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跟踪监督。

二是税务审计针对性强,税务违法处罚严厉。德国的税务审计机构是税务局中设立的大企业审核处。德国在企业较为集中的税务局设立大企业审核处,由专门的审核人员对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如德国各大银行、大众、宝马、奔驰、西门子、拜耳等,从事常年的审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随时对大型跨国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由税务审计人员发现的纳税错误不作为违法行为处理,只要求补税。如果在审计中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隐匿销售收入、虚假申报等偷税行为,便交给稽查局查处。如德国的税务审核人员在税务审计中,发现一些银行在 1990年国家发布反洗钱法后,将大量存款转移到境外偷逃所得税,便移交到稽查局立案稽查,查出十年来偷税总额超过 120亿马克的偷税大案。这些银行不仅补交了税款,还受到严厉处罚。

(三)新加坡税源管理措施

新加坡在税源管理中最具特色的管理手段应是纳税评估办法。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跨国公司的不断增多,税源管理的内容也日趋复杂化,许多发达国家都致力于税源管理方式的变革,他们借助于现代管理理念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管理效能。新加坡作为推行纳税评估较为规范的国家,其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新加坡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工作贯穿于税款征收、日常管理和纳税检查的各环节,是对纳税人进行税源监控的最有效手段。在纳税评估时,纳税人信息比对主要依托于两个电子信息库:一是评税情报库。该数据库内资料主要是从政府各部门及金融机构等社会各界的电子信息系统调取的纳税人的相关资料。如从银行获取纳税人存款和账号及基础财务资料;从证券公司了解纳税人股票及股息资料;向房屋土地局获取纳税人投资房产的资料;向内政部获取纳税人亲属关系的资料,向注册局获取关联公司的资料。税务机关将这些重要的情报、信息存入税务机关计算机系统构成评税情报库。二是申报信息库。该数据库所储存的数据主要来源于纳税人的日常各类税种申报表及财务报表。新加坡税务机关主要通过评估情报库和申报信息库的信息进行核对比较,并根据核对结果进行判断纳税人是否如实申报纳税。此外,税务机关还根据已掌握的各行业财务指标的标准值与纳税人申报数据进行对比,利用计算机系统找出偏离标准值的纳税人来进行评估。

新加坡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纳税评估工作分工明确而细致。税务机关内部按照纳税评估的流程建立了明确的分工协作机制。税务处理部负责发放评税表、处理各种邮件、文件和管理档案;纳税人服务部对个人当年申报情况进行评税;公司服务部对法人当年申报情况进行评税;纳税人审计部对以往年度评税案件和有异议的评税案件进行二次评税;税务调查部对重大涉税案件进行调查。如果再评税中发现重大涉税问题,必须转入税务调查部进行调查。二是具备“柔性”管理特点。在纳税评估工作中,税务机关如果发现纳税人有违法事实,一般都要给纳税人一个自查自纠和解释说明的机会,这种“柔性”管理特点给了纳税人一个主动坦白的机会,缩短了征纳双方的距离,有利于缓解征纳双方的矛盾关系。当然,如果纳税人不予配合,那么该违法行为就由无知事故定性为主动事故,其处理方法也就由一般违法处理变为追究刑事责任了。三是纳税评估智能化。新加坡纳税评估工作主要依托计算机系统进行,评税的依据是评税人员通过各种渠道搜集的情报信息以及纳税人申报表中提供的信息。

三、国外经验对来华跨国公司税源管理工作的启示

1、完善税制,减少税源管理制度上的漏洞

我国在防止资本弱化方面,只是从来华跨国公司的注册资本额度和占总投资的比例以及关联公司的负债利息税前扣除支出进行控制,没有规定来华跨国公司债务―股本比例,只要来华跨国公司向国外关联企业支付利息所使用的利率不高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就不会受到税法的限制,这就形成了我国跨国税源管理的漏洞,容易造成税收的大量流失。我国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通过立法,规定公司债务―股本比率来限制利用资本结构变化达到避税目的的做法。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转让定价税制,但还应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增加对避税行为的处罚等条款,使跨国公司采用避税手段时受到更多的限制。

2、加大现代化信息建设

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将信息化技术广泛应用在税收征管中,覆盖了税源监控的所有环节,形成了高效、严密的税收监控体系。信息化技术的运用可以缩短纳税人的申报时间,同时,通过计算机联网可以将纳税人的申报资料与来自银行或其他部门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对比,实现监控。通过对前面几节发达国家的税源管理实践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为了实施高效的税源监控措施,都加大了现代化信息建设力度,建立了数据处理中心,重视数据的管理,促进数据信息的转化和应用,以提高服务质量,以便更准确地保护合法纳税人的利益,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国外成功经验证明,现代化信息建设是优化纳税服务、降低税收成本,增强税源监控效率的有效手段,也成为现代跨国税源管理的一种发展趋势和客观要求。

3、加强同政府其他部门的信息交换

发达国家注重部门之间税务信息交流,并且建立了广泛地税源控管机制。首先通过立法协调统一行动。如美国、澳大利亚都是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政府其他部门和税务机关之间、金融、中介机构和税务机关之间开展信息交流的方式、内容和时间。其次,政府各部门信息交流强调互惠互利。信息交流借助于双方部门现有的信息渠道,降低了信息采集成本。

4、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

从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税源管理方法中,我们可以看到其中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各国根据自身的情况,设立的纳税人分类略有不同。如

美国分为大中型企业、小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个人纳税人、免税组织等,并且结合行业分类进行管理。澳大利亚将公司也按照销售收入分为大企业、中小企业等分类进行管理。纳税人分类管理体现了国际上“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管理理念的变化,改变了过去只从税务部门管理角度出发的局面,将纳税人的利益和方便程度放在第一位,通过税务部门内部的管理效率的提高,以减少管理中的重叠,克服由于实行纳税人分类管理所带来的困难。

5、合理设置机构

西方发达国家在设置税务机构时,尽可能做到权责划分明晰,一般是按照经济区域、税源区域或行政区域设置机构。具体税源管理机构的设置也常常会打破行政区域的限制,按照国家的经济区域、税源集中和分散程度以及税收情报的可获得程度,在中心城市设置大区税务局及其下属派出机构以及若干税收征收中心。实践证明大企业管理机构在国外税源管理中也具有良好的效果,具体表现在一是更加深入系统地掌握了大型跨国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生产经营情况,为深化管理,提高管理质量打下基础;二是加大了与跨国公司的沟通力度,提高了企业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最小的投入保证了主要税收收入的实现;三是通过税务审计等手段,能够及时发现大型跨国公司重大纳税遵从问题,便于及时采取措施;四是通过采取提高工作人员待遇,加强人员的培训和知识更新,增强了组织机构的吸引力,保证了更多的专业人才投入到大型跨国公司的税收管理中,减少了跨国公司偷、逃、避税行为的发生;四是为大型跨国公司提供了更高质量的专业化服务,提高了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环境的满意度,改善了投资环境。

6、采用了先进的管理手段

对跨国公司进行系统的税源管理,将管理范围拓展到税收政策效应评估、税源分析与监控、税收风险评估、税收遵从衡量与评析、税收成本测算与分析等方面,提高税源管理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具体对我国的启示为:一是建立每个纳税人终身适用的、唯一的身份识别号码制度。推行统一的纳税代码,并广泛应用于各个经济活动领域,是发达国家社会管理协调性比较高、对税源监控高度重视的突出表现。这一举措为税务部门广泛获取和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数据提供了较大的便利,为税源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申报手段规范、高效。西方发达国家的纳税申报表格相当规范,并且都有详尽的说明。有些国家的申报表格可以直接采用电子扫描数据,或设计规范、合理的电子表格采集信息,并通过网络及时传递税源

信息,加快了数据采集的工作进度。随着高科技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上面提到的各个国家都广泛推行网上申报,通过网络申报,可以减少税务机关数据录入工作量和错误率,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对跨国公司税收实施系统管理,按照跨国公司遵从程度的高低,分别采取自我调整、有协助的自我调整、强制的金字塔型管理策略,鼓励跨国公司自觉遵从;四是建立统一的税收信息技术系统(特别建立监控与评估遵从程度策略执行情况的监测体系),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节约开发及维护成本。

7、促进税务中介机构的发展

西方发达国家除了加强税务部门自身的建设之外,对发展中介机构也是不遗余力的。从前面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各国制定了多种措施以有利于中介机构的发展。一是在立法环节,对税务中介机构立法加以规范,以保障它们的健康发展;二是在税务中介领域不断创新,在进行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在多个领域引进税务中介,例如,许多国家允许中介机构代理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从事的业务范围也从传统的申报、记账服务、诉讼等,扩展到新的领域,如税款支付,通过网络查询纳税人纳税状态等。三是税务部门应加大同国际知名税务代理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开拓交流渠道,了解其最新动向,听取他们的意见,改进管理方法。四是规范税务中介的行为。加强对恶意税收筹划的监控及建立追究机制,不仅对恶意税收筹划的使用人进行处罚,还应对恶意税收计划的筹划人和提供帮助的人予以处罚。从发达国家促进中介机构发展的经验中,我们可以认识到,中介机构的发展是利用市场力量,合理外化税务管理职责,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有利于税务部门管理成本和纳税人成本的降低。

二00八年九月八日

作者单位:哈尔滨市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对税源管理的缺陷及其形成原因的思考

内容摘要:税源管理一直以来是我国政府税收管理的核心问题,由于依法治税与税收任务的矛盾、管理理念的混淆、管理手段的落后,税源管理的现状不容乐观。只有针对目前税源管理的缺陷进行创造性的改革,才能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不断提高税源管理质量,保证税款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关键词:税源管理,重要性,缺陷,解决途径

一、为什么要进行税源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于1996年提出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目标模式为: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时隔几年,在2004年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30字的基础上补充了“强化管理”四字。强化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税源管理,因为正是税源管理作为桥梁和纽带连接了“集中征收”和“重点稽查”。

税源,顾名思义,乃税收的源泉,它不仅是税收的基础,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国的国民收入水平。由于税源只有通过税收征管才能转化为税款,税收征管水平对税源与实际税收的差距就有决定性的作用。既然税收征管是税务工作的中心环节,那么税源管理就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税源管理的现状及相关分析

我国目前的税源管理水平不容乐观,最大的问题是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存在严重的不对称现象。前者占有的信息较多,而且具体实际;后者占有的信息不仅较少,而且有部分内容虚假不可靠。对于税源管理水平无法提高的原因,许多学者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税源监控方式单一,监控范围过窄,监控内容不全等。然而在这些表面因素之外,是否还隐

税源专业化管理

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几点思考 ——乔帅税源专业化管理是以信息共享为基础,分类分级管理为主要方法,采取纳税评估的手段,依托税收专管员为载体的管理方式。是今后税务管理的主流方向。 一、信息共享方面 我局目前已初步形成征管股国地税、工商部门数据交换,二分局、国土部门信息交换,信息股综合治税平台,三大信息共享机制。但交换的信息存在局限性,信息利用率不高,以国地税信息交换为例,目前仅涉及漏管户信息、税款缴纳信息,发票开具信息、代开发票信息交换目前尚未启动。目前的基础数据质量还难以有效支撑后续的风险管理和基础管理,而风险管理和基础管理效率不高又导致基础数据失真,形成不良的循环。第三方数据来源渠道狭窄,普遍存在“进来的信息用不了,想用的信息进不来”的现象,对第三方数据的深度加工和利用仍显不足,无法从根本上扭转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局面。 二、分级分类管理方面 我局目前采用的管理模式是分地域,不区分行业划分管户。每个管理单位同时存在多种经济体,多种行业,多种规模的纳税人。这种模式下管理趋于粗放型,税收管理大户小

户一把抓。重点税源分散在各个分局,加之目前管理人才极度匮乏,人力紧缺,管理人员能力有限,造成税源管理无法实现精细化。 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设置,对管户划分采取规模划分、行业划分的形式,对现有的各类纳税人进行梳理和划分,将同一类(行业、规模)纳税人归并到一个征管机构负责,实现征管事项与征管机构之间的一一对应,实行“一类事项一家负责”。 另一方面,专管员只需针对所管理的某一个行业进行专项突破,熟悉一个行业的风险指标,由从前的一对多,演变成一对一,有利于专管员素质的提升,便于定向性税务人才的培养,有利于精细化管理,有助于降低税收风险的发生几率。 但值得注意的是,打破属地管理会导致税务机关与地方政府的对接不畅,税源调整频繁,难以及时调动地方政府协税护税、参与社会化综合治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利于建立长效的、社会化的税源风险管控机制。 三、纳税评估方面 (一)现行纳税评估主要为事中、事后管理,要将事中、事后纳税评估,向事前风险管理过渡。 (二)将区域性、宏观性风险指标指标细化为分行业、细化性指标,建立、健全本区域各行业、各规模纳税人的风

一季度重点税源分析报告(精)

办税服务厅 二O O九年一季度重点税源分析报告 办税服务厅在汉滨分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这一工作宗旨,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对内和谐聚人心,对外诚信优服务;不断创新工作理念,狠抓税源税种的管理工作,强化税收监控分析;落实工作责任制,与纳税人互签“承诺书”,强化两个体系的建设。今年一季度入库地方各项收入3748.92万元,其中监控管理的重点税源入库3285.44万元,较上年增长759.06万元。现将办税服务厅二00九年一季度重点税源监控和管理工作分析报告如下。 一、办税服务厅重点税源基本概况: (一重点税源分布特点 1、从办税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的税源分布情况来看,二00九年办税服务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35户,重点监控企业集中在房地产、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电力、邮电通讯、电力、烟草和制造业,其中房地产业6户、金融业4户、建筑业4户、邮电通讯业2户,商业4户,电力3户。从监控户数来看,各行业所占比重不同,房地产和建筑业户数最多,2个行业的重点监控户数占总监控户数的比重为35.71%。 2、重点税源分布经济类型以国有经济和股份制为主。 (二重点税源的监控级次 办税厅今年共监控重点税源户35户,其中省级监控7户,市区两级同时监控28户。 (三重点税源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 截止三月三十一日重点监控企业累计入库地方各税 3285.44万元,占办税厅一季度入库税收任务的75.39% ,较去年同期增加759.06万元。

分税种看: 1、营业税一季度累计完成1686.5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79.23万元。 2、个人所得税一季度累计完成572.1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5.97万元。 3、土地使用税完成208.4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6.07万元。 4、企业所得税完成72.44万元,同比减少49.87万元。 5、城建税完成406.81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8.32万元。 6、车船使用税完成282.8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8.77万元。 二、重点税源税收增减原因 重点税源监控企业今年一季度税收任务总体小幅增长,其主要原因从客观上讲:一是我区经济持续稳健发展,带动了税收的增长;二是重点税源监控层级管理制度加强,促进了税收收入任务的大幅增长;三是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幅度较大,致使土地使用税收入提 高;四是委托保险机构代征车船使用税,致使车船使用税收入大幅增长。重点税源监控企业今年一季度部分税种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整税率降低原因所至;二是受金融危机影响,消费水平和购买力下降所至。 重点监控企业税收稳定增长除了以上一些客观原因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团结务实的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到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的重要性。为抓住重点税管理这个“牛鼻子”,办税厅领导多措并举,狠抓对重点纳税企业的管理,闯出一条重点税源管理的新路子。 三、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重点税源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

对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阅读: [ 582 ]次发布时间:2012-8-15 税源管理是当前税收征收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源变化趋势越来越快,税源结构越来越复杂,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使得税源监控的难度越来越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税源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步凸显出来,税源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本文就如何强化税源管理,提升税源管理水平谈些粗浅的认识。 一、税源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税源特点与征管力量失衡是造成税源控管乏力的一般性问题 一是农村征管机构收缩后,税收管理人员大部分集中在城镇,税收征管属于“放羊式”管理。 在相对粗放型的征管模式下,税务机关难以实施现代化税源管理的措施。由于人员的过于集中,导致基层征管人员与纳税人之间的直接接触大大减少,农村税收征管被边缘化。由于税收信息来源渠道较窄,掌控的税源信息有限,且对有限的税源信息分析、利用不够,致使税收管理部门对纳税户数、纳税人基本情况、税源结构及变化趋势情况不明,税源底数不清;二是税收征管力量与征管面积对比,差距十分悬殊。过去是二人以上管一个乡镇,如今基本上是一人管几个乡镇,税收执法力量十分单薄,这样,税源监控管理乏力、税收征管不到位、征管基础被弱化是显而易见的;三是随着征管条件的不断改善,基层管理分局税收征管的机动性和有效性有了显著提高,但由于管理方式单一,对税源的控管在时间上、人力上和措施上都得不到保障,税源得不到有效控管;四是税源管理采取“抓大放小”的方式,造成了大的税源没有管好、管到位,小的税源又没有去管,即所谓的西瓜没有抱着又漏了芝麻,税源流失十分严重。 (二)疏于管理和放任自流,是税源管理乏力的主要问题

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百度《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感觉很有用处,为了方便大家的阅读。 据世界货币基金组织保守估计,近年来我国每年税收流失的绝对额均在亿元以上。 该组织专家估算我国主要税种的流失情况:增值税流失率为%,所得税流失率为%,关税流失率为%;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刘新利博士用税收能力指标估算的增值税征收努力为%,营业税的征收努力为%。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自年至年底,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共立案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万件,查补收入亿元,年全国各级税务稽查机构查补税款亿元。 上述列举不同层面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税收流失的存在和严重性。 也使我们更加深刻领会国家税务总局将强化科学管理作为新时期税收的主题之一的内在用意。 我们认为:我国税收流失与税源管理关系重大;只有把握住税源,控制税源流失,才能控制税收流失,才能保证税收足额入库。 本文试图结合税收的基本原理,沿着税收征管流程从实践出发,对当前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做粗浅剖析,提出化解拙见,期盼同仁赐教。 一、税源管理概述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源指水流起头的地方或来源,如源头、源泉等。

据此理解税源即税收的源头、源泉,是指税收的最终来源或者说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 我们认为税源管理是税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通过对应纳税行为及国家税收的来源要素(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环节和税基等)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并实施监控、把握发展趋势的动态过程。 税源管理既要把握和分析已经实现并入库的税收规模、结构和规律,又要把握和分析已经实现但未入库的税收状况,通过对现状的分析,思想汇报专题找出存在问题和原因,研究对策和建议,并积极探索税收变动规律,把握后期税收发展趋势。 从内涵上讲,税源管理是对形成税收的税基的调查、了解、分析、掌握的过程,具体讲就是对应征税收的监控过程。 它的主要任务和主要内容应包括:一是掌握纳税户户数、分布和基本情况,努力实现零漏户管理。 二是了解和把握当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销售状况,包括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物流和资金流状况。 三是了解和把握纳税人的财务核算情况和纳税申报情况。 四是了解和把握纳税人的税收潜力和纳税能力,并对同一行业不同纳税人进行税收统计分析和税负评估。 五是对各类纳税人的纳税真实程度进行分析和信誉等级评估等。 从外延来看,税源管理应涵盖从掌握税基的各种制度、指标、流程到服务征管、稽查等税收的全过程。

税源分类管理经验

税源分类管理经验 【内容摘要】 一、实施分类管理的背景和内涵,河南省国税局通过分析税收征管流程,总结征管工作规律,认识到,管理工作至关重要,不仅是税款征收的基础,而且是稽查工作的重要信息来源,所谓分类管理,是指以行业分类为主,以信息化为依托,以行业规律为依据,以纳税评估为手段的税源监管方法,今年年初,河南省国税局按照“优化服务,分类管理,以查促管,管住管好”的整体工作思路,在全省确定了32个主行业,并由各市局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分别确定市局、县局管理的重点行业, 二、实施分类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创新税源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 1、税源管理模式由分户管理向分行业、链条式管理转变,(1)开展典型调查,探索行业管理规律,(2)建立行业评估数学模型,开展行业评估。 今年以来,新乡市国税局按照省局工作部署,根据本地税源大户少、中小企业多、行业分布较为集中的特点,实施了以分行业为主的分类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以分类管理为抓手,以电子档案为依托,全方位、立体型的税源管理机制。 一、实施分类管理的背景和内涵河南省国税局通过分析税收征管流程,总结征管工作规律,认识到,管理工作至关重要,不

仅是税款征收的基础,而且是稽查工作的重要信息来源。针对征管基础薄弱、中小企业税负偏低及零负申报突出等问题,在今年初提出了依托信息化,实施分类管理,打牢征管基础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加强对税源的管理。 所谓分类管理,是指以行业分类为主,以信息化为依托,以行业规律为依据,以纳税评估为手段的税源监管方法。主要内容是:通过对同行业企业进行典型调查,搜集整理企业生产经营相关信息,综合分析、总结行业规律,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数学模型,并在验证的基础上,建立行业税源管理信息电子档案;进而通过定期采集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等动态信息,利用行业纳税评估数学模型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综合测算,与企业申报信息相比对,验证企业申报的真实性,如发现企业纳税申报存在问题则进行约谈举证或移送稽查部门查处。 今年年初,河南省国税局按照“优化服务,分类管理,以查促管,管住管好”的整体工作思路,在全省确定了32个主行业,并由各市局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分别确定市局、县局管理的重点行业。新乡市国税局结合本地税源特点,依据行业内在规律和行业规模,将全市29986户纳税人划分为30个大行业,286个子行业,并分市、县、所三级确定重点管理行业。 二、实施分类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创新税源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

加强我国税源管理的几点建议

加强我国税源管理的几点建议 笔者从事多年的基层税收管理工作,就如何加强税源管理进行了一番思考,提出一些看法和观点供大家交流探讨。 一、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税源管理机构职能“缺位”。在新一论征管改革中,随着征、管、查分离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税务专管员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管户”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管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税”和“关系税”,有利于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税收管理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如申报不实,出了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这样一来,在税源的管理上便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在相当程度上脱了节。由于征、管、查之间始终处于变动磨合的状态,未达到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存在“缺位”现象。办税大厅征收人员不再下户,就表征税,被动接受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并不能主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基层分局(所)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源控管乏力,由过去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对辖区内的税源底数不清,户籍不明,造成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凸现。 问题二:税源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在当前税源管理过程中,单一地以

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工作重心侧重于重点税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非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某些区域及工作环节的管理,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传统的税源管理手段相继取消而丧失,而新的信息管理手段又未到位,基层税务干部普遍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有的被动地等待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寄希望于省局为他们提供“一步到位”的办法和手段。虽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设,实现了征管业务流程微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管理系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状况不能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此外,还建立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税源监控网络和管理监控机制,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传递渠道单一、滞后。 问题三:部门协调配合不得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银行、质监、土管、城建、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股)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现代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作文/zuowen/ 问题四: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乡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层税源少、人员多,而城区或重点税源单位税收任务重、

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基础规范化工作的思考

加强地税基础管理规范化工作的思考 西峰区地方税务局高希成 近年来,随着各项税收征管措施的落实,税收征管水平不断提高,征管服务质量明显增强,全区地税整体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但当前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中仍然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地税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制约着地税规模的进一步做大做强。因此,进一步加强地税基础管理的规范化工作成为推动地税发展的必然。 一、当前地税基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视外部数据信息的采集录入,忽视信息采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从目前来看,由于涉税信息动态性强、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等原因,税务部门采集的涉税信息不准确、不全面、不及时等现象还依然存在,以致据此录入系统的数据不能如实反映纳税人的真实生产经营情况。 (二)重视起征点以上户的管理,忽视未达起征点户的管理。有相当一部分管理部门对起征点以下的户跟踪管理户不及时,一旦确定为未达起征点户,就被边缘化,很少再去问津,以至于定额调整、资料报送、纳税申报等事项就很少再去过问,即使达到起征点也不及时调整定额,形成事实上

漏征现象,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三)重视地税直管户的管理,忽视国地税共管户管理。地税征管人员往往把管理的重心放在了地税直管户的监管上,而对国地税共管户的管理重视不够,漏征漏管现象比较突出,致使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依据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流失比较严重。 (四)重视计算机的管理应用,忽视入户巡查巡管。近几年来微机的应用已覆盖到地税征管的各个环节,但个别环节的运用不够深入。同时税收管理员把绝大部分建立用在了对从征管系统下达任务的操作上,对日常巡查巡管走过场甚至不深入到户,致使对实际情况掌握了解不够,影响了管理实效。 (五)重视征管资料的管理,忽视征管资料的深度分析。税收管理员只就资料管资料,对各类征管资料不进行认真的分析,不去认真挖掘各类资料内部的价值信息,使征管资料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往往是征管年度一结束,就将资料束之高阁,这实际上是对征管资料的极度浪费。 (六)重视主税种的管理,忽视其它税种的管理。突出体现在外来(出)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的税收征管上。各施工地税务机关只注重管理重点工程的营业税,忽视对企业所得税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管理。不少外来施工单位只要取得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就万事大吉,由于机构

浅谈基层税收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基层税收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4-12-19 09:33:00 | 来源:中国税务网-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地税局| 作者:呼宁平刘慧勇田晓宁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此话道出了基础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随着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不断推进,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征管水平不断提高,征管服务质量明显增强,但是征管现状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现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对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当前基层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征管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当前税收征管存在税收管理要求高而管理员平均素质偏低的现象,税收征管工作浮于表面,管理广度和深度的拓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限制,征管质量亟待提高。 (二)组织结构问题影响税收征管整体效能的发挥。一是上级税务机关各项管理任务下达存在分散性,基层税务机关疲于应付,降低了工作效率,加重了税收管理员和纳税人的负担。二是各环节之间协调配合不够。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业务衔接不顺畅,没有实现有机的联动,阻碍了税收征管整体效能的发挥。 (三)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税收征管效率低。目前,基层分局涉税数据信息量虽然较大,但比较零散、不规范,真实性不强,甚至存在很多垃圾信息,难以通过相关涉税信息的监控手段对纳税人进行准确的风险评估和防范。加之,当前的税收征管软件是在原有的征管模式的基础上开发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的已不适应现在的运行模式,有的工作流程发生了改变;税收各类外挂软件没有实现互相关联,不能实现综合利用,在推行过程中,往往结果是征管效率没有多大提高,又加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负担,增加了纳税人的麻烦。 (四)税收基础管理不扎实,管理质量不高。部分税收管理员重视申报征收环节,忽视后续管理环节。征期申报结束后有松口气的观念,甚至存在完事大吉的想法,轻视基础管理工作。双定户管理存在起征点以上户的管理较为严格,起征点以下户和临界起征点户管理较松,未能完全做到严格执法。 (五)征管队伍素质和工作责任心亟待提高。部分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存在“庸、懒、散”的情况,工作激情逐渐减退。一些干部的法制观念、大局观念、协作观念、责任观念、效率观念正在淡化,其学习精神、进取精神、务实精神、创新能力正在衰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达不到相关要求。 二、基层税收征管中存在上述问题成因剖析 (一)征管队伍素质与工作要求不适应。一是税收管理员比例偏低,以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地税局为例,全局在职干部职工94人,直接从事税收管理的人员26人,占27%,全局管户10,894户,人均管户419户,管理户数较多,征管难度较大。二是业务素质较低,个别税收管理员对税收政策的变化一知半解、似懂非懂;对征管流程掌握得不熟练,程序意识淡薄;缺乏企业财务核算和现代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面对当前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收分析等这些需要综合知识的工作显得难以胜任工作。 (二)税收管理员担负的工作负担过重。在征收管理过程中各项日常管理、申报征收和各类调查工作,就占用管理员1/3的工作量。其中程序化的事务性工作占用较多精力,阶段性、突击性工作任务占总工作量比重较高。为了完成各级布置的阶段性、突击性工作任务,税收管理员往往只能顾此失彼,正常的税收工作受到冲击,日常巡查等工作不能按时开展,或流于表面性的应付工作,难以体现精细化管理的初衷。 (三)征管手段、办法滞后。征管手段滞后不能实施有效控管。有的规范性的文件抽象性太强,可操作性不强,影响了征收管理质量的增强,税收征管手段和法制一定程度上滞后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税发〔2010〕1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源 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借鉴国际税收管理先进理念和经 验,探索适合我国实际的税源管理新途径,税务总局决定, 在上海、 江苏、安徽、河南、广东、青岛国税局和广东、山东地税局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纳税人数量不断增多,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呈现多样化,企业集团大量增加,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企业核算的电子化、团队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的复杂性、艰巨性、风险性不断加大,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等矛盾日益突出,传统的由税收管理员属国税发〔2010〕101号

地管户、粗放的税源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更新理念,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核查申报纳税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以规范税收征管程序和完善运行机制为保障,以建立和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为支撑,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优化服务,严格执法,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实施 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必须坚持依法征管原则,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求实创新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学习借鉴国际税收管理先进理念和经验,勇于创新税源管理的方式、方法和手段,积极探索税源管理规律。 3.积极稳妥 税源专业化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细致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积极稳妥地组织试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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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标 签】加强税源管理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发﹝2006﹞149号 【发文日期】2006-09-28 【实施时间】2006-10-01 【 有效性 】全文废止 【税 种】征收管理 自2011年1月4日起,全文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 注释:参见: 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2004年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和2006年全国强化税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税源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现结合近年来工作实践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加强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 税发〔2006〕37号)和《》(国税发〔2006〕38号)要求,认真做好税务登记证换发工作。要结合税务登记证换发工作,对比相关统计资料、工商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对辖区内的管户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摸清税源底数。要加强对各类企业、代扣代缴单位、个体工商户及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的户籍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也要纳入管理,并将上述各类纳税人、单位、组织的有关涉税信息,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逐户建立户籍管理档案。同时,加强对房屋、土地、车船等财产登记信息的收集和管理。要在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纳税人资料的同时,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在户籍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辖区内管户的动态监管;定期开展年检和换证工作,查找漏征漏管户,及时掌握纳税人的变动情况。

关于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刘晓东 近年来,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税务机关在征管体制、机制、方式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突破。在经历征、管、查三分离后,随着以专业化、信息化为特征的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的推进,传统的税收管理员属地管户等税源管理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征管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如何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成为当前税务系统面临的重大课题。徐州市国家税务局通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和积极探索,逐步走出了一条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新路,为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新架构。 一、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徐州市国税局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总体思路是试图建 立一个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覆盖市、县(区)、分局三级横向联动、纵向互动的税源管理专业化运行机制。 (一)科学分类,在税源管理对象上实行多元化管理 按照纳税人特点,遵循“抓大、控中、规范小”的原则,以规范化、集约化为基准科学划分税源,实施科学的层级管理。 一是重点强化大企业管理。建立机构集中管理,将全市126家市属及以上企业和市区外资企业集中到大企业管理

机构统一管理,有机整合纳税咨询和辅导、纳税申报与税款征收、税务审计与强制执行等纳税服务与执法功能;拓展渠道采集数据,以重点企业上报数据为依托,管理员下户为抓手,有效采集所需数据,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比对分析;依托建模动态监控,对烟草制造、批发零售、电力行业、房地产、通用设备制造业等重点行业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出行业相关指标、参数和模型,结合评估方法,实行动态监控。 二是专业控管中小税源户。分级分类建立中小税源户管理手册,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实地调研新办企业,在税务登记、发票审批、一般纳税人认定等环节从严把关,避免产生漏征漏管;围绕物耗、能耗、产销率等主要涉税经济指标,测定行业基准税负和指标体系,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通过对纳税人同期申报数据的比较,结合历年来稽查、评估案例的分析,形成税收管理指南,提高风险的准确性预警的准确性;对有风险和异常情况多的企业,实行集体纳税评估和实地核查制度,运用税收情况分析,实行重点监控。 三是逐步规范零散税源管理。按照地段、规模、行业对零散税源进行分类管理,对税负明显偏低的纳税户,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核定其营业额;对未达起征点的纳税户采取上门查看的方式,要求其对全年的经营情况进行一次性申报;对经营正常但未办营业执照的临时户,按经营条件相同

浅谈如何加强税源管理与税源建设

浅谈如何加强税源管理与税源建设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税源分布的领域越来越广,税源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漏洞明显增多,探索税源建设新途径、新办法更显重要。笔者就如何加强税源管理与税源建设做以下粗浅的看法。 一、对税源管理与税源建设的认识 税源建设,广泛讲是指各级地方政府以及经济管理部门围绕税源健康、稳定增长而采取的一系列新措施。对税务机关来说,税源建设包括税源管理和税源服务两项内容。税源管理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对税收收入的来源和渠道,通过一系列科学、规范、现代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全方位的信息跟踪和纳税控制,保证收入实现的管理活动。其核心是通过管理缩小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差距,实现对税源的监控。具体地讲,税源管理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税务检查、税务行政处罚以及协税护税等诸多工作。税源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为实现税收目的,无偿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自然人提供的税法宣传、咨询以及办理涉税事项等各种服务。 税源管理是税务机关执法责任的体现,税源服务是税务机关义务责任的体现。一方面,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行使管理权,对税源行使监控管理权,防止税源流失和税收不公;另一方面,税务机关也必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纳税人无偿提供税收服务,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税源的发展壮大提供服务。税源建设的水平直接关系到税收的管理水平,税源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税收征管的质量。加强税源建设是坚持依法治税原则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的根本途径,也是实现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具体体现。 二、加强税源管理的措施与建议 笔者认为加强税源管理首先要转变观念,提高对税源管理的认识,改变“重收入、轻管理”的思想,树立“以管促收、管理前移、精细管理”理念,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职责到位的原则,认真落实税源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切实达到税源管理的目的。具体讲,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税源管理工作。 (一)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是联系征纳双方的桥梁和纽带,落实好税收管理员制度,是抓好税源管理的关键之所在。按照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税收管理员的职责范围,使税收管理员及时地对责任区内的纳税人的户籍、税基、税源管理进行按月调查分析,适时催报催缴,深入纳税户核实与监控经营状况。 (二)实行税源分类管理办法。一是对重点税源实行重点监控网络管理。根据重点税源企业具有财务核算健全、财务电子化管理程度高、纳税意识较强、社会影响力大等特点,把一些既懂税收征管又精计算机操作应用的复合型人才集中起来,运用计算机管理手段实施监控。二是对中小企业实行分行业管理。在督促中小企业建帐建制、规范核算的基础上,实行分行业管理,掌握各行业中小企业税源的规律,通过纵、横对比,强化管理,实现中小企业

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管理的几点思考

关于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征管的几点思考 一、做好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征管的重要性 重点税源企业不仅是税务管理的重点,更是税收增长的重点。以税源二股为例,税源二股共管户96户,其中重点税源企业11户,占比11.46%。2015年1-6月共入库税款7296万元,其中11户重点税源企业入库税款6120.1万元,占全部入库税款的77.21%,数量不足15%的重点税源企业贡献了近80%的税收,由此可见,重点税源企业对税款的贡献是中小企业无法比拟的,所以,做好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征管,是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前提与保障。 二、目前重点税源企业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沟通不及时导致的税企信息不对称 税务机关为适应飞速发展的互联网建立了一系列税企网络沟通平台,比如税源二股建立了“和谐征纳”QQ群,通过QQ群,税务机关可以及时传达各项税收政策和需要企业配合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纳税人也可以在线向税务机关提出日常经营面临的有关税务的疑惑。但是,这种由于某项具体工作而传递的信息,由于缺乏系统的管理,税务机关所获取的获取的信息往往是零散的、滞后的、单一的,并不能清晰、准确的反应企业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纳税服务的深度。 (二)涉税服务内容针对性不强 当前大型企业集团由于其跨地区经营而形成众多分支机构的经营形式,其内部管理模式多为跨地经营、总部决策、集中核算。税务机关缺乏针对此类型企业而形成的管理模式,比如由于分支机构与总部两地的基层税务机关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往往产生一些问题。 (三)税收管理模式与企业管理模式不适应 目前,重点税源企业平均每月固定报表7张,不定期报表5张,包括重点税源数据报表、大企业直报分析等。一方面,税务机关通过查看企业上报的各项报表及时便捷了解企业财务经营状况,加强管理;另一方面,重点税源企业自身由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房地产行业企业纳税意识不强。目前,大多数房地产行业企业是地方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开办的,这些企业曲解地方的优惠政策,甚至有的认为自己是招商引资企业,在税收方面享有优惠、得到“照顾”理所应当;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自己的纳税义务和有关税收政策不清楚,特别是对预收房款、以房抵顶工程款、代收款项等特殊税收政策更是知之甚少。以高唐县为例,该县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7家,其中,高唐本地企业仅有1家,其他均为招商引资的外来企业,这些企业在高唐的累计经营期限都超过了180天,按规定均应到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但是,除本地一家企业外,没有一户主动到国税部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经国税部门多次上门催办,目前已4家企业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另2户企业仍在催办过程中。 2、房地产行业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一是财务制度混乱。帐务不全,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帐。二是收入不实。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预收售房款的形式,因未开具正式发票,预收款长期挂在帐上,不作收入,有的甚至无账可查。三是虚列成本。多数房地产企业由于工期长,与建安施工企业结算不及时,成本核算未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遵循配比原则,有的仍然按收付实现制即对成本采取支付多少,就列支多少;对未售房面积,收入未转但成本已提前列支,造成收入、成本不配比,因而无法核实其真实成本,也就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盈亏情况。有的按预计数开具收款收据入帐,造成成本虚增,同时存在大量的不合法凭证或没有取得凭证。 3、房地产行业流动性强。流动性强是房地产行业的共同特点,目前高唐的6家外来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是外地的固定业户,往往以回总公司汇总纳税为由,不愿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但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他们中无一符合回总公司汇总纳税的条件,并且在高唐累计经营期限都超过了180天,应该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流动性强的特点给税收管理带来一定困难,稍有疏松,极易形成漏征漏管。 4、易造成其他偷逃税行为。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供货商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证和税务登记证,开具虚假发票行为严重,经营行为隐蔽、流动性大,如果对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不到位,这些供货商偷逃税更有了可乘之机,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会议发言)重点税源户应实施重点管理

重点税源户应实施重点管理 目前,从上到下都在试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大家都认识到现在的税收管理员制度不是以往意义上的专管员的延续,而是对新征管模式的巩固和完善。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还是突出”管理”这一理念,即落实责任,加强管理,”户事结合、重在管事”,从而建立切合本地、操作性强、功能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其中管户多以分类管理为主,突出重点税源户管理。重点税源户管理到位了,以点带面,税收管理员制度才能全面开花,取得成效,由此可见重点税源管理在现代税收征收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强化重点税源户管理工作,这一点我们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下面就重点税源户税务管理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重点税源户管理必须有坚定的信心 重点税源管理就是以重点税源企业为具体对象,通过建立管理台帐、税源数据库,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收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分析、预测等管理。加强重点税源户管理能起到为整体税收管理提供信息服务,为税收分析提供数据支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作用。事关重大,责任重大,工作千头万绪,工作事无巨细,基础要求夯实,管理要求到位,为此我们必须有坚定的信心,充分了解加强重点税源户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一是加强对重点税源户管理,能及时、全面地掌握企业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加强对重点税源户管理,在第一时间内对重点税源户生产经营变化动态进行了解和分析,及时掌握经济税源变动情况,分析税收收入变化原因,预测税收收入发展趋势,提高税收分析水平和税收预测的准确性;三是通过加强重点税源管理,能促进税收计划编制和组织收入工作水平的提高,在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时,抓住了重点税源,就掌握了计划落实的主动权,有利于提高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税收计划执行过程中,抓住了重点税源,就抓住了主要矛盾,有利于发现和解决组织收入中的主要问题,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税收计划任务的完成。 ●二、重点税源户管理必须有专门的机构 1、重点税源户要有专门确定机制 重点税源户的确定应以先进的计算机系统为依托,利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对全体辖管户实行有机筛选,滚动确定重点税源户。我们可以从企业注册资本、经营收入、应交税金三个方面考虑,在税源调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监控税源相对集中、行业特点明显,或者征管相对薄弱、容易出问题的行业,如房地产行业等。重点税源户可以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是达到一定规模的重点税源户:即按照上一年税收收入的多少排序选取,选择占税收总收入60%∽70%的企业进行监控。

加强部门协作促进税源联动管理的思考及建议调研报告

加强部门协作促进税源联动管理的思考及 建议调研报告 税源管理联动机制,就是整合职能配置,整合数据应用,在各级部门之间,上下层级之间以及税源税基管理的主要环节之间,建立起职责清晰、衔接顺畅、重点突出、良性互动的管理机制。税源管理联动机制能够有效地整合现有资源,形成税源管理的合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税源管理联动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需要部门与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特别是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但是,由于受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管理职责存在交叉现象,各部门之间信息传递不畅等因素影响,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衔接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影响了税源管理联动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如何理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顺畅的部门协作机制,对于充分发挥税源管理联动机制作用,深化税源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机构设置不合理,部门分工不明、职责不清。自从实行征、管、查机构三分离改革以来,各级都按照征、管、查机构三分离原则,设置了相应的机构。但是,这些机构职能划分不够清晰,分工不尽合理,如不少税务机关就存在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检查权限划分不够明确,征收部门和管理部门共同行使个体户日常管理和税款征收权现象,甚至出现多个部门都有权管理同一事情,且不同部门在处理同一问题时意见各异,造成纳税人左右为难,不知听谁为好,严重影响税收执法的严肃性。

二是部门配合不力,工作衔接不畅。目前,部门之间如何协作,缺少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衔接制度,如对征收部门如何根据管理部门的纳税评估和稽查部门的稽查结论征收税款,以及收缴滞纳金和罚款,其征收情况如何通知管理部门、稽查部门;管理部门如何根据征收部门的征收情况和稽查部门的稽查情况实施管理,其管理情况如何告知征收部门、稽查部门;稽查部门如何根据征收部门的征收情况和管理部门的管理情况选案稽查,其稽查结果如何通报管理部门、征收部门这些制度制定得不是很详细和具体,造成征、管、查三方工作上时有脱节现象发生,直接影响着税收征管工作的效率。 三是信息不共享,信息传递和反馈不尽如人意。在现实工作中,征、管、查各部门间过多地强调征收、管理、稽查应该“各司其职”,缺少必要的沟通和联系,导致出现征、管、查各自为政,“自扫门前雪”的现象。管理部门和征收部门不能及时将征管过程中发现的信息告知稽查部门,致使稽查部门难以从征收管理中获得稽查案源信息,在选案时缺乏依据而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征收部门不能及时将查补税款入库情况告知稽查部门,导致稽查部门难以及时掌握案件执行情况。稽查部门不能及时将纳税人的违法作案手段和检查处理结果告知管理部门,管理人员难以及时、准确地掌握所管纳税户涉税违法信息,同时管理人员与稽查人员交流、研讨又少,没有经常性地开展必要的协调,管理人员忙外部管理,稽查人员忙外部检查,彼此之间较少必要的沟通和交流,彼此一些本应共

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

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 税收风险管理理念是近年来各地都在研究探讨的新的税收管理模式,其含义是:将现代风险管理理念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旨在应对当前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最大限度地防止税收流失;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实施积极主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征收成本,创造稳定有序的征管环境。在现实税收管理工作中,如何更好地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强化税源控管,规避执法风险是当前应该着重探讨的问题。 一、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近年来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征纳双方的博弈冲突日见凸显。一是税源急剧扩大和税源变化日趋复杂,给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个体纳税信念即纳税支出与纳税人对政府提供服务的期望值不符从而产生的税负不公感觉也给税收管理工作带来难度和阻力。这种情况下,以目前的征管人力物力财力,若要实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即实现征管效能的最大化,就必须寻找科学有效的税收管理模式。因此,对所管辖的纳税人采取科学合理的指标确定其应纳税款就不同程度存在风险,按风险程度高低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有利于税务机关实施有效管理,避免国家税收流失。税收风险按其内容划分主要有两种:一是税源监管风险,二是税收执法风险。(一)税源监管风险。近年来,税务违章越来越多,金额越

查越大,究其原因,与很多因素有关。如:税制结构是否合理、税种设置是否科学、征管环节的多少、纳税手续的繁简以及税率是否适当、是否超出了纳税人的心理及经济承受能力、逃避税收得到的利益与被处罚应付出的预期代价之间的权衡等等。这些因素都影响着纳税人决定是否采取逃避税收的行为,是税收征管中产生漏洞的潜在危机。为弥补这些漏洞,就需要税务机关、税务人员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研究并寻找对策,强化税源管理,遏制偷税行为的发生。这种对税款实现潜在的影响实际上就是一种税源监管风险。(二)税收执法风险。是指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所引起的不利的法律后果。包括对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理解偏差产生执法过错,带来的执法风险,以及执法程序不严谨、执法随意性大带来的执法风险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的执法风险。同时随着整个社会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纳税人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对于税务机关执法手段、征管方式等要求越来越高,如果执法方式简单,容易诱使征纳双方矛盾激化,也会相应使执法人员执法风险加大。 二、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 在当前税务系统强调既要强化管理、又要优化服务的大背景下,通过实施风险管理,一是实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规避税收执法风险,有效提高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当前的税收工作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实施税收风险

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4年03月18日 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税收风险管理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新时期税收事业的总体要求和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着眼强化税收安全、降低征纳成本、推进依法治税、促进纳税遵从提出的一项举措。随着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征纳双方的博弈冲突日见凸显。税务机关科学管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服务的标准逐渐精细,纳税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意识日渐加强,税务干部的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时刻接受社会各阶层的监督和制约,税收征管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在现实的税收征管工作中,不断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是值得我们探索与实践的重要课题。一、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其特点是强制性和无偿性,税务机关是具体的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对纳税人的实际经营和纳税情况进行监督、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以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和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税收风险管理是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都在研究探讨的新的税收管理模式,其含义是:将现代风险管理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旨在应对当前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最大限度地防范税收流失;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实施积极主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征收成本,创造稳定有序的征管环境,是提升税收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有益探索。 二、税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风险具有不确定性,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只要涉及到风险就一定是难点。税收风险管理处于探索阶段,受制于主观认识水平和客观条件瓶颈,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供大家参考。 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薄弱。 (一)税收风险管理在技术力量、法律保障及信息数据共享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一是技术力量的薄弱。风险管理的核心是数学模型,税收风险管理与数学发现密切相关,基层税务机关要进行风险管理,首先要有一个数学模型来计算,否则就无法衡量税收风险管理的成效,也无法确定风险管理的重点。而要建立并随时修正数学模型,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提供技术上的保证,这也是开展风险管理的基层税务机关所不具备的。二是法律基础的薄弱。现阶段,风险管理还缺少一些必要的法律法规的支持,风险管理虽然以内部控制为主,但其信息的获取往往涉及其它单位和个人,这就需要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 三是外部环境上的欠缺。风险管理的必须依靠大量正确的数据信息,而最有说服力的数据信息往往不是纳税人自己提供,而是来源于第三方的数据信息。第三方信息主要来源于银行的支付制度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等方面,目前,银行卡支付仍未普及,存在大量的现金结算,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这些都是外部环境的欠缺。 (二)风险管理模型未建立与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 一是税收风险管理预警指标体系尚未建立,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主要是以指标为主,风险模型的研究不够深入。电子档案及风险评估系统的开发水平及整合水平不高,有效的信息资源未能得以充分利用,信息缺乏指导性或针对性,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即散乱信息多,提示问题信息少;提出问题、给任务型信息多,指方向、给方法型信息少;单个信息分析多,信息综合分析少; 二是税收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对如何从制度上确定风险评估的主体、程序、标准和评估结果的应用缺乏系统的操作办法,对风险管理任务的下达和完成缺乏统筹安排,导致风险管理形式重于实质,风险管理结果应用水平较低,互动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风险案例和模型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缺乏实战的风险指标特征体系的指向性不强,还不能完整准确地反映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的分布情况,无法有针对地抓住重点开展风险的应对。 (三)税收管理方式仍然较为粗放与权力过于集中。 现行基层税务机关主要采取行业和规模相结合的户籍管理模式,对中小微企业的管理仍以属地分片、分责任区管理为主的拉网式、粗放型管理方式,对所有的纳税人实施均衡管理,缺少完整的风险管理机制,缺乏管理的层次性和针对性。 一是税源控管缺乏针对性。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方式仍然较为粗放化,基本上采用人海战术,依靠税收管理员“人盯人”的方式进行管理,这种全面撒网、不分轻重的牧羊式管理方式缺乏对税源控管的针对性,致使管理效率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 二是税收管理员“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的弊端。尽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设定了双人上岗、定期轮岗等条款,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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