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从属权利要求撰写中存在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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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从属权利要求撰写中存在的误区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作者:周琪日期:201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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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可见,权利要求是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占有最重要地位。按照撰写方式,又可将权利要求划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在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对从属权利要求撰写的形式要求,但是并没有涉及实质上的要求,因此,本文试图对从属权利要求的实质性要求作一些探讨,希望对大家撰写权利要求书能有所帮助。

一、正确理解从属权利要求的定义,避免重复限定

《专利法详解》对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有一个基本定义:“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的限定。附加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对被引用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也可以是另外增加的技术特征。”

上述规定虽然非常明确,但在权利要求的撰写过程中,仍然会经常发生如下四类重复限定现象。下面就根据从属权利要求的定义来识别出这些重复限定的情况,加以避免。

1、另外增加的技术特征本身造成重复限定

例如,从属权利要求中的限定部分为“……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轮车具有三个轮子。”三轮车必然具有三个轮子且只有三个轮子,这是在“三轮车”这个主题确定后所必然带来的技术特征,因此这种描述并没有另外增加技术特征,这样的权利要求构成重复限定。

又如从属权利要求中的限定部分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还具有一显示屏。”显示屏是自电视机产生以来,电视机所必须具备的结构。且不论电视技术如何发展,显示屏也必定是电视机所不可缺少的部件。因此这种描述并没有另外增加技术特征,这样的权利要求构成重复限定。

2、另外增加的技术特征已经隐含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中,造成重复限定

例如,权利要求1记载“……其特征在于,所述比较器将控制信号输出给PLC。”从属权利要求为“如权利要求1

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所述比较器具有控制信号输出端,所述PLC具有控制信号输入端,该控制信号输出端与控制信号输入端相连。”

从权利要求1可以看出,要实现比较器将控制信号输出给PLC,比较器必定具有控制信号输出端,而PLC也必定具有控制信号输入端。不论控制信号输出端与控制信号输入端是无线连接还是有线连接,两者信号相连通也是必须的。因此从属权利要求中的附加技术特征从字面看虽然没有记载在权利要求1中,但并没有给从属权利要求实质增加任何技术特征,这样的从属权利要求构成重复限定。

3、进一步限定后的保护范围未作任何改变,造成重复限定

例如,“……所述轴承可以由金属制成,也可以由非金属制成。”该权利要求所要进一步限定的是轴承的材料。由于金属材料以外的都称为非金属材料,该权利要求的描述相当于轴承可以采用任何材料,导致进一步限定后的保护范围未作任何改变,造成重复限定。

4、进一步选择技术方案而非进一步限定技术特征,造成重复限定

例如,权利要求1记载“……其特征在于,所述元素是氟或氯或溴或碘。”从属权利要求为“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所述元素是氟。”

在代理实务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上述从属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落在其引用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比其引用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小,因此撰写成从属权利要求是没有问题的。

上述错误观点源于没有正确理解保护范围的概念。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以记载在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为准,因此进一步限定必须要使得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落入其引用的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的范围之内。上述从属权利要求仅仅是在四种

并行的技术方案中选择了一种。也就是说,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和权利要求1中的四种并行的技术方案中的一种是完全重叠的,因此并没有对技术特征作进一步的限定,仍然是一种重复限定。

在能得到说明书支持的前提下,将上述权利要求作如下修改则是可以的:权利要求1为“……其特征在于,所述元素是卤族元素。”从属权利要求为“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所述卤族元素是氟。”

对于此类问题,建议结合新颖性标准来进行判断,即进一步选择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所引用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新颖性。如果不具备新颖性,则可以确认为是进一步选择技术方案而非进一步限定技术特征,构成重复限定。

二、正确理解从属权利要求的作用,明白现有技术作为从属权利要求的附加技术特征的意义

从属权利要求不论是在审查程序中、无效程序中、侵权诉讼中或者专利转让/许可中,都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这已经为大家所公知。在撰写权利要求书时,通常首先完成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然后需要对其他技术特征进行分析,将那些有可能对申请的创造性起作用的技术特征作为对本发明或实用新型进一步限定的附加技术特征,写成相应的从属权利要求。有相当一部分人据此推断,若某技术特征本身是现有技术,则必定不能对申请的创造性起作用,因此不必写入从属权利要求中。但同时在实践中,他们又能经常看到一些非常普通的现有技术写入了从属权利要求,从而引发了到底怎样的技术特征有必要作为附加技术特征写成相应的从属权利要求的疑问。下面将集中对1)现有技术是否有必要作为附加技术特征写入从属权利要求;2)什么样的现有技术有必要写入从属权利要求进行探讨。

1、现有技术是否有必要作为附加技术特征写入从属权利要求

首先从逻辑上看,即使原命题“若p则q”正确,也无法推出否命题“若非p则非q”也正确。因此将那些有可能对申请的创造性起作用的技术特征作为对本发明或实用新型进一步限定的附加技术特征来写成相应的从属权利要求,并不表示那些不可能对申请的创造性起作用的技术特征没必要作为对本发明或实用新型进一步限定的附加技术特征来写成相应的从属权利要求。

其次,某技术特征本身是现有技术,该特征与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组合后能对申请的创造性起作用的可能性并不大,但并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因此现有技术特征不完全等于不能对申请的创造性起作用的技术特征。

最后,现有技术作为附加技术特征非常有可能对申请的新颖性起作用,这也是本文需要特别强调的。

例如一件专利通过实质审查获得了授权,其权利要求书中具有这样一个从属权利要求:“……其特征在于,所述轴承由陶瓷材料制成。”而在申请日之前,用陶瓷材料制作轴承已经为人们所知悉,因此该技术特征本身是现有技术。若有人检索到一篇申请在先公开在后的专利文献,公开了该专利权利要求书中除了上述从属权利要求以外的所有技术方案。此时该专利仍然可以因为具有新颖性而被部分维持有效。

从本例可以看出,现有技术是否作为附加技术特征写入从属权利要求,直接影响了专利是否被全部无效。另外,随着技术竞争的日益加剧,存在抵触申请的可能也会日益增大。特别是加速审查制度的推出,更有可能出现要求加速审查的在后申请已经授权,而在先申请仍然没有公开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审查员无法检索到抵触申请,从而申请人也不可能做针对性的修改,一旦进入无效程序,则将可能面临权利丧失的风险。这就使得现有技术作为附加技术特征写入从属权利要求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现有技术也有作为附加技术特征写入从属权利要求的必要。从理论上说,只要进一步限定后的从属权利要求相对于被其引用的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即不是重复限定的,则都有可能起作用。

但在撰写实务中,一定是先考虑可能对申请的创造性起作用的技术特征,然后才考虑本身是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况且众多的现有技术难道都有必要写入从属权利要求中么?

2、什么样的现有技术特征有必要写入从属权利要求

1)最终投放市场的完整产品、最终使用的完整方法或工艺中所包含的难以替代或绕开的现有技术特征,但该技术特征本身与专利申请的创新之间可能并无关联。

例如,在热交换器领域,水力直径沿主延伸方向围绕一个中间值的波动通常都是确定在某一个范围内,例如50%内。而专利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降低成本。此时的技术特征虽然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无直接关联,但是该技术特征确是最终投放市场的完整产品中不可或缺的特征之一,并且难以绕开,因此有必要写入从属权利要求中。

2)与最终投放市场的完整产品的生产相关且不易绕开的现有技术特征,但该技术特征本身与专利申请的创新之间可能并无关联。

例如,一种密封结构,可以采用多种焊接方法生产,但配套的生产线上采用的是激光焊,如果替换其它焊接方式,整条流水线可能需要花费较高的重置成本,此时可以认为该技术特征也具有不易绕开的特点,有必要写入从属权利要求中。

3)专利申请的主题所直接应用的领域。

例如,专利申请的主题为一种智能芯片,开发该芯片时的设想是将其应用于智能家电系统中,且投放市场的芯片也都准备用于智能家电系统。但在撰写申请文件时,由于该智能芯片并不限于智能家电系统的应用,独立权利要求中通常是不包括具体应用领域的。但该特征应当写入从属权利要求。

三、正确理解从属权利要求之间的引用关系,避免削弱从属权利要求的防御作用

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还作出了两条比较重要的规定: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即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引用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专利代理人在撰写权利要求时,基本都能避免上述多项引多项的问题,但时常发现为了要避免该问题而随意引用,导致从属权利要求的防御作用被削弱的情况。以下通过一个简单的示例来说明。

权利要求书

1、一种组合物,其中含有介质和在室温下为固体的颗粒。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体颗粒以胶态分散体的形式加入介质中。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体颗粒选自珠光剂。

4、如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介质为生理适用的介质。

5、如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体颗粒的含量占组合物总重量的0.5-60重量%。

上述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4和权利要求5存在引用前序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问题,这在欧洲专利申请文件中经常能看到。申请人克服该缺陷的修改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修改,将权利要求4、5改为择一引用前序权利要求。这种修改方式保留了所有的技术方案,但权利要求项数会呈几何级增长。例如1项独立权利要求和N-1项(N≥3)均为“如以上权利要求所述”的从属权利要求,经过修改后的权利要求项数为3+2(2N-3-1)。

第二种修改,将权利要求4、5改为随便引用一个前序权利要求: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介质为生理适用的介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体颗粒的含量占组合物总重量的0.5-60重量%。

这种修改方式遗漏了众多的技术方案,有可能导致在无效或者诉讼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

第三种修改,是目前专利代理人较为常用的:

1、一种组合物,其中含有介质和在室温下为固体的颗粒。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体颗粒以胶态分散体的形式加入介质中。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体颗粒选自珠光剂。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介质为生理适用的介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体颗粒的含量占组合物总重量的0.5-60重量%。

上述修改合理利用了审查指南中有关无效程序中可以合并权利要求的规定,但是与原始的权利要求书相比,还是遗漏了权利要求3、权利要求4组成的技术方案和权利要求3、权利要求5组成的技术方案,症结就在于权利要求3是从属于权利要求2,不属于可以合并的权利要求。

第四种修改:

1、一种组合物,其中含有介质和在室温下为固体的颗粒。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体颗粒以胶态分散体的形式加入介质中。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体颗粒以胶态分散体的形式加入介质中;所述固体颗粒选自珠光剂。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介质为生理适用的介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体颗粒的含量占组合物总重量的0.5-60重量%。

上述修改中,从属权利要求全部改为引用权利要求1,在无效中都可以合并,因此未遗漏技术方案。但其缺点是,无效程序中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用合并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的。而在诉讼中,也仅能认为上述权利要求书中存在五个基本技术方案,合并所可能得出的技术方案是不予考虑的。

【作者简介】

周琪,目前为执业专利代理人、工程师(中级)、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专家组成员,中国民主同盟成员。2001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目前就读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2001年开始从事涉外知识产权代理工作,涉及专利申请、复审、无效、诉讼、许可谈判、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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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与权利要求的四种逻辑关系(专利知识讲座109)韩晓春

专利知识系列讲座 韩晓春 109、创造性与权利要求的四种逻辑关系 为了更准确的理解创造性,有必要了解创造性与权利要求的四种逻辑关系,即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在创造性问题上有何种逻辑关系。概括起来,有如下关系: 1、独立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必然具有创造性。根据审查指南的定义:“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包含了另一项同类型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且对该另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则该权利要求为从属权利要求”。比如,我们假设独立权利要求保护的是一种全自动机械手表,而从属权利要求为在该种手表上增加了星期和日历功能。经过审查员的判断,假如独立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即不带有星期日历功能的手表具有创造性,那么,显然,增加了星期日历功能的从属权利要求就更应当具有创造性了。由于创造性与新颖性的共性均是与现有技术不同,因此,在逻辑关系上也是相同的。即如果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从属权利要求必然具有新颖性。 2、独立权利要求没有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不一定没有创造性。原因是从属权利要求是独立权利要求的下位概念,从属权利要求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可以是对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也可以是增加的技术特征,而新的限定或增加有可能相对于现有技术产生了创造性。假定作为独立权利要求的全自动机械手表没有创造性,但从属权利要求中增加了星期日历功能这一附加技术特征,而基于增加了这一新的特征,相对于现有技术有可能“拉”大了距离、提升了高度,从而产生了创造性。当然,在此举的例子是便于理解而杜撰的。在新颖性问题上存在同样的逻辑关系,即如果独立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并不意味着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有新颖性。从属权利要求是否具有新颖性,仍要具体的判断,有可能因为从属权利要求增加了星期日历这一附加特征,使其产生了新颖性。 3、从属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不一定具有创造性。因为从属权利要求相对于独立权利要求是下位的概念,距离现有技术比独立权利要求更远。假如带有星期日历功能的全自动手表具有创造性,而不带有星期日历功能的全自动手表可能恰恰与现有技术更为接近,一个普通技术人员不经过创造性劳动可以完成,而要完成带有星期日历功能的全自动手表则不是容易的事。因此,从属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时,独立权利要求不一定具有创造性。尽管专利审查的顺序通常是先判断独立权利要求是否具有创造性,在独立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情况下,才判断从属权利要求是否具有创造性。而这一顺序亦恰恰说明从属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时,独立权利要求经判断很可能已经不具有创造性了。而新颖性的逻辑关系亦是相同的,即从属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独立权

权利要求书撰写几点总结

权利要求书撰写几点总结 (zxzbl整理) 注:已经根据第二稿实施条例校正 1、撰写权利要求书的五个主要步骤: (1)正确理解发明:在理解的基础上,找出其主要技术特征,分析技术内容,确定发明所要求保护的技术主题和类型,并列出有关的技术特征,弄清楚个技术特 征之间的关系,; (2)掌握现有技术,确定最接近对比文件:检索和调研现有技术,确定与本发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3)客观分析对比:根据最接近的对比文件,进一步确定本发明所觉的技术问题,列出本发明为解决该技术问题所必须包括的必要技术特征; (4)确定保护客体:根据上述分析,确定申请所要求保护的主题,如结构、方法等,不同的保护主题和类型,可以体现发明不同的保护方面; (5)归纳保护方案:对比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对应具体实施方式撰写从属权利要求。 2、撰写权利要求时应该注意的两个问题: (1)尽量撰写出一个保护范围较宽的独立权利要求,撰写时不要局限于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应该尽可能采取概括性描述来表达技术特征; (2)为增加专利申请去读专利的可能性,和在批准专利后更有利于维护专利权,应针对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撰写从属权利要求。 3、与权利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1)权利要求撰写的实质性要求 法条: [法5]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 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法25]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 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法9]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 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 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 人。 [法2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写法

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写法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请人向国家申请保护他的发明创造及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一旦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撰写好权利要求书直接涉及申请人的利益,十分重要。 (1)权利要求书的一般要求 a.应当简要、清楚、完整地列出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所有新的技术特点。否则,就会缩小专利保护范围。说明书中没有涉及到的内 容,也就不能写入权利要求,因为要求保护的范围必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b.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技术名词、术语应与说明书中一致。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但不能有插图。除有绝对必要 ,不得引用说明书和附图,即不得用“说明书中所述的…”“或如图三所示的……”方式撰写权利要求书。为了表达清楚,权利要求 书可以引用设备部件名称和附图标记。 c.一项权利要求要用一句话来表达,中间可以有逗号、顿号,不能有分号和句号。以强调其意思不可分割的单一性和独立性。 d.权利要求只讲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不允许陈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功能等.

e.权利要求又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种。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全 部的必要技术特征,它本身可以独立存在。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独立权利要求或引用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在内的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 术特征,又含有若干新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必须依从于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在前的从属权利要求。 f.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只应当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符合合案申请要求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可以有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 每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若干个从属权利要求。 有多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甩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编号时独立权利要求应排在前面,它的从属权利要求紧随排在后面。 (2)权利要求书的写法 a.权利要求书顶端不用书写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可以直接书写第 1 项独立权利要求,它的从属权利要求从上往下顺序排列。 有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的,则各自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分别写在各独立权利要求之后。 b.独立权利要求分两部分撰写:

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的撰写基本要求

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的撰写基本要求 一编权利要求书撰写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格式: ?1、两段式,包括前序部分、特征部分。 ?举例:一种用于真空干燥仓的真空旋转阀。 现有技术状况是:目前真空干燥仓使用的旋转阀为了减少漏风量,旋转阀主要是靠提高机械加工精度来减少叶片与阀体之间的缝隙,或者在叶片上固定耐磨的密封板,或者在叶片上焊接或粘接硬质合金耐磨材料等。 1、一种油封式真空旋转阀,在圆筒状的阀体内设有带叶片的转子,阀体设有进料口和出料口,其特征在于,在叶片外缘自由端设有弹性密封件,弹性密封件与阀体内壁滑动接触,阀体上设有加油机构,加油机构对弹性密封件加油润滑。 第一部分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 ?采用两段式的优点: 1、有利于加快审查; 2、更简明。 ?例如:一种运输耕地两用的农耕车。 1、一种农耕车,包括车架(3)、车架后设有犁具,其中犁具包括犁面(37),其特征在于,在车架(3)的后部设有水平翻转轴(13),犁具通过连接头(15)配合套装在翻转轴(13)上,翻转轴(13)连接有升降机构、直行控制机构,犁面(37)连接有犁面翻转机构,连接头(15)后部连接有水平移动机构。 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 ?不适合两段式的情况: ?开拓性发明:例如:1、一种……,其特征在于,……。 ?用途发明:例如:1、硝普钠盐在作物抗旱上的应用。 1、HN99病毒在制备预防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的二联灭活疫苗上的应用。 ?化学物质的发明: 例如:一种载体支载含过渡金属催化剂,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通式化合物表示: ¢- [(R1)n0-(OCH2OCH2)n1-YR2R3R4]m1(Q1)m2X n2D

英语翻译(独立权利要求)

本人有如何进行英文专利翻译的资料,但是网站上传不了附件,所以只能以这种方式发给大家共享,希望对大家有用。 首先从权利要求部分开始,后续如果大家觉得有用,我会全部都放上来,谢谢! II.1 独立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一般包括三大部份: 1. 前序部份; 2. 连接部份;及 3. 特征部份。 其译法需以「一种」为开始,中文的第一个逗点之前常被视为前序部分,因此,在连接部分之前必须加一个逗点。以下列出数种独立权利要求之实例及其译法以供参考: (1) "An apparatus for drying a liquid material comprising....",请译为「一种干燥液体材料的设备(装置),其包括……」,不要译成 「一干燥液体材料的设备(装置),其包括……」,亦不要译成 「干燥液体材料的装置,其包括……」,也不要译成 「一种装置,其干燥液体材料,其包括……」; 总之,要使用「一种……」格式,以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规定。 (2) "A surgery knife, comprising: a blade, provided with zig-zag edge; and a handle." 请译为 「一种外科手术刀子,其包括:一刀片,其刃口为锯齿状;及一握把。」 上述独立权利要求中,前序部份为「一种外科手术刀子」,连接部份为「包括」,特征部份为「一刀片,其刃口为锯齿状;及一握把」。此种独立权利要求的表达法在美国最普通且最常见,藉前序部份将申请专利的发明主题示出,以特征部份详述其主题的内容,并用连接部份将前序部份与特征部份相连。

(3) 上述申请专利的手术刀子亦可能藉另一种方式在独立权利要求中表达:" A surgery knife comprising a blade and a handle, characterized in that the edge of the blade is of zig-zag shape." 请将之译为 「一种外科手术刀子,包含一刀片及一握把,其特征是:该刀片的刃口呈锯齿状。」在此独立权利要求中,前序部份为「一种……,一握把」,特征部份为「该刀片……,锯齿状」,连接部份为「其特征是」。此种表达方式在中国、欧洲及日本较常见,优点为较清楚地显现发明的特点所在。 在中国,(2)及(3)二种表达法皆通行。 (4) 某些申请人会将独立权利要求写成下列的形式: "In a surgery knife, which comprises a blade and a handle, the improvement residing in that the blade edge is of zig-zag shape."对于此种着重「改良」(improvement)的独立权利要求,翻译时请译为: 「一种外科手术刀子,包括一刀片及一握把,其改良为刃口呈锯齿状」,不要译成 「在一种外科手术刀子中,此刀子包括一刀片及一握把,其改良为刃口呈锯齿状」。此种译法忠于原文,但缺点为申请保护的主题不明(「改良」并不是物品,或方法)。 (5) 同样地,如权利要求写成: "In a method of collecting an advancing strand in a barrel, ....the improvement comprising: ....",请译成 「一种在桶中收集前进绳索的方法,……其改良处包括……」,不要译成 「在一种在桶中收集前进绳索的方法中,……其改良包括……」。 总之,权利要求的主题必需要明白示出。 (6) 下列的申请专利项目是以方法限定物品(Product-by-Process)的请求项:" A polyethylene article having a surface tre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cess of Claim 5....",请译成 「一种聚乙烯物品,具有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所处理的表面.... 」。请注意,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份皆以「一种」起头。

撰写专利的格式及要求

权利要求书 第1/n页 1、一种……,包括……其特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其特征在于,所诉。。。。。 3、根据权利要求N所述。。。。,其特征在于,所述。。。。。。 (1)在理解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基础上,找出其主要技术特征,弄清各技术特征之间的关系及其所起的作用; (2)根据检索和调研到的现有技术, 确定与本发明或实用新型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3)根据最接近的对比文件,进一步确定本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列出本发明或实用新型为解决该技术问题所必须包括的全部必要技术征; 4)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作比较,将它们共同的必要技术特征写入独立权利要 求的前序部分,本发明或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必要技术特征写入特征部 分,从而完成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 (5)对其它附加技术特征进行分析,利用那些对申请创造性会起作用的附加技术特征写成相应的从属权利要求。 撰写时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1)尽量撰写出一个保护范围较宽的独立权利要求,撰写时不要局限于发明或实

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应尽可能采取概括性描述来表达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书 第2/n页 (2)为增加专利申请取得专利的可能性和在批准专利后更有利于维护专利权,应针对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撰写从属权利要求,层层设防。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体涉及(讲)0 0 0 0 背景技术: 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实事求是地说明要解决的技术 问题,公开每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 上述。。。 上述。00

专利申请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一、说明书的撰写方式和顺序 1、名称 (1) 说明书与请求书中的名称应当一致,一般不超过25个字,特殊情况下,经审查员同意可以增加到40个字。; (2) 采用所属技术领域通用的技术术语,不得采用非技术术语; (3) 清楚、简明地反映专利技术方案的主题和类型(产品或者方法); (4) 应该全面地反映一件申请中包含的各种发明类型,例如一件包含拉链 产品和该拉链制造方法两项发明的申请,其名称应写成:“拉链及其制造方法”; (5) 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商标、型号或者商品名称等,也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2、技术领域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应当是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而不是上位的或者相邻的技术领域,也不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本身。该具体的技术领域往往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际专利分类表中可能分入的最低位置有关。例如,一项关于挖掘机悬臂的发明,其改进之处是将已有技术中的长方形悬臂截面改为椭圆形截面。其所属技术领域可以写成“本发明涉及一种挖掘机,特别是涉及一种挖掘机悬臂”(具体的技术领域),而不宜写成“本发明涉及一种建筑机械”(上位的技术领域),也不宜写成“本发明涉及挖掘机悬臂的椭圆形截面”或者“本发明涉及一种截面为椭圆形的挖掘机悬臂”(发明本身)。 3、背景技术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的背景技术部分应当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并且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尤其要引证包含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中的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技术特征的现有技术文件,即引证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引证专利文件的,至少要写明专利文件的国别、公开号,最好包括公开日期;引证非专利文件的,要写明这些文件的详细出处。 此外,在说明书涉及背景技术的部分中,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但是,仅限于涉及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解决的问题和缺点。在可能的情况下,说明存在这种问题和缺点

专利申请书中的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说:“权利有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由从属权利要求”,又说“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饮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我的问题是,既然有“可以”二字,就意味着可以不写从属权利要求;既然从属权利是对独立权利作出限定的,那谁还画蛇添足地写从属要求呢,那样不是缩小了保护范围吗?如果说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独立权利的范围过宽,那为什么会出现有的专利因为独立权利要求过宽(而从属权利合乎要求),要求裁定专利无效呢?不是自相矛盾吗?高法说,独立权利的无效不影响从属权利,如何理解呢? 答: 1.权利要求书中当然可以只有独立权利要求; 2.一份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以最宽的为准的(独立权利要求),写了从权不是意味着范围只有从权那么大; 3.这样写的目的不是为了防止独权范围过宽,而是为了防止申请过程中独权保护范围过宽而被驳回(被审查员找到影响新颖性创造性的对比文件),此时答复审查意见的时候可以把更为下位的从权(范围小,方案更具体,更不容易被驳)上升为独权。审查过程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多准备点筹码总是好的,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如果涉及无效,只能在很有限的方式内对权利要求做改动,没有从权,你就被动了; 4.如果仅仅是独权范围过宽,从权没问题,那么只能是部分无效,而从权是有效的,这也是为什么要写从权的一个原因,如果这时候你没有从权,那么你的独权被无效就相当于整个无效了,有从权的话还可以有机会获得相对小的范围的一个权利,总比没有的好,而且谁也不能说范围小了就没有用了,有时候还是很有用的; 5.接上所述,权利要求的无效是一条一条分析的,因为每个权利要求的范围(技术方案)是不一样的,包含的技术特征也就不一样,独立权利要求包含特征最少,最容易被无效,从权相比多了特征,所以面对一样的对比文件,能无效独权不一定能无效从权。

专利权利要求撰写思路

浅谈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思路 一、确定独立权利要求技术特征的基本思路 (一)独立权利要求分析 我们在确定独立权利要求撰写思路时,必须使用注意在争取对大的保护范围时,也必须满足专利法的规定。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即独立权利要求专业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能从整体上反映或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2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所谓技术方案,通俗的讲,就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任何发明和实用新型都会解决技术问题,可作如下筛选或分类:从解决技术问题的数量看,有的可能只解决一个技术问题,而大多数都解决多个技术问题:从作用程度上看,有的是量的提高,而有的是质的变化;从经济价值大小看,有的技术方案解决的技术问题经济价值较小;而有的技术方案解决的技术问题的经济价值较大。所谓反映,就是再现,也即通过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可以解决技术问题。 所谓必要技术特征,是指解决技术问题所必不可少的技术特征。如何甄别哪些技术特征是解决技术问题所必要的技术特征,对撰写人员而言是很难准确把握。绝大多数专利都可以将其技术特征分为前述部分和特征部分,从作用上看,前述部分是现有技术中已有的技术特征,对解决技术问题无决定性作用,而特征部分则是使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特征;从二者关系上看,前述部分的技术特征与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在结构、作用或效果上有着密切的关联,特征部分结合前述部分的技术特征得以解决技术问题;从二者撰写特点看,前述部分的技术特征包括明示的(明确记载在权利要求中)技术特征和隐形技术特征(虽未记载在权利要求中,但从本领域技术领域来说,显然会包含的技术特征),而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只包括明示技术特征,而不存在隐形的技术特征。 (二)独立权利要求撰写思路梳理 1、选择独立权利要求解决的技术问题,其原则或思路如下: 第一,当发明创造解决多个技术问题时,尽量只选择一个技术问题作为独

浅议核对独立权利要求的几种方法

浅议核对独立权利要求的几种方法 文/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王宝筠 【摘要】 本文意在结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独立权利要求的相关规定,就如何针对独立权利,核对其必要技术特征确定的是否恰当进行一些探讨。文中提出了三种方法,并结合具体案例就如何应用这三种方法来核对必要技术特征确定的是否妥当进行了说明。 【关键词】 独立权利要求技术特征逻辑联系基本概念从属权利要求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相关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同时《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也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由于在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独立权利要求

所限定的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最宽,因此,作为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重要依据,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质量对于专利保护范围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在实务撰写中,很有可能会出现将非必要技术特征错误地包含在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情况,也有可能会出现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的情况,本文拟结合一些实务操作的经验,就如何针对独立权利,核对其必要技术特征的确定是否恰当进行一些探讨。 在实践中,我们针对已经撰写好的权利要求书,可以采用如下几种方法来核对独立权利要求中所包含的特征是否恰当: 方法一、结合独立权利要求中不同技术特征之间的逻辑联系来核对 独立权利要求中所包含的特征均为必要技术特征,从特征和外部要素的联系来看,所谓的必要体现为特征和本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之间的联系,而从权利要求内部来看,必要应体现为该特征和其他特征之间具备必然的逻辑联系,以此来体现其对于方案整体而言的不可或缺。我们可以借助特征

专利权利要求书写作要求讲述

专利权利要求书写作要求讲述 专利权利要求书写法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请人向国家申请保护他的发明创造及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一旦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撰写好权利要求书直接涉及申请人的利益,十分重要。 (1)权利要求书的一般要求 a.应当简要、清楚、完整地列出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所有新的技术特点。否则,就会缩小专利保护范围。说明书中没有涉及到的内 容,也就不能写入权利要求,因为要求保护的范围必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b.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技术名词、术语应与说明书中一致。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但不能有插图。除有绝对必要 ,不得引用说明书和附图,即不得用“说明书中所述的…”“或如图三所示的……”方式撰写权利要求书。为了表达清楚,权利要求 书可以引用设备部件名称和附图标记。 c.一项权利要求要用一句话来表达,中间可以有逗号、顿号,不能有分号和句号。以强调其意思不可分割的单一性和独立性。 d.权利要求只讲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不允许陈述发明或 实用新型的目的、功能等. e.权利要求又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种。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全 部的必要技术特征,它本身可以独立存在。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独立权利要求或引用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在内的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

术特征,又含有若干新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必须依从于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在前的从属权利要求。 f.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只应当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符合合案申请要求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可以有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 每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若干个从属权利要求。 有多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甩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编号时独立权利要求应排在前面,它的从属权利要求紧随排在后面。 (2)权利要求书的写法 a.权利要求书顶端不用书写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可以直接书写第 1 项独立权利要求,它的从属权利要求从上往下顺序排列。 有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的,则各自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分别写在各独立权利要求之后。 b.独立权利要求分两部分撰写: 前序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和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特征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是权利要求的核心内容,这部分应紧接前序部分,用“其特征是 ……”或者类似用语与上文联接。 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共同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c.从属权利要求也分两个部分撰写: 引用部分:写明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名称。例 如:“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

独立和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专利知识讲座125)韩晓春

专利知识系列讲座 韩晓春 125、独立和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 为了统一和方便申请人撰写权利要求,方便公众通过权利要求了解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也为了方便专利局审查员的审查。各国专利法均对权利要求、包括从属权利要求等的撰写方式有明确的规范。可以说,撰写权利要求书是一项法律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一、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对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方式要求是: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 1、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2、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在此假设一份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 1、一种锅,包括锅体和锅盖,其特征在于:所述锅体的底部为平底。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锅体的背面还陈列有多个锥形突起。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锥形突起的高度在1cm至5cm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锥形突起的高度为3cm。 上述权利要求中,权利要求1为独立权利要求,其余为从属权利要求。显然,权利要求1概括的范围最宽,所有带有锅盖的平底锅均包括在内了。权利要求1中的“一种锅,包括锅体和锅盖”为前序部分,这部分内容第一披露了主题名称,即“一种锅”。第二写明了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即“锅体和锅盖”。这些特征不仅本发明有,现有技术中也有,但仍是不可缺少的和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而特征部分是“所述锅体的底部为平底”(我们假定申请人认为“平底”是其发明的),该部分内容是该发明创造所作的贡献,是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或者说是现有技术中没有的技术特征。但是,在确定保护范围时,该区别特征必须和前序部分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一起限定要求保护的范围。即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是由:锅体、锅盖和平底锅体这三项必要技术特征共同构成的。上述权利要求3是权利要求2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权利要求2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尽管其是对权利要求2的限定,但仍属于从属于独立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只不过是间接从属。而权利要求4是直接对权利要求2的限定,亦间接从属于独立权利要求。上述权利要求的撰写可以看出好处是,如果权利要求1被无效后,后面的

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具体要求及常见缺陷

1、权利要求包括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2、每一项权利要求只允许在其结尾使用句号,以强调其含义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3、权利要求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市面上中使用的一致。 4、权利要求中可以有化学式、化学反应式或者数学式,但不得有插图。 5、除非绝对必要时,权利要求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如图……所示”等类似用于。 6、权利要求中通常不允许使用表格,除非使用表格能够更清楚地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客体。 7、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附图标记,但必须带括号,且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 8、权利要求不得依靠附图标记对技术特征进一步限定。 9、权利要求汇总不应出现易造成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确定的括号,除附图标记或者其他必要情形必须使用括号外。 10、一般情况下,权利要求不得引入人名、地名、商品名或者商标名称。 11、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其前面的权利要求,不得引用在其后面的权利要求。 12、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择一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即只能用“或”及其等同语,如“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何一项所述的……”不得用“和”及其等同语,如“根据权利要求1至5所述的……”、“根据权利要求1和/或2所述的……”。 13、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不应出现区别技术特征。 14、不应将前序部分内容全部写入主体名称中。

15、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应清楚。 16、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应简洁。 17、主题类型与其记载的技术特征的关系应协调一致。 18、权利要求中不应没有技术特征,导致不构成技术方案。 19、限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技术特征的用词应当清楚,即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技术术语,不得使用土语、行话等词语。 20、同一权利要求中不应出现具体方案和优选方案两种选择,即权利要求中不得出现“例如”、“最好是”、“尤其是”、“必要时”等。 21、权利要求用词应确切,应能清楚地描述发明或实用新型。 22、权利要求用词应严谨,避免造成误解。 23、正面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避免采用否定句式。 24、权利要求应简要,不应对技术特征的目的进行解释。 25、权利要求应简要,尽量不要出现技术效果等非技术特征的言语。 26、同一技术特征不得在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重复描述。 27、权利要求中不应写入不起限定作用的非技术性特征。 28、产品独立权利要求除了列出产品的部件或结构外,还应描述各部件或各结构之间的位置关系或相互作用关系。 29、独立权利要求应反映出与现有技术的区别,使其描述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30、采用并列选择法概括时,被并列选择概括的具体内容应当是等效的,其含义应当是清楚的,不得将上位概念概括的内容用“或者”并列在下位概念之后。 31、权利要求中的数学公式或化学结构式未说明参数的意义或未给出参数的取值范围。 如果数学公式或化学结构式未说明参数的意义或未给出参数的

专利的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标准

专利的质量与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水平密切相关,权利要求书是专利的关键和灵魂。专利申请文件的权利要求撰写的总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清楚、简要、完整、抽象、层次感。以下逐一分析: 一、清楚 权利要求书作为一个整体应当清楚。 权利要求书本身应当是清楚的,权利要求应当在脱离说明书的前提下清楚,即不看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这个权利要求本身就是清楚的。 权利要求应当清楚、简洁、精练、浓缩、简短、概括、归纳、上位,在满足清楚和技术方案完整性的前提下字数不要太多,但是在说明书中需要详细说明。 每一项权利要求都应当清楚,特别是独立权利要求应当清楚,不要当看完从属权利要求后才觉得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清楚,要达到看完独立权利要求后,技术方案就清楚的境界。 从属权利要求不是对独立权利要求的解释,而是对独立权利要求的优化、细化、补充限定,或者在独权的基础上增加技术特征。

二、简要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简要、简洁、精辟,不要写入不必要的技术特征。 独立权利要求中区别技术特征的数量不宜过多,一般写一个或两个区别技术特征即可。 另外,权利要求书中不能包含两项或以上的实质内容相同的同类独立权利要求。 简要的含义还包括:不能在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中对同样的一个技术特征进行重复限定。 三、完整 每项权利要求都是一个完整的解决方案,能够实现相应的发明目的。 权利要求不应缺少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发明目的很重要,发明目的决定了哪些技术特征是必要的技术特征,决定了独立权利要求中要写入哪些必要技术特征。 缺少必要的技术特征时,无法解决技术问题,也无法实现发明目的。 四、抽象 权利要求应当采用概括性的语言,对具体实施例进行抽象,提炼出实质核心。

论从属权利要求

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处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西南政法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特授权西南政法大学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并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以供查阅和借阅。同意学校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文档。(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说明)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导师签名: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论从属权利要求Discussion on Dependent Right Claim 作者姓名:指导教师:李 张 雷雷 耕 西南政法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内容摘要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 条关于权利要求书中权利要求的规定可以看出,在权利要求书中并不是必须要撰写从属权利要求必须的,并且与独立权利要求相比从属权利要求要求更宽的保护范围,因此有人就认为从属权利要求是不重要的,是可有可无的,对此,本文持否定态度。本文采取理论分析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通过对从属权利要求历史发展的探索,内容要素的分析,总结出其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专利审查(或复审),专利侵权诉讼和专利权撤销和 无效程序等不同阶段中的作用,并结合案例对专利侵权诉讼中,当事人是否可以选择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进行了研究和探讨。 本文除了引言外,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是案情简介。该章首先对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辉煌公司诉华 扬公司专利纠纷案”进行简要介绍。之后提出了案例的争议焦点,即如果当事人 不经过无效程序,是否可以自行缩小专利保护范围,选择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同时引出了本文要涉及到的论题,从属权利要求。本章的最后交待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最终的审理结果。 第二章是从属权利要求的概述。该章首先分析了从属权利要求的特征,通过对中美相关法律条文的分析可以得出,从属权利要求形式上要写在独立权利要求之后,在表述上要有引用关系。分析了必要技术特征和附加技术特征之间的差别,对从属权利要求进行了分类。之后分析了从属权利要求和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的关系,得出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仅仅是专利权利要求撰写形式和保护范围大小的区别。然后探究了英美两国从属权利要求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以便更为深刻地了解从属权利要求的法律规律。最后分析了从属权利要求的内容要素,认为技术领域、发明的目的、功能、效果、用途与技术特征等都是其内容要素。 第三章是从属权利要求的作用。分别从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专利审查(或复审),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权撤销和无效程序等不同阶段阐述从属权利要求发挥 的作用,得出从属权利要求是对独立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相比独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上虽然变小,但是使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更具体,更缜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7步法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7步法 摘要:本文通过对权利要求书撰写要求的分析,提出了权利要求书撰写的7步法,包括:确定核心技术特征和关键创新点,确定最小技术特征集并构造核心独立权利要求,审定核心权利要求的技术主题,校核核心独立权利要求,分层次布置从属权利要求,撰写其它权利要求组,进行两部整体审核。采用上述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7步法,可以解决权利要求书撰写中考虑因素多,不易理清头绪的问题,能够有效的提高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质量,也为指导入门阶段的专利代理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指导方案。 关键词:专利专利文件撰写权利要求书 一、权利要求书的功能以及撰写要求分析 发明和实用新型新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部分。 专利申请文件需要完成至少三个方面的功能,即作为技术文件的功能,作为法律文件的功能,以及作为待检索的技术文献的功能。上述专利申请文件的几个组成部分,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对完成专利文件的上述三方面功能都具有作用,但是,每个部分侧重于完成不同的功能。 其中,专利文件中作为技术文件的功能,主要通过说明书实现,因此,说明书需要“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法26条3款);专利文件作为法律文件的功能,主要通过权利要求书实现,所以,权利要求书需要“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的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法26条4款);而专利文件作为待检索的技术文献的功能,主要通过说明书摘要实现。 在专利申请文件的几个组成部分中,撰写难度最大的部分无疑是权利要求书。权利要求书的主要功能,就是对专利保护范围进行准确界定。 在理想情况下,权利要求书界定的保护范围应当使申请人所要求的保护范围恰好将申请人提供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进行了准确划分,获得的保护范围与该技术方案对现有技术的贡献完全一致。 但上述情况只是一种理想状态,事实上无法达成,这是由于存在如下两个问题。 首先,申请人对现有技术的了解有限。 当前,技术研发活动极其活跃,每天产生的技术文献极其丰富;即使面对非常狭窄的领域,大多数申请人也不可能掌握所有的现有技术信息;即使是专利审查员,也经常会漏检重要的对比文件。因此,专利申请人必须面对现有技术的“迷雾”,必须在信息掌握并不完全的情况下,确定一个保护范围。 其次,不同的技术人员对技术特征的外延存在不同的界定。 毋庸讳言,即使掌握了全部的现有技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仍然会在对具体概念的外延界定上产生不同理解,使其无法确定非常清晰的保护边界。 由于上述情况的存在,代理人作为专利申请人利益的维护者,有必要尽可能的通过权利要求为申请人争取较大的保护范围;当然,这种争取也必然是有限度的,因为,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还受到创造性评价判断的影响,过大的保护范围也就意味着创造性的降低,不利于通过日渐苛刻的实质审查程序。 在专利审查程序或者无效程序中,权利要求书都是被严格审查的主要部分;

1权利要求撰写

一)独立权利要求必要技术特征、共有技术特征、区别技术特征,都该怎么理解?加入了非必特,怎么扣分? 对比一下下面几个权利要求是一样的吗: 1、人,包括头,其特征在于,头上眉毛之间有美人痣。 1、人,包括头、身子、手、脚、心,其特征在于,头上眉毛之间有美人痣。 1、人,包括头、身子、手、脚,其特征在于,头上眉毛之间有美人痣。

1、人,包括头、身子、手、脚、心,身子顶上有头,身子上侧有手,身子下侧有脚,身子里面有心,其特征在于,头上眉毛之间有美人痣。没错,这些权利要求其实是一模一样的。 考试的时候一不小心就加入非必要技术特征,扣分吗?扣肯定的! 1、人,包括头、身子、手、脚、心,头上有头发,其特征在于,头上眉毛之间有美人痣。 共有特征部分多写了非必特,一般扣2分,不用大惊失色。 1、人,包括头、身子、手、脚、心,其特征在于,头上眉毛之间有美人痣,有个手上长了6个手指。 区别特征部分多写了非必特,一般扣10分以上,可能要完犊子了。 考试的时候非必特怎么去掉?拿不稳怎么办? 看技术问题技术问题技术问题,去掉某个东西,问题就解决不了就得留下。 1、人,包括头、身子、手、脚、心,头上有头发,其特征在于,头上眉毛之间有美人痣。 1、人,包括头、身子、手,头上有头发,其特征在于,头上眉毛之间有美人痣。 这叫去掉吗?这不叫去掉噢!记得共有特征部分写上写多了就是错,不写却没错。所以当你拿不稳的时候,你应该? 对对对!就是不写哦! 1、人,包括头,其特征在于,头上眉毛之间有美人痣。

共有技术特征部分会判断了,那区别特征部分呢?这个判断错了真的会完犊子呢! 1、人,包括头、身子、手、脚、心,其特征在于,头上眉毛之间有美人痣,有个手上长了6个手指。 假设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需要辅助眼睛放电吸引异性注意噢,那么假设去掉有个手上长了6个手指。行不行?太行了! (二)什么时候分案?解决一个技术问题多个实施例分案吗?解决两个技术问题分案吗?拿不稳分案不分案该怎么办?

权利要求书撰写方法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请人向国家申请保护他的发明创造及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一旦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撰写好权利要求书直接涉及申请人的利益,十分重要。 (1)权利要求书的一般要求 a.应当简要、清楚、完整地列出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所有新的技术特点。否则,就会缩小专利保护范围。说明书中没有涉及到的内容,也就不能写入权利要求,因为要求保护的范围必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b.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技术名词、术语应与说明书中一致。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但不能有插图。除有绝对必要,不得引用说明书和附图,即不得用“说明书中所述的…”“或如图三所示的……”方式撰写权利要求书。为了表达清楚,权利要求书可以引用设备部件名称和附图标记。 c.一项权利要求要用一句话来表达,中间可以有逗号、顿号,不能有分号和句号。以强调其意思不可分割的单一性和独立性。 d.权利要求只讲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不允许陈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功能等. e.权利要求又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种。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全部的必要技术特征,它本身可以独立存在。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独立权利要求或引用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在内的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又含有若干新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必须依从于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在前的从属权利要求。 f.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只应当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符合合案申请要求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有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 每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若干个从属权利要求。 有多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甩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编号时独立权利要求应排在前面,它的从属权利要求紧随排在后面。 (2)权利要求书的写法 a.权利要求书顶端不用书写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可以直接书写第1 项独立权利要求,它的从属权利要求从上往下顺序排列。有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的,则各自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分别写在各独立权利要求之后。 b.独立权利要求分两部分撰写: 前序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和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特征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是权利要求的核心内容,这部分应紧接前序部分,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用语与上文联接。 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共同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c.从属权利要求也分两个部分撰写: 引用部分:写明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名称。例如:“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 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它是独立权利要求的补充,以及对引用部分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的限定。也应当以“其特征是……”连接上文。 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只能引用排列在前的权利要求。同时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时,只允许使用“或”连接。例如:“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这样的权利要求称为多项权利要求。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能作为另一项多重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对象。 d.同一构思的两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合案申请,因而可能存在两项独立权利要求。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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