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若干问题研究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的探讨

公 司治理结构优 化的探 讨
I l 泫永 l李
[ 摘
广 东工 业大 学 文法 学 院
要 ]本 文 主要 围绕 我 国公 司治 理 结 构 的 优 化 措 施 展 开 研 究。 首 先介 绍 了有 关 , 厶 \司治理 及 公 司治理 结 构 等 相 关 的概
念;然后 分析 了我 国在公司治理 结构上 的不足,尤其是在产权 和股权结构 以及 内部 治理结构 方面存在 的问题 ;第三 步再 针
3 对 公 司 治理 结 构 的 理 解 面 概念 一
( 如说 “ 比 国家 ” 来 唯一地 处 在所 有者 的地 位上 并行使 所 有权职 能 . ) 国 家成 为 实 际上 的所 有 者 。在 公 司 改革 过 程 中 国 家 作为 委托 人 .
章 程 规 定 的 ,以产 权 为基 础 , 以公 司所 有权 及 分 割 、管 理 者 内 部 竞 争 、董 事 会 的构 成 、大 股 东 的监 督 、代 理 投 票 权 竞 争 .代 理 人
改革 。 大 多数 学者 把 改革 的 目标 简单 地 认为 是所 有 权与 经营 权 的分 离 不 能说 这 种说 法错 .但 至少 不确 切 ,否 则也 不 会 出现 “ 内部 人 控 制现 象 ” 。其 原 因 在于 国有 公 司 的所 有 者 为全 体 人 民 .由 于全 体 人 民的 分散 性 ,导 致 其在 公 司 中的地 位 既是 所 有 者 ”又 是 非
要 实 行 企 业 化 的 运 作 机 制 建 立 起 现 代 企 业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
、
公 司 治 理 相 关 理 论 研 究
1 公 司治 理 内涵
公 司 治理 是 现 代 企 业 发 展 的 产 物 是 公 司 在 国 家 有 关 法律 法 者 的 作 用 ; 4) 息 披 露和 透 明度 : 5 董事 会 责任 ; 6 激 励机 制 . ( 信 () ()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路径研究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路径研究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和重要部门中处于支配地位,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主体和主导力量。
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国企党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的重大原则,为国有企业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出根本方向。
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高质量发展”的表述,表明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面对当前的经济形势及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国有企业在优化规范权力运行和监督、提高决策水平以及防范决策风险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成为至关重要的课题。
一、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概述2017年5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权责,根据功能分类,把握重点,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因此,坚持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结构结合统一起来,在国有企业发展和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践行先进现代企业理论,是国有经济高质量的发展的重要遵循。
(一)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是特色更是优势。
党组织领导作用的有效发挥和国有企业的自身发展相互融合,从而推动企业治理与发展质量的不断提升。
当前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一是强化政治引领,通过意识形态领域建设助推国企改革创新;二是贯彻“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保证在组织结构方面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主体结合一体;三是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保证党组织充分参与到重大投资、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使用决策中来;四是充分行使监督职能,严格把关企业经营工作的合法合规性,持续规范开展公司治理。
(二)现代化企业治理体系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现代企业治理体系由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内部各职能共同参与。
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对策

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对策——从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谈起罗广建摘要: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已走过十多年的历程,但总体效果并不理想。
改制后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完善将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系统工程,它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进程和成效。
本文即是在结合我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分析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所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健全和完善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对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一词起源于西方经济学,是指由一套组织结构严密的自然人来治理公司而形成的组织结构体系。
在现代公司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机构(经理层)四部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衡,共同组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我国自1993年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在国企改革与发展过程中,有一批企业通过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建立了比较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构,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但也有不少企业虽然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但机关职能不健全,权力不能有效制衡,并未真正建立起激励和制约相结合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尚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和完善。
一、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一)所有者缺位状况仍未解决,由此产生“内部人控制”问题从理论上讲,改制后的公司中只要存在国家股,那么国家就是公司的股东。
国家所有,其实质就是全民所有。
但是在实际的经济运行中,全民对公司的产权并没有极强的约束力。
因此,由什么机构或人员来代表国家(全民)来履行作为出资人的股东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实现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统一以及这种代表产生的法律依据、授权基础便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由于国家股的代表人至今仍然不十分明确,因而造成了事实上的所有者缺位。
这就给企业的经营者为牟取个人私利或本企业职工的小集团利益以可乘之机,从而产生了“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严重破坏了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和已经组建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得股东和董事之间的信任委托制衡关系形同虚设。
我国企业集团公司治理问题研究

我国企业集团公司治理问题研究(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摘要】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企业集团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其治理结构完善程度直接关系着我国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企业改革的成败。
文章在界定企业集团公司治理特质的基础上,深入剖析我国企业集团公司治理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企业集团公司治理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企业集团公司治理现状对策近年来,随着公司治理问题研究的深入,企业集团公司治理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
世界各国,尤其是转型期国家,纷纷把本国的企业集团公司治理提高到保证市场秩序的高度来认识。
我国企业集团在改革的大潮中产生、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
然而,总体而言,企业集团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突出表现为尚未形成协调运转和有效制衡的良好公司治理局面,公司治理机制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一、企业集团及其治理企业集团是以一个或多个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为核心,以资本联结为主要纽带,把多个企业联结在一起,形成具有多层次结构、以母子公司为主体、经济上统一控制、法律上各自独立的多法人联合体。
企业集团的发展集聚了巨大的生产力,产生了单体企业无法实现的协同效应和组合效应,获得了庞大的规模经济。
因此,企业集团是目前世界上最有生命力和竞争力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然而,企业集团的发展也带来了公司法上的一些问题。
作为多个独立法人的联合体,企业集团的公司治理与一般单体企业的公司治理具有相同的一面。
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必须处理好公司内部的代理问题,协调好股东、董事会、公司经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设计并实施对公司经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但是,企业集团的发展使对少数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凸现出来。
企业集团运行的特点是集团整体利益最优,而不是成员企业利益最大,这就产生了如何保护少数股东利益的问题;在集团化经营的情况下,一旦子公司破产,债权人的利益可能得不到保障。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法律研究论文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研究【摘要】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有两种主要的类型,一是英美式的“单层董事会”制度,另一种是德日式的“双层理事会”制度。
中国公司法试图综合两者的优点,但执行中存在许多不足。
外商投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也与公司法存在冲突。
本文借鉴国际上先进经验,提出改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议。
【关键词】公司治理;存在不足;改进建议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个经济概念,同时也是一个法律概念,是当今经济界和法律界都讨论得比较多的一个话题。
何谓“公司治理结构”,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下了多种不同解释,我国经济界一位学者的定义为:所谓“公司治理结构”,又叫法人治理结构,就是用来规范公司不同权利主体,即股东、董事会、经理人员和监事会各自权利、责任、和利益关系的一组制度安排,形成四者之间的制衡关系,以解决现代公司制企业法人财产委托代理经营中的监督、激励和风险分配等问题①。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已成立一个热门话题。
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实执行存在的不足日益突出,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做法,结合中国实际设计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一、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模式由于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历史演进轨迹的不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有差异的。
从主要经济国家的实践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有两种主要的类型,一是英美式的“单层董事会”制度,另一种是德日式的“双层理事会”制度。
这两种模式特点各异,其中:(一)英国、美国公司治理结构英美公司治理结构通常称为“单层制”,其特点是,业务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合二为一,董事会既具有业务执行职能,又具有对此的监督职能。
在这种公司治理结构基本框架下,以广泛而分散的个人财产关系为基础的股权结构,使英国和美国的现代公司经营者控制的特征十分典型(见图一)。
(二)德国、日本公司治理结构德国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在西欧国家中最有代表性,宽泛地说又可称之为西欧模式,通常称为“双层制”。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形成 内部人控制的格局 , 进而损害公 司、 东的利益 , 股 在激励约 束乏 力的情况下 , 还可能会出现决策不利的结果 。
2 股 东大 会 流 于 形 式 、
成为 了董事会之下的一个机构 。加 上我 国的监事会主要 由公 司 职 工或股 东代表组成 , 他们在行政关 系上受制于董事 会或兼任
股独大 ” 操控下的股东会投票 表决接纳 , 从而致使 独立董事
监督职能虚化 , 使其成 为了一种“ 外部装饰” 。此外 , 中小股东股 权 分散 以及“ 便车 ” 搭 现象 也使得他们 难 以有效利 用手 中的投
是属于 国家的 。由于 国家作 为所有者不能 直接行使产权 权力 ,
票权 遴选出真正的独立董事 , 大股 东和 管理者也正是 利用这一
理结构 , 也是引发一系列公司治理问题的主要根源。
二 、 国 上 市 公 司 内部 治 理 结 构 存 在 的 问 题 我
1 股 权 结 构 不 合 理 、
点 , 了名义上代 表中小股东利 益而 实际上为大股 东和管理 选择 者服 务的 “ 灰色董事” 。 () 2 独立董事难行 其职 。由于我 国上市公司缺少 相应的法 规作 后盾 , 只是在 《 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 中提出上市公 司可 以设
经 营 战 略
—■●r
【 要】我 国上 市公 司特 殊的控股 型公 司治理 结构是 引发 摘
一
3 董 事 会 责任 淡化 、
系列 公 司治 理 问题 的 根 源 。本 文 比较 系统 地 分 析 了上 市公 司
内部 治 理 结 构 存 在 的诸 多 问题 , 括 股 权 结 构 不 舍 理 、 东 大 包 股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研究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研究杨依赵远东(南昌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南昌,330031)摘要: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产物,它在实现企业利润,提高效益,增加企业内部控制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
本文主要探析了公司治理的现状及完善公司治理的对策。
关键词:公司治理现状对策中图分类号:F270.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355(2012)09—0024—01一、公司治理结构概念公司治理结构也译为企业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或公司治理。
它是一套用来支配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的制度安排。
随着现代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
企业所有者与执行者、决策者之间更加重视对彼此的有效制约和相互协调。
随着现代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合格的企业家所要重视的是如何选择善于的人才来管理企业。
公司治理结构就是适应解决现代企业中存在的委托与代理关系的制度安排。
它是现代企业发展的产物,有助于企业的成本合理化,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不同学者和研究团体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定义不同。
吴敬琏教授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由所有者、董事会、高级经理组成的组织结构。
三者之间形成制衡关系。
OECD定义公司治理是一种据以对工商业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
它明确规定了各参与者的权力和职责分布。
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一、监控企业工作人员适时完成企业任务,评价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二、实现企业控制权的配置;三、促进企业方案的设计和推行。
公司治理结构这一制度表明了对权责利的安排。
在股份制企业中,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共同享有企业的控制权。
完善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应包括民主的管理决策程序、高效严谨的执行系统、及时有效的反馈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
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紧密相连。
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系统是影响企业经营运行的两大关键因素。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支撑一个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离开了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系统就无法完整,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内部控制有效实施的前提;内部控制的不断深化同样促使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毕业论文
---文档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要中国建设银行在公司治理中存在着许多问题,所以对建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作深入的分析研究,从而找出适合我国的、有效的解决方案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此才能提高建行在国内和国际同行中的竞争力。
此外,对国外商业银行典型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考察,能为我们提供颇具借鉴价值的国际经验。
全文共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阐述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和比较国外两种典型的模式并从中得到启示;第二部分主要是研究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首先简述了中国建设银行的概况及发展,其次再对中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模式进行比较,最后对中国建设银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第三部分主要是针对其存在的问题给出完善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例如促进股权多元化、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改善外部环境等。
关键词: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内部人控制;激励约束;股权AbstractAs one of the four largest nationalized banks in china,CCB went through a capital restructuring in September 2004 by a common initiative establishment of stock company made up of Central Huijin Investment Ltd,China Construction Investment,Group ,state Grid,and China Yangtze power Company.On October 27th 2005,it took a stock market listing at Stock Swap of Honk Kong Limited while on September 25th2007 it appreciated it at Shanghai Stock Swap. There are still questions in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CCB.So as to improve the competitiveness of CCB in the homeland and international counterparts,it is important to make a systematic and in-depth analysis of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the CCB to find out the effective and perfect countermeasures suitable for the national conditions of China.This is to improve the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of the Construction Bank and to deal with it.The only way for foreign banks to challenge.In addition,the inspection of typical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foreign commercial banks can provide us with some valuable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The full thesis is divided into three parts.The first part is mainly to introduce the meaning of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commercial banks and compare the two typical models of foreign countries and get some inspiration from it, which lays a theoretical foundation for the study of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China Construction Bank.The second part mainly discuss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China Construction Bank.First,we make a summary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a Construction Bank,and then compare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Chinese and foreign commercial banks,and finally analyze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China Construction Bank.The third part is mainly aimed a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gives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China Construction Bank.Key Words: CCB;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internal control; incentive andrestraint; stock right序言作为现代商业银行体系的核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浅谈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
浅谈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近20 多年来,随着全球产品、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对各国企业竞争力的比较和公司治理的反思迅速成为全世界的研究热点,在谁应拥有公司治理主导地位、股权和债权资本结构与治理效率、董事会构成和功能、高级管理人员报酬计划、控制权市场的作用、财务报告的重要性等方面涌现了众多的研究文献和各种争论。
但是,就目前来说,学界对公司治理的内涵还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因此,要研究以上众多的问题,我们必须首先给公司治理一个明确的定义。
其次,我们必须在认清当前公司治理究竟存在什么问题,有了具体的目标,才能更方便的利于我们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鉴于本人知识浅薄,经验不多,勉强从表层现象观察,并且结合资料,总结出以下几点问题,仅供参考。
①组织结构的不合理情况。
各类公司或多或少都存在着结构上的不合理问题,规模较大的公司体现在组织结构臃肿,人员职能重叠等问题,规模越大执行力和责任分配就越复杂和难以管理。
而规模较小的公司就容易出现责任不明,监管监督出现漏洞的问题,有些事务甚至出现无人负责的情况。
有四点情况说明:第一、层级太多。
一件事情需要层层审批,做事效率大打折扣,应提倡组织架构的扁平化。
第二、部门太多。
每一次为一点小事情就要召集大量的人召开大量的会议去协调,好的组织应尽量减少跨部门沟通。
像某公司,才700人,多达20个部门(车间),一些琐碎的事情,打个电话就能解决,还要写工作联系单,重要的且需要留痕迹的事,能理解。
第三、同一职位上的人太多,或副职太多。
造成三个和尚没水喝。
人人都是主管,员工要多头汇报或反馈,员工稍不注意请示、报告的技巧或平衡术,日子就难过。
分享:副职(助手)越到,事情会越乱。
第四、设置的岗位不合理。
一个岗位负责做许多工作,但每样都是一点点。
②董事会、监事会存在缺陷。
表现为缺乏必要机制保障全体董事严格遵守义务,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独立的非执行董事缺乏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能力与动力;过分突出董事长的地位和作用,与董事会以集体身份起作用的特征相矛盾。
刍议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
刍议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摘要:近些年,国有企业治理模式逐渐向现代化企业治理方向迈进,积极响应国家的各项号召,实现企业制度的优化改革工作,完善现代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但在我国,国有企业地位特殊,并且在长时间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遗留问题,因此导致企业的改革与现代化管理建设受到影响,企业转型受阻。
例如,董事会建设缺乏完善性,部分企业未形成完整法人治理结构等问题尚存,未解决这些问题,要有效实现国有企业现代化制度建设,促使企业发展愈发优化,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本文分析了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提出了合理的完善对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完善对策引言在现代企业层面,公司制可以说是非常关键的企业组织形式,不仅如此,法人治理结构也是公司制的关键。
为促使国有企业顺畅完成企业制度改革工作,需促使企业发展逐渐进入到健康可循环与和谐可持续的状态,因此需充分完善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健全等工作,帮助国有企业解决一些固有弊端,增强国企法人治理水准,形成良好的国企法人治理工作格局。
一、优化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的意义法人治理结构主要利用相对系统与完善的工作体系,对股东、董事会与监事会等各主体间的关系进行合理优化与协调,以此令企业更好的发展与成长。
优良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可迎合时代发展需求,促使企业制度朝着更好的方向前进,实现决策优化的同时,开展规范化的管理工作。
从宏观角度来说,我国国企正迈向关键环节,改革的难度系数也在持续增加,因此需要企业在发展之时坚持将改革作为着力点,有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同时,完善企业转型工作,应恶化发展环境与形势,促使企业自身竞争力得到显著提升。
为客观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对国企建立与之相配的发展机制与管理制度,需要国有企业组建相对高素质与专业化的公司治理队伍,因此促使国有企业在市场改革中得以良性与稳定的发展下去,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肩负国家使命。
从微观角度看来,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的优化完善,可促使决策机制更为完善化,跳出传统一把手管理模式的局限,实现民主化决策机制,有效保证企业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科学性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若干问题研究薛生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郑州450002)摘要:本文认为,公司的治理结构是由公司的法律地位、产权结构以及多元利益主体结构所决定的,其中公司的产权结构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根据法人所有权理论和公司法理论,公司在法律上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的权利和义务主体,其独立的人格必然要求公司须有自己的财产,正因为如此,法律赋予公司拥有其独立的财产。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为维护股东、公司债权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以股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力分配与制衡的制度体系。关键词:权力分配内部制衡外部制衡公司治理法律规制
作者简介:薛生全(1966-),男,河南灵宝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研究员
自美国20世纪60年代首先提出公司治理的概念以来,公司治理问题一直作为各国公司法领域研究及争论的焦点,其核心问题在于公司众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制衡机制的框架。研究公司治理,不论对公司法理论,还是对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构建的伟大实践,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司治理是现代公司规范运作的永恒话题。无论是英美发达国家那些为迎接新经济格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而正激烈竞争的跨国企业,还是日韩那些因公司内部权利制衡机制不善而正设法渡越难关的大集团、大公司,或是中国众多面临国际化、全球化市场竞争正在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的现代企业,都不同程度地面临着公司治理机制的再造、重构和制度创新问题。无论是政府层面的制度设计者,还是市场领域的广大投资者,都在探求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可见,对现代公司治理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就显得相当迫切和必要。一、公司治理结构的释义及其理论基础(一)公司治理结构相关界定公司治理(corporategovernance)是西方学者首先提出的概念,译成中文时称公司管制、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治理结构者均有之。但一般能接受的中文译文为“公司治理”。何为公司治理?因人们的理解不同,对公司治理内涵的界定目前存在着广泛的差异,并因此形成了不同的学说。英国学者柯林·梅耶(MayerColin)认为,公司治理是“公司赖以代表和服务于它的投资者利益的一种组织安排。包括从公司董事会到执行人员激励计划的一切东西……公司治理的需求随市场经济中现代股份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而产生”。因认为公司治理的实质是一种制度性安排,故称制度安排说。美国学者库克伦(PhiliplCochran)和华廷科(StevenlWatick)认为,公司治理包括在高级管理阶层、股东、董事会和公司其他的有关利益人的相互作用中产生的具体问题。构成公司治理问题的核心是:谁从公司决策和高级管理阶层的行为中受益?谁应该从公司决策和高级管理层的行动中受益?当在“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之间存在不一致时,一个公司治理问题就会出现。因认为公司治理的实质是有关利益人的相互作用的结果,故称相互作用说。美国学者哈特·奥利弗(OliverHart)认为,“治理结构被看作是一个决策机制,而这些决策在初始合约中没有明确设定。更准确地说,治理结构分配公司非人力资本的剩余控制权,即资产使用权如果在初始合约中没有详尽设定的话,治理结构决定其如何使用”。因认为公司治理的实质是一种决策机制,故称决策机制说。我国学者吴敬琏认为,“所谓公司治理是由所有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管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因认为公司治理的实质是一种组织机构,故称为组织结构说。笔者认为,公司治理的实质是一种目标的追求。这种目标因不同国度、不同政治经济和法律秩序以及所面临的主要障碍或矛盾而不同。我国公司治理应当是实现前述目标而人为设置的各类内部约束制度和外部法律制度的总和。在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高度集中于国有持股人的背景下,公司治理的核心是控股股东与中小投资者及债权人关系的定位与救济,而非英美国家股权分散背景下因代理关系而产生的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为保证其正常运行,而以股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内部组织系统及彼此相互关系的运作体系。公司企业是由众多投资者共同投资形成的法人实体。公司资本构成的多元化,决定了其组织管理形式不能再像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那样由投资者上接进行管理,这样既不经济,也不现实,特别是对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参股、控股的公司。但股东或出资者不愿放弃对其出资的监管而任由他人去支配或决定自己财产的命运;因而组成了议事和表意机构———股东大会;通过该机构股东委派自己信任的人人去对公司进行实际的经营管理,实现自己的投资目的,这样产生了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及其附属的经理班子;为了使经营管理者能充分有效地发挥自己的最大潜能,避免其为单纯追求自己的利益而牺牲股东的利益,股东又通过其表意机构派出监督人员对经营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和督导,使其为股东的利益而行动,这样又建立起了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公司内部这种围绕经营者而建立起来的以权利、利益、责任为内容的各组织机构相互激励、约束的运作体系就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内在机理就是通过其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来体现的;公司的内在机制是否便捷、到位,最终也取决于法律和股东对该法人治理结构的设计。(二)公司治理结构相关理论基础我国理论界对法人财产权问题研究的展开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进行的。由于国有企业改
薛生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若干问题研究54·综合2011年第9期(下)
革中国家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理论并未使国企改革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甚至使国有企业用经营权侵犯所有权创造了更大可能,这使得人们去深化对法人财产权的认识与研究。由于对于法人财产权的性质存在较多争议,而对法人财产权的正确界定则根本地影响到对公司制度的建立及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1)法人财产权的具体来源与构成。从法人财产权的具体来源与构成看,最初形态的法人财产来源于出资者的出资投入。公司法人在经营活动中积累的财产也构成法人财产。那么研究法人财产权应当主要研究股东出资及公司经营积累财产的归属问题。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学界有多种观点,并对各种学说的利弊有着较为一致的看法。经营权说认为,从全民财产国家所有权的必要性和所有权的科学概念出发,企业财产权在法律上只能表现为经营权。在国有企业中,国家享有所有权,企业享有对占有的国家财产进行依法经营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严格来讲,经营权并非是一个法律术语,它更多地是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的特殊时期为解决国企改革问题而创设的一个词语,是政策的产物,这一术语在法律上并无对应的概念,因而带来了认识上与实践上的诸多模糊。最严重的是这一界定并未使国有企业建立起清晰的产权关系,导致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政企不分、责职不明,因而已为学界所抛弃。双重所有权说认为,公司对其法人财产享有所有权,而作为出资者的国家同时对公司享有所有权(终极所有权)。这种学说也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首先,违反了“一物一权”的物权法思想。按“一物一权”原则,对于一物之上只可成立一个所有权,公司对公司财产既已享有所有权则股东就不得再就公司财产享有所有权;其次,如果承认股东对公司财产享有所有权,则股东基于其所有权的支配权、绝对性质可以直接支配公司财产,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而可排斥公司法人的财产权,这将导致公司法人对股东的依附,根本地动摇了公司法人制度。法人财产占有说认为,国家是全民财产的所有人,企业则享有具有独立物权性质的占有权;这种权利是一种相对所有权,企业据此可以自主支配一定的全民财产。占有权说很难涵盖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与公司实际运作状况不相符合,且同样使得公司产权不清、责权不明,因而也应当摒弃。法人所有权说认为,公司财产权是具有所有权性质的物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而股东对于公司财产只享有股权。这一理论承认法人财产权为所有权并从而使得法人财产权成为独立于公司股东的独立财产权,可基于此建立起公司法人的独立人格,因而为许多学者所主张。综合权说认为,法人财产权不是单一的权利,而是包括所有权、经营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诸多民事权利在内的一种综合性民事权利。所有权说与综合权说的分歧在于对权力对象范围的认识不同。所有权说看到了公司法人对自己财产可能享有的所有权内容,但是忽视了公司法人对于准物权、知识产权、债权及其他权利的可能享有。因而,综合权说是比较科学合理的理论,应当承认公司法人对其财产享有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利。此外,还存在用益权说、结合权说等学说,不一一详述。从一定程度上讲,以上理论都有其某些合理内涵,都与国企改革这一背景密不可分,与国企改革的进程密切相关。总的而言,随着国企改革进程的纵深,一些严重落后于实践的理论已逐渐被抛弃。正如学者所主张的,公司财产权性质的争论,本质上是公司权利能力的问题,即公司有无能力享有财产权以及是否应当让公司享有财产权。从公司法律制度的发展来看,既然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早已获得了法律的承认,那么,不管公司是拟制还是实在的,作为民事主体之一,公司理应享有除依其属性而不可享有的权利以外的所有财产权,因此,公司应当完全有能力享有所有权和其他法人财产权,笔者对综合权说理论持赞同态度。对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承认与确立,使得公司对其全部财产可享有独立支配的权利,使法人摆脱了对出资者意志的直接依附,成为具备独立人格的法律主体。与法人财产权的确立过程相伴的另一产权运动过程是股东股权的确立。公司投资者对其投资于公司中的资本拥有原始产权。随着公司的成立,其投入公司的资本由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作为其产权的交换,投资者获得了价值形态的股权,而丧失了实物形态的资本所有权及原始所有权。股权的产权,即是对虚拟资本———股票的占有、处分权,以及凭借持有的股份对公司运营大政方针享有相应表决权、监督权、按期索取剩余权等。这样一来,原始产权分裂为股权与法人财产权,二者处于一种对立统一状态。一方面,法人财产权意味着公司生产经营所得首先属于公司所有,而公司利润的提高会使得股东受益增加,股东与公司利益是共同的,这使得公司权力机关与股东以公司财产增值作为共同目标,形成以公司为中心的向心力。另一方面,二者又存在对立的关系,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并不总是一致的。尤其是在股权分散的上市公司中,股东更多的不是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而是将股票作为单纯的投资工具,这样为了获得较高的股价,股东行为就可能短期化。在我国公司实践中,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使上市公司资产空心化的现象较常出现,这些都损害着公司的利益。可见,随着投资者对其出资的转让,出资者的原始产权分裂为股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二者是对立与统一的关系。这种关系构成了公司治理的基础,是公司权力分化与制衡的基础。公司的法人财产最初来源于出资者(可以是法人和自然人)的出资。出资者一旦将自己的财产投入到公司,便失去了对该部分财产的所有权,因为该财产成为了公司这个法人的财产(这是法律赋予公司的权利)。这也就是说,公司对出资者投入到公司的财产享有了所有权。而出资者虽然丧失了向公司投入财产的所有权,但因此换得了公司的股东权,出资者因其出资而成为公司的股东。(2)公司是由股东、董事、经理、职工结成的多元利益共同体。首先,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者,虽可按照法律规定转让股份,但在其成为股东时是不能随意抽回出资的(只有在公司破产清算、即公司不存在时,才有可能完全地收回其出资。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抽回或转让出资、即退股,须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我们知道,出资者之所以出资于公司,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公司短期或长期的红利,这也可以说是股东从公司所得的唯一回报。这就使得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的经营的好坏有着直接的联系,股东对公司的运营要承担风险。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对公司经营者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又使得股东一般都不直接参与公司运营,而是通过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来代表自己经营管理。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只有控制住公司,即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控制权,才能实现自己的利益和目标要求。董事作为股东的代表,是代为股东的理财人,代表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他们通过董事会行使经营决策权。由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