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种子法》存在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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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种子管理工作面临难题及改进措施

新时期种子管理工作面临难题及改进措施

新时期种子管理工作面临难题及改进措施摘要:种子质量优劣直接决定着最终粮食质量与产量,通过使用质量优良的种子可以有效提升粮食产量,确保粮食安全。

但在新形式下种子管理却突显出很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治理与改进势在必行。

本文首先分析了新时期种子管理工作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然后结合笔者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几条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以期能够提升我国种子管理水平。

关键词:种子管理;面临难题;改进措施;农作物0 引言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16年正式开始实施,多年以来,通过对种子市场的不断整顿,目前的基层种子市场秩序逐渐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持续提升,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得到了强化。

然而,在新形式下种子生产经营形势越来越活跃,不断涌现出了很多新问题,再加上基层种子市场尚存留的老问题,这使得基层种子管理工作面临的挑战也在加剧,本文主要针对新时期种子管理工作面临难题及改进措施进行深入探讨,以期能够对种子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1 新时期种子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种子管理执法体制以及监管意识需要完善。

其一,县区级种子管理站作为最基层的种子管理部门,有权利针对本辖区内的农作物种子以及植物品种进行保护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职能,对本辖区内种子市场和种子质量进行监管,组织实施农作物种子质量田间现场鉴定和纠纷的协调处理,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的公共事物管理职能;可谓是任务明确与繁重,但与工作任务不相匹配的是缺乏必要的市场监管和种子检验设备、人员少、经费少的管理现状。

其二,种子监管意识出现偏差,缺乏长期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以及服务理念,出现了严重的以罚代管意识,很难满足新形势下种子市场的实际需求。

其三,统筹兼顾意识不强,只是关注那些主要农作物,而轻视那些非主要农作物;过分注重两杂种子,轻视常规农作物种子,目前的种子市场监管中基本没有将常规作物种子视为重点,使得一些特色农作物种子出现监管不力现象,严重影响产业发展。

县级种子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措施探析

县级种子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措施探析

县级种子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措施探析县级种子管理工作是国家农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农作物的良种推广和农民的农业收益。

在实践中,县级种子管理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如管理不规范、监管手段不完善等。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探析,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县级种子管理中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些管理者对种子的质量、数量以及来源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管,导致了农民购买到不合格种子的情况。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加强种子产地和种苗基地的管理。

应该建立健全种子生产基地的注册备案制度,严格把控种子生产的全过程,确保种子的质量和数量符合相关标准。

监管手段不完善是县级种子管理工作存在的另一个问题。

目前,种子市场监管主要依赖于行政执法和抽检等手段,监管效果不明显。

为了提高监管效果,需要使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对种子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

这样可以及时发现种子质量问题,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置,保护农民的利益。

种子品种更新速度慢也是县级种子管理工作的一个问题。

由于政策法规的约束以及市场需求的滞后,很多县级种子管理者对新品种的推广采取了观望态度,导致农民在生产中难以使用到最新的农作物品种。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加强与科研机构和种子企业的合作。

通过与科研机构合作,及时获得最新的品种,帮助农民提升产量和收益。

与种子企业合作可以推动新品种的推广和应用,满足市场需求。

县级种子管理工作还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农民在购买种子时难以全面了解种子的来源、质量和价格等信息,容易受到不良商家的欺诈和侵权。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建立种子信息公示平台,将种子的生产、销售、检测等信息公开透明,让农民能够直接获取到相关信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县级种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管理不规范、监管手段不完善、种子品种更新速度慢和信息不对称等。

针对这些问题,应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的管理,使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强化监管,加强与科研机构和种子企业的合作,建立种子信息公示平台,以推动县级种子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农作物的良种推广效果和农民的农业收益。

对《种子法》实施中几个问题的商讨

对《种子法》实施中几个问题的商讨

理实 施 办法 》 专 门经 营不 再 分 装 包装 种 子 的 经营 者 对 提 出 的条件 是 符合 《 子法 》 定 的 , 就 是 :1 具 备 种 规 那 () 与所 经营种 子种类 和 数 量相适 应 的资 金 ;2 具 有种 子 () 原 包装单 位 出具 的种 子来 源 证 明 ;3 有 固定 的经 营 场 () 所 ;4 在 同一 地点 不得 经 营农 资 以外 的任 何商 品 。并 () 要求 经 营 的种 子 到县 级 以上 种 子 管理 部 门登 记 备案 , 同 时发 给 “ 营不 再 分 装农 作 物 种 子 准 销证 ” 使 种子 经 , 经 营有序地 进行 。 4 种 子质 量检 验 问题 种子 质量 检 验 是 种 子 生 产 经 营 的重 要 环节 , 业 企
0号 : 0 52 9 ( 0 2 0 — 2 4 0 10 —6 0 2 0 )50 7 —2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种 子法 》 以下 简 称 《 子法 》 及 ( 种 ) 农 业 部 5个 配套 规 章 的颁 布 实 施 , 我 国 种 业 管 理 制 对 度 进 行 了 一 系列 改 革 , 志 着种 子 产 业 发展 进 入 了一 标
不 适 应 种 业 发 展 和 《 子 法 》 要 求 , 它 觉 得 搞 种 子 种 的 但
全 , 资本 达 不 到 也不 行 , 一 项 要 求 被 划 掉 不 少 公 但 这 司 。 部分 国有种 子 公 司 的生存 出路 , 是设 立股 份有 这 一 限公 司吸收社 会 财力 , 大 经营 规模 , 取达 到法律 规 扩 争
是 经 申请 政 府 主 管部 门发 文 件 , 同 意 取 消 种 子公 司 , “ 保 留种 子 站 , 没 有成 立 种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情 况 下 在

探讨种子经营管理市场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探讨种子经营管理市场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Lu n y u a n一、种子生产经营单位问题1.种子经营人员素质较低,售后服务不完善1.1是种子经营人员农业科学基础知识、种子使用技术贫乏,不能正常开展咨询服务。

1.2是法制观念淡薄,进种随意性大,不过问种子来源和质量,网点与网点之间随意串换种子,用甲公司的种子销售发票销售乙公司种子。

1.3是对抗检查销售未审定品种种子或者其他违规种子,采取隐蔽销售或者开一本发票,甚至不开发票,逃避检查。

1.4是随意代理多家种子企业的种子,不按规定变更营业执照和到农业部门备案。

1.5种子管理人员素质偏低由于县级种子管理人员中有一部分原来从事销售工作,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较低,对于品种实验推广、质量管理和市场监管等行业管理性工作较陌生,对种子政策法规知识的理解程度和掌握程度也不够,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种子管理工作。

2.非法生产、无证生产经营现象日益猖獗。

近年来,随着农作物种子市场价值被不断挖掘,为人所熟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加入这个行业,但由于此行业的门槛较高,限制较多,众多不具备生产资质的企业便通过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等非法的方式强行进入,为该行业增添了诸多混乱因素。

但苦于无信息公示平台,有些许可证编号无从查找,尤其是外省或地市级乃至县级种子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

3.经营手续不齐全。

一是没有办理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而生产主要农作物种子。

一些国营和民营科研单位借科研为名扩大种子生产。

二是没有办理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而经营农作物种子。

主要表现是原资质不合格的种子公司和国营农科所。

三是没有按期备案,备案手续不齐。

四是《种子经营许可证》与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不符。

五是没有建立种子经营档案或极不规范。

六是经营未经审定的品种。

七是调运种子时没有附植物检疫证书。

八是本身为受委托经营者又进行再委托。

4.种子广告过滥缺乏严格的管理措施。

种子广告是贯穿种子生产及销售的全过程,召开品种观摩推介会、自制小传单、电视报纸广告宣传、搞农业技术讲座等等形式,挖空心思推介自己经营的品种,方法灵活,行动隐秘。

浅析种子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析种子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

Z h o n g f e i n o n g y a o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修订后的实施,市场机制不断健全,科技创新能力、供种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我国种子产业得到快速发展。

但随着新《种子法》四年的实施,望奎县种子市场也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本文针对近几年望奎县农作物种子市场上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对策,以利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管理,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和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一、当前存在的问题1、品种多乱杂新法实施,放开了品种审定制度,国家、省两级审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绿色通道、科企联合体、企企联合体等审定渠道放开。

随着品种审定制度的改革,品种审定的逐步开放和引种制度的实施,一个区域每年审定加上引种备案的一个作物品种多的就有几百个,品种多乱杂问题日益突出。

造成选育的品种多、突破性品种少,大部分品种为低水平重复;审定的品种多,大面积种植的品种少;高产品种多,但综合性状好、品质高、抗逆性和适应性强的品种少,不适应我县病虫多发、异常天气频发的趋势;适合劳作的品种多、适宜机械化栽培的品种少,不适应当前简化栽培的趋势等现象,给农民科学选种用种造成极大的困难。

2、企业小乱杂随着新法的实施,望奎县企业准入放开了注册资本的限制,放宽了对土地、房产的要求,将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合为生产经营许可证,目前持证企业个数有大幅增加的趋势,持证企业数量逐年增加,种子产业集中度不断降低。

3、品种套牌侵权严重假种子坑农害农问题时有发生。

制种基地无证侵权生产、非法加工包装套牌侵权种子、走村窜户兜售套牌侵权种子等问题在部分地区高发。

玉米种子主要表现为制种基地管理混乱,私繁乱制现象突出。

大豆种子主要表现为以此品种种子冒充他品种种子,大田用种冒充原种。

水稻种子主要表现为常规种子冒充杂交种子。

4、种子标签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问题日益增多。

生产经营者不按照品种审定公告进行标签标注,回避品种缺陷,夸大产量性状,擅自扩大适宜推广区域,误导农民,给农业生产带来较大风险。

种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种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种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种子经营工作也从国营渠道转变为多渠道经营,市场调控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催生了种子市场的形成,方便了农民群众采购。

新修订《种子法》的实施,对种子市场进行了大规模整顿,在规范市场秩序的同时,提高了种子质量,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的观念已深入人心。

但由于市场经验不足、管理体制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种子市场缺乏规范、良好的运营模式,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鉴于此,本文对种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种子;管理;问题;对策引言种子既是农业生产的核心,又是粮食安全的关键。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种子管理工作要突出市场监管,通过采取优化监管机制和备案程序、抓好良种供应、强化引种安全等措施,规范种子市场运行,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供种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1新形势下种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种子质量,播种决策直接影响我国的粮食产量和构成,种子管理工作在农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有限的土地上合理高效地进行种子管理工作,不仅有助于提高粮食产量和质量,更能够为农民带来更多收益,从而促进我国农业稳定快速地发展。

2种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1种子从业人员的素质低就当前从业人员的基本结构来看,人员配合多为农民,缺少技术型人才。

造成当下局面的原因有3个:①行业与农民生活对接,很多素质高的毕业生和人员不愿意下到基层,认为工作脏乱、条件差,不符合其对工作环境的要求;②行业收入较少,难以对素质较高的人才产生吸引力,造成对上级管理的要求落实不周的情况,影响市场管理力度;③人员结构老龄化,不少种子行业从业人员年龄较大,身体素质跟不上,更有家族性质企业,人员多具有亲近关系,无法对不满足素质需求的人员实施强制性的限制从业要求。

以上3点是当前种子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的直接原因。

对农作物种子质量问题的探讨


源 重新重点配制的方向转移, 相应的检验人员也逐
步纳人依法 管理的轨道 。 因此 , 从管理的角度讲,种 子质量 的监 督,是 《 种子法》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管理种子市场 的重要权力 ; 从监督检验角度讲 . 种子 质量监督抽检还必须是在法定机构和有相应专业资格 的持证技 术人员检验 , 所以 , 种子检测机构和技术人 员都 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
督检验固 定下来, 另一方面在优质粮食产业工 程项
目中立项 ,拿出 专门资金支持种 子质量监督检验 机 构建设 , 改善检 测条件 。 从全国的情况看 , 种子质量 监督检测机 构的建设 以及对 检测 机构内部 人员的管 理, 正处在 一个变革 时期 , 检测机构的建设 , 正在向 依法治种和 适应市场经济条件 下有 利于种子产 业发 展的新思路 转变 ,朝着检验机 构布局合理和实现 资
种 子 质 量 监 督 与 种 子 质 量检 验 的 关 系
产经营受 自然因素影响 ,风险较 大,这些特点就 决 定了政府需要 对种子产业进行扶持 ,提高种子 质量 水平 。三是 农业行政主管部 门主管种 子质量监督 工 作 在这个框 架中,对种子质量的管 理 ,企业 、 政 府和部门之 间的职能不 同,责任 不同 ,只要依法 管
检验机构和人员管理来说, 原有的机构性质 、 仪器装
备 、检验技 术水平等已不适应 当前种 子检测工作的 需要 , 由于种子产业的市场化发展 , 对种子质量的监 督管理提 出了更高的要 求 。一是种子生产 企业飞速
家投资建成, 一批省级检测中心、 地市分中心也正在
建设当中 , 即将形成以部级 为龙头 、 省级 为重 点 、 地 市级分中心为补充的全国性网络化种 子检测验体 系 。 所以 ,种子检 验工作 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 1 种子检验 工作 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种子检验是对种子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和评定的主 要手段 。 所谓种子检验 , 就是应用科学 、 标准的方法 对农业生产 上使用的种子质量进行 检测 、鉴定 、分 析, 以判断其使用的价值的一门科学 。 它贯穿于种子 生产 、 收购 、 加工 、 储藏 、 运输和销售的全过程,直 接关系到种子质量的优劣和种子经营单位的信誉 以及 种子事业的兴衰成败 。 是,我国种子市场放开后 但 商品种子进出 口交流频繁 ,对种子生 产质 量的要求 、 现阶段种子检验管理机制和检验技术水平等都与种子 市场的需求不相适应 , 不少地方每年都有劣质种子给

种子市场监管与种子执法相关问题探析

种子市场监管与种子执法相关问题探析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种子市场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和核心环节,其重要性日益突出。

随之而来的种子市场监管和种子执法问题也日益突出。

种子市场监管与种子执法相关问题在当前农业生产中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探析。

一、我国种子市场监管的现状从现状来看,我国种子市场监管仍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是市场准入难度大。

由于我国对种子市场的准入管理非常严格,导致一些企业要进入种子市场成本很高,市场参与者较少,市场竞争不充分,从而影响了整个种子市场的发展。

其次是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我国种子市场监管的体系相对来说还不够完善,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强,导致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途径进行非法生产和销售种子,这对整个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构成了不小的危害。

还存在着监管手段不够科学、有效。

目前,我国的种子市场监管手段还相对较为单一,监管手段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较低,难以对市场上的种子进行有效监管。

种子市场监管的不完善,给整个市场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和风险。

限制了市场的发展空间,也使得市场上出现了种子质量不合格、商标冒用、假冒伪劣等乱象。

这些问题不仅对种子行业的正常发展造成了不小的困扰,也对整个农业生产带来了一系列的风险和负面影响,急需对种子市场进行更加完善的监管。

种子执法是指对种子市场进行的执法行为,主要是保障种子的质量、商标、包装标识的合法合规。

当前我国的种子执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是执法力量不足。

目前我国的种子执法力量相对来说还不足,导致了一些非法种子的生产和销售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遏制,种子市场乱象丛生。

种子执法的立法不够健全,种子市场管理的监督责任不够明晰,种子管理的问责机制不完善,执法效果不够理想。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种子市场的有序发展,也增加了农业生产的风险。

在种子执法中还存在着部门协调的不足,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执法监督的不够到位,执法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不够高等问题。

这些问题都制约了种子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浅析种子经营管理问题及对策

浅析种子经营管理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种子行业也逐渐成为市场竞争的焦点。

农业种子不仅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也是农业科技成果的具体体现。

目前种子经营管理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如种子来源不明、品质不稳定、价格不透明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种子产业的发展和农业生产的正常运转。

加强种子经营管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种子经营管理问题的现状和原因分析入手,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解决种子经营管理问题提供参考。

一、种子经营管理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1. 种子来源不明由于农民购买种子时关注的主要是价格和品质,往往忽视了种子来源的重要性。

一些违规经营者通过假冒伪劣的方式销售种子,农民在种子购买环节容易受骗。

而一些不法分子也通过非法途径销售劣质种子,给正规种子经营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2. 种子品质不稳定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迎合市场需求,推广某些高产、耐逆、抗病性强的新品种,在推广过程中往往没有严格把控品种的品质和安全性,导致了种子品质的不稳定。

这对于农业生产来说是一个不小的隐患。

3. 价格不透明目前,种子价格通常不透明,导致了一些不法商家乘机买低价种子以次充好,再以高价出售,这不仅难以保障农民的利益,也加大了种子市场的不稳定性。

以上问题的存在,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所导致:1. 缺乏严格监管目前,国内对于种子经营管理的监管并不严格,导致了种子来源不明、品质不稳定、价格不透明等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放松了对种子经营管理的把控,导致了不法分子的滋生。

2. 种子市场乱象当前,种子市场的乱象导致了一些经营者搞假冒伪劣、偷工减料等行为,使得农业种子市场的秩序亟待维护。

3. 农民种子素质意识不强很多农民在购买种子时只关注价格和品质,而对于种子来源和合法经营认识不够,这为一些违规经营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种子经营管理问题对策1. 建立严格的种子经营管理制度政府应当建立起严格的种子经营管理制度,加大对种子经营管理的监管力度,规范种子经营市场秩序。

对《种子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思考

对《种子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思考
蔡尧亲
【期刊名称】《种子科技》
【年(卷),期】2002(020)002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管理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种子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农业生产用种质量,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种子法>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执法主体,依法享有行政管理权、行政处罚权和质量监督权.通过近儿年种子执法的实践,现就<种子法>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与大家商榷. .
【总页数】2页(P91-92)
【作者】蔡尧亲
【作者单位】海南省种子站,海口,57020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4.6;D922.69
【相关文献】
1.泛议中国《种子法》实施及其运行环境——写在中国《种子法》实施两周年之际[J], 佟屏亚
2.《种子法》实施中的问题与思考 [J], 张继春;卢宁
3.对《种子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思考 [J], 邓海军
4.《种子法》实施后出现的有关问题探讨 [J], 陈梅香
5.健全种子法律制度推动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解读 [J], 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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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技术 内容 。

2 . 营销 队伍素质差 《 .2 3 种子法》 规定在 4种情 况 下可以不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由于门槛不高 . 导 致种子营销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 有的只有小学文 化, 既不 能 给购 买 种子 的农 民做技 术 咨 询 , 没 有 经 也 济 赔偿 和承 担 民事责 任 能力 。建议 取 消这 4项 规 定 . 严格实行种子经营许可证制度。 24 配套 法规 方面 . 《 种子法》 构建了种子企业从种质资源保护到种 子 储 备 的 1 项 制度 .以期 通过 这些 制度 和 规章 来进 2 步 规 范种 子 的 生产 、 营行 为 , 进 种 子 产业 的发 经 促 展。 但在执行过程 中还存在以下 问题 : 一是规定滞后 : 二是脱离实际; 三是可操作性差 ; 四是有空白。 这些问 题需 要 同步进 行修 改 和完 善 。
第 6期 总第 24期 0 2 1 年 6月 01
农业 科技 与装 备
Ag i u t a c e e rc l l S inc &Te hn l y n u p e ur c o og a d Eq i m nt
N O. o a o.0 6T t N 2 4 l
l un. 1 20 1

[] 1 杨风奎 , 艳芳 , 清江 , 贯彻《 郑 王 等. 种子法 》 有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 J. 种子科技 ,0 1 6 :5 2 0 ( ) 1.
[] 2 张玉 民, 王东周. 《 种子 法》 贯彻执行 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 J. 河南农 业 , 0 ()2 2 11 :. 0 [] 3 庄玉 秀 , 王军元 , 田芳. 贯彻《 种子法》 决新 问题 [] 解 J. 种子科技 ,032 :6 2o ()8. [] 庆伟 , 4孔 赵玉忠. 《 种子法》 实施 中存在 的主要 问题及修订建议 [] J. 种子世界 ,09 2 :2 1 20 ()1— 3
参 考文 献
区域的多样性 . 审定机构在 2 3a ~ 时间里判定一个品 种 的稳定 性 、 丰产 性 、 逆性 和适应性 , 抗 基本 上是 不 可 能 的 。同 时 , 国审 品种试验 区域范 围广 、 次少 , 难 点 很 代表一个 品种的真实性。在实践中, 应根据一个 品种 的区域性 划 定试 验 区域 . 以提 高试 验 品种适 应 区域 的 准确性 、 适应性 。 以说 . 可 划定品种的区域试验范围越 广. 品种使用安全系数就越低 。 5《 ) 种子法》 有关章节应增补有关责任条款及处 罚条款 , 建议取消品种审定制度 , 改成试验 、 示范 、 推 广更为科学 , 品种布局更加合理 , 市场准入更是严格 的品种登记制度 , 因为从 目前全 国情况看 。 种业 管理 体制 在不 断 完善 , 研 成果 应用 转化 普及 程 度在 不 断 科 提高 , 种子市场运作行为在不断规范 , 实行 品种登记 制度的条件 已经成熟和具备。 23 种 子经 营管 理 方面 . 231 虚假 广告 无法 处 理 虚 假 种 子 广告 坑 害 农 民 . . 的 问题 比较 普遍 . 子管 理机 构 对种 子广 告 的监督 管 种 理 及处 罚权 力被 取 消 , 由工 商部 门负责 管理 。而工 改 商部门只是事后处罚 ,对广告内容无法也无力审查 , 造成监管主体和处罚权限不 明确 。 建议对种子广告的 审批 实行 前 置制度 . 加 由种子 管理 机构 前 置审 查 的 增

作者简介 : 李
鹏 (91 )男, 艺师, 事种子 管理 工作 。 18一 , 农 从
10 3
农 业科技 与 装备
2 1 年 6月 01
2 . 多头执 法, .3 1 尺度 不一 《 种子法》 明确规定 , 种 子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主体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 门, 工商 部 门只对 种 子经 营 的营业 执 照 和经 营假 劣种 子行为进行管理。 但在实践 中, 工商部门对未审先推 、 包装 标 签 、 经营档 案 及种 子 质量 管理 超越 权 限进 行 干 预. 有些 地 方 的技术 监 管部 门及 计量 部 门也参 与 种 子 市 场 的管 理 。 22 种子 生产 和 品种 管理 方面 . 221 种 子 生 产基 地 管理 严 重 缺 乏规 范 在 种 子 生 .. 产方面 ,种子法》 《 没有条款规范和调整种子生产企业 和农户 的关 系 , 产基 地一 旦 发生抢 购 、 购 、 生 套 生产 双 方不履行合同、农户不遵守生产技术规程等问题 , 无 法依法处理。因此 , 有必要通过立法进一步规范种子 生产 基地 的市场 行 为 。 222 假 劣 种 子在 法律 上 界 定 不 明确 对 种 子 未 达 . . 到 生理 成熟 标准 前 是否 可视 为种 子 , 在 田间确 定 为 是 生 产假 劣 种 子 还 是 在种 子 收获 后 加 工包 装 时 才 确 定 为 生产 假 劣种子 的行 为 , 法律 界 定不 明 确 。 此外 , 正 对 在生产的假劣种子缺乏明确 的处罚法则 . 如是否销毁 等。 2 . 品种 审定弊病和争议 多 品种审定过程 中出 .3 2 现的弊病和争议 , 主要表现在 : 1 责任 、 ) 权利 、 利益不对等 。审定通过 的品种在 生产上因种子 自身的原因出现问题没人负责 , 审定方 只有权力没有责任 , 被审定方也不负责任 , 最终受 害 的是使用者——农民。 2 )审 定标 准 不 统 一 , 数量 过 多 , 品种 水 平 一 般 。 各省品种审定标准不同, 审定品种雷 同, 一品多名 , 有 的甚至采用不正当手段 , 改写试验结果。 3 )张冠李 戴 , 真假 难 分 。 的企业 把 品种 审定 号 有 冠 名 在 其他 品种 头上 。 有 甚 者 , 一个 品种 号 冠 名 更 将 很 多 品种 。 在市 场上 销 售 。 4 划定 品种试验和使用区域 的范围越广 ,品种 ) 使用安全性就越小。从理论上讲 , 审定制度达不到真 正 的审定 目的 。 由于 生 物 的复杂 性 、 候 的 多变性 和 气
对《 种子法》 存在 问题 的探讨
李 鹏
( 辽宁省种 子管理局 , 沈阳 1 03 ) 10 4
摘 要 :种子法》 《 是我国种植业第一部法律 。自实施 以来 , 为依法加强种子 管理提供 了有力 的法律支撑 , 促进我 国种子产业发生翻天 覆地 的变化 。但随着依 法管理工作 及配套规章的一些问题逐 步显现 出来 。对《 种子法》 及 配套规章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 对需要进一 步补充 的章节 以及需要调整 的内容进行深 入探讨 , 以求更加完善和明确 。 关键词 : 种子 ; 品种 ; 规章 ; 管理 ; 问题 ; 建议
中图分类号 : 9 2 D2. 4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64 16 (0 0 — 19 0 17 — 1 1)6 0 2 — 2 1 2 1
《 中华人 民共和国种子法》 以下简称《 ( 种子法》 规定 , ) 而这些恰是 当前种子市场存在的 比较严重而又 的颁布实施 。 是我国种子工作的一件大事 。 使我 国种 缺乏处罚依据 、 管理部 门想管又没法管的问题。 子产业进入了依法治种 的新 阶段[。 I促进了我 国种业 ] 3 种子法》 )《 中一些必要 的条款 内容需 要补充 。 由计划经济模式 向市场经济方式的转变 ,使种业体 如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及罚责问题 、 种子质量认证问题 系、 经营方式及运行机制发生 了根本性 的变化 , 并且 等一些条款都是空 白, 当进行适 当的补充 。 应 强化 了管 理力 度 , 范 了市 场 行 为 , 宽 了种 子 管 理 规 拓 4 除《 ) 种子法》 , 外 国务院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领域 。《 种子法》 规定在种子经营方面, 所有种子企业 制定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应当尽快 出台、 律平等 , 不能搞企业歧视 , 经营许可证在注明有效 修订和完善。 期和有效范围后不再年审。《 种子法》 的出台 , 打破 了 2 《 种子 法》 配套规章存在 的 问题 及 各级种子公司与种子管理站相互依存的格局[, 为依 21 种 子行 政 管理方 面 . 法治种 、 规范种子生产 、 经营管理提供 了法律依据嘲, 2 . 体制不顺 , .1 1 主体缺位 《 种子法》 中虽然规定农 并在市场经济规则下初步形成 了统一开放、 竞争有序 业行政主管部 门是种子行政执法机关 。 但没有 明确种 的种子市场秩序和公开透明的法制环境 , 为我 国农业 子管理机构的职能 、 职责及法律地位 , 因此, 各省市 区 可持续性发展和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在实践 所制 定 的地方 性 种子 管理 条例 . 对种 子管 理机 构 职能 过程中,种子法》 配套规章还存在一些 问题 , 的 的确 定各 不相 同 , 的是授 权执 法 , 的是 委 托执 法 , 《 及 有 有 有 章节 需要 进一 步 补充 与完 善 , 的 内容则 需要 调 整和 个别是管罚两分。 有 国办发[0 64 号文件明确规定 : 20 ]0 明确。 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 行政处 1 《 种子法》 宏观方面 需要调整 、 在 补充和 明 罚 、 行政管理等职责 , 加强对本行政 区域内种子市场 和种子质量的监管。 鉴于种子具有特殊商品性及管理 确 的 问题 建议将《 种子法》 的执行机关统一为 1《 ) 种子法》 中体现计划经济成分的章节内容需 专业性强的特点 , 各 级农 业行 政 主管部 门 . 并直 接授 权种 子管 理机 构具 调整。种子法》 《 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过 做到体制理顺 、 主体到位。 程 中设立的第一部专业种子法律 , 本身不可避免地存 体负责种子管理工作 , 21 经费不足 , .2 . 队伍不稳 随着各级种子管理机构 在一定的局限性 、 时限性[ 从《 引 。 种子法》 整体内容看 , 任务也变得更加 繁重 , 于是种子管理机 它既不完全是市场经济产物 , 也不完全是计划经济产 职能的明确 , 尤 物。 既有计划经济的成分 , 又带有市场经济色彩 , 成分 构执 法经 费不 足 的现象 就此 产生 , 其是 县一 级种 子 有 多种 , 色彩不浓。 从实践和发展的角度看 ,种子法》 《 需 管理 机构 经费 不 足情况 更 为严重 。 的县 种 子管理 机 构的行政体制是 自筹 自支或差额拨款单位 , 建议将执 要进 行 修改 , 使其 更加 市场 化 、 开放 化 、 国际化 。 法经 费 与人员 工 资纳入 同级 财政 预算 。此 外 。 从全 国 2《 ) 种子法》 对生产 、 经营、 选育者所需承担的法 人员结构大多是 律责任需要补充和明确 。种子法》 《 对生产未经审定的 各级种子管理机构人员队伍情况看 , 品种 、 未经审查发布种子广告 、 越区经营品种 、 已审定 从计划经济时期的种子公司过渡到种子管理部 门的。 尤其缺乏相关 的法律知 品种因种子 自身原因在生产 中出现问题 、 生产经营及 缺乏一定的技术和业务知识 . 尚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种业发展的要求。因此应该 选育者所需承担法律责任等 , 均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 识 。 对种子管理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业务培训 , 提高综合素质 , 努力建设一支高效精干 、 公正执法的 收稿 日期 :0 0 1- 6 2 1— 0 0 种 子 行政执 法 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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