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约车合同违约责任研究

网络约车合同违约责任研究

一、网络约车合同概述

(一)网络合同的订立

从要约的构成要件来看,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相对人一般为特定的人,但在特殊情况下,对不特定的人作出又无碍要约所达目的时,相对人亦可为不特定人。基于打车APP的网络约车服务是以数据电文的方式发出要约和承诺。在网络约车客运合同中,要约人为乘客,受要约人则为不特定的出租车司机。乘客以缔结客运合同为目的向不特定出租车司机发送载有其具体位置和需要到达的目的地的信息,并以此为要约的内容,之后乘客在约定地点等待出租车司机的到来,表明其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受要约内容约束的意旨。当乘客发出用车的要约后,系统将该内容及时反馈到出租车司机的客户端,出租车司机在自己的客户端中看到乘客用车的信息,而后选择接单的行为,意味着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全部接受,视为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二)网络约车合同的特殊性

1、要约与承诺角色互换;对传统出租车客运合同而言,出租车开启空车灯标志在路上行驶的行为属于要约。当乘客以登车的形式作出承诺,合同便成立,司机与乘客双方都要受到合同约束,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在网络约车的情况下,二者的角色发生转换,当乘客点击叫车,向附近在线司机发送载有其乘车需求的数据电文时,此行为构成要约;出租车司机通过打车软件进行接单的行为构成承诺。

2、介入第三方平台作为居间人角色;打车软件服务平台为新型客运合同的居间一方,其利用其技术平台收集乘客的乘车需求信息,并将此种信息与网约车司机进行共享,促成双方客运合同的订立,平台从中收取客户一定的使用费,其行为属于居间行为。无论是滴滴出行还是优步,都在其“服务协议”中作出声明,平台充当居间人角色,为乘客和司机之间提供订约机会,有别于滴滴专车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根据相关规定,其承担的提供运营服务,即旅客运输服务,网约车平台须向消费者承担旅客运输合同承运人责任。

3、合同成立时间特殊;乘客通过APP向附近在线出租车司机发出乘车需求的要约,司机看到该信息并通过打车软

件在线接单后,系统会向乘客提供司机的手机号、出租车车牌号等显示“订单成立”的信息,接载承诺到达要约人客户端之时,客运合同成立,这是使用打车软件网络约车与传统打车模式的差异性所在。

二、网络约车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德国法称之为危险责任,英美法称之为严格责任,从字面来看,现在被我国民法学界多数学者所认可的“严格责任”即是对英文strictliabilit y一词的直译,当然,也有一部分国内学者将其译为“无过错责任”或“无过失责任”。反观欧洲各国立法,对上述责任也有“客观责任”的表述。严格责任,是指不以加害人的主观可非难性(故意与过失)做为判断依据,而代之以特定危险作为其归责原因的特殊归责原则。在适用严格责任的情况下,只要特定危险系由行为人的行为引起,或行为人肩负特定危险的监护责任而没有尽职,则损害一旦发生,行为人即要对损害结果承担责任。与普通民法的“过错”归责原则相反,一旦适用严格责任归责原则,行为人“无过失亦应负责”,且责任几乎不具备可抗辩性,因此,《布莱克法学辞典》将其称作“无过错责任”。我国现行《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采取的是严格责任原则,即无过错归责原则。《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个条文中并没有出现“但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的字样,被认为是采取了无过错责任原则。

在运输合同中,把严格责任原则作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已得到普遍认可。在以网络约车等为主的新型客运合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区别采用过错责任原则。从举证责任的承担来看,归责原则不同,分配给守约方和违约方的举证责任便不一致。过错责任原则下,违约方欲免负违约责任,可举证自己无过错来达到目的,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是考虑损失的多少,以及违约方缔约时损失的预见性。传统客运合同中,乘客处于弱势地位,举证证明承运人有过错极为困难,因此依据公平原则,适用严格责任是合理的。但针对网约车客运合同而言,适用严格责任便出现不合理之处。其一,乘客选择网络约车,一般是基于方便、快捷的考虑,但若是由于司机方面的原因,造成乘客时间和金钱的损失,在追宄司机违约责任时,只能请求损害赔偿而无违约金责任形式,对此,对承运人惩罚力度低,

违约行为依旧屡见不鲜。其二,打车软件将缔约过程具体化、表象化,大大降低了举证困难。乘客和司机可以通过搜集GPS地图上的定位与移动轨迹以及缔结合同过程中的磋商语音、文字和车内监控等证据,完成举证责任的分配。其三,司机可以根据乘客目的地信息的远近选择是否接单,突破了传统出租车客运合同强制缔约的模式,双方的地位日趋平等。

三、网络约车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违约行为又称违反合同,实质在于非法侵害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具体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没有履行、没有及时履行或者没有按照法律或合同的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的行为。在网络约车客运合同中,违约行为的形态主要有四种:给付不能,履行拒绝,给付迟延,积极侵害债权。

《合同法》虽然采取了严格责任原则,但并不意味着违约方在任何情况下均须对其违约行为负责。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有法定免责事由或当事人以约定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能不承担违约责任或只承担一部分违约责任。免责事由分为法定事由、免责条款和因法律有特别规定三种。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是指不可抗力、债权人的过错等。免责条款就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事由或条件,当违约符合所约定的事由或条件时,可免除对方的违约责任。将不可抗力作为违约责任的法定免责条件,是各国法律的通例。

《法国民法典》第1148条规定:“如债务人系因不可抗力或事变而未履行给付或作为债务,或违反约定从事禁止的行为时,不发生损害赔偿的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不可抗力的理解,理论界主要有三种学说。其一,主观说。该说认为,运输业者对于因其乘客的行为造成的损失虽负结果责任,但是由自然发生的事件,虽尽最大注意尚不能避免时,则不负责任。其二,客观说。该说认为,不可抗力存在与否,应当与当事人有无过错问题完全分离,应该纯粹从客观方面来决定。不可抗力有质的要件和量的要件两种要素构成。质的要件必须是不属于当事人的原因而发生的事故;第二个要件必须是在交易上超常发生的事故,是以巨大的势力发生的事故。其三,折中说。该说主张不可抗力应综合主客观标准来判断,是当事人尽最大努力和最大谨慎仍旧不能防止的外来

力量。《民法通则》第153条、《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均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可见,对不可抗力的理解采取了折中说。

在网络约车合同订立之后,即便承运人或是乘客尽到充分的合同义务,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损失也是无法避免,比如上车路段因临时交通协管、封路造成机动车无法驶入,或遇到因交通事故造成拥堵且拥堵长度达到一定长度造成违约的。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可抗力己使合同债务人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应解除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关系,并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但如果不可抗力仅造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暂时困难,则可要求债务人迟延履行,但免除其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另外,基于诚实信用原则,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将不可抗力的事实及时通知对方,如果因当事人怠于实施,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姓名: 李瑞芝

学号:16

01220272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范本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f514827046.html,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范本 任何合同,都会有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是合同内容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直接事关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的,因此,合同违约责任的条款要同合同部分其他内容一样重要,那么,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范本是怎样的呢?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范文 甲方(出卖人):****都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人):****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单元房业主 鉴于: 1、XX年月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 ),乙方购买***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住宅楼(都城心屿),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

2、甲方应于XX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华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XX年5月20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XX年5月19日。 5、乙方已于XX年5月30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6、自XX年11月1日起至XX年5月19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对照《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元。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元,于XX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 甲方:________,性别:_______,汉族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 月出生,现住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 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汉族, ________年 ________月出生,现住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 。 XX年11月6日晚上,甲、乙双方在候公渡利村吃饭因甲主动劝酒过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形式-合同范本模板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形式 1.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 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 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形式。 所谓法定违约金,是指违约金的数额、幅度、范围和支付方式等由法律法规加以规定。如《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者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借款人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人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因贷款人的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借款合同条例》所规定的罚息的计算相同。这里的“罚息”就属于法定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未作规定,而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加以约定的违约金。无论是法定违约金还是约定违约金,只要当事人一方在客观上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的违约事实,就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贷款人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 贷款人为了执行国家赋予的信贷监督职能,对借款人违约必须采取信贷制裁措施,贷款人有权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这也是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 具体地说,在下列情况下,贷款人对违约人可以采取这种措施: (1)借款人由于继续收购销售小、储存大和边处理、边积压商品而导致贷款本息不能及时偿还的; (2)借款人对质次价高、残损变质商品不积极处理,从而导致贷款本息不能及时偿还的; (3)借款人擅自动用自有资金向外单位投资的; (4)借款人挪用流动资金搞基本建设或用于财政性开支或者用于弥补亏损,或者用于职工福利的;

服务期限协议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专项培训 第二条乙方在培训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等都计入培训费,由甲方全额承担。以上费用实报实销,以最终实际支出为准。 第三条乙方培训期间视为正常工作时间,培训机构在公休日也有安排培训课程的,不属加班。甲方按照乙方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第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培训机构的时间安排,准时参加培训,不得缺席;乙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按照旷工处理,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培训资格,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培训费用损失。 第五条乙方应自觉遵守培训机构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受到培训机构处分的,甲方将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乙方须在培训期限内参加完全部培训课程,认真学习掌

握相应的技术和相关知识,准时通过有关的培训考试或取得相关证书。 第七条乙方完成专业技术培训后,应当按照甲方的安排从事相关技术工作,并对公司其他员工承担相应的内部培训和辅导工作。 第八条培训结束后,乙方应及时返回并向甲方报到。 第二部分服务期 第九条乙方应当在甲方至少服务6个月;乙方的服务期限从专业技术培训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实际培训期长于或短于预定受训期,所发生的费用及保证服务期应以实际培训期为准。若该服务期限大于劳动合同期限,则自动延长劳动合同期限(或予以变更劳动合同期限)至乙方服务期满。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 第十条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乙方承担违约金的范围,不仅包括甲方为了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培训费用,而且包括乙方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乙方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限至本协议第九条规定的服务期限满时止。 第十二条本协议生效后,将自动作为双方劳动合同的补充内容, 乙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或者劳动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近日,我们网站接到来自浙江的一位公众关于合同违约 责任条款的咨询。他在咨询中称他的一位朋友跟一家公司刚签订 了劳动合同,但现在有更好的一家公司来找她,所以想了解下, 如果这时候违约约会怎么样,需要承担怎样的合同违约责任,合 同违约责任条款什么? 合同法违约责任律师答疑: 谢高辉律师:提前一个月用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就可以了, 不承担什么责任。 孙晓龙律师: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最好提前三十天通知 单位解除合同,如果是试用期,提前三天就可以。 金外荣律师:你朋友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对于违约责任是如何 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只有在两种情形下,可约定,1、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的技术培训;2、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且给付了补偿的;你朋友如不愿继续在那工作,可提前三十天以书 面方式告知,或直接跟用人单位协商解除。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违约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是担保合同全面履行、补 偿守约方的损失、惩罚违约方违约行为的重要措施。因为违约条

款是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体现私权自治的法治原则。合同双方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违约责任中约定如果一方违约将以支付违约金或其它相关损失。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等形式。 合同法关于合同违约条款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按我国《合同法》第117条、第118条规定,只有不可抗力可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而且不履行合同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 对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考虑到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结合国外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的规定,主要应以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为主,以禁令、申明等防范、补救措施方式为辅,违约金和定金方式不宜适用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场合。 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未作明确规定,基于劳动合同的性质及独特特征,特别是劳动合同附合化日益增

教师服务期协议书

教师服务期协议书 甲方:学校: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码: 鉴于: (1)根据甲方和乙方年月日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书,乙方受聘为甲方的(工作岗位),劳动期限年。 (2)为提高乙方工作能力和技能,作为长期人力资源投资,甲方决定对乙方进行培训。(3)负责培训的单位名称:,注册地,培训时间,培训地:。 主要培训内 容: 。 培训费用:。 (4)甲方除安排对教师进行培训外,甲方在内部安排对乙方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培训。 培训期限:。 主要培训内容:。培训费用:。 为此,甲乙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甲方对乙方进 行方面的培训。 第二条甲方委托培训单位全权负责,提供培训。第三条甲方根据工作要求,在适当的时候安排乙方到(培训地)接受专门技术培训。 第四条如实际培训期长于或短于预定受训期,所发生的费用及保证服务期应以实际培训期为准。 第五条甲方负责和承担乙方接受培训的全部费用,包括: 1、为委托其他单位对乙方进行培训所支付的培训费; 2、乙方培训期间的住宿费; 3、乙方培训期间为培训所支出的交通费; 4、乙方在培训期间因为培训事宜所指出的其他合理费用,此费用需经学校财务及管理部门核对批准后,才可根据实际票据进行结算; 5、甲方内部对乙方进行工作能力和工作技术培训产生的培训费用。 第六条乙方应勤奋认真学习、达到甲方及培训单位依个人进展要求的程度,并通过所需评定或考试,取得相关证书。

第七条乙方接受培训结束后,需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回到学校工作,继续为甲方服务,服务期限从乙方回到公司正式开始工作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限为年。 第八条乙方需学以致用,把获取的技术、知识充分应用在实际工作中,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九条乙方在培训地不得有下列违约行为: 1、触犯法律; 2、参与或牵涉政治敏感性活动; 3、闹事、扰乱社会秩序和做出有损甲方和培训单位声誉的举动; 4、进行高度危险性运动或活动; 5、故意致使自己不能或无法继续接受培训的任何行为; 6、未经培训单位负责人书面同意,在业余时间从事其他有偿工作; 7、抵触培训单位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未事先请假无故不参加培训或离开工作岗位; 10、学习态度不积极认真,表现散漫,经培训单位负责人发出书面警告,仍无改善的; 11、无理不服从培训指示,或完全达不到培训要求。 第十条乙方在接受培训期间如有上述第九条中所述的违约行为或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服务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情节严重的,视为乙方单方面解除本服务期协议,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在培训期间,乙方未能达到甲方及培训单位依个人进展要求的程度,并通过所需评定或考试,取得相关证书的,乙方需赔偿甲方培训费用的 %。 第十二条乙方完成整个培训课程后,必须为甲方服务满_______年(不包括培训期)。如在合同期内,乙方因个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行服务期协议,或乙方严重失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而被甲方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必须向甲方做出赔偿,赔偿标准为: “赔偿费=培训费用×未服务年限÷总服务年限” 第十三条乙方必须按照下列规定支付赔偿金: 1、乙方因违反本服务期协议第九条、第十条及第十一条规定的,乙方需自甲方向其主张违约责任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赔偿费。 2、如因乙方不符合本服务期协议第十二条规定,因乙方个人原因,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在甲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赔偿费用和违约金。 第十四条如果原培训单位发生变化,或受训地法令、政策变更,甲方和培训单位保留将乙方移交另一培训中心单位或送往其他受训地接受同类培训的权利。视具体情况,甲方可酌情延长总培训期。 第十五条本服务期协议在规定期限内终止,但不免除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终止前产生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本服务期协议明确规定在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权益、责任、义务,不受协议终止的影响。

合同违约金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违约金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 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 元,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3、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 责任。 4、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以上为合同违约责任的写法。篇二:违约赔偿协议书范本违约赔偿协议书范本甲方(出卖人):**** 都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买受人):**** 劲松路甲1 号松华园小区单元房业主鉴于: 1、XX 年月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乙方购买*** 劲松路甲1 号松华园小区住宅楼(都城心屿),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 2、甲方应于XX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华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XX 年5 月20 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XX 年5 月19 日。 5、乙方已于XX 年5 月30 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6、自XX 年11 月1 日起至XX 年5 月19 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 日,对照《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甲方

合同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doc

2018年合同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 2018年合同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 合同订立后不一定能顺利履行,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总会有这样那样的原因阻碍合同的顺利履行。违约责任也不是一定不变的,当签订合同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保障自己的权益,该通过何种方式维权呢?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 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 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2)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如季节性物品之供应)。 2、采取补救措施。 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

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我国相关法律做了如下规定:(1)合同法第111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3)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退货。 3、违约金。 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金是对损害赔偿额的预先约定,既可能高于实际损失,也可能低于实际损失,畸高和畸低均会导致不公平结果。为此,各国法律规定法官对违约金具有变更权,中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也做了规定。其特点是:(1)以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为条件;(2)经当事人请求;(3)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裁量;(4)“予以增加”或“予以适当减少”。 4、赔偿金。 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定金责任。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双方约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对此担保法做了专门规定。合同法第115条也规定:

员工培训、服务期协议

员工服务期协议 甲方:公司,住址:法定代表人: 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鉴于: (1)根据甲方和乙方____年___月__ 日签定的劳动合同,乙方受聘为甲方的(工作岗位),劳动期限。 (2)为提高乙方工作能力和技能,作为长期人力资源投资,甲方决定在双方约定的服务期内对乙方进行培训。 (3)负责培训的单位名称:,注册地:,

培训期限: 培训地:主要培训内容: 培训费用: 为此,甲乙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培训内容 第一条甲方对乙方进行 方面的培训。 第二条甲方委托培训单位全权负责,提供培训; 第三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要求,在适当的时候安排乙方到_______________(培训地)接受专门技术培训,为期_________天(培训期); 第四条如实际培训期长于或短于预定受训期,所发生的费用及保证服务期应以实际培训期为准。 培训费用 第五条甲方负责和承担乙方接受此次培训的全部费用,包括: 1、为委托其他单位对乙方进行培训所支付的培训费; 2、乙方培训期间的住所费;

3、乙方培训期间为培训所支出的交通费; 4、乙方在培训期间因为培训事宜所指出的其他合理费用,此费用需经公司财务及管理部门核对批准后,才可根据实际票据进行结算。 培训担保(若涉及出国培训需规定的内容) 第六条为保证乙方在培训期满后顺利回国为甲方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合服务期协议后,出国前必需向甲方提供二个甲方认可的有相当地位之人作为其担保人,就甲方可能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或交纳全额的培训费用作为保证金。 第七条若乙方培训结束后,为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回国,从事工作,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没收乙方提交的保证金或向保证人主张赔偿损失。 第八条担保人 (1)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2)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借款违约责任-借款违约责任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形式

借款违约责任-借款违约责任借款合 同违约责任形式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形式有哪些?这是不少网友咨询的一个话题,今天合同范本频道就为大家解答下: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 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

有惩罚性。 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形式。 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借款违约责任 所谓法定违约金,是指违约金的数额、幅度、范围和支付方式等由法律法规加以规定。如《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借款合同条例》规

定,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者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借款人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人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因贷款人的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借款合同条例》所规定的罚息的计算相同。这里的“罚息”就属于法定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未作规定,而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加以约定的违约金。无论是法定违约金还是约定违约金,只要当事人一方在客观上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的违约事实,就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贷款人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 总之,因房租租赁违约后,违约责任的承担首先依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合同未约

劳动合同法-违约

篇一:《劳动合同法》规定两种情况辞职要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两种情况辞职要付违约金 作者:祝健 入库时间:2007年12月20日 李先生大学毕业后到一家软件公司工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李先生必须为公司服务5年,如果李先生提前终止合同,应一次性赔偿公司违约金2万元以及公司为其支付的各种培训费用。李先生工作3年后,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批准了他的辞职要求,但要求他按照合同的要求支付违约金及 培训费用,而李先生认为自己开发的软件为公司赚取了巨额利润,因此不同意支付违约金。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李先生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但鉴于李先生在工作期间为公司作出了很大贡献,所以法院判决李先生支付违约金3000元、赔偿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2万元。 「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解读」 《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约定作了严格的限制,除了像上述案例中劳动者接受过单位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或者有竞业限制的协议外,违反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径自约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期限的违约金责任,约定无效,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必须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要炒老板鱿鱼要记得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而且一定要保留好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读者咨询」 小王于2006年6月与某软件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6年6月1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 2007年6月29日,《劳动合同法》正式颁布,《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劳动者才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即违反服务期约定及竞业限制义务,小王于是向本报劳动合同法专栏咨询如下问题:1、他与公司约定的违约条款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违约条款是否自动失效?2、他在2008年1月份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他是否需支付公司20000元违约金?「解答」 《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按照法律一般不溯及既往的理论,《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只要不违反合同订立时的法律法规,应当视为有效,应当继续履行。 小王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所以小王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在2008年1月1日后仍继续有效,应当继续履行。小王如未与公司协商一致,在2008年1月

【最新合同协议】合同的违约责任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借款违约责任借款合同违约责任形式

借款违约责任借款合同违约责任形式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形式有哪些?这是不少网友咨询的一个话题,今天合同范本频道就为大家解答下: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 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 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形式。 所谓法定违约金,是指违约金的数额、幅度、范围和支付方式等由法律法规加以规定。如《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者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借款人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人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因贷款人的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借款合同条例》所规定的罚息的计算相同。这里的“罚息”就属于法定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未作规定,而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加以约定的违约金。无论是法定违约金还是约定违约金,只要当事人一

方在客观上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的违约事实,就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贷款人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 贷款人为了执行国家赋予的信贷监督职能,对借款人违约必须采取信贷制裁措施,贷款人有权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这也是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 名称:_____ 壹辆,排量:_______,颜色:_______ ,车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具体地说,在下列情况下,贷款人对违约人可以采取这种措施:对以上陈述,本人保证是真实的。如因陈述不实,导致抵押无效、抵押不足值等情形,致使抵押权人权利受损害的,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合同中违约条款的约定甚为重要。 债务人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还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债务人还清债权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款项及利率为止。 (1)借款人由于继续收购销售小、储存大和边处理、边积压商品而导致贷款本息不能及时偿还的; (2)借款人对质次价高、残损变质商品不积极处理,从而导致贷款本息不能及时偿还的;

合作协议违约条款详细

合作协议违约条款 篇一: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3、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

任。 4、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以上为合同违约责任的写法。 篇二:合同条款-违约条款 承运人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违章装、卸造成货物损坏,应赔偿实际损失,并向甲方偿付损失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元违约

保安服务合同违约责任

有权对乙方所派驻的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及其人员提供的保安服务的质量提出异议;对表现不好的人员,甲方可直接向乙方提出退换调整的意见,乙方应及时做出调整。、告知乙方应遵守的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及安全守则。 第六条 乙方保安人员的具体岗位、事务安排,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违约责任 第七条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隐瞒真实情况,不具备合法资质或甲方要求资质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八条 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一方均不能将本合同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否则视为根本违约,另一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甲方在对乙方服务质量考评中发现未达到合同约定的, 以视情从服务费用中扣除部分金额。 第十条 乙方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失职、严重违纪的,甲方可以提出退换要求,乙方应予以支持并于日内给予调换。遇乙方保安辞职的,乙方应及时补充人员。乙方未及时予以调换或补充人员的,甲方有权视情减少支付服务费。

第十一条 因乙方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甲方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损失、单位秘密泄露)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由于乙方未完全履行义务致使事故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发生前述两种情况时,乙方还需按本合同总服务费用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二条 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其派往甲方的保安人员不能提供优质服务,影响到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调查原因,也有权了解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甲方可以视情暂停支付服务费用。如经甲方催告,乙方限期仍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权 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本合同中乙方应承担的赔偿金、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服务费用中予扣除。

合同违约条款范文

合同违约条款【一】:合同条款-违约条款 承运人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违章装、卸造成货物损坏,应赔偿实际损失,并向甲方偿付损失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适用托运人] [官方文本] 五、事故处理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 2、货物运输途中,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偿。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不迟延的通知托运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协助托运人获得赔付。若承运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承运人能够证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条规定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多式联运合同[适用承运人] [行业合同] 11.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多式联运合同[适用承运人] [行业合同] 5.乙方自接货开始至交货为止,负责全程运输,对全程运输中乙方及其代理或者区段承运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货物运输合同[适用各方] [实务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一方为承包人,建设单位一方为发包人。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订立的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是双方在建设实施过程中遵循的最高行为准则。针对我国目前普遍存在的合同意识淡漠、违约行为不断的状况,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强化合同规范管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成为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的重要保障。下面作者结合学习《合同法》的体会,谈谈对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的认识。 一、合同的违约和违约行为的分类 《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说明只要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必须遵守,这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表现。任何合同义务的不履行,都是对合同规定的违反,都将构成违约。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可作如下分类:按照是否完全违背缔约目的,违约行为可分为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 按照合同是否履行与履行状况,违约行为可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不履行是指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适当履行,又称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不履行进一步可分为履行不能和拒绝履行,履约不能属于债务人客观上无法履行义务,拒绝履行属于债务人能够履行义务而主观上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进一步可分为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按照是否造成侵权损害,违约行为可分为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瑕疵履行是指因债务人的履行有瑕疵,致使履行本身的价值或效用减少或丧失;加害履行是指债务人的履行不仅有瑕疵,而且瑕疵还导致债权人的其他权益受到损害。按照迟延履行的主体,违约行为可分为债务人给付迟延和债权人受领迟延。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违约行为的后果直接导致对合同债权的侵害,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合同债务为发生前提,具有惩罚和补偿双重属性。《合同法》以严格责任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不论违约人在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可以采用继续履行、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及其他补救措施。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强制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对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判决或裁决,强迫违约人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停止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对方可以要求其停止违约行为;违约人也应当主动停止违约行为;人民法院有权责令违约人停止违约行为。 赔偿损失,是指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违约人应依法向对方作出经济赔偿。赔偿损失是典型的补偿方式。 支付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根据性质不同,违约金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违约金;根据来源不同,违约金又可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 定金罚则也是一种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对于债权的担保作用主要体现为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此外,还可采取其他一些补救措施,包括:防止损失扩大、暂时中止合同、要求适当履行、解除合同以及行使担保债权等。 根据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应当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发包人应当及时检查验收并支付工程价款。无论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只要其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都将构成违约行为。针对不同性质的违约行为,债权人有权依照《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要求违约的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和违约责任 (一)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和违约责任 1、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在建设工程中,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第一,向勘察人、设计人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基础资料和技术要求,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第二,为勘察人、设计人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第三,按照合同规定向勘察人、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第四,维护勘察人、设计人的工作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重复使用。 2、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针对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违约行为提出了三种具体方式,即发包人变更计划、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准确、发包人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这三种违约行为都将导致勘察人、设计人支出额外的工作量,从而造成勘察、设计费用的不合理增加。为此发包人应当承担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迟延履行违约

案例: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服务期条款

案例: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服务期条款 [案情] 高某与某公司在2003年11月1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份,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违约金100000元;原告至劳动合同期满后五年内,不得参与同行业的商业竞争或服务于他人,否则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承担。原告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告解除本合同,原告要依法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未经双方协商并办妥有关手续时,不得擅自离开公司安排的工作岗位。同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一份,约定:高某负责该公司生产工艺管理工作,每月享受的工资报酬为5300元(含技术保密费、竞业限制费、一切加班费、手机费、回家的来回车旅费);为鼓励原告努力工作,每月生产的产品合格率达100%,公司每月奖给高某工资报酬总额的10%.约定每月的大星期为高某的休息日,其余为高某的工作时间,星期六为加班。高某于11月16日开始在公司工作,职务为公司生产技术副经理。2005年3月26日,高某因家中有事向公司请假三天,此后一去不返,公司多次发函让其回公司上班,但未果。2005年4月6日,公司与一家微电公司签订订货合同二份,分别约定如延期交货需赔偿微电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和六万元。2005年7月,公司未能按其交货,微电公司通知继续履行合同,并保留追究违约金及经济损失的权利。公司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要求高某承担违约责任10万元,赔偿经济损失110000元。在仲裁过程中,公司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求高某承担违约金与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分歧] 在处理本案的过程中,形成了几种观点:一、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双方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服务期,《劳动法》第31条规定了劳动者有单方解除权,故高某不应承担违约责任。二、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有效,不论有没有约定服务期,高某享受了单位提供的特殊待遇,高某单方解除合同违反法律和合同的约定,理应承担违约责任。三、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款无效,但高某单方解除合同不符合《劳动法》31条关于“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故其单方解除合同应适用《劳动法》第102条的规定,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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