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件采购管理条例

配件采购管理条例
配件采购管理条例

零配件采购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摩托车零配件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售后服务活动所需零配件的正常持续供应,控制不必要的开支,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采购管理工作的任务:

(一)根据售后服务需要作好物资采购工作,保障零配件连续供应。

(二)在保障供应的前提下,选择合格供应商,确保采购零配件的质量合格。

(三)开拓货源基地,优化供应渠道,降低采购成本。

第二章零配件采购工作规定

第三条零配件采购审批:

(一)各部门所需零配件申购均须事前填具采购申请单,按程序办理审批。

(二)预算内审批权限:元以下由售后总监批准,元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三)对预算外2000元(含)以内由总经理批准,超过2000元由董事长批准。

第四条零配件采购审批一律使用“采购申请单”。

(一)采购部主管对“采购申请单”要进行审核。首先看“采购申请单”各栏填写是否清楚,再看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规

定。

(二)紧急采购申请单应优先办理。

(三)无法于需用日期办妥的“采购申请单”,必须及时通知申购部门。

(四)请购案件的撤销:零配件请购案撤销时应由原请购部门及时通知采购部停止采购,同时在“采购申请单”加盖红

色“撤销”戳记并注明撤销原因。接到通知撤销的“采购

申请单”,采购部应优先处理,并在采购计划中删除。

第五条寻价及洽谈:

(一)充分了解所购零配件的品名、规格、质量要求及其他特别要求。

(二)向供应商详细说明零配件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三)充分了解厂商的供应能力,以及如何保证按期交货。(四)问清对方是信誉可靠的制造商还是实力雄厚的一级经销商。

(五)同规格零配件的供应商至少对比三家。

(六)寻求其他更适合的替代品。

(七)经成本分析后,设定议价目标。

(八)清楚有没有价格上涨、下跌因素。

(九)对于供应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经办人员应进行深入分析,然后以电话、传真、面谈等方式同供应商议价。(十)寻价单应注明与供应商议定的成交条件。

(十一)如果是紧急需求小批量临时购买,采购人员可以参考以往类似采购的价格,免经寻价、比价手续。

第六条订购:

(一)需预付定金、长期需用的零配件必须签订长期采购合同。

(二)分批交货的须在合同中注明。

(三)订货时再次向厂商确认价格及交货质量条件。

(四)订购单(采用联络函或传真)交供应商,确认交货(到货)日期,无法按需用日期交货的必须及时通知申购部门。第七条采购:

(一)常规订货预约交货期前应再确认交货期。

(二)供应商无法按预约交货日期交货时联络请购部门并列入交货期异常控制表内催办。

(三)已逾越交货日期尚未到货者加紧催交。

(四)采购人员应对供应商所提供物资进行详细检验,确认是否与订购单或采购申请单所列内容一致。

(五)采购员应向供应商索取必要的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等资

料。

(六)采购物资到达公司后,采购人员应及时赶到。

(七)采购作业处理期限:

采购部应依采购地区及与供应商的供货协议等因素,分类制定各类零配件采购作业处理期限,并通知各有关部门以便作为参考。遇有需要变更时,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有关部门。

第八条收货:

(一)常规订货且由对方负责发货的,到货后应首先核对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级等项目是否与合同及发货单一

致。

(二)零配件采购经零配件库进行外在验收后,再由申购部门或其委托人进行检验,配件库接到合格通知后办理入库手

续。

(三)采购人员凭入库单和有效发票办理付款或报销手续。

第九条付款结算时采购人员应注意:

(一)发票抬头、金额及其它内容是否相符。

(二)发票金额与请购单价格是否相符。

(三)有无预付款或暂付款需应处理。

(四)是否需要扣款。

(五)短交应补足者,请购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

(六)超交应经采购部主管及申购部门负责人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得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否则仅依订货数付

款。

第三章通用配件供应商管理规定

第十条通用配件供应商的选择、评审、控制、撤点等工作严格按本章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供应商调查:

(一)采购人员应随时调查供应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凡欲与公司建立供应关系而且符合条件者应填具“供应商调查

表”,作为选择供应厂商的参考。“供应商调查表”呈采

购部主管核准后,自存。

(二)采购人员应依据“供应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供应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内容。

(三)在每批零配件供货结束后,供应商的实绩转记于“供应商质量档案”,作为评审供应商业绩的资料。

第十二条供应商的选点由采购部和通用配件经销部负责。在下列情况下,采购人员填写“供应商审批表”,提请有关人员审批。

(一)原有供应商被撤点。

(二)新供应商的零配件更适合市场的需求。

(三)原有供应商由于种种原因拒绝供货。

第十三条试销样品的检验:

(一)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所送检的样品,必须经通用配件经销部进行检验。

(二)供应商提供样品同时应附带完整的自检报告及合格证明等资料。

(三)对通过初审且提供样品检验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行试供货。试供货或正式供货期间,应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如

果评审结果不合格,要求供应商限期作出整改。整改后仍

不合格者,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

对于供货信誉好,资信度高的供应商可以与其签订长期(以一年为限)供货合同,以保证供应商的稳定。

第十五条供应商控制:

(一)供应商每批供货,采购部根据验货情况建立供应商质量档案。

(二)如果供货不合格或供货不及时,采购部通知其进行整改。如果在一年中出现多次质量变动或供货不及时,则取

消其供应商资格。

第十六条供应商业绩考评:

采购人员定期整理供应商供货记录,会同经销部门按供应业绩区分不同等级并制订相应政策。

第十七条建立供应商档案:

(一)采购部负责建立供应商档案,经销部门予以配合。对每

个选定的供应商必须有详尽的供应商档案。

(二)供应商档案包括:供应商调查表、供应商审批表、供应商质量档案、供应商所提供的合格证明、价格表及相关资

料。

(三)供应商档案由采购部主管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采购部主管允许,不得随便查阅。

(四)采购部应及时向经销部门提供市场行情、供货情况等方面的资料,作为经销部门制订计划及经销价格的依据。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采购部负责制订并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采购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9]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生产经营秩序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办公用品、值易耗品等均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第三条、费用报销及在外购物直接付款的零星物资采购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五条、物资采购和保管实行归口管理制。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采购,并对所采购物资的管理使用负责。办公用品及其他具有公共性质的物资采购由后勤部门负责。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以指定专人进行专项物资的采购。 第六条、采购审批程序和权限。申请人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办公用品采购单笔金额200元及以下,其他物资采购单笔金额500元及以下,分管领导审批即可,超过须由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负责物资采购的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确保所采购物资质优价廉。 第八条、推行合同管理制度,大宗物资采购(指万元以上物资)原则上要与供货方签订合同,详细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第九条、实行比价采购制度,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确保所采购物资价格低廉,质量上乘。大型设备或金额超5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建议实行招投标制度。第十条、实行采购质量责任制。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有全面责任。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经济责任。禁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如有收受回扣,一经查证,除全额追缴回扣款项外,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采购物资进厂须落实点验货制度,需要进行质量检验的(如各类种子及包装物等),公司检验员要按相关规定抽检,并形成书面检验报告。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付款原则上采取先入账后付款的制度,特殊情况下需预付款的单位,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可以办理采购预付款手续。 第十三条、采购付款实行审批制度,执行两条线管理形式,即发票入账和签批付款两条线分步进行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物资采购一律由采购人员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后,方可进行申请付款审批。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批准付款。 2、付款程序: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签字→财务会计根据发票入账情况审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出纳办理汇款。 3、需要预付款的,直接填制转账汇款申请,经财务审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可先办理汇款手续,财务部据此挂账,待发票来到后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冲账。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办、财务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制度从年月日起下发执行。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

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售后配件申领管理办法

售后配件申领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为了加强售后服务零配件的申领管理、采购和费用核算,确保能够及时为用户车辆维修提供配件供应保障,降低售后成本,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售后维修用配件的申领和采购。 2名词术语 无 3管理内容描述 3.1“三包”配件的申领 3.1.1售后人员或特约维修站在售后维修中需申领配件必须填写〈零部件申领表〉,向售后服务部申领配件。 3.1.2在〈零部件申领表〉中必须注明故障现象、配件名称、型号、厂家、数量,必要时应提供照片(如防弹玻璃)、草图等附件。 3.1.3售后部根据收到的〈零部件申领表〉和相关附件,进行审核批准后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发出; 3.1.4因库房无货或采购周期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售后服务部配件主管应在明确配件准确到货期限后及时和配件申领的售后人员或维修站协商,确认配件供应期限是否满足售后维修,如延期供货会引起用户抱怨,配件主管应及时将情况报告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及时协调处理。 3.1.5在配件申领时如库房无售后维修配件储备,售后服务部配件主管应填写〈配件采购通知单〉,通知集中采购部或事业部采购部

按规定时限内及时采购入库;如集中采购部或事业部采购部的采购周期无法满足售后服务部要求时限,应在1个工作时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售后服务部协商,如无反馈视为认可。 3.1.6每月月底集中采购部或事业部采购部和财务管理部应提供售后配件领用清单和费用情况,供售后服务部核对和售后费用的控制。 3.2外购配件采购 3.2.1售后服务部售后维修所需底盘部分配件和“三包”维修的外购材料,由售后服务填写〈配件采购通知单〉,通知集中采购部或事业部采购部按规定时限内及时采购入库。如配件供应商为我司供应体系,由集中采购部或事业部采购部按物供体系进行采购,物资入库后及时通知售后服务部领用。 3.2.3如配件供应商为我司供应体系外厂家,集中采购部或事业部采购部可通知售后服务部自行采购,售后服务部外购的“三包”维修材料费用,由销售公司总经理审核报销后,由财务管理部计入售后服务费用。 3.2.4售后服务部自购的外购材料,若批量金额较大,且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集中采购部或事业部采购部办理入出库手续,其它情况可不办理出入库手续。 3.2.2客户自费(外购)材料,由售后服务部向用户提供零件供应商(地址),由客户直接向供应商付款购买。 3.3、非“三包”配件的申领

公司委外设备维修及零部件采购的管理规定

公司委外设备维修及零部件采购的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司设备的委外维修、改造及零部件采购(以下简称委外项目),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2 以生产服务为中心,以节约成本,创造效益为目的,科学、合理地安排设备维修;以《合同法》为准绳,以技术监督为手段,确保设备维修的质量和进度。 1.3 加强对委外维修单位人员的管理,确保维修人员和公司设备的安全。 1.4 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 2 职责 2.1 设备委外项目工作在公司制造中心生产总监的领导下,工程部为主管单位,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并纳入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2.2 工程部 2.2.1 维修项目立项的审核,修了哪些部位的问题点,换了那些零件要有详细清单及对应的报价单; 2.2.2 审核有关委外分包单位的资质、能力,并协助供应商开发部选择、确定维修单位; 2.2.3 组织供应商开发部和采购部审核工程和采购费用预算; 2.2.4 协助生产总监组织维修项目的验收; 2.2.5 公司内外的联系和现场监督检查; 2.2.6 加强技术管理,实行技术监督。 2.3 生产部 2.3.1 按工程部申报的维修计划项目及周期,合理的安排维修项目的实施时间和地点,保证维修计划项目的落实;

2.3.2 负责维修的人力物力的调度,保证维修项目的顺利进行; 2.4 安全生产委员会 2.4.1 安全主任要加强对维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现场文明生产; 2.4.2 安全主任与维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2.4.3 安全主任要了解作业环境; 2.4.4 安全主任要行使安全监察职能,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处理违章违纪行为。 2.5 采购部 2.5.1 维修零件、材料、备件的请款、采购、供应和结算; 2.5.2 维修的报价单必须有几家询价对比。 2.6 设备使用部门 2.6.1 委外维修项目的提出申请; 2.6.2 维修过程的技术检查与监督; 2.6.3 配合维修单位、加快维修进度; 2.6.4 负责回收更换出来的旧零配件,以旧换新交回仓库。 2.6.5 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2.7 物流部 2.7.1 更换新零件必须先由仓库按报价清单查看核对实物并进行登记; 2.7.2 更换下来的旧零件由仓库收回,开出收据作为结算的依据。 3 立项及审核 3.1 公司所属的机电设备及需要委外的计划项目由设备使用单位于上月25日前提出,在生产会上平衡,经生产总监审批后于月前公布。临时修理项目按轻重缓急分别采用“电话申报”及填写“维修申请单”,《维修申请单》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工程部经理综合平衡;

公司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厚朴金融各分、子公司、直属各部门,驻外地办事处。 第三条采购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大宗物品采购时,在付款方式上,做到货到付款,或分期付款,减少采购风险。 第二章采购管理职能 第四条行政部负责物资采购的联络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负责物资供应商推荐和考核; (二)组织编制公司物品采购业务计划,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物品采购管理信息平台;(三)协调联络在京各分子公司、直属部门,综合掌握物品信息。 第五条行政部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依据授权,组织有关物品采购工作,协助大宗物品等重要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二)负责物品质检、仓储、配送管理和物品统计工作。 第六条稽核部在大宗物品采购时,负责召集主持招标,并主持价格评审,价格核准。 第七条遇大宗物品采购或重要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时,应组成招标小组,由稽核部牵头进行公开招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拟定招标文件。 第八条招标小组一般由稽核部、行政部、财务部、总经办(或主办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物品采购的分级管理,按以下流程完成: (一)一次性采购物品不满一千元的,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行政部统计,经总经理审批后统一采购; (二)一次性采购物品一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由主办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报厚朴金融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联络采购; (三)一次性采购物品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由主办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厚朴金融董事长、总经理同意后,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稽核部会同行政部进行招标评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由主办部门派专人负责采购;

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针对变化复杂的物资市场,为维护公司利益,加强物资的供应管理,规范物资采购工作,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有原材料、物资、零部件、办公用品、机器设备的采购及其它批量物资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 采购工作规程。 第三条 为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配送中心任副组长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招标评标工作组 (名单附后)。 第四条 物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严格按照有关经济法规办事,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供需 双方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 物资采购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增强物资采购过程的透明度,真正让有实力的厂商为公司建设服 务,坚决杜绝采购工作中的人情关系。 第六条 物资采购招标范围包括: (一)单台设备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二)形成一定批量的设备、家具、及其它物资; (三)5万元以上的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 (四)公司领导交办的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 如果法律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所进行的招标项目有规定的, 应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校行政监

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有权依法查处招标投标 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第二章 招标 第九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或拟定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代表或机构。配送中心代表公司行使招标工作中的有关职责。其 它部门未经公司授权不得自行招标。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和项目拟订成招标公告在有关大众媒体上发布, 以使不特定的众人参与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项目拟订成投标邀请函,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 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第十一条 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二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 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质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 的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合同主要条 款。 国家或行业对招标项目的物资在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 有规定的,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明确的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分步实施的,其招标文件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

备品备件采购管理制度

备品备件采购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备品备件的采购工作是采购供应部的主要工作之一。承担着公司所属生产企业所需国内外备品备件的采购、供应工作,包括申购计划的整理、归类、采购任务的安排、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时向申购单位、部门经理及分管副总裁反馈、汇报相关信息,与供应商谈判、签订合同,跟踪收货和质量跟踪监督、反馈,档案的建立等。 第二章岗位设定 采购岗位:负责集团公司生产所需的备品备件的采购工作 采购内业岗位:负责备品备件申购单的汇总、分类及整理,备品备件申购的台帐登记相发票的审核,按时编制采购月、季及年度报表。 第三章工作任务 1、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供应工作。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多方收集、整理相关供应商信息, 不断拓宽供应渠道。有选择地收集、建立供应商档案以备后用。 2、加强学习,熟悉公司各种型号的生产设备,掌握各种型号的备品备件在相关的生产设 备中的功能、物性指标、性能、质量等。采购适价、适质及符合设备技术要求的备品备件。 3、认真审核、汇总、分类各公司递交的申购单,核对各种备品备件的货存情况,严格按 备品备件采购程序对所采申购的备品备件的型号、货期、价格等进行查询,及时向各申购公司、部门经理及分管总裁反馈查询结果。合理选择合格的分承包方。 4、严格执行备品备件的采购审批及备案程序,即:备品备件的型号及货期限必须由各申 购单位确认;备品备件的价格必须部门经理及分管总裁审批;签订的合同所经办人员必须自行建档外,还需要送财务部备案。 5、根据备品备件的使用功能、设备要求等,参考价格因素,确定国内采购或国外采购, 需从国外采购的将签订的合同移交进出口科按国外采购工作程序进行采购;需在国内采购的按备品备件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6、全程跟踪已签合同或已开证的备品备件的生产、发货情况。对已到货的备品备件配合 仓库清点数量、配合质检进行验货。对不合格的备品备件,负责按合同规定和客户协商退货、索赔等处理办法;对合格的备品备件,负责向财务部申请对外付款。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_

贵州省公路建设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设备物资采购管理活动,加强采购过程的监督与控制,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路工程建设特点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设备物资采购招投标、密封比价活动及公司所属分(子)公司、项目部设备物资比质比价采购行为。 第三条施工项目所需单台价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特种设备及专用设备,主要材料及大宗物资,由公司工程部牵头组织集中统一进行招标或密封比价采购;对已形成公开公平市场价格的设备(如车辆等)以及没有条件组织招标采购的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可组织竞争性谈判或比质比价采购;达不到上述招标要求的设备(包括小型机具,单件价值在5000元以上)及其它由分(子)公司或项目部自购的物资,必须通过比质比价程序采购。与公司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的厂商供应的设备物资除外。 其它受控物资(如炸材等)、安全防护用品、试验仪器设备等由公司其它相关部门或单位牵头组织采购,具体采购方

式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无另行规定的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如建设单位、工程业主对项目物资的供应另有规定的(如甲控、甲供等),对设备的性能和施工工艺有特定要求的,参照建设单位和工程业主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密封比价、竞争性谈判和比质比价采购方式。对于国家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的设备物资,按照国家招投标法规定执行。 第六条设备物资的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设备物资招标、竞争性谈判、密封比价采购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牵头组织,达不到招标条件的可以由分(子)公司或项目部牵头,成本管理小组负责完成比价采购程序,报工程部备案。 第一章招标 第七条设备物资的采购必须先履行并完成公司规定的采购审批核准程序。审批核准流程手续已完成的,评标小组应按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设备物资采购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密封比价三种形式之一进行。 第八条设备物资的采购应具备以下条件:

售后备件采购管理办法

备品备件采购管理办法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1、为了加强备品备件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有序地推进采购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公司采购的备品备件都属于该采购管理的范围;其它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等辅助材料等可参照本办法实施采购。 3、采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购是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为了达到降低采购成本、增强供应链竞争能力,通过比价实现优价优量的采购方式。 4、除仅有唯一供货单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备品备件采购外(应审批),其它备件的采购都应选择比价采购方式。 5、对于大宗物资、大型设备及常年循环使用的易损件应采用定点采购方式。 6、对于单笔采购金额500元以下(含500元)由机动科专人负责采购,现金垫付后,凭申请报告和发票到财务报销。 7、对于单笔采购金额500元以上的备品备件采购,要执行严格的采购计划制度,每月月底由各工序设备人员提出下月的采购计划,报请部门领导、公司经理及设备动力部审核批准。附录采购计划表。 8、采购流程:设备专责工程师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及数量,同时推荐出供货厂家,由备件员汇同技术人员进行初步询价,询价数量以三家为基准(特殊的非标设备件除外),设备专责工程师同时落实相关技术指标和参数。询价完成后,由备件员汇同设备专责工程师,就产品价格和产品质量进行进一步沟通,筛选出目标供应商(符合比较采购的原则上不少于3家),同时收集相关供应商的资质和资料。

报请主管科长和主管经理审核后,确认招标、议标或定向采购方式,备件员在明确采购方式后和目标供应商后,发出明确的书面函件,并针对回函及技术确认后,召开专题定标会议,定标原则:1)同类使用业绩;2)满足技术要求及供货周期;3)价格优势;4)服务优势;5)付款优势。定标完成后由备件员发出正式的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同时组织设备专责工程师编写技术协议,落实商务合同,最终完成正式合同的签订。正式合同由财务科、综合办公室及机动科各自存档备用。 9、到货后的验收,由设备专责工程师联合备件员和仓库保管员完成,技术验收以专责工程师为主,形成书面验收单,验收单是质保金支付的主要凭证,备件员在申请支付质保金时必须附有设备专责工程师出具的验收使用合格单。 10、紧急采购在设备人员直接沟通各相关部门后,可特事特办。 二、定点采购单位的选择 1、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供货商才可作为侯选定点采购单位: 1.1提供的物资符合本公司质量保证体系规定的质量要求。对于本公司不具备检测条件的物资,能够出具国家认定或本公司认可的检测机构的质量检验报告; 1.2提供的物资能够满足本公司的时间要求; 1.3产品价格合理。 2、对于采购金额较大的备件、设备等,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尽量实行招标采购,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侯选定点采购单位。 2.1主要生产用原材料等金额较大的物资采购,由采购部门和物资使用部门共同确定侯选定点采购单位。侯选定点采购单位应为所需

备品备件采购和管理制度

备品备件采购和管理制度 1、总则 规范采购流程,科学合理地采购备件,优化库存备件储存结构,提高备件的有效利用率,保证备品备件供货及时,不影响设备维护工作。 备品、备件库房由项目部集中管理,以备件的属性、特点和用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做好其接运、检查和验收;对库存进行保管保养;搞好库区规划,充分发挥库房和设备的利用率;实行储备资金下库,搞好库存结构分析;建立与健全仓库管理基础工作,达到数据化、档案化及计算机管理;搞好安全卫生工作,确保备品、备件和人身安全。 加强备品、备件管理,准确提供库存物资信息,及时保证运行、维护、检修所需,加速物资周转,提高运行维护质量有着重要作用。 备品备件的质量和性能要求与原设备一致,一般情况下,必须选择与原设备同品牌同型号的备品备件,由于设备停产,升级等原因导致无法获得原型号的备品备件,项目部需及时向业主部门提出代用或升级方案,按业主部门审批后的代用方案实施。 接受业主部门对备品备件储备情况的和仓储情况进行检查,并按业主部门的要求改进和完善备品备件的储备和仓储管理工作。每月向业主部门报送备品备件库存明细和备品备件出库流水单。 业主部门有权对项目部库存的备品备件进行全局范围的统筹调拨。 2、目的 为加强备品、备件集中统一管理,做好储备工作,以保证设备的正常维修和检修计划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本制度明确了备品备件从申报、采购、入库、保管到发放领用的制度及管理职责,对备品备件的申报、采购、收、发、存进行控制。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维护、检测、试验设备备品备件及工装易损件的管理活动。 4、术语及定义 设备备件:为了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设备出现故障时缩短故障的修复时间而备用的配件。 待修件:不能正常工作但能通过修复再使用的配件。 报废件:不能工作且无法修复或维修费用接近甚至高于购买该件的成本的配件。工装易损件:在工装使用周期内,需要多次更换的零件或部件。 5、备品备件的采购 选择供应商 在做采购计划后,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由项目负责人审核; 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项目部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采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价格调查 已核定之物料,项目部必须经常分析或收集资料,作为降低成本之依据; 项目部各有关部门,均有义务协助提供价格信息,以利比价参考; 已核定之物料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应附上书面之原因说明; 采购数量或频率有明显增加时,应要求供应商适当降低单价; 项目部应随时掌握市场价的浮动数据,以利于更好的把握市场。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2013年12月31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物资包括行政办公类物资、生产经营类物资、宣传品和服务类项目。其中:行政办公类物资包括办公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生产经营类物资包括各类卡片(M1卡、CPU卡、金融IC卡、PSAM卡、PKI卡等)、终端、机具等;宣传品包括各类宣传单、宣传品等;服务类项目是指广告、机具维保等服务项目,该类型的采购参照招投标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类物资管理流程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比选询价采购方式,即申购部门和行政管理部分别独立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报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综合评估最优的原则共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具体标准如下: 1.单项合同估算价2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下同)的施工; 2.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服务; 3.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第四条原则上,8000元(含)以下的小额零星一次性物资采购,无后续服务且双方无其他权利义务的尽量签订合同。 第二章行政办公类物资 第一节固定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在2000元(含)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电子设备等。

第六条行政管理部和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入库、建立台账和维护等。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申请、日常维护、安全使用。固定资产的申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资金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第七条计划 原则上,行政管理部年初制定全年行政固定资产采购计划。 第八条申请、审批 8.1 各部门因业务发展需要购买办公类固定资产的,由申购部门详细说明购置原因,并填写《行政办公类物资申购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分管领导审核。 8.2 行政管理部负责对申购事项进行审核,申购部门将申购单上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交行政管理部存档备案。 8.3 行政管理部根据《行政办公类物资申购单》启动购置程序。 第九条购置 原则上,按照主管机构《子公司管理办法》,此类固定资产须在主管机构本部经招标确定的办公类物资供应商处采购,若上述供应商无法满足要求,则应在风险控制部的监督下,由行政管理部、申购部门按照双人询价、货比多家的原则进行采购。由行政管理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条验收 10.1 固定资产购进后,由申购部门和行政管理部负责验收,行政管理部负责办理报账手续。 10.2 固定资产验收后,行政管理部对固定资产的名称、编码、购置价格、购置时间等内容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变更情况。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_-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 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 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 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 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维修配件管理办法和流程

设备维修零部件备件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维修用件及备品备件的统一管理,保证设备完好正常运行,并达到用最少备件资金,科学合理经济库存储备,保证维修需要,减少停机时间,降低修理费用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以机械设备在维修中所需要的零部件。 3、备件要货计划编制 备件包括自制件与外购件。 备件计划分为年度、季度计划 备件“年度要货计划”分别由EHS部于每年10月10日前,根据上年度和本年度实际消耗备件的情况并结合下一年度的大中修计划,提出下一年度“备件要货计划”。 EHS部每季度第二个月的15日之前,根据下一季度的设备预修计划及生产任务安排,编制“季度备件要货计划”。 4、备件检验 备件质量必须符合图纸与技术要求。外观质量(外包装是否损坏、合格证是否齐全、外表是否有裂纹或缺损等)检验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外观检验不合格、缺乏质量证明、来源不明、损坏、质差、无合格证的备件严禁入库,并立即向采购人员反馈,办理补送、退货或调换等手续。内在质量检验实行责任追溯制。内在质量检验除了厂商出厂自行检验外,以使用作为最终检验,在使用中,发现备件存在质

量问题,则依据库存信息资料追溯到购买人,由购买人负责向供应商追溯。 5、备件入库与出库 备件验收入库实行采购人签名制。即谁采购的备件,入库时记录要求采购人亲笔签名,以便质量追溯。不合格的备件和没有采购计划的备件,一律不得办理入库。 有质量问题的备件不得用于设备上,尤其是重要的备件。 自制备件计划要尽量减少资金占用,又要保持合理的最低库存。因此,对于一些经常消耗,量大且制作周期较长备件,如提升机斗等备件需要靠考虑一定库存量,以保证设备日常维修的需要。 7、其它 维修单位在确保设备安全运转的前提条件下、做好备件的修旧利废工作,尽量减少库存。 为降低储备资金,减少供应数量,同类型备件应做到规格统一,逐步推广标准化、系列化。 属于大(项)修专用备件,要经总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出库领用;属于技改项目、零星购置的固定资产类设备,要由负责该项目的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领用。大(项)修理所需备件必须在大修理施工前15~20天供应完毕,避免影响检修。 备件出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以免备件自然损耗或久存变质。 EHS部和生产部要不断追踪备件的使用情况,如发现使用质量,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因此加强物资管理,严格物资管理制度是促进企业发展,提高经营效果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观念,认真贯彻国家、企业经济管理的各项法规和制度,严格执行物资纪律,合理分配物资,及时、齐备、保质、保量、经济合理地组织供应,切实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加强物资科学管理。在物资计划、采购、供应、核算、统计等各个环节上做到“计划有依据,分配有道理,消耗有定额,用料有核销”;合理储存和保管物资,定期清查库房,合理调剂余缺,压缩库存,保证在库物资数量、质量完整无损,降低仓储费用。 第四条:加强物资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物资工作岗位本着因事设岗,适当配备定员,不能缺岗、代岗,以保证工作质量。 第二章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物资系统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制度制定、运行、修改与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落实;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承担相关指标的完成。 2.负责公司物资采购各过程监控、建立采购制约机制;协调物资供应,保障工程项目施工正常进行。 3.负责物资采购、验收、发放、保管以及周转材料租赁、使用、退场等过程管理。组织分析主要材料、周转材料费用消耗,以便对管理薄弱环节加以控制。 4.掌握部门人员状况,负责系统人员培训、考核。 5.负责制定系统工作规划并根据公司要求适时调整。 6.负责与主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各项目部、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7. 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信息共享。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范非招标采购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进行的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 第四条按照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的三级管理模式,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二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三级非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非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有效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非招标采购方式

第六条非招标采购方式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价。 竞争性谈判是指与两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择优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与单一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确定成交价格和成交条件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由三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应答和一次性报价,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价是指三个及以上供应商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多次报价,通过价格竞争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七条采取非招标采购应符合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需要事先审批的,应先完成审批工作。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一)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二)满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较少,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三)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紧急采购。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设备维修备件管理规定

设备维修备件管理规定 1、目的: 缩短设备维修与维护时间,提高设备完好率。 2、涉及部门: 本规定适用于动力设备部、生产车间、采购部、辅料仓库。 3、备件管理程序 备件的库存原则:从企业的实际出发,满足设备维修,需保证生产正常运转,并减少资金积压。 3.1备件储备的范围: (1)制作周期长、不易采购的易损件 (2)重点设备的关键备件。关键备件:指备件精度高,加工周期长,本地采购难,影响生产大,占用资金多,需要重点加强管理的备件。 3.2备件储备量的确定 (1)工程技术人员组织设备维修人员和车间相关人员,针对设备运行状况,参照 设备说明书及其它技术资料,按照上述备件储备的原则和范围,制定出主要生产设备备件最低库存量,同时识别和制定出重点设备关键零部件清单和最低库存量。统一报动力设备部平衡、归类。动力设备部要结合设备状况,编制主要生产设备备件最低库存量。最低库存量的备件要明确配用主机的型号规格、名称;外购标准件要有明确的型号规格,外协件和自制件要有图纸; (2)最低库存量清单要根据公司设备增减情况定期并且及时做出调整; (3)最低库存量制定后,动力设备部须整理一套完整的清单报与采购部。 3.3其它备件的管理 对于设备中易采购的易损件及长期不易损坏的零件,由技术与维修人员根据设备运行状况,申报每月备品备件计划,供应部按计划进行采购。 3.4备品备件的计划编制、申报与管理 (1)制定备件最低安全库存完整清单后,辅料仓库需根据一物一卡原则,不定时 对库存量进行盘查,发现低于安全库存的备件应该及时上报采购部予以补充采购。自制件、外协件上报动力设备部予以安排,其中外协件、外协加工部分,由动力设备部与采购部部门之间交接,实施对外协件加工。

(完整版)公司物品采购管理规定

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各项采购活动的管理和控制,明确部门职责,监督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的采购包括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及其附属设备的采购、工程及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采购、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采购、各种广告和展示设计采购。 第二条公司所有的采购活动统一由公司指定的相关专业部门负责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总部外派采购员负责公司各类工程及生产所需物资物品和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并及时协调跟进由总部采购的物资物品。 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物资及物品采购的库房管理,以及广告和展示设计、电脑及软件等电子信息设备的采购。 3.总部外派财务人员负责费用审核、报销和账务处理工作。 4.其他上述未包括的采购全部由公司指定部门负责执行。 第三条采购申请 1.当部门所需物资物品时,先与仓库管理员核实库内有无所需物资物品。若无,则一律填写公司印制的《物资采购申请表》,写清所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单位,有特殊要求的在备注栏内注明。 2.需紧急采购的,在备注栏内注明“紧急采购”,以便及时处理。 3.采购申请表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和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交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4.《物资采购申请表》一式两联,一联由申购部门留存,二联交采购人员实施采购。 5.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四条采购实施 1.采购人员接到批准的采购申请单后,优先到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购买,如指定的供应商无货供应时,必须进行多方比价,1千元以上的物

品,应货比三家,做好市场询价记录,择优择廉购买,同时保管好《市场询价记录表》,以供以后参考和审核,保管期限为一年。 2.《市场询价记录表》中应列明所询价比价的单位、价格和联系电话,正常情况下应不低于三家,并注明拟选定的单位。 3.《《市场询价记录表》经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向供应商下单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日期或到市场采购。 4.《市场询价记录表》一式两联,一联由采购员留存(核对用),一联交财务,财务凭审批完成的采购单(或采购合同)为采购员办理借款、打款手续(指需要现金购买或支付一定预付款的;后付款的,一律凭入库单、发票办理)。 5.重要物资、大宗物资的采购,应一律签订购销合同,走合同评审程序,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审,且作出相关评审记录。 第五条验收入库 1.所有采购到的物资物品必须办理入库手续,一律填写《物资入库单》,由仓库管理员验收合格签字,或仓库管理员和使用部门人员共同验收合格签字。 2.验收时应查验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和申请的一致,以及物品的质量。数量不符的,一律按不超计划量的实有数量验收入库;存在品名、规格型号不符的,以及质量问题的,一律拒收。 3.《物资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仓库(入账、对账用),一联由采购员留存(对账用),一联由采购员附于报销单据中,以便财务核账所用。 4.当所采购物资物品与计划存在出入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协调物资物品申购部门,共同协商解决。 第六条物资物品发放 1.物资物品采购入库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通知申购部门领取,并办理领料手续,填写《领料单》,双方均签字认可。

配件采购管理条例

配件采购管理条例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零配件采购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摩托车零配件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售后服务活动所需零配件的正常持续供应,控制不必要的开支,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采购管理工作的任务: (一)根据售后服务需要作好物资采购工作,保障零配件连续供应。 (二)在保障供应的前提下,选择合格供应商,确保采购零配件的质量合格。 (三)开拓货源基地,优化供应渠道,降低采购成本。 第二章零配件采购工作规定 第三条零配件采购审批: (一)各部门所需零配件申购均须事前填具采购申请单,按程序办理审批。 (二)预算内审批权限:元以下由售后总监批准,元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三)对预算外2000元(含)以内由总经理批准,超过2000元由董事长批准。 第四条零配件采购审批一律使用“采购申请单”。

(一)采购部主管对“采购申请单”要进行审核。首先看“采购申请单”各栏填写是否清楚,再看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规定。(二)紧急采购申请单应优先办理。 (三)无法于需用日期办妥的“采购申请单”,必须及时通知申购部门。 (四)请购案件的撤销:零配件请购案撤销时应由原请购部门及时通知采购部停止采购,同时在“采购申请单”加盖红色“撤 销”戳记并注明撤销原因。接到通知撤销的“采购申请 单”,采购部应优先处理,并在采购计划中删除。 第五条寻价及洽谈: (一)充分了解所购零配件的品名、规格、质量要求及其他特别要求。 (二)向供应商详细说明零配件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三)充分了解厂商的供应能力,以及如何保证按期交货。(四)问清对方是信誉可靠的制造商还是实力雄厚的一级经销商。(五)同规格零配件的供应商至少对比三家。 (六)寻求其他更适合的替代品。 (七)经成本分析后,设定议价目标。 (八)清楚有没有价格上涨、下跌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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