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推进我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且生产规模达到6万吨/年以上(含6万吨/年)的生产煤矿。
第三条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三级:即省一级、省二级、省三级。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60分及以上。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八个,即地面、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安全管理、地测防治水,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地面:5分系数为0.05;2.采煤:15分系数为0.15;3.掘进:15分系数为0.15;4.机电:15分系数为0.15;5.运输:15分系数为0.15;6.通风:15分系数为0.15;7.安全管理:5分系数为0.05;8.地测防治水:15分系数为0.15。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实现安全目标。
2. 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关系正常。
3.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4.无国家和行业明令禁止淘汰的采煤方法、设备;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
5. 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监控、瓦斯抽放和防灭火系统,并使用正常。
6.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7. 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得分计算办法:(1) 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得分之和/12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2) 矿井自检与上级检查得分不一致时,按上级检查结果计算。
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

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一、概述煤矿联合试运转是指两个或多个煤矿在一定时期内,采用联合运作的方式,共同开采、输送、处理和销售煤炭资源。
本文旨在介绍煤矿联合试运转的方案和实施过程,以及联合试运转的优点和注意事项。
二、方案1. 资源整合以联合开采、输送、处理和销售煤炭资源为目的,将各煤矿的相关资源进行整合。
具体包括:统一规划矿区开采进度和生产计划,协调调配设备和人力资源,建立资源共享机制,确保各项资源有序、高效地运用。
2. 设备配套配套设备是煤炭生产的重要保障之一。
各煤矿应根据联合开采的实际需要,对设备进行统一规划和配置。
同时,要建立设备互换、维修保养和更新更新的机制,共同解决设备问题。
3. 管理协调联合试运转中,各煤矿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协调机制。
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可有效维护联合试运转的秩序和安全。
在日常管理中,应加强沟通和协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 风险管理联合试运转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事件,如矿山事故、设备故障等。
为此,各煤矿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三、实施过程1. 洽谈合作各煤矿在联合试运转前应进行充分的洽谈和合作,明确合作方式、范围、目标和利益分配等。
同时,要建立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确保联合试运转的正常开展。
2. 实施方案各煤矿应根据联合试运转的方案和目标,进行具体的生产、运输、销售和管理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维护联合试运转的正常秩序。
3. 监督检查在联合试运转的过程中,应及时进行监督检查。
各煤矿应定期开展联合试运转效果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同时,也应加强对联合试运转的宣传和推广,推动煤矿联合试运转的不断发展。
四、优点1. 降低成本联合试运转可以大大降低生产成本。
通过资源整合,合理配置设备和人力,实现煤炭生产的协同作业。
这不仅能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力成本,还可以降低设备维护成本和能源消耗成本等。
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

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
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是指多个煤矿之间进行合作,共享资源和设备,共同进行试生产
和试运行的方案。
步骤如下:
1. 确定合作煤矿:首先确定合作的煤矿,包括确定参与方和各煤矿的地理位置、产能、资源储量等情况。
2. 研究充分性:在确定合作煤矿后,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包括对各煤矿的资源与
设备情况、运输能力、工艺流程等进行详细了解和评估。
3. 制定目标和计划:根据分析结果,确定联合试运转的目标和计划,包括试生产的产
量目标、试运行的时间安排、资源的分配方案等。
4. 制定合作协议:在确定目标和计划后,各参与方制定合作协议,明确各煤矿的权责
和利益分配,以及资源和设备的共享方式、合作流程等。
5. 资源整合:根据合作协议,对各煤矿的资源进行整合和分配,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和互补。
6. 设备整合:根据合作协议,对各煤矿的设备进行整合和优化,确保设备的协调运行
和高效利用。
7. 试生产和试运行:按照合作协议和计划,进行联合试生产和试运行,包括联合开采、联合加工、联合运输等环节,期间需要进行实时监测和调整。
8. 评估和改进:通过评估试运转效果,对联合试运转方案进行总结和改进,进一步优化联合机制和流程,提高运营效益。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的步骤,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03
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
瓦斯泄漏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
瓦斯泄漏应急预案 立即切断瓦斯泄漏源; 迅速撤离泄漏区域;
瓦斯泄漏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
01
加强通风,稀释瓦斯;
02
通知专业队伍进行抢修。
处理措施
03
瓦斯泄漏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
使用防爆设备,如防爆风机、防 爆灯等;
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启动任何电 器设备;
保持冷静,听从指挥,有序撤 离;
到达安全地点后,及时汇报人 员伤亡情况。
矿井火灾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
矿井火灾应急预案 立即确定火灾的性质、地点和影响范围; 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矿井火灾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
封闭通往火灾区域的所有通道; 通知专业队伍进行抢修。 处理措施
矿井火灾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
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设 备;
THANK YOU
若有人员受伤,及时进行急 救;
对火灾现场进行封闭,禁止人 员进入。
04
结论与展望
对联合试运转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评价和总结
01
02
03
方案完整性
该联合试运转方案内容完 整,包括目标、任务、步 骤、安全措施等,具有可 操作性。
技术创新性
该方案采用了先进的煤矿 试运转技术和设备,体现 出技术创新性。
联合试运转期间也是安全管理的关键时期,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试 运转的顺利进行,为今后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视和关注
安全第一
煤矿安全生产是首要任务 ,任何时候都必须高度重 视。
预防为主
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是关 键,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 施。
强化监管
加强对煤矿生产的监管力 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的落实。
技改矿井联合试运转方案

技改矿井联合试运转方案一、引言技改矿井联合试运转是指在矿井技术改造完成后,通过将技改后的设备、系统与原有设备、系统联合运行,以验证技改方案的可行性、检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性能,为正式投产提供可靠的依据。
本文档旨在制定技改矿井联合试运转方案,确保联合试运转的顺利进行。
二、试运转目标技改矿井联合试运转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验证技改方案的可行性,包括设备、系统的运行稳定性和性能。
2.检测设备的运行状态,提前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确保联合试运转的安全性,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试运转方案3.1 设备准备1.对技改后的设备进行彻底的检查,确认设备完好无损,正常工作。
2.检查技改后的设备与原有设备的连接情况,确保连接正确、稳定。
3.对技改后的系统进行全面测试,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各个功能正常。
3.2 试运转阶段1.按照预定的工艺流程,将技改设备与原有设备连接,并开始试运转。
2.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包括温度、电压、频率等参数。
3.记录设备的运行数据,并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做出解决方案。
4.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3.3 试运转评估1.试运转结束后,对试运转过程进行评估,包括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工艺流程的顺利进行情况。
2.综合评估试运转的结果,判定技改方案是否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的正式投产。
3.如发现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并进行跟踪和实施。
四、试运转安全为确保试运转的安全进行,需遵循以下安全要求: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
2.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并进行维护和保养,以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3.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
五、总结本文档制定了技改矿井联合试运转方案,通过试运转过程对技改后的设备、系统进行验证,检测设备运行状态,评估技改方案的可行性,确保试运转的安全进行。
同时,需要严格遵守安全要求,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通过联合试运转,可以为技改矿井的正式投产提供可靠的依据。
生产矿井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

序号
项目
检查验收内容
验收意见
备注
合格
不合格
一
验收基本条件(否决项)
1.按照专家隐患排查意见书编制有经县相关部门批准的整改方案,并完成整改。
2.生产矿井必须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营业执照等证照,并齐全有效。
3.不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之一。
4.防突专项检查及隐患整改验收记录;
5.局部通风机切换试验及“两闭锁”试验记录;
6.风量测定、瓦斯检查、瓦斯监控报表审查与签字;
7.井下供电系统“三大保护”及防爆检查记录;
8.“三违”处罚通知单及“三违”人员查处登记台账;
9.安全培训符合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煤矿复产复工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3〕206号)文件来自定的“十不准”要求(否决项)。
4.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预测预报。
5.矿井水文地质图填绘及水文动态观测台账。
6.供电系统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及时填绘采掘交换图,并按时交换。
四
安
全
管
理
1.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及使用明细台账。
2.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及隐患整改验收记录;
3.通风系统、通风设施(含密闭三对口)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验收记录;
6.严格按批准的采掘计划生产,无超层越界和私采保安煤柱(否决项)。
7.前探梁等临时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杜绝空顶、空帮作业。
十
监控系统
1.矿井必须安装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数量和种类配齐,运转正常,能向县级监控平台传送数据。(否决项)
煤矿联合试运转所需的验收项目及验收程序资料要点
联合试运转及竣工验收所需进行的验收项目及验收程序第一部分联合试运转300万吨/年建设项目建成后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联合试运转。
建设单位要编制联合试运转方案,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办理联合试运转手续,经省煤炭厅基建局基本建设处审批。
联合试运转的期限一般为1--6个月,超过批准期限的可以申请延期,但最长不的超过3个月。
联合试运转前,要先由市煤炭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认证。
申请联合试运转所需提供的材料:1、联合试运转方案(包括各专篇验收计划);2、市煤管局上报文件,主送山西省煤炭工业厅;3、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4、开工批复文件(复印件);5、单位工程质量认证文件;6、土地使用证明(复印件);7、工期延期文件(复印件);8、现在的采掘工程平面图;9、采矿许可证(复印件);10、复工验收文件和复工验收相关手续。
联合试运转期间,项目建设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专项验收。
一、单项工程质量认证(前置验收)由省煤炭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认证。
认证过程:建设单位先给市质量监督站打申请报告,市质量监督站再给省中心站打申请报告,省中心站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认证。
认证分四个组,即:一个综合组和矿建、安装、土建三个专业组。
综合组对建设程序文件、审批手续、建设资料及监理资料等,三个专业组对所有单位工程抽检15%进行复检,对实体工程和施工资料进行分类检查,复检的单位工程合格且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颁发煤炭工业建设单项工程认证书。
如果抽检的某个单位工程认证不合格,则所有单位工程由省中心站组织重新认证。
二、通风、瓦斯抽采系统验收(前置验收)由省煤炭厅瓦斯处组织专家验收。
所需的各项报告:1、《矿井瓦斯预测报告》及批复文件;2、《矿井瓦斯抽放专项设计》说明书、图纸、批文(如有修改的情况应包括修改的资料);3、《瓦斯抽放验收申请报告》;4、矿井通风管理资料。
三、作业人员准入和用工管理验收(前置验收)由省煤炭工业厅劳动用工处组织专家验收。
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实操培训
在新员工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 实操培训,包括正确使用安全设 备、安全操作流程、应急处置等 ,确保员工具备实际操作能力和 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在职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方案
定期培训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安全 培训,包括安全规章制度、 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防治 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员工掌 握最新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及安全 技术措施
汇报人:文小库 2023-12-07
目录
• 联合试运转方案 •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 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 • 安全培训和教育方案
01
联合试运转方案
联合试运转的目的和意义
验证煤矿安全设施设 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为煤矿安全设施验收 提供依据
验证煤矿在建工程是 否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专题培训
针对矿井的实际情况和员工 的需求,组织专题培训,包 括危险源辨识、事故预防、 应急处置等,提高员工的安
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在线学习
利用在线学习平台,为员工 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方案,包 括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等方 面的内容,提高员工的综合 素质和业务水平。
安全培训和教育计划的实施和管理
制定计划
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需求,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明 确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和负责人。
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 援;
通知专业队伍进行支援。
处理措施
矿井水灾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
01 02 03 04
使用防汛设备,如防水风机、防水灯等; 迅速撤离受水灾威胁区域; 加强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畅通; 对水灾区域进行封闭,防止人员进入。
矿井火灾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
01
矿井火灾应急预案
02
立即确定火灾地点、原因及火势;
联合试运转规定
五、联合试运转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具备以下条件的煤矿建设项目,必须在编制联合试运转方案,报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大中型项目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小型项目报市、地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并按规定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1.煤矿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已按设计建成完工;2.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3.矿长具备安全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其他入井人员培训合格。
4.矿井已建立矿山救护队或已与具有资质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二)联合试运转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联合试运转的系统、范围和期限;2.联合试运转的测试项目、测试方法、测试机构和人员;3.联合试运转的预期目标和效果;4.联合试运转期间产量计划与劳动组织;5.应急预案与安全技术措施;6.其他规定事项。
(三)联合试运转报告应当包含以下主要内容,且经煤矿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签:1.各主要系统分项运行报告;2.主要生产安全设备故障处理记录与分析;3.提升、排水、通风等主要生产安全设施与装备的检测、检验报告;4.联合试运转的效果分析;5.今后有关生产安全的建议;6.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六、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开展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时,选聘的专家必须涵盖该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各相关专业人员;同时应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中,要充分重视以下关键环节:(一)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健全瓦斯抽采系统,立足于采前、掘前预抽,并满足《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要求。
(二)新建矿井原则上要一次设计、一次建成。
如有特殊原因,只能分期投产的,也必须保证安全设施和主要生产系统一次建成一次验收,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设计中必须明确投产时主要巷道的长度和位置,保证形成完善的通风和排水系统,保证“三个煤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安全开采。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2011.03.08)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2011.03.08)第一篇: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2011.03.08)六、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一、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实施条例》;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二、申请人须提交的主要材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1、申请验收报告(表)(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2、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报告并附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文件。
三、办理程序1、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报告(表)》及相关文件资料;2、验收组组织现场检查验收;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作出审查决定;4、下发批文四、现场验收工作程序1、审查建设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材料,受理验收申请。
2、听取技术评估机构的技术评估汇报,确定行政验收时间。
3、召开预备会议,听取建设单位有关验收准备情况汇报,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
4、现场检查环保设施及其运行情况。
5、查阅有关资料。
6、召开验收会议:⑴宣布验收会议议程;⑵宣布验收组成员名单;⑶观看工程的声像资料;⑷听取建设单位的“三同时”执行情况报告;⑸听取验收调查单位的“验收调查报告”;⑹听取评估单位的“评估报告”;⑺会议质询;⑻验收组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落实遗留问题的处理责任及核查单位;⑼宣布环保设施竣工的“验收意见”;⑽ 验收组成员在“验收意见”上签字。
第二篇: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一、煤矿建设项目主要验收工作程序框图•二、单位工程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2.1单位工程基本情况• 2.2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3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 2.4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 2.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2.6工程质量事故报告•2.7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4、煤炭工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5、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申请书•6、单位工程质量认证书•三、联合试运转•1、煤矿联合试运转的准入条件•2、煤矿联合试运转申请•3、煤矿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4、煤矿联合试运转审批•5、联合试运转报告主要内容•6、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范文)•7、煤矿联合试运转报告(范文)•四、消防设施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消防验收程序•2、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4、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5、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五、职业病防护(劳动卫生)设施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程序•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提供的主要资料明细•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取水工程设施验收程序•2、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3、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明细•4、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查资料明细•七、环境保护设施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八、档案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程序•2、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3、煤矿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求•九、单项工程质量认证•1、煤矿建设项目单项工程质量认证程序•2、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则•3、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认证办法•4、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书•十、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2、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流程图•3、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申请验收表•4、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预)验收报告书(范文)•5、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6、煤矿安全验收评价所需资料明细•7、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应提供的基础资料明细•8、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现场备查资料目录•十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与颁证•1、煤矿建设项目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程序•2、煤矿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流程图•3、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4、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十二、项目竣工综合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程序•2、煤矿建设项目申请竣工综合验收报告主要附件明细•十三、《煤炭生产许可证》颁证验收现场复核•1、《煤炭生产许可证》颁证验收现场复核程序•2、《煤炭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井工矿)•3、《煤炭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露天矿)•4、《煤炭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表•5、《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6、《煤炭生产许可证》现场复核专家咨询报告•7、煤矿井巷工程设计与实际对照表•8、煤矿土建工程设计与实际对照表•9、煤矿安装工程设计与实际对照表•10、煤矿主要设备仪器设计与实际对照表• 附件一:关于加强煤炭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 附件二: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 附件三:煤矿项目准予建设程序性支持文件资料明细• 附件四: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 附件五: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一、煤矿建设项目主要验收工作程序框图一、煤矿建设项目主要验收工作程序框图二、单位工程验收二、单位工程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一、定义•1、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总体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组成,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 .. .. 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容和评分标准 一、合法性 序号 复核项目 复核容 标准 复核情况 是否合格 复核人员签名 1 采矿许可证 是否持有采矿许可证 持有有效期的采矿许可证,合格;否则不合格。
2 工商营业执照 是否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持有有效期的工商营业执照,合格;否则不合格。 3 开采方案(初步)设计 是否有批复(备案)文件 有批复(备案)文件,合格;否则不合格。 4 安全专篇 是否有批复(备案)文件 有批复(备案)文件,合格;否则不合格。 5 环评报告 是否有批复(备案)文件 有批复(备案)文件,合格;否则不合格。 6 水保方案 是否有批复(备案)文件 有批复(备案)文件,合格;否则不合格。 7 地灾评估报告 是否有批复(备案)文件 有批复(备案)文件,合格;否则不合格。
其他 . .
.. .. 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容和评分标准 二、安全管理 序号 复核项目 复核容 标准 复核情况 得分情况 复核人员签名 1 安全管理机构 是否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分值30分,每差1个机构扣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下同)。
2 安全管理制度 是否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分值30分,每缺1项扣5分。
3 人员配备 40分 (1) 矿长 核对矿长及矿长安全 分值10分。矿长持有省颁发的有效期的矿长及矿长安全,符合要求10分,否则“安全管理”不合格。
(2) 副矿长 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等副矿长并核对副矿长矿长及其安全 分值10分。副矿长持有省颁发的有效期的矿长及安全,分值10分,每有1名不符要求扣2分。 (3) 工程技术人员 参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中小型煤矿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发〔2004〕4号)第八条 分值10分。每差1人或有1人不符要求扣2分。
(4) 特种作业人员 结合相关规定和《安全专篇》对照检查 分值10分。配齐特种作业人员,每差1人扣2分。 其他 . .
.. .. 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容和评分标准 三、开拓开采 序号 复核项目 复核容 标准 复核情况 得分情况 复核人员签名
1 井筒、大巷、上(下)山 开拓方式、井筒的数目、功能及布置形式、大巷及上(下)山布置层位等必须符合批准的开采方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分值22分。1、开拓方式、井筒的数目及布置形式、大巷及上(下)山布置层位与设计相符,12分;否则,“开拓开采”不合格。2、井巷断面、支护及功能与设计相符或高于设计标准且引起的风速变化仍符合规定的, 10分;否则,每有1处不符要求扣2分。
2 车场、硐室 车场、硐室的位置、断面及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分值8分。每有1处不符设计要求扣2分。
3 采区巷道布置 采区巷道布置、采区接替、首采工作面位置、工作面参数、采煤工艺、采区煤仓及溜煤眼的设置等符合开采方案设计。 分值22分。1、采区巷道布置、采区接替、首采工作面位置与开采方案设计相符,10分;否则“开拓开采”不合格。2、采区上(下)山,大巷等断面与设计相符,8分;否则每处扣2分。3、采区煤仓及溜煤眼的设置符合设计,4分;否则每处扣2分。
4 三量 开拓、准备、回采煤量符合有关规定。小型矿井开拓煤量可采期应大于2年,准备煤量可采期应大于8个月,回采煤量可采期应大于3个月。 分值8分。满足要求8分,否则每有一项不符扣4分。 . .
.. .. 5 主要巷道断面 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断面及安全间距符合批准的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分值10分。每有1处不符扣2分。
6 回采工作面 是否形成采煤工作面,工作面支护方式(含安全出口和距采面20米围巷道的支护)、采煤工艺、采场管理是否与设计相符或高于设计标准。 分值15分。1、按设计位置布置了采煤工作面,8分;否则“开拓开采”不合格。2、采面支护方式、采煤工艺、采场管理与设计相符,7分;否则,每有1处不符要求扣2分。
7 接替工作面 是否按设计位置开始布置接替工作面。 分值15分。1、接替工作面的两个掘进工作面已按设计布置(含掘进工作面的独立回风巷),8分;否则,“开拓开采”不合格。2、掘进工作面掘进工艺、支护方式和断面设置与设计相符,7分;否则,每有1处扣2分。 其他 . .
.. .. 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容和评分标准 四、矿井通风 序号 复核项目 复核容 标准 复核情况 得分情况 复核人员签名
1 通风系统 矿井、采区进回风巷道是否按设计建设完成;是否存在不符规定的通风方式;各采掘工作面、变电所等是否形成独立回风。 分值30分。1、矿井、采区进回风巷道是否按设计建设完成,15分;否则:主要进回风巷未形成的,“矿井通风”不合格,井巷断面不符设计要求,每处扣2分。2、不存在不符规定的通风方式,5分。否则,“矿井通风”不合格。3、采掘工作面、变电所等形成独立回风,10分;否则,“矿井通风”不合格。
2 通风设备 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的购置、安装、运行是否符合要求。 分值30分。1、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选用与设计选型相符,或选用高于设计标准且引起的风速、供电等相应变化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15分;否则“矿井通风”不合格。2、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的安装、管理符合规定,6分;否则,每有1处不符规定扣2分。3、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运行可靠,6分;否则,每有1次扣2分。4、主要通风机实现双回路供电,3分;否则,“矿井通风”不合格。
3 通风设施 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齐全可靠。 分值10分。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齐全可靠,10分;否则,每有1处扣2分。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回风侧不应设置风窗,否则,此项不得分。
4 通风管理 制定测风制度并执行;编制了风量分配办法并作好了风量分配、调节;制定了反风管理方案,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其反风分值15分。1、制定测风制度,按要求建立了测风站,按要求开展了测风,5分;2、编制了风量分配办法并作好了风量分配、调节,5分;否则,未制定风量分配办法,扣2分,未进行风量分配调节扣2分。3、制定了反风管理方案,主要通风机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其反风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5分;否则,每有1处不符扣3分。 . . .. .. 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5 风机房 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做他用。主要通风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分值5分。每有1处不符扣2分。
6 风量和风速 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和风速必须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外部漏风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分值10分。1、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和风速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6分;否则,每有1处不符规定扣3分。2、外部漏风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4分;否则,不得分。3、存在微风、无风巷道,此项不得分。
其他 . .
.. .. 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容和评分标准 五、瓦斯防治 序号 复核项目 复核容 标准 复核情况 得分情况 复核人员签名
1 瓦斯检查制度及执行 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 分值20分。1、根据矿井实际制定瓦斯检查制度,其容符合规定,5分;否则,“瓦斯防治”不合格。2、配备有足够数量的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查仪、便携式瓦斯报警仪,5分;否则,每差1人扣2分,每差1台扣1分。3、按瓦斯检查制度开展日常检查(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2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3次,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每天至少检查1次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其它有害气体按有关规定检查。)6分;否则,每有1次不符规定扣2分。4、瓦斯检查员手记本、现场瓦斯牌板记录及地面瓦斯记录台账要真实一致,4分。否则,每有1次不符合扣2分。
2 瓦斯日报 审查 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 分值5分。1、瓦斯日报表须由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实行日审阅制度,2分;否则,此项不得分。2、对瓦斯异常情况要及时作出处理意见,并有处理结果记录,3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3 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 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70%。分值15分。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未超过0.70%,5分;否则,此项不得分。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 . .. ..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其它地点瓦斯及有害气体浓度符合有关规定。 1.0%,二氧化碳浓度未超过1.5%,其它地点瓦斯及有害气体浓度符合有关规定,5分;否则,此项不得分。3、未出现过瓦斯超限作业现象,5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4 防爆隔爆措施 防爆隔爆措施符合批准的设计要求。 分值5分。防爆隔爆措施符合批准的设计要求,5分;否则,每有1处不符扣2分。 5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分值30分(未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和管理的,此项自然得分)。
(1) 基本要求 1、突出矿井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并报批防突专项设计。2、突出矿井必须按照区域防突和局部防突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3、采煤工作面布置在突出煤层的矿井,移交生产前须作消除突出危险性的评估,并有书面的评估报告。 分值15分。1.突出矿井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并报批了防突专项设计,5分;否则,此项不得分。2、突出矿井按照区域防突和局部防突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了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8分;否则,此项不得分。3、采煤工作面布置在突出煤层的矿井,移交生产前作了消除突出危险性的评估,并有书面的评估报告,2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2) 防突机构和仪器设备 突出矿井应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门机构或队伍。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分值5分。突出矿井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门机构或队伍,3分;否则,此项不得分。2、煤与瓦斯突出危险预测预报和防突效果检验仪器满足防突需要,2分;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