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合作社
以色列农业的主要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以色列农业的主要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作者:来源:《吉林农业》2012年第09期以色列位于亚洲西部,自然资源贫瘠,山区和沙漠占国土面积的2/3。
以色列自然条件恶劣,沙漠化、干旱严重,全国淡水资源只有20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300立方米,远低于国际公认严重缺水水平。
年降雨量在400~550毫米,降雨主要集中在冬季的12月至次年3月,降雨量分布不均,从北往南雨量递减,50%的国土面积年降雨量少于150毫米。
耕地面积40多万公顷,人均不足1亩地。
以色列全国人口700余万人,农业人口仅占总人口的5%,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约为2%,农产品自给率达95%。
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棉花、柑桔、葡萄、蔬菜和花卉,其果蔬、花卉大量出口,占领了欧洲40%的市场份额,有“欧洲冬季厨房”之称。
棉花单产世界第一,水果和蔬菜单产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1. 以色列农业的主要特点1.1完善的农业服务体系以色列农业增产的96%靠科技,其高度发达和集约化的农业是以强大的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体系作为后盾和支柱的。
政府每年用于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方面的经费高达数亿美元,占GDP的比例位居世界前列。
目前,以色列已建立一整套由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农民合作组织紧密配合的农业研究和推广体系。
他们的科研项目直接来自于生产一线,并由生产部门提供部分科研经费及试验基地,由农业部下属的农业研究组织来承担。
一旦取得成功,通过农技推广服务站举办培训班,建立示范点,进行实地推广。
所创利益由生产部门和科研部门双方分成。
以色列支持鼓励科研人员和推广人员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开办或联办私人示范农场、科技型开发企业、推广型的培训示范基地,很直观地传播新技术、新品种。
因此,以色列每一项农业新成果、新技术都能以最快的速度得到应用和普及。
以色列农业生产者大多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现在基布兹里的农民,有一半多受过高等教育。
以色列特别重视对农业人才的培训,国际农业培训中心每年都免费进行培训教育,由农业专家亲自授课,讲授水利、气象、农产品储藏加工等方面的知识。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在我国的发展

通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可将农户少量 的剩余农产品和有限需求集中起来形成较 大批量的交易,有利于农产争取有利的交 易条件,降低交易费用。 随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模的扩大, 可改善交易条件,并根据价格信号协调买 卖双方的交易,减少交易中的不确定性, 避免交易损失。
2、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提高农户在市场交易 谈判中的地位
荷兰的国土和耕地面积分别仅为我国的0.44%和 1.9%,但农业现代化程度极高,农产品出口额高居世 界第三位,是我国的三倍多。荷兰农民多数是3至4个 合作社的社员,农民收入的60%是通过合作社实现的。 美国近85%的农民加入合作社,全美谷物销售量的60 %和出口量的40%均由合作社控制,美国农业合作社 的年营业额近900亿美元。 日本农业合作社(日本农协)为社员提供农业生产、 流通、信贷、保险、医疗、福利、教育等一条龙服务, 其销售额在国际合作社联盟成员中高居第五位,99% 的农民入社,农户90%的生产资料购买和80%的农产 品销售均经由农协实现。以色列农业合作社(以色列 匹布兹)的社员仅占全国人口的3%,但其农业产值 却占全国农业总产值的40%。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在 我国的发展
李明贤 教授 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 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支持农民按照自愿、 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 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 设的若干意见》强调:“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 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立法进程,加大 扶持力度,建立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 信贷、财税和登记等制度。” 积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既是完善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更是社会主义新 农村生产发展的重要内容。
19世纪末,合作社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 的成绩。如合作社批发体系成为英联合王国最 大和最富有活力的工商企业之一。在欧洲,大 多数工业化国家的消费者中迅速组织了类似的 合作社组织;工人合作社也相继获得了发展; 信用合作社由德国传到意大利和法国,后传到 非洲、美洲;农业合作社由丹麦、德国、英国 扩展到许多国家和不同的产品上;也出现了各 种类型的服务合作社,如住房合作社、保健合 作社等。
论现代合作社组织运作的法律机制——我国现代合作社的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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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6年 l 月 1
河南社会科学
HEN OC AL S I AN S I C ENC ES
No . 2 0 v, 0 6
专 题 之 合 作 社 立 法 研 究 ・
二、合作社公司化发展趋 向与我国新兴合作社 的模式选 择
新。 它一方面保留体现合作社运行机制 本质 的民主管理 、 按惠 顾额返还盈余 、 资本报酬 有限三大基本原 则 , 另一方面吸收了 公 司禁止股东退股 、 可以转让 、 以向外发行优 先股 等项 股份 可 内容 。 最关键的是成为新一代合作社的社员必须购买交 易权 。
外 , 他形式 的公社 均 以完全 的土地公有 为前提 , 留局 部 其 保 生产 资料 和生 活资料 的个人所有 , 实行按劳分配或平均 分配 的村社制度 。 尤其是 以色列公有化 的程度最高。 尽管如此 , 这 者又是职工和经营管理者 ,所有权 与经营管理权 合二为一 ,
必然形成社员与经理之间的双向约束机制 , 现代企业经 导致 理治理结构的失效。 ( ) 5 同投 资者所有 的企业相 比。 合作社
・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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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以上各种原因。 传统合作社要继续发展, 就必须在坚持合 合作社与现代商事公 司的运作机制优化组合所进行 的制度创
作社的本质规定性不变的基础上进行改革 ,新一代合作社 的
兴起就是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制度创新的结果 。
以色列的非营利组织发展与管理

、
以色 列的基本国情
以色列 ,希伯 来语 中意 为 “ 与神 角 力者 ” ,位于 西亚 黎凡特地 区,地 中海的东南 方向。以色列 历史悠 久,是 世界 主 要宗教 犹太教 、伊 斯兰教 和基 督教 的发源地 。 以色列于 1 4 年 宣布独立建国 ,人 口约7 46 ,其 中7 %左右 为犹 8 9 7 .万 5
类型 ,即社 团 ( 依据 1 8 年 《 团法 》 )、社会企 业 ( 0 9 社 依 据 1 9 年 《 司法 案 》 )、合 作社 ( 据 1 3 年 《 99 公 依 93 合作
发展和管理情况进行工作访 问,先后 与以色列 司法部 非营利
组织注册登记局 、以色列社 区联合会 的负责人 ,就社会组织 管理和社 区建设 的有 关情况进行 了工作会谈 ,并 实地考察 了 非营利组织 “ 撒拉 之手 ”、残疾人康复和培训 中心、老年人 活动 中心 、福利院等。
( ) 予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 三 给 在 以色列 ,所有 非营利组织每年 总收入大约有3 0 0 亿美 元 ,其 中有大 约8 %来源 于政府 财政 。政 府支 持非营 利组 0 织 的 财 政 资 金 ,主 要 通 过 直 接 资 助 和 购 买 服 务 两 种 方 式 支 付。对于社会发展 有利而 自身发展受限的非营利组织 ,政府 会采取直接补贴 的方式 给予其一部 分活动资金 ,扶持其发展 壮大 :但更 多的是政府通过购 买非营利组织提供的服务 ,以 间接 的方式提供 给非 营利组织。 比如代表 团走访 的H l n ol d a
处罚 和 规 范 。
织机构建设 、名称 、宗 旨、章程 管理 、年检材 料提交、财务
管理 、 资产 的 管理 和 使 用 、 内 部 人 员 回 避 和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
以色列农业的主要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组织和制度创新 ,鼓励通 过租 赁将土地适 度规模经营 , 城 乡发 展 , 增强以工促农 、 以城带 乡能力 , 做到城镇 化与
新农 村建 设相互促进 、 统筹发展。
训教 育质量 , 次举办农 民专 业技能 多层 培训班 , 切实提 高农民 的专业技 能和敬 业素养 , 为现代农业发展打下基础 。 摘 自《 展论坛》 发
嘲
业 衄
4 r 7 /
2 . 强对农 民的培训教 育 ,着力 4加 提 高农 民素质 以色列农 民中大学 以上
文化 程度 的 占 4%, 至 少是高 中文 7 其他
O
化程度。高素质的农业劳动力为学习、 运 用先进 的生产技 术 、 技术提 供 了 管理 可靠 的保障 , 同时也使农 民乐于 接受新 生事 物 , 采用新 品种 、 新技 术 , 为现 代农 业 的发展插 上腾 飞的翅膀 。鉴此 我国应 进一 步加大农 民培 训工作 力度 , 升培 提
的强 势竞争 。需要培 育全新 的农业 生产经营模式 , 展 发
2 . 快城 镇化 建设步伐 , 进城 乡一 体化进程 城 3加 推
壮大农业专 业合作 组织是个较好 的选择 , 色列在 这方 镇化不仅是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 、 以 调整城乡
面给 我们提供 了成 功的典范 。他们除 了基布兹 、 夫 和区域 结构 、 莫沙 增加基 础设施 投资 的过程 , 且是 优化 人 而 这种地域性农 业组织外 , 建立了农 业劳动者联合 组织 口素质结构 、 还 提高农村 人均资源 占用量 的过程 。我国许 和农产 品合作销售组织 等专业组织 , 种农业地域性 组 多地方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 阶段 , 以推进城镇化 带 这 应 织与 专业组 织相结 合的集 体与合 作经营 被视作 农业成 动区域协调发展 ,当前 重点要 加快 中心镇建设 步伐 , 增
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

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类特殊的商事主体在盈余分配制度上存在着不同于普通营利性企业的特点。
合作社盈余在性质上属于向社员“多收”或“少付”的款项,需遵循合理的分配顺序。
同时,可分配盈余需遵循这样的分配原则:依据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额(量)进行分配和资本报酬有限。
合作社从盈余中提取的公共积累能否分割是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中又一个重要内容。
公共积累应否分割应分层考虑、区别对待。
在合作社存续期间社员资格终止时以及合作社终止时,公共积累应否分割宜采取不同的做法。
总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公共积累【英文摘要】As a special business subject,the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 has some characteristics about the distribution of surplus comparing to profitable firms.Surplus of cooperatives which belongs to cooperatives’“excessive collection”or“underpayment”from members should be distributed according to reasonable orders.At the same time,the principles of distribution of surplus of cooperatives are principle of returning surplus to members according to their respective transaction volume(amount)and principle of limited capital reward.Whether public accumulation of cooperatives can be divided is another important issue.whether cooperatives Can divide public accumulation or not depends on the different situations.There should exist different rules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ves’existence and after the ending of cooperatives.Our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 Law needs to be perfected.【英文关键词】agricultural cooperative;distribution of surplus;public accumulation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自愿出资加入合作社,成为合作社的一员,其主要动因是实现自我服务、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关于合作社理论的文献综述
中国农村观察 2005.1关于合作社理论的文献综述Ξ郭红东 钱崔红(浙江大学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内容提要:本文回顾和总结了合作社理论研究的新近发展。
首先综述了合作社理论在演进过程中不同经济学研究方法及其形成的理论观点;在此基础上,重点论述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学者把合作社看成企业、一种联盟、一组契约关系三种视角的主要研究成果;最后综合各文献资料,对合作社理论的发展进行了述评。
关键词:合作社理论 合作社发展合作社理论渊源久远,对合作社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上半叶各种合作思想创立的时候。
但是直到20世纪后期,合作社理论才成为西方经济学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
从国际比较来看,国外的合作社研究一直领先于国内,这和国外的合作社发展比较成熟有关。
一、合作社理论的演进在合作社的理论史上,曾经先后出现过欧洲的空想社会主义学派、基督教社会主义学派等。
早期的合作社学派是以美国Sapiro和Nourse这两个人物为代表的。
他们认为,农民通过合作社进入市场,不但改善了其在市场中的地位,提高了其收入,而且更重要的是使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这迫使其它投资者所有企业也不得不提高效率,从而使得整个社会市场的效率得到了提高。
因此,合作社扮演了市场竞争标尺(Competitive yardstick)的社会公共品角色,政府应该给予公共政策的支持。
他们的思想在美国1922年通过的Capper-Volstead法案中得到了实现。
1926年的营销合作社法案(Cooperative Marketing Act)和1937年的农业营销协议法案(Agricultural Marketing Agreements act)也体现了他们的思想。
此外,Sapiro和Nourse在合作社如何获得成员的信任和提高合作社的凝聚力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Torgerson,1998)。
在Sapiro和Nourse之后几年,人们对合作社的研究开始由注重外部影响向以解决合作社组织内部问题为重点转移。
国内外合作社发展经验介绍
国内外合作社发展经验介绍一、西方合作社的发展经验1、罗奇戴尔公平先锋社——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社1844年12月24日晚8点,28名纺织工人组织的罗奇戴尔公平先锋社商店在英国曼彻斯特北部罗奇戴尔镇蛤蟆巷31号开业,标志着世界上“现代合作运动开始”.合作社在开始时只有28英镑资金(每个社员投资1镑,相当于两周的工资),经营规模比较小.开业后的头三个月每周营业两个晚上,共2小时;到1845年3月后,商店每周营业5个晚上,共20小时.因为那时成年人每天劳动长达16小时,所以开始营业的时间一直定在晚8点.在全体社员的努力下,合作社排除了许多障碍,逐渐发展起来.到1860年,其成员已达3450人,到1870年,资金已达5500英镑,营业额达22300英镑,为改善社员生活条件发挥了重大作用.罗奇戴尔公平先锋社的成功,对合作社制度的移植和推广起到了重要的示范效应.在公平先锋社成立两年之后,合作社制度已经在曼彻斯持的邻区诸如贝克普、托德默登、莱夫和米德尔顿等地流传开来,后又被散处在英国大多数工业区的劳动者效法.到1851年,罗奇戴尔式的合作社已有130个左右,社员总数据估计在1.5万人以内;到1861年,社员总数又增至4.8184万人,合作社的迅速扩展,初步显示了这种制度的生命力.2、合作社在西方国家稳步发展现代合作社在英国产生后,从19世纪中后期逐渐向欧洲其他国家发;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合作社运动又越出欧洲大陆,先后在北美、拉美、澳、亚、非各洲扩展开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合作社运动又有新发展.在这150多年的历史中,合作社经历了世界政治、经济及本身发展中的许多重大事情,发展有起有伏,但总趋势是不断发展、壮大的,逐渐成为一支有重大经济、政治和社会影响的力量.从经济角度看,西方合作社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1)合作社的经济力量不断扩大,在各国经济中发挥耸愈来愈大的作用西方合作社的制度框架表明,一般来说,每个社员投人一定资金是其成为社员的前提,也是合作社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西方合作枚的发展和经济实力的扩大首先是通过社员人数的增多实现的;或者可以说,社员人数的增多是合作社经济力量不断扩大的表现.据统计,在二战以前的1934年,全世界的合作社社员就已达1亿人左右,二战期间,合作社运动的发展遭到破坏,但战争结束后,合作社运动又有持续的发展;到1953年,全世界的合作社社员人数就重新恢复到1.2亿人;1984年,又进一步发展到近5亿人;到1995年,全世界合作社社员总数已达7.5亿人以上,直接受益人口近30亿人.占世界总人口的一半,各种合作社为1亿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在合作社社员人数不断增加的同时,合作社活动的领域也迅速扩展.目前,已在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出现了各种类型的合作社组织,从事工业、农业、建筑业、商业、服务业、旅游业、银行保险业、教育、卫生医疗业、交通运输业、渔业等多种经济和社会事业,从而说明了合作社活动领域的广泛性.表1—1通过一个分布数列说明了西方合作社的活动领域及其在合作社全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西方合作社经济力量的增大,集中体现在它的经济贡献上.据有关资料,到90年代初,它的产值在西方国家中均已占到一定比例.在以农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中,合作社的产值已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20%;在许多发达国家中,它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也占到3%—5%,其中意大利这个指标已超过10%.合作社在某些经济领域甚至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例如,西欧国家的1400万家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了55%的生产资料,协助他们销售了60%的产品;北欧的瑞典约有75%的农产品是通过合作社销售的,全国居民消费的食物中有1/2到2/3是由农业合作社的企业加工生产的,其中牛奶占99%,肉类占80%;日本的供销合作社协助农户销售了65%的农产品(其中包括95%的大米和90%的鱼产品),采购了60%的生产资料;美国的合作社更是遍布各个行业,使亿人受惠(约占同期美国全部人口的45%),其中,有300万人居住在住房合作社的公寓内,供销合作社每天提供价值1.23亿美元的食品和日用品,合作医疗组织和其他非盈利组织每天为22万个病人提供医疗服务,信用合作社每天处理1330万张支票,金额达13亿美元;1994年,美国合作企业的总产值达1000亿美元,占同期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75%.法国是合作社运动比较活跃的国家之一.表1—2比较详细地介绍了法国合作社的基本情况,从国别经济的角度说明了合作社在西方国家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3、西方合作社发展经验总结除了中国和前苏联东欧等几个原实行社会主义体制的国家以外,国外合作社的共同特点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较长时间的发展历史,积累了较多的宝贵经验.各国合作社所处的环境不同,经验也各不相同,比较共性的经验有以下几个方面.(1)合作社资本不断集中的趋势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和平时期新的“战争”以经济竞争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且愈演愈烈.合作社在竞争中为了保证自己的地位,资本积聚,特别是资本集中的速度不断加快.如联邦德国信用合作社的数量从1961年的10726个减少到1984年的3713个,即减少了2/3;与此同时信用合作社社员的总数却从216万人增加到972万人.平均每个合作社经营的资本金从1445万德国马克增加到2090万德国马克,经营资本规模增长了14.4倍.农业合作社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从1949年一1979年,规模在30公顷以上的农场增加了419万个,而规模在1—30公顷的农场则减少了8.2万个.美国的合作社资本集中的程度更快更高,全美最大的两家合作社——“农业实地社”和“阿格书公司,年销售额分别达到524亿美元和41亿美元,被美国幸福杂志列为当年全国100家最大的综合服务公司的7名和500家最大的工业公司的第96名.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本土没有战争,加上美国政府实行比较开明的政策,,因此它和平建设的发展要早一些从1930年开始,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业合作社资本集中的趋势迅速发展.从表1可以更明显看出美国农场主合作社规模扩大的趋势.丹麦农业合作社发展规模变压的情况也能说明合作社资本集中的趋势.从表2中可以看出,在竞争合作社的规模在不断扩大,问时,农业人口分离的速度也很快.农场和社员人数少了,但经营规模扩大.以鸡蛋生产为例,全丹麦的蛋鸡合作社只剩下一个,但是它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却非常大,占到全丹麦鸡蛋市场的55%.台作社的规模扩大,使得竞争力加强,许多国家合作社的资料说明,合作社对商品的市场占有率也不断增加.(2)注意经营中的盈利能力这一点同样是出于竞争的需要.传统的合作社重要原则之一是为社员实行有偿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原则.但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合作社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开始放弃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本来,“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正确的.因为组建合作社的本意是为社员服务,服务是目的,营利是手段.但是因为早期的合作社遵奉罗奇代尔的原则,主要是为社员服务,连营利作为手段也几乎不用,只收回一些必要的费用就可以了,自行规定在交易中的利润率有一个限制.而且,有些国家政府一方面对合作社以支持,另一方面又对合作社经营的利润率有严格的最高限制.例如,英国在50年代以前的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社员缴纳股份款不得超过200英镑,股份资本的利润率限于不超过5%.美国则对合作社社员股份资本利润率规定在8%以下,这样使合作社的经营有别于一般的私人资本经营.以后,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合作社已不能适应有较低的利润率,而开始追求较高的利润率,甚至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标.这已成为当代发达国家合作社发展的一种趋向.这是因为:第一,在市场竞争中, 市场情况瞬息万变, 此次交易可能是盈利,下次交易可能是亏损,经营此种商品可能盈利,经营另一种商品可能是亏损.盈亏全在不稳定之中.因此,合作社的经营者,为在竞争中求生存,尽可能追求利润最大化,以求以丰补歉之效.第二,现代市场竞争就是实力的较量优胜劣汰如果合作社不壮大自身的实力一方面不能积聚自身的资本以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如果没有积累的盈利作为资本,在竞争对手采取降价措施时,就无力与对手抗衡.第三,由于现代合作社中引入了多元化的资本,这些资本实行了一般私人资本的经营原则,追求利润最大化,也影响到全部合作社资本.(3)政府大力支持许多国家政府愈来愈明显地感觉到,合作社这种经济组织,对于调节社会矛盾,稳定中小生产者的生产经营和生活,以至于稳定经济、政治、社会特别是对于稳定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普遍重视和扶持本国合作社的发展,以促进合作社事业的发展与壮大.对合作社的支持方式在各国有所不同,有的国家是政府直接出面干预组织,基本上是官办合作社.这种情况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表现最强,从总体上看,政府对合作社的干预程度是东方强于西方.如日本、韩国、印度、泰国、缅甸等国的合作社最初都是由政府直接组织的,而且许多亚洲国家的政府每年要花费较多的精力用于合作社的发展上.但当前的发展趋势也在从直接干预向间接干预变化.而西方国家的合作社大都是自发建立起来的,虽然有的国家政府也曾在早期帮助建立过合作社.西方国家政府对于合作社的发展,无论是美国、加拿大等一些实行“自由放任”政策的国家,还是欧洲一些实行“福利社会”政策的国家,都采取间接干预的手段影啊合作社的发展.世界各国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大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法律保护与规范.资本主义国家为合作社事业的规范发展和保护合作社的权益,大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一种是合作社的专门法律,另一种是在其他经济法律中包含对合作社的有关内容.实践证明,凡是合作社立法比较完备的国家(如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西班牙、日本、韩国、意大利等国家),合作社事业都取得了持续稳定的发展.②税收优惠.由于合作社是比较弱小的中小生产者的联合组织,因此各国政府对合作社的经营和合作社社员的收入普遍给予特殊的低税、减税或免税的优惠.如日本、美国、加拿大、意大利、法国、菲律宾、缅甸等国家分别对合作社法人所得税,社员合作社收入个人所得税,自用生产资料的进口税、关税,合作社一切证书、文件、证据的登记税、印花税、销售税、营业税等等给予各种特殊优惠.③金融准人.世界各国大都通过立法允许合作社兴办合作社银行、信用合作社和保险合作社等金融事业,其合作社金融事业也取得了很大发展.例如美国有实力雄厚的全美保险合作社联合会,英国消费合作社批发保险公司名列英国保险业前10位,英国合作银行名列英国前12位,日本、韩国农协的信贷、保险业成为两国农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其中,日本农协所属的中央农林金库的资本额和信贷能力被评为世界顶级,法国农业合作信贷银行被列为全球第七大银行,荷兰的拉伯合作银行是荷兰第二大银行,是世界上最大的50家银行之一.即使是在一些亚非拉发展中国家,信贷合作社和保险合作社的发展也十分活跃.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资金,资金是一切物质财富人价值的代表.资本主义国家对合作社在金融业发展上的准入是整个合作社事业发展的重要原因.④财政资助.世界各国政府普遍对合作社事业的发展给以财政上的资助,资助的形式多种多样.日本、韩国政府对农协中央会的事业费给予很大补贴,每年还拨出巨额专款用于培训合作社所需各类的专门人才,不仅在本土培训,有时还到欧美等发达国家培训;同时,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政府每年还出资为别国培训合作社人才.联邦德国对新组建的合作社的管理费用给予财政补贴,第一年补贴60%,第二年补贴40%,第三年补贴20%,补贴总额要达到合作社生产性建设投资总额的25%.德国、意大利政府每年分别向本国高等合作学院(系)拨款,培养大批合作社人才.美国政府财政对合作社的资助数额也是巨大的,在80年代仅建立农业保障基金联邦政府就拨出1500亿美元.加拿大政府除每年给合作社联盟拨出经费补贴外,并随时根据加拿大合作社提出的事业项目进行审批拨出专款资助.各国政府,特别是发达国家政府对合作社高度重视,给予巨大支持,不仅促进了本国合作社的发展,同时,合作社的发展对于该国政治经济、社会的稳定也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二、我国合作社发展的历史1、1949年前的早期合作社建设西方合作思想在清末民国初随着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思潮开始传播到中国.1918年在北京诞生了中国第一个消费合作社,1919年在上海成立了中国第一个信用合作社,1920年在湖南成立了中国第一个生产合作社.由此揭开了中国合作经济发展的历史.30年代初,南京民国政府和无党派知识分子掀起了以信用合作为主的合作运动.抗战爆发后,农业、工业和消费等合作社也得到比较多的发展.但是,早期合作社和南京民国政府统治区的合作运动都避开了土地这一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或者幻想通过合作运动来解决土地问题,最后都不能不以失败而告终.2、1949-1978我国合作社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合作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农业、供销、消费、手工业、信用、渔业和运输等各种类型的合作社如雨后春笋,在城乡各地纷纷兴起,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1953年开始,在完成土地改革的基础上,通过合作社成功地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促进农业生产、手工业生产和物资流转的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1958年以后,特别是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合作社在前进的道路上也经历了不少曲折,有的被“升级”、“过渡”、合并到全民所有,有的被下放到人民公社,给合作事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3、1978年以后我国合作社的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建立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业合作经济新体制,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大解放.与此同时.供销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开始改革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管理体制,重点是恢复合作社性质,加强“三性”(组织上群众性、管理上民主性、经营上灵活性)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股份合作经济的兴起,显示出了旺盛的生命力.既为集体经济改革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也为公有制探索出一种新的实现形式.。
以色列现代农业对安徽农业发展的启示
以色列现代农业对安徽农业发展的启示摘要通过参加以色列现代农业培训班,总结了对以色列农业的认识和体会,并在节水灌溉、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方面为安徽省农业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以色列;现代农业;启示;安徽省中图分类号 f3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5739(2009)13-0363-01为期10d的以色列莫沙夫国际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主要有:以色列的农业及主要模式、温室及果园的节水灌溉简介、农业生产企业分析和预算、农产品储藏包装技术的实践和调查、植物保护综合防治技术,露地作物节水灌溉和肥水混灌技术及设备、以色列综合防治有害生物的实践及推广服务机构的作用、综合防治与有机农业、农业益虫的生产及不育昆虫技术等。
通过培训加深了对现代农业的认识,促进了交流合作,现将以色列现代农业对安徽省农业发展的启示总结如下。
1 对以色列农业的认识和体会1.1 以色列农业是一种高科技集成式农业以色列农业技术是化学农业、生物农业以及电子信息技术的统一。
比如,以色列由电子信息处理的滴灌和喷灌技术,居世界领先地位,并采用自控灌溉技术发展精准农业。
这种自控体系可提供农田所需温度、蒸发量、湿度、施肥量等信息,并对作物所需水、肥和农药及时进行遥控供应。
以色列农业高科技集成还表现在沙漠改造、优良农畜品种培育、太阳能利用、农畜产品的高产与农畜高速繁殖和病虫害防治、林业种苗的培育等各个领域。
1.2 完善的农业组织是农业技术推广的保证以色列目前的农业经济形式主要是基布兹和莫沙夫,这2种形式提供80%新鲜农产品。
基布兹是一种高度合作化的农业生产形式,其土地属于向国家租用土地,租期49年,生产资料公有,生产、分配与社会服务等活动都由基布兹集体负责组织。
基布兹内部实行民主管理,社内各种事务由成员投票决定。
成员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基布兹在平等的基础上,向成员提供住房、食物、衣服、教育和车辆等。
以色列有270个基布兹,每个人数50~2 000人不等,人们在平等、公有自愿的原则下,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衣食住行全包干。
第九讲-以色列农业(外国农业经济)
水资源利用
在以色列的大部分地区,如果没有人工灌 溉的水,就连一棵草也不能生长。 1959年以色列通过了《水利法》,规定所 有水资源都是国家财产,由国家控制,为 居民和国家发展的需要服务。
水资源的利用
以色列每年可用水资源约为20亿立方米, 农业是用水大户,农业用水占了全部用水 量的60%—70%。 节水灌溉技术已从简单的喷灌逐步发展到 目前全部采用计算机控制的水肥一体喷灌、 滴灌系统,不但节省了珍贵的水,还大幅 度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经济效益 显著。
以色列的水果单产
鳄梨
以色列是世界上鳄梨人均消费量第二大的国家 (平均每人4公斤),仅次于墨西哥。产量仅次于 墨西哥与美国,居世界第三位。
鳄梨是一种坚韧耐久的水果,鳄梨成熟后,不必 及时收摘,可让其留在树上达六星期之久而不腐 烂变质,因此既可不必突击雇工抢收,也无需为 了争取时间必须空运国外出售,从而可以大量节 省开支和运费。
以色列的农产品出口
农业出口
2002年农产品出口为10.5亿美元,占整个 国家商品出口的4.1%,其中新鲜农产品为 6.2亿美元,主要出口到欧盟,加工农产品 出口为4.3亿美元。另外,农业投入品出口 为13.2亿美元。
出口产品
主要出口产品包括棉花、种子、花卉、蔬 菜和水果及其制品,其中出口超亿美元的 农产品为蔬菜、水果和花卉。由于历史和 政治的原因,以的经贸合作伙伴主要为欧 美。以与欧盟、美国均签有自由贸易协议, 加上地域因素的影响,双边农产品贸易合 作关系尤为密切。
农业组织形式
以色列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再由国家把土 地出租给集体农庄统一经营,这些农庄就 是“基布兹”和“莫沙夫”。 以色列农民只须缴纳很少的租金,就可以 在“基布兹”和“莫沙夫”从事农业。一 般期限是50年左右。 基布兹和莫沙夫占以色列全部农业产出的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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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合作社以色列第一个带有共产主义色彩的基布兹(KIBBUTZ)于1909年在德加尼亚诞生,至今已有约100年的历史。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俄国和东欧的大批犹太裔青年开始移居到以色列,面对贫瘠、沙化的土地,干旱少雨的气候,充满种族冲突的环境,他们被迫过起了集体耕作、集体谋食的绝对平均主义生活,于是第一个基布兹便产生了。
基布兹的成员共同拥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按需分配。
以色列的其他重要的合作社形式基本上是在英国殖民统治巴勒斯坦时期(1917-1948)陆续建立起来的,具体包括莫沙夫(MOSHAV)、公共交通合作社、储蓄和信贷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生产合作社等等。
其中,以莫沙夫最具代表性。
莫沙夫是由基布兹演变出来的,前基布兹的成员认为基布兹的组织限制性太强,但是仍然希望在没有剥削的社会中互相帮助得以生存,于是在1921年产生了一种新的合作经济组织———莫沙夫。
莫沙夫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耕种由莫沙夫从国家租用,然后转租给农户的土地,基本的生产资料归农户所有;莫沙夫为农户统一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储藏、加工,农产品市场营销,储蓄和信贷等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生产经营服务以及公共设施、教育、文化、宗教、卫生等市政服务。
1948年以色列建国以后,随着大批新移民的定居,农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农业合作社的数量也进一步增加。
以基布兹、莫沙夫为代表的农业合作社在以色列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的发展)、国防事务安全、移民安置、社会保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基布兹和莫沙夫已成为以色列农业合作社的标志。
(二)理念———合作社的原则与指导思想“各尽所能,各取所需”是基布兹的基本原则。
按以色列《合作社团登记册》的法律定义,基布兹是“一个供人定居的组织,它保持某种在所有物全体所有制基础上将成员组织起来的集体社会。
它的宗旨是在生产、消费和教育等一切领域中实行自己动手、平等与合作”。
因而,基布兹是以公有和平等为原则建立起来的独特的经济与社会结构和乡村生活方式。
其主导思想是在“公有”、“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坚持亲自劳动、互相合作、民主管理、按需分配的集体生活方式。
莫沙夫与基布兹的根本区别在于其不是坚持集体生产和生活方式,而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进行集体经营活动,通常一个家庭三代生活在一起,在家庭中,各个不通年龄层次的人之间相互合作,构成了莫沙夫社会自身合作理念和相互支持的特征。
在以色列的法律定义中,莫沙夫是“一种农业社区组织,它的主要目的是将独立的农民组织起来,同时保持私有财产,在生产资料供应和农产品销售等方面合作互助,履行社区服务职能”。
因而莫沙夫的主导思想是在坚持土地国有的基础上,成员之间相互合作、相互支持、民主管理、按劳分配。
(三)特色———合作社的性质和业务以色列农业合作社与欧美相比,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基布兹的公有性质。
基布兹在创建之初和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一切都实行公有制,大到生产资料,小到鞋袜口杯。
甚至在基布兹里,孩子也不属于个人,而是基布兹的儿女。
由于在基布兹里孩子一出生便进入育婴室由专人照料教养,从小便开始过集体生活,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由基布兹支付。
虽然现在基布兹正处于渐进的变革当中,一些基布兹也出现了雇佣劳动和按劳分配,然而迄今它并没有触及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的基础。
在业务方面,欧美的农业合作社一般是按农作物或按职能的不同加以组织的专业性合作社,通常农户可以根据需要加入多个合作社,而以色列合作社的最大特点是,它属于多功能的综合性农业合作社。
基布兹在建立之初,只从事农业生产,但现在大多数的基布兹除从事农业生产外,还发展了工业和旅游业,其产品种类也多种多样,有的甚至出口到国外,为此,许多基布兹也因此建立了大型的农工商综合体,甚至跨国公司。
同样,莫沙夫作为一个多功能的社区合作社,除在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销售方面为家庭提供服务外,其还在医疗、教育、文化、信贷等方面为家庭提供服务。
二、以色列农业合作社的组织(一)合作社的系统组织除了基布兹和莫沙夫外,以色列的还存在许多专业性的农业合作社,如农业市场合作社(Tnuva)和农业采购合作社(HamashbirHamerkazi)等等。
如果按照合作社功能层次和区域范围的不同,以色列的农业合作社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基层农业合作社(第一层次),以基布兹、莫沙夫为代表的综合性合作社;二是区域性和国家层次上的合作社(第二层次),以农业市场合作社和农业采购合作社为代表的专业性合作社。
(朱勇军2004)基层农业合作社要从事采购、生产、销售、信用、保险等有关合作社成员的务农和生活方面的所有事业,而区域和国家层次上的合作社大都是以基层农业合作社为成员建立起来的专门从事农产品的销售或农业投入品的采购等业务的。
但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除了基布兹、莫沙夫外,以色列其他类型的农业合作社大都不复存在或名存实亡。
如遍及全国的消费合作社早已蜕变成了一个普通的商业企业。
(二)合作社的成员加入与退出无论是基布兹还是莫沙夫,成员都有随时退出合作社的自由,但是要加入合作社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成员要加入基布兹必须要经过一到两年的“候补期”考验,一来是让申请者了解基布兹的生活,另一方面基布兹对新成员的人品、素质也有一个认识过程,在候补期满后,再由基布兹成员全体大会举手表决通过,才可以成为正式成员。
而要加入莫沙夫就相对容易,只要交纳一定的股金就可以成为莫沙夫的成员,成员租用的土地可以由下一代的一名社员继承。
在基布兹里,成员虽然有退社的自由,但退出的社员只能带走自己的私人物品,其他的要归基布兹所有。
此外,基布兹的成员也有可能被开除出农业合作社,如果合作社的成员不努力干活,又不思悔改,只要全体成员大会有2/3同意,即可将其开除。
(三)合作社的管理民主管理是基布兹和莫沙夫奉行的基本原则。
基布兹的内部政策、发展规划、预算、决算、选举干部、吸纳新成员、开除成员等等都要经过基布兹全体成员大会,做出民主决定。
基布兹中正式的合作社社员每人有一票的表决权,可以参与到合作社的管理当中。
同样,莫沙夫的成员也均有权参与到莫沙夫的管理当中,包括参加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选举等等。
三、以色列农业合作社的运营(一)意志决定和合作社成员组织基布兹和莫沙夫(基层农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都是社员大会,凡是合作社的成员每人都有一票表决权。
基布兹每周召开一次全体会,每年选举一次管理机构执行委员会和理事会。
理事会有15 ̄21名理事,委员会由主席、秘书、财务委员、采购委员、工作组织委员等组成。
委员可以连任,日常工作由执行委员会管理。
而莫沙夫的社员大会通常是每6到8周召开一次,每年选举一次代表大会和委员会。
代表大会是莫沙夫的执行机构,处理经济事务及政务,委员会则负责处理农耕、健康、教育、文化、吸收新成员等事务。
此外,每个莫沙夫一般有两个脱产干部:一个负责与政府机构、银行、销售部门打交道的外务秘书,一个是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的内务秘书。
合作社活动的开展虽然取决于当选的执行委员会或代表大会,但合作社的成员并不把合作社的运营托付给它们,而是自己主动地参加参与运营,这是很必要地条件。
(二)合作社的经营合作社不同于商业企业,是一个非营利单位,但是又是靠自己经营的事业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合作社除了为社员提供必要的服务还要维持自身的生存。
象基布兹这样的“乌托邦”式的合作社,其本身的生存是依靠社员共同劳动创造的财富,而像莫沙夫这样的合作社,它既是一个农民社员的联合组织,又是一个独立的经济组织。
它的生存主要是依靠合作社与组织外的利益集团或个人进行交易取得的最大化的利润。
除此之外,莫沙夫的社员还要为莫沙夫提供的服务支付一定的成本费用,以维持合作社的生存。
四、政府在合作社经营中扮演的角色以色列政府一般不直接干预农业合作社的经营,只是在政策、法律、经济和技术等方面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支持,可以说政府是农业合作社发展的主导者,而合作社发展的主体却是广大的合作社的社员。
这使合作社可以避免过多的政府干预,从而实现自主运营。
五、以色列农业合作社的历史贡献、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一)历史贡献以基布兹和莫沙夫为代表的农业合作社在以色列国民经济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基布兹还与以色列总工会、国防军,被以色列人称为以色列的三大支柱。
经过三代基布兹人的共同努力,基布兹人现在已生活在较安定的环境当中。
作为以色列民族精神象征和犹太民族复兴基石的基布兹,到2001年,全国共有269个,成员12万多人,占总人口的2.3%,但基布兹创造的农业产值和农产品出口已占全国总量的40%。
此外,基布兹还提供了占全国工业产值10%的工业品。
莫沙夫作为以色列最盛行的农业合作社模式,全国共有450个,成员占全国总人口的3.1%,但其生产的农产品和农产品出口已占到全国的50%。
(二)存在问题由于宏观环境的变化,以色列农业合作社面临严峻的挑战。
当前其面临的主要国外农业农场经济管理2007.679问题是:1.财政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右翼党派称为执政党,政府对基布兹和莫沙夫的财政支持和优惠政策明显减少,使基布兹和莫沙夫陷入了财政困难。
同时,由于基布兹对所有成员的生产和生活一包到底,导致生产成本相对较高,自身的发展也受到限制。
2.人才问题。
人口的减少和老龄化问题是困扰以色列农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问题。
其主要表现在基布兹的年轻人不愿意坚持老一辈人的艰苦奋斗的精神,也不喜欢没有现金收入的分配方式,纷纷离开基布兹,致使基布兹的劳动力不足。
同时,许多退役的年轻人纷纷进入大学学习,回到基布兹的往往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也使得基布兹的人才不断的流失。
同时,从人口构成看,基布兹的老年人的比例远远大于其他农村的平均水平。
3.信念问题。
基布兹传统的集体生活的信念已开始被打破,一些基布兹已开始着手实行按劳分配,废除人人平等的、吃大锅饭的“各取所需”的分配体制,打破自我劳动的基本原则,出现了雇佣劳动。
而莫沙夫集体“统”的程度也在逐步减少,一些莫沙夫也蜕变成为仅具有一般社区功能的农村基层组织。
基布兹和莫沙夫正面临着私有化和商业化的严峻挑战。
(三)发展趋势改革是以色列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大势所趋。
事实上,早在20世纪80年代,基布兹、莫沙夫就开始了内部制度安排的渐进改革。
诸如位于以色列北部的基奈尼特基布兹正在进行全方位的改革,它的领导人还聘请专业咨询公司为基布兹的改革制定整体方案,但基布兹“平等、公有、自愿、民主”的原则没有变。
许多基布兹的社员也认为为了生存基布兹必须进行改革,但仍希望改革后的基布兹保留些原有的传统。
而像莫沙夫这样的社区合作社,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实行企业化的经营。
合作社经营环境的恶化,迫使合作社走向企业化经营。
但由于合作社是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如何将合作经济组织原则与企业化经营机制结合起来,是以色列农业合作社改革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