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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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

四川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

四川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四川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已经1999年6月24日省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代省长张中伟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八日四川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国家建设项目以及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采购、工程监理等单位与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建设项目,是指以国有资产投资为主或者以国有资产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包括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政府设立的专项建设资金、国家统一借贷的外资款项等进行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

第四条各级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年度审计计划,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本办法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建设项目的总概算(预算)、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年度决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所需经费,列入每年年初编制的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第五条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时,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具有特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参予相关审计事项的审计工作。

第六条审计机关开展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应当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事项,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项目审计后要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审计结果。

审计机关有权向社会公布有关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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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审计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工程项目的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工程项目审计工作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工程项目审计
本规定所称的工程项目审计是指对由公司投资且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实施的审计。

3.2 项目建设单位
本规定所称的项目建设单位是指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和实施的责任主体,也称项目单位。

4 职责
4.1 审计监察处(以下简称党群工作处)
4.1.1 负责制订工程项目审计工作业务规范;
4.1.2 负责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并对其出具的审计结论的客观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浙江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浙江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具有内容多、客体广、审计方法灵活和审计贯穿于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特点。

下文是浙江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欢迎阅读!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建设项目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建设项目,是指以财政资金、各项政府性专项资金、政府统一借贷的资金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控股单位投入资金等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基本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

本办法所称财务收支,包括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省重点建设项目由省审计机关审计管辖。

第五条审计机关应当切实履行审计职责;计划、经贸、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税务、监察、金融等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协助。

第六条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工作,向审计机关提供该项审计工作所需要的办公场所等工作条件,如实反映情况,按审计机关的要求提供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七条审计机关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国家建设项目总预算或概算执行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国家建设项目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基本完工、竣工决算报表编制完成后,及时告知审计机关安排审计。

审计机关应当在1个月内下达审计通知书。

第八条审计机关实施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应当编制审计方案。

审计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编制审计方案的依据;(二)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具体情况;(三)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目标、重点、实施步骤和预定的起讫日期;(四)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五)编制日期。

三甲医院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办法

三甲医院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办法

三甲医院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我院建设工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39 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工程项目建设从投资立项活动开始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各阶段,由审计科统一组织的对工程项目造价及有关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确认和评价活动,目的是有效控制和真实反映工程造价,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完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二、医院审计科是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三、对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科要对委托业务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委托业务工作应按照《卫生部关于部属(管)单位委托社会审计业务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

四、对外委托社会审计业务工作应在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统一领导下,由审计科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加,实行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对外委托,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地选择社会信誉好、审计质量高、收费价格合理的社会中介审计组织。

五、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内容包括对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立项、设计(勘察)管理、招标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检查、控制和评价。

具体包括:1、工程施工前期的审计;2、设备、材料采购的审计;3、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的审计;4、工程造价的审计;5、工程进度款的审计;6、竣工验收的审计;7、竣工结(决)算审计。

第二章工程施工前期的审计六、工程项目立项阶段参与专家评审、民主评议活动;勘察、设计阶段主要审计勘察报告、设计文件、设计概算等,为医院确定工程投资总额控制目标提供参考,对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报告进行备案。

七、审计科参与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参加各项目招标的考察工作。

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实施办法

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实施办法

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校建设工程项目规范管理,加强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行为,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依据《XX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审计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竣工结算,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并经学校基建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承包方依据施工承发包合同约定,在原合同价格的基础上编制调整价格,并提交学校基建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申请办理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竣工结算审计,是指审计处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规范高效原则,对基建管理部门送审的工程造价审核意见书、计价依据等结算资料(含承包方工程竣工结算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效益性,独立进行审核、确认和评价。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造价在审计起点金额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二章一般要求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编审时限:基建管理部门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承包人编制竣工结算报告的时限,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竣工结算报告编制与报审工作。

审计处在收到基建管理部门报送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前提下,一般情况在以下时限完成审核:500万元以下项目工作时间为20天,5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项目工作时间为30天,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项目工作时间为45天,5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工作时间为60天。

基建管理部门竣工结算初审时限参照审计处审核时限。

第六条基建管理部门送审资料审核要求:对于合同金额或经基建管理部门审核的承包方结算造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基建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负责组织审核并出具工程造价审核意见书,填写《XX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表》,连同全套结算资料送交审计处,送审资料中的计价依据,应一次性提供完整。

对于合同金额或经基建管理部门审核的承包方结算造价10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基建管理部门只对工程结算的计价依据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审核,审计处进行全面竣工结算审计,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开展包括不限于结算审计复核的管理审计。

建设工程暂估价项目管理主要风险及审计方法

建设工程暂估价项目管理主要风险及审计方法

建设工程暂估价项目管理主要风险及审计方法作者:暂无来源:《经营者》 2017年第7期建设项目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招标人常常因为工期紧张、某些专业分包工程的设计深度不足、部分材料设备的标准不明确或品质档次等参数暂时无法确定,在招标文件中把这些专业工程、材料设备的价格以暂估价的形式列表暂定。

一方面,暂估价设置解决了工程招标的完整性问题,缩短招投标周期,降低了招投标难度;但另一方面,采购价格的差异,往往决定招投标工作的成败,决定着建设工程是否能顺利实施,对控制工程项目造价、确保工程质量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忽视,会严重影响对工程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的控制,也会给工程竣工结算带来重重困难。

一、暂估价项目管理的主要风险(一)缺乏相应规范,风险责任划分不明确,对暂估价项目约束不足暂估价材料是甲方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而对中标企业在选择主要材料时的一种控制手段。

该项目费用在工程招标时是包含在中标施工方的合同价中的,选择权在业主,而采购合同签订权却在施工方,材料采购风险责任划分不明确,由于个别业主或施工方对材料的品牌偏好不同,采取暂估价材料采购存在困难,一旦出现风险各自推脱责任,影响工程质量与进度。

同时,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对暂估价的采购定价程序及结算方式约定也不够明确,导致施工过程中,部分承包人对材料(专业工程)暂估价采购和管理漠不关心,由业主全权代理;部分承包人在暂估价材料采购价格上附加过多的总承包服务费。

竣工结算时暂估价的调整还可能存在争议。

(二)采购监管存在盲区,定价不透明,存在规避招标及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招标文件的主要合同条款中指出“暂估价的价格与质量要求确认办法是甲(建设单位)、乙(总包单位)双方共同组织招标或市场询价,由甲方、乙方、监理方和审计方共同签字确认”。

事实上甲乙双方是两个利益矛盾体,难以相互配合完成招标询价工作。

总包单位基于利益最大化,与建设单位意见很难一致,使得共同组织招标或询价工作以及价格确认工作十分艰难。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滁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滁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滁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正文:---------------------------------------------------------------------------------------------------------------------------------------------------- 滁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滁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与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招标代理与咨询服务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包括:(一)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基金)、政府债务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占概算投资比例50%以上的建设项目,或者不足50%但政府拥有控制权的建设项目;(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本级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建设、国土房产、环保、交通、水利、监察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将年度项目计划和批复文件及时抄送审计机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项目的落实情况通知审计机关。

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概(预)算编制、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及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变更、竣工验收等重要事项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成立由审计、发展改革、财政、监察、招标、城投公司等部门组成的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办公室(以下简称“跟审办”),跟审办设在审计机关,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工程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审计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完善和规范工程审计制度,达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止企业效益流失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审计项目包括大、中、小型基建工程、各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更新改造工程、业扩工程、大修理工程、维修工程、装饰工程 (包括二次装修工程、修缮工程、改建工程、拆除工程 )等。

第三条审计依据主要有以下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3.原电力工业部内部审计办法;4.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审计和竣工决算的规定,以及与工程纳税有关的规定;5.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与工程结算有关的法律性文件;6.批准的立项文件和项目投资计划;8.国家、有关部委、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等;9.《》;10.其它有关规定。

第五条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并且要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对待工程审计应不循私情,严格把关,依法审计,忠于职守。

第六条主动联系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 (如建委、定额站等 )的支持,营造好的外部环境,以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对所有工程的开工建设前、建设期到竣工各阶段的全过程及重要事项进行审计。

各单位工程归口管理部门要和审计部门携手把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从工程招投标、签订工程各类合同、工程预决算、标的核对、工程期中审计等各个方面,审计部门都必须积极参与,工程管理部门要提供工程配合等方面的方便和条件。

第八条项目审批手续审计主要审查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可研评估报告、初步设计、立项批复文件、设计文件、投资计划、概算批复文件和借贷协议文件等)是否完备、合法,项目是否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是否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其他投资计划,自筹资金来源有无违反政策等;对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筹措、勘测、可研、初设、方案优化等)作出评价。

第九条工程招投标审计具备招标条件的工程一律实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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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国有资产建设项目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而建立的一套体系方法。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是指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经济效益、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以发现问题,改进管理,促进项目的正常实施和顺利运作。

一、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重要性
1、促进项目的风险控制和预警。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可以
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较为准确的评估和预测,以发现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避免项目的资金、质量和时间风险。

2、监督项目的合规性。

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可以确保项
目运作符合法规、规章和政策,避免违规操作和行为的发生,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3、加强项目的财务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可以对工程
项目的预算、招投标、合同签订、付款等方面进行监督,强化财务管理,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管理办法
1、审计对象的确定。

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建设工程项目进
行审计,重点关注那些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的项目。

2、审计期限的确定。

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操作流程,制定审计计划和审核时间表,确定审计期限的开始和结束时间,确保审计进度的合理和有效性。

3、审计程序的实施。

审计程序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依据的获取、现场审计、审计报告的编制等环节。

严格按照审计项目计划,依据分析、取证、核实进行审计工作。

4、审计机构的组织。

建立专门的审计组织机构,具备资格和能力的审计师或团队参与审计工作。

审计机构应确保其审计过程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以确保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5、监督管理的实施。

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审计监督和项目管理监督两方面,其中审计监督主要是为了评估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成果;项目管理监督则主要是为了保证项目的按时按质完成,防止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三、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策略
1、制定实施的审计计划。

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运营逻辑,把握审计重点及时间节点,科学的启动审计程序。

2、审慎选择审计对象。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关键安全风险的重要项目为审计对象,优先关注工程项目的风险点和实施进度等问题。

3、强化审计全过程管理。

审计过程中需要制定明确的审计标准,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巧,确保审核全过程及结果的科学有效,关注审计行为控制和全过程监管。

4、注重审计报告的实效性。

审计报告是审计的重要产出物,应该视为一个行动计划,并在审计过后实际落实,确保落实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性。

5、培养专业化的审计人员。

要加强审计人员的专业化、技术化和综合化水平,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的能力和质量。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合规性、质量和效益的提升,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各级审计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协调和合作,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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