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转诊、转院制度
转科转院流程及相关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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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科 1.各类传染性疾病;2.病毒性肝炎患者;
序号
19 20 21 22
科室
妇科 产科 儿科
病种范围
1.妇科疾病;2.宫外孕;3.人流、终止妊娠手术。 1.自然分娩;2.剖宫产;3. 中孕引产及产后清宫。 14岁以下儿童各系统内科性疾病和内科性危重抢救患儿。
眼科
视觉系统相关疾病及外伤性疾病
备注
镜诊疗
者,必须会诊
。
序号
5 6 7
8
科室
神经外科 胸心外科 泌尿外科
疼痛科
病种范围
1.头部外科疾病及头部外伤;2.脊髓病变、脊髓外伤及脑脊髓肿瘤需行 手术治疗的患者;3.大脑出血30ML、丘脑10 ML、脑干5 ML、蛛网膜下 腔出血及脑室出血患者;4.8岁以上儿童头部外伤;5.大面积脑梗需要颅 内减压者;6.难治性癫痫;7.脑血管出血性疾病造影及介入治疗。
附件2: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转入/转出标准
一、转入标准 凡是病情危重,需要抢救、严密监护和治疗的患者。 (一)突然出现呼吸困难并经证实存在氧合或通气功 能障碍的患者及急性呼吸衰竭需辅助通气者(有创或 无创)。 (二)急性循环衰竭,需要在血流动力学监测下进行 液体复苏和血管活性药物的患者。
(三) 意识不清或缺乏气道自我保护能力,需要气 管插管保护气道或/和机械通气,以便于进一步诊治 的患者。 (四)严重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平衡失调的患者。 (五) 年龄大于70岁或有呼吸循环系统慢性疾病进 行二级以上手术患者的围手术期,经重症医学科会 诊后。 (六)术中发生意外(大量出血休克、心跳停止、 低氧血症)或三、四级手术术后要监测或机械通气 的患者。
治肝胆外科
13 内分泌内科 1.甲亢;2.糖尿病;3.肾上腺内科疾病;4.垂体内科性疾病;
病人出院与转院流程管理制度

病人出院与转院流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规范病人出院和转院流程,加强医院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防备掌控法》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全部病人出院和转院流程管理。
第二章病人出院管理第三条出院条件和程序1.病人出院需符合以下条件:•医疗指标已实现出院标准。
•疾病已得到治愈或者病情已稳定而且可以进行长期病愈治疗。
•搭配医院布置的各项检查、检验和治疗工作。
2.出院程序如下:•医生判定病人符合出院条件后,填写《病案记录》。
•医生向病人及家属进行出院告知,解释出院注意事项。
•医生将病人出院相关信息填写入院系统。
•护士依据医生的指示,帮助办理病人出院手续。
•病案管理员办理病案归档手续。
3.病人出院时需缴清相关费用。
如有特殊情况,可与财务部门协商办理。
第四条出院清单1.病人出院时,医生和护士应填写病人出院清单,包含以下内容:•病案首页、住院病案首页、出院小结等病案资料。
•临床检验报告、影像学检查报告等相关检查结果。
•处方医嘱、用药记录、医嘱执行情况记录等医嘱相关资料。
•出院说明、注意事项等病人出院须知。
2.病人出院清单应于病人出院前完成,并经病人确认无误后,由医生签字。
第五条出院复诊管理1.医生在病人出院时,应依据病情订立病人的出院复诊计划。
2.出院复诊计划应明确的包含复诊时间、复诊科室、复诊医生等信息,并告知病人及家属。
3.出院复诊计划的执行情况应由病案管理员进行跟踪和记录。
第三章病人转院管理第六条转院申请和审核1.病人转院需符合以下条件:•医疗机构无法连续供应必需的诊疗服务。
•病人或家属提出转院申请。
2.病人或家属需向医院办理转院申请手续,供应如下料子:•转院申请书,包含转院目的、理由等。
•医生出具的病情说明。
•医院出具的病案资料。
3.医院应及时对转院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应书面通知申请人。
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制度及流程

安岳县人民医院感染科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制度及流程一、留观制度及流程〔一〕根据病情需要,必须留院观察的病人,可在观察室进行观察,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二〕有下例病情可选择急诊留观:1.暂不能确诊,病情又不允许返回者。
2. 诊断明确短期内可治愈者。
3.符合入院条件病区暂无床者。
4.其他需要留观者。
〔三〕凡留观病人,应由经诊医师开具留观通知单,办理收住手续后,送入急诊观察室或监护室。
〔四〕需留观的患者,医生应向值班护士交待病情、观察项目、观察要求、注意事项,按标准下达医嘱,完成病历书写。
护士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做好治疗、护理工作,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及时、准确完成护理记录。
对危重患者,护士应做到"六掌握":、病情、诊断、治疗及各种检查告指标和心理状态。
〔五〕留观患者根据病情需要由值班医生或护士长商定陪伴人员,人数不超过2人。
非陪伴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逗留。
〔六〕留观病人应遵守本院各项有关规章制度,探视人员和陪伴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喧哗和吸烟。
〔七〕患者离开急诊观察室或急诊监护室,应有医师的医嘱,护士根据医嘱为患者办理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做好费用结算和健康宣教。
〔八〕急性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不属留观范畴。
〔九〕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入院制度及流程:〔一〕病人住院,须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署收住院意见的门诊病历,持有效证件、住院押金及生活必需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患者或家属要保存好有关收据〕。
〔二〕接诊新入院病人的病房护士将病人带到准备好的病床及用物的病室内,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三〕病人安置好后,医护人员应主动热情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并签字。
同时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
〔四〕护送危重病人入院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病人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精品范文】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转诊(转院)管理办法县内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运行半月来,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步骤不一致、操作方法不统一、转诊(转院)要求口径不一致等问题,为保证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的顺利运行,现就若干问题具体处理通知如下:一、凡因急诊急救直接到市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在办理转诊转院补办审批手续时,其提供的市级医疗机构急诊诊断证明上除须注明有“急诊入院”或“危重入院”及简要危急重病情情况描述外,还须提供入住就诊医院的“首次病程记录”和“长期医嘱单”的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参合患者因急症由xx市医疗急救中心统一委派“120”救护车接送到市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在入院后一周内凭“120”急救处置病历复印件和急诊入院诊断证明到县合医中心补办转诊(转院)审批表。
二、各乡镇定点医院(卫生院)非紧急原因不得直接将“非危急重”患者转入市定点三级医院。
否则,患者因此产生的补偿费用差额由转诊医院承担。
三、参合患者因个体差异原因要求采用微创手术治疗方式的,如转诊医院和其他县级医院又不能开展的,可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微创手术治疗,首诊医院应予同意办理。
四、外出到xx市城区临时居住、务工、读书、探亲的参合农民因罹患非危急重疾病直接到市级定点医院就诊的,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的,不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可在出院后三个月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务工单位证明、村委或社区居委会证明、个体经商的工商所证明等相关证明)和就诊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住院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等补偿所需资料到户籍所在乡镇合医办办理补偿报销,其报销标准为起付线500元、补偿比例65%。
不能提供相关临时居住(暂住)证明的,其补偿标准按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45%执行。
五、参合患者如罹患新生儿科(指自脐带结扎至生后满28天为新生儿)、精神科、骨科、恶性肿瘤四个专科疾病,可直接到县级专科医院或设有专门科室的县级医疗机构(二乙及以上)治疗。
《医院内部转诊的规定及奖励办法[范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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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部转诊的规定及奖励办法[]》第一篇:医院内部转诊的规定及奖励办法医院内部转诊的规定及奖励办法为了加强医院内部营销,充分利用好医院内部的资源,鼓励全员参与营销全员参与内部转诊工作。
一、关于医院内部转诊的相关规定1、所有员工熟人介绍的病人,都算转诊病人,但是要提前一天通知分管经营的院长。
2、男科、妇科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有性生活传播疾病,要做到夫妻同治,男妇科做到互相转诊。
3、男科、妇科和肛肠疾科,相互转诊。
4、其他科室之间都要做到相互转诊,不接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病人。
5、杜绝将专科病人作为普科病人治疗。
二、转诊中的注意事项:为了提高转诊效率,医生在诊疗过程中,要全面考虑,结合现病史、临床症状、辅助检查等,发现可以转诊的对象要做好医患沟通、医医沟通、医护沟通等,建立转诊条件,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转诊。
三、医院内部转诊营销规格及奖惩办法:1、所有转诊病人,必须严格执行转诊流程。
2、男、妇科之间,性传播疾病转诊率力求达到30%。
3、男妇科转诊的性伴侣同治,要在首诊情况栏中填患者在本科的治疗天数和重要的治疗方案如。
疗程、复诊时间等。
4、熟人介绍的病人在转诊原因栏中填写熟人介绍,并在转诊者栏中填写签名。
5、凡转诊病人需经过客服部、接诊医生、分管经营的院长签字确认后方可有效。
6、一旦发现作假行为将给予提成额的5倍罚款。
张家港九洲医院院部第二篇:吉县人民医院转诊转院规定吉县人民医院转诊转院规定根据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及县城镇(居民)医保中心、新农合管理部门对转诊的相关要求,特规定如下:一、凡是在我院门(急)诊就诊或住院的患者,因我院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有效诊治,需转院者。
经请本例患者疾病对应科室主任会诊,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到医务科,由医务科主任审核并签字后及时办理转诊手续。
二、未在我院就诊,在外院住院的患者,因报销补办转诊手续者,一律不允许开取转诊手续。
三、在我院就诊的患者,其患者本人或家属要求转院者,属于其个人行为,不予开取转诊手续。
转科及转院制度

转科及转院制度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1目的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确保转科、转院工作顺利进行,使患者得到最佳的诊疗服务。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医务人员在执行患者转科及转院时的制度保障和流程控制。
3要求转科制度当主管医师/值班医师发现患者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向医疗组长汇报(非常规工作时间向二线班汇报)后,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根据需要可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查。
对患者病情评估,科室间出现分歧时,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并与相应专科科主任衔接,确保转科畅通。
科主任间衔接有障碍时,为确保患者安全,确需转科又不能及时转科时,应及时向医院医务部汇报,由医务部进行协调或组织大会诊进行综合评估。
“非常规工作时间”向总值班汇报,总值班进行协调,协调不成功时,总值班向医务部应班人员汇报进行协调。
转科前,由主管医师/值班医师开出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普通患者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人科室,危重患者按《危重患者院内转运流程》处理。
非常规工作时间转科时,应做好病区安全,并与二线值班医师沟通,确认转运医护人员进行转运。
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患者的病情进行交接,填写交接记录并签字,具体操作按照《危重患者院内转运流程》执行。
接诊后医师、护士应立即察看患者,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师在患者转人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写好转入记录转科时药物处理患者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患者交接的护士,应做好药品交接。
患者转人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患者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入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人医嘱时,临时医嘱未使用完的药品转出科室护士负责在当日或次日做退药处理。
病历书写要求转出科室病历书写人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时间以入院时间到转入科室的时间小于2小时为准),转出科室应书写首次病程记录、抢救记录、对会诊意见进行记录和处置记录、其他临床已经实施的治疗需要单独记录的各项记录和转科记录。
关于加强转诊转院等医疗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转诊转院等医疗管理的通知各位医务工作者:
为加强转诊转院等医疗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就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循转诊转院规定
在转诊转院方面,一定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医疗过程
的规范化和安全性。
转诊转院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转诊转院符合转诊转院标准,必须明确转至哪种医疗资源单位。
2. 转诊转院应入院医院和出院医院双方共同决定,并进行书面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
3. 转入医院要及时向转出医院反馈转诊转院情况,以保证病人不断
断病案,医疗质量得以完善。
二、加强转诊转院管理
为更好地管理转诊转院工作,我们还应当加强以下管理措施:
1. 建立电子病历和病案共享平台,便于医院间共享病人病历信息,
提高医疗质量和便利程度。
2. 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内部管理,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保障医疗卫生机构转诊转院工作的正常开展。
3. 严格执行“先诊疗后结算”的原则,避免出现医疗事故,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利益。
三、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为更好地提高患者就医体验和满意度,我们还应当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 完善医疗设施和医疗卫生服务设施,为患者提供更加舒适和便捷的就医环境和服务。
2. 增加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率和运营成本,保证医疗服务的全面性和均衡性。
以上是关于加强转诊转院等医疗管理的通知,我们希望各位医务工作者能够认真对待这些要求,做到严格遵守,并积极配合加强管理措施的落实。
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一定会不断提高,为人民健康事业作出更为卓越的贡献。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图资中县人民医院双向转诊制度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
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科科长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
转诊预约专线电话(0832)5518083。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一)转入病人接转诊病人后,在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
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七.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一)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1.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4.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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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转诊、转院制度
一、限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不能满足患者诊治需求或病人积极要求去上级医院治疗的的,门诊转诊由主治以上的医师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确需转诊的开写转诊申请单经医保办报请分管院长批准,住院患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保办报请分管院长批准,危重患者应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不得转外省治疗,需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转入指定医疗机构。
二、如患者病情危重,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三、转院前应完善各种病历资料。
住院患者应当办理出院手续。
四、病情较重患者转院时应安排医护人员陪护。
患者转院时,应同时携带病历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