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动、植物油、脂和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

沈阳关区常见商品申报规范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第一章活动物第二章肉及食用杂碎注解:本章中的“鲜的”包括运输途中用盐临时保藏的肉及杂碎;“冷的”即产品温度一般降至0℃左右,但未冻结的;“冻的”即冷却到产品的冰点以下,使产品全部冻结的。
归入本章的杂碎及肉或杂碎的细粉、粗粉,应报明用途(食用)。
第三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注解:本章所称“冷”指产品的温度一般降至0℃左右,但产品尚未冻结的;“冻”指温度降至产品的冰点以下,使产品全部冻结的;“观赏鱼”指因其色彩或形态特殊而通常养于水族箱中以供观赏的活鱼;“鱼片”指顺鱼脊骨平切的长条肉片。
归入本章的细粉、粗粉、团粒应报明用途第四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第五章其他动物产品注解:本章所称“填充用羽毛”是指家禽(特别是鹅或鸭)、鸽子、鹧鸪或类似禽类的羽毛,但粗大的翼毛或尾毛及分级时摒弃的粗大的羽毛除外;“羽绒”,主要指鹅或鸭毛中最为细小、柔软的绒毛,它与羽毛的区别在于没有硬羽轴。
第二类植物产品第六章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蔟叶注解:本章所称“树、灌木”包括具有木质梗的藤本植物(例如,葡萄、杂交草莓、悬钩子属植物、弥猴桃树)及其带根插枝。
第七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注解:本章所称“冷藏”,是指产品的温度一般已降至0℃左右,但未冻结。
然而,某些产品,例如,马铃薯,当温度降至并维持在10℃时,也可视作“冷藏”;“冷冻”,是指产品已冷却到本身冰点以下并且已经全部冻结。
第八章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桔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注解:本章所称“冷藏”,是指产品的温度一般降至0℃左右,但未冻结的。
但是有些产品(例如,甜瓜及某些柑桔属果实),其温度降至并维持在10℃时,也可视作“冷藏”;所称“冷冻”,是指温度降至产品的冰点以下,产品已全部冻结。
第九章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第十章谷物第十一章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第十二章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第十三章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第十四章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十五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注解:本章品目1504及1506至1515所称分离的主要方法指通过压榨、倾析、冬化及过滤进行干分离,溶剂分离,借助表面活性剂分离。
HS分类

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
第三十六章
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
第三十七章
照相及电影用品
第三十八章
杂项化学产品
第七类
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第三十九章
塑料及其制品
第四十章
橡胶及其制品
第八类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商品综合分类表目录
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肉及食用杂碎
第三章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第四章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第五章
其他动物产品
第二类
植物产品
第六章
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第七章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第八章
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桔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第九十五章
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第九十六章
杂项制品
第二十一类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第九十七章
第二十二类
第九十八章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
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
第九十章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第九十一章
钟表及其零件
第九十二章
乐器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九类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第九十三章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类
杂项制品
第九十四章
家具;寝具、褥垫、弹簧床垫、软坐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未列名灯具及照明装置;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活动房屋
15第十五章 食用脂肪替代品汇总

第十五章膳食脂肪替代品1S. P. J. Namal Senanayake,2Fereidoon Shahidi(1.肯塔基州温彻斯特马泰克生物科技公司;2. 加拿大纽芬兰圣约翰纽芬兰纪念大学)第一节前言脂质是一类主要或全部由非极性组分组成的混合物。
由于其非极性特点,脂质在水中溶解度很低,在非极性溶剂中溶解度高。
我们膳食中的脂质包括脂肪和油,是脂肪还是油,取决于室温下它们的物理状态。
磷脂、鞘磷脂和类固醇在生理方面非常重要,但其化学性质和功能性与甘油三酯不同,后者是日常膳食油脂的主要成分。
脂质主要由三饱和、单不饱和、多不饱和脂肪酸组成。
不是所有的饱和脂肪都具有升高胆固醇的效应,饱和脂肪酸主要存在于动物产品(黄油、干酪和肉)中,但也存在于椰子和棕榈油中。
饱和脂肪比膳食任何其它成分,甚至比膳食胆固醇,都更能增加血液中胆固醇的水平。
由于单不饱和脂肪明显不会降低高密度脂蛋白的水平[1],因此食用单不饱和油脂(如橄榄油),是比食用多不饱和油脂(如玉米油),是一种更好的方式。
尽管鱼类是不饱和脂肪酸的一个良好来源,但不饱和脂肪主要还是来源于植物油(红花籽、玉米、大豆、芝麻和葵花油)、坚果和种子。
大多数必需脂肪酸都是在不饱和脂肪中发现的,因此应少吃饱和脂肪和胆固醇高的食品(动物脂肪、乳制品和鸡蛋)。
大多数食品中均含一定量的脂肪。
美国的主要脂肪来源是脂肪和油(黄油、人造奶油、起酥油、色拉油和烹饪用油)、红肉、家禽、鱼和乳制品。
来自美国农业部经济研究机构的最新数据显示,脂肪和油的使用量已从1991~1995年间的64.6~65.4磅/人增长到1996~2000年间的64.2~74.5磅/人。
在1991-2000年间,红肉的消费变化很小,从111.6磅/人变化至113.5磅/人。
家禽的食用量也仅从1991年的58.2磅/人增加至2000年的66.5磅/人。
鱼的消费基本保持不变,仅从1991年的14.8磅/人增加到2000年的15.2磅/人。
商品编码 第一章 结构体系与归类总规则资料讲解

烛及类似品、塑型用膏、 “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 • 第三十五章 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 • 第三十六章 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 • 第三十七章 照相及电影用品 • 第三十八章 杂项化学产品
第七类 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 第三十九章 塑料及其制品 • 第四十章 橡胶及其制品
第八类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 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
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 第四十一章 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 第四十二章 皮革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
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 胶丝除外)制品
规则四释义
当今科技的发展非常迅速,新产品 也是层出不穷,任何商品目录都会 因为形势的发展出现不适应的情况。 因此,在出现按照规则无法归类的 商品时,只能用最相似的货品来替 代。
最
诸 多 因 素
相 类 似 要
考
虑
货物的名称 货物的特征 货物的用途 货物的功能 货物的结构
注意:该规则是使用率最低的规则;在不得不使 用时,才用!
生无脊椎动物
• 第四章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 动物产品
• 第五章 其他动物产品
第二类 植物产品
• 第六章 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 及装饰用簇叶
• 第七章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 第八章 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桔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 第九章 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 第十章 谷物 • 第十—章 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 • 第十二章 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
国际贸易之进出口商品归类

设计图纸。 ▪ 第50章 丝绸。 ▪ 第51章 羊毛,细或粗动物毛;马毛纱线和机织织物。 ▪ 第52章 棉花。
▪ 第53章 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和纸纱线机织织物。 ▪ 第54章 人造长丝。 ▪ 第55章 化学短纤维。 ▪ 第56章 填絮胎、毡和无纺布;特种纱线;线绳、绳索、缆绳及其制品。 ▪ 第57章 地毯及其他纺织材料地板覆盖物品。 ▪ 第58章 特殊机织织物;簇绒纺织织物;透孔织物,装饰毯;装饰带;刺
一般归类方法入门与技巧
▪ 真正理解《协调制度》()的条文含义,以及相互关联、 相互作用的关系。
▪ 总体结构包括3个内容:商品编码表、注释和归类总规 则。
▪ 对所需归类商品的认知。包括:商品的成分、用途、特 性、加工方式、加工程度、包装方式等相关内容的认识。
▪ 难点:将我们日常对商品特征的理解与的原则规定相结 合起来。将“日常语言”转变为“商品归类语言”。
色材料;漆和清漆;油灰和其他胶粘膏;墨类。
▪ 第33章 香精油和树脂香膏,香料制品的化妆盥洗制品。 ▪ 第34章 皂类,有机表面活性剂、润滑剂、人造蜡,经过调制的蜡、
上光蜡和擦净剂,蜡烛及类似品,塑料用膏泥、“牙科蜡模”及以 石膏为基料的牙用制品。
▪ 第35章 含蛋白物质;改性淀粉;胶质;酶。 ▪ 第36章 炸药;火工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某些易燃制品。 ▪ 第37章 照相和电影摄影材料。 ▪ 第38章 杂项化工产品。
▪ 第十七类 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86-89章)。
▪ 第十八类 光学、照相、电影、计算、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 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90-92章)。
HS编码

HS采用六位数编码,把全部国际贸易商品分为22类,98章。
章以下再分为目和子目。
商品编码第一、二位数码代表“章”,第三、四位数码代表“目”(Heading),第五、六位数码代表“子目”(Subheading)。
前6位数是HS国际标准编码,HS有1241个四位数的税目,5113个六位数子目。
有的国家根据本国的实际,已分出第七、八、九位数码。
从1992年1月1日起,我国进出口税则采用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HS),该制度是一部科学的、系统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采用六位编码,适用于税则、统计、生产、运输、贸易管制、检验检疫等多方面,目前全球贸易量98%以上使用这一目录,已成为国际贸易的一种标准语言。
我国进出口税则采用十位编码,前八位等效采用HS编码,后两位是我国子目,它是在HS分类原则和方法基础上,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情况延伸的两位编码。
商品综合分类表目录。
2019年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海关税则编码解释查询7页word

【名称】2012年最新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出版社】中国商务出版社【日期】2012-1【册数】全套两册【原价】450【折扣价】420财政部、海关总署根据国际上广泛采用英文版《协调制度注释》编译出版了《海关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商品及品目注释》,它对《海关进出口税则》4位至6位数编码的品目及子目的商品名称及范围作了最权威性的解释,并确定其是进出口商品征税或统计归类的法律依据。
世界海关组织每四年对HS编码进行一次调整,2012年是继2007年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调整,本书是包涵了最新调整的4位至6位数编码的品目及子目的商品名称及解释。
本书分上下册,定价:450元海关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海关hs税则4位税目号税率税号编码查询海关税则报关手册出口退税率查询商品编码最新税率《2012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上下册)》书号:ISBN 978-7-80181-354-1作者: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编译价格:450.00 RMB出版日期:2012-1出版社:中国商务出版社本书是海关总署根据2012年《协调制度注释》编译而成的。
是对进出口商品进行税则归类或统计目录归类的法律依据。
前言归类总规则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第一章活动物第二章肉及食用杂碎第三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第四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第五章其他动物产品第二类植物产品第六章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第七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第八章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桔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第九章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第十章谷物第十—章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第十二章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第十三章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第十四章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十五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第十六章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第十七章糖及糖食第十八章可可及可可制品第十九章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第二十章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第二十一章杂项食品第二十二章饮料、酒及醋第二十三章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第二十四章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第五类矿产品第二十五章盐;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第二十六章矿砂、矿渣及矿灰第二十七章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第二十八章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第二十九章有机化学品第三十章药品第三十一章肥料第三十二章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胶粘剂:墨水、油墨第三十三章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第三十四章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烛及类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第三十五章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第三十六章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第三十七章照相及电影用品第三十八章杂项化学产品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第三十九章塑料及其制品第四十章橡胶及其制品第八类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第四十一章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第四十二章皮革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第四十三章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第九类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第四十四章木及木制品:木炭第四十五章软木及软木制品第四十六章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第十类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第四十七章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第四十八章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第四十九章书籍、报纸、印刷图画及其他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设计图纸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第五十章蚕丝第五十一章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第五十二章棉花第五十三章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第五十四章化学纤维长丝;化学纤维纺织材料制扁条及类似品第五十五章化学纤维短纤第五十六章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第五十七章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第五十八章特种机织物:簇绒织物:花边:装饰毯;装饰带;刺绣品第五十九章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第六十章针织物及钩编织物第六十一章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第六十二章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第六十三章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织物第十二类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第六十四章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第六十五章帽类及其零件第六十六章雨伞、阳伞、手杖、鞭子、马鞭及其零件第六十七章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第十三类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第六十八章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第六十九章陶瓷产品第七十章玻璃及其制品第十四类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第七十一章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第十五类贱金属及其制品第七十二章钢铁第七十三章钢铁制品第七十四章铜及其制品第七十五章镍及其制品第七十六章铝及其制品第七十七章 (保留为协调制度将来所用)第七十八章铅及其制品第七十九章锌及其制品第八十章锡及其制品第八十一章其他贱金属、金属陶瓷及其制品第八十二章贱金属工具、器具、利口器、餐匙、餐叉及其零件第八十三章贱金属杂项制品第十六类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第八十四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第八十五章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第十七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第八十六章铁道及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道及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其零件、附件;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第八十七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第八十八章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第八十九章船舶及浮动结构体第十八类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第九十章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1、宁可辛苦一阵子,不要苦一辈子。
《HS编码(进出口商品归类实务)》授课计划

《HS编码》授课计划2017-2018学年度第2学期课程教学安排表本课程主要教学内容安排表采用教材及教学大纲情况表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1、进出口商品编码是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中一门重要课程,它涉及的有关海关对进出口商品的归类是本专业学生的必须掌握的重要专业知识。
2、进出口商品编码论述了海关的归类规定、归类技巧及报关员在办理报关事务是的应用3、通过进出口商品编码课程的学习,能掌握基本归类的技巧,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游刃有余。
二、教学的基本要求:通过学本课程,学生要对我国目前的报关行业对进出口商品编码的要求,同时要能够及时的了解海关对进出口商品编码的新的规定,并能够在实际的工作中加以应用,另外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能够对进出口商品编码的归类技巧掌握比较的熟练,对报关员全国统一考试涉及的进出口商品编码的知识点熟练的掌握。
第一章协调制度结构体系与归类总归则教学内容:一、协调制度总体结构1、商品编码表2、注释二、协调制度归类总归则1、归类总规则一2、归类总规则二3、归类总规则三4、归类总规则四5、归类总规则五6、归类总规则六基本要求:1、掌握协调制度总体结构2、熟悉六大归类总规则的主要内容并能够理解总规则的内容3、掌握六大规则的相互关联4、在商品归类时能熟练应用六大归类规则本章重点:1、六大归类总规则的主要内容以及相互关系2、六大归类总规则在商品归类时的应用本章难点:1、六大归类总规则的主要内容的理解2、归类总规则在实际的商品归类中的应用技巧应用六大归类总规则查找下列商品的编码1、规格及形状适于安装在船舷窗上的安全玻璃(钢化)2、加碘的食用盐3、盥洗用醋(美容盥洗用,带香味)4、数码照相机5、不锈钢制外科手术用锯6、中华绒毛蟹种苗第二章进出口商品名称及编码教学内容:一、动、植物产品大类(第一类至第四类,第1章至第24章)1、活动物;动物产品2、植物及植物产品3、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4、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制品5、糖及糖食;可可及可可制品6、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7、杂项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8、本部分的商品编码的实际查找二、矿产品大类(第五类,第25章至27章;第十三类,第68章至70章);1、盐、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2、矿砂、矿渣及矿灰;矿物燃料、3、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4、石料、石膏、水泥、云母及其类似材料的制品5、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6、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7、本部分的商品编码的实际查找三、化工产品大类(第六、七类,第28章至第40章)1、无机化学品;有机化学品2、药物、肥料、精油等相关制品3、盥洗化装用品;表面活性剂及制品、蜡制品;鞣料、燃料、颜料4、炸药;烟火制品;火柴;易燃材料制品;照相及电影用品;杂项化学产品5、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6、本部分的商品编码的实际查找四、轻工纺织产品(第八类---第十二类)1、生皮及皮革;皮革制品;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2、木及木制品;木炭;稻草及其制品3、木浆及其相关制品;纸、纸板及纸制品;书籍、报纸、印刷图画及其他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设计图纸4、纺织原料;化学纤维长丝、短丝及其相关的原料5、针织物及钩编织物及其制品;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其他纺织制品6、鞋靴、护褪和类似品及其零件;帽类及其零件;雨伞及类似物品;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7、本部分的商品编码的实际查找五、金属产品大类(第十四、十五类,第71章至83章)1、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及其制品3、其他贱金属、金属陶瓷及其制品;贱金属工具;贱金属杂项制品4、本部分的商品编码的实际查找六、机电产品大类(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类,第84章至第93章)1、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象、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2、铁道及其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3、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船舶及浮动结构体4、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及其零件、附件5、钟表及其零件;乐器及其零件、附件6、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7、本部分的商品编码的实际查找七、杂项产品大类(第二十、二十一类,第94章至第97章)1、杂项产品2、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3、本部分的商品编码的实际查找基本要求:1、了解进出口商品的分布情况以及进出口商品编码的总体结构2、熟悉各大类商品(进出口商品编码将商品共分为二十一类97章)的主要内容以及各类产品之间的相互关联4、熟练掌握每章编码中涉及到的特殊商品并能将这些特殊商品熟记,同时在实际的编码查找中能熟练的应用本章重点:1、二十一类97章编码的具体结构2、二十一类97章编码的主要内容及各章之间的联系3、编码的查找方法本章难点:1、各章编码的具体结构分析以及对各章编码的主要内容的理解2、如何准确快速的查找商品编码本章作业:测试一:1. 婴儿均化食品(其中30%的鸡肉、65%为胡萝卜、5%为其他配料)净重254克,零售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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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注释:一、本章不包括:(一)税号的猪脂肪及家禽脂肪;(二)可可脂、可可油(税号);(三)按重量计税号所列产品的含量超过15%的食品(通常归入第二十一章);(四)税号的油渣或税号至的残渣;(五)第六类的脂肪酸、精制蜡、药品、油漆、清漆、肥皂、芳香料制品、化妆盥洗品、磺化油及其他货品;(六)从油类提取的油膏(税号)。
二、税号不包括用溶剂提取的橄榄油(税号)。
三、税号不包括变性的油、脂及其分离品,这些货品应归入其相应的未变性油、脂及其分离品的税号。
四、皂料、油脚、硬脂沥青、甘油沥青及羊毛脂残渣,归入税号。
<![endif]>总注释一、本章包括:(一)动、植物油、脂,不论是否初榨、纯净、精制或用某些方法处理的(例如,熟炼、硫化或氢化)。
(二)从油、脂所得的某些产品,特别是油、脂的分解产品(例如,粗甘油)。
(三)混合食用油、脂(例如,人造黄油)。
(四)动、植物蜡。
(五)处理油脂物质或动、植物蜡所剩的残渣。
但不包括:(一)税号的未炼制或用其他方法提取的不带瘦肉的肥猪肉、猪脂肪及家禽脂肪。
(二)黄油及其他从乳提取的脂和油(税号);税号的乳酱。
(三)可可油及可可脂(税号)。
(四)油渣(税号);提取植物油脂所剩的油渣饼、橄榄渣及其他残渣(油脚除外)(税号至)。
(五)脂肪酸、精炼所得的酸性油、脂肪醇、甘油(粗甘油除外)、调制蜡、药品、涂料、清漆、肥皂、芳香料制品、化妆盥洗品、磺化油或其他第六类的货品。
(六)从油类提取的油膏(税号)。
除鲸油及希蒙得木油以外,动、植物油、脂都是含脂肪酸(例如,软脂酸、硬脂酸及油酸)甘油的酯类。
它们呈固态或液态,而且都比水轻,长期暴露于空气中会因水解和氧化而酸败。
加热会分解,发出一股辛辣刺鼻的气味。
不溶于水,但可完全溶于二乙醚、二硫化碳、四氯化碳、苯等。
蓖麻油可溶于酒精,而其他动、植物油、脂仅稍溶于酒精。
它们在纸上会留下难以除去的油迹。
构成含甘油三酯脂肪的酯类可通过过热蒸汽、稀酸、酶或催化剂的作用分解产生甘油及脂肪酸,或者通过碱的作用分解产生甘油及脂肪酸碱金属盐(肥皂)。
税号及至还包括这些税号所列油脂的分离品,只要这些分离品在协调制度其他税号未具体列名(例如,鲸蜡应归入税号)。
以下是分离的主要方法:1、通过压榨、倾析、冬化及过滤进行干分离;2、溶剂分离;3、借助表面活性剂分离。
分离不会引起上述油、脂化学结构的任何变化。
本章注释三所述“变性的油、脂及其分离品”,是指加入了变性剂,例如,鱼油、酚、石油、松节油、甲苯、水杨酸甲酯(冬青油)、迷迭香油,使其不能供食用的油、脂。
所加物质剂量很小(通常不超过1%),但能使油、脂或其分离品酸败、发酸、发苦、刺鼻。
应注意到,本章注释三不适用于油、脂或其分离品的变性混合物及制品(税号)。
除本章注释一所列不包括的货品外,动、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不论是供食用,或是供技术或工业用(例如,供制肥皂、蜡烛、润滑剂、清漆或涂料用),均归入本章。
动、植物蜡主要由含有某些醇(鲸蜡醇之类的丙三醇除外)的某些高级脂肪酸(软脂酸、蜡酸、肉豆蔻酸)的酯类组成,并含有一定比例的游离状态的上述酸和醇,还含有某些碳氢化合物。
这些蜡水解时不产生甘油,加热时不散发油脂加热应有的辛辣味,也不会酸败。
蜡通常比油脂硬。
二、税号至包括这些税号所列的单一(即未与其他性质的油、脂混合)固定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植物油、脂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含于植物某些部分(例如,子仁和果实)的细胞内,通过压榨或溶剂可将其提取出来。
归入这些税号的植物油、脂是固定油、脂,即具有不分解不易被蒸馏、不会挥发以及不被过热蒸汽带走(但会被分解及皂化)等特征。
除了诸如希蒙得木油之类的油以外,其他植物油、脂都是甘油酯的混合物。
固体油主要含常温下呈固态的软脂及硬脂甘油酯;而液体油主要含常温下呈液态的甘油酯(例如,油酸、亚油酸、亚麻酸的甘油酯)。
这些税号包括初榨油、脂或其分离品,精制或纯净的(例如,澄清、洗涤、过滤、脱色、脱酸、脱臭的)也包括在内。
炼油副产品,如“油脚”及皂料,归入税号。
精炼所得的酸性油归入税号。
酸性油是对精炼初榨油过程中所得的皂料用无机酸分解制得。
这些税号所包括的油、脂主要来源于税号至的含油子仁及果实,也有从归入其他税号的植物原料制得(例如,橄榄油、从税号的桃、杏或李的仁制取的油、从税号的杏仁、核桃、食用松子、阿月浑子果等制得的油及从谷物胚芽制得的油)。
这些税号不包括食用或非食用的混合物及制品和经化学改性的植物油、脂〔归入税号、或;如果已经具有其他税号(例如,税号、、至、)所列货品的特征,则应分别归入有关税号〕。
猪脂肪(包括已炼制的猪油)及家禽脂肪,但税号及15. 03的货品除外本税号的脂肪可经任何方法加工(例如,炼制、压榨或溶剂提取)而得。
最常见的加工方法是湿练(用蒸汽或低温)及干炼。
在干炼过程中,由高温炼出部分脂肪,然后再压榨压出部分脂肪,两部分脂肪汇在一起。
有时,残存在油渣里的脂肪还可用溶剂提取。
根据以上所述,本税号包括:──猪油,一种柔软乳白色固态或半固态食用脂肪,从猪的脂肪组织制得。
根据所用的生产方法和脂肪组织不同,所得的猪油也不同。
例如,最高级的食用猪脂肪一般是用猪腹部内的板油通过干炼制得。
大部分猪油已除异味,有时还可能加入抗氧化剂以防酸败。
加有少量月桂叶或其他调味香料的猪油,如基本特征未改变的,仍归入本税号。
可是,含猪油的食用混合物或食品不归入本税号(归入税号)。
──其他猪脂肪,包括骨脂及从废料制得的脂肪。
──家禽脂肪,包括骨脂及从废料制得的脂肪。
从新鲜骨头制得的骨脂呈白色或淡黄色,稠度和气味象牛脂;而从不新鲜的骨头制得的骨脂柔软,呈颗粒状,土黄色或棕褐色,有一股难闻的气味。
骨脂用于制肥皂、蜡烛或作润滑剂。
从废料制得的油脂是牲油脂,即从动物其他废料及剩料(舌、肚、碎料等)或从废碎皮制得的脂肪。
它们通常具有以下特征:色深、味难闻,游离脂肪酸(油酸、软脂酸等)、胆固醇及杂质等含量高,熔点低于本税号的猪油及其他脂肪,主要用于技术方面。
这些脂肪可以是初榨的,也可以是精制的。
精制油要通过中和、用漂白土处理、吹入过热蒸汽、过滤等工序。
这些产品用于制食品、膏药、肥皂等。
本税号也不包括:(一)税号的未炼制或用其他方法提取的不带瘦肉的肥猪肉、猪脂肪及家禽脂肪。
(二)猪油硬脂及液体猪油(税号)。
(三)非从本税号所述的动物制得的脂肪(税号、或)。
(四)税号的骨油。
(五)人造猪油(税号)。
牛、羊脂肪,但税号的货品除外本税号包括牛、山羊或绵羊内脏及肌肉周围的脂肪,其中以牛脂为最重要。
这些脂肪可以是生的(鲜、冷或冻的)、干的、熏的、盐腌或盐渍的,也可以是炼制的油脂状(牛羊脂)。
其炼制方法与税号的相同。
本税号还包括压榨或溶剂提取的脂肪。
“原汁”是最高级的食用牛羊脂。
它是白色或淡黄色固体产品。
新鲜时无味,暴露于空气后会产生一种特殊的酸败气味。
牛羊脂几乎全部由油酸、硬脂酸及软脂酸的甘油脂组成。
牛羊脂用于制食用油脂、润滑剂、肥皂、蜡烛、皮革鞣料、动物饲料等。
本税号还包括从牛、山羊或绵羊骨头及废料制得的脂肪。
税号的相应注释同样适用于本税号的骨脂及脂肪。
本税号不包括:(一)油硬脂、食用或非食用脂油(税号)。
(二)马脂(税号)。
(三)非本税号所述动物废料制得的骨脂及脂肪(税号、、)。
(四)动物油类(例如,税号的牛脚油及骨油)。
(五)某些名为“植物牛脂”的植物脂,例如,乌桕脂及婆罗洲桕脂(税号)。
猪油硬脂、液体猪油、油硬脂、食用或非食用脂油,未经乳化、混合或其他方法制作本税号包括压榨猪油(即猪油硬脂及液体猪油)或压榨牛羊油(即食用或非食用脂油、油硬脂)。
在加工过程中,猪油或牛羊油在加热的油槽中放置三至四天,使猪油硬脂或油硬脂的晶体形成,然后将这些晶粒团块进行压榨,使油和硬脂分开。
这种压榨不同于干炼过程中的压榨,后者是通过高温把残余的脂肪从其他动物材料(例如,蛋白质及相连组织等)分离出来。
本税号的产品也可用其他方法分解制得。
猪油硬脂是猪油或其他炼制猪脂肪被压榨后所剩的白色固体脂肪。
本税号包括供食用或非供食用的猪油硬脂。
食用猪油硬脂有时与软猪油混合,使其稠度提高,更为硬实(税号)。
非供食用猪油硬脂可作为润滑剂,或作为生产甘油、油精或硬脂精的原料。
液体猪油是用猪油或炼制过的猪脂肪冷榨而得,为淡黄色液体,有少许油腻气味,味道尚可。
用于某些工业(例如,加工羊毛、生产肥皂等等)或作润滑剂,有时也用于制造食品。
食用脂油,一种白色或淡黄色固态软稠脂肪,气味较好并稍带牛脂味,呈晶体状。
如经碾、压,则成粒状。
主要由油酸(甘油三油酸酯)的甘油酯组成。
食用脂油主要用于生产人造黄油及人造猪油之类的食品,也用作润滑剂。
非食用脂油,一种淡黄色液体产品,有牛脂气味,暴露于空气中极易酸败,用于制皂。
与矿物油混合后可作润滑剂。
提取食用或非食用脂油后所剩较硬的物质,是一种主要由硬脂酸及软脂酸(三硬脂精及三棕榈精)甘油酯组成的混合物。
这种脂称为油硬脂(“压制脂”),通常为坚硬易碎的饼状或片状,白色无味。
本税号不包括乳化、混合或经其他制作的产品(税号、、)。
鱼或海生哺乳动物的油、脂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10 —鱼肝油及其分离品20 —除鱼肝油以外的鱼油、脂及其分离品30 —海生哺乳动物的油、脂及其分离品本税号包括从某些鱼类(例如,鳕鱼、庸鲽鱼、步鱼、鲱鱼、沙丁鱼、鱼、沙脑鱼等)或海生哺乳动物(鲸鱼、海豚、海豹等)的躯体、肝或废料中制得的油、脂及其分离品。
它们都有一股独特的鱼腥味,难以入口,颜色为黄色到棕红色不等。
鳕鱼、庸鲽鱼及其他鱼的肝脏所产的油富含维生素及其他有机物质,因而主要用于医药。
鱼肝油不论是否通过幅照或用其他方法提高维生素含量的均归入本税号,但制成药品、经乳化或加有其他物质以供治疗疾病用的应归入第三十章。
鲸油是从鲸脂及鲸鱼的其他部分(包括骨)制取的,未经加工的可用于工业方面,但通常经氧化及精制后供制造食用油脂(人造黄油)。
粗鲸蜡油是从抹香鲸,尤其是从其头部制取的,从中可分离出固体部分(鲸蜡,归入税号),剩下的液体部分(可仍含有一些鲸蜡)即为精制鲸蜡油。
精制鲸蜡油归入本税号,主要用作润滑剂。
本税号也包括“鱼硬脂精”。
它是通过压榨及倾析冷鱼油所得的一种固体产品,为淡黄色或棕褐色,有鱼腥味,用于制造麂皮脂、润滑剂及低级肥皂。
精制的鱼及海生哺乳动物油、脂仍归入本税号,但部分或全部氢化、相互酯化、再酯化或反油酸化的除外(税号)。
羊毛脂及从羊毛脂制得的脂肪物质(包括纯净的羊毛脂):10 —粗羊毛脂90 —其他羊毛脂具有胶粘性,气味难闻,从洗毛的肥皂液中回收而得,也可通过挥发性溶剂(例如,二硫化碳等)从汗羊毛中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