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粒安全管理制度
2024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3篇

2024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3篇目录第1篇烟花爆竹安全目标管理奖惩制度第2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第3篇烟花爆竹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一)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公安机关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
市和区、县应当建立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市政管理等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组成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基层组织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
中小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人员予以奖励。
第六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和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
居民、村民和业主应当遵守公约。
第七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烟花爆竹。
本市对销售、运输烟花爆竹依法实行许可制度。
第八条在本市销售烟花爆竹应当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未经许可,不得销售并储存。
销售储存场所的设置应当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
第九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运输烟花爆竹,应当取得公安机关的运输许可,未经许可,不得运输。
承运单位运输烟花爆竹应当携带许可证件,按照核准载明的品种、数量、路线、有效期限等规定运输。
工艺安全管理规范

工艺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与应用领域1.1 目的为规范工艺安全管理活动,辨识、评估和控制与工艺相关的危害,避免工艺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国石油所属企业,包括中国石油控股的合资企业,以及为中国石油服务的承包商。
1.3 应用领域本规范应用于研发、设计、制造、施工、操作、维修和采购等业务活动中涉及高危害工艺(HHP)和低危害操作(LHO)的工艺安全管理。
2 参考文件工艺安全信息管理规范工艺危害分析管理规范操作规程管理规范作业许可管理规范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范工艺安全审核管理规范HSE培训管理规范承包商安全管理规范人员变更管理规范事故管理规范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规范新设备质量保证管理规范设施完整性管理规范启动前安全检查规范设计阶段HSE管理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 工艺安全管理(Process safety management,简称PSM)有组织地应用系统的方法(如计划、程序、审核、评估)辨识、评估和控制工艺危害,以避免工艺事故的发生。
3.2 工艺安全管理委员会(Process safety management committee,简称PSMC)负责制定工艺安全管理政策、方针,审议工艺安全管理计划,协调、指导、解决工艺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专业(分)委员会。
3.3 工艺危害分析(Process hazards analysis,简称PHA)有组织地应用系统的方法来辨识、评估和控制与工艺装置有关的危害,主要包括下列活动:危害辨识、后果分析、危害分析、风险评估和提出改进建议。
3.4 危害(Hazard)物料、系统或工艺所固有的性质或特性,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
3.5 危害事件(Hazardous event)造成物质、能量的意外或危险性释放(如毒性/腐蚀性泄漏、火灾和爆炸),并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一次或一系列非计划事件。
3.6 危害辨识 (Hazard identification)辨识可能造成危害事件(如爆炸、火灾和毒性物料释放)的工艺、设备、人为因素的系统性过程。
有机肥产品生产质量管理规定

有机肥产品生产质量管理规定有机肥产品质量管理规定为确保有机肥产品质量,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公司质检部为有机肥产品的检测机构,有机肥车间配备质检人员,负责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质量检验要求:1.成品检验标准必须按照NY525-2012对产品进行检验和验证。
2.外购辅料必须每批检验合格后,才可投料生产。
3.检验原始记录必须固定格式,设计规范,填写清晰,必须有检验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字。
4.每批出厂产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
5.产品包装袋材质必须符合要求,包装袋标识必须符合要求。
生产质量管理制度:1.车间操作人员应确实依照生产工艺流程和作业指导进行操作,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准确把握好温度、湿度、流量,确保每个环节质量达标。
2.质检人员对每批次的产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单,并做好原始记录和存档。
3.负责质量管理的领导要经常组织质量领导小组对生产过程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矫正,确保产品百分之百符合标准。
质量检验人员责任:1.质量检验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标准。
2.质量检验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3.质量检验人员应按检验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检验数据要及时、准确、无误。
4.质量检验人员应认真搞好检验仪器的养护,保证标准溶液的准确性,使化验室能准确进行批量化验。
5.对质量管理人员、质检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出现质量事故的,要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成品检验制度:1.对产品的检验和验证由质检部门化验室进行,检验和验证必须按照产品标准NY525-2012对产品进行检验和验证。
2.产品检验必须形成记录,检验人员必须在检验记录上签字,以便溯源和追究质量责任。
3.产品检验用的检测和试验设备必须经过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
4.产品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评价合格后才能从事检验工作。
5.质检部每月对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抽查产品和频次根据年度质量工作计划、用户意见等具体确定。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有措施保证不合格产品不出厂):1.进厂原料按采购合同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时,由供应部门与供货协商解决。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已经2020年11月30日应急管理部第3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黄明2021年7月25日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粉尘爆炸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存在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以下简称粉尘涉爆企业)的粉尘防爆安全工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可燃性粉尘,是指在大气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纤维或者飞絮。
本规定所称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指存在可燃性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根据爆炸性环境出现的频率或者持续的时间,可划分为不同危险区域。
第四条粉尘涉爆企业对粉尘防爆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粉尘防爆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粉尘涉爆企业的粉尘防爆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指导监督。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2.06•【文号】国务院令第666号•【施行日期】2016.02.06•【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第五条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六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七条国家鼓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用提高安全程度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的新工艺、新配方和新技术。
第二章生产安全第八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二)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三)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四)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五)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六)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七)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八)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九)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十)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规章制度

新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规章制度新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规章制度【篇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确保本单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专卖店安全无事故,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一、安全教育管理1、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等人员按照县安监部门要求,按期参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专业知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熟悉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掌握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产品的性能和特点;储存及燃放知识;把握废弃残余物品的处置方法及应急救援等专业知识。
二、商品进销管理1、严格按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货源从烟花爆竹供应站购进。
2、购进的产品要标明厂名、厂址、出厂日期和燃放说明并附有商品检验合格证。
3、不经销拉炮、摔炮、砸炮、擦炮等经磨擦、撞击、挤压即可自燃、爆炸以及土火箭、土老鼠、花中带炮等危险大和装药量、尺寸、药理配比超标不合格、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
三、商品储存管理1、做到八防,即防潮、防热、防冻、防雷、防击、防火、防盗、防破坏;2、不得超量储存,严禁存放其它物品,严禁在储存场所吸烟和用火。
3、物品堆垛需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四、安全消防管理1、建立消防组织和消防安全台帐,明确安全工作责任。
2、灭火器必须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挪动。
相关责任人要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技能,保证战时会用,同时要定期检查,按时更换灭火药剂,确保灭火器有效使用。
老化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新,以防影响抢险使用。
3、经常对电器、电线、火源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定期对消防器材保养,4、零售网点应配备必要的沙、水,周边20米范围内禁止有明火。
5、拟订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专卖店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不定期演练。
7:《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正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第五条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六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七条国家鼓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用提高安全程度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的新工艺、新配方和新技术。
服装制作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服装制作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本安全管理规定旨在加强对服装制作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保护环境和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所有从事服装制作工作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确保安全第一。
二、责任分工1. 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应切实履行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定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和培训,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2. 中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应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3. 员工员工是安全生产的直接参与者,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上报安全事故和隐患。
三、安全生产措施1. 生产设备安全(1)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操作规程,禁止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
(3)设备周围必须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2. 动力设施安全(1)动力设施必须经过合格的安装和验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工作场所必须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在设备周围随意停留和行走。
(3)动力设施的停机检修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禁止擅自操作和维修。
3. 用电安全(1)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防止线路过载和短路等事故。
(2)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3)员工必须定期参加电气方面的安全培训,并掌握有关操作技能。
4. 化学品安全(1)化学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标识、包装和存储,以防止泄漏和事故发生。
(2)使用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护手套、口罩等个人防护装备,并注意通风保护。
(3)禁止将化学品随意倒入下水道或环境中,必须妥善处置废弃物品。
四、应急管理措施1. 应急预案公司必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建立和维护应急救援队伍,保证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
2. 应急演练公司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处理能力,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应急操控能力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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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粒安全管理制度
1. 引言
造粒是一种常见的工艺过程,用于将原料加工成颗粒状的产品。
在这个过程中,安全问题一直都是一个重要的关注点。
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产品的质量以及遵守相关法规,公司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造粒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明确公司在进行造粒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并指导员工如何正确
执行这些要求。
2. 目标和范围
2.1 目标
本文档的目标是确保造粒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达到以下目标:
•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
•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
•预防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减小事故对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
•提升公司的声誉和竞争力。
2.2 范围
本文档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造粒工作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操作造粒设备的员工;
•监控、维护造粒设备的技术人员;
•监督、管理造粒过程的主管或主任。
3. 责任和义务
3.1 公司责任
公司有责任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并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
公司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安全操作规程;
•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定期检查和维护造粒设备,确保其使用安全;
•设立紧急救援计划和演练,以应对突发事故;
•成立安全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和更新安全管理制度。
3.2 员工责任
员工有责任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负有以下义务:
•了解并适当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妥善保管和维护;
•及时报告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
•积极参与紧急救援演练,并了解相关应急预案;
•主动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安全管理的不断改进。
4. 安全控制措施
为了确保造粒过程的安全,公司应采取以下安全控制措施:
4.1 设备控制
•检查并维护造粒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只有经过培训和授权的员工才能操作造粒设备;
•确保设备有足够的通风和防爆设施;
•定期检查设备的温度、气压等参数,确保在安全范围内。
4.2 人身安全
•每位员工在进入作业区域之前都应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员工必须按照作业规程来进行操作,不能超负荷工作;
•禁止在作业区域吃饭、吸烟或喝饮料;
•禁止穿戴松散的衣物、首饰等物品。
4.3 废料处理
•废料必须正确分类,并安全储存或及时处理;
•废料的储存区域应明确标识,并与其他危险物品分开存放;
•废料处理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废料对环境和员工造成危害。
5. 安全教育和培训
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以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的解读;
•个人防护装备的正确使用和保养;
•废料处理和紧急救援的流程以及应急预案;
•事故案例分析和处理经验分享。
6. 安全管理评估和改进
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管理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通过开展内部安全检查、外部评估以及员工反馈,评估结果应当用于制定改进计划,并指导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7. 监督和执行
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同时,员工也有义务监督他人的行为,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8. 总结
造粒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公司和员工的安全和生产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培训、持续改进和监督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公司将致力于不断优化和提升安全管理制度,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注意:以上文档仅为示例,实际的造粒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编写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