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学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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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大全中国重点建设大学发展史

一、全国重点大学历史沿革:

1954年全国性重点大学(6所)

1954年10月,高教部在《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中,指定以下6

所学校为全国重点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

1959年颁布的全国重点高校(16所)

1959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以下16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2000年并入复旦大学)、西安通大学。

8月28日又增加的4所全国重点高校:

北京协和医科大学、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第4军医大学、军事通讯工程学院。

1960年10月22日,中央决定在原来20所(16+4)重点大学的基础上,再增加44所重点大学:(16+4+44)

1、文理(苏式综合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理科)、兰州大学、

2、工科:大连工学院、东北工学院、南京工学院、华南工学院、华中工学院、重庆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3、专门性大学:北京石油学院、北京地质学院、北京邮电学院、北京钢铁学院、北京矿业学院、北京铁道学院、北京化工学院、唐山铁道学院、吉林工业大学、大连海运学院、华东水利学院、华东化工学院、华东纺织工学院、同济大学、武汉水电学院、中南矿冶学院、成都电讯工程学院、北京农机化学院、北京林学院、北京中医学院、中山医学院、北京外国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政法学院、北京对外贸易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体育学院

1963年9月12日,教育部通知增加3所重点大学:

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

1963年10月24日,教育部通知增加1所重点大学:

南京农学院

*至此,全国重点高校共68所。

1978年全国88所重点大学:

1978年国务院确定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88所院校为全国性重点大学,

全国重点大学名单:

重点综合大学(17所)

北京大学内蒙古大学新疆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国人

民大学吉林大学兰州大学中山大学山东大学湘潭大学南开大学西北

大学云南大学四川大学南京大学

重点理工院校(52所)

清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南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理

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重庆建筑大学沈阳建筑大学东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北

京化工大学陕西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

北石油大学东北大学石油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吉林工业大学武汉水利电力

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燕山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河海大学同济大学北京

理工大学浙江大学东华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江苏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重

庆大学华北电力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北京邮

电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工业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南大学重点农业院校(9所)

中国农业大学山西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南京农业

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西南农业大学(与西南师范大学合并为西南大学)

重点医药院校(6所)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医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医科大学中山医

科大学华西医科大学

重点林业院校(1所)北京林业大学

重点财经院校(1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重点艺术院校(1所)中央音乐学院

重点体育院校(1所)北京体育大学

重点民族院校(1所)中央民族大学

重点外语院校(2所)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重点政法院校(2所)国际关系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重点师范院校(2所)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1999年特别改组成立的重点大学(1所)

1999年9月,经国务院特别批准,同处杨凌的原西北农业大学、西北林学院、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水利部西北水利科学研究所、陕西省农业科学院、陕西省林业科学院、陕西省中国科学院西北植物研究所等七所科教单位合并组建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上世纪末,经过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我国高校形成了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为主的新体制。除少数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高校以及行业特殊性强的高校继续由国务院委托教育部和其他少数部门管理外,多数高校由地方管理或以地方管理为主。而“全国重点大学”的提法目前也不再使用。

二、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名单及历史沿革

1985-1995年“七五”和“八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15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国防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 缺其他期间建设高校名单*/ /*更名*/

1995 年“九五”之后进入“211工程建设”时代

首批211工程高校用新15所取代了老15所。15所是清一色的理工科大学。但新15所也是在老15所的基础上挑选的。老15所中保留了清华、北大、复旦、上交大、西交大、中科大、哈工大、北理、北航、西工大、中农大共11所。去掉了国防科大(已划归总参)、人大(文科)、北师大(师范)、北医大(被北大合并)四所,新添了南大、浙大、南开、天大共四所理工科大学的实力派。

因此1995年12月公布的211工程第一批15所院校是:清华、北大、复旦、上交大、西交大、中科大、哈工大、北理、北航、西工大、中农大、南大、浙大、南开、天大。

详见后面的211工程专题。

五、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56所)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1984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原教育部正式发出了《关于在北京大学等二十二所高等院校试办究生院的通知》,全国22所高校首批设立研究生院: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医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医科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1986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教委发出了关于同意中山大学等十所院校试办研究生院的通知,全国增加十所研究生院:

中山大学、东南大学、同济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2000年6月教育部批准了22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32.北方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33.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3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35.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36.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3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38.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39.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40.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41.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42.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43.湖南大学研究生院

44.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45.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46.四川大学研究生院

47.重庆大学研究生院 48.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49.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50.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51.兰州大学研究生院 52.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53.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2002年5月

教育部批准了2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54.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55.河海大学研究生院

2003年8月

教育部批准了1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56.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六、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高校(32所)

我国副部级大学

1992年中央指定的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副部级高校(14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医科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2000年增列的副部级高校(7所)

浙江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2003年12月增列的副部级高校(11所)

吉林大学厦门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山东大学同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南大学中南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共计31所.加上副大军区级的国防科技大学共计32所。同时,以上32所高校也都是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985工程高校中,除了中国海洋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等6所学校,其余大学的校长和党委书记都是由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即国务院)联合任命,中组部传达,是中央部属高校的佼佼者,其余的中央部属高校由教育部直接任命大学校长、校党委书记。

七、“211工程”建设高校(107所)

“211工程”是中国政府为了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面向21世纪,要集中中央和地方各方面的力量,分期分批地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到2 000年左右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及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教育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力争在21世纪初有一批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接近或达到国际一流大学的水平的建设工程。“211工程”是建国以来国家正式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规模最大的重点建设工程,是国家“九五”计划期间高等教育的发展工程,也是高等教育事业的系统改革工程。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直接投资最大的高教项目,“211工程”总体建设目标是在“九五”期间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并在此基础上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使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以及一批重点学科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方面有较大提高,成为

立足国内培养高层次人才、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基地。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央和地方已累计投入“211工程”资金180亿元。

“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规划任务

(一)首先重点建设2所高等学校,使其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上,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国际上确立较高的声誉和地位。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

(二)着重提高和改善25所左右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密切相关、重点学科比较集中、承担较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高等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基础设施条件,使其在人才培养质量上有显著提高,一些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水平,并在高等学校中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大学。

国家“211工程”历程

1993年10月8日,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批准铁道部对西南交通大学、北方交通大学进行“211工程”部门预审,“211工程”部门预审工作正式开始。

1995年12月至1996年8月,首批通过“211工程”立项审核的高校共27所(全部为部属院校):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大学

至1998年11月,又有34所高校陆续加入(部属30所,地方院校4所),加上首批27所,成为“九五”(1996-2000)期间国家确定的“211工程”61所重点建设高校(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25所,其它部委属32所,地方院校4所)。

截至2000年底,“211工程”一期部门预审基本完成,共批复了101所高校预审,国家计委共批准立项96所高校。

其中,杭州大学(省属)(98年并入浙大)、北京医科大学(卫生部)(00年并入北大)、上海医科大学(卫生部)(00年并入复旦)、华西医科大学(卫生部)(00年并入川大)、吉林工业大学(教育部)(00年并入吉大)、山东工业大学(省属)(00年并入山大)、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教育部)(00年并入武大)、武汉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工业部)(00年并入武大)8校被合并。1999年12月31日,太原理工大学(省属)申请正式立项,2000年正式获得国家发改委立项。2001年8月,北京广播学院(教育部)正式进入"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

2005年7月17日,西南师范大学(教育部)与西南农业大学(原农业部,市属)合并组建西南

大学(教育部)。

2005年7月18日,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市属)并入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部)。

2005年9月8日,华北电力大学(教育部)、中国政法大学(教育部)、中央财经大学(教育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部)、华中农业大学(教育部)、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西南大学(教育部)、北京体育大学(国家体育总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育部)、东北林业大学(教育部)、贵州大学(省属)12所高校进入“211工程”。

2005年12月,陕西师范大学(教育部)进入“211工程”。

2006年9月,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卫生部)并入清华大学(教育部)。

2008年9月,宁夏大学、海南大学、青海大学、西藏大学、石河子大学5所省(区、兵团)属高校进入“211工程”。

其中全国28所地方“211工程”高校预审、立项时间一览:

云南大学:1996年5月部门预审(地方高校第三),1997年6月立项

南昌大学:1996年1月部门预审(地方高校第一),1997年11月立项

新疆大学:1996年10月部门预审,1997年11月立项

内蒙古大学:1996年9月部门预审,1997年11月26日立项

上海大学:1996年12月部门预审,1997年12月立项

华南师范大学:1996年10月部门预审,1998年立项

辽宁大学:1997年7月部门预审,1998年4月立项

四川农业大学:1996年12月部门预审,1998年12月立项

东北农业大学:1996年9月部门预审,1999年6月立项

河北工业大学:1996年10月部门预审,1999年立项

西北大学:1996年10月部门预审,1999年6月立项

广西大学:1996年10月部门预审,1999年6月立项

郑州大学:1996年11月部门预审,1999年6月立项

湖南师范大学:1996年11月部门预审,1999年6月立项。

北京工业大学:1996年12月部门预审,1999年6月立项

安徽大学:1996年底部门预审,1999年6月立项

南京师范大学:1996年4月部门预审(地方高校第二),1999年7月立项

天津医科大学:1996年12月部门预审,1999年11月立项

福州大学:1996年12月部门预审,1999年11月立项

苏州大学:1996年底部门预审,1999年立项

延边大学:1996年12月部门预审,1999年12月30立项

太原理工大学:1997年11月部门预审,1999年12月31日申请正式立项,2000年立项

贵州大学:2005年9月立项

宁夏大学、海南大学、青海大学、西藏大学、石河子大学:2008年9月立项

【按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分】

北京(27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上海(9所)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东华大学

天津(3所)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

重庆(2所) 重庆大学西南大学

河北(1所) 河北工业大学

山西(1所) 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1所) 内蒙古大学

辽宁(4所) 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3所) 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

黑龙江(4所)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

江苏(11所)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苏州大学江南大学

浙江(1所) 浙江大学

安徽(3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福建(2所) 厦门大学福州大学

江西(1所) 南昌大学

山东(3所) 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

河南(1所) 郑州大学

湖北(7所)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3所) 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4所)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

广西(1所) 广西大学

四川(5所)

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云南(1所) 云南大学

贵州(1所) 贵州大学

陕西(8所)

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甘肃(1所) 兰州大学

新疆(2所) 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

宁夏(1所)宁夏大学

青海(1所)青海大学

海南(1所) 海南大学

西藏(1所)西藏大学

军事院校(3所) 国防科技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特别注明:广东省汕头大学是省属211工程院校。跟全国的211工程不一样。故不属211工程学校.

一览表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两校共14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2000年12月25日

吉林大学7亿(4亿+3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22日

2)中央资助经费为3亿的大学:

中山大学 12亿(3亿+9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10月26日

山东大学8亿(3亿+5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26日

东南大学6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12日

华中科技大学6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湖北省、武汉市以资金、项目等形式) 2001年2月13日

厦门大学6亿(3亿 +1.5亿+1.5亿)(教育部拨款+福建省拨款+厦门市拨款)2 001年2月22日

同济大学6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2002年6月26日

重庆大学 5.4亿(3亿+2.4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2001年9月28日

兰州大学 4.5亿(3亿+1.5亿+土地)(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12月9日

3)中央资助经费为2亿的大学:

中南大学 4亿(2亿+2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27日

湖南大学 4亿(2亿+2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27日

大连理工大学 4亿(2亿+2亿)(教育部拨款+辽宁省、大连市拨款) 2001年8月8日

华南理工大学 4亿(2亿+2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10月26日

东北大学 4亿(2亿+1亿+1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沈阳市拨款) 2002年1 月23日

成都电子科技大学 3.6亿(2亿+1.6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9月29日

中国海洋大学 3亿(教育部、山东省、中国海洋局、青岛市总拨款额)2001年2月27日

第二部分:2004年“985工程”二期增列高校(4所)及二期建设高校部分经费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1.6亿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9亿。教育部1.4亿、陕西省0.5亿

985工程大学二期建设经费:来自各学校的985交流材料:

吉林大学:6.1亿,教育部4亿、吉林省1。5亿、自筹0.6亿

同济大学:8亿,教育部4亿,上海市4亿

西北工业大学:11亿,教育部4亿、国防科工委4亿陕西省和西安市3亿

国防科技大学:6亿

中山大学:10亿,教育部4亿广东省6亿

华南理工大学:6亿。教育部2亿、广东省4亿

北京理工大学:8亿教育部4亿,配套资金4亿

山东大学:8亿教育部3亿,山东省5亿

中央民族大学:1.5亿

厦门大学:8亿教育部,福建省,厦门市按1:0.5:0.5投入

哈工大:16~18亿

其中:教育部5亿,比一期多2亿

国防科工委5.97亿,为委属4所985高校之首

黑龙江大概5~7亿

北航应该不止3+3亿

北理也不止4+4亿

国防科工委高校以及国防科技大学这一块的钱只会比预算多,不会少

西安交大985二期16亿

西北工业985二期11亿

浙江大学:16亿8+8

东南大学94800万元。教育部财政部4亿元,江苏省4亿元,东南大学自筹经费14800 万元。2004年度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6000万元

华中科技大学6亿

武汉大学9个亿教育部5+湖北4

中南大学“985工程”二期共获得中央专项资金3.8亿元

十、“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名单(21所)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则是以国家和行业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需求为导向,围绕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学科前沿,加大学科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学科交叉,大力提高建设学科的科技创新能力和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的能力。

——教育部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西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江南大学河海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十一、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一度冠以“珠峰计划”的代号,是由中国教育部2009年底开始悄然实施,目的就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这项计划是由中央专项直接拨款来支持入选研究型大学,立足于中国的未来,培养拔尖的、优秀的大学生,着眼于培养世界基础科学中的领军人物。“珠峰计划”即“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是教育部为回应“钱学森之问”而出台的一项人才培养计划。

入选高校包括国内11所名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该项计划首先从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学科开始试验。

后又增加4所:山东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兰州大学。

十二、教育部与省(自治区、兵团)人民政府共建地方高校名单

教育部与省人民政府共同重点支持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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